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精选10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2-12-19 08:28:04136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第一篇

我公司在各级党委、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职责要求,全面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致力于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监测工作,改善施工作业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积极创造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公司领导及工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在20xx年就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于20xx年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认证证书。公司对生产车间、机房等各部门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重点查清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危害种类、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情况,并针对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针对公司生产车间人员多的特点,严格执行员工健康体检和职业病定期检查制度,每年到检疫部门进行职业体检,体检率达100%,每年体检共3000余人,对从事特殊岗位的人员进行体检30多人。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我们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员工的肯定。

公司加强了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淘汰了一批落后工艺和技术,加大了技改资金投入,近年来共计投入技改资金达3千多万元,努力消除职业病危害影响因素。努力改善员工工作场所的条件和环境,为广大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在《职业病防治法》上加大宣传工作,积极维护企业员工的健康。计划组织召开一次《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培训活动,着重宣传职业病有关知识及个人健康自我保护知识;同时制作职业健康宣传标语,悬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图,进一步增强员工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卫生工作,突出做好员工的饮食、饮水卫生、防暑降温、预防传染病和员工突发意外伤病的救治,注重员工生产、生活和基本卫生设施改善等,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更好的为生产一线员工的职业健康防治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第二篇

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我所深入贯彻__重要指示,按照旗委、政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总体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各科室责任,传达市、旗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对全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多次安排部署。

2、组织卫生监督员20余人次参加了旗卫健委、旗疾控中心组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班,增强了卫生监督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组织全旗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负责人和感染科主任参加旗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意识,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责任。

3、制作条幅10条,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材料5000余份,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疫情防控社会氛围。

4、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全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夜间值班值守。购买口罩、消毒液等应急物资,集中使用、统一调度,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5、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全面做好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全所监督员分为4个监督检查组分别对旗级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宾馆、超市等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疫情防控漏洞和风险隐患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共出动车辆230台次,出动人员2156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单位885户次。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第三篇

一年多来,我在农牧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同事的帮助下,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逐渐使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一年多来年来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严把屠宰关,做好进、出场的查证、查标工作,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

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_三证_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8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起,结案5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下一步打算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第四篇

上半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监督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围绕目标工作,紧紧抓住查办卫生计生违法案件这条主线不松手,继续推进全市卫生监督系统“创卫”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1、医疗服务监督

按照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省卫生监督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除日常监督外,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暨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整治违法医疗广告、坚决查处医疗行业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截至6月1日,已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9户次,针对检查时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下发监督意见书21份,责令改正21户(次),对非医师行医、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执业、任用非卫技人员、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10家(一般程序)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其中罚款10家(结案7家),共处罚金28500元;警告4户(次)。

2、公共场所监督

结合今年我市“创卫”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争取了具有专业清洗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到我市开展专业清洗工作,并协调了具有卫生学检测评价资质的贵州省疾控中心、贵阳市疾控中心到我市对公共场所中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测和卫生学评价。目前已有2家使用集中中央空调的单位开展了专业清洗和卫生学评价。截止5月31日,我所共抽查各类公共场所17户,对存在问题的16户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1户问题较严重的洗浴场所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000元。

3、职业卫生监督

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行为。今年5月4日至15日对全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1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机构资质、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技术报告、档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共检查了15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目前实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有12家,开展诊断工作的机构有2家。检查中普遍存在主检医师资质欠缺、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完整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所对所有被检查单位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其中1家违法行为较严重的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0000元。

4、放射卫生监督

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的监督工作,进一步理顺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办理和校验工作。上半年以来市所共抽查放射诊疗单位15家。重点检查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医院与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等。检查中主要存在问题有:个别新参加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岗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没有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少数医疗机构的x射线机房面积偏小或没有换气扇,机房门口的工作指示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医疗机构受检者防护用品未规范使用;医院在与放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我所对14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其中9家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3000元。

5、学校卫生监督

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现已检查各级各类学校22家,其中小学7家,中学9家,托幼机构6家。重点检查了学校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室配备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6、传染病防治监督

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预防接种管理、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控制医源性感染)、医疗废物处置为主要内容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现已检查医疗机构11家,疾病控制机构4家,立案5件,结案4件(1家正在处理中),共处罚金10000元。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责令整改。

7、生活饮用水监督

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市政供水的监督管理。上半年检查市政水厂2家,重点检查了卫生管理制度、水质检测记录、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记录、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源卫生防护措施、水质净化及消毒设施运转情况等,对出厂水进行了水质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均合格。

8、扎实推进“创卫”工作

全面安排部署我市卫生监督系统创卫工作。2015年4月29日,召开了全市卫生监督系统所长联席会议。会议对今年的创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并下发了《六盘水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四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目前,四个县区都按照通知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创卫工作。

9、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1)各县(特区、区)卫生监督所对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有检查指导,有培训考核。

(2)卫生监督工作站能按要求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单位、医疗服务机构等实施日常性卫生监督巡查,能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医疗服务等行业基本情况,建立了监督档案。

(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基本能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10、卫生监督稽查信息和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第五篇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要求,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探索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创新,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紧密围绕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目标和任务,将职业卫生工作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强源头防控,强化宣教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消除和防治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强力推动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年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以来,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二)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20xx年是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以“六查”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我县通过分片督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等形式,切实加大了对职业病危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企业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义务。截至目前为止,我县一共开展了2次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了18家企业。

(三)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今年四月底是第十四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此期间,我县在车站和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通过横幅、展板现场咨询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职业病相关知识。宣传周期间,我县一共出动宣传人员5人,深入工业园区和企业宣传8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1100余人次。另外,我县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13日,在县城建设东路开展了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日当天,组织我局发放职业卫生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200余人。通过这些老百姓喜闻乐见又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使广大群众对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提高了他们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治能力。

今年我县对存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了1期专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努力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法制观念,增强其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及防范能力;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抓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根据《_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县安监局多次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建设局等部门沟通,了解和掌握年度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情况,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五)继续抓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通过加强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在去年已申报企业的基础上制定今年申报工作计划;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根据我县实际,选择对石材加工、制鞋、冶金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率先申报达标。目前,由于园区企业开工企业较少还未申报,力争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申报企业数不少于30家的任务。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第六篇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卫生监督事业改革创新、巩固提升的重要一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监督监测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法治意识,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以卫生监督稽查为抓手,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规范卫生监督行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的部署,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以整治医疗秩序,开展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卫生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标准管理为重点,依法履职,全面加强各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把卫生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消除卫生监督空白,努力开创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按照《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强化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全面落实首席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监测紧缺人才以及基层复合型人才等培养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培训工作规范管理;提高卫生监督专业技术水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着眼提高综合监督水平,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持续推进监督监测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各级疾控机构和职防机构要按照_十二五_规划的要求,着力解决监督监测技术服务需求与实际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建立完善相关公共卫生领域的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健全队伍,提升能力;加大执法稽查力度,规范卫生监督行为。要开展重点和综合性专项稽查,持续开展卫生监督岗位练兵、执法技能比武、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卫生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转变作风、规范行为,培育_以人为本、服务为先_的卫生监督理念,树立执法为民的整体形象。

二、加强医疗市场监督,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委的整体部署,20XX年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_黑诊所_;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整治。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测,监督执法及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

(三)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_医托_行为。严厉打击_医托_行骗和利用挂号牟利等行为,对雇佣_医托_行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加强督导,狠抓落实,要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以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坚决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以及非法医疗美容等各种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对中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愿戒毒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医疗执业的综合监督巡查;要加强部门配合,联合公安、计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和_黑诊所_,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一定要移送公安机关。

三、整顿和规范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秩序,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实施细则,《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开展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公共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监测,要通过对辖区内供水单位、学校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水质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监管底数,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逐步推行饮用水卫生在线监测;继续开展消毒产品与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根据《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的七大类公共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切实加强监督和规范管理,对住宿业、游泳场所、学校等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要开展专项整治,进行重点监督抽检;按照《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考核,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与评价,规范技术服务行为。

四、坚持依法监督,强化日常监管,提高卫生监督执行力

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授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把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就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依法履行职责。

(一)加强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监督。严格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和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合格涉水产品的曝光力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都要加强对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抽检,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加强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管理。根据20XX年湘潭市集中式餐饮具消毒管理现场交流经验,各个市州可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行政监督与专家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按照_整合一批、淘汰一批、取缔一批_的工作思路,促进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转变发展方式,走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道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监督,规范管理,为人民群众就餐安全提供卫生保障。

(三)加强医疗执业和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据《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加强对全省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各项准入及医护人员资质准入;医疗废物处理;临床用血安全;医疗美容技术;医疗广告;组织开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监测与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有效规范职业体检机构、诊断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全省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工作水平;加强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以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依法查处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各类违法行为。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第七篇

(一)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履行普法社会责任。

(二)完善强卫生监督人员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把政策有效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普法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合力,推动普法工作上新台阶。

科左中旗卫生监督所

2021920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第八篇

20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万头,牛羊万头;定点屠宰生猪万头,牛羊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2、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二是饲料“十有”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第九篇

上半年,我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

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以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执法监督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作风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深刻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围绕行政许可、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公正、高效、规范。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上半年,选派4人(次)参加省、市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举办业务培训2次。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近60人次,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等宣传

为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近500份。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上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2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0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出动监督人员15人次,对全县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县共检查疾控(防疫)机构1个、县级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12家、学校医务室2家、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3家、民营医院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市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我县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户198户(其中:餐饮业182户、学校〈营养餐〉食堂16户);从业人员423人,办理卫生许可证198户,*率100%;办理健康证423人,*率100%。出动监督人员200余人次,监督户数为198户(次)。

2、专项培训工作:举办了食品、餐饮业、学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人等培训班,学习法律法规及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近200人。

3、上半年出动监督人员56人次,对120余所学校(含托儿所)学生﹙营养餐﹚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对照标准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

4、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出动监督人员22人次,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4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拟订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从学校食堂和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法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出动监督人员32人次,监督35户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责令限期改正。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共培训各经营户负责人及从业人员40余人。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供水单

位进行卫生监督,出动监督人员4人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六)化妆、保健品卫生监督

出动监督人员8人次,对县城9家化妆品、保健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举办了有职业病危害单位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落实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出动宣传人员5人次,制作宣传展板5张,悬挂宣传标语2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

(八)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动监督人员6人次,开展专项整治前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个体医疗市场。

(九)公示牌上墙。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明白的选择就餐场所和消费环境,上半年我所对县城17家公共场所和35家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公示牌挂牌管理工作,做到了卫生、制度等级公示上墙。

五、存在问题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县城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二)机构人员编制不够合理,人力资源匮乏,年龄偏大且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低,严重影响了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二)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三)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四)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经费的投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按计划分阶段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六)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一定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

(七)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监督工作。

(八)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

(九)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我县医疗市场。

自治县卫生监督所

年五月二十一日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第十篇

上半年以来,根据年初制定的本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紧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及市级考核细则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

为加强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建立于20XX年富安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带领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制定计划

在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本真实际,详实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序时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具体实施

1、开展被协管单位经巡查54次,覆盖率100%。

2、针对非法行医“黑名单”人员,开展非法行医巡查36次,村级开展日常非法行医巡查120次,覆盖率100%。

2、上报各类信息11条。

4、开展学校卫生安全巡查2次,并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对学校二次供水抽检1次。

5、每季对村级传染病防治开展督查一次,并每月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全镇村卫生室督查。

6、办理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77人次,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77人,“六病”调离1人。

7、开展镇级卫生监督协管3次,并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专题宣传活动1次。

8、召开了全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培训会,成绩测试优良。

9、召开了2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例会,及时布置总结阶段性工作。

10、组织了两次年度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季度考核,完善村级运行手册,考核成绩纳入全年绩效考核。

四、存在问题

公共场所理发业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较低,运行平台使用不能正常进行。

五、整改办法

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必要时请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公共场所执法督查,规范使用运行平台,及时上报各类巡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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