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一篇

我家的书有很多很多,妈妈最爱给我们买书了,所以我和弟弟从小就很喜欢看书,尤其是和恐龙有关的书籍,是我们俩的最爱。

这本书对我很感兴趣,尤其讲到恐龙捕猎的精彩时候,我也会和弟弟一起模仿捕食的场景,真的太有意思了!从这本书里我还懂得了很多知识,我了解到恐龙的生活习性,他们的身体特征,他们经常吃什么干什么,这些我都从书里知道了。前面讲的是恐龙化石形成的原因,后面讲的是恐龙怎么吃东西狩猎方式,再又讲到恐龙的特征,最后呢,就是恐龙灭绝的原因。书里的每一段都很好看,图文并茂,以前不认字的时候就被它深深吸引,并爱上了这本揭秘恐龙。欢迎同学们和我一起分享恐龙的故事,比比谁认识的种类更多,好吗?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篇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

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三篇

书是非常神奇的东西,它往往就如一杯神奇的药水。只要有人喝下它的时候,就会变得发奋图强;有人喝下它,却会捧腹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变得郁郁寡欢;还有人喝下它,就像看到了希望的灯。

从小时候起,我就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一些课外书书籍,总是希望能从书中寻找到所谓的“黄金屋”,寻找到一个更加美丽、奇妙的世界。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我仍然十分爱读课外书,其中有童话故事、优秀作文、经典名著等。令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是《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是英国的著名小说家狄更斯的第一部对社会批判小说。它主要是讲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长大,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

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又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最后奥利佛得以与亲人团聚。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四篇

暑假里我读了黄蓓佳阿姨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文中讲的是六年级学生金铃。她是一个善良、正直、积极要求进步的好孩子。当老师生病时,她主动给老师献花;当小鸟被顽皮的孩子们打伤时,她伤心极了,写下了《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当妈妈把蚕宝宝扔掉的时候,她伤心的流下了眼泪……

金铃的成绩并不好,父母为她操了不少心。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孙奶奶,并有了一个约定。每天晚上孙奶奶辅导她学习不收钱,桑叶随便摘,不过不能说给任何人听,为了让蚕宝宝吃饱,她同意了。在孙奶奶的辅导下,她的学习有了很大的进步。可是,金铃的妈妈不放心,用跟踪的方法知道了这个秘密。孙奶奶知道后就不让金铃去那里学习了。金铃的妈妈懊悔极了。金铃虽然很生气,不过还是原谅了妈妈。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场。

我要向金铃学习,做一个有爱心,讲诚信,积极向上的好孩子。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五篇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读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野仙踪》,《绿野仙踪》系列讲的是多萝茜、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四个人之间发生的故事。

这是一个极富想象力的美国幻想故事,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连同一座小木屋,一起卷到了另一个奇异国家。在寻找回家的路上,多萝茜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爱心的铁皮人和胆小如鼠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历经艰险,最终凭借着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如愿以偿地完成了心愿。

俗话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多萝茜、稻草人、铁皮人与狮子同心协力,互相帮助,共同闯过了一道道难关。友情是最珍贵的,稻草人为了朋友们的安全,主动挑战吃人树;胆小的狮子为了救伙伴而毅然与蜘蛛怪抗争,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另一个道理:我们要向多萝茜一样,在生活上遇到困难时,积极想办法解决,而不是盲目地向父母求助。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六篇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顿美餐一样吸引着你,一本你喜爱的书又像温馨的家一样温暖着你。有一本书我爱不释手——《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所以使我更加喜爱它。这本书教给我们要勤奋、勇敢、坚强、自信,还要乐观、细心、果断、上进。总之,这是一本知识面特别广泛的书。这本书让我大开眼界,使我在知识的王国里,尽情的遨游。

其中,有一个故事使我受益匪浅。那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女歌手第一次登台演出,她害怕忘词,很紧张。这时走来了一个前辈给她一张纸条,告诉她这里面有歌词,她这才信心满满地上了台。她发挥很好,等她下台后感谢前辈时。前辈却告诉她这是一张空白的纸,是这个女歌手的自信,让她获得了成功。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不要因为一丝的困难而退缩,要自信,只有自信,才能让你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它是一本妙趣横生的故事书,一本行之有效的方法书,一本事半功倍的训练书,一本受益终生的成长书。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七篇

从小我就是一个书迷,我看过很多书,也喜欢读书,家里书柜也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有一本书在我成长中给我很大的启发,也是一直以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名叫做《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

《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这本书,通过许多生动形象、感人至深和通俗易懂的美德故事全面展现了人类本性中永恒不变的变德。比如其中一个小故事说的是:贾逵是东汉时期著名的学者。他小时候生活非常艰辛,因此他上不起学堂。贾逵只能隔着学堂外面的篱笆听老师讲课,几年来风雨无阻,从来都没有中断过,后来贾逵终于成为当时的大学者。通过这样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你是贫穷或富有,无论你是才华横溢还是才智平平,只有具备高尚的美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现今来自不易的美好生活,继承传统文化,发扬传统美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八篇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九篇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篇

提起培根,人们自然会想起他的那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几百年来,这句话不知影响了多少人。那培根又有什么著作值得一读呢?自然《培根随笔》当推首位。

手捧书坐于桌前默默诵读,最喜欢那篇《论友谊》:“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减少一半忧愁。”朋友,当你悲伤的时候,当你快乐的时候,是谁正在你身边呢?没错,是你的朋友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也许就是真正的友谊吧。

还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其中的《论真理》培根说:“诗人说谎,是因为谎言带来愉快。”这实在是一句饱含智慧的话,我们不也说,诗歌是美丽的谎言吗?“无可否认,若是一个人的头脑以仁爱为动机,以天意为归宿,以真理为地轴而转动,那么这个人就是生活在人间的天堂里了。”……

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在这本《随笔集》中,培根使用了大量的史实来佐证他的论点,其中有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有影响重大的历史事件。读他的这本《随笔集》,不时令人觉得风云变化的历史扑面而来,从而顿生历史沧桑之感。

老实说,《培根随笔》对于现在的我,确实过于深奥了。部分短篇,个别语句,照我现在的理解力,确实不太明白。“书中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而为数甚少的某几本书则须咀嚼消化。”培根在《论学业》中如是说。《培根随笔》恰好就如同他自己所说的一般——需要咀嚼消化。往后那一段漫长的时光,我可以天天读它,一点一点了解它,点点滴滴,直到某天,能够完全理解它。

书中有些理论是与现在不符了,但这书依旧有阅读价值。我喜欢的不只是这本书,还有培根笔下的一个崭新世界。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一篇

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杀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二篇

我的宝贝是一本书“乘着文字的翅膀”,里面有我们写作班的同学们的文章,也包括我的,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心爱的宝贝。

这本书是我的写作老师冯老师亲手制作的一本书,我常常拿出来看,每篇文章都一看再看。边看边笑,彷佛有一阵风轻轻吹过,感觉到老师的用心,也好感谢老师呢!

这本书是我学习的好帮手,我可以在别人的文章里,学习到很多的优美句子,还有很好用的成语,还可以参考大家的写法,我想我的文章一定会越写越好,那时我就可以慢慢的变成一个小作家了。

因为我实在太喜欢这本书了,所以我的阿姨帮我做了一个书套,这个充满爱心的书套,也变成我的宝贝,每天摸着、看着,心情就像要飞起来了。

我已经开始期待,今年的新作品了,那会是我将来的新宝贝了。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三篇

我最喜欢的一部书是《西游记》。

我喜欢书中的孙悟空。他神通广大,一个跟头就翻十万八千里。它不怕困难,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的师傅。有一次,孙悟空偷吃了镇元大仙的人参果,还把人参树推到了,镇元大仙一怒之下把唐僧师徒四人给绑了起来。拿着鞭子要打唐僧,孙悟空连忙说:“偷吃果子,把树推到,都是俺老孙干的,不关我师傅的事,要打就打俺吧。”他情愿替师傅挨打。可唐僧肉眼凡胎,还好误会他,经常因他打死了妖精而念紧箍咒。孙悟空从来没记恨过他师傅,从一而终地保护唐僧。

我也喜欢书中的唐僧,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有一次,沙僧去河边取水,八戒去化斋,唐僧坐在地上念佛,突然一只蚂蚁爬到了他手上,唐僧看见了,就轻轻地拿起蚂蚁放在了地上,还为蚂蚁念经祈祷。唐僧实在是太善良了。

我喜欢沙和尚。它是一个老实人,他总是挑着担子,在后面摇摇摆摆地走。沙河尚经常说这样几句话:师傅,大师兄说得对;大师兄,二师兄说得对;二师兄,大师兄说得对……沙和尚憨厚老实,就像一个传话员。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他胖乎乎的,很可爱。他顾家,在高老庄的时候,耙地、浇水、种菜。他对师傅也很忠心耿耿,在大师兄不在的时候,他也主动担负起保护师傅的重任。

这些人物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所以我喜欢这部书。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四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才有价值。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五篇

我喜欢很多的书,比如《青蛙王子》、《十万个为什么》、《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里的一篇文章《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篇文章讲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穿着妈妈的大拖鞋,去卖火柴。突然,一辆大马车向小女孩冲去,一下子撞飞了小女孩,拖鞋也丢了一只,另一只拖鞋被一个穿着大棉袄的人捡走了。小女孩只能光脚走路。她还在卖火柴,但是没有一个人买她的一根火柴。她冷极了,坐在角落里,她擦亮了一个火柴,看见了火炉,她正要暖她的脚时,火炉不见了。她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见了好吃的,有蛋糕,烤鹅,最奇妙的是烤鹅正在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烤鹅不见了,火柴灭了。

小女孩真可怜,如果小女孩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钱,给她好吃的,给她穿温暖漂亮的衣服。和小女孩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里面的小女孩很勇敢。以后我也要好好学习,听爸妈的话,听老师的话,做个好孩子。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的话,就请你也读一读《卖火柴的小女孩》吧!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六篇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美丽的阿尔卑斯山,有一个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儿海蒂,她虽然贫穷,却有一颗赤子之心。她以乐观的态度感化了性格古怪的爷爷,给盲眼老奶奶带去了快乐,并帮助坐轮椅的富家女孩克拉拉战胜病魔……

全书以“爱”为主题,用优美的笔触刻画了海蒂纯洁善良的形象,充分展示了人性美好的一面,唤醒了人们心中的爱,让人们重新思考快乐和幸福的定义,感人至深。这本书还风靡全球,是国际文学大奖优秀杰作,一个代表巅峰水准的儿童文学宝库!这本书精选了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儿童文学奖、英国……精心编译,是一部经典之作。

《小海蒂》还是在1881年发出的,出版至今已逾百年,被译成几十种文字流传于世界各地,发行量超过千万册,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和推崇,其中,我就是这本书的一位真铁粉。

享誉全球的经典之作,生动精彩的美会插话画,让我获得了文学、视觉与心灵的多重享受!这些优秀作品带给我与众不同的阅读体验,让我尽享阅读的芬芳与滋养,感受生活的美好!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也能够喜欢。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七篇

我喜欢的书是《爱丽丝漫游奇遇记》,是英国人卡洛尔写的。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爱丽丝,爱丽丝可爱活波,已经十岁了,是聪明的女孩。爱丽丝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自己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兔子。

她掉进了兔子坑里,由此进入了奇幻的世界。她在这个世界遇到了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吃一块蛋糕就会变成巨人,喝一滴水就会变成小蚂蚁一样小。他还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物,有粗暴的红桃王后、红桃国王、神气活现的杰克(J)。她在奇幻的世界里一直问“我是谁”,不断成长,从小姑娘变成大姑娘。才猛然醒来原来是一场梦。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眼泪池塘这一集,小爱丽丝吃了一口蛋糕变成了巨人,一直在哭泣。又喝了一口水,变成了蚂蚁那么大。哭了一屋子眼泪,屋子里的动物都浑身湿透。爱丽丝也飘在水上,一只小老鼠游来,爱丽丝说:“能不能让我趴你身上,你送我过去。”小老鼠说:好,爱丽丝坐在小老鼠身上度过了河到了另外一个房间。

我要向爱丽丝学习,虽然爱丽丝是女孩,但很勇敢,很坚强。值得我们学习。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八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今天我是升旗手》,著名作家黄蓓佳所作。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肖晓他是一个阳光向上的开朗男孩,所以他便有了一个远大的目标,那就是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但他的愿望总是难以实现。沉重的打击只能是弱者低头叹息,所以他并没有放弃,为了早日实现这个目标,他团结“学习尖子”林茜茜,帮助“追星族”祝小娜,和包郝、马驭等同学智抓“偷猴贼”,积极参加“手拉手,献爱心”活动……终于,他在临近小学毕业的时候亲手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送上蔚蓝的天空。

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如果心中有一个愿望,却总是实现不了,没关系,千万不要放弃,你要不停地向那个愿望努力,去拼搏,让别人知道你是有能力的,那你就会比别人提前到达成功的彼岸,攀上胜利的顶峰。我曾经看过一篇短文,文中的主人公的理想及其远大,老师和同学不断地嘲笑他,并劝他放弃,但他并没有听别人的话,而是凭着自己顽强的性格和坚持不断地努力,他最终取得了成功。

同学们,有梦才会有期望,有期望才会有拼搏和激情,守住自己的梦,勇敢地走下去,你就会比别人提前到达成功的彼岸。牢牢记住这句话!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十九篇

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xxx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篇

大诗人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的书读起来像甜甜的棒棒糖,温暖人心;有的书像苦涩的苦瓜,难以理解;有的书像香甜可口的棉花糖,入口即化。我很喜欢读《笑猫日记》这本书。

《笑猫日记》这本书很有趣,讲述了一只叫笑猫的虎皮小猫每天发生的趣事,有时候笑猫的笑容让我们觉得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大胆去想,放宽内心中的挣扎和懊悔。

有一次,我把《笑猫日记》带到学校里看,我正读的津津有味的时候,老师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被同桌拍了一下,我小声说:“干嘛呀!”同桌说:“老师叫你呢!”我立马站了起来,此时此刻,我的心跳加速,老师生气地看着我,我想:老师会不会一个箭步冲上来,把我的书收上去,再给我的父母打电话,但愿不要呀!这可是我一到五年级第一次被老师骂,老师说:“下次认真听讲。”我叹了一口气。

同学们一定不要像我一样哦!为了这本书虽然付出了代价,但不阻碍我对他的喜爱。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一篇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我看过许多书:有《《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七个小矮人》以及《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不过,我最爱读的书还是郑渊洁的《舒克和贝塔历险记》。

因为这本书可以让我一下看完。不像电视上一样,一天只能放二三集。这本书非常有趣。里面的舒克开坦克,贝塔开飞机,它们合作击退了困难,得到了胜利。它们常常与猫群和独眼鼠对战。独眼鼠和贝塔、舒克同样是老鼠,为什么还打呢?后来我才知道舒克和贝塔它们是好老鼠。有一次,贝塔不认识舒克,就把舒克钓了起来,因为飞机没有油了,它们就从天空中掉了下来,掉到了猫村。舒克与贝塔勇敢地说:“你们要吃就吃吧,我们也不怕死呢。”猫说:“我们不会吃你们的。”贝塔说:“为什么”猫说:“因为你们不是坏老鼠。”舒克与贝塔非常地开心。

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舒克和贝塔》。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二篇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三篇

我曾经看了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由黄蓓佳编著的儿童文学作品。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学习一般的女孩子,但她聪明、善良、有爱心。可是妈妈和老师却以学习成绩好坏来衡量她是否是好孩子,金铃为了让妈妈和老师喜欢自己,她付出了很多努力,一心只想做一个好孩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老师病了》那篇,金铃的数学老师得了“见字发晕的奇病,全班除了金铃,其他同学都放纵的嘻笑打闹,不想学习,也没有人去看望老师,只有金铃一个人买了鲜花去看望老师,还帮老师批改作文,和她自己的作文,她批改每一个人的作文都很用心去看,公平公正,一直改到12点。从中我知道金铃是个包容、慈悲、宽容大度的人。而且从她自己写的作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中,我感受到金铃对小鸟的深切同情和理解,她拥有一颗悲天怜人的高贵心灵。

一遍读完,思绪还沉浸在故事当中。我以后也要努力做好孩子,学会感恩,学会关心别人,做一个正直、善良、勇敢的好孩子。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四篇

有人喜欢《木偶奇遇记》,有人喜欢《水浒传》,有人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还有人喜欢《格林童话》,可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

石猴把自己取名为美猴王,它又四处学师,取得兵器。又大闹天宫,偷吃了老君的仙丹,被关在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打开丹炉的时候,没想到孙悟空练成了火眼精金,踢倒了丹炉,回到了花果山,又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过了五百年,唐僧来到山下,把它救了出来,并收它为徒,路上又收了两个徒弟,分别是猪八戒和沙和尚,他们一起去东土大唐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知道,只要坚持,就一定可以胜利,如果不坚持,就什么也干不成,所有的努力都会白费。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五篇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六篇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七篇

我有一本《雷伊传》,它是妈妈给我买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显的很帅气,书是由火红和黄色组成,上面有一头怒气冲冲,全身是岩浆的牛,非常威武。想不到吧!他还有一个令人感到胆怯,害怕的名字,撼地神牛!撼地神牛的上方还有一个全身带电,银光闪闪的精灵。我不用说大家应该也知道吧!他就是家喻户晓的雷伊。雷伊的上面是一个全身披着盔甲,红黄相间、长着狮子一样的头的怪兽,它叫麒麟。它使劲踩下地,山崩地裂,山洪暴发。

这本书的内容请听我细细讲解,雷伊为了找到盖亚跋山涉水,麒麟看到雷伊的'思兄之情赶来帮他,就这样,他们救了赛尔号的船长罗杰。雷伊他们去了封锁撼地神牛的六关。碰到艾辛格阻挡,艾辛格被他们自制的牢房给关了起来,当雷伊他们打到封锁撼地神牛的第六关,艾辛格前来帮忙,最终获得了盖亚,布莱克,卡修斯的晶元图纸,最后找到了三个战神联盟的成员。真是精彩极了。

这本书还帮了我很多忙。有一次,我给同学们讲了这个故事。他们都不相信,最后我把书拿过来给他们看,他们才信了。

这本书丰富了我奇思妙想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良师益友”,我非常喜欢它。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二十八篇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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