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一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妈妈在越洋书城买的,当它被放在我手里时,我一分钟也不想离开它。每一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将它碰在手里读。几天的功夫,就把它看完了,囫囵吞枣,有种“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本书诉说了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故事,黑柳彻子小时候又叫小豆豆。小豆豆上一年级的时候,上课很调皮,一会儿用铅笔碰碰这个同学,一会儿踢踢这个同学。 或是叭在窗边,大叫“文艺人,文艺人。”同学们也就争先恐后的跑到窗前,听文艺人演奏。后来,被学校开除了。小豆豆又来到了“巴学园”发现,这儿的课堂,自己想上哪个科目都行,每个孩子都静静在那做自己的事情,小豆豆看同学们那么认真,也看起书来了……就这样,一缓过了四年,小豆豆在“巴学园”过得非常快乐。可是美国的轰炸机却盘旋在空中,向人们的家园发起了攻击。小豆豆一家逃走了,“巴学园”也被炸毁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童年的乐趣,感受了美国人轰炸日本时日本的人们的愤怒和悲伤。当然,我也愤怒过美国人难道不爱好和平吗?他们仅仅只需要战争吗?他们的家园要是也被侵略了,他们高兴吗?他们的亲人要是被炸死了,他们不会愤怒吗?

从中,我还得到了启示呢!我知道了日本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知道了家长们都需要的教育方法,知道了战争会带来多大的灾害,知道了失去伙伴、亲人的痛苦。

我得到的收获是,残疾人也不一定没有优点,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多帮助残疾人和不方便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嘲笑他们的懦弱。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黄金鑫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胡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篇

我看过很多书,其中《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海伦?凯勒只要有三天光明就会如此珍惜、感恩、努力。想想我们都是健全人啊!却常常无视身边一直不断关爱、帮助我们的老师、父母、朋友,一天又一天地浪费宝贵的光阴。这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一个盲人能“看”得见,我们有眼却看不见。伟大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培育我们,还有好多人无私地为我们付出,她一个残障人能点滴感恩回报,我们这些健全人却常常熟视无睹,茫然不知。她的眼睛虽一日都无法见光,她的心灵深处却是阳光满满,光明四射。她一生奢望的这三天光明,我们轻而易举地拥有着。每当想起她的这三天光明,都让我震撼,让我惭愧,更让我奋发向上。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更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一本宝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篇

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杀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篇

姓名:王文昊

这本书大概就是说一个叫葵花的小女孩,她哥得了脑膜炎,很早就死了,她爸养不起她,外地的朋友也没时间,就去问谁能领养一段时间。领养的家庭里有一个小孩叫青铜,是一个哑巴,但是他绝不会让外人欺负妹妹……很有担当,妹妹学习也很好,可是最后葵花走了,青铜很伤心。

有一次大水退去后,青铜家上方有一个窝棚,父母就让葵花和青铜住在好点的窝棚里,一家人省吃俭用,因为房子没了要再盖一个,每天都数着米吃,还没有钱,葵花说不上学了。妈妈不同意。因此葵花比以前更用功了,不敢辜负妈妈和奶奶的期望。

每个人都需要前进的动力,而这些动力,就是鼓励和陪伴。正如曹文轩的结尾说:每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痛苦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因此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六篇

暑假,我去杭州游玩。除却带回了满满的回忆以外,我还带回了一本有趣的书。这天晚上,吃完晚饭,我兴致勃勃的拉着妈妈去书房,拿起了《骆驼祥子》,当祥子绝望时,我的心扑通扑地跳着,为他担心他的未来。当祥子战胜困难时,我为他感到高兴。当祥子救出虎妞时,我也为他逃出困境而愉快。读着读着,一本书马上就读完了。妈妈问我:“读完这本书,你有什么感想吗?”我想了一会儿,回答道:“祥子原来是个善良、正直,有理想的人,但却因为社会懦弱不堪,所以才从充满希望到最后走向坠落。虽然我很同情祥子,但社会是现实的,他不会为了一个认得理想而改变。我只能感到可惜。”听了我的回答,妈妈点了点头:“你说的对,我们要成功,不但要战胜自己,还要战胜别人,战胜很多很多东西。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梦想打下基础,你能做到吗?”“能!”我坚定的回答道。

通过这次和妈妈一起阅读《骆驼祥子》,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果我们真的用心付出了,那就一定会有好的回报。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七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从这些名言中,我想到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笑猫日记》。

这本书最有趣的事是:笑猫会各种各样的笑:狞笑、狂笑、冷笑、微笑、大笑、苦笑、皮笑肉不笑……笑猫会在不同的心情表现出不一样的笑容。这本书还警告了一些忘记自己怎么样长大而以爱之名要求孩子、逼迫孩子的大人,不要让孩子毁在他们手上!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人在长长的寿命中,肯定会经历各种各样的困难,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要勇敢地去面对,不要没信心。当然,我们还需要一些有情有义、有智慧的朋友。俗话说得好:“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只有经历了生死离别,才能看出是不是真正的好朋友!

读了杨红樱写的这本书,我觉得杨红樱阿姨是最了解小孩子的,我好快乐!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八篇

我看过很多的名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红楼梦》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鸳鸯、晴雯、贾政、贾赦、贾珍、贾琏等一大批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贾宝玉是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他生活在腐朽、虚伪的封建大家庭里,由对它的怀疑、憎恨发展到弃家出走,与封建统治阶级彻底决裂。他反对封建主义生活道路,对贵族生活的厌倦冷漠,是他反封建叛逆性格的最高表现。贾宝玉性格中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轻蔑、憎恨封建的世俗男子,同情、热爱受封建主义压迫与蹂躏的女子,表现出明显的民主思想。

书中还真实、深刻地描画出贾赦、贾琏、贾珍、王熙凤等封建统治势力的代表人物的丑恶嘴脸。在他们身上集中了剥削阶级荒淫无耻、贪婪凶残、阴险毒辣的特点。其中“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笑着,脚底下就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的王熙凤,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三国演义》和《水浒》中写的大多是英雄人物,这些人物的斗争故事本身就具有激动人心的力量。《红楼梦》是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

《红楼梦》这不亏是我国的四大名著呀!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九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

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

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

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篇

姓名:张新叡

在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来到了书店。我刚进门就看到了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早就听说过福尔摩斯先生的大名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拿过来看。

看到后来,我看到最感兴趣的一章:《夫人皇冠案》看着看着,我就被福尔摩斯缜密的思维给迷住了,渐渐地忘记了时间……

这本书主要收集了福尔摩斯所有接手的案子,把福尔摩斯20多本书的系列浓缩到了一本书里。其中,《夫人皇冠案》这案件里,线索非常复杂,可福尔摩斯还是能通过他那智商非凡的大脑一步一步推出各种乱七八糟的线索,最后把它们收集起来,再略加思索就能成功破案,这让我非常佩服。同时,他在面对这种国家大事时,仍能让自己的大脑冷静下来,轻松破案,这点也让我敬佩。由于这个案件异常精彩,所以它也成了整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部分。

我选择看这本书的原因是:有一次,我朋友的铅笔盒被偷了,他让我找出“凶手”,可是我的智商实在不高,连续“侦查”了好几天,还把全班人的书包都检查了一遍,可依然没有下落。他嫌弃我智商太低,和我断绝了朋友关系,为此我非常伤心。看福尔摩斯也是为了提高我的智商和推理能力。

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肯动脑,再难的事情都会迎刃而解。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一篇

我读过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绿野仙踪》、《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中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孙悟空,慈悲为怀的唐僧,贪吃好睡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和尚,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在取经途中,他们不知吃过多少次苦,受过多少次累,途中还有多如牛毛的妖魔鬼怪。可唐僧的三个徒弟还一样尽心尽力的保护唐僧,最后功德圆满,把经取了回来。

其中,我最佩服的要数与妖魔鬼怪抗争到底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了。孙悟空虽是一只小猴子,可它一个跟头就能翻过十万八千里,也有七十二般变化的本领。孙悟空还事事都为唐僧着想,从不像猪八戒一样怕累。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西游记》这本书了,那就请你也来读一读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二篇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平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三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才有价值。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四篇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历经了千难万险,千辛万苦地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九九八十一难实在是让我记也记不过来,那白骨精貌美如花,那火焰山危机重重……师徒四人最终取得真经靠的是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们踏上征程,一路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但是什么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就是依靠这种意志和精神,他们越过了陡峭的大山,踏过了宽广的大河,战胜了一切的魑魅魍魉。

持之以恒是成功的“铁律”,古今中外,每一位名人的成功都与这种精神有直接的关系。很多人都知道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却极少有人去发现他成功的秘密,他成功源自于他平时注意观察生活、体验生活,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坚持到街头去观察、谛听,记下行人的零言碎语,积累了丰富的生活资料,这样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写下精彩的人物对话描写;在《双城记》中留下逼真的社会背景描写,从而成为英国一代文豪,取得了文学上的巨大成功。

约翰逊曾说: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坚持下去吧,胜利就在眼前!加油!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五篇

我喜欢看很多很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妈妈希望我多看书。当我拿到书时,就迫不及待地翻了起来。这本书的页面是彩色的书里每隔几页就配有精彩的插图,让人爱不释手。再仔细读,它的内容非常精彩,都是关于海洋的知识使我知道了海洋里有会发光的水母、会唱歌的蓝鲸……

有一次,老师提出了一个关于海洋的.问题:“章鱼又叫什吗?”全班的同学都不知道,我想起了《海底两万里》书中有记载:章鱼又叫“蛸”。于是我举起手说出了答案,老师表扬了我,我心里乐滋滋的。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多看书,知识就会越来越丰富,你得到的益处,就会越来越多。

我很喜欢这本书。有一次,我连饭都忘吃,就只顾看书,妈妈叫了好几次我才去,吃饭时我的眼睛还舍不得离开书。晚上,睡觉时,梦里还全都是《海底两万里》的内容,我沉没在《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海底两万里》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学到了许多许多知识,只要你翻开它相信你也会被它吸引。下次我一定把它介绍给你。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六篇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希腊伊索写的《伊索寓言》,这是一部寓言故事集,它通过简短的寓言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蚂蚁和鸽子》的故事,下面我来简单地讲一下:

一只很渴的蚂蚁到河边喝水时不小心被水冲走了,在它快要溺死时,有一只鸽子看见了,便摘下一片叶子放在河中,蚂蚁爬上叶子,安全地漂浮到岸上。不久以后,来了一个捕鸟人,他在树下安置了有胶水的枝条,想捉住树枝上的鸽子。蚂蚁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在鸽子快靠近那枝条时,突然去叮捕鸟人的脚,捕鸟人忍不住动了一下,鸽子发现后飞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心终能得好报。因此我们要善待身边的一切事物。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的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比如《聪明的乌鸦》的故事使我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狐狸和豹》的故事则使我明白了心灵美重于外表美;而《龟兔赛跑》的故事又使我明白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这真是一本“小故事大智慧、小寓言大启发”的好书,我最喜欢读这本书了,你们想读吗?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七篇

书,是人类的朋友又是人类的好老师。书,会让我们从骄傲变为谦虚,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学习成绩,有句话说的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书带对我们的重要!

首先,第一篇是“少年回头望,笑我还不快跟上”。里面讲到不怕任何外部的困难,就怕自己内心放弃。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轻易的放弃。

然后,第二篇是“我敢和世界不一样”。主要告诉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求问心无愧,不必按着别人的样子刻画自己的模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与独特这是不可取代的。我明白做好自己,不要成为别人的翻版,那样你的存在才能成为一种永恒。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就像我的朋友,可以带我遨游整个世界。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八篇

我有一本喜欢看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对我来说有帮助的书。为什么怎么说呢?那要从一件小事说起。

我有一位同学,他声称刚从日本回来,带回了许多日本街道的照片。他还偷偷地带了一张照片来学校,讲了一大堆关于日本的事,然后拿出一张大大的照片。我还以为是一张日本的风景照片呢,没想到只是一张普普通通的照片而已。

照片上是一辆他们乘坐的车子,是他从车子里探出头拍的。只见他们的车开在黄线的右边,左边的车快速通过,但我感觉怪怪的。我又定睛一看,司机坐在左边。我拍了拍同学的肩:“你有没有感觉这张照片很怪啊?”“没有啊,是你自己看错了吧!”

我又问了其他四个人,他们都否定了我。但我好像想起了什么,大声叫道:“这张照片一定不是在日本拍的!”我镇定自若,像福尔摩斯探案一样,对他们说:“那是因为你们没去过日本,日本的车都是开在黄线的左边的,司机应该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而这张照片恰恰相反。所以,这张照片一定不是在日本拍的。”

听了我的这番话,同学们虽然将信将疑,但还是向我投来了钦佩的目光,好像我是一个大侦探呢!

多亏了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教会了我仔细观察,遇事多思考的习惯。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九篇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是《淘气包马小跳之孔雀屎咖啡》,光听这个名字就很有吸引力吧,只有猫屎咖啡,哪来的孔雀屎咖啡,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一一解密。

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店,店里的咖啡价格很贵。老板说:“只有上档次的人才能品尝出‘孔雀屎咖啡’的独特的味道。”于是去咖啡店的人奇多。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去喝了一次,却一口都没喝下。为了查明真相,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后院,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让孔雀开屏的小妍。在小伙伴天天的逼问下,小妍说:“以前我天天去孔雀馆前跳孔雀舞,只有这只孔雀看我。我和它之间有了感情。可有一天,老板买下了它,为了见到它,我只好跟他走。可是,到了那儿,是让我虐待它,让它把咖啡豆吃了,我好几次想把它带走,可老板不让。”听小妍这一番话,伙伴们也理解了她,并帮她和孔雀逃离了咖啡店。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虐待它们,它们也是有生命的,何况像蓝孔雀这种珍稀动物,如果再捕杀它们,它们就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了。所以,请大家行动起来,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篇

这本书有四个重要的角色,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唐僧与沙和尚。

孙悟空原本是一只石猴,有一天,他从石头中飞出来遇见了猴王,那天,水淹没了大地,猴王与他的妻子活生生地被水淹死了,只有二十几只小猴跳在了几棵大树上,其中孙悟空也在,有一只猴子说:“谁可以从花果山的瀑布中穿过去,就拜他为王。”可谁也不肯飞去,孙悟空听见了便飞向那里,之后所有猴子都叫它美猴王。

还有一回也让我难以忘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一次,白骨精十分狡猾,抓来了一个老奶奶,老爷爷与一位姑娘,白骨精用了这一位姑娘的身体,结果被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发现,打败了白骨精,白骨精又用的老奶奶的身体,可还是被看穿了,白骨精又用了老爷爷的身体,这次唐僧不知道念了多少次紧箍咒,可孙悟空还是打败了白骨精。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一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心中充满了疑惑:孙悟空是从哪儿来的?是从哪儿学来的七十二变和火眼金睛呢?带着疑问我迫不及待地把书看完,终于弄明白了,原来孙悟空是从一颗石头里面蹦出来的。

有一次,我在书里看见了一篇故事,上面说:“有一天,小猴子正玩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道金光,从一块大石头里,蹦出一只石猴,它的全身毛绒绒的,高大的身体,别提有多帅了!”

读了这句话,我开始想象了起来:这个孙悟空肯定没有衣服穿,我一边想,一边开始傻笑起来。

《西游记》里师徒四人的性格迥然不同。唐僧:总是慈悲为怀,因此,常被妖精所迷惑。而且,孙悟空一不听话,就叽呱叽呱地念起了紧箍咒。

二帅兄猪巴戒:看似憨厚老实,实则油嘴滑舌。他有一个很胖很胖的身体,重量不用说了,绝对是超重的。

沙和尚:憨厚老实,总是挑着担子,跟在白龙马后面,但是杀伤力很强。

最后轮到孙悟空了,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会驾驶筋斗云,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还有三根救命毫毛。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不但太可爱了,而且他还非常机智、勇敢,是我最喜欢的人物。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二篇

暑假里我读了黄蓓佳阿姨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文中讲的是六年级学生金铃。她是一个善良、正直、积极要求进步的好孩子。当老师生病时,她主动给老师献花;当小鸟被顽皮的孩子们打伤时,她伤心极了,写下了《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当妈妈把蚕宝宝扔掉的时候,她伤心的流下了眼泪……

金铃的成绩并不好,父母为她操了不少心。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孙奶奶,并有了一个约定。每天晚上孙奶奶辅导她学习不收钱,桑叶随便摘,不过不能说给任何人听,为了让蚕宝宝吃饱,她同意了。在孙奶奶的辅导下,她的学习有了很大的进步。可是,金铃的妈妈不放心,用跟踪的方法知道了这个秘密。孙奶奶知道后就不让金铃去那里学习了。金铃的妈妈懊悔极了。金铃虽然很生气,不过还是原谅了妈妈。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场。

我要向金铃学习,做一个有爱心,讲诚信,积极向上的好孩子。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三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充实了人们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书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拥有了智慧。总之,一句话,书是生命的源泉。而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的故事情节非常精彩,时而让我紧缩眉头,时而禁不住拍手叫好,时而这书中的人做错事感到惋惜。在深深的大海里,随时都有任何危险包围着“鹦鹉螺”号船。但书中的尼摩船长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他可真了不起!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儿童文学。它不但故事情节有趣,人物也有各自的特点:急性子的加拿大人尼德。兰脾气坏,打鱼的本领无人能比;船长生活在大海里,他厌倦了陆地生活,但在海里却生活得悠闲自在,健康也不比我们差。这本书使我看得入了迷,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活了,栩栩如生。它的吸收力真大。

《海底两万里》让我对海有了新的认识,新的发现。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四篇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五篇

我读过很多类书,有故事书、作文书……其中,我最喜欢故事类的《爱的教育》。

这本书所有的内容都在“爱”这个字眼上。在两个世纪前,这里有同学、朋友、家人……的生活,他们互相关爱,互相鼓励,拥有亲情,拥有友情,还拥有对祖国的热爱。

《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生活中的道德、亲情、友情是不容易破坏的,我们要珍惜它们。当看到一个衰老的老人、没钱的穷人、坐着轮椅的残疾人时,你会怎么办——向他伸出援助之手。当看到熟人、朋友、同学时,我们要主动打招呼,表示出自己的礼貌。当我再次翻开它时,就想起了自己,那是一次去吃饭时的故事。那天,我和家人来到饭店吃饭,我是第一次来这个饭店吃饭,所以很好奇,便四处张望,这时我发现就在不远处有一位我的同学,我并不想和他打招呼,只是和家人快速吃过饭走了。但事后我对这件事念念不忘,妈妈知道了,便给我看《爱的教育》。我看过后,明白了好多道路,知道了我的缺点,就向那个同学道了歉。从那以后,我学会了礼貌。

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数不清,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六篇

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xxx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七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陆军中尉八路叔叔写的,一本关于特种兵学校的书。这本书就是——《机械战士》。

《机械战士》是从霹雳虎的一个梦开始的,他梦见穿着一身机械骨头的梅花雀轻而易举地用一只手把自花提起来了。过了一天,教官张小幅、关悦让他们去捣山田六的老巢。特种兵学校让猛虎和飞禽小队去执行这个任务。结果,执行任务时东北虎被抓走了,其他队员就去救他,从而又一次打败了山田六……

这本书因为是借的,所以就大概看了一遍,但是却让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为了借到这本书,我花费了好长时间才从别人手里拿到。这本书里面的10个人物,每个人都才十多岁,但是遇到问题时候,就能这么勇敢,还很有智慧、有担当,这就是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书里面有一个搭帐篷的情节,我就照着里面自己做了一个。我先自己去找几根一次性筷子,用胶枪把它们粘成一根根两倍长的小棒。然后,用塑料袋铺在上面,再粘到一起。最后,把小帐篷插入土里,做上一个小门,涂上颜色,别说还真像是一个军用的呢。

读书,带给我们无限的思考;读书,教会我们要做一个勇敢聪明的人。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告诉我的。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八篇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开卷”,就是广读群书,多读书能开阔我们视野,丰富我们的知识,应该提倡。

我国伟大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自幼刻苦学习,博览群书,才能写成不朽巨著《史记》。革命导师马克思在伦敦图书馆潜心攻读了1500多钟书,才写下了《资本论》。xxx青少年时代阅读了大量书刊和历史名著,为后来的革命事业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由此可见,古今中外许多有成就的人都酷爱读书,从而证明开卷颇有益处。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都是开卷有益的有力支点。读书可以读懂做人的道理,可以从书中寻求解决难题的方法,它就像一位无声的导师,使我们学识渊博,使我们心胸开阔,读一本好书,可以终身受用。因此,我们应该多读书。

开卷,确有益处。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九篇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它让我一会儿惊心胆颤,一会儿兴奋不已,好像带我进入故事中了。

我觉得《三国》里最聪明的是孔明。他姓诸葛,名亮,字孔明。因为他住在卧龙岗,人们都叫他“卧龙先生”。他辅佐刘备报效国家,在他的指挥下有很多著名战役,比如:草船借箭、赤壁之战……诸葛亮发明的“孔明灯”、“诸葛连弩”到现在还被人们津津乐道。

我还很喜欢赵云。他武功高强,有勇有谋。长阪坡之战,他在曹操的百万大军中七进七出,救出刘备的儿子刘禅。他常打胜仗,人称“常胜将军”。

《三国演义》中还有很多英雄人物,比如:刘、关、张、曹操、孙权等都是我喜欢的。总之,《三国演义》是一本好书,它丰富了我的头脑,让我增长了很多知识。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十一篇

中国古代有四大名著,我都爱看,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三国演义》,它出自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的笔下。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这是一部跨度近一个世纪,出场约400个人物的长篇历史小说。它以浩瀚的篇章,深入描绘了从汉末群雄割据到三国归晋时的历史画卷,其中细致生动地展现了魏、蜀、吴之间错综复杂的军事、政治斗争,塑造了一个个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观后感大全,并由此将三国时代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展现在我们面前。

在这本书中,罗贯中用他那如椽的大笔,描绘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勇双全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骁勇善战的吕布、武艺高超的赵云,还有小心眼的周瑜、妙手回春的华佗等人。在诸多三国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赵云了,因为他一直忠心耿耿,曾经在百万曹军中救出了阿斗,被主公刘备称为“一身都是胆”。其次是诸葛亮,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在兵力空虚的情况下,用空城的计策骗过了司马懿……,真可谓是一个奇才,他的聪明才智正是我学习的好榜样。这本书中不仅是人物让我着迷,故事情节也深深吸引着我,“火烧赤壁”、“空城计”、“桃园结义”……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如一幅历史画卷将当时的情景重现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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