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统1000字作文优选12篇

山崖发表网作文2022-12-20 18:44:13164

庞统1000字作文 第一篇

人生感悟-作文1800字

我的童年是在无忧无虑中度过的,那时的我是快乐的小天使,活泼好动,对什么都是新奇的。我是在外婆家长大的,外婆家是在海边上的一个小山村,小山村离锦州市还有20多公里路程。前面不远处是大海,背靠的是连绵起伏的山丘,夏季里满坡都是油菜、玉米、高粱、花生、红薯等。离外婆家不远处有一柳树和松树杂生的树林,我和村里的小孩特别喜欢到那里去玩,有时玩的都忘了回家,以至于大人都来找。这树林恰好位于海岸之上,倘若我们坐船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一个乌黑的树林,并可以看见反射在海水中的影子,树林中尽是平坦的草地,间或散漫地偃卧着几块大石头,这块树林到冬天时柳树虽然凋残了,然因有松树繁茂着自己的青青的枝叶,并不十分呈零落的现象。可是到了春夏的时候,有柳丝漫舞起来的绿波,同时百鸟歌着不同样的天然的妙曲,鸣蝉大放起自己的喉咙,从海面吹来令人感觉着温柔的和风,一阵阵地沁得人神清气爽,这树林真是一个欣赏自然妙趣的所在啊!有时我们还一起结伴去海边拾贝壳。童年的我是快乐的,幸福的'。

青年的我喜欢静,性格变的内向了,喜欢一个人在那儿傻愣着,喜欢一个人在那儿看书。

静不是无声,有时正因为听到了什么,我们才感到身处安静的世界,我有过这样的体会,在乡下,风雨过后,特别是深夜,一阵豪雨之后,我会听到玉米拔节的声音:咔咔!这声音让人喜悦,因为这是来自庄稼自身的生命的歌吟。这种声音和风吹植物发出的声音不一样,玉米有宽大的叶子,因此,山风吹过也会沙沙地歌唱。玉米拔节发出的声音,是那么有生命的意味,让我想到安静的植物大家族,一定有我们所不知道的语言,绿色是自信的安静,当我们身处绿色世界时,我们感到自己的生命有可信的依托。

静也是一种心静,一种生存状态在我们心灵上的投射。

我喜欢静,总是一个人在雨中,雪中,风中散步,那种感觉,就好象我已经融化在大自然里了,有一种超凡脱世的感觉。

我是爱看书的人,我想是的。

上中学的时候我就喜欢看各种个样的书,特别喜欢看古书,什么《吕氏春秋》,《东周列国志》《史记》《三国演义》《水浒》等等,我特别喜欢唐诗宋词。现代的,我最喜欢_的文章、诗词,我最崇拜_,“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成了千古绝唱。

我看了很多的书,各种各样的书,我喜欢在安静的地方,在膝上摊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茶水,再看书。

我有个红木书架,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常站在书架前面仰着脖子看那些花花绿绿厚的薄的册子,当然这一切是我的母亲告诉我的,我记不起来了。

我们往往能够记住成长中的寂寞,疼痛,却记不住童年时那段透明时光中简单快乐的小幸福。也许就象人说的那样,人往往能记住疼苦,因为疼苦比快乐更为深刻。

可是很多时候我却怀念我的小幸福,如果人能不长大,多好,不用死命地念书,不用去想那个人爱不爱我,不用在黑夜里一个人想要流泪,如果人能不长大,那我就会每天穿上漂亮的衣服,拿着玩具枪出去玩一整天,不用担心明天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可以全身滚得满是泥巴,回家后指着衣服对妈妈傻傻地笑,于是妈妈疼爱地给我换上刚晒干的衣服,上面还有阳光的清香。如果和一个小朋友打架了,我可以痛快快地流泪,大声哭,并说我再也不和你好了,然后第二天又开心地把自己的糖果分给他吃。

永远长不大其实是一种清澈的“柏拉图”,美好的水晶花园。

一个永远也不肯长不大的孩子也许永远值得原谅。

我习惯走到那里都带着我的书包,朋友说就象蜗牛一定要带着它的小房子。我的书包里有我写稿子用的本和笔,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两本我要看的书。

我是个容易分神的人,风吹草动我的思绪就会跑得很远。所以,我总是在夜晚的窗台前一个人悄悄的看和写,所以我写的东西是忧伤的。朋友说我平淡的口气里有深深的忧伤。我灼灼闪耀的青春就在散发芳香的纸页间流过了。

庞统1000字作文 第二篇

回忆作文1800字

今夜,我失眠了。无奈地想起了那张笑脸,那张把我内心的北极融化了的笑脸。

还记得那是四年级刚开学的事情。我刚走到学校门口,见到一个跟我年龄差不多的女孩正用她那娇小的身躯搬着那仿佛很重的课桌和椅子,她的步子一摇一摆的,仿佛没有重心。我加快了步子,走到她身边,一言不发地从她手中把桌椅抢了过来,一声不响地走想了楼梯。她先是一楞,见我并没有恶意,只好提着书包跟在我身后。

走到楼梯口,我淡淡地问了一句:“你在几班?”脸上依旧没有表情。她淡淡地笑了一声,说“:我在四(5)班呢,谢谢你的帮忙!”我不作声,默默地走着。

走到四(5)班门口,我正考虑着要不要进去,她已经走到我身后了,我也只好无奈地走进去。我刚走进教室,立刻有无数双眼睛用厌恶的眼神看着我,对此,我只是一脸无视。其实我也是(5)班的学生,在这班里少说也过了3年了,但由于我一向孤僻清高,从不与别人来往,所以在班上我没有朋友,每天都在沉默中度过。

突然,我觉得同学们的眼光从厌恶转变为惊讶与赞美。我不禁回头看了一眼。映入我的眼睛的是一张瓜子脸,大眼睛,披肩的长发,犹如仙子下凡,再一细看,觉得这身影似曾相识,那“仙子”走到我身边,说了声“谢谢!”我才反应过来。原来她正是刚才那女孩,只怪我刚才一直都低着头走,一眼也没有看她,才会令自己如此惊讶。

我把她的桌椅安顿好后,变走了出去,一直到铃响了才回来。我依旧低着头走,不看谁一眼,回到自己的位子,默默地坐着,头依旧没有抬起。老师来了,老师站在讲台上,在说着她的“长篇理论”,我只是默默地坐着,我忽然听到老师说:“今年我们班多了一个插班生,现在就请她上来自我介绍一下吧!”老师话声刚落,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接着便是一股我无法忘记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从那“仙子”的自我介绍里我得知,她名字叫蔡小雪,真的是人如其名,她全身的肌肤仿佛喝了很多牛奶,白得让人惊讶!

“小龙,这题怎么解?”,又是小雪那甜美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我一抬头,她早已站在我身边了,我耐心地为她讲着,她总是很快便可以理解,马上把题的答案做出来,这时候她总要托着自己的下巴,说:“人聪明就是没办法,你一讲我就明白了。”我只是微微一笑,不再作声。其实,在小雪来之前,能看到我笑的人几乎是没有的吧,因为我根本不爱笑。开学到现在都已2个多月了,每天小雪总要跑来我身边,有时候叫我教她做题,有时候却在逗我玩,对此情景,我除了感动还能有什么呢?

一天,小雪手里领着个什么,高兴地蹦到我面前,把一个神秘的包包递给我,我呆呆地收下了,她叫我打开,我顺她意打开了包包,见到一条雪白的围巾,那条纹,那接口,明告诉我那是人工制成的,我心理无比激动,傻傻地看着她,小雪坏坏地笑了笑,说:“可别把我亲手织的围巾当是草哦!要不,我可不放过你哦!”我使劲点了点头。那一天,是12有25日,我应该无法忘记那一年的12月25日吧……

寒假过后,我继续过着四年级的学生生涯,只是身边多了个小雪,多了些欢笑,多了些眼泪。不知从何时起,我已不像从前那般沉默,笑容一天一天地多了起来,说话的次数也慢慢多起来。这样快乐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四年级毕业前一天晚上……“小雪,五年级你还会在这里读书吗?”“我,我,小龙,我不能在这读书了!”“为什么?”“我爸爸再一次工作调动,要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去,我真的不想走,可是我必须跟随我爸爸!”我眼眶红了,忍着快要滑落的泪珠说:“那…那你什么时候走呢?”“晚上就走,你会来送我车吗?”“当然!我一定到!”“嗯!”

晚上7点,我来到车站,在寻找着那“天使”的身影。“小龙!”我随着声音望去,见小雪在离我不远的车子上,连忙跑上前去。“小雪,这是给你的!”我把手里的盒子塞到她手里,她打开一看,双眼流出了两行热泪,但那天使般的面孔并没有因此变得丑陋,反而变得更加美丽。她抽咽着说:“谢谢!我会珍惜这盒子,珍惜我们之间的友谊的!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短短的一年时间!“我猛地点了点头,说:“我也一样!”

车子启动了,我还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渐渐远去的车子,看着那渐渐消失的天使的面孔,我再也无法控制那眼眶里的水珠,任由它们疯狂地落下,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回到家里,我足足在床上躺了一夜,但始终没有入睡。那一夜,我失眠了。和今晚一样的失眠,只在脑海里一遍遍地想着我和小雪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原来,人在失去某样东西后,能做的,只能是回味……

庞统1000字作文 第三篇

天桁站在阳台上,秋季的风伴随着萧瑟,吹动着他的额发。他,抬起头,仰望天空。天,好高好高;天,好蓝好蓝。但这并似乎不属于他。天桁微微低下头,他看见有一个小男孩在小小的院子里,也同样抬着头仰望着天空。我能像他一样多好。天桁有点羡慕,羡慕他的自由,羡慕他那一方小院。“天桁,该练琴了。”母亲叫道。练琴、练琴,又是练琴,他厌恶了。望着房间里的钢琴,他恨不得把它砸了!琴,已夺走了他十年的光阴,包括童年。他被父母的期望束缚得死死的,尽管他拥有优越的物质条件,可他还觉得不如那个男孩,他知道他家很穷,他也知道他也会每天定时地仰望天空。而他对他只是羡慕,甚至有点忌妒。

“我不练琴。”天桁忿忿地回答道。

“你不练琴?”母亲反问道。她怀疑自己听错了。

“整天练琴,练琴,除了练琴,我还能干什么?我以后再也不练琴了!”

天桁无视母亲错愕的表情,继续吼道:“从小到大,我都是练琴,同学们都是可以去打篮球,踢足球,我为什么就得呆在家里练琴?”天桁有点受不了,跑着离开了房间,剩下母亲独自一人呆在房间里。他走得太快,太匆忙,以至于忽略了母亲眼角的泪。

天桁走出大门,带着淡淡的伤痛,忽然听见一阵口琴声,紧接着是一个男孩的声音:“姐,我吹得好听吗?”“好听,好听。”之后琴声又起,他走到院子门口张望,是那个男孩,身后的应该是他的姐姐。男孩抬起头仰望天空,嘴角微微上翘,可他发现他的眼神尽没的一丝神气,只是呆板,像是刻上去的。他是盲人?他呆住了,可接下来的一幕更是深深地震撼了他。他姐姐推来一把轮椅,慢慢地将那个男孩扶起,他先摸着轮椅的位子,之后又吃力地挪动了那双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自己的身体安放到了轮椅上,再之后他便被推到屋里去了。( )

“别站着,快进来吧!”快到屋里时,小男孩开口了。天桁一怔。“你,怎么知道我站在门口?”

话一出口,才知道错了,这像是在欺负他看不见。不料男孩笑笑说:“我的眼睛看不见,但我还有耳朵。”对啊,失明的人对声音总是十分敏感,天桁进去了,到了屋内,房间很旧,但很干净,桌上花瓶里还有新采的来的野菊花。

“你站在门口干嘛?”男孩先开口了。

“我是你家隔壁的。刚才听到琴声才过来的。”天桁有点来不好意思。

“我天天听到琴声,钢琴声,从那个方向传来的。”男孩用手指了指了。那不是我家吗?天桁顿了顿,男孩接着说,“每天这个时候,都会传来钢琴声,很好听,你听过吗?不过今天好象没有。”男孩满脸的羡慕之情,当然也带着一丝疑惑。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尤天桁。”天桁引开了话题,他不想再讨论下去。

“我叫卡索。”男孩爽快地答道。

“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天桁终于把内心的`疑惑提了出来。

“问吧。”卡索微笑着。

“你看不见?”天桁自己总是抬头望着天空,那是一种对自由的向往,还有内心对郁闷的排遣。

“因为我看不见,所以我更想感知那朦胧的光线。因为我不能自由地行走,所以我更要抬头感知天空的浩淼,虽然我不能清楚地看见周围的景物,也不能有广阔的活动空间,但是,不知为什么,只要我抬头仰望天空,晴天感知阳光,阴天感知微风,我就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卡索说很慢,似乎在细细品味这种感觉,微笑早已堆满了他的脸庞。

“喔,是这样啊。”天桁挤出了这几个字,他心里面许多想说的话,但不知为何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这几个字。他深深地被眼前这位男孩感动了。自由对他来说这么简单,只要偶尔抬头望着天空,就能感知这世间的美好。多么好啊!可自己,只是因为弹琴,就认为世界不公,受了太多约束。这时他突然记起母亲还在房间里,“谢谢你!不过我现在要回去练琴了,那个每天弹琴的人就是我。以后我每天都会弹琴给你听。卡索,我们交个朋友吧?”天桁轻声地问。

“原来弹琴的人就是你啊!当然,你以后若想来就来好了,我吹口琴给你听。”卡索带着点孩子的答稚气。

“一言为定。”天桁说着跑出了屋子。

回家的路上,仿佛一切都是美好的,天桁也停住了脚步,抬头,仰望,天空,天,是那么那么美好,天,是那么那么蓝,他终于明白,其实他一直都拥有自由,只是因为年少的叛逆而熟视无睹,以至渐渐遗忘了身后那片广阔的天空。

原来,只是简单地仰望天空,就已经是自由了。

庞统1000字作文 第四篇

就像任何一部戏中不缺少龙套一样,《三国演义》中也有各种各样的龙套。而我要讲的就是一个大龙套,一个悲剧的大龙套――凤雏。   庞统作为凤雏,可以说他的一生是相当短暂而又悲剧的。   作为一个谋士,而且是与“卧龙”齐名的谋士,他并不怎么受人重视,甚至是受人轻视的。最早对庞统的描写是出现在献“连环计”之前的,当中是这样描述的“仪表非俗”,这还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在后面他与孙权见面曾这样描述“权见其人浓眉掀鼻,黑面短髯,形容古怪,心中不喜”。足以见,前面不是夸他,而是说他长得不一般,还是丑的不一般。他与当时的周瑜,孔明及以后的陆逊相比,更是相形见绌,前三者都是儒将,是帅哥,就你一人长这样,让那些领导看着也着实接受不了。而庞统后来之所以跑荆州来了,那是孙权不喜欢他,踹了出来,还多亏有老好人鲁肃与孔明慧眼识人将他给推荐过来了。   同样,作为一个谋士,庞统的一生太过平凡,在天下三分之前,他就登台了一回,就是赤壁之战前的献“连环计”,让曹军被烧得丢盔弃甲,怎奈那场战役的主角不是他,是周瑜与孔明,他那一点小成就就这么被两人的光环给罩了。而在真正的历史上,庞统也并未干这事,也就是说,他啥也没干,在三足鼎立之前,他就是一个在某个山旮旯里读书的农民。这献计,我想也是罗先生想啊:这凤雏人家怎么说也是与卧龙齐名的啊,这卧龙烧新野,烧樊城,四处纵火,。这凤雏啥也没干是不是太寒颤了。便也让他出来露了把脸。而三分天下后,那就更没他什么事了,根据军师的“隆中对”是说“若跨有荆益”啊,如今荆州以下,就是要根据大方针打西蜀了。好,庞统就跟这刘备打西蜀去了,一路上给刘备预预警,开开庆功宴,出出计谋,接着就死在落凤坡上了。那后面就更没他什么事了。这庞统死时36岁,与周瑜死时年纪一样,可他的成就却远不如他,与孔明就更没得比了,活得比他短,功劳比他小,戏份少的可怜,就那么7,8回。所以说,他是一个龙套,一个大大的龙套。   然而庞统不单是一个龙套,还是一个悲剧的龙套。前面所提已经是他的不幸了,但若只是个普通的谋士,那也正常,但那我也不会将他搬出来。庞统他其实是有才华的。首先他能与卧龙齐名,便就可见其不会是个绣花枕头。其次,在第五十七回中写道“不到半日,将百余日之事,尽皆毕了”。这边庞统才将事办完啦,那边张飞吓了一跳说:“先生大才,小子失敬,吾当于兄长处极力举荐。”首先能将百日之事半日办完,那效率不知高到哪里去了,现在是完全没得比。其次,三顾茅庐时张飞称孔明什么啊?村夫,如今称庞统什么啊?先生,足以见其才高八斗啊,是个有能力之人啊。   作为一个有才学的'人,却成了一个短命的龙套,这实在是古怪,然而他也只能到此。他得不到重用,不但是自己长得确实是抱歉,他本人也不怎么会审时度势。在见孙权时,孙权问他与周瑜相比才学怎样,他回答:“某之所学,与公瑾大不一样。”他这话就回答得叫一个直啊,当时公瑾才死,而下孙权由于他关系极好,你好话不说一句,说句让孙权听着像是轻视周瑜的话,着他自然就不开心了,果断一脚踹出去。这边吃了个闭门羹,去见刘备了,见了刘备呢那个,他又只是“长揖不拜”,就是抱着个手杵在那,刘备想:你长得不咋地,你还这么不懂礼,看在你是投奔我,把你踹出去有损形象,就找个地方把你安置一下吧。好了,他就去当了个县长。这已不再是以前了,现在刘备有房有车有地有人,人才他是缺,可也没缺到非要不可,再加上你初来乍到,也不知实力咋样,再加上长得又不咋地,这看着刘备心里就起了疙瘩,怎么可能重用。   同时,庞统这人不淡定,为什么啊,他出来的晚,没有大功,而齐名的孔明已是名满天下,他怎么能不急,这一急就出事了,在打益州的时候,孔明看了一下天:这不对啊,天象不好,对我军主将帅不利。就赶快写一封信过去了。大家是知道的,孔明这看星星。那叫一个准,说谁斯说出啥事马上就出事。这边这边刘备看到了信:这军师预报平常那叫一个准啊,这回准出事。他就劝庞统回去,这庞统自己也观了星,但他想建功啊。他看到信怎么想啊,是想孔明怕他争了这个功,而他自己也说服了自己与刘备这死的会是对方的人,而对方那边也死了人应了这个兆。好啦,这一逞强就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了。   其实作为一个谋士,像庞统这样有才的谋士,想在乱世混出个名堂还是比较简单的,但他自己性格上的缺陷却注定了他只能是个悲剧的龙套。

庞统1000字作文 第五篇

庞统祠的悲怆作文1100字

某年夏天,我曾随爸爸去了庞统祠——这一三国历史遗迹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庞统祠位于德阳市罗江县马头关镇鹿头山,占地53000平方米。距成都市75公里,距德阳市15公里。鹿头山地处川西平原的东北边缘,从西北斜向东南。

进入庞统祠,看看门票上的热闹情景,想必是当年刚开放时的景象了。而这眼前有摧创的山门让这位三国悲情英雄的祠墓凭添了几分萧索和没落。祠里人很少,甚至看不到任何景点管理人员。“庞统祠墓何处寻,白马关上柏森森”,古柏掩映的曲径通向庞统的墓。这座当年刘备选址的、诸葛亮亲为其祭、康乾盛世时又重新修葺一番的祠墓也仅仅是他的衣冠冢,因为当年那场凄惨的中伏让35岁的他早已尸骨无存。现在他的墓前有两位六十岁左右的老人正拍打着一种我叫不出名字的古怪乐器唱着什么,声调高亢压韵,我却没能听明白。据说他们是说唱三国故事的明间艺人。

怀着对这位悲剧人物的无比敬仰之意,我绕着他的衣冠冢缓行了三圈。随即我来到衣冠冢对面的祠堂,那里有他的塑像,更多是了镌刻许多关于缅怀他的对联、诗词。宋代文人陆游路过庞统祠墓时,曾作诗一首:士元死千载,凄恻过遗祠。海内常难合, 天心岂易知。英雄千古恨,父老岁时思。苍藓无情极,秋来满断碑。庞统善能知人,议论英发,多出奇计,言必有中,实为一代英才。可惜英年早逝,未成大功,令人叹惋。

看着那些悲怆的文字,我不禁浮想联翩。遥想当年,水镜先生司马徽对刘备说:“伏龙、凤雏,二人得一,可安天下。”而后,机缘凑巧,龙凤均归一主。当时,刘备文有诸葛亮、庞统等经纶济世之贤才,武有关、张、赵、黄、魏等万夫不当之勇将。君明臣贤,意气风发,锐意进取。

此时,西川之主刘彰碌碌无为造成内忧外患的境况,天府之国人心思治,恰逢张松等人愿作刘备攻取西川的内应,刘备占尽天时、地利和人和。庞统随即跟随刘备入川积极进取益州,而诸葛亮留守荆州。“隆中对”里诸葛亮向刘备呕心推荐问鼎天下的“三步走”战略计划正波澜壮阔地展开。很明显,这是一条平天下的绝对计划,而这条绝对计划正因为有了庞统的'加盟,变得更加容易实现起来。与诸葛亮不分上下的庞统辅佐刘备攻占益州发展经济,而诸葛亮可安心在荆州切实保障益州的水路出口,让曹操和孙权不敢对这一深具战略意义的地方有非分之想。到时机成熟,庞统由益州北进长安,诸葛亮从荆州径取中原。到最后,诸葛亮和庞统会师燕赵之地。我想,这就是诸葛亮在刘备进攻益州时所暗设的完美策划,庞统大概也是如此想的吧。

然而,庞统在进攻罗江一线时,不意在落凤坡中伏,连人带马被乱箭射死,一代将星就此陨落于七夕之日,岂不令天下英雄同怆?刘备集团经历了第一次以重要人力资源流失为结局的惨痛失败,历史就这样给诸葛亮和庞统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随后,诸葛亮不得已入川又为关羽败走麦城埋下了伏笔。可以说,庞统意外身亡为蜀汉的最后失败以及诸葛亮鞠躬尽瘁的一生埋下了伏笔。

祠墓里那一篇篇词章,给予了庞统高度的评价,又同时表达了对庞统的惋惜。“假如”的说法一次又一次跃然纸上。然而,历史允许“假如”吗?历史的残酷性就表现在这里了。英才就是这样壮烈牺牲的!

祠墓不远处,沿着一条青石板路就来到了“落凤坡”遗址,早已没有当年陡峭的地势,有一“血坟”,那是庞统中箭身死的地方。看着杂草丛生的坟墓,心中思绪万千。庞统是为了他的理想他的事业而亡,死得其所。而我的理想何时得尝所愿呢?人生的际遇沉浮,何尝不是一种领悟?

庞统1000字作文 第六篇

莎士比亚的着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身为王室贵族,麦克白自然不免有一些觊觎王位的念头。但是,这只是一个潜伏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野心,或许连麦克白自己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祝福!祝福!祝福!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刚刚转身,便看见一个大臣骑马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_,已经被邓肯王斩杀。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麦克白很高兴,与此同时他也觉得似乎那些女巫的预言真的不是空穴来风,自己真的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君王。一个潜藏的野心浮上了表面,麦克白也从此走出了他从忠臣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邪恶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熟睡之际将其刺杀,以便让麦克白迅速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一个懦夫,这是勇猛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夫人的怂恿下,麦克白在深夜进入了邓肯王的卧室,刺杀了邓肯王,并嫁祸于国王的两个卫兵。第二天,麦克白又以谋反的罪名杀死了两个无辜的卫兵,销毁了一切证据。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康和道纳本逃亡国外,被人怀疑弑父潜逃;而麦克白因位高权重,又是王室贵族,被大臣们拥立为新的君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所以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捆绑,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麦克白登上王位后,想起了女巫们对班柯所说的话语,他觉得十分惊恐惧,便派刺客去暗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所有的爵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前往英格兰去投奔潜藏在那儿的邓肯长子马尔康。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麦克白夫人也因负疚过多而精神崩溃,患了梦游症,在夜间自杀了。马尔康所率领的军队来到了勃南森林附近,马尔康命令士兵们一人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西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迎战,再次重现了当年作为忠臣时那横扫千军的威风。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很藐视麦克德夫,说女巫预言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邪恶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德夫斩杀,一代暴君终于落得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邪恶,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读后感1800字]

庞统1000字作文 第七篇

走路作文1800字

走在路上,一个人,静静地。

走在路上,静静地,看不知哪里来的风抖动树梢的叶,听弱不经风的枝条沙沙的响,如传说中女巫颤动轻灵的手――漂然的画面在眼前幻化。时光匆匆,走进四季世界。一年的四季仿佛是人的一生。春像人的少年时期,意气风发,好奇而又渴望着这个世界。夏像人的青年时期,茁壮却又有些叛逆。秋像人的中年时期,成熟与稳重。冬则像人的老年时期,繁华历尽,拥有了人生的睿智。走在路上,一个人,微风拂过脸庞,夜色划过耳际,品味春的绚丽,夏的繁茂,秋的'收获,还有冬的圣洁。走在路上,一年四季,季季好时光。

走在路上,在绚丽的春里。彩蝶绕枝,翩翩飞舞,留连往返;黄莺跃树,婉转啼鸣,自由自在;燕子衔泥,低飞高翔,生机勃勃;鸳鸯相伴,成双成对,温馨和睦。“哗,哗”,树叶兴奋地喊着,第一个向人们报告春风的到来。春风真的来了,你瞧株株树苗在风的带动下,在风的召唤下,摆动美丽的身躯,伸出美丽的身躯,伸出宽大的臂膀,展现自己轻盈的舞姿。它美而不狂柔而不刚,像是大海中的点点波浪柔柔的微风中,倾诉着,歌唱着,缀在身旁的片片青叶顿时也变得活泼起来。你看,它们在风的带动下,翻腾着,跳跃着,舞动着,在点点阳光中穿梭着,纺织着五彩的梦,在灿烂阳光中闪烁着自己青春的美,在片片绿海中寻找着自己最真挚的伙伴。再看到晒在阳台上的衣服,也情不自禁地左右摆起来,挥舞着大袖子,几颗顽皮的水珠也乘机蹦了出来,在风的护送下飘飘洒洒奔向大地。过了一会儿,风平浪静。我走在路上,仰望天空等待着春风再次光临。

走在路上,在繁茂的夏里。接天莲叶,一望无际,满眼碧绿;映日荷花,袅娜可爱,格外艳丽,男耕女织,日夜操劳,其乐陶陶;懵懂幼童,模仿劳动,天真烂漫。“轰隆”一声,闷雷炸开了,真是震耳欲聋,地动山摇。紧接着,在闪电中,在雷声中,白色的雨点从天而降,雨越下越大,像炒豆,像瓢泼,像倾盆。水塘里,建筑物上,飞溅起一朵朵白色的水花。雨声又像一曲曲歌曲,一阵赛过一阵,由“哒哒哒”渐渐变成“沙沙沙”,最后变成“哗哗哗”。山川、田野、城镇都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雨帘之中。大雨“哗啦哗啦”像天河决口似的,倾泻而下,那学生的雨柱,像闪亮的靴子,从窜猛抽下来,抽打着一幢幢大厦,抽得苍劲的树木磕头求饶。“隆隆”的雷声,像敲响的战鼓;滚滚的黑云遮云盖地,犹如在摇旗呐喊;密集的雨柱,像有力的箭杆一样疯狂地向大地发起猛烈进攻。风雨交加,电闪雷鸣。过了一会儿雨过天晴。我走在路上仰望天空,等待着夏雨再次光临。

走在路上,在收获的秋里。枫叶瑟瑟,愁思难遣,信步船头;渔火点点寂静凄清,举目t望;清溪潺潺寒鸦盘旋,小桥流水;夕阳西下,孤独游子,浪迹天涯。刷刷,你看,那一片片枫叶在转凉的秋风中轻轻地摇曳着,酷似一张张微笑的小红脸儿,正在迎接那华美金秋的到来。风,突然大了一点儿,几张鲜艳无比的小红脸儿随风飘落下来,慢慢地摆几下,再翻几个跟头,旖旎美丽,犹如一只只红蝴蝶在繁密的枫树林中追逐着嬉戏着,快乐地飞舞着。在空中划了一个优美的弧线,安静地躺在大树下。我怀着好奇心捡起一片红枫叶,闻了闻,一股浓香一下子灌进了我的五脏六腑,我的心似乎完全被这浓香滤过了似的,任何糟粕杂质都被滤去了,完全沉浸在这优雅清纯的枫树林中。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树。过了一会儿,秋高气爽。我走在路上仰望天空,等待着秋叶再次光临。

走在路上,在圣洁的冬里。甘居墙角,不畏严寒,默默开放,洁白如雪,冰清玉洁,幽香远播;一叶孤舟,顶风冒雪,不屈不挠,戴笠渔翁,独自垂钓,聚精会神。好大的一场雪啊!天和地盖上了一层厚厚的过冬棉被,房屋和树木都披上了银装。一会儿北风呼啸,大雪又漫天飞舞,轻柔洁白。雪花像柳絮,像鹅毛、像杨花,纷纷扬扬地飘洒下来。真是“山舞银蛇愿驰蜡象”大地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天晴了,太阳出来了,那雪白得像白糖、像细盐,白得可爱。雪花闪着银光,万里江山变成了银装素裹的白皑皑的世界。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身后就留下一串清晰的脚印。风吹来,树上的美丽银条儿和雪球就“簌簌”往下落,玉屑似的雪末儿随风飘扬,映着清晨的阳光,五光十色。过了一会儿,冰雪消融。我走在路上,仰望天空,等待着冬雪再次光临。

走在路上,什么都不想什么都想到,捕捉随时出现在际的一刻,让心情放纵在天边的夜,当夜把喧嚣、虚伪、欢乐、忧愁都掩盖时,将自己坦露于整个世界。走过春天,走过四季,走过了成长的路。路有几多坎坷,几多曲折,何处平坦,何处险峻,只有走过的人才知道。

这就是走路。

庞统1000字作文 第八篇

庞统字士元,襄阳人也。少时朴钝,未有识者。颍川司马徽清雅有知人鉴,统弱冠往见徽,徽采桑于树上,坐统在树下,共语自昼至夜。徽甚异之,称统当为南州士之冠冕,由是渐显。后郡命为功曹。性好人伦,勤于长养①。每所称述,多过其才,时人怪而问之,统答曰:“当今天下大乱,雅道陵迟②,善人少而恶人多。方欲兴风俗,长道业,不美其谭即声名不足慕企,不足慕企而为善者少矣。”

吴将周瑜助先主取荆州,因领南郡太守。瑜卒,统送丧至吴,吴人多闻其名。及当西还,并会昌门,陆绩、顾劭、全琮皆往。统曰:“陆子可谓驽马有逸足③之力,顾子可谓驽牛能负重致远也。”谓全琮曰:“卿好施慕名,有似汝南樊子昭。虽智力不多,亦一时之佳也。”

先主领荆州,统以从事守耒阳令,在县不治,免官。吴将鲁肃遣先主书曰:“庞士元非百里才也,使处治中、别驾④之任,始当展其骥足耳。”诸葛亮亦言之于先主,先主见与善谭,大器之,以为治中从事。亲待亚于诸葛亮,遂与亮并为军师中郎将。亮留镇荆州。统随从入蜀。

益州牧刘璋与先主会涪,统进策曰:“今因此会,便可执之,则将军无用兵之劳而坐定一州也。”先主曰:“初入他国,恩信未著,此不可也。”璋既还成都,先主当为璋北征汉中,统复说曰:“阴选精兵,昼夜兼道,径袭成都,璋既不武,又素无预备,大军卒至,一举便定,此上计也。杨怀、高沛,璋之名将,各仗强兵,据守关头,闻数有笺谏璋,使发遣将军还荆州。将军未至,遣与相闻,说荆州有急,欲还救之,并使装束,外作归形;此二子既服将军英名,又喜将军之去,计必乘轻骑来见,将军因此执之,进取其兵,乃向成都,此中计也。退还白帝,连引荆州,徐还图之,此下计也。若沉吟不去,将致大困,不可久矣。”先主然其中计,即斩怀、沛,还向成都,所过辄克。

于涪大会,置酒作乐,谓统曰:“今日之会,可谓乐矣。”统曰:“伐人之国而以为欢,非仁者之兵也。”先主醉,怒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非仁者邪?卿言不当,宜速起出!”于是统逡巡引退。先主寻悔,请还。统复故位,初不顾谢,饮食自若。先主谓曰:“向者之论,阿谁为失?”统对曰:“君臣俱失。”先主大笑,宴乐如初。

进围雒县,统率众攻战,为流矢所中,卒,时年三十六追赐统爵关内侯,谥曰靖侯。

(节选自《三国志·蜀书·庞统法正传》)

注:①勤于长养:尽心尽力赡养老人、抚养子女。②雅道陵迟:合乎道德规范的正道衰微不振。③逸足:快步。 ④治中、别驾:汉代官名。治中,州刺史的属吏,主管文书案卷;别驾,汉代州刺史的佐吏。

4.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坐统在树下 坐:让……坐

B. 始当展其骥足耳 骥足:马蹄

C. 先主见与善谭 谭:同“谈”,谈论

D. 初不顾谢 谢:道歉

5.下列各组句子中,能说明庞统具有谋略的一组是

①共语自昼至夜 ②每所称述,多过其才

③顾子可谓驽牛能负重致远也 ④统以从事守耒阳令,在县不治

⑤诸葛亮亦言之于先主,先主见与善谭,大器之

⑥将军因此执之,进取其兵,乃向成都

A. ①②③ B. ①④⑥ C.②⑤⑥ D. ③④⑥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是一项是

A.庞统年少时朴实而又不外露才华,在他二十岁时候拜见颍川司马徽而得到司马徽的盛赞后,名声才渐渐显扬起来。

B.庞统每每夸耀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言过其实,目的是想在乱世之中淳化社会风俗时尚,增强人们道德观念和社会公益心,让人们去仰慕仿效完美的人去做好事。

C.吴将鲁肃致信刘备,夸耀庞统才略,诸葛亮也在先主刘备面前夸奖庞统,刘备当面考查后也很器重他,而且亲近信任庞统仅次于亲近信任诸葛亮。

D.先主刘备攻下成都后在成都举行了庆功宴,宴会上庞统对刘备的得意之话语进行了理性的评价,却招致刘备的不满而被逐出宴会。后因刘备有后悔之意又被叫回到宴会之上。

7.把文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1)卿好施慕名,有似汝南樊子昭。虽智力不多,亦一时之佳也。(5分)

(2)先主然其中计,即斩怀、沛,还向成都,所过辄克。(5分)

4.B(骥足:喻指杰出的才能)

5.C(①更能体现的'是才华;③看到别人的优点,知人之论;④治理耒阳县的失败)

6.D(不是在成都举行宴会,而是涪城)

7. (10分)

(1)您乐善好施敬慕美名,很像(有些像)汝南的樊子昭。虽然智力一般(不多),也称得上是一时的杰出人物。(“好施慕名”“虽”“佳”各1分,语意2分)

(2)刘备采纳了(认为……是对的)庞统所说的中等计策,随即(用计)斩杀杨怀、高沛,回军进攻成都,所过郡县纷纷(都)被攻克。(“然”“即”“克”各1分,语意2分)

参考译文:

庞统,字士元,襄阳郡人。年少时为人纯朴不露机智,没有人认识到他的真才实学。颍川郡名士司马徽人品高雅有知人之明,庞统二十岁上前去拜访司马徽,司马徽正在树上采摘桑叶,让庞统坐在树下,两人进行交谈从白天一直到夜晚。司马徽十分惊异庞统的才识,赞赏庞统真是南州士子之首,自此庞统名声渐渐显扬开来。以后庞统受本郡任命为功曹。庞统秉性注重人伦道德,尽心尽力于赡养老人、抚育子女。当他夸奖评论他人时,总是言过其实,当时的人都感到奇怪,问他这是为什么,庞统回答说:“如今天下大乱,合乎道德规范的正道衰微不振,好人少而坏人多。要想淳化社会风俗时尚,增强人们道德观念和社会公益心,不把值得赞誉的人夸说得更为完美,他们的名声就不足以让人们去仰慕仿效,无法使人仰慕仿效好的行为,则社会上做好事的人将会更少。”

东吴大将周瑜协助刘备夺得荆州,因功兼职南郡太守。周瑜去世了,庞统扶送周瑜灵柩到东吴,东吴很多人士都听到过庞统的声名。当庞统辞别吴主西归荆州时,这些人便齐聚在昌门相送,陆责力、顾劭、全琮都赶来了。庞统说:“陆君可说是匹驽马,但实际却有余力;顾君可说是条驽牛,但却能负重而道远。”又对全琮说:“您乐善好施敬慕美名,颇类汝南樊子昭。虽然智力一般,但也称得上是一时俊秀。”

刘备兼任荆州牧后,庞统以州从事身份代行耒阳县令,因不理县政,被免除官职。东吴将领鲁肃写信对刘备说:“庞士元不是一个治理百里小县的人才,让他担任治中、别驾之类的职务,才能让他施展高才。”诸葛亮也向刘备提过此类建议,于是刘备召见庞统作一番深谈,由是十分器重庞统,任命他为治中从事。刘备对庞统的亲密信任仅次于诸葛亮,庞统由是与诸葛亮一同担任军师中郎将。诸葛亮留守荆州。

庞统随从刘备领兵入蜀。益州牧刘璋在涪城会见刘备,庞统向刘备献计说:“乘今天晤会之机,可将刘璋抓住,这样将军不需劳师动众即可坐得益州(拥有一个州的领土)。”刘备说:“刚入别国,恩德威信尚未建立,这种事是不能做的。”刘璋返还成都,刘备承担起替刘璋北上征讨汉中张鲁的使命,庞统再次劝说刘备:“暗中选派精兵,昼夜兼程急行,抄小道袭击成都。刘璋既缺乏领兵作战的才干,又素来没有预防戒备,我方大军突然赶到,一举便能夺得成都,这是上策。杨怀、高沛,乃刘璋手下的名将,他们倚仗手中的强大兵力,据守白水关,听说他们曾几次写信劝说刘璋,要刘璋把您打发回荆州。将军未到达白水关时,先派人去告知他们,就说荆州形势危急,准备回军救援,同时下令我军将士整理行装,佯装即将撤还的样子。杨、高二人既钦佩将军的英名,又高兴您撤离益州,估计他们一定会轻装前来拜送将军,将军可乘机下令将他们捉拿,进而进关收编他们的军队,迅即挥军攻打成都,这是中策。退回白帝城,联络荆州兵马入蜀,然后慢慢设法一步步攻占益州,这是下策。如果犹豫不决而滞留此地,必然陷入严重的困境,切不可如此长久拖延啊。”刘备采纳庞统所说的中策,随即用计斩杀杨怀、高沛,回军进攻成都,所过郡县纷纷(都)被攻克。

刘备在涪城召开庆功大会,大摆筵席饮酒奏乐,在席间他对庞统说:“今日聚会,可真快乐。”庞统说:“攻占别人的国土却认为是件乐事,这不是仁义之师所为啊。”刘备已经喝醉,故此大怒说:“武王伐纣,前歌后舞,难道不是仁义之师吗?你的话很不得当,应该马上给我离席出去!”于是庞统转眼间即退席而出。刘备很快就感到后悔,忙派人请庞统回来。庞统回到席间,刚开始对刘备不理不睬也不道歉,只管像开始那样吃喝。刘备问他:“刚才的谈论,究竟是谁不对?”庞统回答:“咱们君臣都有错。”刘备听后大笑,筵席上气氛仍像开始时一样热闹欢乐。

刘备军队进围雒县,庞统率军攻城,被乱箭射中而死,年仅三十六岁。庞统死后被追封爵位为“关内侯”。追加谥号为“靖侯”。

庞统1000字作文 第九篇

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9—12题。

庞统字士元,襄阳人也。少时朴钝,未有识者。颍川司马徽清雅有知人鉴,统弱冠往见徽。徽采桑于树上,坐统在树下,共语自昼至夜,徽甚异之,称统当为南州士之冠冕,由是渐显。

后郡命为功曹。性好人伦,勤于长养。领南郡太守。先主见与善谭,大器之,以为治中从事。遂与亮并为军师中郎将。亮留镇荆州。统随从入蜀。

益州牧刘璋与先主会涪,统进策曰:“今因此会,便可执之,则将军无用兵之劳而坐定一州也。”先主曰:“初入他国,恩信未著,此不可也。”璋既还成都,先主当为璋北征汉中,统复说曰:“阴选精兵,昼夜兼道,径袭成都;璋既不武,又素无预备,大军卒至,一举便定,此上计也。杨怀、高沛,璋之名将,各仗强兵,据守关头,闻数有笺谏璋,使发遣将军还荆州。将军未至,遣与相闻,说荆州有急,欲还救之,并使装束,外作归形;此二子既服将军英名,又喜将军之去,计必乘轻骑来见,将军因此执之,进取其兵,乃向成都,此中计也。退还白帝,连引荆州,徐还图之,此下计也。若沉吟不去,将致大困,不可久矣。”先主然其中计,即斩怀、沛,还向成都,所过辄克。

于涪大会,置酒作乐,谓统曰:“今日之会,可谓乐矣。”统曰:“伐人之国而以为欢,非仁者之兵也。”先主醉,怒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非仁者邪?卿言不当,宜速起出!”于是统逡巡引退。先主寻悔,请还。统复故位,初不顾谢,饮食自若。先主谓曰:“向者之论,阿谁为失?”统对曰:“君臣俱失。”先主大笑,宴乐如初。

进围雒县,统率众攻城,为流矢所中,卒,时年三十六。先主痛惜,言则流涕。拜统父议郎,迁谏议大夫。追赐统爵关内侯,谥曰靖侯。

(节选自《三国志·蜀书·庞统传》

9.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阴选精兵,昼夜兼道 阴:暗地里

B.大军卒至,一举便定 卒:通“猝”,突然

C.闻数有笺谏璋 数:多次

D.统复故位,初不顾谢 谢:推辞

10.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伐人之国而以为欢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B.又喜将军之去 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C.遂与亮并为军师中郎将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

D.于涪大会,置酒作乐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

11.下列各句,都能表现庞统足智多谋的一组是

①性好人伦,勤于长养 ②今因此会,便可执之

③并使装束,外作归形 ④先主痛惜,言则流涕

⑤阴选精兵,昼夜兼道 ⑥将军因此执之,进取其兵

A.①③⑥ B.②③⑤ C.②④⑤ D.③④⑥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庞统年少时老实憨钝,20岁时去拜见司马徽,司马徽说庞统应该是南州读书人中最好的,从此他渐渐出了名。

B.庞统足智多谋,在攻取益州的策略上,早就成竹在胸,一口气给了刘备上中下三条计策,由其选择。

C.杨怀、高沛是刘璋的著名将领,倚仗自己兵强马壮,又占据着重要关隘,曾多次劝谏刘璋攻打荆州。

D.庞统大度耿直,面对刘备做得不对的事情,他能直言不讳地指出来,事后仍然坚持原则,不向刘备道歉。

13.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徽采桑于树上,坐统在树下,共语自昼至夜,徽甚异之。(3分)

(2)今因此会,便可执之,则将军无用兵之劳而坐定一州也。(3分)

(3)先主然其中计,即斩怀、沛, 还向成都,所过辄克。(4分)

参考答案:

9.D(“谢”:认错,道歉,谢罪)

10.A(A、却,表转折;B、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 指示代词,相当于“这”;C、动词,担任/ 表被动;D、介词,在/ 介词,对于)

11.B(①庞统生性注重伦理关系,勤恳奉养父母,属于品行端正。④刘备痛惜流涕是因为庞统为国捐躯,英年早逝)

12.C(“曾多次劝谏刘璋攻打荆州”错,原意是曾多次写信劝刘璋打发刘备回荆州)

三、13.(1)司马徽正在树上采桑,让庞统坐在树下,两人一起谈论从白天到夜里。司马徽感到他非常奇异。(状语后置调整顺序1分,“坐”1分,“异”1分)

(2)现在趁会面的机会 ,就可以擒住刘璋,那么您不用打仗就能得到益州。

(“因”、“执”各1分,句子大意1分)

(3)刘备认为他的中策不错,就杀了杨怀、高沛,进军成都,经过的地方都攻打了下来。

(“然”、“即”、“辄”各1分,句子大意1分)

【参考译文】

庞统字士元,襄阳人。他年少时老实憨钝,没有人了解他。颍川人司马徽高雅,有能鉴定人才的名声,庞统成年的时候前去拜见司马徽,司马徽正在树上采桑,让庞统坐在树下,两人一起谈论从白天到夜里。司马徽感到他非常奇异,说庞统应该是南州读书人之首,从此渐渐出名。

后来南州郡任命他为功曹。庞统生性注重伦理关系,勤奋奉养父母。庞统后来担任南郡太守。刘备会见了他并和他长谈,非常器重他,任命他为治中从事。对他的待遇仅次于诸葛亮,最后他和诸葛亮共同担任军师中郎将。诸葛亮留守荆州,庞统随刘备进入蜀地。

益州牧刘璋和刘备在涪陵会面,庞统献策说:“现在趁会面的机会,就把刘璋擒住,那么您不用打仗就能得到益州。”刘备说:“刚来到别人境内,还没有恩信,不能这样做。”刘璋回到成都后,刘备要替刘璋北征汉中,庞统又劝他说:“暗地选拔精兵,日夜兼程,直接偷袭成都;刘璋不会打仗,平时又没有防备,我们的大军突然来到,一举就能拿下益州,这是上计。杨怀、高沛,是刘璋的名将,各自凭借精兵,镇守关头,听说多次写信劝刘璋,让刘璋打发您回荆州。您还没到成都的时候,派人告诉他,就说荆州有紧急情况,打算回兵救援,并假扮打点行装,表面上做出要回去的意向;杨怀、高沛二人既佩服您的英名,又因为您的回去而高兴,估计必定会带少量骑兵来见您,您因此把他们拿住,进而收降他们的军队,进军成都,这是中计。撤退到白帝城,和荆州连成一线,慢慢地谋划攻打他,这是下计。如果犹豫不决,就会带来大祸,不能长期这样。”刘备觉得他的中计不错,就杀了杨怀、高沛,进军成都,经过的地方都攻打了下来。

在涪陵集会,置酒作乐,对庞统说:“今天的集会,真是高兴啊。”庞统说:“征伐别人的国家却很高兴,这不是仁义之人的军队。”刘备喝醉了,大怒说:“武王伐纣,有歌有舞,他不是仁者吗?你的话不对,赶紧出去!”于是庞统起身告退。刘备不久就后悔了,请他回来。庞统回到他的酒席,一点也不谢罪,喝酒吃饭依然如故。刘备问庞统:“刚才的话,是谁不对?”庞统回答说:“我们君臣两个都有不对。”刘备大笑,酒宴又回到原来的欢乐气氛。

刘备进军围攻雒县,庞统率部队攻城,被飞箭射中,死了,享年三十六岁。刘备非常悲痛惋惜,一说起来就流泪。封庞的父亲为议郎,又升任谏议大夫。追赐庞统为关内侯,谥号叫做靖侯。

庞统1000字作文 第十篇

父亲1800字作文

傍晚,路过一家音像店,放着筷子兄弟的那首《父亲》,我不禁驻足,没有父亲的孩子,以前的一切一切不复存在。三年后,母亲为了生活,经人介绍,“谢谢你做的一切双手撑起我们的家……”一曲终了,已是泪盈满眶。1984年秋,我出生在苏北农村的一个普通家庭,一家人过得平淡幸福。然而在我8岁那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将这平淡彻底打破了。

父亲在工地不慎坠落,我成了一个带着我改嫁给邻村的小篾匠张志明—张瘸子。当第一眼见到这个男人,母亲告诉我,以后他是父亲的时候,我满眼委屈地哭着跑出了家门。在我心里,无比地怨恨母亲,怎么能嫁给他!不仅是瘸腿,而且瘦小,长相奇丑,跟我的生父根本没法比,尽管怨恨,却无力挣脱。于是在接下来的近四年里,我尽着最大的可能带给这个男人难堪甚至屈辱。平日里我与他如同陌生人,鲜有沟通,对他的称谓也只有“喂”……记得小的时候,我是个出名的捣蛋鬼,经常带着一群小伙伴,在村子里东闯西窜。我们捣蛋次数最多的要数村西头王婆家。

太阳落山时把她们家的鸡放跑,偷偷望着她急急忙忙的把鸡往窝里赶;爬上屋顶,用青草死死塞住她家烟囱,远远瞄着她踉踉跄跄冲出厨房,边骂边咳,边咳边骂,心情无比畅快!元宵节,农村有着放哨火的传统。的元宵节,虽然那天刮着大风,我与小伙伴们依然在村西头紧邻王婆家的河埂上放哨火,玩得不亦乐乎。然而就在我点燃河埂西头最大的一个枯草堆的时候,火借着风,迅速烧上了王婆家的东厢房,西北风吹着大火,顿时“哔哔啵啵”声肆起,火势越来越大,我们分散着喊人救火……当邻居们把大火扑灭的时候,王婆家的东厢房几乎成了灰烬,只有四面被烧着炭黑,冒着热气的墙矗立着。我呆如木鸡地站在那里,耳朵嗡嗡直响。王婆一把将我揪了过来,嘴唇上下翻飞,狠狠地骂着,发红的双眼,狠狠地瞪着,手指头狠狠地戳着我的额头,恨不得深深地插进我的脑袋里。我害怕极了。

这时候,小篾匠来了,跟王婆不停的道歉,王婆放开我,一屁股坐到地上,开始号啕大哭“小篾匠,大妈待你不薄啊,婆娘帮你娶上了,却烧了我的房……”王婆的哭,邻居们的指指点点,让小篾匠火冒三丈,顺手抄起一根粗树枝,一把抓住我,一顿胖揍。我挣扎着骂道:“你不是我爸,你凭什么打我?我烧了怎么了,谁让她把我妈介绍给你这个死瘸子,丑瘸子……”小篾匠愣住了,我努力挣脱,瞥见他的脸涨得跟猪肝似的,脖子上的青筋高高地鼓着,王婆也停止了哭嚎愣坐在地上,邻居们唉声叹气地散去,我飞似地逃离。在田埂上,一边走一边哭。不知过了多久,母亲把我领回了家,经过一翻教训与教育后,我跟母亲说了句“我要我爸爸!”母亲泪眼朦胧,小篾匠进来了,看到这一幕,不知所措,我狠狠地瞪了一眼,他知趣地走开了。

夜里,我久久不能入眠,想起离我而去的.亲生父亲,想起疼爱我的那一幕幕,无比的伤心。然而有一次,夜里醒来,听到了母亲跟小篾匠的谈话,心里不惊咯噔一下。“志明,你看我们年纪也不大,要不生一个吧?”“不行,孩子都这么大了,再生一个,他怎么想!睡吧!别想了!”……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又是一个冬天。一天早晨,醒来,我躲在被窝里,看到窗玻璃上,糊着一层白晃晃的冰膜,心想,“下了一夜大雪,今天不上学多好啊!”在母亲地催促下,我磨磨蹭蹭起了床,推开门,顿时一股寒气扑面而来,迅速包裹着我,不禁打了个冷颤。到处银装素裹,冰棱像透亮的水晶小柱子,一排排地挂在屋檐上,就连门前河里也结冰了。吃早饭时,母亲说“外面这么厚的雪,不好骑车,今天坐船去,河东头上岸就是马路,近很多。”这时,小篾匠,推门进屋,两只手,通红通红的,手指像煮熟了的大虾一样。母亲从锅里端出一碗酒,他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光了。“吃好了没?”他看着我问道。“嗯。”“走!”我背起书包,跟着一瘸一拐的他来到河边,上了小船,蹲了下来。

“慢点啊!”母亲叮嘱着。“回吧!外面冷!”他冲着母亲挥了挥手。这时,我才发现,河中央的冰,碎成一块一块的了,飘浮在水面上,向前方望去,足有2千米远,形成了一条小小的航道。小船开始缓慢前行,船体挤着冰块,吱吱作响。我回看船尾撑船的小篾匠,从嘴里、鼻孔里喷出来的团团热气凝成了一层层霜花儿,冻在胡子上,那张脸像熟透了柿子,通红通红。只见他,双手握着竹篙,卯足了力气,向后一撑,小船儿向前挪两米,然后拔起,竹篙上的水也顺着他的手腕流进了衣袖,他却浑然不觉。徒然间,我感觉到一股暖暖的东西在心间流淌起来。是他,一点一点把厚厚的冰层敲破,一点一点撑着小船挤开冰块……就这样,撑开、拔起,撑开,小船在吱吱不停的响声中到达了河尽头。上岸后,我转过身,鼓足勇气对他说,“衣服湿了,快回家换吧!”“啊!”那一瞬间,他愣了一下,随后喜笑颜开,拍了拍硬邦邦衣袖,“没事,呵呵,你去吧!”。

我抱以微笑,转身冲向了学校。几年来,这是我第一次,认真的跟他对话;第一次,认真的看他的笑;第一次,体味到一种让我温暖的东西。随后的日子里,我从母亲那里得到更多关于他的信息,如他有一手编织的好手艺,少言寡语,实在,爱喝点米酒等等。渐渐的,我们之间有了点沟通,有的时候,作业做完了,我也会跟他一起编编篮子。渐渐地发现,他原来并没有那么讨厌,每次我编篮子都编不好,他总是默默地拆开重新编,以至于我后来不再动手编。渐渐地发现,他很聪明。他是周围几个村子编黄蟮笼编得最好的篾匠。渐渐地发现,他对我母亲很好,每次集市回来,买两个包子,一个给我,一个铁定留给母亲。时光飞逝,我初三那年,体育课上一次意外,脚踝环节骨裂,医生建议静养。为了我不落下功课,每天就由他骑车三轮车接送。

晚上9点下了晚自习,就由同学搀扶着我到校门口,他在离校门不远的地方,亮着一支发着橘黄色的灯光的手电筒,等到校门口同学们陆续被接走后,他才来把我扶上车。一天、两天、一星期、两星期……慢慢的习惯了校门不远处那橘黄的灯光。可是有一天,我站在校门口,同学们走光了,还没有看到那盏灯,心里很不安,不停的向远处眺望着。这时,那束橘黄的灯光,闪烁着由远及近,是他,是他,一瘸一拐的奔过来。“等了吧?车子坏了!”他满头大汗,一脸歉意的说到。“那怎么回家?”我不禁有点犯愁。“我背你!”

他看我有点迟疑,急忙弯下了腰,“来,上来!行的!”就这样,他一瘸一捌的背着我,往回走。良久两人无语,我先打破了沉默,“嗯,你为什么,每次都等到同学们走完了,才来接我?”“嗨!我这腿,同学们会笑话的!”我没再说话,趴在他背上,不一会儿就感觉到他的呼吸越来越重,越来越急促,于是我说道:“放我下来,歇会儿,再走吧!”“没事!再走一会儿!”“爸,你放我下来,歇会儿!”“啊!你叫我‘爸’了!”他突然大声地喊道,“哈哈,儿子,我们快到家了,不歇了!”陡然间,他似乎脚下生风,走得更快了,没到家门前,就冲着家门喊到“儿子回来了,开门!”母亲,惊讶地把我从他背上扶下来。

“车坏了!我把儿子背回来啦!”他眉开眼笑地说。“什么事把你乐得,衣服湿了,快去换。”母亲嗔怪到。“呵呵,不说了,给儿子弄点好吃的,我也饿了!”父亲冁然而笑。母亲一头雾水地看了看我们俩,去弄吃的。我看见他汗流满面,前胸后背也被汗水浸透,莫名的感动。“爸,你明天,去校门口接我!”我对着正在坐在椅子上,心花怒发的父亲说到。

“哎,好!”就在我跟父亲说话的当儿,母亲进来了,“噢,我晓得了,原来这么开心呢!嗯,就为了听儿子叫你一下啊!”母亲恍然大悟,一家人,相视而笑。那天晚上,躺在床上,我又一次久久不能入眠。张志明啊张志明,你在我心里,早已是父亲,喊您“爸爸”,早已憋闷许久。蓦然回首曾经的那个顽皮少年,而今已知是非温情;曾经的那个讨厌丑陋的张瘸子,而今在我心里早已是伟岸可敬的好父亲;曾经因你的残疾而害怕被讥笑,而今我却懂得残缺是种美。

父亲,您不擅言词,但您的爱让我如沐春风,您用灵巧的双手给了我一个家;您敲碎冰面,冰水灌满衣袖,但您的爱让我的心悄然融化;您总在不远处留一盏灯,为了给我“尊严”而放弃亲近,但您的爱总在我心间;您一路把我背回家,汗如雨下,您的爱让我感知您的伟大与无私;您的爱总是那样的悄然无声,但我总能明白。

那是儿子迟到许久的歉意,对不起,父亲让您等了这么多年!愿您吉祥安康,幸福永远。

庞统1000字作文 第十一篇

难忘今宵作文1800字

盼来盼去,终于盼到了这一天——11月21日博友见面会。那天晚上,令我难以忘怀。

——题记

买礼物

这天上午,我在家想:这次博友见面会,我会见到我的博友们,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要给他们一些小礼物。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妈妈,妈妈说:“好啊,第一次见面,应该给博友们一个惊喜。那你想给他们什么礼物呢?”我想了想,说:“送给他们每人一本记事本吧。”妈妈带我去了文具店,我精心挑选了四本南韩记事花边精装本。妈妈让我在每个本子上的第一页写上字,我左想右想,写“友谊长存”这四个字吧,代表我希望和我的博友们,友谊一直到永远。这四个字用中文写出来太平凡,就用英文写出来吧,可是英文我又不会写,妈妈让我在英文词典上查一查。翻了一小时的词典,终于查到了。于是,我就在每一个本子上的第一页上写到:

“Make the friendship be forever

友谊长存

——然然”

就等晚上见面时送给博友们啦!

等待去见面

到了下午黑天时,我就一直盯着钟表看,生怕过了7点。妈妈就在一边笑着对我说:“然然,不用一直看,想在才5点多,到了7点,妈妈就叫你了。”“不嘛,不嘛,我自己看的会保险一点。”我就一直盯着钟表看,秒针飞速的旋转,分针在慢慢转动,时针像一个小胖子,总也走不快。在一旁的.我可着急了,它这么慢,要什么时候才能到7点呀?我都要急死了。这个“小胖子”终于走到了终点,妈妈让我穿上衣服到学校去等语文老师。我嗯了一声,就迫不及待的冲出了家门,奔向学校。

见面

老师、妈妈和我打车去了饭店。到了饭店,我们进了屋,看见屋里有一位我不认识的小女孩,经过二龙龙叔叔的介绍,才知道她是松山一小的一位学生,博客名叫吕丫丫。我们大家都上了座位,等了一会,一个小女孩和她的妈妈进来了,我见到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认不出她是谁,我仔细一想,哦,原来是逸儿啊!逸儿也马上认出了我。她长得很秀气,一双充满着灵气的、水汪汪的大眼睛,矮鼻梁,戴着一副眼镜,还有着一对可爱的小兔牙。这时,又有一个小女孩进来了。“啊,是心月。”我抢先一步认出了心月。她本人和在博客上看到的一样可爱,小瓜子脸,淡淡的眉毛,两个粉嘟嘟的小脸蛋显出了她的可爱。“咯吱”门被推开了,一个胖胖的小伙子进来了。“是虎啸VS龙怒。”逸儿认出了他。他坐到座位上我才好好观察了他:一张圆脸,小小的眼睛,红嘴唇,大鼻子,矮矮的鼻梁上扛着一副眼镜。我们都开玩笑的叫他“小帅哥”。

大家都到齐了,莎莎阿姨说:“大家做一个自我介绍,让我们都认识认识。”第一个本应该是吕烁阳,可是她害羞,让她妈妈来介绍的她。第二个是心月,心月用娇小的声音说:“大家好,我叫赵心月,在松山一小读书。”下一个是虎啸VS龙怒“我叫孙嘉程,在松山五小读书。”接下来就是我了“我叫任婧然,在松山区木兰小学读书,博客是*温暖的阳光*,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我。我还有一个小礼物要送给大家。”说完,我便拿出我买的礼物,一一发给大家。发完后,逸儿逗笑的对我说:“然然我怎么感觉你有点像颁奖嘉宾啊。”下一个当然是逸儿了,“我叫张昕逸,就读于松山区十七小。我们大家都是似曾相识的,今天聚到一起让我们都对彼此有了更深的了解。最后,我希望大家支持我。”逸儿说完后,我在心里想:博腕就是博腕,就是和我们不一样,我要多加努力才行!

从左到右:月月、虎啸VS龙怒、我、逸儿、丫丫

签字**

饭吃了一会,逸儿提倡我们几个出去玩,这时,孙嘉程拿着我给他的本和一支笔跑了出来,气喘吁吁地说:“你们……你们每个人都在这个本上把……把名字签一下。”这下,大家都回去拿本子让大家签字。我们就在走廊里趴在墙上签字,过来的阿姨都说:“这些小孩都干什么呢?”我们就笑着回答:“我们要签名呢!”大家签完字,逸儿说:“我们再在名字的下面画一个简单的画吧。”听了逸儿的提议,大家都来画。吕烁阳画了一朵花,心月画了一个蝴蝶,逸儿画了一个兔子形状的逸字,到了孙嘉程,孙嘉程说:“我的画画技术太差,就不画了。”

抓拍

大家签完名,心月跑到屋里拿出相机说:“逸儿姐姐、然然姐姐、嘉程哥哥、丫丫姐姐(吕烁阳的博客名),我们来个合影做留念。”心月的这句话提醒了我们,大家都回去拿相机,我没有带,就让心月帮我拍下来,从QQ上传过去。孙嘉程拍完集体照,要给我们拍抓拍,他说这样的我们才是最自然的。我和逸儿我们四个就开始躲,心月也开始拍孙嘉程。我们可以说是“拍”的不亦乐乎!最后,我们集体来了一个全拍。

博友见面会在我们的欢笑声中圆满结束。但是,那天晚上令我很难忘却。

庞统1000字作文 第十二篇

落叶1800字作文

秋,早无声无息地来了,借着最后夏日一缕黄昏那离去的脚步,初秋的感觉没有丝毫的炎热与寒冷的气息。然而,我却悄悄地喜欢上了秋日中的落叶。

清晨,坐上校车时举目四望,车窗外道路两旁高高的大树正卟卟簌簌地飞舞落叶,那叶自由自在,那叶从容,那叶边唱、边舞,那叶洋洋洒洒地再次归根了,铺满金黄色的落叶,叫人不禁惊讶:啊!秋已渐渐的深了。

想当初,那叶也曾是芽苞,那叶也曾孕穗,那叶变得油绿过,曾在阳光下,曾在微风里唱,曾在狂风暴雨中挺立,当她哗啦啦高歌的时候,不但把欢乐奉献给了众多的行人,也把氧气毫不吝啬地喷吐人间,净化着被污染的空气,改变环境的同时还还病人以康健之躯。那绿色由初春的新绿变成了眼前的浓绿,在林立的高楼中,在道路两旁,在院落中的砖瓦空间里,都点缀几抹绿色,那色彩绿得诱人,绿得抢眼极了,虽不及花朵那样缤纷,但却使得奔波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望见时疲劳顿减压,暑气全无,不也曾为许多路人遮挡过夏日炎炎吗?此外,它还为不少小生灵遮风挡雨,让鸟雀们在自己怀里做窝,繁衍生息,让雀宝宝在自己的怀中长大。然而如今,叶落归根了,一枚枚落叶奉献之后,又静卧在路旁,园中,任清洁工去装袋,或许她会成为牲畜的过冬饮料吧,我想。它真的自生自灭消亡了吗?不!在我看来,那枚枚落叶看似消失了,但转化成新的能量形式与精神她不但没有消失掉,反而永远溶入了大自然的脉络,与大自然的各种生命共存,并将永远在与大自然险恶环境的搏斗中,无限轮回,得到永生。

站在树下,一阵秋风吹过,我看到一片片落叶正在缓缓地落下,枯黄干瘦的身躯在风中痛苦地挣扎着,飘摇着,旋转着,仿佛看着一个个生命正在我的眼前慢慢消逝。望着满地的落叶,我尝到了几分沧桑的味道,心中为叶子感到无尽的悲哀:萌芽、成长,最终却在这萧瑟的秋日里逝去了年轻的容颜,悄然无声地飘落了。无奈充满我的心房。想到这,我不禁叹了口气,现在的我,整天也是忙忙碌碌,为着自己的梦想,奋斗着,努力着。有时会觉得自己就像这落叶,茫然不知所措。看着已被扫成一堆的落叶,我想起了龚自珍写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句诗。顿时,我明白了:其实,落叶与落花一样,它们在生命即将结束时,依然奋斗着,要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树,与泥土融为一体。从春到冬,从萌芽到脱落,叶子都在不停地拼搏,即使在消逝的那一刻也不放弃。我的心猛地一颤:我不正如叶子一样在努力着吗?我思考过,付出过,体验过,努力过,即使最后没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也会说只为曾经拥有。现在的我,看着落叶有种说不出的感慨,法国的画家高更,在与梵?高的关系产生裂痕后,便只身一人去了太平洋中的一个孤岛,独自生活。他的选择在我看来,莫过于最好的选择。梵?高并非在逃避什么,他只是比其他人更聪明一些。在他生活的地方,有山,有水,有森林,有着每天都可以望见的朝阳与落日。

梵?高给了自己一个绚丽的人生。在他死后,留下了许多名画,而大多都是在岛上完成的。浓郁而鲜艳的色彩,告诉了人们这一切的过程是多么悄然无息,多么富有哲理。还有一个令我心怀崇敬的人,那就是梭罗。他从令全世界的人都仰慕的哈佛中走出来。当他离开那里后,他并未去金碧辉煌的殿堂,而是选择了那个留下了近他半生脚印的瓦尔登湖。在湖边,他钓鱼,划船,任湖面的风吹佛着他的脸,他的心。每当他坐在湖边看着夕阳落下时,便会思考怎样将这湖光美景一一记录下来。多年后,梭罗离开了瓦尔登湖,也离开了我们。可是人们却无法忘记他给人们留下的东西——《瓦尔登湖》。梭罗用他的智慧完成了这部巨着。有人说他是愚蠢的人,可是我们觉得,在这愚蠢的背后,有一种世人不可企及的智慧。它正在蔓延,在我心里,悄无声息的我喜欢无声的智者,轻轻地来,轻轻地走,犹如天边的云彩,随风而来,随风而逝。

抬头望着天,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我的心情不再那么郁闷,因为我又找回了动力:加油,加油!又是一阵风过,又是无数片枯叶的消逝,但我已不再为它们悲哀。看着这一个个树的精灵虽然在转眼间就消逝,可在明年又将出现另一树生机勃勃的新叶,我微笑着离开了。我感谢我的落叶之思。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