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有关规范文件(推荐10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4-01-07 15:40:3369

光伏发电有关规范文件 第1篇

(一)《光伏建设方案》对推进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有哪些要求?

《光伏建设方案》中提出要积极支持、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平价上网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19号文有关要求,在落实接网、消纳等条件基础上组织实施,以更好地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为地方的平价上网项目创造有利条件。为加强项目监测管理,各省需于2020年4月底前向我局报送项目信息并抄送所在地派出机构,相关项目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备案且开工建设。

(二)《光伏建设方案》对不同类型需要国家补贴项目的管理方案是什么?

2020年国家对光伏发电项目总体上仍然采取2019年分类管理的思路。其中,需国家财政资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参照2019年建设方案有关要求执行,即户用光伏不参与补贴竞价,只有2020年新建的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下同)参与补贴竞价,由地方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项目、国家通过全国统一竞价排序确定补贴名单。相应地,补贴资金亦按照分类切块管理,即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10亿元用于补贴竞价项目。

(三)户用光伏的建设规模如何确定?

《光伏建设方案》未直接给出2020年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户用光伏建设规模,而是对规模的测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主要是考虑,目前仅是财政部明确了2020年新增户用光伏的补贴预算总额度为5亿元,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户用光伏项目的电价政策尚未确定,无法明确户用光伏具体建设规模。从行业各界的主要意见来看,各方普遍希望2020年光伏政策文件能够尽快出台。为利于各方具备条件时抓紧启动2020年光伏发电建设相关工作,给开发企业预留充足的项目开发周期,避免因价格政策未出台影响2020年整体光伏发电工作开展进度,《光伏建设方案》明确了户用光伏建设规模的测算方法,待电价政策确定后,各方即可据此推算户用光伏建设规模。

规模具体测算方法为,按照户用光伏总补贴额度5亿元、年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测算,并按照50万千瓦区间向下取整确定。例如,当户用光伏度电补贴强度为每千瓦时元时,测算为714万千瓦即向下取整为700万千瓦。同时,可享受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的确定方法与2019年保持一致。

(四)2020年补贴竞价项目的竞价规则有无调整?

2020年补贴竞价项目的竞价规则和电价修正方案与2019年保持不变,由国家能源局根据各申报项目的修正电价由低到高排序遴选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在全国排序累计补贴总额时,先按“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容量×年利用小时数”计算各项目年补贴额,然后逐个项目累加计算总额,直至入选项目补贴总额达到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上限10亿元。

(五)补贴竞价项目申报需具备什么条件?

2020年企业申报竞价补贴项目需具备的条件也沿用2019年方法。一是项目必须是2020年新建项目。二是项目所在地符合市场环境监测管理要求,项目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三是项目需具备土地(场地)建设条件。

(六)申报补贴竞价项目需提供的支持性文件有哪些?

支持性文件要求与2019年相同。项目业主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

其中,项目业主申报国家补贴项目须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1)项目落实接网消纳支持性文件;(2)项目落实用地的支持性文件;(3)备案文件(已备案项目提交);(4)并网支持性文件(已建成并网项目提交);(5)其他相关支持性文件。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要报送的支持性文件包括:(1)申报材料正文;(2)本省(区、市)电力消纳市场和接入系统研究报告;(3)省级电网公司(地方电网)承诺文件;(4)本省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5)综合服务保障及配套支持性文件。

(七)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对2020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和延期未完建的2019年竞价项目有何考虑?

为落实_、_关于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减轻疫情对光伏行业的冲击,保障行业平稳有序发展,在广泛征求行业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平价和竞价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进行了调整,并对2019年竞价项目补贴退坡时间节点进行了研究。

关于2020年平价和竞价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考虑到疫情对2020年平价和竞价项目在办理前期手续、获得电网消纳意见和项目申报等方面带来的影响,我们将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平价和竞价项目的报送(或申报)截止时间均延长一个半月,平价项目的报送截止时间延至4月底,2020年竞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至6月15日。对于竞价项目的并网截止时间,经商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拟暂延续《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有关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疫情情况和行业实际进行进一步研究。

关于2019年竞价项目补贴退坡时间节点,目前尚有部分2019年竞价项目未完成建设,但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推迟,这些项目建设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滞后。考虑到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为保障相关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相关竞价项目建设工作平稳有序发展,我们拟商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根据疫情情况和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并适时发布延期政策。

我们也将密切关注后续疫情发展形势,如出现其他重大情况,将按照国家相关安排,并结合行业发展需求,经充分论证后对相关政策做适当完善,切实保障光伏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光伏发电有关规范文件 第2篇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福建省泉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福建海西光伏发电系统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遵守《_合同法》。

一、任务依据

甲方委托书,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进行福建海西光伏发电系统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工作,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方案报建工作;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批准文件要求,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三、提供成果时间和数量

1.乙方于合同正式签订后20天内完成电气主接线图、电气设备布臵图、光伏组件基础图、电缆预埋图、控制设备图等设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一式捌份和所有图纸DOC、DWG、 JPG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壹份。

2.乙方于设备供应商提供正式图纸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一式捌份和所有图纸DOC、DWG、 JPG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壹份。

3.根据甲方办理各种报建手续的需要,乙方须在设计正式施工图之前,配合甲方的要求提供报批用图纸,时间上需满足甲方办理手续的进度要求,且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本工程设计费万元整。设计费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费用、支出和报酬,包括进行设计的支出和报酬,指派工作人员的交通、差旅、食宿费用,以及为本项目提供咨询、配合、协助义务所需的费用等等。

2.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付款:

乙方提供第一批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一周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元整。

全部施工图提供并通过审查后一周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元整。

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完工后一周内,甲方一次结清合同余款。

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可计入项目开发成本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直至乙方提供前述发票。

3.甲方要求乙方提交成果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份数部分,甲方应另行支付工本费。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资料(含接入系统资料、地形图、房屋建筑结构图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并配合乙方到现场勘测了解情况。

2.负责如期支付给乙方设计费。

3.甲方拥有乙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成果、设计资料和文件的知识产权和相关财产权

利。但甲方应维护和尊重乙方的设计成果,在未征求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修改设计成果或将设计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甲方有权为营销需要而使用乙方的名称和标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同时,甲方有权公开的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进行介绍和评论;乙方确认,此种形式的介绍和评论不构成侵权。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设计工作,并对整个项目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完整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乙方应全力配合,且不收取赶工费。

2.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3.在施工期内,及时派遣乙方员进驻现场,配合施工,负责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现场施工的需要,遇到重要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委派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处理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当天即时办理洽商、纪要或临时设计变更文件,并在此后48小时之内补交正式文件;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每发生一次,乙方同意甲方从设计费中直接扣除5000元作为违约金;确有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疑难问题,与甲方商定后及时处理。

4.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会议和工程验收工作。

5.乙方出具的所有变更、洽商等文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受理或确认施工单位及甲方的商业合作伙伴提出的任何变更请求。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设计组组成人员架构及人员名单。该人员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必须确保所列乙方员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本项目设计。同时,乙方须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进行双方所有事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该人员必须贯穿项目始终,乙方的主要乙方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甲方同时有权要求调换其认为不能达到服务要求的人员,乙方应当及时调换。

7.乙方同意执行甲方提供的限额设计要求,具体详见合同附件设计任务书。乙方的设计成果超过限额设计要求的5%,甲方将委托咨询机构对设计图纸进行评审,经过评审,如果此情况属于正常,甲方认可乙方的设计成果,咨询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按照评审意见进行免费修改,并承担咨询费用,该费用将直接从设计费用中扣除,由此引起的设计成果交付时间的延迟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六、设计变更程序

1.若发现设计图纸及文件有错、漏、缺等问题时,由乙方设代组及时发出修改通知单,并加盖设代组公章后生效。

2.甲方要求变更或修改设计图纸时,应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由乙方研究后向甲方做出书面答复。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计的重大返工或重新设计,甲方应另增加设计费,同时提

供设计成果时间另行商定。双方在此明确: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一般性的'设计修改费用,除非项目发生方案颠覆性的变化修改(颠覆性变化的界定指整个方案的重新调整或某个子项的重大调整所引起的初设或施工图设计的重大变更,原则上修改内容应达到原定设计内容的30%),原则上不再增加设计费用。

2.由于乙方提供图纸资料遗漏或错误而引起的返工,每发生一次,乙方同意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由甲方从设计费中直接扣除该行为造成的工程成本增加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3.若乙方未能及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相关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甲方有权暂时不支付当期的设计费,直至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符合约定为止。若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未予改正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五,延误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付设计费,乙方还向甲方应支付甲方损失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充分足额赔偿。

5、合同生效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被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预付款,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并双倍返还预付款,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仍应足额赔偿。

八、知识产权

1.乙方因为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甲方的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以及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全部设计成果和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随意复制,不得向与乙方无关人员或第三方展示、传阅。乙方违反此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给甲方的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纠纷和争议。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全部损失。乙方除依法保留备份存档外,不得再留存任何副本。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该设计成果应用于其他项目,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5万元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对设计成果进行宣传及出版需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协商解决。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协商解决。

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因起诉所支出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3、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以及就本合同未定事宜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相互之间出现矛盾,以在后签订的合同或文件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双方已尽本合同全部责任后自动失效。

5.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负责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光伏发电有关规范文件 第3篇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项汇流箱、配电柜及其他相关辅材。

1、基础施工部分包括:场地平整、场地开挖、基础制作、屋面防水及其附属施工。(注:本项目屋面防水由发包方施工)

2、电气安装部分包括:太阳能支架及组件安装,电缆敷设、接线,逆变器、配电柜安装,防雷接地、输出线路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二、工期

开工日期:

并网日期:

竣工日期:

四、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

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含税),不做工程决算。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元)。合同总价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总承包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保险、服务等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条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本项目施工前的准备、进退场前的场地平整、施工临时设施及施工过程中应由总承包方负担的各种措施费、规费、物价上涨引起的价差、税金、风险、保险及政府各部门的收费等一切费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本合同的质保期为年,在竣工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发包方在质保期满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质保金给承包方。

五、施工质量和质量检查

1、工程质量

(1)、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2)、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2、质量检查: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起诉讼。

(1)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2)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七、违约

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发包方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2)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23发包方无故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付的工程款不予退还。

九、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发包方执贰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光伏发电有关规范文件 第4篇

甲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屋顶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位于的厂房屋顶租赁给乙方用于安装太阳能电站,厂房屋总面积平方米(厂房屋顶实际面积以丈量为准)。

二、厂房屋顶租期限

1、厂房屋顶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30年。

2、租赁期间,屋顶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有屋顶,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电费优惠作为使用甲方屋顶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光伏电站,电站并网发电后,乙方承诺,对甲方实施电价优惠,甲方购买乙方太阳能电站电力每千瓦时电费比电力公司当时的电价优惠15%。具体电费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屋顶发生的所有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厂房使用要求及维护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厂房屋顶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屋顶转租给第三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利终止本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屋顶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甲方应一次性赔偿乙方20万元。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20万元。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相关材料及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能因机构变更、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而无故终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难以履行合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删除。

3、本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应当优先与乙方续签合同。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光伏发电有关规范文件 第5篇

(一)《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重点突出推进平价上网和加大力度实施需国家补贴项目竞争配置的两大方向,同时强化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保障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2019年,全国新增风电装机2574万千瓦,全国平均弃风率4%,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11万千瓦,全国平均弃光率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到2019年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分别达到亿千瓦、亿千瓦。2019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总体平稳有序发展,其中风电增速同比提升,光伏发电增速有所减缓,风电、光伏产业技术持续进步,弃电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行业管理工作,对巩固“十三五”发展成果、推进“十四五”良好开局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2020年行业管理,持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促进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多次组织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投资开发企业、制造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相关单位召开研讨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完善政策思路,并最终形成了《通知》文件。

(二)《通知》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总体延续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的政策思路,包括: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保障了政策的延续性,有利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新情况,《通知》对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具体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

(三)《通知》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通知》对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各方明确了相关要求。一是对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关规划、电网消纳能力、监测预警要求等,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并加强项目信息管理。二是对电网企业,要求及时测算论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并落实消纳方案,做好电力送出工程建设衔接,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三是对投资企业,要求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严格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有序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四是对各派出机构,要求加强对规划落实、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

光伏发电有关规范文件 第6篇

签订地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第1节总则

本协议依照_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太阳能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或“项目”)签订本协议。

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第2节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太阳能应用示范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电目标,甲方保证能够按照生产需求消纳光伏电站所发电量,淡季或不生产时需传至电网。

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分别在有限公司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项目建设方案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甲方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

项目实施目标

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 万kWh(实际数值按国家相关批复核准电量为准)。

第3节项目实施期限

本协议于正式签订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

项目建设周期:自该协议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成投运。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建成正式投运的日期,甲乙双方以签证文件为准。项目分享期为25年。

第4节 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进行审核,项目设计方案一经甲方同意,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5节 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节能量的计算公式:

项目节能量(kWh)=(单元1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1电能计量表倍率+单元2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2电能计量表倍率+… 单元n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n电能计量表倍率)+光伏电站反送上公共电网的电量

光伏电站反送上公共电网电量的电费由乙方单独与当地供电公司结算。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计算公式:

节能效益(万元)= K×节能量(万kWh)。

(K为乙方在光伏发电时间段的平均电价)

在经营期内,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由甲方定期按以下支付给乙方。

分享比例:前10年甲方分享该项目20%的总发电量收益,乙方分享80%的总发电量收益。后15年甲方分享该项目30%的总发电量收益,乙方分享70%的总发电量收益。

在经营期内,乙方应得的上月节能效益由甲方在次月的15号之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专用发票。

甲方用电量=(甲方使用电量*80%-上网电量*20%)*电价(前10年);甲方用电量=(甲方使用电量*70%-上网电量*30%)*电价(后15年),电价为乙方在光伏发电时间段的平均电价,与同期国家电网电价相同。(如遇国家电价调整,则按照国家调整的比例进行平均电价变动)

第6节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政府的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纸质图纸至少提供1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设计完成后乙方应将图纸完整的归还给甲方。

按设计方案提供建筑屋顶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及运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以及项目试运条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统计,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施工和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全部人员和车辆在厂内安全免费的进出及正常的活动。(需执行园区的相关规范要求)

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电站的操作和维护培训。

每月按本协议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对节能量进行抄录和验证,无误后应立即签署意见。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无异议后应及时在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

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

第7节 乙方的义务

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各级政府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

乙方应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聘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并按设计方案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运营以及维护管理。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施工、管理要求。

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电站建成后,在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电站所涉及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发生的维护费用也全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项目的施工以及建成后的运营维护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使用厂房和房屋损坏时,因负责进行修复,并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建成后运营五年内)承担保修责任,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系统的接入性能应满足国网公司2009年7月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要求,保证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对用户侧电气设备造成危害。

乙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第8节 项目的更改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无法预料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时,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乙方应将修改后的方案提交甲方进行备案。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否则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协调,将对乙方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第9节 资产所有权以及风险责任

在本协议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固定资产(简称“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是唯一有权处置项目资产的业主单位,本协议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

项目资产清单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产后1个月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备案(需要乙方加盖公章确认),资产清单必须与现场实际实物相符。

项目资产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价格及质保期等。

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协议提前解除时,项目财产依照第条的规定处理。

在本协议期间,项目资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中太阳能发电相关设备,在合同有效期外即25年后,如该设备已不能正常使用运行发电,乙方需对太阳能光板及相关组件进行无偿拆除并对太阳能光板等设备进行无偿回收。

第10节 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每天按当月节能效益应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违约金以现金或银行划转的方式缴纳。

如甲方违反除第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将依照第条的规定与甲方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如果乙方违反义务,甲方依照第条的规定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条的规定按时完成本项目,则每天按甲方当月节能效益的向乙方支付损失,节能效益按照国家相关批复核准的电量进行核算,损失金以现金或银行划转的方式缴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同意提交甲方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如乙方整套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对甲方的设备设施等造成影响或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全部的合理损失;

由于乙方设备故障原因,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相关设备进行停用。非设备故障或维护调试甲方不得进行停用,否则产生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第11节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按《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定义。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履行协议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2节 协议解除

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本协议可依照第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当本协议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a) 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b) 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协议下主要义务的能力。

本协议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资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及相关第三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如发生本协议条,协议可提前解除,乙方可自行拆除乙方相关的设备实施,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乙方需对甲方厂房恢复原样。

第13节 其它

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

如果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保险:项目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双方工作人员的保险由所在单位负责购买。

第14节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不能协商解决,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5节 保密条款

本协议中,披露秘密的一方将被称为“披露方”同时,收到秘密的一方则被称为“接收方”。本保密条款适用的对象除了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任何参与前述正在进行商务洽谈的相关项目的顾问等中介服务人员。

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所需,接收方将不使用其从披露方获知的任何商务的、技术的、操作的、工艺过程的、贸易秘密及市场的信息、销售和培训辅助材料,文献及其它直接或间接从披露方收到的资料信息(即“保密信息”),并保守秘密。此外,接收方承诺对上述“保密信息”的协议履行期内或是失效后,都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泄露以上保密信息。

接收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披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接收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披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管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或者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存在的。

披露方提出收回包含披露方商业秘密的相关资料时,接受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复印件交换给披露方,或应披露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复印件销毁。

接受方在披露方工作场所内活动时,应听从披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披露方允许不得进入披露方实验室、办公室、生产车间等工作环境,不与披露方开发人员进行私下交流。

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在知悉披露方商业秘密后的5年内保持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他任何限期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

第16节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双方均需设定专责联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 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光伏发电有关规范文件 第7篇

甲方:

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___年,乙方租赁甲方屋顶万平方米建设“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使项目尽快完工和顺利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以用户侧并网,供甲方优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场工业用电价格月结算费用、余电上网模式。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租赁满___年后,光伏电站归甲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甲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xx年内,按照1元/平方/月×实际租赁面积,每月一结算。

2、乙方发电收益计算公式为:电价×光伏电站发电甲方用量-固定租赁费+光伏余电上网电价×余电上网电量,甲方用电电价按照当地电网工业用电峰段价格确定。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保证优先使用项目运行后所发电力,按月支付电费给乙方;

(3)、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全力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4)、在项目运行期内,确保电站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

(5)、全面配合乙方申请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2)、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3)、每月根据甲方所支付的电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因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1-20xx年)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20xx年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力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光伏电站月电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注:甲方支付电费时间为乙方发票到达甲方2日内付清)

2、若电站运行未满20xx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xx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分成×(20-已运行年数)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光伏发电有关规范文件 第8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_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内容:支架安装(包含(前后)立柱的焊接、支架安装、组件安装)、材料装卸等,不含太阳能发电板调试工作。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含装卸费)

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施工天数:天

工程质量:合格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安装费按太阳能光伏发电板元/W计算,材料装卸费按元计算。

2、双方工作

甲方工作

甲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乙方工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设施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设施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工程价款及结算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功率为万瓦,安装费用为元(不含装卸及搬运费)。

安装工程完成后,安装费及材料装卸费用7日内一次付清。

本工程无保修金,不含税。

4、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5、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光伏发电有关规范文件 第9篇

(一)《风电建设方案》对推进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有哪些要求?

《风电建设方案》延续了《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鼓励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思路,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平价上网项目:一要落实电力送出、消纳等条件;二要确保项目在2020年底前能够核准并开工建设;三要重点鼓励各类在建或核准后未实质性开工的有补贴风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项目;四要2020年4月底前报我局并抄送所在地派出机构,我局将及时统计并适时公布,以便督促相关机构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有关支持政策的落实。

(二)按照《风电建设方案》要求,如何确定需国家补贴项目的建设空间?

《风电建设方案》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有序组织需要国家补贴的风电项目建设。《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各省级区域2020年规划并网目标减去2019年底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并承诺建设的风电项目规模(不包括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和跨省跨区外送通道配置项目),为本省(区、市)2020年可安排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的总规模。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不能完成并网的,可转为平价项目,不再占需国家补贴项目的总规模。同时,为加强信息公开,引导企业理性投资,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剩余容量空间。

(三)《风电建设方案》对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的要求如何?

《风电建设方案》继续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建设,鼓励各省(区、市)创新发展方式,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通过市场化交易试点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同时强调,要落实核准承诺制,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完善标准规范,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发展。需要明确的是,不参与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的仍需财政补贴分散式风电,要与陆上集中式风电一并纳入规划总量控制,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

(四)《风电建设方案》对海上风电项目有什么新的要求?

《风电建设方案》明确提出,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对累计并网容量、开工规模已超出《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审定批复的海上风电规划目标的省份要暂停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和核准工作。请各省落实已核准项目的建设条件,合理把握海上风电建设节奏,并对照公示的三类项目清单,有序组织项目建设。

(五)《风电建设方案》对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有何要求?

《风电建设方案》明确提出,一方面,国家能源局会及时、尽早发布2020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引导风电企业理性投资。另一方面,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会同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测算论证经营范围内各省级区域2020年风电新增消纳能力,报国家能源局复核后及时对社会发布,促进风电合理布局,防范投资风险。

(六)《风电建设方案》对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要求如何?

《风电建设方案》再次强调严格落实项目开发建设的信息监测工作。明确要求新核准、新开工、在建、并网的风电项目单位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组织下,按月及时登录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和更新项目信息,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季度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并抄送相关派出机构,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全国风电建设节奏和进度,同时也为“十四五”风电规划做好相关数据基础准备工作。

(七)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哪些措施?

《风电建设方案》提出,2020年将继续抓好风电行业“放管服”,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作用。一是新增对各派出机构要求,加强对风电规划落实、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二是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大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风电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八)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对2020年风电建设管理有何考虑?

为落实_、_关于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减轻疫情对风电行业的冲击,保障行业平稳有序发展,在广泛征求行业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平价项目申报时间进行了调整。考虑到疫情对平价项目在办理前期手续、获得电网消纳意见和项目申报等方面带来的影响,将征求意见稿中平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长一个半月,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4月底。

我们也将密切关注后续疫情发展形势,如出现其他重大情况,将按照国家相关安排,并结合行业发展需求,经充分论证后对相关政策做适当完善,切实保障风电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光伏发电有关规范文件 第10篇

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建设单位(或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_颁布的《合同法》要求,为了确保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经济关系,鉴定本合同,双方共同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根据乙方用电要求,甲方经过对乙方安装现场实际勘测,科学合理的制订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方式及容量,确定其项目方案。

二、乙方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装现场如涉及公共区域,需要提供物业管理部门证明。法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明。

三、甲方配合乙方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申请备案,到电业管理部门办理其项目相关手续,申请国家度电补贴(国家发改委20xx文件,分布式光伏电站度电补贴元)。

四、甲方负责乙方分布式光伏电站一站式服务,提醒乙方对其电站日常注意事项。甲方提供5年不包扩设备人为损坏的售后服务。

五、乙方可以自行管理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可以有偿委托甲方管理其电站,需要签署甲乙双方分布式光伏电站管理协议备案。

第二条项目工期

本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月 日施工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甲方协助乙方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备案,等待电业管理部门验收并网。如因天气等原因工期延后,延后日期顺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期,经甲乙双方约定,其违约方违约金额按 元/天计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第三条项目承包方式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由甲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其项目静态投资为10元/瓦,按合同要求分步付款。如需开具发票,需要乙方提供税赋,普通发票为项目静态投资额的6%,增值税发票为项目静态投资额的17%。

第四条项目质量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产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国际A类标准,光伏电池组件寿命可达25年,其效率衰减仅为。项目质量达到供电管理部门的供电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光伏组件等设备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项目容量方式及合同价格

一、项目容量:根据乙方用电要求,甲方经过对乙方安装现场实际勘测,根据电业管理部门分布式电源接入方案要求,乙方所安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容量为 Wp。其项目形式为(方框内打“√”选择):

1、发电自发自用□

2、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3、发电全部上网二、乙方所安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静态投资为:¥ 万元, 大写为:¥ 万 仟 佰 元 角 分。不包括电业管理部门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限

一、付款方式(方框内打“√”选择): 1、现金□2、支票□3、汇款□

二、付款时限: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保证金为项目静态投资额的10%,设计完成一周内乙方向甲方再支付静态投资额的80%,项目验收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静态投资额的10%余款。

第七条供电管理部门

办理相关并网备案手续等不包括在项目工期内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有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即项目静态投资额的100%。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补充商榷协议。如无法解决,甲乙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文本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其余四份发改委能源处、电业管理部门备案使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本溪市溪湖区姚溪路2号开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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