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第1篇

为确保我区动物产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春季畜牧业综合执法活动方案》的精神,我所积极开展各项综合执法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执法车辆36台次,对东港辖区内的60余家兽药经营企业、4家兽药生产企业、5家饲料生产企业、2个生鲜乳收购站(挤奶厅)和2个种畜禽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发放《日照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200余份,取缔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户4家,清理未通过兽药GSP认证企业3家,共查出假劣兽药2589袋(瓶),假劣兽药水针5212盒(支),生物制品4497瓶,人用药品190瓶,拆零销售原料药品公斤,无生产许可证经营饲料230公斤,其他违禁药品公斤,涉案总金额共计元。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8家生产经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抽检兽药样品30个,完成全年抽检任务的50%。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本次综合执法活动取得实效,我所狠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宣传,加强管理,为综合执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我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所长为副组长的综合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检查组、执法组三个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在区畜牧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制订了有奖举报办法,确保本次活动扎实开展。

2、“异地用警”,严格执法,确保综合执法活动公平公正。本次兽药经营企业执法检查中采用“异地用警”的方式,邀请兄弟区县精干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规避人情执法关,确保执法行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对通过GSP验收的,现场查看经营企业人员、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项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经营;对发现的假劣、禁用、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以及人用药品依法予以收缴查扣;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3、惩防并举,注重服务,力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严格守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对不规范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对一些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咨询进行了答复,做到查、帮、促相结合。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这次综合执法活动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康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验记录不齐全。瑞恩饲料厂化验室未按规定使用,化验记录及产品留样未按规定执行,生产、采购、销售记录不规范,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爱科饲料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化验常规项目不全,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顺发鱼粉厂产品质量化验记录不规范、不齐全;宜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料库有过期原料。兽药经营企业中个别经营单位存在采购验收、出入库、销售记录及温湿度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兽药产品的质量评估不全面,经营场所及仓库防火、防潮、防蚊蝇设施不齐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落实畜牧业各项法规,依法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彻底根除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第2篇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为抓手,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不断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牧投入品监管,确保全县无一例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学习型单位建设,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服务效能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丰富业务理论知识,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今年我所结合“三为”主题实践活动和执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例会、培训等各种平台深入学习中、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共开辟学习园地2期,写心得体会38份,自查报告19份,人均记学习笔记一万余字。同时,以“省市培训活动”、“检疫大比武”和“县域交流”为契机,不断汲取新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兄弟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本领。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提高,我所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大家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很大提高,事务办理更加高效,树立起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爱岗敬业、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二、狠抓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面对当前畜产品市场交易活跃,牲畜流通频繁、动物疫情频发的现状,我所及时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就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整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所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6个交易市场、11个肉品经营市场、2个定点屠宰场、2个肉品加工厂、超市及肉品经营店等场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供货渠道、数量、检疫票证、验讫印章以及购销台账进行仔细检查,严防未经检疫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在“五一”、“端午节”、“十一”黄金周等节日期间,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安排专人每天上市场巡回检查,填补节日监管空白。同时保障通讯畅通,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今年全年共开展巡查96次,出动检查人员480余人次,查处白条肉50公斤,病害猪肉1头,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并及时对没收的病害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切实加强检疫及检疫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检疫水平。

1、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防止疫病蔓延、传播的基本措施,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我所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我县地域情况,在全县12个镇设立了36个检疫报检点,实行24小时报检制度,接到群众报检,即刻派检疫员到场到户实施检疫,方便群众报检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报检的自觉性。同时经过对我县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我所提出了未来三年在全县建设48个报检点的长远规划。

二是延续“签约式”管理,即以农牧局名义与各镇兽医站签订《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努力把疫病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

三是制定了《基层兽医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各报检点及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完善了消毒、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

四是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无“瘦肉精”承诺书》,树立其规范用药用料意识,并对规模场(户)的动物防疫、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以及饲料存放间进行突击检查,杜绝了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行为,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一年来,共开展猪、牛、羊产地检疫20000余头,禽产地检疫30000余羽。

2、屠宰检疫。

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关键环节,也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二道防线。为了抓好此项工作,不让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我所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推行进场动物屠宰申报制度和准入追溯制度。驻场检疫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把畜禽进场关,严格“瘦肉精”抽检及登记工作,认真检疫,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有疫必报,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全力确保上市肉品安全放心。今年全年共屠宰检疫生猪8000余头,检出病害猪1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票证出具率、检疫合格证持有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加强防疫监督工作,全面完成防疫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春秋两季,我们对各镇区动物免疫耳标的佩挂、疫苗保存及使用、免疫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疫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场所的防疫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有效防范了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质量安全。

2、深入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兽医诊疗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兽药、饲料及添加剂是畜牧生产的源头投入品,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向规范使用化、经营合法化转变,今年,我所按照省市有关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新的实施方案,重点对经营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上墙、台账设立、产品质量、进货发票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并要求各经营门店要严把兽药饲料进货关,及时建立购进、销售及过期产品处理台账。同时,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凡向我县推销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销商必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合同等原件。20xx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出动车辆45台次,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2次,兽药专项监督检查4次,突击抽查3次,共查获过期兽药21个品种,112包、13盒,货值1199元。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GSP认证宣传工作,我所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到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督察指导他们严格按照GSP的标准实施改造。

5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我所对我县执业兽医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那些无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及时敦促他们参加执业资格报名考试。

3、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人落实,我所与6个奶站分别签订了《生鲜乳收购质量保证合同》,并要求各站缴纳2000元保证金,年终如无安全违规事件发生,则全额退回。二是严格资格审核,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管理技术规范》条件,从环境卫生、检测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健康情况,各项制度等进行现场审核,不具备条件的责令整改,条件合格的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全年共办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2个,《生鲜乳准运证》4个。三是强化奶畜养殖场管理力度,建立奶畜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禁使用禁用药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害添加剂的行为,并对养殖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保证养殖环节和源头生鲜乳质量安全。四是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日常监管。全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对奶站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各奶站证照齐全,制度上墙公示,储奶设备基本齐全,有消毒记录、购销鲜乳台帐,收奶秩序良好,确保了生鲜乳的安全上市。

三、规范票、证、章管理,严格把好检疫出证关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的法律凭证,是一项严肃的行政许可行为。今年是新票证启用的第一年,我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管理,为确保新证章标志的规范使用,我所加强了对基层检疫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做到票证专人、专帐、专库管理,严格领取、发放、回收、保存和销毁登记,同时实行电子化管理。使用时,由取得上岗资格的动物检疫员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坚决不出具,并对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和严厉查处“只收费不检疫”、“不进行同步检疫就加盖验讫印章”和买卖检疫证明等行为,确保了票证规范出具,运转良好。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认识

为让全社会更深入了解动物检疫工作,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和群众辨别能力,今年,我们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大规模的培训宣传活动。一是对基层兽医站站长及检疫员进行了3次法律法规及业务方面的培训,对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进行了1次生鲜乳收购专项整治培训。二是在淳化电视台进行了2次食品安全宣传,以扩大影响,加深群众理解。三是在节假日或法制宣传日、科技下乡月期间,通过组装整治活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动物卫生监督告知书》、《致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动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畜禽产品安全知识。今年,我们共科技下乡宣传7次,悬挂横幅及标语8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签订印发《畜产品安全责任书》、《告知书》300余份,群众的辨别能力普遍增强,报检意识明显提高,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不断提高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

良好的`组织纪律是一个单位保持工作高效的前提。为此我所非常重视单位制度化建设。20xx年,我们根据“三为”主题实践活动要求,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所内的学习、请销假、廉政承诺等10多项制度,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为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实行一项活动考核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方法,促进全所干部职工勤恳工作,不敢懈怠;与基层兽医站签订《基层检疫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目标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检疫人员认真开展检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检疫水平。

六、狠抓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执法单位新形象

(一)行风建设方面。为积极响应农业部“做尚德重礼,爱岗敬业的农业人”活动号召和市局狠抓检疫执法队伍的要求,我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进一步增强了检疫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为农服务意识;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理”制度,简化证照审批程序,推进便民服务;承诺并公示了《淳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公布我所技术咨询和投诉电话:32772406,耐心接听咨询电话,及时受理举报案件,热情接待到访群众,并积极地为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贯彻执行“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宗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断加强检疫人员责任心建设,全面提高检疫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一年来,我所无一例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树立起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群众满意度得到不断提高。

(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我所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党员廉政制度,并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通过学习《_员先进性读本》、《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自身文明道德素养;狠抓单位纪律作风整顿,执法队伍形象得到很大改观;通过积极参加“三八”妇女节拔河比赛、咸阳市动物检疫技能大比武、唱红歌和为受灾群众捐款活动,大家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比以前更加团结友爱,更加努力工作,办公环境也不断得到净化和美化;全年无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工作运转良好,计生工作达到“双无双百”。

七、积极配合农牧局中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xx年下达的所有任务

今年,我所承担城关镇农村农业技术指导员工作,单位5名同志利用200余天的时间,对城关镇8个村60户粮食、果业示范户进行病虫害防治、春季田间管理指导,对20户生猪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共指导粮田500亩、果树150亩、养猪户20户480余头,同时组织群众培训150余次,给每个示范户发放农资补贴150元。

八、存在问题

1、瘦肉精抽检、生鲜乳监管所需经费未纳入我县财政预算,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缺乏。

2、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装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提高。

3、乡镇级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制未理顺,基层检疫人手缺乏,办公环境简陋。

九、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和监督执法,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总结,力争单位同志的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

二是全力抓好基层检疫报检点项目的组织实施,使我县基层动物检疫装备水平有新的提高。

三是以县内三个新宰场开业运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驻场检疫执法服务力度,使我县屠宰检疫业务迈上新台阶。

四是在抓好日常业务执法的基础上,下茬立势,集中开展几次专项整治,树立单位现象,使业务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是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协调理顺执法体制,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执法环境有新改观。

六是千方百计,积极抓好相关项目的再争取,力争单位的执法和办公条件有新改观。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第3篇

为切实加强动物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我所按照上级部署,以动物卫生监督与依法行政为工作中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开展检疫监督工作。

(一)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对检疫监督人员实行定人定岗的责任制,使全年工作有序开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按动物防疫责任包村范围,受理农户和养殖户检疫申报,及时开展动物产地检疫。上半年共进行产地检疫生猪7210头,羊子535只。

(二)全面落实屠宰检疫监督工作。一是按照农业部的规程实施屠宰检疫,做好检疫记录。二是开展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瘦肉精检测807份,全部为阴性。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生猪屠宰检疫生猪3557头,羊子4510只,家禽2061只(羽)。全县以检疫申报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工作,通过科学的手段,建立检疫的权威性。屠宰检疫监管上严把动物进场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确保肉食品安全。

二、强化“瘦肉精”监管工作。

我所于4-6月期间集中对全县养殖环节进行“瘦肉精”全面排查及现场风险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盐酸特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个品种。截至目前已检测尿液样本共计930份,均未发现阳性样品。

三、强化执法检查工作。

我所联合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并对市场内以及畜产品经营门店的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出动执法车辆24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非洲猪瘟的防控。

一是加强屠宰场监管,严把“四关”,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二是严格按程序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对无养殖档案或不符合出证条件坚决不予出证;三是加强对生猪养殖场和生猪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四是设立了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我们相信通过努力,下半年我所的`动监工作一定会有一个大的突破,各项工作一定会更加完善,全县的畜牧业也一定会更加持续健康的发展,“放心肉”工程也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第4篇

20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 (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20xx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第5篇

今年上半年以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xx〕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及《20xx年度泰州市畜牧兽医重点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流通环节监管,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将我市上半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一是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

二是要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工作。

三是要注重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

1月上旬我所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动卫监[20xx]4号),4月上旬我所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274家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作了监督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合格及不在办证范围内的养殖场制定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告知书,由各乡镇分所派人到养殖场送达告知。督促各乡镇分所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详细规范填写监管登记表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9本记录。

1、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在做好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认真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书,将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

2、进一步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加强无害化处理核查工作,将对乡镇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于没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各乡镇统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提示广大消费者与媒体进行监督。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第6篇

20xx年我所在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_动物防疫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畜牧业的发展,全年出栏生猪保持在23万头,牛出栏万头,羊出栏8万只,家禽出栏110万羽。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组织,精心部署。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畜产品安全监管和文明执法创建活动始终放在局里重台戏来抓,成立了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我局先后颁发了动物卫生监督和开展全县饲料兽药综合执法规范年活动等一系列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以及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实施方案对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明确身份,规范管理。

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我们对现有的5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和44位动物检疫逐一进行摸底调查,身份确认后全部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分别在四月、七月份组织了全县防检人员为期一次的学习培训和测试,及格率在97%以上。通过培训和测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其次,在加强“三法三条例”(即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宣传上,我们印发《动物防疫法》单行本250本,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动物防检人员每人一本的学习资料,同时还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刷成宣传版面,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法律法规宣传面达到最大化。

三、加大投入,提高质量。

我县动物检疫站和派驻12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防疫监督人员,按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的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和统一规格的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乡镇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再投资进行仪器设备的添置,大大改善了动物卫生监督的硬件建设,同时提高了动物检疫的科技含量,每个站都配有动检专用摩托车、消毒器械和快速检疫箱,改变了过去检疫手段仅靠“眼看、手摸、鼻闻”等单一临床动物检疫方法,逐步实现动物检疫手段由单一的.临床检疫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转变,增加动物检疫结果的科技含量和准确度,从而使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强。

四、求实创新,努力工作。

(一)加大产地检疫力度,有检必报,接报必到,做到应检必检。我所始终以产地检疫监管为重点,严把出栏(笼)检疫关、凭证收购、屠宰检疫关、市场监督巡查关和运载车辆的消毒关。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相关的操作规程,科学地开展动物产地、运输、屠宰和市场检疫。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理相对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从而消除了检疫的死角和盲点,努力做到应检必检。2010年,全县共检疫动物9万头,其中猪万头、牛万头、羊万只,禽24万羽,检出病畜万头、病禽万羽,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运载工具消毒1100辆/次。

(二)加强屠宰检疫管理,确保肉品安全。对全县的定点

屠宰场、点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和经营进行了规范,每个屠宰场点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方能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屠宰经营,否则限期改正及时达标。加强动物定点屠宰的监督,检疫员必须把好上市肉品检疫关,生猪进入屠宰场必须查验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合格产品加盖验讫印章,开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上市销售,确保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杜绝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检疫肉类万吨,检出病害肉类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督,保障秩序。经常组织力量开展流通领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三法二条例”不凭有效证明和免疫标识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打击,严把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关。特别是加强对外调(内引)仔猪的管理,调运户事先必须按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动检部门申报检疫,调入后实行隔离观察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疫病的传入。

(四)抓好证章标志管理。按照部省级执法证章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要求,我们做到有专人管理,统一收费标准,按规定发放,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使票证免疫标志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没有出现非法买卖和转让票证的现象。全年共发放基层使用的产地检疫证1100本,产品证130本,运输检疫(消毒)25套。

(五)整顿兽药、饲料市场,打击违法行为。省市高度重视“瘦肉精”和违禁药品的查处工作,我们也始终将这一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兽药和饲料经营户及规模养殖场进行抽检,今年对全县102个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饲料门店着重检查了是否与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的尿样都逐一进行了检测,合格率均符合标准。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我们进行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进购和使用记录,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使之有效地达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要求。

总之,一年来,我们在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今后,我们继续认真贯彻“三法二条例”,抓好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在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2011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检疫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为稳步推进检疫申报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中违反《动物防疫法》、

《畜牧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全县畜牧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三是继续加大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及违禁药品的查处力度,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杜绝“瘦肉精”及违禁药品的经营和使用现象。

四是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五是巩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成果,科学有效地发挥配套仪器设备的作用。

六是积极稳妥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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