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审核情况工作总结(热门8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3-03-30 23:12:44130

档案审核情况工作总结 第1篇

近期,为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大连专员办采取“三个强化、三个增强”措施,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证。大连专员办党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审核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由监察专员任组长,其它领导任成员,并配备相关人员参与审核工作。王国利专员提出,审核人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掌握审核要点,严格把关,严守审核纪律,确保工作质量。

二是明确审核责任,强化流程控制。为了保证审核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稳步推进,大连专员办制定了《大连专员办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实施方案》,在方案中规定了工作实施步骤及审核要求,明确审核内容及审核重点,列示各时间节点及各岗位职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审核效果。

三是加强保密教育,强化风险意识。通过“两书”来规范审核风险。干部本人签署保证书,承诺如实填写《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并对审批表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审核人员签署审核保密书,承诺对所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

四是组织培训学习,增强核查能力。大连专员办组织参与初审、复审的所有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档案法》、《保密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吃透文件精神,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抓住审核要点,全面提升专项审核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是党委纪委嵌入,增强审核力度。此次审核大连专员办设立了初审组和复审组,初审组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人事干部AB角交叉审核;复审组由纪检组长负责把关,纪委兼职干部负责复审,通过两层联动,严把审核关。

六是外请专家指导,增强实战经验。为了高质量完成审核工作,大连专员办邀请地方人事部门的专家,就人事档案中常见的问题和需注意的事项以及某些重点问题的把握上,作重点讲解,增强审核人员的经验。

档案审核情况工作总结 第2篇

为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规范化整理相关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我局13位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详细核对、分类整理、查漏补缺和资料完善,现将档案整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干部档案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反映,是培养和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按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向党的事业负责,向干部本人负责。

二、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晓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充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缺件、缺项、缺章等问题经查证后进行了补充,对材料中前后冲突、记录不清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

三、查漏补缺,修正完善。

我局共有干部16人,除3人档案保存在人才交流中心外,其余13位干部人事档案均存在以下问题:

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缺件,入党材料遗失,《干部履历表》缺版,年度考核材料不齐,参加培训无记录,以及任职审批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获奖材料和工资材料缺失,部分材料缺章等。

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详细核对,针对档案中普遍存在的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前后冲突以及缺章等问题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共补充学历证明6份、《干部履历表》2份、《任职审批表》6份、入党申请材料9份、个人考核材料41份、20XX年以后工资材料10份、专业技术资料证2份、参加培训材料1份、获国家级奖励材料1份,补贴照片5张,补盖公章16份,基本解决了我局干部人事档案遗留问题。

四、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水平。

通过此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我局在总结经验同时应不断加强档案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干部档案材料逐步达到内容完善、材料精练、规格统一、利用方便的要求,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科学化,使我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

档案审核情况工作总结 第3篇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一.审核的重点:涉及到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的信息都要审核。要注意“三龄两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和奖惩,审核时要重点把握。

突出对“六类问题”的严格清理。一是涂改造假问题。

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是否存在涂改造假,干部身份、学历、奖惩等材料是否涉嫌伪造,提干、提职是否存在违规,是否出具虚假认定或认定不准等情况。(这里要强调一下,审核中发现有涂改、造假情况的一定要详细认真记录,汇总后进行核查,确属人为的组织上要给予处分,这是各级领导特别强调的。这点大家一定要严肃认真对待,不能含糊,不能只登记缺少材料情况里,补充几份材料或让本人说明情况材料装入档案)二是信息不一致问题。审核档案中“三龄二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的记载是否前后一致,有无自相矛盾之处。三是重要材料缺失问题。重点审核入伍升学、入党入团、任免调动、学历学位、奖惩处分等重要依据材料是否缺失或不完整。四是认定说明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审核档案中的认定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佐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具有说服力和鉴证作用。五是信息不准问题。重点审核干部的重要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与原始依据材料记载一致。六是错装混装问题。审核档案材料是否与干部本人相符,是否存在“张冠李戴”现象。

二、审核方法及工作用表使用。1、工作用表。

涉及工作用表总共4类,一是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和原来的表有区别,这次审核登记时用的表(已印制)。二是干部任免审批表。是中组部要求必须填的(已印制)。三是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这个表和以前下发的一样。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认定表每本档案都要填,最后要归入干部档案第五类。

2、审核方法。

第一个是《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 出生时间—重点看“三张表”。

①最早记载出生时间的材料。一般是入团志愿书、招工表、报考登记表、入伍审批表以及体检表。②最新任免表。这是组织上掌握的时间。③身份证号记载(公务员登记表或履历表)。按照中组部【2006】41号文要求,关于年龄的认定是按照最早记载为准。核实出生时间,同时要看工作时间、入学时间、入党团时间、家庭成员信息等逻辑关系是否合理,比如有没有17周岁以下参加工作、7周岁以下入学、不满18周岁入伍入党、不满14周岁入团等等这些情况。在填写登记表时:①出生时间记载情况一栏。首先看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和最新任免表记载,如果这俩个时间是一致的,就在记载情况一栏“是”前打勾,如果中间材料与这个时间不一样的话,需要在问题栏里进行说明。②真实性存疑栏。看内容是否涂改,首份材料是否涂改。看材料是否真实的。看逻辑是否合理。③组织是否进行过认定。看5类里是否有认定材料。看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参加工作时间—重点看三类材料。

①参加工作原始依据材料。如:工人看招工表,军人看入伍表,知青的看上山下乡表,大学生看派遣报到证,民转公的看教师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等。②最新任免表。③工资材料。如转正定级表。审核时看是否齐全、规范,看是否真实。

入党时间—重点掌握不同时期的规定

⑴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⑵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 ⑶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⑷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要注意:非_的看_材料有没有,注意审核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学历—重点把握“三查三看”

1、查学历材料是否齐全,看学历填写是否准确。2、查学历晋级情况,学历获得是否符合要求。看学历记载填的对不对。看学历进度情况。3、查学历逻辑关系,看学历是否真实有效。如先取得较高学历、后取得较低学历。需注意①“记载情况”栏根据第4类学历学位材料进行填写,不可抄任免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②“真实存疑”通过刻章不法机构直接伪造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虚填高学历学位获得更高一级学历学位两种情况。

学历记载情况:

1、“_”以前入学的:有学历无学位,档案中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2、“_”期间入学的:为“大学普通班”,有毕业生登记表或选拔学生登记表;

3、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的:

(1)大学本(专)科学历有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的一般还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

(2)硕(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登记表、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登记表、授予学位决定;

(3)非国民教育党校学历为在职学历,有学历无学位,档案中有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以及学历证明,无学位材料;

(4)以下两种情况属非研究生学历教育,只有学位、无相应的学历,如MBA、MPA为硕士学位,没有研究生学历:

一是专业硕士学位须有报考登记表、专业硕士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二是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

(5)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无学历无学位,是非学历教学形式;

(6)境外学历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没有证明的,须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认证;

(7)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历,需注意审核招生学校是否经教育部备案审定、是否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经省级招办审批录取、入学是否取得学籍、是否学完全部课程并且考试成绩合格。

经历—注重“反查印证”

一要认真核实各段经历是否有依据材料。二要看提拔使用时工作经历及任职时间等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有无受处分等,影响提职的情况。三要看参加工作时间与经历的衔接是否吻合。

要注意:破格和越级的,有无组织审批材料。看干部经历真实性,看是否存在一边脱产学习,一边参加工作的,吃空响的。

干部身份—七种情况验明正身

重点审核确定干部身份的依据材料。对于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重点审查有无派遣证或报到证以及转正定级工资表;对于录用为国家干部、教师的,重点审查有无录用审批表;对于民办转公办教师的,重点审查有无民转公教师审批表;对于工人转为干部的,重点审查有无转干审批表等材料;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对新录用公务员,要审查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效;对聘用制干部,要审查其是否符合聘干资格和条件,《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效。

其他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要认真核对原始审批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定。

要注意:将干部身份与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结合起来。将干部档案与文书档案结合起来进行综合研判。要重点关注干部身份造假问题。

奖惩情况

这是中组部增加的内容,作为重点审核的档案信息。需注意:1、干部履历表是否如实填写受处分情况。2、干部任免表是否如实填写受处分情况。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1、看填写是否完整,前后是否有出入。2、家庭成员变动是否及时更新。3、配偶子女取得绿卡、国籍等情况是否如实填写。

其他问题栏

1、上述项目审核发现的其它问题。如有存疑的、记载不一致的就填写此栏中。2、目前组织认定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一致的,也要在此栏目记录。

审核意见栏

对审核发现问题,审核人、复审核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如出生时间真实性,要调查核实的。材料缺失的,明确补充材料等等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需要认定还是调查核实,需要补充的材料要写清楚)。

第二个是中组部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这次填的任免审批表只是用于本次审核用,认定后装入干部档案。有五项不填:有拟任职务、拟免职务、任免理由、呈报单位、行政机关任免意见。其中:1、奖惩情况栏:填写县处级以上奖励和处分情况(无年限限制)。2、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主要包括配偶、子女、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取得绿卡、国籍等情况要如实填写。近亲属中有市管、县管干部的要填写,年龄填实足年龄(周岁)3、干部本人意见。如干部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一致并同意认定结果,在任免表第一页的右上角签署“同意”俩字,然后签名,注明时间。审批机关意见栏内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如本人不同意、拒不签字的,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干部本人对×××信息不认可,拒不签字,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4、照片可以粘贴彩色照片。

第三个是《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

1、如实详细登记。比如存在材料涂改或者材料涉及造假的,要把档案涂改情况、造假问题,组织查明情况以及审核意见都要详细记录下来。2、附全相关材料。比如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重新认定的,有关本人的说明材料,组织调查核实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佐证材料等等,都要附在后面。3、手续齐全。初审人、复审人以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干部本人等等,都要填写有关意见,签字并注明时间。组织人事部门需要加盖公章,要注意手续一定要齐全。在“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拒不签字的具体情况,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需记录在案的具体情况,涂改材料逐份登记说明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比如:在审核中发现假材料了怎么处理的。注意:材料有流行性或涉假的,原材料都不能拿出去,要附在核查材料或认定材料后面。

3、档案材料(或手续)完整性审核(1)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要有照片、本人签字、单位盖公章、填制日期。(2)1997以后年度考核存档或有相应记载,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存档。(3)大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齐全。(4)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1997以来两个月以上培训材料(党校培训一个半月的也归档)。(6)入党志愿书。1985年、1990年填写的党员登记表。(7)县处级以上奖励材料。有材料体现就要有表,否则不能填写。(8)1993年以后工资材料应齐全,或有相应记载。(9)1997年前副科(处)级以上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免呈报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1997年以后任免表要逐项填写、逐项审核,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审批时间、批准文号、加盖组织印章手续是否完整。1997年以来的任免表必须齐全,这是中组部单项否决项。(10)注意审核:2008年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非省管职务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11)1991年以来提拔担任副科(处)级以上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表现情况)材料,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如落款是单位的,单位就需要盖章,落款是考察人的,就不需要盖章。

4、缺少重要档案材料处理方法。

①缺少履历材料。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不再补充填写;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应该补充填写。

②缺少学历学位产材料。尽量查找收集各类毕业生登记表,实在找不到原件的,可到学校找复印件并注明出处。所有材料都找不到,方可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替,大家注意:以前没有学籍材料用毕业证书复印件装入档案就行,这次不行,必须经发证学校和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盖章。还要提醒大家,学籍材料上有涂改的,一定要记录,汇总后由组织上进行核查

③缺少入党志愿书。原单位不存在的,干部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在能够确认干部党员身份的前提下,出具书面证明,在其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里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补填材料存入本人档案。④缺少1985、1990党员登记表。确实找不到,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写出情况说明,1990年由于部分单位未开展党员登记工作而缺少《党员登记表》的,应予以说明。

⑤缺少1997年前任副处(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呈报表》。确实找不到的,可通过文书档案中任职文件复制,注明文件复制标识和复制时间,盖章后代替,如当时没有填写的,可用任职通知替代。

⑥缺少工资审批表。可以用工资变动表来代替工资审批表。如:缺97、98年工资,可以作一个工作变动表把整个工资变动情况都列出来,盖章后存档案里。

⑦对于手续不完备材料的处理方法能够补办手续的,在确保档案材料信息真实前提下,补充完善相应手续,注明补制标识,补制时间。注意:不是直接在材料上面标识,盖章,而是作说明附后面。

三、问题查核、处理的原则 1、档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三种情况,一是弄虚作假,二是矛盾存疑,三是认定失当。

第一个问题是弄虚作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涂改造假,比如说在年龄上直接涂改,因为年龄没有原始材料,所以涂改年龄是最常见的;涂改的内容还有经历、学历和实际年龄,第二是虚构经历进行弄虚作假,比如说在履历表中填写了某种学习或工作经历,但是在档案中没有相关的原始材料,三是伪造材料,这种问题比较严重的,在组织上查处的一些骗官案当中,基本上都是这种系统性伪造材料,比如王亚丽大家都知道的。

第二个问题是矛盾存疑。一个是记载矛盾,比如“三龄两历一身份”和一些重要信息,记载不清,前后有矛盾,明显有问题有疑点。第二个就是关键材料缺失,指缺少干部身份的材料,学历材料、党籍、团籍等这类材料,如年度考核表、考察材料等,这个可能是因为归档不及时造成的这些不是。

第三个问题就是认定失当。这个是组织上的问题,一个是违规认定。比如中组部组中字【2006】41号文件下发以后,规定年龄不允许再更改,但是有的单位违反规定还继续更改,这种情况中组部对于2006年以后更改年龄的都是按违纪处理,在档案中不应有认定年龄的材料。第二个是随意认定。就是没有经过调查就认定的;第三个是随意更改。比如说档案中组织上已经做出认定,但是后来的材料没有按照这个认定结果来执行,自己又随便出具了其他的情况和之前的认定不一样的,就是随意更改。

2、问题查核的方法

有三个步骤五种方法。第一步是对档案进行通览,主要是看档案中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是重要信息的涂改这些明显的问题,可以用回溯倒查法,就是看最新任免表当中的记载,然后在反查原始材料,比如去查他的学历材料、提职的任免表、参加的工作材料看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第二个步骤是比对,就是看档案中最先记载的是否存在矛盾,方法有相互印证法,比如说档案中所有涉及年龄的信息进行比对,是否有存在矛盾的地方,再比如说工资变动情况、职务变动情况、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工作单位调动情况,放到一起对照分析,看几个信息是否一致,找出这里面存在的疑点。第三部分是辨伪,这是对问题进行辨析确认问题,看是否真的存在问题,有合理质疑法、动机分析法、实地调查法。合理质疑法就是对档案中不合常理的地方去找原因、去分析。再一个就是动机分析法,就是干部档案弄虚作假都是有一定的利益动机的,要考虑当时的背景,各种信息的逻辑链条,就能使问题明晰起来,最常见的就是招工的、转干的材料,这种造假的情况比较多。第三是实地调查法,对于重要的信息和线索可以采取到当事人当时学习、工作的进行实地调查,查阅有关的档案材料,特别是关注工作变动频繁伴随着职务变动的现象,到一个地方提拔一下,或是从工人调到另一个地方变成干部要重点核查。

3、问题处理的原则

“区分情况,妥善处理”这是中组部定的处理原则,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点难点问题既要尊重历史又要考虑现实,要区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是主观故意还是无心之失,是组织责任还是个人责任。区分情况,来进行处理。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和记载信息不一致的,要及时收集补充或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定。2、对于档案造假的,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进行清理纠正。对造假的年龄、身份、经历、职务等等,一定要进行清理纠正。弄虚作假获得的学历和职称要取消。3、档案涉嫌造假、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比如说组织认定本人拒不接受这种情况,这种情况需要记录在案。

4.干部档案问题的处理。

1、对造假的年龄、身份、学历、经历和造假获得的职务要一律清理纠正。2、对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要视情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免职降职等等,党纪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出党籍等,处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3、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人员要追究失职责任,选任和管理部门在选任过程中,无意之失的不是主观故意参与造假的,有失职过错的也要予以处理,档案管理部门由于档案管理疏忽给造假行为的,档案员是有责任的(就是只要有人查档案,就要在跟前看着)。在一个就是在档案审核期间把关不严,使一些虚假材料蒙混过关,混入到档案中这种情况也要予以处理(就是提醒大家审核档案时,一定要认真、细致、严格)。

具体说一下涂改造假的处理,这种情况比较复杂而且涂改行为很多,一是干部档案关联信息反复印证核实,比如说逻辑推理入伍的、入党的,参加工作够不够18周岁等等,从这些干部档案里进行反复印证,第二是文书档案记载印证核实,是否有涂改造假的情况,第三是户籍档案记载印证核实,比如说年龄涂改可以去查户籍底卡。4、就是根据技术鉴定核实,是通过笔记、通过墨迹能判断是笔误还是涂改进行鉴定。

下面所列是造假问题的处理:依据《_档案法》第五章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二)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第六条规定: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八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七)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和不实材料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出处分;档案材料归档以后不能擅自拿出,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并记录在案。

四、认定中有些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组织认定也是这次专项审核重要环节之一。认定的原则是“公平公正、从严从实”,就是用一个标准审核,没有例外,严格把握政策,防止继续不当得力。比如说入伍把年龄改大了,不能改回真实的年龄,不能二次得利。要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公平公正,坚持最新最早标准,坚持全面取证,坚持严格审批程序。

1、年龄:对于档案首份材料有年龄记载,当时单位没有盖章,手续不全,但他是规范的、真实的仍然可以做为依据,档案中最早记载出生时间有涂改。如果能辨别原始痕迹的,可以做为依据并与本人档案早期材料的进行比对综合研判后认定。就是说最早期出现涂改有可能看出原来的那个就可以认定了,如果看不出来了有二种方法,就是到原籍进行查看或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鉴定,也可以调看他亲属的档案查看记载情况,也可以做为一个佐证材料来进行认定。2006年之前的是执行这个文件组通字【1990】24号文件,2006年10月之后执行的是组通字【2006】41号文件,文件规定: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与后期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藉档案的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档案中必须有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户藉卡和出生证等佐证材料,对于军队转业干部的出生时间,中组部有明确的要求对他们批注的时间要重新的复核,符合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的,而且依据充分的可作为依据,否则按照组通字【2006】41号文进行重新的认定。批注的也要重新复核。

对于早期填大年龄的后期想改回年龄,一律不再办理。因为入团入党入伍等原因把年龄填大,而且已经改回正式年龄的,或是因为考学等原因把年龄填小,这两种改大或改小的有不同的目的,都是要予以纠正,这是中组部的要求。改回不当得利的年龄,不得两次得利,只有一份最早形成材料上记载的出生时间和其他材料上的时间(其他材料上的时间都一致)不一致的,仍按最早材料认定,就是第一份材料是这个时间其他的材料都是另一个时间,这种情况还是要按最早材料上的出生时间进行认定(这是中组部干部一局明确的)。早期材料仅记载年龄但没有出生日期的,可以调查户籍底卡,再一个可根据后面的材料和当时的经历推断判定,然后综合研判进行认定。如果和次早也就是第二早的材料出生年份一致,可以按照次早的时间来认定出生的月份。

最早材料出生日期记载注明阴历、古历、旧历等说明文字的可以将其换算成公历时间认定出生日期,如果未注明的,还是按阳历进行认定,不能进行换算。

中组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自行制定的干部出生日期管理规定或认定办法,但不符合或者和中央有关规定不吻合的,不得作为认定干部出生日期的政策依据,已经认定的,要予以纠正。

2006年10月以前认定,重新确定或更改干部出生日期的,存在不符合规定或缺少原始佐证材料的,必须予以纠正。

2、参加工作时间:有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在五类),一般要有申请材料、调查证明材料、组织批复材料等。

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的都要进行重新认定。依据材料中组发【1982】11号文件,一个是教高【1990】001号文件,前一个是建国前干部的,这个是博士生和在职考硕士研究生的。

军队转业干部的。是政联字【1985】3号文,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已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原军队干部也按此规定执行。

工人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依据是分三个阶段,一个1992年7月23日之前的。一个是2008年1月1日前《劳动合同法》施行的。一个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这个要是招工表上的时间和工资的定级表上的时间不一致的,要以定级表上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知青的参加工作时间。依据是劳人培【1985】23文,规定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知青的原始材料缺的比较多,这个要求必须有知青的审批材料或是找到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放到档案里。

民办教师的参加工作时间。依据是教计字【1980】267号文以及教计字【87】160号文,这个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算参加工作时间的,可以连续计算,但档案中需要有审批材料或是能查找到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乡村医生的。劳人险【1986】5号。【88】卫人字22号这种情况,档案中也需要有关材料。

工人参加普通大中专院校考试上学的。正式工参加工作时间以招工时间为准。合同工的,是从大学毕业分配以后算。这个依据劳人干局【1983】14号文。就是正式工算,临时工不算。

派遣证或报到证和档案里转正定级表记载参加工作时间不一致的这种情况下,以定级表上起薪日为准,要比对后综合研判。

人才市场或劳务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这些人参加工作时间是按签订合同时间算,依据材料是人社厅【2010】29号文。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大学生村官,这个也视为参加工作,他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到基层报到那天算。

民营企业参加工作的。08年之前,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企业办理首次手续开始算。08年之后,企业用工之日算(就是上班了才算)。

未满16周岁参加工作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符合手续齐全,程序合理,予以确认,违反当时政策的,不予确认。

未满18周岁入伍的,参加工作时间是从批准参军入伍之日算起。

3、入党时间:入党材料04年5月以后发生变化,过去只要存入党志愿书和申请书可以了。5月以后,要求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训教育考察材料必须存入档案(这是涉及员办业务)。

入党时间主要看入党志愿书,入党时间计算方法每个时段不一样,_之前的是69年3月31日,是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之日,经上级党委批准。_之后的,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算,82年之后的,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之日(经上级党委批准)。依据材料是98年1月党员手册上要求的。

入党时间的认定,未满18周岁入党的,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处理未满18周岁入党的,党员、党龄有关精神,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其入党时间的认定,由省级党委组织负责(如审核出此类情况,一定要记录清楚)。

_入党时间,民革是支部大会通过之日。民进、民建、民盟、农工党、九三学社时间是地市级以上批准之日。_时间是省级以上批准之日。_缺材料的特别多,必须找到_材料放到档案里,包括找不到原始材料,可找文件,有关文书档案材料复印后作为材料放里面。

具体情况,入党志愿书中上级党委批注入党时间和根据咱们刚才计算方法计算党龄不一致的,入党时间是以上级党委批注时间为准。

4、学历认定:国民教育系列的,必须按照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其它各地各部门违规办学发证,一律不予承认。

档案审核情况工作总结 第4篇

近年来,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坚持档案工作为干部管理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抓基础、抓制度、抓队伍、抓管理,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工作内在质量,全区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格局。现将近年来我区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4个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分别是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区教体局。共配备12名专兼职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在职干部人事档案14553卷。其中,区委组织部管理在职干部档案2536卷,有5名管理人员。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抓基础、抓制度、抓管理、抓队伍,多次被省市委组织部授予“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中组部在全国组织人事部门实行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以后,我们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要求,立足于巩固基础,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内在质量,强化管理,我区4个管档单位均被中组部评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标准。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高度重视,不断加强硬件建设。为搞好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我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组织部分管部长为副组长,各档案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制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标准,不断加强对各档案管理单位的督促检查,确保了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目标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水平。多年来,我们一直把严格工作标准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目标管理标准,在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上狠下功夫。

二是强化了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全区各管档单位坚持每两年集中人力、物力对所管干部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在整理中,严把分类关,做到了分类准确、排列有序、层次清楚。在登记目录方面,采用微机打印目录,统一规格,使档案更加规范、美观。

三是认真抓好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今年2月份,区委组织部抽调6名政治素质高的同志对部管档案进行审核整理,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一历”及档案材料的完善情况,并对缺少的档案材料进行详细记录,要求限期补充收集,使干部档案更加齐全完整。区人事局、教体局、卫生局三个管档单位的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也都已陆续展开。

3、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宏观指导。我们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发挥协调和指导职能,有效地促进了全区干部档案工作的平衡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检查核对制度》、《查(借)阅制度》、《收集补充制度》、《鉴别整理制度》、《转递制度》、《保管保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守则》、《安全制度》、《计算机信息维护制度》、《干部档案登记簿》、《接收档案登记簿》、《转出档案登记簿》、《查阅干部档案登记簿》、《借阅材料登记簿》等制度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由于我们严格执行制度,没有发生任何失密和丢失档案现象。

二是完善了检查制度。近几年来,我们严格标准,坚持每半年对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检查评比结果,有效地推动了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是实行了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初,各管档单位在制定工作要点时,都把干部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其中,明确本年度干部档案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等,并作为年终考核项目之一,真正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4、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为使干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不断改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件,为促进全区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组织部更新了干部档案管理专用微机、打印机,购买了《山东组织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把较为系统的干部档案信息和比较完备的资料数据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其中包含基本情况、学历、培训、考核、奖励等19类干部信息集、1200多幅数码照片。录入时与本人原始档案认真核对,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并定期对系统进行更新维护,为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了完整、准确的信息档案,实现了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在一些硬件设施建设上,特别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档案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我们将以这次全市干部档案工作会议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档案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对管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程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以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日常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新路子,使我区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有新的提升和发展。

档案审核情况工作总结 第5篇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和县委组织部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组织部保管的主要是科级干部、党群系统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以及部分政府部门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卫生系统部分干部的档案。组织部档案室共有干部人事档案1513人,其中,县级干部3人,正科级干部249人,副科级干部512人,一般干部749人。

二、做法和特点

组织部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协调解决干部档案室2间,实现了库房面积达标和“三室”分开的要求,配备了防盗门窗、灭火器、温湿度表、空调等,为圆满完成干部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过程中,我们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各个工作阶段的具体要求,认真检查、核对、装订每一本档案,自始至终做到精益求精、慎之又慎。在“三个时间”和干部身份认定上突出一个“准”字,对收集上来的归档材料都要严格审查、核对,经过审查凡有疑点的全部退回,并深入审核对象的相关单位实地调查核实。截至目前为止,审核登记档案1513卷,无问题的780卷,需要调查核实的干部人数300人,已经核实完毕的干部人数433人。应上会认定的档案卷数1513卷,已上会认定780卷,形成认定表的70份。

在档案装订的同时,我们将所有的档案资料,包括目录、“三个时间”、干部身份认定表以及一些原始材料都录入了档案室电脑中的人事档案管理软件中,并且连接配备了32寸显示器。比如需要查找某人的档案资料,通过计算机查询其编号或姓名就可以直接快速的将个人信息清楚的显示出来,真正做到了一目了然和快捷迅速。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尽管我们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档案资料还存在不齐全问题。尽管我们在干部档案资料收集方面花费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艰苦努力,但是由于时间久远,一些不准确的材料又不能入档,致使部分干部档案中资料仍不完整。

二是部分单位、个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仍不够重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致力于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强化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加快信息化进程,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

档案审核情况工作总结 第6篇

为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干部档案整理的相关要求,学校档案室对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进行了详细核对,共有干部人事档案XX份(其中在校教职工有XX份、离退休教职工有XX份,另外有XX人档案在教育局),档案室对档案分类整理、查漏补缺和资料完善,现将档案整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干部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干部档案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选拔干部,知人善任,又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反映,只有经常地收集和整理干部档案,进行科学管理,为培养了解考察选拔干部提供依据。因此:要坚决克服那种干部档案工作可有可无的错误思想,应把它看做是干部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认定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谈得上是向党的事业负责,向干部本人负责。

二、从严要求,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在实行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和管理等环节的工作。

1、掌握规律,收集材料求“全”。全面完整地收集材料,是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前提。完整的材料才能使干部人事档案比较客观地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全貌。

我们在收集材料的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从被动中掌握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做好普遍材料的收集。这类材料主要是鉴定类、考核类、党团类、任免类材料,包括干部履历表、民主评议党员考评表、年度考核表、调资晋级表等。二是做好阶段性材料的收集。如职称评定、年终表彰及工改方面的材料等。三是做好特殊性材料的收集。这类材料主要是干部审查、违纪处分、落实政策及某些表彰奖励材料。我们采取经常收集与定期收集相结合、重点收集与普遍收集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向有关科室催索档案材料,防止缺漏。

2、提高质量,鉴别整理求“细”。学校档案室根据市教育局档案室的要求,对全校教职工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和身份进行认真校核,发现差错按照程序予以纠正。对不符入档要求的材料分别进行了处理,并对缺少的材料进行催索。在整理中,我们力求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严格把好质量关。

一是在材料鉴别上,注重真实性。

二是在材料分类上,注重准确性,做到档案分类准确无误。

三是在材料装订和外表上,强调整齐美观。

3、健全制度,档案管理求“严”。学校建立健全了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并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对转进转出的档案严格把关,履行登记手续,杜绝发生档案丢失、擅自涂改、抽取、伪造等现象。

三、注重实效,积极开发利用干部人事档案。

为干部管理和人才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是干部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工作中,我们注重在创新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一是积极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决策依据,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便捷服务。

二是为日常管理服务,在干部任免、考察、工资福利等日常管理中,充分发挥干部档案的作用,及时、准确地为档案信息利用者提供服务,强化了干部档案日常管理的服务功能。

通过此次档案收集、整理,我校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更加规范,档案完整性和真实性得到显著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制度,强化管理,积累经验,努力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做的更好。

档案审核情况工作总结 第7篇

根据《_钦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钦组通〔2014〕68号)精神,我委于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集中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人事档案审核情况

我委共审核8名在职干部档案,其中完成认定8人,档案存在问题8人,查实档案涂改(不含笔误)的0人,伪造档案材料情况(不含涂改)0人,信息记载不一致情况(不含涂改,伪造材料)1人。

1、档案存在问题8人。其中

①缺少年度考核6人。经查,由于_于20xx年成立,前身为经贸委,搬办公室已遗失部分年度考核表,又由于已没有经贸委这个单位,无法盖章补材料;

②缺少党员档案2人。经核,均为调入现单位时,未及时将党员档案一并转入,已要求这两名同志去取回党员档案。

2、信息记载不一致情况(不含涂改,伪造材料)1人,为虚填年龄(填小)1人。填小3个月以内的0人,填小小于3个月0人,3个月—1年0人,1年以上的1人,与公民身份证好记载相差小于3个月0人,3个月—1年0人,1年以上的1人。

3、经审,我委无档案材料涂改情况(不含笔误)、无伪造档案材料情况(不含涂改)、无记录在案、无拒不签字。

二、主要做法

我委在专项审核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握审核重点和信息认定,确保准确无误,圆满完成了审核任务。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搞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委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科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对专项审核情况进行研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明确要求,把握重点。在专项审核工作中,审档人员以极强的责任感,本着对组织、对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以及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重要原始材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以不实信息获取利益等现象。专项审核领导小组严格把握归档材料报送关和审核关,要求报送材料做到真实、有效,严格杜绝不规范、不完整和虚假材料入档。

(三)认真研究,从严把握。

一是研究处理意见。集中审核结束后,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按规定进行补充或说明;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认定。

档案审核情况工作总结 第8篇

今年来,组织部以强化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严把关口,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提拔、考察使用中的作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部长任组长、有关同志任成员的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县委组织部及时安排了档案查阅负责人,落实具体工作,配合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促进干部档案在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部门领导深入档案室,指导档案借阅工作,切切实实发挥干部档案的作用,使档案工作成为把住干部任职的一个窗口。

二、严格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在换届工作中,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和《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借阅制度》等,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外,档案借查阅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确保借查阅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提供服务。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干部换届服务是档案工作的主题。在硬件设施上,配备了微机、复印机、阅档室等,大大改善了档案查阅条件。在软件设施上,进行了档案检索、统计、编目等工作,制作规范的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加快档案目录检索的速度,提高了档案技术的现代化水平。自换届以来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提拔考察干部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120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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