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简报标题范文5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0-28 20:32:41306

非法采砂简报标题范文 第一篇

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汇报

为推进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规范采砂行为,坚决打击河湖非法采砂,按照《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区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领导,快速启动

区洮儿河存在非法采砂行为,按照河长办开展采砂专项整治通知的要求,区迅速成立了采砂管理队伍共7人,由洮儿河区级河长孙英宇为主要责任人,牵头部门为水利局,协作部门为公安局,统一指挥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分工协作、阶段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确保“查一件、影响一片、震慑一方 ”的整治效果。

(二)多管齐下,深入排摸

为彻底摸清辖区内河道采砂场的实际情况,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辖区各乡镇下发了河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执法行动小组对辖区内各乡镇、村,对辖区内所有河流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对违法占河及所有非法采砂进行重新核实、登记造册,确定整治工作内容和任务。目前,已核实洮儿河内有非法采砂场12家,并下达限期撤出通知12份。

(三)严格执法,强力推进

根据《河道清理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日前,区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针对调查摸底核实的12家非法采砂场,开展专项专项行动6次,执法人员连先后出动执法人员 120 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8台次,从河道内清除采砂船11艘。

针对当前一些不法人员盗采河砂行为,执法小组及时调整了工作方案,一是继续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安排专门执法人员和执法设备及车辆,保证遇有案情即时出动;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对涉河违法采砂行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拒不执行通知要求的违法采砂业主,将按照行政处罚上限标准予以重罚确保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目前涉河违法建筑面广量大、历史违章多,现行违章时有发生,集中拆违需要制订一系列配套政策;二是部门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治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情况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和配合。有的部门重视不够,主动指导服务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我区生态河建设的年度目标,强化宣传教育、强化责任目标、强化基层基础、强化保障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因势利导、一抓到底。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活动。抓住当前涉河违法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态势和有利时机,深入宣传,充分发挥沿河乡镇、村、学校等各部门积极性,形成治河合力。加强教育,提高市民的公共安全卫生意识,逐步改变市民乱丢垃圾的不良习惯。

2、进一步落实基层组织职责。在全面强化成员单位责任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从下移到乡镇与村,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要细化河道整治时序,进一步明确阶段性目标,定期巡查、督促,指导、帮助乡镇、村及时有效开展以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破坏生态建设为重点的各项整治工作。

3、进一步开展清障拆违大行动。以主要河道为重点,全面排查、稳步推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清障拆违大行动,妥善处理河道内历史违章问题,对现行涉河违章建筑一律拆除,同时做好拆后管理和建设。

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秩序,建设生态文明,是惠及广大群众的环保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尽管涉河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情况依然复杂、任务依然艰巨,但现在的时机更成熟、基础更扎实、条件更充分。我们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求真务实,坚持常抓不懈、实施长效管理,为区涉河违法综合整治作出更大的贡献。

非法采砂简报标题范文 第二篇

梅城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整顿规范洢水河梅城段采砂环境秩序,有效遏制和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确保行洪顺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县相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正常的采砂管理秩序为目的,按照“规范有序开采,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保行洪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结合,依法治理与规范管理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加强和规范持证开采活动,保证河道行洪安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包括辖区内所有违法采砂企业(个人)。

三、主要任务

(一)取缔无证采砂。对未经审批擅自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依法强制拆除违法生产设备和设施,清理砂石堆料,回填平整砂坑,恢复河道行洪畅通。对个别违法采砂企业(个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不自觉履行清理整改职责,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纠正超范围超深度开采。对虽办有《采砂许可证》等证件,但未办理环评、矿产资源、安监等相关证照,不按采砂许可要求,擅自变更采砂地点或超范围、超深度开采,特别是近堤采砂的,全面进行停产整治。

(三)恢复被毁的相关设施。按照“谁设障、谁清除,谁毁坏、谁修复”的原则,由采砂单位(个人)对随意堆放的砂石料和弃料进行处理,恢复河床和河道原貌。对因采砂活动造成水利、交通、通讯、电力等设施损坏的,由采砂单位(个人)限期予以修复。因技术等原因采砂单位(个人)无法修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采砂单位(个人)承担。

(四)恢复耕地。对在农田内采砂,破坏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吊销各类证件,立即停止破坏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限期恢复耕地。

(五)建立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今后,凡在我镇辖区河道内的一切采砂行为,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如在可采范围内,必须同时取得水务、国土、环保、安监、工商、水保、供电、税务等部门的有关许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如在禁采范围内,任何人不得私自采砂,对违反规定顶风采砂者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方法步骤

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采取全面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从2017年1月5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月5日至2月5日)。 成立梅城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在街道、河道内采取悬挂横幅、发放通知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由镇政府对辖区内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限期自行拆(撤)除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镇上成立5个工作小组,对辖区内所有采砂企业(个人)、采砂机械、人员数量、采砂规模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下达停产整顿通知,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2月6日至3月31日)。 由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和工作小组协同配合,对辖区内采砂业主非法采砂设备、砂台及建筑物拆除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自行拆除的,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对在拆除过程中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的采砂业主,镇领导小组将汇报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国土、水务、公安、安监、环保、司法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坚决进行打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按照县上方案的部署要求,4月1日至4月10日由镇政府进行初验,随后县水务局、国土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逐段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全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镇上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国土、水利、安监的副镇长任副组长,驻村干部及村干部、派出所、供电站、水管站、卫生院等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面做好辖区内非法采砂企业(个人)的关停取缔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及涉及到村的镇村社各级干部要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镇村打击非法采砂快速反应机制,对非法采砂“露头就打”,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各镇直单位、五个工作小组必须在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村和相关部门要服从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确保令行禁止,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严禁敷衍塞责。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给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同时,镇纪委全程参与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对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参与非法采砂或者阻碍打击非法采砂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非法采砂简报标题范文 第三篇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现XX湖区辖李楼乡、曹山、解放、延安、XX、治淮五个街道和东升公共服务中心,淮河河道由国庆街铁路桥至曹山闸,共公里。目前船主户籍在我区的采砂船共计14艘,全部停靠在长

淮卫桥下的停靠点,通过前期的清理和整顿,我区河道范围内无采砂船停靠点,无砂场。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切实贯彻落实淮河河道禁止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了XX湖区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直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密切配合,分工合作,依法履行禁

止采砂管理职责,确保打击非法采砂堆砂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为保障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顺利开展,区相关单位对非法采砂户进行了细致摸排,将采砂船登记在册,同时采取张贴通知、散发传单等多种方式,宣传非法采砂的巨大社会危害。

3、依法严厉打击,全力推进打击非法采砂工作。

区打击非法采砂领导小组派出人员,协助市河道管理局进行日常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在辖区河道内非法采砂,同时对外地采砂船只进行了驱除。截止目前共对6艘非

法采砂船罚款31000元,捣毁采砂设备20余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区执法经费和专业装备十分有限,还没有专门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2、我区大小采砂船只共有14艘,现已全部统一停靠在指定停靠点,但是没有将采砂机具统一搬离采砂船,实现机具上岸统一保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争取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机构,落实保障经费和人员,实现对辖区河道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2、着重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对现有的非法采砂船集中统一拆除。

非法采砂简报标题范文 第四篇

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0年8月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全力开展开展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在泉州市及相关区(市)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水利、公安、国土资源、交通等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执法方式,全力打击非法采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主动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力度和对违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违法的苗头,坚决予以制止,维护正常的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和重点水工程、桥梁设施的安全。据统计,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下游河段共组织执法活动35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在执法xxx查扣非法运砂车辆5辆, 没收非法抽砂船4艘、抽砂管100根450米,查扣大型非法采砂船2艘,清除采砂场约5860平方米、采砂码头4处,查办水事案件13件,处罚没款万元。南安市在打击金鸡拦河闸上游的非法采砂xxx组织大小规模的执法行动50多次(其中夜间行动2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车辆100多台次,取缔非法采砂点20多处,缴获大型抽砂船5艘、小型抽砂船10艘、放沉8艘、捣毁码头20多处、没收抽砂管道400多节、扣押非法运砂车辆5辆、大型装载机6部、小型挖掘机1部,行政罚款20多万元。目前,晋江下游河道的非法采砂现象已得到根除。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的屡禁不止现象引起了泉州市人民政府的重视,2010年7月7日市政府召开了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题会议,决定开展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8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我局制定的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博春添副秘书长为组长的泉州市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泉州市公安、水利、经委、国土、交通、工商等部门的领导以及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南安市政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11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与分解方案》,进一步把整治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市直各部门和区(市)政府以及街道镇政府,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整治工作。整治方案同时分发到,都按要求成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整治工作责任。鲤城、丰泽区、南安市政府相关的街道(镇)社区(村)层层签订整治非法采砂责任状,明确打击晋江下游非法采砂责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后,我局立即召集召集相关科室、水政监察支队、金鸡拦河闸管理处、河道堤防管理处等单位分解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各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也是本次整治工作的主力,为此我局要求相关区、市的水利部门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向区、市政府领导汇报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争取领导的重视;主动加强与交通、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报在执法中发现的水利部门职责以外的违法行为,争取他们支持与配合,加强整治工作力度。

(三)加强宣传、严格执法

在宣传方面,各地都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户外广告等宣传媒介积极向全社会宣传河道采砂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群众更进一步了解河道采砂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了解非法采砂的危害,调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活动的积极性,为河道采砂管理和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泉州市水利局为扩大宣传面,特地与市广播电台的新闻频道联合制作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专题节目,在丰州段非法采砂车辆进出路口设置一座大型宣传广告牌。

(四)、加强监督、确保成效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鲤城区以区检察院为首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浮桥镇专门印制了1000多份的水法规宣传单发放,同时进行水法知识问答,吸引群众的参加。丰泽区2010年10月19日,分管副区长主持召开晋江下游北峰河段非法采砂及乱倒建筑垃圾专题会议,成立以区农林水局为牵头,联合区执法局、北峰派出所、社区的专案组,同时依托北峰城管中队,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区治安巡逻大队进行夜间巡查。以达到震慑非法采砂人员的目的。非法采砂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金鸡拦河闸、晋江下游防洪堤和沿岸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实现了金鸡拦河闸至枪城河段全面禁采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1、有的市直部门和区(市)没有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

2、非法采砂的业主多为当地黑恶势力,执法队员人身安全保障有待提高。

3、水行政主管部门有的没有专门执法机构,有的有机构但没人员编制太少,影响执法效果。

4、河道管理内、非法堆砂影响行洪、破坏低水驳岸等设施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非法采砂简报标题范文 第五篇

漳州市副市长黄浦江表示,各级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依法核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和整治规划,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9部门协作监管

漳州市水利局副局长陈进光说,从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河道采砂政府统一管理新规定后,河沙的开采总量得到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实行采、售分离,打断了河沙采售一条龙的利益链,从源头上制止了中标企业乱挖滥采现象。“经许可的采砂船运砂船都安装了位置检测和船舶GPS定位系统,只要合法的采砂船出界采砂,监控中心就会收到报警信号,可以说,GPS定位给这些合法的采(运)砂船装上紧箍咒。但受利益驱动,在千里眼监管不到的地方,非法采砂行为时有发生,去年7月新规实施以来,各有关县(市、区)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56起,查扣非法采砂船舶52船次,拆除非法采砂机具103套,清理取缔采砂堆放场66个,实施水行政处罚250万元。

陈进光坦言,非法采砂屡禁不止,根本原因还是执法力量太薄弱,各地大部分单靠水利部门一家单一执法,使得不法分子和执法人员玩起猫抓老鼠的游戏,甚至有的有恃无恐。

这次漳州市政府下发的《漳州市河道采砂协作监管职责分工》通知,水利部门牵头,把交通(海事)、国土资源、公安、边防、监察、物价、财政、建设等部门也纳进河道采砂管理的协作单位。

无证采砂彻底取缔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对未经审批擅自进行采砂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拒不停止开采或取缔后又违法开采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有《河道采砂许可证》,但不按采砂许可要求,擅自变换采砂地点或超越许可范围的行为,将按处罚上限予以处罚,立即纠正和整改。对拒不纠正整改或未按规定期限纠正整改到位的,取消其三年内参加河砂资源招拍挂的投标资格。

对于采砂船舶的监管,全市依法许可的采(运)砂船实行“一船一牌”管理,未经许可的采(运)砂船由停泊所在地管理机构逐船登记造册编号,并对船上的采砂机具上锁封条,定点停泊管理。省政府确定五个重点区域县(市、区)即芗城、龙文、龙海、南靖、华安等地经许可的采(运)砂船必须按规定装置定位测量和船舶GPS监控定位系统。

而非法建造的、从事采(运)砂的“三无”船舶将依法予以没收、拆解与处罚。对没有按规定申请、设计、审批、建造的采(运)砂船、现有大型吸砂船、现仍在私自建造的采(运)砂船要坚决没收查扣、依法取缔。特别是五个重点区域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九龙江西溪和北溪辖区内河道采砂堆放点、采(运)砂船只、采砂作业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河道采砂情况,制定相应专项整治方案。堆砂场都要装监控

规范河道沿岸堆砂场管理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方案要求,沿岸堆砂场的设置必须依法审批,并符合相关规定才能生产经营。未经许可的堆砂场特别是禁采河段堆砂场必须限期清除堆砂,撤除采砂作业机具等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力量依法强拆取缔,而经许可的堆砂场必须安装实时视频在线监控系统。

漳黄浦江在会上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方案的要求,对严重影响防洪、通航、水工程安全与饮用水源安全的堆放场立即采取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等措施,予以关闭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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