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政审规范文件推荐20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9-19 15:51:00218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一篇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九条是政治考察中有关亲属的相关规定,其兜底条款的表述使用的是:“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因此可见,之所以在政治考察中做出有关亲属的规定,主要是因为避免可能出现的影响公正履职的情况,家庭成员所犯的罪和报考的单位有相关性就很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比如说父母正在服刑,报考政法机关,这种情况出现徇私枉法的概率就会大很多。而如果有亲属正在被强制性戒毒,那么这个时候报考戒毒所是不是就非常不合时宜,虽然明文中没有规定亲属正在被强制性戒毒不能报考公务员,但这种情况显然属于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也就是说,兜底条款并不是赋予单位无限的自主权,而是为了筛选出来影响公正履职的情况!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二篇

干部年龄在提拔晋升中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假如有一位“高瞻远瞩”的家长,给自己的孩子年龄改小了三岁,这人又一路成为三门干部,毕业就入公门的话,19岁开始入职,20岁转正,要是再刷个水硕,啧啧啧,20岁的硕士公务员,前途大好啊!这个时候政审的作用就出来了,要知道,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讲,政审是保障我们权利的重要环节,按照最早最先原则,一旦查出真实年龄,将会把所有可信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作为真实的出生日期。

又或者,有人在大学期间看按照学校要求自己无法在学校入党,就打起来歪脑筋,找关系去异地入党,如果没有政审环节,这种行为不仅会侵害其他考生的利益,更会破坏党的组织和纯洁性。

所以对新入职公务员的档案资料进行严格调查是极度有必要的,对于没有这方面问题的人,这个环节无疑是在保护他们的正当利益。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三篇

1.父亲有犯罪记录,报考法检机关最终通过政审,这位考生也是知乎一个问题底下的高赞答案答主,很荣幸能够在当初帮助他打消顾虑,最终赢得圆满的结局!

2.报考中部省份某单位,上交了父亲的有犯罪记录的证明,最终通过政审,顺利入职!

4.和省公安厅有非常丰富的政审人事工作经验的朋友交流,这位朋友和我一样也比较热衷于普法工作:

5.征兵入伍,亲生父亲曾因故意伤害被判一年半,最后顺利通过政审

6.浙江女孩未成年时被酌定不起诉,后成功入职

7.一些在科普政审中遇到的个别不好的现象,是我的两位朋友所遇到的,希望每一位看过我的文章和咨询过的用户能够把希望带给更多的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人为制造信息差不是法治下应有的做法。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四篇

这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一般来说,基层项目经历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这些岗位拟的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同时也算作基层项目经历。

而基层工作经验指以下七大类: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报道时起算)

2.“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报道时起算)

3.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报道时起算)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报道时起算)

5.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算起。

6.是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灵活就业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自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五篇

这个部分是我被咨询时问的最多的,所以我把这块放在了最前面。我被询问的范围从亲生父母到大爷的孙子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而严重程度从轻到重有被单纯罚款和故意杀人死缓的,对于这方面来讲,政审明文中涉及的地方比较少,往往就是简短的一句话。

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关于政审的法条大部分都是关于个人的,只有一条是涉及亲属的:

而各省在实际执行政审时通常会加入两条关于报考政法机关和其他公务员的规定,以江苏省为例:

但只要符合规定里的情况,即使家庭成员有犯罪记录,报考公开招考的公务员可以说百分之98都没有什么问题,而特殊情况主要集中在:

1.公安机关会有关于人民警察的专门政审规定,需要同时满足公务员政审和人民警察标准。

2.部分地区,如上海,会适用更加严格的标准,大致是:报考政法机关的,家庭成员不能有犯罪记录,其他岗位也需审查家庭成员。

3.有少部分机关适用规定不严格,擅自加码。遇到这种情况考生可以向上级单位和纪委等反映维权。

很多人理解的政审逻辑:看自己、看父母、看其他亲属。每一项都是高标准、严要求,必须得全家都没有一丝瑕疵。

但实际上的政审:看个人品德、看个人历史表现、看个人三龄两历、看个人能力、看心理素质、特别岗位看社会关系。对社会关系的审查只是其中一小部分,甚至政审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只看自己的材料,即使看家庭成员,对于家庭成员的审查也只是看严重的犯罪、是否危害gj一类的极端情况。

政审并不是一个单一的同质化概念,而是“分层”且有多种类型的,并且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简言之就是:

甲家里有亲人有故意伤害(重伤)犯罪记录,报考了公安被刷,尔后转而报考普遍区县机关,政审时只提交自己的犯罪记录,成功通过政审。

乙报考A地单位政审被刷,却成功在B地区入职。

丙报考了某差额考察的机关,虽然自己和家人没有任何的不良记录,仍然被刷掉。

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对于不同的机关来讲,其对政治标准的要求各不相同,敏感机关需要排除一切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因素,因而大部分单位要求则要宽松的多(人民警察除外),总体来讲根据明文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先简要概况,具体情况在下文的公务员篇会展开讲解:

1.敏感机关(包括特殊军事机关、机要、安全系统):本人不能有任何不良记录,不能有海外社会关系,亲属不能有严重违法和犯罪记录,不能有任何政治问题,不能有六个月以上非公派出国出境。

2.人民警察岗位(包括公安,狱警,法警,边检等):情况复杂,同时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两套标准,部分岗位有一定涉密。一般的尺度是:审查父母及兄弟姐妹(在一起生活的);个人审查严格,不能有行政拘留,开除团籍,学籍一类的处罚处分,不能有关于道德问题的处罚,不能有六个月以上非公派出国出境。对亲属正在服刑的情况明确不通过。(少部分地区还未落实20年的新规或者有涉密的岗位可能会审查爷爷奶奶和旁系亲属)

3.其他政法机关,包括法检司法政法委:法检司其实比普通公务员严不了多少,主要是多了几个政法机关专有的避嫌条例:旁系正在服刑的也不能考,而普通公务员只看直系有没有在服刑。并且基本上百分之99会审查父母的情况,当然,如果不是十年以上或者八大罪也不需要担心。(强调!并非有记录就不合格,开犯罪记录是为了看具体罪名和所判刑罚)

4.普通公务员:一般只需要本人的无犯罪证明和直系亲属不在服刑期间,部分要求父母的犯罪记录,一般来说乡镇和非核心城区街道以及参公执法岗位会只看自己(一般情况,勿杠)。如果审查到父母,则将其犯罪记录如实上交即可,只要不是十年以上或者危害gj一类的罪名,一般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不过这里要强调一下,党办在极少数情况下会招机要岗,这个时候就参照上面“敏感机关”的标准了,还有就是纪委有时会参照政法机关进行政审。

5.事业单位: 参照普通公务员的情况,不过事业单位的招考相对公务员来说不够规范,可能有时候会出现萝卜顶岗的情况,大部分时候只要亲属的犯罪记录不是严重的或者涉及政治的即可。

6.国有企业:涉密的国企也会很严,参考“敏感机关”的情况,而航空类的国企很多时候也会进行比较严格的“背景调查”,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的话还是非常危险的,毕竟企业招人随意性大。其他一般的国企央企,符合普通公务员的标准就差不多了。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六篇

普通兵种

在前文已经介绍过,关于现行征兵的规定在不同地方适用不同的两个标准,分别是《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和《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2004〕政联字第13号),主要还是采取04年的老规定。其关于入伍的政治审查标准为:

除了要求家庭成员不能有政治问题以及特殊的罪名外,最重要的是本人不能对其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情况有包庇报复的言行,也就是说本人如果能与其划清界限则不影响征兵入伍的政审。

政治条件兵

以上的标准主要是针对普通兵种,像正常情况下服义务兵或者报考大部分军事院校都属于普通兵种,适用“第八条”的政审标准,而对于一些特殊的部队,如空军飞行员、驻港澳部队、中央警卫团等,他们除了以上第八条的标准外,还需要同时适用“第九条”的严格标准:

除了对个人品行提出了众多细致的要求外,政治条件兵还对应征者的社会关系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其家庭成员、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主要是旁系亲属)不能有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不能有刑事犯罪的情况以及各种政治问题。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七篇

公安及其他人民警察岗位:

在20年新规落地之前普遍采取“查三代”+主要社会关系的模式,而新规出台落地之后,非涉密的人民警察岗位标准十分明确,简要概况就是:

家庭成员里不能有八大罪的情况;不能有危害gj的情况;不能有xxx、黑社会、涉恐等严重政治问题;考察期间不能处于正在服刑的状态,包括缓刑期间、假释、刑事诉讼程度未了结等状态。配偶不能有正在申请或者已经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若没有配偶,子女有前款行为也不通过。

本人不能有严重的道德问题,不能有被行政拘留的记录,不能有涉及政治的不良记录,大部分省要求本人不能有6个月以上难以考察的非公派出国出境的情况(包括留学),以及其他不能担任公务员的情况

对于家庭成员的界定,此界定也出现在消防等系统的公告里,是比较普遍科学的界定:

着重强调有无在一起生活过,而非只看血缘关系,所以在政审时如果有生父生母有犯罪记录,但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可以由社区出具未在一起生活过的证明,只审查共同生活过的父母。

其他政法机关

其他常规的政法机关包括法检司及政法委,这些单位的政审相对于公安来讲要宽松不少,不会一刀切海外经历,同时对家庭成员、个人情况的考察也较公安及人民警察岗位宽松。简要概述就是:

直系亲属及配偶不能有被判处过死刑、有危害gj等特殊罪名或是正在服刑的,旁系亲属不能有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正在服刑的、有危害gj等特殊罪名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一起生活或是被该亲属抚养)不能有正在服刑的。

本人不能有严重的道德问题,不能有涉及政治的不良问题,普通政法机关对于留学经历并没有像公安机关一样作出规定,留学生报考法检司一般都不会有问题。

同时要注意上海地区的政审明显严格于其他地区,上海的政法机关一般要求家庭成员不能有犯罪记录。

强势常委机关

主要是纪委、组织、党办这三个部门(有时政府办也会),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参照政法机关政审的情况,所以如果有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者被判过特殊罪名的,报考这些机关要格外注意。

一般党政机关

包括四套班子底下的大部分机关、派出机构和群团组织,我们所见到的大部分公务员岗位都是属于这部分,对于这些单位的政审,一般来说主要看个人表现,有些时候也会考察一下家庭成员是否有过严重的罪名,如涉恐,涉黑、八大罪一类的或是正在服刑,只要没有什么大问题,一般的普通罪名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对于旁系亲属,这类政审几乎不可能去查,顶多就是预留一个“主要社会关系”项,不填写那位有问题的亲属即可。

需要说明的是,从去年起,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这一项已经不查了,所以“超生”家庭也不必担心,现在正是缺人的时候,毕竟连计生委都撤进xxx门了。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八篇

由于种种原因,现行征兵的规定在不同地方适用不同的两个标准,分别是《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和《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2004〕政联字第13号)

相对而言,2014的新规更加宽松,在措辞上采取“政治考核”而非“政治审查”,其内部标准也更加宽松,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在普遍还是使用2004版的规定。

两《规定》对于亲属犯罪的相关表述分别为:

《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2014)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2004)

可以看出,2014关于亲属审查的标准显得更加简洁,并且少了“有包庇、报复言行的”,“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在实操中会给相关工作人员更加明确、刚性的指示。而2004版本的标准中设计的“划清界限”的相关规定也是一个具有历史传统的表述,在我们党1939年《反奸细斗争的决议》中就强调“审查不以党员社会关系的复杂来决定党员是否纯洁,而以党员对其社会关系的认识来决定党员对党是否忠诚”,这种举措可以说非常科学进步,给特殊时期的党以新生,既排除内部的可疑分子,又能使其他体制不受影响。在征兵时,可以说也是秉承相同的理念,只要能够划清界限,无报复言行,就依然能够成为人民子弟兵。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九篇

函审的政审流程比较简略:

发公函到考生所在学校/工作单位及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说明地方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材料、档案调阅及其他资料。

或是直接将相关文件给考生,要求考生准备好相应材料。

面审的流程相对复杂:

准备阶段:

1.考察组会提前联系考生,与考生沟通协商考察的时间与地点,同时会非常详细地说明考察环节、所需材料等;

2.应届生需要和辅导员及班级同学/非应届考生和工作单位或社区沟通好,对接好时间地点以及被谈话者、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考察谈话阶段:

3.民主测评阶段:

会让你找的人对你打分,这个结果一般不会影响最后的录用,分数高低不会影响考生的排名等

4.个别谈话阶段:

应届生一般挑选学院领导、辅导员、班级同学进行谈话/非应届如有工作单位则主要在工作单位的同事、领导中寻找谈话对象、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则一般回去相应的社区或村组。考生提前联系谈话人员,要注意谈话人员的选取。

5.本人谈话:

询问有关考生本人的各种问题,注意如有相关情况被问到了需如实回答,不要试图用谎言掩盖,欺骗考察组被发现了后果很严重。

考察审档阶段:

主要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其他材料也会进行一定的审查。

三龄:年龄、工龄、党龄。

年龄一旦有问题,一般按照最大原则来,即有效文件里面记载的最大的年龄为政审认证的年龄,这方面有问题会要求说明。工龄针对有工作经验的应届生,社保和合同或相关的证明材料互相认证,综合判定。党龄即递交入党志愿书的时间至今,异地入党或者违规入党的现象会被严查

两历:学历、工作经历

学历不能出现跳读,套读的现象,如:

初中+大专/本科学历,政审不合格;

本科在读期间又在同一时间读硕士。

当然也有例外现象,如初中学历+自考专科+自考本科,全日制大专在读期间考取自考本科,最后同一时间毕业。这些都是符合自考的相关规定的,不属于学历跳读。

一身份:即干部身份

注意在职公务员不能再次报考省考、国考一类的公务员考试、在编人员报考时需要如实填写在编。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十篇

我们知道,在咨询政审有关问题时,很多人都会建议考生打电话给单位询问,那么打电话就一定有用吗?怎么样才能正确地问到我们需要的信息?

答案是显然的,打电话有用,但必须掌握相应的注意事项和正确的方法,怎么打电话?何时打电话?打电话给谁?

我们可以从中组部的文件中看到:

这段话里包含了很多关键信息:

1.政审一般要求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其中包含了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该岗位的人组成,这就决定了我们想要咨询有关政审考核的资格信息时,应当咨询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而不是随便打电话到这个单位的某个部门,甚至可能连办公室的人员在政审这方面都“不靠谱”,所以当你打电话到某单位得到了否定的答复时不妨反问一下:您能帮我问一下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能提供一下组织(人事)部门同志的联系方式吗?

2.“考察前,应当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为什么培训?很多人不是早就经历过政审吗?其实经历过政审并不意味着就懂得政审,政审人员所关注的,所拥有的视角与被考察人员是完全不同的,并且作为被考察者并不需要完全了解政审的标准,而政审人员却需要了解的完完全全。所以在平时有相关的问题一定不要逮住一个公务员就问,甚至连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务员也不能随便问,要问那些经历过培训,有过政审他人经验的公务员

这位答主的亲身经历很符合这两点,那就是大部分公务员自身也不是太了解政审,甚至会把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出来是为了看有无犯罪还是具体罪名这种事情混淆。所以我们在打电话时一定要选择咨询人事部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焦虑。

除此之外,还有山东这种组织部牵头各党政机关的招考模式,这样除了咨询单位的人事部门,还可以咨询单位所在地的组织部、人社局。

打电话时要注意:

最好选择每年省考报名那段时间里各单位接受考生咨询的时期,其他时间可能无法得到肯定答复;

得到否定答案后不要灰心丧气,认真询问招考单位,你们是否适用“xx省考公告”中的招考条件等。

因为非“红线”的问题政审被刷之前可以申请向相关单位申请复核: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安岗位的被考察者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招录单位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同理对于其他单位也可提出相应的书面复核。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十一篇

事业单位政审

事业单位的政审相较于普通公务员来说要宽松一些,有只审查个人的,也有要同时审查家庭成员的,对于审查家庭成员的情况,如果家庭成员有相应的违法犯罪情况,则如实上交有犯罪记录的证明即可,只要不是特别极端的罪名和影响极度恶劣的情况,都可以通过政审。大部分时候基层的事业单位只审查个人,包括老师和医疗机构,所以父母有普通违法犯罪的,大可放心报考普通的事业单位和教师编。

但需要注意的是,事业单位的招考没有公务员那么正规,可能会出现“萝卜坑”的情况,在报考前要注意看看是不是可能是萝卜岗,如果看起来是的话就最好避开,不给他们刷掉的理由。

国企政审

非涉密的国企政审比较简单,一般就是看看自己有无严重的违法行为及犯罪行为,有无涉及敏感问题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不会审查其他的家庭成员,而审查的话,标准可以参照一般的公务员、事业编,不是特别严重的罪名就没什么问题。

民航政审

民航系统一般把政审叫作“背景调查”,主要就是出具一下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现实表现证明,民航局标准如下,实际执行中会严格一些,例如对于亲属和配偶的犯罪情况,一般的航司的标准是除非是非常轻微的罪行,一般都不通过,这也是企业招人和国家机关招人的一大区别,即是否严格适用法律法规规章:

入学政审

警校适用警校标准、军校适用军校标准、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这种适用机要岗位的标准,除此之外,一般的高校政审只在硕博研究生阶段入学时有,标准也比较宽松,本人没有重大政治问题即可,即使是刑满释放人员也具有就读普通高校研究生的资格。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十二篇

在政审的实操中,由于各地具有一定自主权且不同地区对文件精神的把握存在差异,为了因地制宜,更好地发挥政审的实际效用,不同地区往往在实操中有不同的倾向,例如上海地区的政审较为严格,一般的政法机关也要求亲属不能有任何的犯罪记录,而其他地区只是不在刑期即可。江苏地区的政审范围较大,有不少普通岗位需要审查家庭成员甚至旁系亲属。浙江、广东的政审较为宽松,在新规未出台之前就已经可以开出狭义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辅警的招聘虽然不是正规的公务员招聘,但其标准或多或少体现了单位领导对于政审的态度,能从中窥见一些有关当地政法机关政审的尺度,以上海和苏州两地为例:

可以看出,两地标准差异极大,上海地区理论上旁系亲属有严重的治安处罚都无法通过!可谓是全国数一数二的严格地区!而苏州地区只是限制了危害国家等几类重罪,与xxx的政治考察文件保持一致。因而在报考之间可以看一看各地自行组织的编外人员招聘,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也许是否被刷掉就在一个小小的功课上面。

而除了中组部的规定外,地方也有自己的相关规定,我们以江苏为例,根据《2022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简章》第二部分、考录程序和方法,第7项考察(政审)中看到不少比中组部规定更加严格的规定,例如:

尤其要注意,中组部的文件中对于高校学生的处分类型规定里面只要“开除学籍”是不通过的,而未对“留校察看”有相关规定,而江苏招考司法系统公务员的规定中却有最近三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不通过的规定,由此可见,地方很多时候都会对政审制定更加严格的文件规定,而“留校察看”、事业单位被降级以及考核情况很多时候都会被列入,因而在阅读公考公告时要格外注意。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类似兜底的条款如: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不过大家也不必担心,这些兜底条款只针对有巨大社会影响的个别事件。

除此之外像选调生考试和消防员招考也有自己的特别规定。

如河南2022选调生公告中“选调资格与条件”里明确规定:

而消防救援队伍的招聘则明确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消防员招考的第3条并不是有难以考察的出国境经历,而是要求挂科不能超过4门,今年的规则变更体现出招考有利于倾向于考生的政治素养,而1和2两条也是国考消防系统特有的严格规定,其严格程度一般只可能出现在机要,安全和高级别单位的政审中,考生在报考中应当注意,不过大部分单位对留级/休学和受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以下的处分没有过多要求,一般只是规定在当年内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即可。不过有这些相关情况的考生也不必过于紧张,在报考时仔细留意公告即可,省考和国考的一般岗位里面不会出现如此严格的规定。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十三篇

第二个就是非常著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的规定,这个规定可谓是一举根除了全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规范的现象,在之前的实践中,如江苏省,所开具的是“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其包含所有(交通违法除外)的违法记录、犯罪记录和酌定不起诉的情况,而浙江省则包含酌定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在新规落地后,所有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将只包含被法院判决有罪的情况(包括定罪免刑和定罪+非刑罚处罚)。

需要情强调的是,开具的亲属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是看有没有犯罪记录,而是看具体的犯罪情况!如果是危害gj,xxx,涉恐的严重罪名才会影响政审结果,政审中对于自己的要求和家庭成员是完全不一样的,自己要求不能有任何形式的犯罪记录,而亲属只要求不是极端严重的罪名即可!

对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招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吸收xxx员的

2.公证机构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3.企业、事业单位入职需要

4.出国办理护照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以无相关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活动的

而新规落地后,原则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公对公,这里的“公”不一定是国家机关,也可以是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而居民也可以以无相关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活动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和社区居委会的意见一起提交申请开具,一般而言需要:

1.单位派相关人员的,持单位介绍信,调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2.发函的,盖单位印章

3.本人申请的: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件;社区居委会及民警意见;需无犯罪为前提的相关活动的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明确:

也就是说,新规落地后,上图中除刑事犯罪记录外的其他记录将不再显示。可以说无犯罪记录的新规代表了国家对具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个人以宽容和支持改过自新的态度。但是不是意味着政审就只看最狭义的有罪记录?当然不是!新的规定只看有罪判决的犯罪记录主要是针对企业入职开具无犯罪记录和考生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而言的,对于考生本人政审中有着很多关于个人不良记录审查的规定,这些项目都会体现在政审函里面一一审查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十四篇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学习苏共的政治审查经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干部队伍,加强了党组织建设,纯化了干部党员队伍。在这个时期,由于内外反动势力的特殊环境,因而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程序,以保证党组织的政治可靠,可谓是相当不容易。

其中39年10月的《决议》构成了档案制度的雏形,而对社会关系的认识来判断是否政治可靠也是沿用至今的,如现行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中明确了“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说明判断政治可靠的主要标准还是个人的认识,并不是说社会关系有问题就一票否决。

党务工作中的三类政治审查方式在新中国成立后延续并不断完善,现如今对干部的任命和遴选选调都需要再次判断政治是否可靠,个人档案制度的建立也为1950年代政治审查的正式确立奠定了基础并延续至今。

新中国成立后,政治审查拓展到干部和人才管理各方面,包括学校招生、部队征兵、企业招工、出国留学等领域,成为国家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

这个时期的政治审查符合时代需求,满足了当时新中国建设对人才的需求。

在特殊时期,政治审查逐渐走向极端,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

在改革开放之后 : 政治审查按照新的指导思想焕发新貌。一方面,政治审查在平反冤假错案中起到拨乱反正的重大作用;另一方面,政治审查本身也发生重大变化。

这些新时代的政审新规定的主要思想延续至今,大致有:

1.政治审查以个人表现为准,着重审查个人的不良记录;

2.逐步限缩和明确对亲属审查的标准,政审有法可依;

3.对极个别具有危害gj和xxx、恐怖组织等特殊情况进行限制,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在考察时注意有无共同生活的经历以及有无报复言行。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十五篇

虽然现在政审已经是主要看自己,但对于极个别的情况,刷掉亲属有问题的考生是非常有必要的,例如公安的考察标准里面提到了xxx等八种极其严重的罪行不通过政审,我们可以理解,每年因为xxx牺牲的公安干警数不胜数,缉毒警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甚至被报复的风险进行着缉毒的光荣的工作,而xxx的儿子却进入了队伍,这样无疑是讽刺的,所以对这些有罪名的人的家庭成员进行了一定限制。

而二、三两种情况则是有巨大的政治危险的,禁止有可能涉及政治问题的人当公务员也是应有之义。

其他情况怎么理解呢?其实很简单,如果让曲婉婷这样亲生母亲贪污数额极大的人进入xxx这种单位,会有什么后果?同样的,如果有家庭成员被长期强制性戒毒,而考生刚好考了戒毒所,这种情况是不是徇私枉法的概率就大大增加了?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十六篇

公考有他自己的一套逻辑和相关选拔机制,如同在非差额考察的省考(出京考和上海这种能看到简历的)里面,三本学生可能逆袭清北学霸,985与双非一视同仁,英雄不问出处。在普通岗位的政审环节,只是为了筛选出遵纪守法,道德合格且无重大不良社会关系的考生,并不是像企业筛简历一样是为了优中选优。

而政审有没有一个和京考、部委面试一样择优的情况呢,回答是肯定的,在一些具有特殊性质或者高级别责任重的岗位的政审里,会出现优中选优的情况,这类政审占比虽然不考,但有相关意向的同学仍需要注意,下面是我总结的一些“优中选优”的政审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亲属有什么不良记录并不是一定就在差额政审里面处于绝对劣势,无论是入职差额还是遴选差额,根本目的是为了选出最合适该岗位的人才,亲属的违法犯罪情况只要不至于影响到公正履职,其对最后的结果影响微乎其微: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十七篇

对于高校在读期间受到的处分需要分情况讨论,一般来说,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了开除学籍处分则政审不通过,这是全国性的规定,而且即使退学重新高考,被开除学籍的记录仍然还在,所以一旦有被开除学籍的情况则这辈子都无法通过公务员政审。

对于留校察看处分,部分省份做出明确规定,不允许有被留校察看的记录,处分被撤销的话在档案中也是有记录的,尤其是这种需要经过校级领导讨论决定的重大处分,所以留校察看对于考公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其他处分,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等,这些处分相对而言不会影响省考一类的考试,但对于选调生这类优中选优的考试、或是消防员干部招考这类较为严格的考试来说还是有一定影响,尤其是其中的“处分”。警告和严重警告是比较轻微的处分,一般撤销后问题不大。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十八篇

这是一般政审需要提供的材料,根据单位和地域的不同会略有差异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身份证(核对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核对原件+对应页数复印件)

4.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5.已就业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6.《准考证》、《承诺书》等考试材料

7.考生人事档案、党团材料

8.学校出具的个人鉴定材料(应届生及未就业学生)/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鉴定材料(往届已就业)

9.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10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岗位还需要提供亲属的)

11.个人征信报告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十九篇

几个绝对真实的案例:

一、旁系亲属正在服刑,报考县级组织部

对于这种情况,各地规定不一,大家在考试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公告,看对旁系亲属正在服刑的情况有无严格规定,原则上现在已经不审查旁系亲属的犯罪记录,但是正在服刑一直是政审的大忌,旁系亲属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正在服刑是相当危险的,而组织部,党办等强势部门在招考时会有更大的自主权,因而这种情况最好避开这些强势机关,选择基层岗位、执法岗位、政府口职能机关。

二、报考高级军事机构未通过,但在之前通过普通义务兵政审且之后入职事业单位

这位楼主的经历是比较坎坷的,他所报考的单位也是极其特殊,了解军事系统的人应该不陌生,这里就不提了,他没有通过的原因也非常简单,根据现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治条件兵不允许有任何相应的污点,家庭成员被刑事处罚或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都无法通过!

另外,在近两年的国考和部分省考公安岗位中明确有6个月以上的非公派留学的考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岗位,有相关经历的同学需要注意。

四、报考政审较严格地区岗位未通过,后报考其他地方通过的:

上海地区的政治审查是相对较严的,无论是审查的范围还是尺度,这个从上海地区对辅警等编外人员的公告可以明确看出来,而公务员政审经过打电话询问和相关案例的真实情况,可以证明上海地区政法机关是不允许家庭成员有犯罪记录的,而其他普通单位相对其他地区也严格一些,不过未达到轻罪一票否决的程度。

五、某党口强势机关,相似的情况在换领导前后有变化

这种情况属于非常规的情况,不过与单位性质和领导个人风格有密切联系,因而在政审中很可能出现一个地方的政审不通过却在另一个地方通过,一个地区不同单位通过情况不一样,甚至一个单位在不同时间也不同。不过因亲属的犯罪记录不通过的情况并非常态,考生也可以通过向上级单位,纪委等机关反映来申诉,在报考时也可以尽量避开两委一部这种自主权过大的单位。在正常情况下,单位招人是因为缺人,尤其是缺年轻人,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动用兜底条款。

银行政审规范文件 第二十篇

目前公务员政审最具权威性和普适性的文件是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其中的标准在全国都普遍适用,而地方往往会在此标准上有一定“加码”,下面会讲解《考察办法》和几个具有代表性、与《考察办法》有所不同的地方政审考察规定。

下为《考察办法》中有关实际标准的节选规定:

值得注意的有

第(六)条: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招录机关可以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大家在报考高级别单位时,如果是为了“求稳”则一定要注意这个差额政审,差额政审是优中选优,即使个人没有任何不良情况,也可能因为相对不够优秀而被刷掉。

第八条的(三)、(四)两款,第三款关于留学的相关规定多出现在人民警察和涉密岗位中,一般要求为六个月以上非公派出国出境经历的不合格,不过大家也完全不必要担心,这些岗位是因为有特殊的需求才设置此,大部分的公务员岗位都是可以报考的,比如众多政府的职能部门,政协和xxx机关还比较喜欢留学背景的学生,很多发达地区地方还专门有海归人才的定向选调和人才引进,后续也不会对职业发展造成什么影响。而第(四)款关于机要和安全部门岗位的规定,大致可以量化为:本人不能有任何不良记录,不能有海外社会关系,亲属不能有严重违法和犯罪记录,不能有任何政治问题,不能有六个月以上非公派出国出境。

第九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很多有问题的人就是被此条卡住,我来解析一下本条所包含的内容(包括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xxx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因罪行轻微被作不起诉处理,注意这里指罪行轻微的酌定不起诉,而不是证据不足的法定被起诉!而定罪免刑和单处罚金等情况属于有罪人员,当然地不通过。

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开除团籍、高等教育期间开除学籍、国家考试中作弊严重的、被机关或者参公单位开除未满五年的。

这里注意,开除学籍被一票否决的情况仅限于高等教育期间;作弊严重的情况指在国家考试中,一般而言大学期末考试算污点,但不是这里面的国家考试作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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