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活动总结(汇总4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4-01-05 11:58:0730

河长制活动总结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治水为突破口,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以及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滨海新城河道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河道管理“共创共管共享”机制,促进新城河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根据20xx年“五水共治”工作总体部署,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河长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道管理责任网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河道保洁专业队伍和村级保洁员队伍相结合的河道“河长制”管理模式,到20xx年6月底,实现新城河道 “水清、面清、岸清”的目标。同时,“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新城主要河道内“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倒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的“五无”工作要求,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水质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各级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

沥海镇区域及37平方公里启动区块内的所有河道,其中启动区块内新纳入城市景观的河道及已征收土地内的河道由建设交通局负责日常保洁养护;百沥河、友谊河、团结河、76丘北塘河等辖区内县级河道委托沥海镇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保洁单位进行日常保洁养护;沥海镇辖区内所有镇、村河道以及沟、渠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沥海镇、村负责日常保洁养护。

三、“河长”设置

根据新城河道水系及管理体系,实施按河道级别和河道所在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覆盖新城范围内的所有河道。

(一)曹娥江干流、76丘中心河、前进河由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一级“河长”、相关局(办)主要负责人为二级“河长”、沿线的企业或局办分管的具体负责人担任三级“河长”。

(二)县(市)级河道、新城本级河道由委其他领导担任一级“河长”、相关局(办)主要负责人为二级“河长”、沿线的局(办)分管的具体负责人担任三级“河长”。

(三)镇、村级河道由镇级领导担任一级“河长”、相关村委负责人为二级“河长”、沿线的河道(沟、渠)管理协管员为三级“河长”。

“河长”名单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同),组长由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纪工委书记担任,办公室、建设交通局、财政局(审计办)、农办、沥海镇、环保分局、城管执法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新城河道“河长制”管理的日常工作,执行委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决定;拟定新城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考核办法及资金补助政策等相关文件;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河道管理的检查、监督、考核、统计、上报和总结等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负责做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行政监察及日常督查、宣传工作。

2.建设交通局:负责做好启动区块内新纳入城市景观河道的清草保洁、护岸维护等日常保洁养护工作。具体包括:一是建立河道保洁管理责任体系,明确河道保洁管理范围和工作职责,招选河道保洁专业队伍,建立和健全工作考核机制。二是开展河道日常保洁养护,努力实现河道“五无”目标。三是加强河道水环境保护宣传,制定《景观河道保护公约》,设置河道保护宣传标牌。四是加强建筑工地泥浆处置的监管,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水环境污染的监管和查处,确保区域内建设项目不发生各类水环境污染事件。

3.财政局:负责做好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经费的保障和落实工作。

4.农办: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河道“河长制”管理日常工作;负责水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河道综合整治的技术服务和指导;会同相关单位制订并落实各类《河道保护公约》及宣传标牌,牵头协调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各类涉河审批及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5.沥海镇政府:负责做好区域内镇、村级河道的'清草保洁、清污清淤、护岸维护等日常管护工作;具体包括:一是建立河道管理网络责任体系,开展镇级、村级河道等级划分,招选和组建河道保洁专业队伍和村河道保洁员队伍。二是开展“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对沿河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及河道生态建设。三是开展河道日常巡查和保洁养护,努力实现河道“五无”目标。四是加强河道水环境保护宣传。制定《河道保护村规民约》,设置河道保护宣传标牌,成立河道保护劝导队伍,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6.环保分局:建立联动机制,协同做好职责范围内各类涉河排污行为的监管及涉河污染案件的查处工作。

7.城管执法分局:建立联动机制,协同做好职责范围内各类河边违章建筑的监管和查处工作。

五、工作措施

沥海镇、各行政村及建设交通局负责组织责任河道的日常保洁养护,对河道出现的水面漂浮物、沿河垃圾和护岸倒塌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清理和处理,并做好记录;对发现有填占水域、涉河违章、污水直排等行为的,要及时进行劝止、教育,并督促整改;对不听劝止或整改不力的,要及时上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六、工作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各责任单位河道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并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和《考核细则》,采取定期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检查为每月一次。

七、工作要求

(一)确保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将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沥海镇和建设交通局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专人管理,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严格工作考核。管委会将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成员单位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并与“河长制”管理工作补助资金进行挂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阶段性工作督查,纪工委要加强监督,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营造舆论氛围。沥海镇要组织做好河道“河长制”管理的宣传和发动工作,继续加大河道保护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力度,提高广大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文明自律程度。

(四)强化资金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沥海镇要及时制订和出台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经费补助及岗位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财政局要及时安排预算,落实专项资金,为“河长制”管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河长制活动总结 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iyan_99”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基本情况

(一)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根据《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要求,砀山县集中力量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积极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2020年共排查“四乱”问题11个,其中乱堆问题1个,私设渔具2处,河滩耕种6处,河面垃圾1处,共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公里,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吨,清除非法网箱养殖2725平方米。截至目前,上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我县河长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整治台账,积极开展“已销号”问题回头看,确保整治到位并防止反弹。

(二)持续开展清理河湖水域枯死水草等工作

按照《市河长办市水领办关于开展清河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行动的通知》《关于集中清理河湖水域衰死水草的通知》(宿河长办〔2020〕1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集中时间从2020年5月6日至5月31日,开展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工作,力争达到河畅水清的目标。5月4日开始我县河长办组织人员、机械对利民河、阚沟等水域进行水草打捞清理工作,利民河计划清理长度,现已清理4km;阚沟计划清理长度10km,现已清理2km。

(三)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我县列入此项工作的河道有9条,中型水库1座,水闸3个,均已完成地形图的测绘和矢量图的制作,其中3条流域面积1000km3的河道(王引河(含巴清河)、故黄河、萧濉新河(文家河))以及岳庄坝水库矢量图等数据已上报省水利厅入库。界桩正在制作,下一步开展界桩埋设工作。

(四)河坡耕种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河坡堤坡违法耕种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宿河长办〔2020〕30号)文件要求,10月开始我县各镇(园区)河长办积极排查河坡耕种问题,在砀城镇、官庄坝镇、关帝庙镇以及朱楼镇发现5处共计1480㎡违法耕种行为,目前已经完成排查上报,对排查存在河坡耕种问题的确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市河长办暗访督查整改工作

市河长办对砀山县暗访督查时发现问题38个,我县河长办督查巡查发现问题15个,经过整改上述问题已基本完成销号。

(六)持续加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及占用河道违法建筑物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违建别墅是否位于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技术测量工作。对本辖区内的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违建别墅问题,及时上报。6月中旬排查到砀山县李庄镇东洪河段有一处违法占用河道建筑,已将问题上报并责令限时拆除,目前已整改结束。

(七)持续进行违法取土采砂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按照市局要求,我县在水政河道工作里增强了河道巡查检查频次,组织人员对县域管理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日常排查。同时结合河长制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强化现场监管,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出击,查找问题,加大打击非法取土采砂等违法行为力度。今年未发现有非法取土采砂行为。

(八)持续关注水质及水污染防治问题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进行河道保洁、污水治理等工作,各镇园区积极对镇所辖区域及村庄内河流、沟渠、水塘等水面和周边进行清理,做到河道周边清洁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在2020年巡河工作中,各镇清理工作成效显著,河道河水明显干净清洁,仍需努力提升水质和防治水污染工作。

(九)建设样板河道

样板河道初步定在我县文家河和大沙河,文家河在我县梨花观赏核心区,两岸景观带已基本成型;大沙河赵屯段、官庄坝段,已于2019年建设了公里沿河景观带。开展样板河湖建设,有助于在全县树立河长制工作河湖管理学习典范,同时也是改进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部分。

二、主要成效

(一)河(湖)长积极履职“见行动”

建立健全河长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治理者“千里眼、顺风耳”作用,为我县水环境治理系上“双保险”;各级河长主动担起巡河、管河、护河、治河的职责。县、镇、村三级河长认真进行巡河,并针对乱围乱堵、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群众关心的河湖突出问题,开展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开展专项行动,河湖治理“见成效”

通过各项专项行动的开展,对我县河湖“四乱”问题及河坡堤坡违法耕种以及河道违法建筑物进行排查整改,一些河湖水域岸线逐步恢复,一些河道基本消除黑臭脏现象,河畅、水清、岸绿的景象开始显现,河湖水质稳步提升,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正逐步变为现实。

(三)常抓落实,河长制工作“见长效”

结合城乡环卫垃圾收集处理,各乡镇聘用保洁员对河道沿岸垃圾进行日常清理,同时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做河道巡河员、保洁员,负责日常巡查、清洁河道工作,在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的同时,保证了河道日常清洁,建立了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切实保障河湖效能持续提升。

三、存在问题

(一)污染漏洞依然存在

农业面源污染屡禁不止,个别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午、秋季农收后,庄稼秸杆倾倒河道现象时有发生。居民生活污染,特别是城区生活污水,由于老城区改造未能完成,还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工业污染问题,还有部分企业需要提标改造,特别是黄桃生产旺季存在超标排放隐患。

建议:仍需加强宣传教育、河道巡查治理和城区排污系统改造升级。

(二)巡河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认识不够深刻

巡河、管河、治河工作由于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经费来源,人员流动频繁。

建议:规范化相关经费来源及用人制度建设,加强巡河员等河湖管理方面业务培训和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四、下一步打算

(一)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利用网络等信息平台加强河湖管理方面知识性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关注河湖生态保护,加强河湖自治自管,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能够长效推进的保障。借助社会力量对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二)加强实时动态信息平台建设

河长制体系已实现全覆盖。需尽快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镇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河长制活动总结 第3篇

今年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区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经我委多次开会专题研究部署,总河长、河长亲自调度河长制工作,全区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现将我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高新区范围内共有两条河流,其中蒸水河公里,柿江河公里。全市“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高新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履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优美”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两条河流的水环境整治,现已取得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效率搭建工作机构。市政府3月份部署工作以后,我们迅速建立了以区、街道(办事处)、村主要领导为“河长”的三级“河长制”,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为促进“河长制”工作快速实施,先后印发了《高新区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高新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新区“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试行)》等文件,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督办三大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截止5月20日,高标准落实了人员、机制、办公地点和工作经费,为河流保护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宣传形成保护共识。把宣传教育作为强化河流保护的重要环节来抓,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河流的共识,为“河长制”的推进提供舆论保障。组织区环保局与城管大队等部门一起,在蒸水河、柿江河沿岸开展了保护“生活河”倡议活动,同时还组织街道(办事处)、村组相关工作人员,共向村组居民、周边小区住户和沿河散步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同时,将“河长”公示牌的树立作为一个重要的宣传载体来对待,在蒸水河、柿江河沿岸醒目位置树立了多块“河长”公示牌,广大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多举措提升河流环境。一是洁化河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强化河面保洁,租用一艘船随时打捞河面上出现的漂浮物,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随时监督,确保河面时刻保持洁净状态。二是净化河水。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提质改造工作力度,将高新区段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坚决做到污水零排入。三是美化河岸。对区内采砂场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将13个砂场和1个搅拌站全部迁离蒸水河岸,同时加大对蒸水河岸风光带的投资建设力度,硬化河道边坡,河岸植树种草,为市民提供舒适的江边生活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客观上:由于高新区现阶段人员编制有限,可用于专职进行“河长制”工作的人员欠缺,导致相关工作进展较慢。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实施阶段,有些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相应的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堵截七个污水口的排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高新区将继续严格按照 “河长制”目标管理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扎实有效做好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高新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坚持长效治水。开展水环境大排查工作,对可能威胁河道水环境安全的隐患进行地毯式搜查,对存在的隐患出台对应解决方案,建立覆盖全面、监管严密的水污染防患防控体系。

二是坚持全民治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治水工作。建立全民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24小时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坚持创新治水。坚持“可游,可赏,生态休闲”的河道治理理念,依托高新区良好的自然生态基础,推进“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河道建设工作,积极打造示范性沿江风光带。

河长制活动总结 第4篇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上级相关安排部署,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就该项工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部署,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乡级总河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任村级河长的河长制,形成了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成立了乡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二、开展调查摸底

为全面了解辖区基本情况,乡党委、政府安排分管领导带领乡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辖区河道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形成了《乡镇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建立了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形成了《乡镇“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形成了问题台账,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河长制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制定了《乡镇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四、扎实开展工作

1、组织开展巡河。乡党委书记、乡长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村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河检查,形成巡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2、设置河长制公示牌。由乡河长制牵头,统一制作了乡镇河长制公示牌1个、村级河长制公示牌7个,辖区乡、村2级河长制公示牌已于8月14日全部安装到位。

3、拆除江边垃圾池。在巡河检查中,乡政府发现下窑坝村农村生活垃圾池距较近,垃圾未入池,乡政府当即责令该村立即拆除该垃圾池,并对裸露垃圾进行清理。

4、开展污水沟整治。由于尚未修建乡镇污水处理厂,乡镇场镇污水由污水沟直排入,乡党委政府已责成碾盘垭村修建化粪池、污水存储池,将场镇污水进行暂存,阻止污水直排入河。

5、进行河道清理。由严江各村组织人员30余人次,就辖区河道岸边垃圾进行清理,打捞河道漂浮物吨,水葫芦、浮萍等水生植物吨。

6、落实河道保洁人员。由沿江各村设置河道保洁员对河道进行定期保洁,现设有专兼职保洁员14人。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乡在河长制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工作经费不够、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水葫芦、浮萍等打捞不彻底、沿江砂石料场较多、采砂船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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