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一篇

上小学的时候,学校的老师说小豆豆的习惯不好,所以就退学了。后来又到了巴学园,学校全部都是电车。虽然学校十分简陋,但是她十分喜欢这所学校,因为这里有小林先生的关心和爱护。小林先 生是这所学校的校长,他非常爱护这里的每一个同学。可是有一天,巴学园突然失火了,孩子们四处乱逃,小林先生却依然保护着他关心和爱护下成长的孩子们,巴学园永远消失了……

我喜欢这一本书,因为小林先生对学生们的爱不仅让我感动,更让我感动的是,小林先生把每一位学生都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爱,这所学校是小林先生为了让孩子们快乐才创办的。

这本书让我找到了自己的阳光童年,我也是渐渐的喜欢上了小林先生,小林先生的爱是不同的,是大爱。如果我当上了老师,我也会像小林先生那样去爱护学生们。长大后当一名老师,也是我的梦想 。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小豆豆,喜欢巴学园,更喜欢小林老师。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篇

课余时间我常常爱看些课外书,有《作文》、《幽默与笑话》、《小百科》……,不过,我最爱看的还是那本《中外神话传说》。《中外神话传说》里面有许多精彩的神话故事,也有许多生动的人物,比如:有勇敢执著的夸父、有善良正直的后羿、还有坚持不懈的精卫,有悔偷灵药的嫦娥、有尝遍百草的神农、还有永结同心的牛郎织女……,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精卫填海。传说她是炎帝的女儿,有一次在东海边洗澡,不慎落入海中被淹死了,变成了一只小鸟。她发誓要填平东海,不让这样的不幸再发生。每天她从发鸠山方向衔来一些石头和短树枝投到海中,东海卷起巨浪咆哮着对她说:“像你这样个填法,永远也休想把我填平,真是徒劳!”可是精卫并不理会东海,仍然每天不断往大海里扔石头和树枝,她相信有一天她会成功的,东海虽然夺走了她的生命,但夺不走她要填平大海的勇气和决心。我真是佩服精卫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啊!这本《中外神话传说》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懂得了生活,我喜欢这本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开拓眼界,增涨知识,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书的名字是《少年特战队——特种兵大赛》。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特战队被派去参加国际特种兵大赛,他们经过地狱式训练最终来到赛场。主要人物有张小福、火驴、硬盘、柱子、大龙。他们虽然比别人小但是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冠军,让嘲笑他们的外国大兵输得心服口服,对他们刮目相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小福,因为他很聪明,也是少年特战队的队长。他带领队员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捧起胜利的奖杯,戴上属于他们的奖牌时,我非常自豪。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读完这一章还想读下一章,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里面的人物坚强,勇敢,意志力非常坚强,为了达到目标,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们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任何事情,只要树立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拼进全力,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我们拼过了,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是书,给予了我快乐;是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赋予我丰富的知识;是书,为我前进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篇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篇

姓名:黄中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花木兰》,这本书是我在我老家封尘已久的阁楼里找到的,我打开这本书的第一面时,我好像进入了自己的想象中,太梦幻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花木兰的少女,和她的父母还有弟弟生活在一起,最近朝廷在招兵,每个军贴上都有她父亲的名字,因为她的父亲花狐年老,腿脚不便,家里有没有其他年长男子,弟弟年纪尚小,又不会打仗,所以只能靠花木兰去参军。两年后,他们到了战场,开始了严格的训练,经过无数次训练之后,只听敌人的战鼓响起,又要开始一场战争了。

只见花木兰和她的好伙伴翻身上马冲进人群开始了激烈的战争。经过数场战争后,木兰和她的伙伴回来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花木兰替父从军,战勇杀场的片段。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因为有一次我的朋友有事,没有人可以把我的信送去很远的地方,我只好无奈答应,最后自己一人辛苦完成了任务。

从中我知道了自己能完成的事尽量自己完成。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六篇

《爱迪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爱迪生只读了3个月的书,在他的成长道路上,有流浪,饥饿和数不清的失败,可他一心爱科学,每一次实验都夜以继日地工作,肚子饿了就随便吃点东西,眼皮困了,就在桌上打个盹,有时连睡觉也顾不得睡了……

爱迪生,他一步一个脚印,刻苦钻研,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克服困难。在实验中,他有过无数次的失败,但是他却没有放弃,他一次一次地做,直到实验成功为止……他,永不满足,不知熬过了多少个白天,黑夜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终于成为了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发明家。

爱迪生这个名字,总在我的脑海里荡漾着。我深刻地感受到要取得好成绩不容易,要有所成就就更不是一间轻而易举的事了,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古话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现在就要像这句话所说的去做。我们现在要取得好成绩,就必须从作业做起,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记得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百分之一的灵感。”我想:我不是特别聪明,灵活,所以我必须付出百分之一百的勤奋,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七篇

书是广阔无垠的大海,任我们在海洋里遨游;书是山峰上的彩旗,引领我们向更高的山峰攀登;书是一只五彩的蜡笔,任我们谱写人生。我最喜欢的书还要数《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

这本书是一本使人知道学习和独立重要性的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因为那时我不知道学习和独立的重要性,天天抱着手机玩。

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大学毕业后的学生,总是在父母的荫庇下长大,不能独立,导致大学毕业后不能找到工作,而一小部分大学生的父母,在他们小的时候就培养他们各方面的能力,使他们能在大学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

我读完这本书,闭上眼睛想了一些事。家人把我视为掌上明珠,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有受过什么磨难。可是,如果我要是一直被家人这样宠着,大学毕业后那会怎么样?和大部分毕业生一样变成无业游民吗?不,我一定要像风雪中坚贞不屈的小草,不要做温室里的玫瑰,虽然好看,但经不起任何雨打风吹。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独立的重要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八篇

《西游记》是我九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刚开始读这本西游记的时候一知半解,比如把“诸”念作“者”,把“凯”念作“几”,因为我只认识这些字的一半,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把全书读完。

里面出现的人物有:猪八戒、孙悟空、沙和尚、唐僧。孙悟空可以七十二变,猪八戒能吃不能做,非常懒惰,沙和尚是一个老实人,唐僧是它们三个的师父,每当孙悟空做错事,唐僧就会批评它,教它应该怎么样做。

记得有一次,孙悟空变成一棵树,妖怪怎么也找不到它,后来孙悟空悄悄走进了妖怪的巢,把师父救出来了。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以后我也要像孙悟空那样,做一个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人,在学习上也要勇于克服困难。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九篇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平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充实了人们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书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拥有了智慧。总之,一句话,书是生命的源泉。而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的故事情节非常精彩,时而让我紧缩眉头,时而禁不住拍手叫好,时而这书中的人做错事感到惋惜。在深深的大海里,随时都有任何危险包围着“鹦鹉螺”号船。但书中的尼摩船长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他可真了不起!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儿童文学。它不但故事情节有趣,人物也有各自的特点:急性子的加拿大人尼德。兰脾气坏,打鱼的本领无人能比;船长生活在大海里,他厌倦了陆地生活,但在海里却生活得悠闲自在,健康也不比我们差。这本书使我看得入了迷,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活了,栩栩如生。它的吸收力真大。

《海底两万里》让我对海有了新的认识,新的发现。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一篇

11月2日星期日天气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启发》,其中每个小故事,都说明了大道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妈妈的春天》这个故事,文章的主要内容写了丽丽的家虽然清贫,但是很温馨,因为她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妈妈。妈妈把虽有的爱都倾注在丽丽的身上所以丽丽感到很幸福。

丽丽的学习很好,妈妈每次去接丽丽放学,脸上都会洋溢着自豪的微笑。冬天到了,妈妈接丽丽放学脸被风吹的红红的,丽丽心想:妈妈的脸一定很疼。于是丽丽决定送给妈妈一条保暖的围巾。从那以后丽丽再也舍不得花钱了,她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都装在了储蓄罐里。圣诞节快要到了,丽丽的钱终于攒够了,当她手里捧着给妈妈买的红围巾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当丽丽把围巾送给妈妈,妈妈打开包装盒,看到围巾时妈妈流着泪,面带微笑的对丽丽说:“谢谢你,你送给妈妈的时温暖,你就是妈妈的春天。”

其实我们的妈妈,也像丽丽的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我们,但我们并没有像丽丽一样,为妈妈献上自己最真诚的祝福,以后我也要像丽丽一样,做个懂事、体贴、关心父母的好孩子。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二篇

我有一本喜欢看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对我来说有帮助的书。为什么怎么说呢?那要从一件小事说起。

我有一位同学,他声称刚从日本回来,带回了许多日本街道的照片。他还偷偷地带了一张照片来学校,讲了一大堆关于日本的事,然后拿出一张大大的照片。我还以为是一张日本的风景照片呢,没想到只是一张普普通通的照片而已。

照片上是一辆他们乘坐的车子,是他从车子里探出头拍的。只见他们的车开在黄线的右边,左边的车快速通过,但我感觉怪怪的。我又定睛一看,司机坐在左边。我拍了拍同学的肩:“你有没有感觉这张照片很怪啊?”“没有啊,是你自己看错了吧!”

我又问了其他四个人,他们都否定了我。但我好像想起了什么,大声叫道:“这张照片一定不是在日本拍的!”我镇定自若,像福尔摩斯探案一样,对他们说:“那是因为你们没去过日本,日本的车都是开在黄线的左边的,司机应该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而这张照片恰恰相反。所以,这张照片一定不是在日本拍的。”

听了我的这番话,同学们虽然将信将疑,但还是向我投来了钦佩的目光,好像我是一个大侦探呢!

多亏了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教会了我仔细观察,遇事多思考的习惯。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三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心中充满了疑惑:孙悟空是从哪儿来的?是从哪儿学来的七十二变和火眼金睛呢?带着疑问我迫不及待地把书看完,终于弄明白了,原来孙悟空是从一颗石头里面蹦出来的。

有一次,我在书里看见了一篇故事,上面说:“有一天,小猴子正玩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道金光,从一块大石头里,蹦出一只石猴,它的全身毛绒绒的,高大的身体,别提有多帅了!”

读了这句话,我开始想象了起来:这个孙悟空肯定没有衣服穿,我一边想,一边开始傻笑起来。

《西游记》里师徒四人的性格迥然不同。唐僧:总是慈悲为怀,因此,常被妖精所迷惑。而且,孙悟空一不听话,就叽呱叽呱地念起了紧箍咒。

二帅兄猪巴戒:看似憨厚老实,实则油嘴滑舌。他有一个很胖很胖的身体,重量不用说了,绝对是超重的。

沙和尚:憨厚老实,总是挑着担子,跟在白龙马后面,但是杀伤力很强。

最后轮到孙悟空了,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会驾驶筋斗云,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还有三根救命毫毛。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不但太可爱了,而且他还非常机智、勇敢,是我最喜欢的人物。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四篇

书,是人类的朋友又是人类的好老师。书,会让我们从骄傲变为谦虚,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学习成绩,有句话说的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书带对我们的重要!

首先,第一篇是“少年回头望,笑我还不快跟上”。里面讲到不怕任何外部的困难,就怕自己内心放弃。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轻易的放弃。

然后,第二篇是“我敢和世界不一样”。主要告诉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求问心无愧,不必按着别人的样子刻画自己的模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与独特这是不可取代的。我明白做好自己,不要成为别人的翻版,那样你的存在才能成为一种永恒。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就像我的朋友,可以带我遨游整个世界。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五篇

姓名:耿启瑞

我在我们学校的图书角里发现了一本我喜欢的《父与子》。

《父与子》这本书的插图十分精美,语言虽然简短但是很幽默,里面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它丰富有趣的故事,比如父与子拿到一座别墅,变成了富翁;还有父与子在一次旅游时在船上把指路板当做溺水的人,跳下水,流落到荒岛上,但最后还是回了家。

父与子的故事写成了书,让他们的名气越来越大,但他们没有因此变快乐,反而让他们苦恼,因为到处是他们的广告,所有人还装成父与子。于是父与子想起以前的生活,他们就在一个四处无人的小路边的一棵树上写道:“父与子要走了,大家再见!”然后父与子就走在那条路上,慢慢地走上了天。一个月后,他们就消失了,但父与子没有离开我们,而是变成了月亮和星星。

《父与子》的故事让人快乐,但最后的结果又让人充满幻想。

我喜欢这本小人书,你喜欢什么书呢?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六篇

我推荐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这本书里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老木匠用一块神奇的木头,做了一个木头人,这个木头人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不爱学习,另一个是说谎,可只要它说谎一次,鼻子就会变长,所以他也希望自己变成人。有一天,它遇见了一位仙女,然后认仙女做了它的母亲,仙女教会了它很多道理,可好景不长,一个同学请它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全是小孩子,有一天它变成一头毛驴,就在它要死的时候,仙女救了它,它又回到仙女身边,它也去找老木匠,历尽千辛万苦,不知是命运还是凑巧,它在一头大鱼的肚子里找到了老木匠,老木匠见了它也很高兴,他们俩从鱼肚子里爬了出来,我最喜欢文中的仙女,她也十分善良,对弱小的人具有同情心。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平常生活,想到了那些不诚实,欺骗他人的人,在平常生活要诚实,不能哄骗他人。

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七篇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那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风靡全球,是一本脍炙人口的著作,要知道这本书是由意大利阿米琪斯花费10年心血写成的。这本书每一章、每一节字里行间都把爱充分体现了出来,描写得淋漓尽致。其实,在社会中处处都体现了爱、伟大的爱,大至国家、社会,小至父母、老师、朋友。实际上,《爱的教育》是每个家庭必备的良书,是为人父母者、为人师长者、为人子女者在一生中必读的经典。

翻开书的第一页,就可以感受到处处都洋溢着那伟大而仁慈的爱。当我们看到“仁慈的花朵”这一篇时,我心头立刻涌起爱的温暖:一个意大利穷苦孩子,在即将因为丢失铜板遭到师傅的责骂、毒打之际,却意外得到一群富家小姐的帮助,孩子本该有的灿烂微笑又回到穷苦孩子的脸上。贫富可能阻隔穷人孩子与富家子弟的空间距离,但是充满爱与关怀的心使大家不曾远离。我认定,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我越看越入迷,“咕咕咕——”什么响声呀?噢,原来天早已暗了下来,该吃晚饭了。我看看妈妈,妈妈看看我,呵呵地笑了。

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八篇

书籍进步的阶梯,让我懂得许多的知识。书籍是一丝阳光带给我温暖。而山海经这本书让我感动,让我沉醉,让我着迷,因此我喜爱它。

《山海经》分为《山经》和《海经》,记载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这其中有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嫦娥奔月,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大禹治水》了。大禹的爸爸鲧生前未帮人们治好水于是在他死后,他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大禹。大禹知道他爸爸是用堵的办法,但是行不通,于是他想我用疏导的办法吧。他找来几个人说我爸爸堵的方法行不通我们就用疏导的方法,把水引到干旱的地方,说干就干。有一次大禹经过家门前时跟他一起干活的人问他说,您到家了,进去看看吧。大禹摇摇头说,不,我这次不进去了。第二次经过家门时说,您进去看看吧,家人都想您了。大禹摇摇头说,不回去了,走吧。第三次那个人又说这次已经是第三次了,您真的还不回去看看吗?大禹说我不治好这场洪水我是坚决不会回家的。这就是现在常常说的三过家门而不入。通过读《山海经》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大禹的奉献的精神。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九篇

童年到现在,妈妈给我买的书不胜枚举,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这本《智慧满行囊》。

想起当初,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后,拿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看见了,顿时眼睛一亮,就像乞丐见了大元宝,连忙跑了上去,拿过来了。还追根究底地问道:“亲爱的妈妈,这本书是给我买的吗?”“不是给你买的,还是给别人买的吗?”妈妈答道。我大声的说了声:“谢谢!”我就马上搬来了一个椅子坐在上面,专心致志地看了起来。

书的每一篇文章下面都告诉了我一个哲理。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就是看不腻。这本书告诉了我:“人生无坦途,跋涉无风雨,畏惧时,智慧是一柄利剑,助你披荆斩棘,笑傲人生;迷茫时,智慧是盏明灯,为你点亮心灵,坚定方向;疲乏时,智慧是杯山泉,让你洗去尘埃,净化灵魂。”拿起《智慧满行囊》,就像闪光的智慧果子捧在手中;拿起《智慧满行囊》,心便像荷花一样轻轻绽放;拿起《智慧满行囊》,让温情如花香环绕身旁。

只要静静地翻开此书,就能听见智慧如清澈水滴悄然渗透的声音,闻到温情如金山田野自然弥漫的芬芳。人生的哲理,我铭记于心。我要让自己饱览哲理美文,吸纳智慧精髓,任思维徜徉漫漫宇宙,聆听不倦教诲,陶冶高尚情操,让心中的梦想扬帆起航。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篇

书中讲的是在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一个丑恶的消息告诉威尔伯,未来他会成为熏肉火腿,可爱渺小的夏洛用自己吐的丝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这时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帮助了威尔伯,这是一种浓厚的友谊。有时,我觉得我没必要有一个好朋友,可我错了,没了友谊,没有了朋友,我几乎没有勇气把事情做好。在友谊的帮助下我越过了一望无际的沙漠、走过了万里路。友谊是把神奇的扫帚,它把生活中的孤寂、困难一扫而空,让我们面对的是崭新、充满希望和快乐的世界。友谊让我们面对困难时不会低头,对我来说这就是一股勇气,一股神奇的力量。我不怕任何困难,因为友谊为我照亮了这个世界。我相信这本书会让你成为“最亮的一颗星”。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一篇

我最喜欢的书可多了,有《淘气包马小跳》、有《谁偷了我的奶酪》、有《笑猫日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里面的主要人物有:马小跳,唐飞,温迪,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寻找大熊猫》。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写的很有趣,生动,含义也非常深刻。

这本书我读起来感到非常亲切,就像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一样。我晚上要看4、5页才肯睡觉,如果不看我就睡不着觉。可是有一次,我们班同学来我家找我玩,看见了我的书,要借我的书拿回去看看,我真有点舍不得,但毕竟是好朋友,最后,还是借给了他。一个星期后,这位同学不好意思的把书送过来,我一看,他竟然把我的书皮弄烂了。我心疼的不得了,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这本书对我作用可大了,他能叫我开心,我要是心烦了,看到这本书就会忘掉一切烦恼,完全和马小跳同喜同忧。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朋友,如果你也感兴趣,记住,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二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三篇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四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白雪公主,因为这一本书是我读过很好看的一本童话图书。

国王有一位爱人是否那一位爱人会成了白雪公主的母亲呢?小时后白雪公主的母亲因为升白雪公主而死了,国王为了想给白雪公主一个完美的家庭,才会娶一个新女生,这一位女王和白雪公主会发生甚么事情呢?小矮人会帮助白雪公主吗?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不会帮助他人,也有很多人像小矮人一样塬意帮助别人,表面上对你好的人不一定是好人,白雪公主这本书告诉我们表面上对你好的人不是好人,像那一位女王表面上对白雪公主很好,可是他的心理很毒想要白雪公主死。

这一本书很好看,如果大家想知道第二段的问题的话,就看这一本白雪公主的童话图书,希望大家会喜欢这一本书童话图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五篇

姓名:邓欣然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位名叫温妮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是一位著名的魔法发明家——阿什玛,她希望自己的女儿也成为一位魔法发明家,但温妮可不这么想,她有一个小花园,里面有许多的小草、花儿……她想照顾好这些植物们。阿什玛也没有办法,只能随她去了。

我最喜欢的部分是有一棵小杨树,它的家人们全部被人类做成了椅子,筷子……但它可不想这样,于是它来找了温妮,温妮帮助它找了很多地方住,但它都觉得不够好,最后,它定居在了一条清澈的小溪旁边。回到家,温妮已经很累了。第二天,她感冒了,可是有一头北极熊来找她帮忙,想让她陪自己去一次南极,现在温度上升,很多浮冰,雪山全部融化了,这样它的家人会有生命危险的。温妮虽然感冒了,但他还是陪北极熊去了南极。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乐于助人,不要破坏大自然的环境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六篇

姓名:刘楚涵

在暑假的一天,我来到了新华书店,选购了这本《小鹿斑比》。

书本大概描述的是一头小鹿的成长故事,从他出世到他成年。小斑比是一头聪明、善良的雄鹿。它活泼可爱,彬彬有礼,它热爱自由,向往着森林和草原自由自在的生活。但人类的出现,使森林危机四伏。一次又一次的猎捕,使斑比的许多亲朋好友都死在了人类的猎枪下。最后斑比在老鹿的引领下,离开同伴,离开熟悉的环境,在密林深处过起了孤独的生活。

另外,在20世纪30年代末,迪士尼获得了该作品的电影出版权,1942年动画片《小鹿斑比》一上映就引起全球注目,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

在《小鹿斑比》这本书中,我学到了用诗的语言,把细腻的感觉表现的淋漓尽致。我们也要在生活中学会保护动物,与之和平相处。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七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妈妈在越洋书城买的,当它被放在我手里时,我一分钟也不想离开它。每一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将它碰在手里读。几天的功夫,就把它看完了,囫囵吞枣,有种“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本书诉说了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故事,黑柳彻子小时候又叫小豆豆。小豆豆上一年级的时候,上课很调皮,一会儿用铅笔碰碰这个同学,一会儿踢踢这个同学。 或是叭在窗边,大叫“文艺人,文艺人。”同学们也就争先恐后的跑到窗前,听文艺人演奏。后来,被学校开除了。小豆豆又来到了“巴学园”发现,这儿的课堂,自己想上哪个科目都行,每个孩子都静静在那做自己的事情,小豆豆看同学们那么认真,也看起书来了……就这样,一缓过了四年,小豆豆在“巴学园”过得非常快乐。可是美国的轰炸机却盘旋在空中,向人们的家园发起了攻击。小豆豆一家逃走了,“巴学园”也被炸毁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童年的乐趣,感受了美国人轰炸日本时日本的人们的愤怒和悲伤。当然,我也愤怒过美国人难道不爱好和平吗?他们仅仅只需要战争吗?他们的家园要是也被侵略了,他们高兴吗?他们的亲人要是被炸死了,他们不会愤怒吗?

从中,我还得到了启示呢!我知道了日本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知道了家长们都需要的教育方法,知道了战争会带来多大的灾害,知道了失去伙伴、亲人的痛苦。

我得到的收获是,残疾人也不一定没有优点,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多帮助残疾人和不方便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嘲笑他们的懦弱。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八篇

《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书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

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

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

我平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

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九篇

暑假,我去杭州游玩。除却带回了满满的回忆以外,我还带回了一本有趣的书。这天晚上,吃完晚饭,我兴致勃勃的拉着妈妈去书房,拿起了《骆驼祥子》,当祥子绝望时,我的心扑通扑地跳着,为他担心他的未来。当祥子战胜困难时,我为他感到高兴。当祥子救出虎妞时,我也为他逃出困境而愉快。读着读着,一本书马上就读完了。妈妈问我:“读完这本书,你有什么感想吗?”我想了一会儿,回答道:“祥子原来是个善良、正直,有理想的人,但却因为社会懦弱不堪,所以才从充满希望到最后走向坠落。虽然我很同情祥子,但社会是现实的,他不会为了一个认得理想而改变。我只能感到可惜。”听了我的回答,妈妈点了点头:“你说的对,我们要成功,不但要战胜自己,还要战胜别人,战胜很多很多东西。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梦想打下基础,你能做到吗?”“能!”我坚定的回答道。

通过这次和妈妈一起阅读《骆驼祥子》,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果我们真的用心付出了,那就一定会有好的回报。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篇

我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书,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一篇

我读过很多类书,有故事书、作文书……其中,我最喜欢故事类的《爱的教育》。

这本书所有的内容都在“爱”这个字眼上。在两个世纪前,这里有同学、朋友、家人……的生活,他们互相关爱,互相鼓励,拥有亲情,拥有友情,还拥有对祖国的热爱。

《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生活中的道德、亲情、友情是不容易破坏的,我们要珍惜它们。当看到一个衰老的老人、没钱的穷人、坐着轮椅的残疾人时,你会怎么办——向他伸出援助之手。当看到熟人、朋友、同学时,我们要主动打招呼,表示出自己的礼貌。当我再次翻开它时,就想起了自己,那是一次去吃饭时的故事。那天,我和家人来到饭店吃饭,我是第一次来这个饭店吃饭,所以很好奇,便四处张望,这时我发现就在不远处有一位我的同学,我并不想和他打招呼,只是和家人快速吃过饭走了。但事后我对这件事念念不忘,妈妈知道了,便给我看《爱的教育》。我看过后,明白了好多道路,知道了我的缺点,就向那个同学道了歉。从那以后,我学会了礼貌。

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数不清,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二篇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xxx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三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终生的伴侣,是最真挚的朋友。我喜欢读书。

最近我读的这本《中国名人故事》的书,由xxx出版社出的,封面是一面中国国旗。里面介绍了144位中国名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写这144位名人的光辉事迹和优秀的品质。其中有勇于认错的汉高祖;有两袖清风的郑板桥;有宽宏大量的蔺相如;有刻苦学画的王冕;有才华出众的中国第一位爱国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有汉朝大将二十六年戈壁牧羊,誓死不降的苏武,有………

其中我喜欢唐朝的大诗人李白,他小时候看见老婆婆拿一根铁杵在一点点地磨,上前问,老婆婆告诉了原因,李白明白了老婆婆用天天的耐心劳动要决心磨成绣花针,从而使他深受感动。发奋学习,便成为了“诗圣”

我还喜欢这本书里介绍的武则天,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也能把一个国家管理好,而且也爱惜人才,崇尚文化,把国家管理的歌舞升平,国家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明白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担当,什么是善良、尊严、正义和爱国。

怎么样?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你喜欢了话,就赶快来买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四篇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是《淘气包马小跳之孔雀屎咖啡》,光听这个名字就很有吸引力吧,只有猫屎咖啡,哪来的孔雀屎咖啡,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一一解密。

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店,店里的咖啡价格很贵。老板说:“只有上档次的人才能品尝出‘孔雀屎咖啡’的独特的味道。”于是去咖啡店的人奇多。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去喝了一次,却一口都没喝下。为了查明真相,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后院,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让孔雀开屏的小妍。在小伙伴天天的逼问下,小妍说:“以前我天天去孔雀馆前跳孔雀舞,只有这只孔雀看我。我和它之间有了感情。可有一天,老板买下了它,为了见到它,我只好跟他走。可是,到了那儿,是让我虐待它,让它把咖啡豆吃了,我好几次想把它带走,可老板不让。”听小妍这一番话,伙伴们也理解了她,并帮她和孔雀逃离了咖啡店。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虐待它们,它们也是有生命的,何况像蓝孔雀这种珍稀动物,如果再捕杀它们,它们就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了。所以,请大家行动起来,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五篇

我有一本书叫——《窗外的小豆豆》,虽然名字有点幼稚,但是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上一年级的小豆豆,她在原来的学校里非常的调皮。可是,妈妈让她转到巴学园这个学校,她却成了一名好学生,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她从第一步走进巴学园的时候,就深深喜欢上了巴学园。巴学园的教师是电车,一个班级只有几个学生,还有一个图书馆和一个食堂。

他们的校长非常温柔,每天上课学生想学哪一课就可以先学哪一课,如果上午把所有的科目都学完了,那么下午就可以出去散步,学生们都非常开心,而且还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此外,书中还说小豆豆的家庭非常和睦、美好,有健壮的爸爸,温柔的妈妈,还有会做饭的奶奶和懂人话的洛基。

啊,小豆豆的生活真令人羡慕呀!有我向往的好学校,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窗外的小豆豆》。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六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

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

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

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七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能告诉我们很多知识,它的作用很大。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找仙人掌的叶子在哪里,刚开始我以为那一片片绿色的“手掌”就是仙人掌的叶子,后来查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真正的叶子是上面的小刺。

我总有一个疑问,我养了几次金鱼,为什么老是活不了几天。通过查《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养金鱼的水需要加一些河水,平时要勤换水,还要放进去一个换气泵,这样才能养活金鱼,而我只是把它们放进自来水里,就盼望着它们能够整日活蹦乱跳——现在想起来多可笑呀!

一天,有个朋友打来电话问我河豚如何吃,因为河豚有毒,他怕万一做不好,中毒了怎么办。当时我也不知道,我灵机一动,看看能否从《十万个为什么》上找到答案。呵,还真有,原来,把新鲜的河豚去皮,去掉内脏和血液,涮洗干净,再放到清水里浸泡不少于5小时,期间一小时换一次水,就不会中毒了。当我把这个方法告诉朋友时,他连声说:谢谢,谢谢……我真像做了一项发明一样,感到特别自豪和满足。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十万个为什么》就是一架让我长知识、会生活、不断进步的阶梯。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八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样也是人类精神上的粮食,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没有了书便像没有了灵魂,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多看书,丰富自己课外知识,我最喜欢看《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是春秋时代的孔丘写的。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就是因为这本书有前人的想法,也有有趣的小故事,故事和想法结合在一起,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可“迷人”了!有一次,吃饭时间到了,妈妈叫我吃饭,我看这本书“耳聋”了,没听见!有时,我最喜欢的电视剧开始了,可是我也“忘记”了看。最后,我在书海中不知不觉睡着了。

虽然“完全”地看一本书要看好长时间,但是你看的时间越长,所获取的知识就越多。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好多道理:不能失信与人;要学会忍让;人没有仁爱之心,有礼仪也没用……

看书,要看好书。一本好的书滋润着我饥渴的心灵,让我的知识面逐渐增宽,生活得更加充实,促使我更快的成长。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九篇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写过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这本书里一个小男孩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有趣而又调皮的孩子。他的妈妈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现在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姨妈和弟弟。每当汤姆表现好的时候姨妈就会很开心的表扬他,但他要是敢犯错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一次,她罚汤姆刷墙。对于别人来说刷墙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对于汤姆来说却让他烦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刷墙可不是一个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个别人有资格刷这面墙。于是小男孩越听越有兴趣,说:“能让我刷一下吗?”“不行,除非你用什么东西来换。”于是这个小孩用苹果和他换刷墙的机会。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宝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汤姆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小孩辛苦刷墙,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汤姆骗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不但有趣,而且还告诉我一些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着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自在不会被逼着做的事。有时候这两种事,其实就是同一件事。比如,书中的刷墙这件事。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篇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一篇

人生成长路上总离不开书的陪伴,每读一本书我们的知识更丰富,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正果。脱胎换骨,各司其职,共享其乐。

我很喜欢这种拥有大胆的艺术想象力的书籍,对四位主角都深有研究。孙悟空身为大师兄,性格刚开始放荡不羁神通广大,后经历磨难,一心保护唐僧,功劳最大。猪八戒二师兄好吃懒做,却又在关键时候与大师兄团结一心,为保护唐僧做出很大贡献。沙僧三师兄任劳任怨,老实忠诚,没有太大本领,总是默默无闻走在最后。唐僧是师傅慈悲为怀,有时却不太明是非,常常被别人抓去,幸好有徒弟相救。

他们师徒四人,取长补短,互相扶持,经历了不少危险,几次想放弃都挺了过来,每次战争反而让他们更加厉害,团结一心。我觉得这就像我们的人生,每一次的挫折都使我们成长,那些妖怪就像人生的过客,告诫我们,留下回忆和启示。如果不向失败低头勇往直前,就会和唐僧他们修成了正果一样,拥有更加美好的人生。

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如果当初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去西天,定取不到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更要铭记这本书带给我对人生的启示。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二篇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神奇校车》系列的《星星诞生记》,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呢。书中内容讲的是多萝西过生日,小伙伴们打算给她买颗星星当作生日礼物,于是弗瑞丝小姐带着同学们去看一看那颗星星。他们坐上了神奇校车,神奇校车就变成了太空车。为了去到那颗星星,他们经过了火星,看到了整个地球、月亮和太阳!同学们在太空漫游,看到了星星的爆炸,并且用神奇校车做了一颗名叫多萝西的恒星,真是太有意思了。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恒星是由炽热气体相互挤压而形成的球体,热气是恒星的燃料,能让它像火焰一样明亮,并且能持续数百万年,如果恒星死亡时伴有大爆炸,那么剩下的物质也许可以再次组成一颗新的星星,就像多萝西恒星那样。而我们每天看到的太阳也是一颗恒星呢。

从此以后,每到夜晚,我抬头仰望星空,总是能感受宇宙的旷阔和神秘,在科学的世界需要不断的学习。我要好好努力,以后也要像书里面那样,去探索太空,寻找那些美丽的星星!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三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黄金鑫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胡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四篇

暑假里我读了黄蓓佳阿姨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文中讲的是六年级学生金铃。她是一个善良、正直、积极要求进步的好孩子。当老师生病时,她主动给老师献花;当小鸟被顽皮的孩子们打伤时,她伤心极了,写下了《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当妈妈把蚕宝宝扔掉的时候,她伤心的流下了眼泪……

金铃的成绩并不好,父母为她操了不少心。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孙奶奶,并有了一个约定。每天晚上孙奶奶辅导她学习不收钱,桑叶随便摘,不过不能说给任何人听,为了让蚕宝宝吃饱,她同意了。在孙奶奶的辅导下,她的学习有了很大的进步。可是,金铃的妈妈不放心,用跟踪的方法知道了这个秘密。孙奶奶知道后就不让金铃去那里学习了。金铃的妈妈懊悔极了。金铃虽然很生气,不过还是原谅了妈妈。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场。

我要向金铃学习,做一个有爱心,讲诚信,积极向上的好孩子。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五篇

有一本书,它能在我遇到挫折时给我打败挫折的动力;有一本书,它能在我骄傲自满时告诉我虚心使人进步。这本书就是《哈佛家训》。

《哈佛家训》讲的是一些励志故事。它从几个方面讲述了成功的秘诀以及一些做事的方法。刚看这本书时,前言里讲“本书是人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家园”,还有些不相信。直到后来我看到了《1849拒绝》这个故事,才发现《哈佛家训》确实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家园。

《1849拒绝》讲述了一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想拍电影当演员,于是他带着自己写的剧本去拜访当时好莱坞的500家电影公司。第一轮下来他遭到了500次拒绝。第二轮、第三轮的结果和第一轮一样。但他咬牙开始第四轮拜访,当他拜访到第350家公司时,老板破天荒地答应留下剧本。后来,老板决定拍这部电影,并让这个年轻人做电影的男主角。这个年轻人就是日后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席维斯.史泰龙。

我认真地阅读《哈佛家训》,发现每一个故事都那么振奋人心、那么贴近生活,能够让我受到启发,感受自信的力量,在我迷茫时给我指引一个正确的方向。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六篇

我有很多书,比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荒漠里的对话》、《365夜故事》其中我最喜欢《荒漠里的对话》。

里面说踩面包的小女孩,内容就是从前,有一个叫安多的小女孩,一天妈妈对她说:“安多,你已经长大了,你去看望奶奶去好吗?”安多说:“好的。”妈妈给她穿上漂亮的裙子,给她一个面包,安多就出发了。安多走着走着,她看见前面有一个泥溏,安多不想把裙子和鞋子弄脏,她要把面包放在泥溏里,要踩着面包过泥溏,安多刚把脚踩到面包上,面包就沉下去了,安多也沉下去了。

安多真傻呀!那池溏里的泥是很稀的、是沼泥,哪能禁得住我们沉重的身体呢!这个故事教育我们:看事物不能太单一,有些东西不能光看表面,不能被有些虚拟假象迷惑了我们的双眼。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七篇

中国古代有四大名著,我都爱看,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三国演义》,它出自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的笔下。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这是一部跨度近一个世纪,出场约400个人物的长篇历史小说。它以浩瀚的篇章,深入描绘了从汉末群雄割据到三国归晋时的历史画卷,其中细致生动地展现了魏、蜀、吴之间错综复杂的军事、政治斗争,塑造了一个个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观后感大全,并由此将三国时代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展现在我们面前。

在这本书中,罗贯中用他那如椽的大笔,描绘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勇双全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骁勇善战的吕布、武艺高超的赵云,还有小心眼的周瑜、妙手回春的华佗等人。在诸多三国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赵云了,因为他一直忠心耿耿,曾经在百万曹军中救出了阿斗,被主公刘备称为“一身都是胆”。其次是诸葛亮,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在兵力空虚的情况下,用空城的计策骗过了司马懿……,真可谓是一个奇才,他的聪明才智正是我学习的好榜样。这本书中不仅是人物让我着迷,故事情节也深深吸引着我,“火烧赤壁”、“空城计”、“桃园结义”……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如一幅历史画卷将当时的情景重现在我眼前。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八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呀,原来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的封面是暗暗的深蓝色,书名是洁白的白色字,书名下面有一位身穿白色裙子坐在棕色椅子上的女孩,她的身边有一些花,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上面还画出了二只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海伦凯勒”的人,有一次生病后就失去了听、看和说的能力,但她从不放弃,一直坚持,付出无限的努力。她在老师也是她最好的朋友“莎莉文”小姐的教导下,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哈佛大学,之后就在讲她在三天里看见了什么。

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要付出努力才会实现自己的梦想,虽然努力和学习的时候会遇到许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如果没有遇到点挫折,你永远都成功不了的。只要你坚持、不动摇、有梦想、不怕挫折与困难,你就会成功。坚持就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成功之门,只要坚持就能得到那把金光闪闪的金钥匙,打开你成功、智慧、梦想的地方。

大家快来读这本书呀!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十九篇

去年寒假,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好几遍,还觉得不过瘾。书中描绘了不少精彩的故事,其中“火烧赤壁”最为惊心动魄。

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誓要拿下江东,浩浩荡荡的战场将长江都堵住了,而军力薄弱的孙权选择了与刘备联手,共同抗击曹操的进攻。

周瑜与诸葛亮商定计谋,一步步地将曹操大军击溃,他们先是用反间计让曹操误杀自己的水军大将,造成了曹操水军无人操练的后果,接着,黄盖用苦肉计诈降,将曹军引入设下的陷阱里,最后诸葛亮又生一计——借东风火烧连环船,曹操溃不成军只能从华容道狼狈而逃,这一计接着一计,一环连着一环,设计得精彩,令人叹服。

读到这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来到了当时的战场上,看到周瑜借酒醉让蒋干盗走“密信”,陷害蔡瑁,张允,看到诸葛亮羽扇纶巾,谈笑间草船借箭,看到忠勇老将黄盖站着船前,指挥冒火前进的英勇士兵攻打敌军的舰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介绍了许多忠肝义胆,英勇善战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忠义,他们的勇敢,令人佩服不已。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篇

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xxx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一篇

这本书有四个重要的角色,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唐僧与沙和尚。

孙悟空原本是一只石猴,有一天,他从石头中飞出来遇见了猴王,那天,水淹没了大地,猴王与他的妻子活生生地被水淹死了,只有二十几只小猴跳在了几棵大树上,其中孙悟空也在,有一只猴子说:“谁可以从花果山的瀑布中穿过去,就拜他为王。”可谁也不肯飞去,孙悟空听见了便飞向那里,之后所有猴子都叫它美猴王。

还有一回也让我难以忘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一次,白骨精十分狡猾,抓来了一个老奶奶,老爷爷与一位姑娘,白骨精用了这一位姑娘的身体,结果被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发现,打败了白骨精,白骨精又用的老奶奶的身体,可还是被看穿了,白骨精又用了老爷爷的身体,这次唐僧不知道念了多少次紧箍咒,可孙悟空还是打败了白骨精。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二篇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美丽的阿尔卑斯山,有一个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儿海蒂,她虽然贫穷,却有一颗赤子之心。她以乐观的态度感化了性格古怪的爷爷,给盲眼老奶奶带去了快乐,并帮助坐轮椅的富家女孩克拉拉战胜病魔……

全书以“爱”为主题,用优美的笔触刻画了海蒂纯洁善良的形象,充分展示了人性美好的一面,唤醒了人们心中的爱,让人们重新思考快乐和幸福的定义,感人至深。这本书还风靡全球,是国际文学大奖优秀杰作,一个代表巅峰水准的儿童文学宝库!这本书精选了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儿童文学奖、英国……精心编译,是一部经典之作。

《小海蒂》还是在1881年发出的,出版至今已逾百年,被译成几十种文字流传于世界各地,发行量超过千万册,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和推崇,其中,我就是这本书的一位真铁粉。

享誉全球的经典之作,生动精彩的美会插话画,让我获得了文学、视觉与心灵的多重享受!这些优秀作品带给我与众不同的阅读体验,让我尽享阅读的芬芳与滋养,感受生活的美好!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也能够喜欢。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三篇

我喜欢看很多很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妈妈希望我多看书。当我拿到书时,就迫不及待地翻了起来。这本书的页面是彩色的书里每隔几页就配有精彩的插图,让人爱不释手。再仔细读,它的内容非常精彩,都是关于海洋的知识使我知道了海洋里有会发光的水母、会唱歌的蓝鲸……

有一次,老师提出了一个关于海洋的问题:“章鱼又叫什吗?”全班的同学都不知道,我想起了《海底两万里》书中有记载:章鱼又叫“蛸”。于是我举起手说出了答案,老师表扬了我,我心里乐滋滋的。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多看书,知识就会越来越丰富,你得到的益处,就会越来越多。

我很喜欢这本书。有一次,我连饭都忘吃,就只顾看书,妈妈叫了好几次我才去,吃饭时我的眼睛还舍不得离开书。晚上,睡觉时,梦里还全都是《海底两万里》的内容,我沉没在《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海底两万里》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学到了许多许多知识,只要你翻开它相信你也会被它吸引。下次我一定把它介绍给你。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四篇

有人喜欢《木偶奇遇记》,有人喜欢《水浒传》,有人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还有人喜欢《格林童话》,可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

石猴把自己取名为美猴王,它又四处学师,取得兵器。又大闹天宫,偷吃了老君的仙丹,被关在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打开丹炉的时候,没想到孙悟空练成了火眼精金,踢倒了丹炉,回到了花果山,又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过了五百年,唐僧来到山下,把它救了出来,并收它为徒,路上又收了两个徒弟,分别是猪八戒和沙和尚,他们一起去东土大唐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知道,只要坚持,就一定可以胜利,如果不坚持,就什么也干不成,所有的努力都会白费。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十五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它让我一会儿惊心胆颤,一会儿兴奋不已,好像带我进入故事中了。

我觉得《三国》里最聪明的是孔明。他姓诸葛,名亮,字孔明。因为他住在卧龙岗,人们都叫他“卧龙先生”。他辅佐刘备报效国家,在他的指挥下有很多著名战役,比如:草船借箭、赤壁之战……诸葛亮发明的“孔明灯”、“诸葛连弩”到现在还被人们津津乐道。

我还很喜欢赵云。他武功高强,有勇有谋。长阪坡之战,他在曹操的百万大军中七进七出,救出刘备的儿子刘禅。他常打胜仗,人称“常胜将军”。

《三国演义》中还有很多英雄人物,比如:刘、关、张、曹操、孙权等都是我喜欢的。总之,《三国演义》是一本好书,它丰富了我的头脑,让我增长了很多知识。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