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化学内容总结 第1篇

答:“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专业类),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普通高等学校依据统一高考考生总分,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广西高考化学内容总结 第2篇

答: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每年开考1次,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门,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的选择性考试,每年开考1次,与全国统考同期安排,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

广西高考化学内容总结 第3篇

答:一是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课程,努力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二是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多种形式加大普通高中教师补充,通过“县管校聘”等方式优化普通高中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普通高中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三是着力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新建、改扩建部分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等措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

四是着力加强选课指导。各地各学校要针对我区选择性考试科目12种组合,建立选课制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指导意见》,编排选课指南,指导学生根据学习兴趣特长、学科学业基础、专业发展趋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要求自主选科目、选层次、选教学班级。实施选课走班要根据学校师资、教室等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安排课程教学,提前告知选考科目教学班的最大容纳量,引导学生有序选择。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共同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减少选课的盲目性和功利性。

五是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和导师制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加强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认真探索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的科学方法。

广西高考化学内容总结 第4篇

答:一是考试类型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只有1种类型,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2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二是考试内容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是《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规定的各学科必修模块的教学内容。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是《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规定的相关内容。其中,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必修课程内容,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三是考试安排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只能报考1门科目。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可报考不超过4门科目。

四是成绩呈现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按既定比例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级为不合格。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的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的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

广西高考化学内容总结 第5篇

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是写实记录。写实记录是学生在思想品德发展、艺术素养提升、研究性学习、体育运动、科技创新实践、参与社会服务等方面活动的记录,包括对事件的客观记录、自己内心体验与感受以及活动形成的成果。

二是自我陈述。自我陈述是学生在对自己的成长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整理遴选的基础上撰写的纪实性陈述,是对自我成长过程的总结梳理,是促进学生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的过程。

三是教师评语。教师评语是教师根据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分析学生发展变化情况,客观公正反映学生发展水平的个性化评价。

广西高考化学内容总结 第6篇

答:2014年,上海、浙江首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平稳落地。

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4省市第二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平稳落地。

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第三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21年平稳落地。

2021年,广西、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甘肃、贵州等7省区第四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截至2021年,全国共有21个省区市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广西高考化学内容总结 第7篇

答:_《实施意见》出台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我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进行全面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教育厅充分借鉴兄弟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通过深入系统调研,召开系列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商请教育部有关司局对方案进行审核修改,制定形成了《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报教育部备案,中央改革办批准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广西高考化学内容总结 第8篇

答:一是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真实可靠。

二是客观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典型事实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活动真实、信息写实、评价有据。

三是公开透明。每学期末,学校对遴选出来的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写实记录材料在信息管理系统或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成长记录由学校审核确认;有异议的,由学校组织复核,无异议后再审核确认。

广西高考化学内容总结 第9篇

答: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模式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普通高等学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模式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拟报考学校的专业招生要求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例如,考生可以同时选择物理、思想政治和地理,或同时选择历史、化学和生物学,拓宽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即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

三是考试内容和难度不同。“3+1+2”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是不分文理的,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难度一样。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在试卷内容和难度上是有所区分的。

广西高考化学内容总结 第10篇

答: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都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无论是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还是参加统一高考招生,都需要进行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考试时间不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二是评价方式不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统一高考招生则主要考查学生的文化素质。

广西高考化学内容总结 第11篇

答:新一轮的高考综合改革是_中央、_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恢复高考40多年来,我国高考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在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一些社会反映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_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根本上扭转“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弊端,2014年9月,_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启动了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探索基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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