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检举信范文(优选九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8-28 15:58:561609

如何写检举信范文(篇一)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XXXX市店埠镇前朴木村的村民李言良和李言福,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村书记XXXX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污谋利的事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朴木乡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乡划归为镇,朴木乡政府取消,归店埠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店埠镇经管站监管,这是店埠镇66个自然村唯一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XXXX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xx年,XXXX以前朴木村的名义购买供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24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XXXX没有经过公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300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15*5米,万元卖出。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15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朴木供销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值有60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xx年,XXXX以前朴村建设村委会的名义要的朴木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XXXX没有建设村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xx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朴木政府和店埠政府合并,原朴木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朴木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朴木村的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2倍价格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当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1200元/平方米),此开发的面积达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250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XXXX的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张玉良,他连襟张玉良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如何拿出260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业用房,张玉良只是XXXX的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XXXX,通过他利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xx年前朴木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XXXX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xx80元的价格出售给店埠镇后由戈庄村李玉昌,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价格入账,这样他吃了xx0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污巨款。前朴木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费达30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XXXX为了方便贪污,竟私设帐外帐,徐干了12年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300多万元,但徐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值50多万元 ,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李视国),其余全部贪污或者挥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XXXX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150多亩,(合同是长租7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村有200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XXXX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时,兼任狼埠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狼埠村村民吴广良五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吴广良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XXXX为了开发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15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2万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国家资源xx0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店埠镇政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XXXX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 ,XXXX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3000多万,(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200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3500平方米,总造价不超80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XXXX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店埠镇纪委,莱西市纪委,青岛市纪委,都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 ,还前朴木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任,9月3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xxx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xx年4月

如何写检举信范文(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xxx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在要离职,特别向xx经理反应xx广场的情况,现在检举项目部负责人,他们俩为了谋取不正当收益,结党营私,偷取工地材料和电缆进行变卖,无视公司的财产中饱私囊,严重损坏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其行为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1、去年xx月份项目负责人因为一句话手提钢管追着本部门的一名安全员狠打;

2、20xx年12月,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部的电缆偷出变卖,获取3600多元;

3、20xx年至今,项目负责人安排老乡和关系亲近的人,在上夜班时将工地材料偷出积攒,后叫来一辆牌照为:(xx车牌号)的货车将积攒的物品运走卖出。

由于不忍心他们再侵害公司的利益,实在看不惯他们的行为,特检举并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给予重视,彻查此事,坚决遏制这种行为不再出现在xxx!

如何写检举信范文(篇三)

杨西盛检举的一条线索,连接着两起惊天大案。没有这条线索,当时很可能破不了抢劫案,造成的后果可能有两个:一是正义得不到彰显,二是可能还会有出租车司机死于非命。

一封来自高墙内的检举信,让两起沉寂了四年之久的抢劫杀人大案渐渐地浮出水面,并最终破案。9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然而,对举报人的立功认定,却历经5年波折。

案件的砹去脉,还要从10年前说起。

2008年,位于山东半岛中部的山东省高密市,接连发生了两起抢劫出租车案件,给与其接壤的青岛市奥运安保带来了隐忧。

两位出租车司机遭劫

北京2008年奥运会前,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正在紧张施工。家住高密市的阎强华,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商机,便租了一部柳州五菱面包车跑出租拉活儿。

2007年初春的一天,阎强华无意中还曾对新婚妻子说:咱市一个叫李寿邦的人在开出租时车被抢了,人还差点被弄死。妻子听了非常担心地叮嘱他:你以后出车时万万小心,宁愿不干,也别出事。阎强华答应妻子会小心。

阎强华依然每天白天出车拉活赚钱,却不知悲剧正在悄然临近。

2007年10月21日,阎强华的妻子下班后和婆婆正忙着准备晚餐。虽然出租车司机收车的时间不固定,但丈夫晚饭时不回家,总会打个电话。可这一天,晚饭的时间点早过了,丈夫既没回来,电话也打不通。

一丝不祥的预感瞬间涌上了妻子的心头,是出车祸了还是遇到了别的什么事……她遂找阎的朋友问其行踪,却始终没能得到让人放心的消息。她又找遍附近的街头,就是没有发现那辆熟悉的车和熟悉的身影。

第二天早上,一上班,阎强华的妻子就在哥哥的陪同下到高密市刑警大队报了案,期待公安机关能帮她尽快找回丈夫。

那么,那个晚上,阎强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7年10月21日傍晚,阎强华准备收车回家,恰巧有两个人走来要租车,后来的案卷材料显示,这两个人叫作李夏、赵少强,他们以要到赵少强女友家去为由,恳求阎强华跑一趟车。

车辆行进到一段僻静处时,坐在后排的李夏见时机已到,立即用绳子勒住阎强华的脖子,一旁的赵少强也侧身帮忙。他们共从阎强华处抢走了人民币200元和手机一部及车辆一部,并将阎强华勒死。为了毁灭证据,当晚,两名抢劫者伙同他人将阎强华的尸体抛至某垃圾场内。

直到2007年11月16日,在阎强华失踪后的第26天,一名妇女在一处垃圾场里发现了一具男尸,并立即报了案。

只是随后的四年时间里,警方并没有将这具男尸和失踪的出租车司机阎强华联系起来。直到四年后,才证实那具在垃圾场发现的尸体就是阎强华。

积案出现转机

转机发生在2010年。

2008年3月的一天,高密市民杨西盛在某KTV被人挑衅后,失去理智,用水果刀刺向了一人的胸部,被刺者不治身亡。杨西盛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10年,杨西盛被押送到潍坊xxx服刑改造。按照规定,他首先要在入监队进行为期两个月的监规纪律、坦白检举、生产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

按照入监教育培训计划,一天上午,潍坊市城郊地区检察院驻狱检察官给80多名新入监罪犯上了一堂坦白检举的法制课。这是罪犯入监教育的重要一课,驻狱检察官已经坚持讲授了10多个年头。

讲授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结合检务公开,讲解城郊检察院的职责任务;二是结合坦白检举,讲授自首立功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特别是一些自首重大余罪、受到从轻处罚的案例,以及检举他人重大犯罪后,被认定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案例。服刑的犯人们都听得非常认真仔细。

坐在课堂前面的杨西盛,一边听讲,一边在笔记本上记录。不久,杨西盛写了一份只有两句话30个字的检举材料,内容是:“2007年底,赵少强让我卖了一辆面包车,车号鲁GG89123,卖给了昌乐县文奇军。”这份材料,字数虽少,但时间、地点、人物、标的物及去向都很清楚。看了杨西盛的举报材料,驻狱检察官分析认为,非正常渠道买卖的机动车,大多数非盗即抢。若该检举材料属实,那么这件非法卖车的案件背后或许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盗窃、抢劫大案。

分析至此,驻狱检察官决定立即提审杨西盛,调查了解该机动车交易的前后经过。当了解到卖车人当时神态紧张,并开出了极低的价格,严重背离了该车的市场价格等相关细节后,驻狱检察官更加确信了最初的判断。

为了防止此线索在转递过程中出现迟缓和意外,驻狱检察官向潍坊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作了专门汇报,引起了侦监处领导的高度重视。潍坊市检察院侦监处立即将该线索转到了高密市检察院侦监科,后再转给有管辖权的高密市公安局法制案审大队。

多年积案破获

2011年6月,高密市公安局根据杨西盛提供的线索开展侦查工作。逐渐地,阎强华失踪案终于打破僵局,出现重大转机。沉积4年的两起团伙抢劫大案很快得以侦破,9名犯罪嫌疑人被先后抓获。

2011年8月的一天,还在服刑的杨西盛从报纸中得知,公安机关根据他提供的线索,破获了两起抢劫案,抓获了一个抢劫团伙。得知自己检举的线索有了着落,他很兴奋,于是请示监区教导员,约见了驻狱检察官。

冒着酷暑,如约而至的驻狱检察官,首先对杨西盛的坦白检举行为表示认可和赞赏。杨西盛则迫不及待地询问:“公安用我检举的线索破了个大案,应该给俺认定奖励。”其实,当时驻狱检察官一直关注着这起案件的进展,因为这不仅是对线索真实性的检验,也是坦白检举教育的一个成果。

感受到杨西盛兴奋而急迫的心情,驻狱检察官先稳定住他的情绪,“看把你急得,事情没有你想象的快捷,问题也没有你想象的简单”。听了检察官的话,杨西盛怔了一下。他想了解,这是为什么?检察官首先跟他介绍了他检举的案件的进展情况,讲明此案件正在侦查阶段,怕打扰案件侦查,不便找办案的民警了解案件情况、出具材料。并跟他做耐心的思想工作。“你本身刑期还长,服刑结束前,检举的案件肯定能判出来,等出来判决后,根据被告人的判刑情况再给你呈请立功更稳妥。”经过做工作,杨西盛情绪平复了很多,对检察官的意见表示理解和接受,他表示可以再等等。

2012年6月17日,潍坊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夏死刑,判处赵少强无期徒刑……9名被告人被绳之以法。被害人总算可以安息于地下,被害人家属获得了赔偿也得以宽慰。打掉此犯罪团伙,也稳定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

立功认定出现分歧

随着抢劫犯罪者被惩处,抢劫案结案了。这时,驻狱检察官的关注点,也由线索对侦破案件的作用,转移到了对举报人立功表现的认定上。

他们找到起诉李夏、赵少强抢劫团伙案的检察官,要了一份关于被举报人的刑事判决书,提供给杨西盛所在的监区管理部门。驻狱检察官建议杨西盛所在监区相关管理部门立即启动对杨西盛认定立功的程序。

可一年下来,认定杨立功表现一案,不但没有进展,还遇到了重大阻碍。办理此案的警察认为,杨西盛虽然提供了举报线索,但他也参与了销赃,所以功过相抵了。

对此,驻狱检察官内心虽然确信杨西盛的行为构成立功表现,但对不能认定的意见却没有反驳的突破口和说服对方的有力证据。

这时,等不到消息的杨西盛,急迫地要求约见驻狱检察官。驻狱检察官在同其谈话时,感到难以面对他那期待的眼神,只能答应帮他积极反映问题。

这件事就这样放弃吗?对驻狱检察官来说,毕竟杨西盛检举出的线索对侦破抢劫案件已经起到了关键作用,打掉了抢劫团伙、稳定了治安秩序、告慰了死者、安抚了家属。这是驻狱检察官坦白检举教育的成果,本应该感到欣慰。检察官们也完全可以找杨西盛谈一次话,把xxx警察和法官有关其不构成立功的意见和理由跟杨西盛转述清楚,该案虽然有遗憾,但也可以了结了。

但驻狱检察官觉得,杨西盛是听了自己的坦白检举课,才冒着被打击报复的风险检举的,而杨西盛自己觉得政府应该说话算数,兑现奖励。

就此作罢,还是再作一次努力呢?

为了公平,为了对服刑人员负责,即便是有些困难,驻狱检察官们决定再做一次努力。

此后,检察官们细心研究法律规定,搜寻相关案例,仔细寻找相关证据,先后多次和办理认定杨西盛有无立功表现的警察沟通此案。驻狱检察官用《说苑杂事》里“疑罪从无,疑赏从有”的观点和贾谊的“疑罪从去,仁也;疑功从予,信也”的做法,同办案警察交流该案。还用于连“一泡尿救下一座城,是不是见义勇为”的故事,和办案警察沟通。但对方却始终没能改变其观点。

说服不了办案民警,驻狱检察官又找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的法官讨论此案,他们的观点虽然不统一,但多少还算有些借鉴作用。

“好事没办好,内心生烦恼。”这就是检察官们当时的心情。他们决定继续沉下心来,动脑筋、想办法。再次找参与侦查、起诉的办案人员了解情况,翻阅相关的卷宗,终于找到了一份办理李、赵抢劫案的警察出具的书证,该书证的大意是:根据罪犯杨西盛提供的线索,我局破获一起达四年之久的抢劫杀人积案;还说明了,杨西盛的检举行为应当构成立功表现,且其销赃罪行轻微,可以不予追究。

为了稳妥,驻狱检察官专门向检察长作了汇报,书写了一份潍坊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关于罪犯杨西盛立功表现情况的检察意见》,并附上了近4000字的《案件情况说明》,送达潍坊xxx刑罚执行委员会。

2014年7月23日,在检监商定召开的联席会上,驻狱检察官就杨西盛坦白检举一案,就杨西盛是否构成重大立功表现、是否构成犯罪等问题,出具了相关证据,发表了检察意见。

驻狱检察官认为:杨买卖车辆后的坦白行为,应认定为自首。且其在该案中所起的作用很小,情节轻微, 可以免除处罚。而不能将其检举情节与卖车的行为功过相抵后免于处罚。

驻狱检察官认为:杨西盛检举的一条线索,连接着两起惊天大案。没有这条线索,当时很可能破不了抢劫案,造成的后果可能有两个:一是正义得不到彰显,二是可能还会有出租车司机死于非命。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

驻狱检察官认为:杨西盛不顾及被打击报复而检举他人犯罪,是积极悔改的表现。因为检举不但能打击刑事犯罪,使沉冤昭雪,节约司法资源,同时能促使罪犯认罪悔罪,有利于监管秩序的稳定,理应得到鼓励。

2014年10月,杨西盛检举立功的行为,在驻狱检察官的监督帮助下,虽然历经周折,但最终得到了xxx刑罚执行委员会的认定。此时,距离杨西盛进行检举,已经过去了整整5年,驻狱检察官那颗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2015年8月31日,杨西盛因检举立功及悔改表现而获得减刑一年三个月,那封检举信对他的价值最终得以体现。

立功认定促进改造

被兑现立功奖励后的杨西盛,改造表现得更加积极,2015年度被评为xxx级改造积极分子;2016年4月被记功一次;2016年11月被表扬一次;2016年11月被嘉奖一次。2016年12月12日,驻潍坊xxx检察室审查了xxx提请其假释的建议书。2016年12月31日,潍坊市中级法院对其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为2年8个月零16日。2016年12月31日,杨西盛走出了关押了其近10年的xxx大门……

2017年1月15日,杨西盛到社区矫正组织报到。就在鸡年新春前夕,驻狱检察官对杨西盛进行了回访,问起他的母亲啥心情时,他母亲说:“俺很欢喜,多亏你们教育得好,他才能提前五年多出监,期盼10年,终于团圆了。”杨西盛也向检察官保证:以后定要遵规守法,用自己的汗水和努力去回报社会、回报父母、回报一直关爱他的检察官。

如何写检举信范文(篇四)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现在要离职,特别向经理反应广场的情况,现在检举项目部负责人,他们俩为了谋取不正当收益,结党营私,偷取工地材料和电缆进行变卖,无视公司的财产中饱私囊,严重损坏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其行为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1、去年xx月份项目负责人因为一句话手提钢管追着本部门的一名安全员狠打;

2、20xx年12月,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部的电缆偷出变卖,获取3600多元;

3、20xx年至今,项目负责人安排老乡和关系亲近的人,在上夜班时将工地材料偷出积攒,后叫来一辆牌照为:(车牌号)的货车将积攒的物品运走卖出。

由于不忍心他们再侵害公司的利益,实在看不惯他们的行为,特检举并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给予重视,彻查此事,坚决遏制这种行为不再出现在!

如何写检举信范文(篇五)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青岛xx市店埠镇前朴木村的村民李和李,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村书记徐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污谋利的事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朴木乡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乡划归为镇,朴木乡政府取消,归店埠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店埠镇经管站监管,这是店埠镇66个自然村唯一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徐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xx年,徐以前朴木村的名义购买供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24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徐没有经过公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300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15*5米,万元卖出。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15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朴木供销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值有60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xx年,徐以前朴村建设村委会的名义要的朴木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徐没有建设村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朴木政府和店埠政府合并,原朴木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朴木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朴木村的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2倍价格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当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1200元/平方米),此开发的面积达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250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徐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张玉良,他连襟张玉良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如何拿出260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业用房,张玉良只是徐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徐,通过他利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xx年前朴木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徐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xx80元的价格出售给店埠镇后由戈庄村李玉昌,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价格入账,这样他吃了xx0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污巨款。前朴木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费达30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徐为了方便贪污,竟私设帐外帐,徐干了12年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300多万元,但徐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值50多万元 ,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李视国),其余全部贪污或者挥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徐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150多亩,(合同是长租7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村有200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徐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时,兼任狼埠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狼埠村村民吴广良五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吴广良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徐为了开发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15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2万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国家资源xx0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店埠镇政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徐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 ,徐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3000多万,(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200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3500平方米,总造价不超80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徐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店埠镇纪委,xx市纪委,青岛市纪委,都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 ,还前朴木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任,9月3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xxx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如何写检举信范文(篇六)

尊敬的各级有关领导:

关于XX市XX村XX镇村长某某某贪污举报,仅列几件典型事例:

一、贿选:选举前给每个选民一包好烟请“帮忙”。

二、欺诈:族弟陈遗孀根本就无拆迁危房改建之事却为其上报使其枉得镇民政“补偿”二千元(帐是陈代领)。

三、勒索:本人拆迁补偿款750元由其代领后,却还叫本人再去领,经验签名确认后才承认(见原始收据),但要强行扣下50元“水果费”(见原始收据)。

四、弄虚:将村边扑船山旁一条荒垭的暂时积水摄成录相上报“洪灾”向上级求助。

五、设赌:每日开部白色小车到处找人以扑克或象棋设赌,并当众一掷数百元给无资本者陈作本。

六、怂勇:听说本人与妻不睦欲离另娶,便上门鼓励说:“真这样办,村里奖给一万元。”

七、渎职:即将全盲的孤老村民陈找其要求办理“五保”,见其无礼敬奉后就数十次故意避而不见了,使其悲愤得欲跳河。

八、索贿:娶媳和孙女满月,各厂、学校、农户都被逐一叫去送礼,大肆敛财(可查原始礼簿),并到酒楼设宴显摆权势。像本人这等穷人没去的就进行打击,郑(见其举报信)和本人就因此被其找碴设局而遭当众毒打(镇里毫无处理,反而替其付治疗费以助凶势)。

九、多年强占公共宅基(见新桥头现场)。

十、污辱农民“下等之人挑粪桶”。

以上事实可向群众核查,他的任期还有几年,还不知要诈多少国资害多少良民,所以强烈要求尽快剔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消除恶劣影响,重新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正派形象!

举报人:本村村民陈呈

手机:

电话:

X年X月X日

如何写检举信范文(篇七)

如果不经历那件事,我不会知道“时间”不单是抚平伤口的安慰剂,也是是非曲直的检验师。三年多前,我在一家民营电台任职,台内有位同仁剽窃友台的节目,从访问到主述,全部完整播出,且该节目还获“新闻局”每集6000元的委制经费。我写了一封检举信到“新闻局”。

没想到“新闻局”竟然把信寄回公司。接着电台老板带着那位被检举人,亲往“新闻局”解释。被打成“xxx”的日子不好过。与“被害者”有私谊的同业一见到我就满脸不屑——“告密者”,我的脸上写了这三个字。而同事们也在我的身后议论纷纷。那是我的一封我自认为动机单纯的信,使我的人格、私德全部打了个大叉。我真的错了吗?难道不必付出、坐等收获者,可以永远捡便宜?现实社会难道没有公平正义?在那最无助的时刻,支持我的是知我甚深的几个姐妹。大家在数落了我这傻大姐的糊涂作为后,仍以无比的同情及爱心做我的后盾,让我在晦暗的工作阴霾下,仍得以看见丝丝亮丽的阳光。而我,既然检举别人的作弊,自己更要行事端正才行。于是我加倍努力跑新闻,上山下海,勇往直前,不敢有丝毫怠惰。大约一年后,当初向着“被害者”而对我不齿的同仁报我以亲切的笑容,也不吝于与我交换新闻了。他们都承认我当初的看法没错。那位被检举者待人接物的势利现实,一如阳光下的融雪,终至底层裸露,让人看清楚。那一天,我好高兴,原来真理只需等待时间的试炼而已。

后来,奇迹发生,我入围了金钟奖的新闻采访奖。对南部小电台来说,这是极大的荣耀。入围名单揭晓,当初保荐我留下的长官立刻跑到教堂谢恩,而我则快乐地流下了辛酸的眼泪。这样的际遇也许算不得东山再起,但是从人格被否定、到怀疑是非公理何在、以至兢兢业业的日子,最后终见到友谊的双手与成功的果实,心路历程颇为辛酸。回首前尘,时间真是个神奇的魔术师,经它过滤,没有人可以伪装而不被发现。任何对错、是非,一一接受考验——我那鲁莽却真实的检举信即是如此。如果,你正逢生命难关,别泄气,时间会帮你抚平伤痛的。

如何写检举信范文(篇八)

以下是关于检举信要注意的问题和有关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宪法和其它法律都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检举、揭发、控告、申诉的民主权利。

知道怎样写检举信,应注意什么问题,对于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有力地处处违纪违法行为是十分必要的。

笔者认为,写检举信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事实说话。

必须把事情搞清楚再写,道听途说、怀疑、经不起分析、推敲之事就不要写,关键是把检举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人证、物证写清楚,便于组织调查取证。

有的人写检举信洋洋万言“帽子”一大堆,而没有反映具体线索,执纪部门无从查起,这样的检举达不到检举的目的。

2.依法检举。

检举别人违法违纪问题,首先自己要遵纪守法,在党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如有的利用“小字报”形式在大街小巷到处张贴,或者邀集群众集体上访无理取闹,妨碍社会、生产、工作秩序,侮辱、谩骂他人,制造假证等行为均是要负法律、纪律责任的。

3.选准投信机关。

检举信写好后,首先应明确向哪个机关部门反映。

如检举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地的党委或党的纪委检查部门反映;若控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索贿和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可找当地政府,或所在单位组织调解;如果是重大纠纷造成伤亡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反映。

其次,要注意投信的方式方法。

有的人写检举信,一式数份,分投多处,这样容易相互推诿,延误对问题的处理,也不利于对检举内容保密,这样做不但使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把问题更加复杂化。

另外,检举人对基层组织不予处理所检举的问题或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组织反映。

4.提倡署真名。

不论检举信署名与否,都要调查处理,从信访工作的要求看,提倡写署名信,不反对写匿名信。

一般来讲,写署名信的举报内容真实可靠,线索具体,便于受理机关调查取证,易查快结,有的举报人怕打击报复不敢署名,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执纪执法机关对信访原件都会妥善保管,严格保密。

向各级组织交办、转办调查的信访件都是摘转件,对于打击报复检举人的行为,肯定会受到执纪执法机关的追究。

不管是署名信还是匿名信,执纪执法部门都要认真分析研究其内容的真实可靠程度,只要问题反映具体,事实清楚,不管署不署名,照样调查处理,实践证明,署名信不一定是真实的,匿名信不一定是假的。

只有提供情况真实、线索可靠的检举材料才是有效的。

P>怎样口头举报

口头举报是举报人到举报中心,向工作人员当面举报案件的一种方式。

口头举报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要如实、全面地进行举报。

根据法律规定,接受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举报人说明诬告应当负的法律责任。

这是为了保证举报的真实性,准确地揭露违纪行为,既防止诬告好人,又充分保障公民行使举报权利。

因此,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同时举报人要力求全面,即尽量讲清违纪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后果等有关情节,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

如有书面材料也可以面交。

对工作人员的笔录,经阅看发现有错误的,应予纠正,确认无误后,应签名或盖章,以便查证和防止诬告陷害。

二、要向当地的监察机关举报。

根据我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本级行政监察机关受理管辖范围内的举报,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办理下级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违纪案件。

举报人向行政监察机关举报,应尽量向本级行政监察机关举报,这样有利于及时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惩罚违纪者。

这样既可以节约经费,也可以避免因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而贻误时机,有利于案件的及时查处。

三、不宜采取群体性的形式口头举报。

群体性举报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集体上访。

如果多人举报同一问题,可以派代表进行口头举报。

这样既可以代表大家,也能起到举报的目的。

采取集体上访的形式,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问题的顺利解决。

这是一篇检举范文:

XXXXXXX

河北保定涞源钢厂矿山大坑于2006年9月17日发生特大违规作业造成30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老板是涞源法院法官李建堂(非法买官)浮图峪人,此人和亲生子(小名雷雷)欺乡霸地,设\"万盛庄园\"一座,平时县里各大领导吃喝玩乐在庄园里进行赌博.05年年底110警员进行围捕,因有打手连门也没能进去,为其私生子和情人在县城买房,在向阳小区.

此次事故的发生全是他违规作业县里主管坐视不管造成的恶果.他所经营的矿山是承包钢厂的,钢厂安委会有直接关系,有记者到现场进行考证,在返回途中突然遭到20余人扣押,时间长达二个小时,后经公安干警解救才没有造成可怕的后果,此人隐藏比较深,以法官为挡箭牌,法院院长杜铁军为他撑腰,地矿局长高福真为他护航,县领导为他的保护伞,没人敢惹.其长子开奔驰一部,打手开车多次打人,没人敢惹.

此次死亡人数高达30多人,可是只报了死亡两人.多名领导入有干股,他的手下于前半年开车压死中年妇女一名,原因是村民和他们理论过车污染问题,李建堂的手下于是下令撞死她,该妇女在众人面前晴天白日下被活活撞死,事后杜铁军和县里的个别领导为他摆平,村民们敢怒不敢言,到后来不了了之,影响巨大,百姓们盼着有一个合理的结果,还百姓们一个和谐、安祥、稳定的生活。

如何写检举信范文(篇九)

1958年的“”和化运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灾难性的损失,造成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经济损失估算为1200亿元。(丛进著《曲折发展的岁月》,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9页)1961年全国征购粮食720亿斤,中央上调60亿~70亿斤。9月庐山会议时,中央与各中央局协商,决定第四季度上调粮食32亿斤,到11月中旬各地上缴中央的粮食只完成20%多一点。(1961年11月23日《中央关于抓紧完成第四季度粮食调出任务的紧急通知》)京、津、沪三大城市随时面临断粮的危险。

1961年11月12日晚,根据xxx关于召开一个地委书记以上干部会议,解决粮食征购问题的提议,决定召开一个县委书记以上的五级干部会议,把过去几年的工作总结一下。会议搞10天,大会套小会。11月16日,中央下发会议通知,其中要求“中等城市党委二人(第一书记和工业书记)”参加会议。

安徽省蚌埠市属于中等城市,马骞时任蚌埠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分管工业,接到了参加会议的通知。

“”以来,由于xxx安徽省委工作的重大失误,全省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出现了严重困难,病、饿、逃、荒、死的问题十分严重。

马骞任职的蚌埠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58年开始下降,至1961年的4年间,平均每年出生人数由过去的万人以上降至5457人,死亡人数由过去的每年2000多人上升到4000多人。1960年总死亡人数10746人,死亡率高达‰。这一年安徽死亡率高达‰,名列全国第一。(《安徽省志――公安志》,安徽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5页)

蚌埠地区凤阳县是马骞的老家,全县人口总数1958年370710人;1959年364136人;1960年306543人;1961年291958人。1961年比1958年减少了78752人。(《凤阳县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95页)

蚌埠地区定远县老瞿村,1959年春,公共食堂每天向村民供粮公斤;到5月降为公斤;到11月降为公斤;到年底食堂因断粮而停伙53天,全村198人中有101人饿死。(陈意新著《困难时期安徽农民的生存问题》)

马骞的哥哥和弟弟饿得没办法,到蚌埠找马骞讨口饭吃。下了火车,兄弟俩饿得走不动,只好拦了辆黄包车。然而这也没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哥哥刚到家就咽气了。

马骞老家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姓杨,村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杨驴子”,此人在“反瞒产私分”运动中,表现极其蛮横。到老百姓家里搜粮食,用步枪的探条在地上捅,一点点粮食都能搜出来。农民的锅灶被全部扒掉,食堂又吃不饱,有些农民实在饿得扛不住,在家里煮点瓜菜充饥。“杨驴子”晚上在山坡上望,看见哪家生火冒烟,马上带村干部过去检查,没收粮食和锅碗瓢勺。

马骞给弟弟送了一个兔子笼,里面有一个隔层,藏了几斤粮食,实在饿得受不了时煮点稀饭充饥,幸好没有被抓住。后来马骞又想方设法从蚌埠市豆制品厂搞到一些豆腐渣,用船送到凤阳县,准备送给家乡的饥民吃,县领导却打肿脸充胖子说,粮食都吃不完,豆腐渣给谁吃?没办法只好又运回来。

蚌埠市区的情况要比农村好得多,职工每人每月口粮标准27斤,规定要向灾区捐献3斤,实际供应24斤,而且还要搭配一半粗杂粮,妇女、儿童和老人相应减少。由于吃不饱,营养不良,马骞浮肿,腿上一摁一个坑。

从1959年开始,中央和中央监委陆续收到大量关于安徽饿死人的人民来信。1960年11月,中央监委候补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维纲率检查组来安徽调查饿死人的问题,他深入到凤阳县,了解和掌握了饿死人的真相。xxx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对此大为不满,指使安徽省委监委书记曾庆梅、蚌埠行署专员单劲之告反状,联名给中央发了《王维纲到凤阳调查非正常死亡》的电报。中央接到电报后,通知调查组回京。

1960年12月28日到1961年1月3日,中央监委召开常委会,听取赴安徽检查组的汇报。列席会议的曾庆梅、单劲之受到严肃批评。尽管如此,曾希圣仍然坚持认为中央检查组反映的情况不实,极力封锁消息,掩盖饿死人的真相,安徽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xxx传》,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221~222页)

马骞1940年参加革命后,一直在安徽工作,曾任乡长、区长、县长、皖北淮河航务管理局局长等职,他知道农村饿死人的真实情况,并对错误迟迟得不到纠正而焦虑。为此,他对中央召开的这个会议充满了希望。

1962年1月11日,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以省(包括各部和解放军)为单位共分35个大组,以地(市)为单位共分400多个小组。从1月11日至26日,大会以大组或小组为单位,围绕xxx代表中央做的书面报告,进行分组讨论和提出修改意见,总结本地区“”以来的经验教训。

曾希圣要各小组组长在讨论时“引导和把握代表们的发言”。在这种引导和把握下,“直到十七号大家未讨论出什么问题”。各小组发言整理上报后,曾希圣又到小组会上说:“你们要提意见啊,大会简报上一点看不到我们安徽的消息不好啊!”很多同志气愤地说:“横竖我们是属顺风牌的,你说东风就是东风,你说西风就是西风。这样一来,越讨论越松劲。”

眼看会议就要结束,马骞心里十分着急,他萌生了给中央写信反映安徽问题的念头。但是,安徽省反右派、反右倾斗争以来恶劣的政治生态环境,在马骞心中投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这封信写了会有什么样的结果,马骞心中没有底。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马骞横下一条心,就是坐20年大牢也要向中央如实反映情况。会议期间两人住一个房间,写信不能让人知道,他只好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

马骞的信是写给“中央并敬爱的主席”,他在信中写道:“我们安徽问题很多,盖子没有揭开,在少奇同志的报告里面,都严重存在着,并已发展到根深蒂固。不把这些问题反掉,回去工作也是搞不好的。”

马骞在信中提了两条建议:“我也考虑这么多负责人长期在京开会,家里工作是会受影响的。我提两个办法:一是谁省先解决问题就先回去,我们留下继续搞;二是按时结束回去,中央派负责同志到我们省去掌握搞,把问题彻底解决。”

马骞在信中最后希望“我意见我这信不要转给我们省委同志看,因他们作风还未转变前,我还不相信他们对人不打击报复的”。

为了引起中央的重视,马骞在检举信的最后署上了自己的姓名,1月25日把信寄出。

1月27日下午,大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会议,xxx做口头报告。xxx说他的书面讲话已经发给大家,就不在会上宣读了,他准备在报告的基础上再讲几个问题,其中提出“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认为“在大多数地方,我们工作中间的缺点错误是主要原因”。公开宣布不能再用“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关系”到处这样套。胡绳事后回忆:“xxx在台上讲,不断插话,我就担心主席是否能够接受。”

xxx讲话之后,宣布:大会准备在30日结束,至迟31日结束,从28日到30日,3天的时间,拿出一天到一天半来,由中央的领导同志在大会上讲一讲,其他时间分组讨论。这时,马骞的检举信已经寄出3天,没有任何动静,他认为这次没有希望了。

变局发生在1月29日下午,在第二次全体会议讲话后,出人意料地宣布:“这次用这么个方式,在北京开这么个会,要解决问题。现在,要解决的一个中心问题是:有些同志的一些话没有讲出来,觉得不大好讲……我们常委几个同志商量了一下,希望解决‘出气’的问题。”听了的讲话,马骞隐隐约约感到自己的检举信起了作用。

讲话后,会议转入“出气会”阶段。当晚各中央局召开会议,迅速部署如何开好“出气会”。1月30日上午,各省召开动员会,号召大家对省委的工作提出批评。

1月30日下午,大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在讲话中不点名地批评曾希圣:“我们现在有些第一书记,连封建时代的刘邦都不如,倒有点像项羽。这些同志如果不改,最后要xxx的。不是有一出戏叫《霸王别姬》吗?这些同志如果总是不改,难免有一天要‘别姬’就是了。”

马骞的检举信与改变七千人大会原定的议程,决定延长会期,召开“出气会”究竟有什么关系?

2002年9月23日,李葆华告诉安徽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聂皖辉:“1962年,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千人大会,大会快要闭幕的时候,中央收到两封匿名信,一封是安徽的,另一封是四川的。中央决定将会议延长。”李葆华时任华东局第三书记,“出气会”阶段陪同xxx处理安徽问题,他的回忆应该是权威和准确的。(《李葆华纪念文集》,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1月版,第308页)

中央文献研究室的张素华在《变局》一书中写道:“在一月底中央准备结束会议的时候,一封来自安徽的匿名信和另外的几封来信,猛然搅动了看似平静的一池水面。几封信几乎都在传递着同一个信息:许多代表和他们一样,话没有讲完,还憋着一肚子气,省委压制民主,不让人讲话……这几封信是使做出延长会期,开‘出气会’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重要的历史转折关头,马骞的检举信符合“要解决问题”的想法。

近几年民间研究成果披露,七千人大会期间,至少有3个人给中央写了检举信:一是马骞,他曾多次告诉儿子马方晨,自己在检举信上署的是真名,寄信的时间是1月25日。二是明朗,当时任四川省梁平县委第一书记,他在信上署名“一个四川干部”,落款时间1962年1月,此信中央办公厅1月25日收到。三是东北“一个厂子的行政负责干部”,他在信上署名“党内胆小者”,此信中央办公厅2月5日收到。

1月30日晚,xxx和中央监委副书记钱瑛、李葆华等人第一次来到安徽代表团驻地――北京友谊宾馆,在健身房召开安徽大组会议。xxx上来就说:“这次会议上反映出两方面情况:一种是不让人家讲话,一种是不敢讲话。用眼色、语气、态度不让人家讲话是很恶劣的,要充分发扬民主,有气出气,不要有话不讲,气出完了就好,在北京把气出完,回去就舒畅……在座的有一个同志给中央写了一封信,我没有带来。他说他抱着一肚子希望要把肚子里的意见讲出来,但是现在看来不行了。安徽有些同志肚子里的气没有出完。”

xxx接着说:“死了这样多人,生产力有这样大的破坏,受了这样一个挫折,历史上不写,省志上不写,不可能的。这个盖子必须揭,与其迟揭不如早揭。”会议的气氛十分紧张。(xxx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安徽大组会议上的第一次讲话,1962年1月30日晚)

xxx把安徽有人给中央写检举信的事捅开了,后来又当着与会代表的面把检举信交给省委4位领导传阅。马骞看到这一幕后很紧张,散会后他找省委书记处书记李任之摸底:“信是谁写的?”李任之回答:“不清楚,落款是‘一名xxx员’。”马骞听后心中稍安,原来中央已将检举信印成铅印件,落款处隐去了他的姓名。

七千人大会前,中央通过人民来信,中央监委调查,领导干部实名举报,等途径,知道安徽的问题很严重,但是不见底。这次xxx下决心查清安徽的问题,他分别找省、地、市的领导同志谈话,宣布一条纪律:饿死人瞒报一例,一律开除党籍。xxx叫秘书打电话找各市、县委书记,一个个核对当地到底饿死多少人。有的书记不知道真实数字,xxx就让他们现场打电话回去问。有的怕担责任,层层少报,xxx火了:“不说实话就枪毙你!”

军方高层支持xxx“揭盖子”,“出气会”期间,南京军区司令员xxx告诉安徽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李世焱:“你大胆讲,不要有顾虑,今后如果不好工作,可以调到其他省去。”

听了xxx、的报告,特别是听了xxx在安徽大组会议上的动员,面对前所未有的经济困难,在付出了几百万生命的代价后,安徽绝大多数地、县级领导打消思想顾虑,开始讲真话了,大会小会“揭盖子”,背靠背地进行揭发批判。

xxx时任中央办公厅主任,安排35个人每天到各大组搜集讨论情况。他在1月31日的日记中写道:“由于少奇、恩来同志坐镇安徽、福建,这两省已经慢慢地展开了,向省委领导上初步提出些意见,还待深入。”

2月3日下午,xxx第二次参加安徽大组会议。曾希圣第一次作检查,xxx听了很不满意,他问与会者:“曾希圣同志作了检查,你们满意不满意呵!”众口回答:“不满意!”

xxx说:“我想了解安徽一些真实情况,希望大家说真话,说心里话。问题严重的有山东、河南、甘肃、青海几个省,安徽没有算在里面,但安徽问题比河南严重,比河南严重的是把问题一直包到现在,直到这里还不讲老实话。讲假话是不允许的,在今天以后,再讲假话要立即开除党籍,不管是谁,三十年党龄也要开除党籍。”会议的气氛充满了火药味。(xxx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安徽大组会议上的第二次讲话,1962年2月3日下午)

2月7日下午,七千人大会结束。中央采纳马骞的建议,把安徽代表团留下来“继续搞”。2月9日下午,曾希圣在第二次检查时说:“有一封信(指马骞的检举信),我们省委同志看了,认为是一个文化水平较高的同志写的,因此想摸底是谁写的。内心虽然没打击报复之意(也不敢),但戒备之意是有的。”

曾希圣检查说:“省内死了几百万人,我心情是沉痛的……现在我深深认识到我的错误是异常严重,给安徽工作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我的心情是十分沉痛的,我的罪过是还不清的,我唯一的决心是倾听大家的意见,永远倾听群众的意见,在实际工作中改正错误,带(戴)罪立功。”(曾希圣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安徽大组会议上的第二次自我检查,1962年2月9日下午)

为了避免互相猜疑,人人自危,马骞经过慎重考虑,在会上当场写了一个字条,请人递给xxx,希望公开检举信是他写的。

xxx接到字条后当即宣布:“同志们,检举信是马骞同志写的,马骞同志请你站起来,和大家见见。”曾希圣尴尬地说:“马骞同志,谢谢你。”马方晨说:“这件事安徽参加七千人大会的所有人都知道。”

2月9日晚,xxx第三次参加安徽大组会议。他在通篇讲话中历数曾希圣的种种错误,态度之严厉,语言之尖锐,实属罕见。xxx最后宣布:“中央决定将曾希圣同志调动工作,曾希圣同志检讨时也讲了,要求中央把他调离安徽……中央决定派李葆华同志到安徽当第一书记,代替曾希圣同志。”

会后,中央又一次采纳马骞的建议,派钱瑛率工作组到安徽,指导改组后的安徽省委做好甄别平反工作。

1962年4月,马骞调任安徽省委监察委员会专职常委,这一任命显然与他在七千人大会期间写检举信有关。1995年9月,马骞在合肥病逝,享年7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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