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一篇

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西游记》。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喜欢里面生动活泼的描写,而再看一遍时我又喜欢里面的剧情,现在重新翻看时,我却喜欢书中语言表达的方式。

一百个人就会有一百个不一样的感受,因为每个人从书中所领悟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孙悟空追求自由的理想。当他破石而出时,它不受任何人的掌管。他在学到本领后,闯龙宫、闹天宫、在猴子山上当大王……就算在天上做官,他也比较喜欢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自由,看到这里,我也有了一种追求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当然,我明白在生活中并没有完全的自由,我们需要受到各种约束,虽然在行动上没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但是我们的心灵可以无边无际。其实物质并不是最重要的,心灵上的自由和富足才是更加难得可贵的。

唐僧师徒历尽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开动脑筋想办法。

我相信书中的道理不仅仅只有这些,以后我也会慢慢品味其中的奥秘,同时也做一个追求心灵、自由以及不怕困难的人!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终生的伴侣,是最真挚的朋友。我喜欢读书。

最近我读的这本《中国名人故事》的书,由xxx出版社出的,封面是一面中国国旗。里面介绍了144位中国名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写这144位名人的光辉事迹和优秀的品质。其中有勇于认错的汉高祖;有两袖清风的郑板桥;有宽宏大量的蔺相如;有刻苦学画的王冕;有才华出众的中国第一位爱国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有汉朝大将二十六年戈壁牧羊,誓死不降的苏武,有………

其中我喜欢唐朝的大诗人李白,他小时候看见老婆婆拿一根铁杵在一点点地磨,上前问,老婆婆告诉了原因,李白明白了老婆婆用天天的耐心劳动要决心磨成绣花针,从而使他深受感动。发奋学习,便成为了“诗圣”

我还喜欢这本书里介绍的武则天,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也能把一个国家管理好,而且也爱惜人才,崇尚文化,把国家管理的歌舞升平,国家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明白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担当,什么是善良、尊严、正义和爱国。

怎么样?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你喜欢了话,就赶快来买吧。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篇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知识渊博的老师,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还是我们亲密的朋友。我就喜欢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昆虫记》。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各种昆虫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性等。其中我最难忘的昆虫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了。记得法布尔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大群大孔雀中的一只抓走,放在木棍上,然后把大孔雀罩在玻璃杯中,然后把木棍放在大孔雀们的旁边,结果那一群它的同伴,都围着那根木棍转,仿佛那根木棍就是它们的同伴。动物真是太神奇了!

螳螂也很让我难忘。螳螂被人们称为祈祷者。因为它总是摆出一副祈祷的样子。可是它的性格却十分凶猛,一旦有猎物经过,它瞬间变得凶恶,用它的大刀,瞬间将猎物杀死。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希望你也能跟我一样快乐的阅读。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篇

书是非常神奇的东西,它往往就如一杯神奇的药水。只要有人喝下它的时候,就会变得发奋图强;有人喝下它,却会捧腹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变得郁郁寡欢;还有人喝下它,就像看到了希望的灯。

从小时候起,我就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一些课外书书籍,总是希望能从书中寻找到所谓的“黄金屋”,寻找到一个更加美丽、奇妙的世界。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我仍然十分爱读课外书,其中有童话故事、优秀作文、经典名著等。令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是《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是英国的著名小说家狄更斯的第一部对社会批判小说。它主要是讲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长大,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

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又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最后奥利佛得以与亲人团聚。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篇

我喜欢很多的书,比如《青蛙王子》、《十万个为什么》、《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里的一篇文章《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篇文章讲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穿着妈妈的大拖鞋,去卖火柴。突然,一辆大马车向小女孩冲去,一下子撞飞了小女孩,拖鞋也丢了一只,另一只拖鞋被一个穿着大棉袄的人捡走了。小女孩只能光脚走路。她还在卖火柴,但是没有一个人买她的一根火柴。她冷极了,坐在角落里,她擦亮了一个火柴,看见了火炉,她正要暖她的脚时,火炉不见了。她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见了好吃的,有蛋糕,烤鹅,最奇妙的是烤鹅正在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烤鹅不见了,火柴灭了。

小女孩真可怜,如果小女孩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钱,给她好吃的,给她穿温暖漂亮的衣服。和小女孩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里面的小女孩很勇敢。以后我也要好好学习,听爸妈的话,听老师的话,做个好孩子。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的话,就请你也读一读《卖火柴的小女孩》吧!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六篇

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xxx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七篇

我家有很多书,有《查理九世》、《洛克王国》、《格林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成语故事》。

《成语故事》里有很多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三顾茅庐》。东汉末期,刘备为了一统天下,听说在遥远的卧龙岗隐居的诸葛亮很有才华,于是,刘备就去找诸葛亮请他辅佐他。诸葛亮听说刘备要找他,就躲避刘备,结果就让刘备扑了两次空,第三次刘备又去找诸葛亮时,看见诸葛亮在睡觉,他就等着诸葛亮醒来,诸葛亮看刘备这样有耐心等待,于是,就下定决心跟从刘备一起回到军营里。每次刘备打仗的时候诸葛亮就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都是刘备打赢了,就这样,在诸葛亮的帮助下,刘备连连击败许多国家,与魏、吴形成了三国鼎立之势。

我们要像刘备一样有耐心,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八篇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那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风靡全球,是一本脍炙人口的著作,要知道这本书是由意大利阿米琪斯花费10年心血写成的。这本书每一章、每一节字里行间都把爱充分体现了出来,描写得淋漓尽致。其实,在社会中处处都体现了爱、伟大的爱,大至国家、社会,小至父母、老师、朋友。实际上,《爱的教育》是每个家庭必备的良书,是为人父母者、为人师长者、为人子女者在一生中必读的经典。

翻开书的第一页,就可以感受到处处都洋溢着那伟大而仁慈的爱。当我们看到“仁慈的花朵”这一篇时,我心头立刻涌起爱的温暖:一个意大利穷苦孩子,在即将因为丢失铜板遭到师傅的责骂、毒打之际,却意外得到一群富家小姐的帮助,孩子本该有的灿烂微笑又回到穷苦孩子的脸上。贫富可能阻隔穷人孩子与富家子弟的空间距离,但是充满爱与关怀的心使大家不曾远离。我认定,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我越看越入迷,“咕咕咕——”什么响声呀?噢,原来天早已暗了下来,该吃晚饭了。我看看妈妈,妈妈看看我,呵呵地笑了。

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九篇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丁丁历险记》。这本书里有精美的图画,线条优美柔和,颜色大胆豪放,语言幽默,想象奇特。

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少年,叫丁丁,丁丁周游了西藏、刚果、美洲、黑岛时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危险和困难。虽然丁丁很害怕,但是他把害怕放在心中,用他的智慧和行动征服了恐惧。这些困难和挫折对于勇敢的人来说都不是问题。我喜欢丁丁的判断力和勇敢。

书中最搞笑的人是阿道克船长,无论他高兴、生气,都会说:“天打雷劈!”例如,他在打开香槟酒时把塞子吞了下去,他马上说了一句“天打雷劈!”每当我看到这些场景时,我都会哈哈大笑。我从阿道克船长身上学了诙谐和幽默。

我超级喜欢这本书,我既学会了丁丁的判断力和智慧,也学会了阿道克船长的幽默诙谐。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开心和欢乐!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一篇

我最喜欢的一部书是《西游记》。

我喜欢书中的孙悟空。他神通广大,一个跟头就翻十万八千里。它不怕困难,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的师傅。有一次,孙悟空偷吃了镇元大仙的人参果,还把人参树推到了,镇元大仙一怒之下把唐僧师徒四人给绑了起来。拿着鞭子要打唐僧,孙悟空连忙说:“偷吃果子,把树推到,都是俺老孙干的,不关我师傅的事,要打就打俺吧。”他情愿替师傅挨打。可唐僧肉眼凡胎,还好误会他,经常因他打死了妖精而念紧箍咒。孙悟空从来没记恨过他师傅,从一而终地保护唐僧。

我也喜欢书中的唐僧,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有一次,沙僧去河边取水,八戒去化斋,唐僧坐在地上念佛,突然一只蚂蚁爬到了他手上,唐僧看见了,就轻轻地拿起蚂蚁放在了地上,还为蚂蚁念经祈祷。唐僧实在是太善良了。

我喜欢沙和尚。它是一个老实人,他总是挑着担子,在后面摇摇摆摆地走。沙河尚经常说这样几句话:师傅,大师兄说得对;大师兄,二师兄说得对;二师兄,大师兄说得对……沙和尚憨厚老实,就像一个传话员。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他胖乎乎的,很可爱。他顾家,在高老庄的时候,耙地、浇水、种菜。他对师傅也很忠心耿耿,在大师兄不在的时候,他也主动担负起保护师傅的重任。

这些人物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所以我喜欢这部书。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二篇

有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感触很深,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她穿着拖鞋在大街上卖火柴,当时,天下着鹅毛大雪,冷极了!突然,一辆马车过来,把她的拖鞋撞掉了,另一只拖鞋被一个调皮的小男孩捡走了。她实在是太冷了,就缩成一团坐在墙角边,她点燃了一根火柴,墙变透明了,它看见了烤鹅和苹果,草莓和樱桃,有趣的是烤鹅自己走到了小女孩的身边,小女孩正准备吃的时候,火柴灭了,烤鹅也不见了。她有点着了一根火柴,出现了一个圣诞树,她准备摸圣诞树的时候,火柴又灭了,圣诞树不见了。

小女孩多可怜啊,我们过年吃的是鱼、烤鸡、烤鸭以及其他各种美味的食物,还可以放鞭炮,可是小女孩呢,她不仅没有吃一点东西,还穿的很单薄。如果小女孩来到我身边,我要给她衣服穿,给她各种玩具。想想我现在,实在是太幸福了,以后我要听妈妈的话,做一个好孩子。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三篇

我家的书有很多很多,妈妈最爱给我们买书了,所以我和弟弟从小就很喜欢看书,尤其是和恐龙有关的书籍,是我们俩的最爱。

这本书对我很感兴趣,尤其讲到恐龙捕猎的精彩时候,我也会和弟弟一起模仿捕食的场景,真的太有意思了!从这本书里我还懂得了很多知识,我了解到恐龙的生活习性,他们的身体特征,他们经常吃什么干什么,这些我都从书里知道了。前面讲的是恐龙化石形成的原因,后面讲的是恐龙怎么吃东西狩猎方式,再又讲到恐龙的特征,最后呢,就是恐龙灭绝的原因。书里的每一段都很好看,图文并茂,以前不认字的时候就被它深深吸引,并爱上了这本揭秘恐龙。欢迎同学们和我一起分享恐龙的故事,比比谁认识的种类更多,好吗?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四篇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五篇

一本好书,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六篇

我喜欢读书,最近我在读一本《战神联盟》的书。书中描述了塞尔号正面临灭顶之灾,为了拯救塞尔号,布莱克正面迎击一颗如同小行星似的陨石。然而,布莱克的力量是有限的,眼看他就要与塞尔号同归于尽时,一个名叫格兰迪瓦的强大精灵出现了,化解了危机,布莱克与格兰迪瓦结为好友。为了寻找传说中的空间之门,他们一同来到遥远的达克星。达克星上,从天而降的黑星石强烈诱惑着小精灵们,让他们变得强大但却疯狂。诡异的黑暗气息弥漫在整个星球上,甚至也影响到了布莱克,布莱克的黑暗人格渐渐觉醒。谁也无法阻挡破坏与毁灭的脚步,最终布莱克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恢复了正义的力量,拯救了塞尔号,带领小伙伴们走上了探险之路。

这是一个科幻故事,我经常想除了地球之外,真的会有一个达克星存在吗?塞尔号与宇宙飞船哪一个飞得更快?人世间除了人类还拥有具有强大超能力的精灵吗?这一切对我来说真是又神秘又无法解释。

应该是我太小了吧!我还是个一年级的小学生,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等我长大了,学到更多更新的知识,就能解答我心中那么多的疑惑了吧!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七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开拓眼界,增涨知识,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书的名字是《少年特战队——特种兵大赛》。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特战队被派去参加国际特种兵大赛,他们经过地狱式训练最终来到赛场。主要人物有张小福、火驴、硬盘、柱子、大龙。他们虽然比别人小但是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冠军,让嘲笑他们的外国大兵输得心服口服,对他们刮目相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小福,因为他很聪明,也是少年特战队的队长。他带领队员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捧起胜利的奖杯,戴上属于他们的奖牌时,我非常自豪。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读完这一章还想读下一章,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里面的人物坚强,勇敢,意志力非常坚强,为了达到目标,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们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任何事情,只要树立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拼进全力,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我们拼过了,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是书,给予了我快乐;是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赋予我丰富的知识;是书,为我前进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八篇

暑假里我读了黄蓓佳阿姨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文中讲的是六年级学生金铃。她是一个善良、正直、积极要求进步的好孩子。当老师生病时,她主动给老师献花;当小鸟被顽皮的孩子们打伤时,她伤心极了,写下了《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当妈妈把蚕宝宝扔掉的时候,她伤心的流下了眼泪……

金铃的成绩并不好,父母为她操了不少心。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孙奶奶,并有了一个约定。每天晚上孙奶奶辅导她学习不收钱,桑叶随便摘,不过不能说给任何人听,为了让蚕宝宝吃饱,她同意了。在孙奶奶的辅导下,她的学习有了很大的进步。可是,金铃的妈妈不放心,用跟踪的方法知道了这个秘密。孙奶奶知道后就不让金铃去那里学习了。金铃的妈妈懊悔极了。金铃虽然很生气,不过还是原谅了妈妈。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场。

我要向金铃学习,做一个有爱心,讲诚信,积极向上的好孩子。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九篇

我喜欢的书是《爱丽丝漫游奇遇记》,是英国人卡洛尔写的。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爱丽丝,爱丽丝可爱活波,已经十岁了,是聪明的女孩。爱丽丝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自己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兔子。

她掉进了兔子坑里,由此进入了奇幻的世界。她在这个世界遇到了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吃一块蛋糕就会变成巨人,喝一滴水就会变成小蚂蚁一样小。他还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物,有粗暴的红桃王后、红桃国王、神气活现的杰克(J)。她在奇幻的世界里一直问“我是谁”,不断成长,从小姑娘变成大姑娘。才猛然醒来原来是一场梦。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眼泪池塘这一集,小爱丽丝吃了一口蛋糕变成了巨人,一直在哭泣。又喝了一口水,变成了蚂蚁那么大。哭了一屋子眼泪,屋子里的动物都浑身湿透。爱丽丝也飘在水上,一只小老鼠游来,爱丽丝说:“能不能让我趴你身上,你送我过去。”小老鼠说:好,爱丽丝坐在小老鼠身上度过了河到了另外一个房间。

我要向爱丽丝学习,虽然爱丽丝是女孩,但很勇敢,很坚强。值得我们学习。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篇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美丽的阿尔卑斯山,有一个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儿海蒂,她虽然贫穷,却有一颗赤子之心。她以乐观的态度感化了性格古怪的爷爷,给盲眼老奶奶带去了快乐,并帮助坐轮椅的富家女孩克拉拉战胜病魔……

全书以“爱”为主题,用优美的笔触刻画了海蒂纯洁善良的形象,充分展示了人性美好的一面,唤醒了人们心中的爱,让人们重新思考快乐和幸福的定义,感人至深。这本书还风靡全球,是国际文学大奖优秀杰作,一个代表巅峰水准的儿童文学宝库!这本书精选了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儿童文学奖、英国……精心编译,是一部经典之作。

《小海蒂》还是在1881年发出的,出版至今已逾百年,被译成几十种文字流传于世界各地,发行量超过千万册,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和推崇,其中,我就是这本书的一位真铁粉。

享誉全球的经典之作,生动精彩的美会插话画,让我获得了文学、视觉与心灵的多重享受!这些优秀作品带给我与众不同的阅读体验,让我尽享阅读的芬芳与滋养,感受生活的美好!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也能够喜欢。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一篇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二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才有价值。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三篇

有一本书,它能在我遇到挫折时给我打败挫折的动力;有一本书,它能在我骄傲自满时告诉我虚心使人进步。这本书就是《哈佛家训》。

《哈佛家训》讲的是一些励志故事。它从几个方面讲述了成功的秘诀以及一些做事的方法。刚看这本书时,前言里讲“本书是人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家园”,还有些不相信。直到后来我看到了《1849拒绝》这个故事,才发现《哈佛家训》确实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家园。

《1849拒绝》讲述了一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想拍电影当演员,于是他带着自己写的剧本去拜访当时好莱坞的500家电影公司。第一轮下来他遭到了500次拒绝。第二轮、第三轮的结果和第一轮一样。但他咬牙开始第四轮拜访,当他拜访到第350家公司时,老板破天荒地答应留下剧本。后来,老板决定拍这部电影,并让这个年轻人做电影的男主角。这个年轻人就是日后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席维斯.史泰龙。

我认真地阅读《哈佛家训》,发现每一个故事都那么振奋人心、那么贴近生活,能够让我受到启发,感受自信的力量,在我迷茫时给我指引一个正确的方向。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四篇

提起培根,人们自然会想起他的那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几百年来,这句话不知影响了多少人。那培根又有什么著作值得一读呢?自然《培根随笔》当推首位。

手捧书坐于桌前默默诵读,最喜欢那篇《论友谊》:“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减少一半忧愁。”朋友,当你悲伤的时候,当你快乐的时候,是谁正在你身边呢?没错,是你的朋友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也许就是真正的友谊吧。

还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其中的《论真理》培根说:“诗人说谎,是因为谎言带来愉快。”这实在是一句饱含智慧的话,我们不也说,诗歌是美丽的谎言吗?“无可否认,若是一个人的头脑以仁爱为动机,以天意为归宿,以真理为地轴而转动,那么这个人就是生活在人间的天堂里了。”……

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在这本《随笔集》中,培根使用了大量的史实来佐证他的论点,其中有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有影响重大的历史事件。读他的这本《随笔集》,不时令人觉得风云变化的历史扑面而来,从而顿生历史沧桑之感。

老实说,《培根随笔》对于现在的我,确实过于深奥了。部分短篇,个别语句,照我现在的理解力,确实不太明白。“书中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而为数甚少的某几本书则须咀嚼消化。”培根在《论学业》中如是说。《培根随笔》恰好就如同他自己所说的一般——需要咀嚼消化。往后那一段漫长的时光,我可以天天读它,一点一点了解它,点点滴滴,直到某天,能够完全理解它。

书中有些理论是与现在不符了,但这书依旧有阅读价值。我喜欢的不只是这本书,还有培根笔下的一个崭新世界。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五篇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

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六篇

书是阳光,给我们无限光明;书是小鸟的翅膀,没有了书,就像小鸟没有翅膀,不能自由翱翔……在我们的生活中书必不可少,没有书,生活就黯淡无光,没趣……

去年暑假,我亲爱的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名著,让我必须全部看完。没办法,皇后娘娘的话谁赶违抗——遵命!

等我仔细翻看,才发现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看,反而让我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有味。所谓只有尝试了才知道个中滋味吧!这些名著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讲了主人公安妮是个孤儿,有一头红色头发,有永远也说不完的话……幸运的她被马修和玛丽拉收养,书中还讲了安妮与朋友发生的种种有趣好玩的事情。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本《绿山墙的安妮》给了我很大的启示:热爱生活,自尊自强,凭借自己的刻苦勤奋,得到别人的喜爱,也赢得别人的敬重和友谊。人要懂得感恩,你用真心去对待他人,别人自然也会对你好。

读者们,你们有没有喜欢看的书,快来和我分享分享吧!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七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从这些名言中,我想到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笑猫日记》。

这本书最有趣的事是:笑猫会各种各样的笑:狞笑、狂笑、冷笑、微笑、大笑、苦笑、皮笑肉不笑……笑猫会在不同的心情表现出不一样的笑容。这本书还警告了一些忘记自己怎么样长大而以爱之名要求孩子、逼迫孩子的大人,不要让孩子毁在他们手上!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人在长长的寿命中,肯定会经历各种各样的困难,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要勇敢地去面对,不要没信心。当然,我们还需要一些有情有义、有智慧的朋友。俗话说得好:“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只有经历了生死离别,才能看出是不是真正的好朋友!

读了杨红樱写的这本书,我觉得杨红樱阿姨是最了解小孩子的,我好快乐!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八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接下来说说虎鲨吧,他是一个体育小霸王,身体肥嘟嘟的。一见到有人想要挑战他,就拳头一握,一下子把对方吓傻了。其中有一次,一个小鬼跑到了他的前面,他刚要挥起拳头,那鬼就吓得撒腿就跑。大家看了,都夸他说:“这么厉害,是不是过去在少林寺学习过。”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九篇

这本书有四个重要的角色,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唐僧与沙和尚。

孙悟空原本是一只石猴,有一天,他从石头中飞出来遇见了猴王,那天,水淹没了大地,猴王与他的妻子活生生地被水淹死了,只有二十几只小猴跳在了几棵大树上,其中孙悟空也在,有一只猴子说:“谁可以从花果山的瀑布中穿过去,就拜他为王。”可谁也不肯飞去,孙悟空听见了便飞向那里,之后所有猴子都叫它美猴王。

还有一回也让我难以忘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一次,白骨精十分狡猾,抓来了一个老奶奶,老爷爷与一位姑娘,白骨精用了这一位姑娘的身体,结果被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发现,打败了白骨精,白骨精又用的老奶奶的身体,可还是被看穿了,白骨精又用了老爷爷的身体,这次唐僧不知道念了多少次紧箍咒,可孙悟空还是打败了白骨精。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篇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历经了千难万险,千辛万苦地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九九八十一难实在是让我记也记不过来,那白骨精貌美如花,那火焰山危机重重……师徒四人最终取得真经靠的是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们踏上征程,一路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但是什么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就是依靠这种意志和精神,他们越过了陡峭的大山,踏过了宽广的大河,战胜了一切的魑魅魍魉。

持之以恒是成功的“铁律”,古今中外,每一位名人的成功都与这种精神有直接的关系。很多人都知道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却极少有人去发现他成功的秘密,他成功源自于他平时注意观察生活、体验生活,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坚持到街头去观察、谛听,记下行人的零言碎语,积累了丰富的生活资料,这样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写下精彩的人物对话描写;在《双城记》中留下逼真的社会背景描写,从而成为英国一代文豪,取得了文学上的巨大成功。

约翰逊曾说: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坚持下去吧,胜利就在眼前!加油!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一篇

我有一本书叫——《窗外的小豆豆》,虽然名字有点幼稚,但是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上一年级的小豆豆,她在原来的学校里非常的调皮。可是,妈妈让她转到巴学园这个学校,她却成了一名好学生,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她从第一步走进巴学园的时候,就深深喜欢上了巴学园。巴学园的教师是电车,一个班级只有几个学生,还有一个图书馆和一个食堂。

他们的校长非常温柔,每天上课学生想学哪一课就可以先学哪一课,如果上午把所有的科目都学完了,那么下午就可以出去散步,学生们都非常开心,而且还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此外,书中还说小豆豆的家庭非常和睦、美好,有健壮的爸爸,温柔的妈妈,还有会做饭的奶奶和懂人话的洛基。

啊,小豆豆的生活真令人羡慕呀!有我向往的好学校,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窗外的小豆豆》。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二篇

书,是人类的朋友又是人类的好老师。书,会让我们从骄傲变为谦虚,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学习成绩,有句话说的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书带对我们的重要!

首先,第一篇是“少年回头望,笑我还不快跟上”。里面讲到不怕任何外部的困难,就怕自己内心放弃。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轻易的放弃。

然后,第二篇是“我敢和世界不一样”。主要告诉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求问心无愧,不必按着别人的样子刻画自己的模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与独特这是不可取代的。我明白做好自己,不要成为别人的翻版,那样你的存在才能成为一种永恒。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就像我的朋友,可以带我遨游整个世界。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三篇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全书》,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白色的塑皮面上画着很多自然世界中的物体,有大象、袋鼠、昆虫、树叶、菊花、卫星、火箭;反面画着蛇、老鹰、汽车、飞机等等。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宇宙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各个领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页都印着彩色的插图,画着漂亮的图画,让人很好理解,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牢牢地记住了。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

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其实地球中的软体动物有五万多种呢。”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全书》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生物界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银晕”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全书》寻找答案,在第13页就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银晕是银河系隆起的球状部分,有一层非常薄而高温的气体,大多数球状星团都分布其中。

《少年百科全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四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白雪公主,因为这一本书是我读过很好看的一本童话图书。

国王有一位爱人是否那一位爱人会成了白雪公主的母亲呢?小时后白雪公主的母亲因为升白雪公主而死了,国王为了想给白雪公主一个完美的家庭,才会娶一个新女生,这一位女王和白雪公主会发生甚么事情呢?小矮人会帮助白雪公主吗?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不会帮助他人,也有很多人像小矮人一样塬意帮助别人,表面上对你好的人不一定是好人,白雪公主这本书告诉我们表面上对你好的人不是好人,像那一位女王表面上对白雪公主很好,可是他的心理很毒想要白雪公主死。

这一本书很好看,如果大家想知道第二段的问题的话,就看这一本白雪公主的童话图书,希望大家会喜欢这一本书童话图书。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五篇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读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野仙踪》,《绿野仙踪》系列讲的是多萝茜、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四个人之间发生的故事。

这是一个极富想象力的美国幻想故事,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连同一座小木屋,一起卷到了另一个奇异国家。在寻找回家的路上,多萝茜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爱心的铁皮人和胆小如鼠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历经艰险,最终凭借着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如愿以偿地完成了心愿。

俗话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多萝茜、稻草人、铁皮人与狮子同心协力,互相帮助,共同闯过了一道道难关。友情是最珍贵的,稻草人为了朋友们的安全,主动挑战吃人树;胆小的狮子为了救伙伴而毅然与蜘蛛怪抗争,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另一个道理:我们要向多萝茜一样,在生活上遇到困难时,积极想办法解决,而不是盲目地向父母求助。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六篇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七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充实了人们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书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拥有了智慧。总之,一句话,书是生命的源泉。而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的故事情节非常精彩,时而让我紧缩眉头,时而禁不住拍手叫好,时而这书中的人做错事感到惋惜。在深深的大海里,随时都有任何危险包围着“鹦鹉螺”号船。但书中的尼摩船长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他可真了不起!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儿童文学。它不但故事情节有趣,人物也有各自的特点:急性子的加拿大人尼德。兰脾气坏,打鱼的本领无人能比;船长生活在大海里,他厌倦了陆地生活,但在海里却生活得悠闲自在,健康也不比我们差。这本书使我看得入了迷,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活了,栩栩如生。它的吸收力真大。

《海底两万里》让我对海有了新的认识,新的发现。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八篇

我曾经看了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由黄蓓佳编著的儿童文学作品。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学习一般的女孩子,但她聪明、善良、有爱心。可是妈妈和老师却以学习成绩好坏来衡量她是否是好孩子,金铃为了让妈妈和老师喜欢自己,她付出了很多努力,一心只想做一个好孩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老师病了》那篇,金铃的数学老师得了“见字发晕的奇病,全班除了金铃,其他同学都放纵的嘻笑打闹,不想学习,也没有人去看望老师,只有金铃一个人买了鲜花去看望老师,还帮老师批改作文,和她自己的作文,她批改每一个人的作文都很用心去看,公平公正,一直改到12点。从中我知道金铃是个包容、慈悲、宽容大度的人。而且从她自己写的作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中,我感受到金铃对小鸟的深切同情和理解,她拥有一颗悲天怜人的高贵心灵。

一遍读完,思绪还沉浸在故事当中。我以后也要努力做好孩子,学会感恩,学会关心别人,做一个正直、善良、勇敢的好孩子。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九篇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篇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一篇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二篇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三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的名书,其中对我感受最深的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结合了几个感人的小故事。其中《小抄写员》最能打动人心。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叙利奥的十二岁的五年级小学生。因为家境贫穷,家里的兄弟姐们也比较多,他的爸爸白天在铁路上干活,晚上要帮别人抄写签条。叙利奥怕爸爸身体受不了这劳累的工作,就会半夜等爸爸休息时偷偷地抄写。第二天,父亲很高兴,但是叙利奥的学习成绩越来越退步,上课经常打盹儿。父亲看到这种情形甚至动怒。叙利奥实在忍不住了,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的了父亲,父亲感动的留下了眼泪,父子关系又如从前一般了。

从这一则小故事,我明白了:父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

是不可侵犯的。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不可能一刀两断的。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以后会好好地孝顺父母,不再和他们顶嘴。以后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情感。我会给他们打一盆洗脚水说声:“爸爸妈妈我爱你们”!会给爸爸整理一下凌乱的头发,说声:“爸爸您为这个家庭做的实在太多了,您辛苦了!”我会帮妈妈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孝顺父母我会从小事做起。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四篇

我读过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绿野仙踪》、《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中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孙悟空,慈悲为怀的唐僧,贪吃好睡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和尚,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在取经途中,他们不知吃过多少次苦,受过多少次累,途中还有多如牛毛的妖魔鬼怪。可唐僧的三个徒弟还一样尽心尽力的保护唐僧,最后功德圆满,把经取了回来。

其中,我最佩服的要数与妖魔鬼怪抗争到底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了。孙悟空虽是一只小猴子,可它一个跟头就能翻过十万八千里,也有七十二般变化的本领。孙悟空还事事都为唐僧着想,从不像猪八戒一样怕累。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西游记》这本书了,那就请你也来读一读吧!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五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它让我一会儿惊心胆颤,一会儿兴奋不已,好像带我进入故事中了。

我觉得《三国》里最聪明的是孔明。他姓诸葛,名亮,字孔明。因为他住在卧龙岗,人们都叫他“卧龙先生”。他辅佐刘备报效国家,在他的指挥下有很多著名战役,比如:草船借箭、赤壁之战……诸葛亮发明的“孔明灯”、“诸葛连弩”到现在还被人们津津乐道。

我还很喜欢赵云。他武功高强,有勇有谋。长阪坡之战,他在曹操的百万大军中七进七出,救出刘备的儿子刘禅。他常打胜仗,人称“常胜将军”。

《三国演义》中还有很多英雄人物,比如:刘、关、张、曹操、孙权等都是我喜欢的。总之,《三国演义》是一本好书,它丰富了我的头脑,让我增长了很多知识。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六篇

我的宝贝是一本书“乘着文字的翅膀”,里面有我们写作班的同学们的文章,也包括我的,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心爱的宝贝。

这本书是我的写作老师冯老师亲手制作的一本书,我常常拿出来看,每篇文章都一看再看。边看边笑,彷佛有一阵风轻轻吹过,感觉到老师的用心,也好感谢老师呢!

这本书是我学习的好帮手,我可以在别人的文章里,学习到很多的优美句子,还有很好用的成语,还可以参考大家的写法,我想我的文章一定会越写越好,那时我就可以慢慢的变成一个小作家了。

因为我实在太喜欢这本书了,所以我的阿姨帮我做了一个书套,这个充满爱心的书套,也变成我的宝贝,每天摸着、看着,心情就像要飞起来了。

我已经开始期待,今年的新作品了,那会是我将来的新宝贝了。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七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最爱读书。要说我喜欢的书,真是说也说不完。可是,让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的书只有《青铜葵花》了。

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妈妈刚给我买回来时,我对它并不感兴趣,放到书架里就忘了。直到那次,我想上厕所,无意间拿上了它,就放不下了。这本书的情节很动人,讲述小女孩葵花和哑巴哥哥青铜的故事:葵花是城里的孩子,一年,她跟随父亲来到了大麦地里。可命运不公,父亲为了捡几张画,掉进了河里,从此不见踪迹。葵花被青铜家收养,虽然家境不好,但一家人都很关心她。他们在一起快乐的过着日子。然而,葵花十二岁那年,被命运召回了她的城市。从此,青铜一直想念着她…… 为了看这本书,我甚至入了迷,在厕所里坐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妈妈回来,把我从厕所里拉出来,我才不看了。

从此,我一有时间就看这本书。每一次细细品味,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主人公开心,我会哈哈大笑;主人公伤心,我也会随着他抹眼泪。这本书让我第一次觉得电视没有意思;这本书让我第一次觉得时间的可贵;这本书让我第一次觉得读书是那么的美好!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你们想读吗?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八篇

有人喜欢《木偶奇遇记》,有人喜欢《水浒传》,有人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还有人喜欢《格林童话》,可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

石猴把自己取名为美猴王,它又四处学师,取得兵器。又大闹天宫,偷吃了老君的仙丹,被关在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打开丹炉的时候,没想到孙悟空练成了火眼精金,踢倒了丹炉,回到了花果山,又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过了五百年,唐僧来到山下,把它救了出来,并收它为徒,路上又收了两个徒弟,分别是猪八戒和沙和尚,他们一起去东土大唐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知道,只要坚持,就一定可以胜利,如果不坚持,就什么也干不成,所有的努力都会白费。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九篇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平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篇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我看过许多书:有《《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七个小矮人》以及《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不过,我最爱读的书还是郑渊洁的《舒克和贝塔历险记》。

因为这本书可以让我一下看完。不像电视上一样,一天只能放二三集。这本书非常有趣。里面的舒克开坦克,贝塔开飞机,它们合作击退了困难,得到了胜利。它们常常与猫群和独眼鼠对战。独眼鼠和贝塔、舒克同样是老鼠,为什么还打呢?后来我才知道舒克和贝塔它们是好老鼠。有一次,贝塔不认识舒克,就把舒克钓了起来,因为飞机没有油了,它们就从天空中掉了下来,掉到了猫村。舒克与贝塔勇敢地说:“你们要吃就吃吧,我们也不怕死呢。”猫说:“我们不会吃你们的。”贝塔说:“为什么”猫说:“因为你们不是坏老鼠。”舒克与贝塔非常地开心。

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舒克和贝塔》。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一篇

我有一本《雷伊传》,它是妈妈给我买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显的很帅气,书是由火红和黄色组成,上面有一头怒气冲冲,全身是岩浆的牛,非常威武。想不到吧!他还有一个令人感到胆怯,害怕的名字,撼地神牛!撼地神牛的上方还有一个全身带电,银光闪闪的精灵。我不用说大家应该也知道吧!他就是家喻户晓的雷伊。雷伊的上面是一个全身披着盔甲,红黄相间、长着狮子一样的头的怪兽,它叫麒麟。它使劲踩下地,山崩地裂,山洪暴发。

这本书的内容请听我细细讲解,雷伊为了找到盖亚跋山涉水,麒麟看到雷伊的'思兄之情赶来帮他,就这样,他们救了赛尔号的船长罗杰。雷伊他们去了封锁撼地神牛的六关。碰到艾辛格阻挡,艾辛格被他们自制的牢房给关了起来,当雷伊他们打到封锁撼地神牛的第六关,艾辛格前来帮忙,最终获得了盖亚,布莱克,卡修斯的晶元图纸,最后找到了三个战神联盟的成员。真是精彩极了。

这本书还帮了我很多忙。有一次,我给同学们讲了这个故事。他们都不相信,最后我把书拿过来给他们看,他们才信了。

这本书丰富了我奇思妙想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良师益友”,我非常喜欢它。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二篇

我有很多书,比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荒漠里的对话》、《365夜故事》其中我最喜欢《荒漠里的对话》。

里面说踩面包的小女孩,内容就是从前,有一个叫安多的小女孩,一天妈妈对她说:“安多,你已经长大了,你去看望奶奶去好吗?”安多说:“好的。”妈妈给她穿上漂亮的裙子,给她一个面包,安多就出发了。安多走着走着,她看见前面有一个泥溏,安多不想把裙子和鞋子弄脏,她要把面包放在泥溏里,要踩着面包过泥溏,安多刚把脚踩到面包上,面包就沉下去了,安多也沉下去了。

安多真傻呀!那池溏里的泥是很稀的、是沼泥,哪能禁得住我们沉重的身体呢!这个故事教育我们:看事物不能太单一,有些东西不能光看表面,不能被有些虚拟假象迷惑了我们的双眼。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三篇

我喜欢看很多很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妈妈希望我多看书。当我拿到书时,就迫不及待地翻了起来。这本书的页面是彩色的书里每隔几页就配有精彩的插图,让人爱不释手。再仔细读,它的内容非常精彩,都是关于海洋的知识使我知道了海洋里有会发光的水母、会唱歌的蓝鲸……

有一次,老师提出了一个关于海洋的问题:“章鱼又叫什吗?”全班的同学都不知道,我想起了《海底两万里》书中有记载:章鱼又叫“蛸”。于是我举起手说出了答案,老师表扬了我,我心里乐滋滋的。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多看书,知识就会越来越丰富,你得到的益处,就会越来越多。

我很喜欢这本书。有一次,我连饭都忘吃,就只顾看书,妈妈叫了好几次我才去,吃饭时我的眼睛还舍不得离开书。晚上,睡觉时,梦里还全都是《海底两万里》的内容,我沉没在《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海底两万里》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学到了许多许多知识,只要你翻开它相信你也会被它吸引。下次我一定把它介绍给你。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四篇

我读过很多类书,有故事书、作文书……其中,我最喜欢故事类的《爱的教育》。

这本书所有的内容都在“爱”这个字眼上。在两个世纪前,这里有同学、朋友、家人……的生活,他们互相关爱,互相鼓励,拥有亲情,拥有友情,还拥有对祖国的热爱。

《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生活中的道德、亲情、友情是不容易破坏的,我们要珍惜它们。当看到一个衰老的老人、没钱的穷人、坐着轮椅的残疾人时,你会怎么办——向他伸出援助之手。当看到熟人、朋友、同学时,我们要主动打招呼,表示出自己的礼貌。当我再次翻开它时,就想起了自己,那是一次去吃饭时的故事。那天,我和家人来到饭店吃饭,我是第一次来这个饭店吃饭,所以很好奇,便四处张望,这时我发现就在不远处有一位我的同学,我并不想和他打招呼,只是和家人快速吃过饭走了。但事后我对这件事念念不忘,妈妈知道了,便给我看《爱的教育》。我看过后,明白了好多道路,知道了我的缺点,就向那个同学道了歉。从那以后,我学会了礼貌。

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数不清,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五篇

我喜欢阅读书,在家里或书店还有图书馆,只要我一有空的时间,我就会看书。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令我最喜欢的是海伦.凯勒传。

现在,我把海伦.凯勒这本书大约描述一下。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她一出生就很令父母疼爱,但是海伦出生了几个月后,却生了一场重病,父母赶紧请医生检查,经过了医生的检查,才知道海伦失去了听力和视力,海伦变成生活在黑暗又无声的世界,海伦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她七岁的生日那年,母亲请了一位教师来教海 伦,海伦无声的世界终于透出了光芒。

老师教了海伦许多的手语,老师也进了千辛万苦,但是老师没有放弃,后来,海伦十七岁那年,老师带着她进聋哑学校学习,直到海伦二十一岁她读完了大学,到世界各地帮助和她一样的人。海伦这样的精神值得许多障碍的朋友学习,希望很多障碍的人能向海伦.凯勒学习她的勇敢面对痛苦的精神,听完我分享的书,你也 可以马上去图书馆借来看喔!

我喜欢看书,书中不但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又能学习一些学作文的地方,我想再把我想看的书都把它看完,我才能再告诉你,或许比海伦.凯勒传这本书更好看,或内容里写得更精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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