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优选32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02-10 23:56:32228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1篇

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

案由:抢夺

起诉书号:01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我受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就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犯抢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过刚才法庭调查查明,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自20xx年2月22日晚23时许,飞车抢夺了被害人王月明价值1080元西门子L3508型手机。20xx年2月22日24时许,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伙同陈小二、阿树四个人飞车抢夺开摩托车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包内物品估价4145元。这两个抢夺事实通过举证被害人的陈述、书证、物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已得到充分证明,这些证据互相印证,相互吻合,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因此,认定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实施抢夺他人合法财物的犯罪事实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二)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飞车抢夺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据是:

1.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是正常的成年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抢夺罪的主体要件。

2.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飞车抢夺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财物的所有权,符合抢夺罪的客体要件。

3.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飞车抢夺了边过马路边打电话的被害人王月明的手机及开摩托车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符合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4.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抢夺他人手机、手提包,经鉴定数额巨大,符合抢夺罪的客体要件。综上所述,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已符合抢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已构成抢夺罪。

(三)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犯抢夺罪的社会危害性及给人们的教训。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公然以飞车抢夺的方式夺取他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使被害人雷惠新、王月明蒙受了经济的损失。飞车抢夺不仅破坏了公民的财产安全,而且可能照成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的稳定。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2篇

尊敬的*经理: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为增进贵公司对我公司的了解,夯实合作的基础。以达到贵我双方公司双赢的目标,我们诚邀对公司各位领导尽快莅临我公司,对我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已便用更直观的感受来判断我们合作的美好前景。届时欢迎各位领导对我公司予以指导和提出宝贵意见!

衷心期待各位领导光临!

考察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经济xx 特此致函!

顺颂商祺!

江苏波xx电设备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四月十四日

我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XXX

请贵方提前告知时间及人数,以便我公司提前安排,谢谢。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3篇

该同志自被列为发展对象以来,能够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学习各项政策,并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对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履行好一个党员的义务。

该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能够同xxx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端正。工作积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工作和学习中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该同志具有极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具有为集体服务,为集体争光的自觉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具有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追求物质享受,注意个人文明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不断提高精神追求。作出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该同志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的自觉性有了较大提高,积极提高自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够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式下,能够坚定共产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4篇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单位的选址申请后,必须慎重、仔细地审理建设项目选址要求,并应在法定工作日之内完成审理,提出审理意见。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审核不同意的,也予以书面答复。

审批权限

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v^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5篇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今天,xx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xx徇私舞弊一案。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xx,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书证、证人证言,尽管被告人吴xx在某些环节上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但大量的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人吴xx徇私舞弊的犯罪事实,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为更好地履行公诉人的职责,阐明公诉人的观点,现就本案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吴xx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其行为已构成徇私舞弊罪。

无论是现行《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还是79年《刑法》第188条所规定的徇私舞弊罪,都体现了打击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这种司法腐败现象的决心和力度。依照法律规定,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徇私、徇情而实施的枉法行为。

l、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或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本案的被告人吴xx是开化县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是公安局行政首长、一把手,具有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

2、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而故犯,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和冤枉好人,结果是出入人罪,犯罪的动机可以是徇私,也可以是徇情。被告人吴xx正是接受许xx、胡x等人的说情、请吃,并考虑到今后开展工作上的顺利,才实施了枉法行为。

3、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表现为三种情况:(1)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2)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3)利用司法权,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作出枉法裁判。吴xx的行为属于第2种情况。吴xx明明知道何宗林非法制造枪支案的严重性,明明知道何宗林案的其他同案犯都被判重刑,明明知道何宗林的取保候审期限将要届满,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接受他人说情而丧失了起码的原则,自作主张决定何宗林案不移送起诉,致使一名本应判处重刑的犯罪分子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逍遥法外,未受到应有的惩罚。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由于握有执法权,这就需要他们在执法时,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不枉不纵。如果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就会破坏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它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由于被告人吴xx的行为,致使开化县公安局的正常活动受到影响,在当地人民群众心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综上,被告人吴xx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利用职权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其行为完全符合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受到惩罚。

二、从被告人吴xx徇私舞弊一案中应吸取的教训。

翻开吴xx的简历,可以看到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后做代课教师,22岁加人公安队伍后从最基层的工作干起,先后在预审股、治安股、派出所、秘书科等部门工作,90年7月任常山县公安局副局长,95年7月任政委,同年10月交流到开化县公安局任局长。应该讲,吴xx从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成长为公安局长,确实付出了自己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吴xx今年只有45岁,正值年富力强之时,本应勤奋工作,更好地回报社会,但今天,他却从公安局长的交椅上跌落下来,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从一名公安局长变为阶下囚,反差实在是太强烈了,公诉人也为其感到惋惜。究其原因,公诉人认为:

1、情大于法而枉法,是吴xx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人生活在社会而不是生活在真空,而且我们中国人又最讲究人情味,多少会有自己的亲朋好友。但作为一名执法者,理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情与法的选择上答案始终只有一个:决不能拿法律作交易。可惜是吴xx没有把握好其中的关系,在情与法的较量中败下阵来,被说情人和说情人的情面给吞噬了。

2、权力膨胀、一意孤行,也是吴xx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

徇私枉法目前较多发生于公安机关,这是因为公安机关涉及面广,权力相对较大,又是准军事化单位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从法庭调查已查证的大量事实可以看出,吴xx知道何宗林案的严重性,分管副局长姜xx当时已签署同意起诉意见并交付打印,预审科科长邱xx也多次找其反映情况,告知案情、分析利弊,但在他人说情的影响下,吴xx根本听不进去,从96年7月一直到97年4月,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在邱xx“局里再不研究决定,就要按姜局长签署的同意起诉的意见,在 5月13日前移交审查起诉”的再三催促下,吴xx才同意交局党委研究讨论。拖了快一年的研究会,又是怎样一个会呢?仅仅是几分钟临时碰头会,仅仅是没有办案人员参与的会议,仅仅是吴xx一个人说了算的会议,草草开会、草草决定、草草收场。如果吴xx能多下基层听听预审科承办同志的真心话,如果吴xx这个行政首长行使权力时能多一道监督程序,那么吴xx也就不致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3、说情者在本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是吴xx走上犯罪道路的外在因素。

在说情人名单中有当地的检察长,也有当地重点企业的厂长,在开化这个小山城,他们都算得上是头面人物,他们为了同一个人向吴xx说情,请你关照,面子也算够大了,吴xx在这些头面人物的说情、请吃下,没有好好把握,最终实施了枉法行为。

公诉人希望通过今天的审判活动,被告人吴xx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其不仅仅践踏了法律,而且也给开化的公安机关,开化政法队伍的总体形象带来了较大的损害。同时也希望参加旁听案件审理的人员从中吸取教训,以此为诫,用好人民赋予的执法权。

审判长、审判员:

最后公诉人就被告人吴xx的量刑发表如下意见:被告人吴xx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依照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79年《刑法》第188条的规定,认定为徇私舞弊罪,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请合议庭认真考虑吴xx的认罪态度,结合其在庭审中的表现,对其作出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

×年×月×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6篇

辩护意见书

秀山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钟xx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现已移送贵院审查起诉。重庆中钦(秀山)律师事务所接受钟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钟xx的辩护人,现根据本案事实,结合现行法律及刑事政策,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予以采信:

一、 钟xx有自首情节。

自首的本质是行为人在犯罪后自动认罪,并将自己交由国家追诉。因此,我们在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时,不能只单纯考察行为人是否有投案的行为,而要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考察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接受司法机关处理的意愿,在客观上有无阻碍其投案的是由发生等情况综合判断。如行为人在客观上不具备投案的条件,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承认犯罪事实并有愿意接受司法机构处理的意愿,则可以认定为自首情节。(《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9年刑事审判案例卷第64-65页,《张华故意伤害案》“解说”部分。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11月第1版)2012年2月15日,钟xx驾驶的湘A634S6小型轿车司发生的交通事故,除了给乘车人及其家庭造成不幸外,钟xx本人也受到了严重伤害,当时生命垂危,被送往秀山县人民医院抢救,后转到湖南长沙治疗。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为钟xx伤势严重,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未限制其人身自由。但,钟xx意识清醒后,即对公安机关作了如实供述,并一直将自己置于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愿意接受司法审判,应当被认定为有自首情节。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犯罪后逃跑,后又投案如实供述的,尚且能被认定为自首,本案中,钟xx因客观原因不能投案,但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却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接受司法审判情形,更应该被认定为自首情节。

二、 钟xx所在单位足额赔偿了受害方的经济损失,钟xx的行为已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钟xx所在单位xxxx有限公司积极与受害人家属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由xxxx公司赔偿伤害方各项损失万元。2012年4月12日,秀山县人民法院以(2012)秀法民初字第01359号民事调解书对该协议予以确认。当日,xxxx公司支足额付了赔偿款,受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对钟xx的行为予以谅解。

三、前已述及,钟xx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也受了严重伤害——头部多处骨折,还需继续治疗,视病情恢复情况行固定物取出术。

四、钟xx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2012年2月15日,钟xx系按照xxxx公司的要求,对公司的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免费接送,途中不幸发生了造成客户伤亡、自己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此,钟xx的行为系职务行为,应当与个人行为,特别是营运行为区别对待。

综上,辩护人恳请贵院根据本案的案件事实,结合钟xx父母年老需要赡养、孩子尚幼需要抚养、妻子没有工作,及其本人一贯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的特殊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3条、《^v^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钟xx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的公正。

辩护人:

2012年6月29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7篇

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的委托,对 项目进行了充分、详细的调查,并依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规定及调查所搜集的材料对以上项目的 (如法律责任及处置效果,可根据需要填写)进行了分析,现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出具以下法律意见。

正 文

一、债权构成情况(内容来源于档案资料)

截止 (破产或诉讼、处置,可根据需要填写)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 项目享有债权 元,其中本金 元,利息 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分笔叙述每笔借款合同的合同号、借款期限、债权额、保证人名称、抵押物等情况。)

二、债务人的情况(内容来源于档案资料和外围调查结果)

(一)主债务人的情况:企业注册情况(包括注册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资本、工商年检情况、企业注册变更情况等),是否有证据表明债务人的注册资本不到位,可否追究其出资人或股东的责任;经营情况及现状(破产、注销、吊销、停产);企业资产状况(包括房产、土地、车辆、股权、应收债权等);。

如债务人已改制,应详细说明改制的过程、日期等。如在责任分析部分认为改制后的企业应承接债务人债务,应按以上对主债务人情况的描述要求对债务承接主体的情况进行描述。

(二)保证人的情况:企业注册情况(注册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资本、工商年检情况、企业注册变更情况),是否有证据表明债务人的注册资本不到位,可否追究其出资人或股东的责任;经营情况及现状(破产、注销、吊销、停产、改制的要详细说明过程、日期等),企业资产状况(包括房产、土地、车辆、股权、应收债权等)。

如保证人已改制,应详细说明改制的过程、日期等。如在责任分析部分认为改制后的企业应承接保证人的债务,应按以上对主债务人情况的描述要求对债务承接主体的情况进行描述。

(三)抵押物的情况:抵押物的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型号、规格、权属证明、登记证明及抵押物的现状(如果抵押人即为主债务人,此项内容可在主债务人的情况中叙述)。

(四)查封物的情况:查封物的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型号、规格、权属证明、查封时间及到期时间、查封物的现状(如果查封物即为抵押物,此项内容可与抵押物的情况一同叙述)。

三、法律责任分析(依据来源于档案资料和外围调查结果)

(一)主债务人的法律责任分析: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分析及依据;主债务的承担主体是否变更,变更的依据;主债务人是否改制(包括分立、合并等)、如其已经改制,是否有债务承接主体;主债务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诉讼时效的分析(说明分析过程如:贷款发放时间、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历次中断诉讼时效的时间、丧失诉讼时效的时间、法律依据等);是否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已经转移资产,可否行使撤销权;是否有证据可以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或其他权益行使代位权;如债务人已被吊销、注销,可否追偿开办人或出资人或股东的责任;是否有证据证明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承担直接、间接的.债务清偿责任;其他存在的法律瑕疵、障碍。(分合同叙述)

(二)保证人的法律责任分析: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分析及依据;保证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否变更,变更的依据;保证人是否改制(包括分立、合并等)、如其已经改制,是否有债务承接主体;保证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诉讼时效的分析(说明分析过程如借款期限、保证期间、保证方式、历次中断诉讼时效的时间、丧失诉讼时效的时间、法律依据等);是否有证据证明保证人已转移资产,可否行使撤销权;是否有证据可以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或其他权益行使代位权;如保证人已被吊销、注销,可否追偿开办人或出资人或股东的责任;是否有证据证明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承担直接、间接的债务清偿责任;其他存在的法律瑕疵、障碍。(分合同叙述)

(三)抵押权实现的法律责任分析:抵押合同的有效性分析及依据;抵押物权属是否变更,变更的依据;该抵押物是否被其他债权人查封;该抵押物是否存在其他优先受偿人;实现抵押权的诉讼时效的分析(说明分析过程如借款期限、历次中断诉讼时效的时间、法律依据等);其他存在的法律瑕疵、障碍。(分合同叙述)

(以上法律责任的分析对已经诉讼判决或有经其他法定程序认定结果的要在相应的合同内写明诉讼过程及认定结果。)

四、诉讼、执行及破产情况

如果该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债权已诉讼但还未下达生效判决,应写明起诉的对象及诉讼请求、立案时间、诉讼阶段、是否有财产保全、案件审理情况等;如果已有生效判决,应写明是否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时间、法院已采取的执行措施、目前的执行状态等基本情况;如项目已进入破产阶段,应写明目前的破产清算情况。

五、处置效果分析:根据第二项债务人情况中企业资产状况及第三项中的法律责任和第四项诉讼执行破产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应充分。

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亲笔签名)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8篇

刑事法律意见书由于在不同诉讼阶段所提的意见不同,格式和主要内容也不尽一致,但通常情况下应当具有以下几部分:

1、题目:

法律意见书的题目撰写应当开宗明义,直接阐明辩护目的与意图,不应仅写上“法律意见书”。

如:“对XX涉嫌XX罪一案公安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的法律意见书”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涉嫌XX罪一案申请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2、首部

首先注意应当写明办案机关的全称。

如:XX市公安局XX分局、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其次,应当写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本情况,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所做的哪些具体工作,最后应写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现提出以下几点法律意见,供贵院(局)参考。

3、案件事实部分

对案情作简要陈述,这时可以运用图表等可视化工具,主要应当撰写以下几部分:

(1)陈述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

(2)辩护律师经工作认定的事实

(3)辩护律师对认定案件事实的意见表述,如:我方认定办案机关认定事实有误,如果认为认定事实无误可写明同意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或可不写。

对案件事实部分的表述应当言简意赅、简明扼要,严格按照犯罪构成、犯罪的七何要素来表述,不可带有太多的修饰语句或没有证据支持的主观猜测性观点。

4、通过律师工作后对此案的基本观点

这部分应当先对案件的定罪发表意见,后对量刑发表意见。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撰写:

(1)无罪的意见:分不构成犯罪和不构成指控罪名两种情况:

首先应当具体阐明无罪的具体理由,应分“案件事实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达不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不够成犯罪”三种情形表述。

其次应当简述案件证据情况,包括案卷中的证据情况及律师调查取证情况。

最后应当写明具体应适用的法律依据(具体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可在附件中附光盘电子稿)。

另外对于不构成指控罪名的情形表述时,仅写明不构成该罪的理由即可。因为是要作无罪辩护,便不可再指明具体应认定何罪,不可充当公诉人的角色。

(2)罪轻意见:

首先应当对办案机关认定的罪名发表意见,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错误需要改变罪名,则应当具体阐述应当改变罪名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情况,并具体写明根据案件事实应当适用何种较轻的罪名,而不能改变为较重一种的`罪名。

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正确,仅应对量刑部分发表意见,应写明是否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形,是否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情形,并注明相关证据情况。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发后一惯的表现及符合取保候审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理由和依据

这部分主要适用于申请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6、总结陈述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意见书的总结,最后总结辩护律师的基本观点和意见,并表明身份与撰写日期。

如: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罪一案,本律师认为(A不构成XX犯罪,B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C应当改变罪名为XX罪,D构成XX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建议以上法律意见,恳请贵院参考并采纳!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最后,在意见书主体撰写完毕后,还应当写明附项内容,主要应当撰写本案证据情况及需要办案机关调取的证据线索,最后附电子文稿光稿以方便办案机关查阅。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9篇

XXX,男,1985年10月11日生,汉族,广东xx人,200x级交通运输专业1班的学生,现任团支书。

受XXX党支部的委托,我于200x年x月x日在学生宿舍3栋513以座谈会(单独谈话,书面意见的形式)的形式对XXX同学的入党问题进行了群众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XXX学习成绩好,勤奋刻苦,懂得学习,知识面丰富,兴趣广泛,有刻苦钻研的精神。生活上非常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与同学们的关系很融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做事公私分明,对人对事爱憎分明,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很具有影响力。工作上积极认真,有主见,做事很有条理,善于安排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在学习上和工作上都有突出的表现,是一名优秀的学生干部。思想上很有见地,对党衷心,能够站在党的立场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党的知识丰富,对一些做错的事情,能够勇敢地承认并作出改正。

不足之处,有时会比较懒惰,上课不认真,时常看课外书。由于学生工作忙,与同学们的交流较少,望今后再接再厉,取得更加出色的成绩。

报告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10篇

案 由 xxx

被 告 人 xxx

起诉书号 xxx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xxx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一、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xxx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11篇

1.星期六尽量不要把学生赶回家,学生家太远,来回消费较高。

2.对于补课方面,一致要求补课,这样对学生有好处。

3.另外,对于学校宿舍里的电话也有一些意见,认为不方便,不是很好联系自己的孩子,不能很好的掌握孩子的状况。

4.对于学生配带手机,认为学生还是不配带手机最好,学校的这种要求,管理比较合理。

期望学校对学生管理严格,星期六也补课,让学生在学校多学些知识。同时也期望老师更加敬业,能将自己所学的知识

都传授给自己的孩子。让孩子能有足够,完整的知识。对于寒假补课是大力支持,一致同意。期望在补课期间对学生严格

管理。对于学生吸烟应严格管理,让学生在学校有个好的习惯。对于犯错的学生要以教育为主,不能让学生罚站,回到教室

上课,不能耽误学生的学习。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12篇

集团各单位:

集团xx财务部财务主管孙xx、出纳程xx未按集团资金支付财务审批流程,在工作中出现将公司应付款项90万实际支付了115万的严重工作事故,这一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条款,即日起解除两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此后其任何个人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诉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鉴于以上处理决定,公司安排林xx暂停在xx对孙xx的财务工作交接,留岗待交。

集团副总裁xx,在此次xx财务人员严重工作事故中负有管理失察责任,公司决定,取消公司授予其的50万期权作为处罚。

希集团财务人员要引以为戒,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要严谨认真,思想上加强财务工作风险防范意识,从行动上加强对财务各项审批流程的学习和执行,避免出现类似事件。同时集团全体员工要以此进行深刻反思,在各自岗位上认真负责,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工作的职业化水平,在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以公司利益为重。

特此通告!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13篇

1。概述

答复即复函,属公函的一种。

复函是机关、单位为答复来函一方面商洽、询问或联系事宜而使用的一种公文,既可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单位的答复之用,也可用于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答复。复函如属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所要求事项的答复,同时具有某种批复、批示的*质。

2。写作要点:

复函的全文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

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复函)组成,一般不可省略。

(2)正文

包括受文单位、开头用语、答复意见、结尾四部分。受文单位要顶格写;开头用语多为你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之类,要写明来函日期、名称和编号;接着是针对来函内容作出的具体答复;结尾用此复、特此函复等语作结。

关于征求意见的复函

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月日收到后,我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及时把征求意见稿转发至***,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无异义。

***单位

年月日

关于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第╳╳╳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14篇

3月16日,xx车间员工xx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请假,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视为旷工一天,将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望各位员工引以为戒!

相关纪律及奖惩条例

1、 迟到5分钟内罚款3元/次,5-10分钟罚款5元/次,10-30分钟罚款10元/次,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

2、 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1天扣2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5日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3、 严禁代替他人打卡和委托他人打卡(门口有监控、打卡机有摄像头拍照),一经发现,重罚;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4、 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手续不完或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请假1天以内(含一天),由组长直接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内(含三天),向组长请假,组长签字后报上一级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向组长请假并报上一级领导交总经理批准。

为了塑造我们自己及公司形象,确保车间生产有序、稳定、高效进行,及车间现场整洁舒适;请各位员工务必熟读《员工守则》及《车间6S现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15篇

1.标题

意见的标题有两种常见写法。 一种是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v^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另一种由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

2.主送机关

分为两种情况:需要转发的意见,没有主送机关这一项,但转发该意见的通知,要把主送机关写清楚。直接发布的意见,要有主送机关,主送机关的排列方法和一般公文相同。

意见的正文

1、发文缘由

这是意见的开头部分,主要写出发布意见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但不面面俱到。文字根据具体情况可长可短,最后以“现提出以下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等过渡性语句转入下文。

2.条文

这是意见的主体,要把对重要问题的见解或处理办法——写明。

如果是规划性意见,内容繁多,可列出小标题作为各大层次的标志,小标题下再分条表述。如果是内容较单纯集中的工作意见,主体部分直接列条即可,不必再设小标题。

3.执行要求

有些意见需要对贯彻执行提出一些要求,可以列入条款,也可单独在正文最后写一段简练的文字予以说明。如无必要,此项免除。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16篇

征求意见稿 实际在被审计单位为中小型企业的时候通常用《征求意见单》代替,就是一页纸。 主要是征询被审计单位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审定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以及涉及的调整分录有无意见,如果没有意见则盖章同意即可;如果有意见则写明不接受的理由。 如: 1、对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出疑问,并说出理由; 2、对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表达提出修改。 3、对某项调整分录表示不同意,并说明理由等等。 事务所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你的意见进行参考,如果理由充分可以进行修改。 发文机关 一般由政府、团体、机构等组织对外发出的征询性文件。 格式 关于******征求意见的函复(回复格式)******: 对于你局草拟的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17篇

1. 某某同志是一位思想作风正派,为人热情大方,待人诚恳真诚的同志。我们做为同事,在工作上大家相互协调配合,他业务精炼,思维开阔,富有创新精神。该同志做为企业领导,能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上、工作上表现令人信服,得到基层以及公司领导的首肯,可是说有效树立了做为领导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我和不少群众一样,认为吴卫南同志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中都积极向党靠拢,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的^v^党员的条件。 技术部啊明(正式党员)

2.某某同志为人热情大方,作风正派,积极进取富有创新精神。在工作、生活以及学习上都发挥到了积极模范的作用。该同志一直以来严格律己,爱恨分明。他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准,团结同事,尊老爱幼,是非分明,是一名众人称道的优秀的企业领导干部。长久以来,他就有成为^v^党员的理想抱负,并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往这个方向靠拢。如今,我认为,他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的^v^党员的条件,我愿意支持他。 客户部黄飞(正式党员)

3.某某同志知识技能突出,思想进步,热爱事业、热爱家庭、热爱祖国和人民。长久以来就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从思想和实践中积极向党靠拢的精神。他作风正派,为人诚恳而率真,理论水平较高,实践能力出众,在许多方面都起到了表率作用。我认为,他具备了入党的条件,也做好了入党的准备,具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和持之以恒的决心。我推荐他。 财务部张进 意见四: 某某同志是一名立场坚定、思想正派的入党积极份子。品德优良,理论知识丰富,业务水准高。该同志思想上和实践中均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我认为已经基本符合成为一名^v^党员的条件。 团委罗飞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18篇

同学在我班是班长,和他学习、工作已经一年有余,在过去的十几个月里,他学习刻苦努力,对工作一丝不苟,在班内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上,他按时出勤,不旷课。课上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下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实验课里,他积极帮助老师,第一时间将我们需要的实验报告给我们打印出来发给我们。他在班里举办过“优差搭档”活动,使班内的学习气氛更加浓厚,我们在享受了学习的乐趣同时,还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思想上,他经常保持着学习的积极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与路线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信念。能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多次开班会开展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自身的缺点,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足。他努力地提高思想水平,处处起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政治上,他牢记党的性质、宗旨,认真学习^v^^v^章,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和^v^章来严格要求自己。关心时事,做到与时俱进。

生活上,他艰苦朴素,勤工俭学,乐于助人,在生活和学习上都能主动帮助身边的同学,在班内赢得了良好的评价,班里还传着“有困难,找班长啊!”这样的佳话。他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对党绝对忠诚,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

在工作上,他身为班长与我支部共同开展各项工作,起到了党员应该具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各项活动上,他积极组织班委带领班内同学参加,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五四期间,我们班还获得了“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一殊誉,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马上,他又将在班内举行“送苹果,送温暖”活动,让我们班更有凝聚力更和谐。

我支部认为他已基本具备了^v^员的条件,我支部愿推荐张兴同学加入中国^v^。

09级电气自动化(3)班团支部

2010年11月28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19篇

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

并尊敬的魏*丽审判长、左*娜法官:

本律师接受刘*培受贿一案被告人之妻孙*琴委托并经他本人确认,作为刘*培的辩护律师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首先对法庭能接受我的辩护工作表示赞赏:因为尽管刑诉法第43条对当事人在诉讼中更换辩护人有明确规定,但有的法庭还是百般阻挠、十分不情愿。在这个问题上贵院及法庭自觉尊重法律、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应当得到肯定。

在了解本案前段的诉讼过程后,我十分遗憾地发现贵院在审理此案期间存在不少的于法无据或有法不依的情形。作为辩护人因职责所在,我不得不向贵院和诸位法官提出。

一、 贵院对刘*培受贿案没有管辖权。

刘*培被控的犯罪行为或结果没有一起发生在湾里区。贵院所受理的湾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南昌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刘*培受贿案(庭审笔录记载由中院于2013年8月19日指定,之后主审法院也向本律师说明由中院指定)不是一个单独案件。在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当中,没有一起是刘*培一人单独所为,均与他人共同实施受贿行为,也就是说此案分明是明确的共同犯罪。我们注意到同案当中的万*扬案由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宋*民、李*忠、李*勇等人的案件分别由南昌市下属的各个区县法院管辖,并且已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条明确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2条第4款也明确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之所以作出这样强制性管辖规定,不仅是查清本案事实的需要,也不仅是从节约司法资源的角度考虑,更是对同案犯起码的司法公平考虑。按照目前的违法分案审理,同案不同审级的情形,也就等于剥夺了刘*培等人的实质上的上诉权。

因此,你院审理此案是严重的程序违法,毋庸置疑,严重的程序违法之下的一切审判活动都是违法的。

不管这样强行的人为分案起诉、分案审判的决定是南昌市检察院、南昌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还是由省级司法机关,哪怕是更高的什么机关或者领导作出的,这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贵院作为执行机关难辞其咎,而案件的承办法官则是违法行为的直接执行者,必然要承担违法审判的法律责任。

另外,据悉贵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常务副院长黄*夏曾在湾里区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并参加了对刘*培受贿案的侦办工作,目前又主管贵院刑事审判工作。本辩护人目前没有确切的证据,但诚如是,再由贵院审理此案,明显不合适。

刘*培的其他辩护律师也对贵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主审法官于7月14日向本律师说明:贵院也曾以书面形式报告南昌市中级法院,南昌中院只是口头而不是相应的、必须的书面形式维持了对贵院管辖的指定。据同案中其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向中院有关人员询问,得到的信息却是南昌中院并没有指定!

本律师再次就管辖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强调:上级法院的违法行为不能成为下级法院违法审判的理由,而审理此案的合议庭成员无疑是违法审判的直接责任人。作为辩护律师,本人将会对贵院的严重违法问题行使一切法律不禁止的控告和申诉权。

二、贵院违法管辖,强行审理中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违法行为或严重的失职行为。

(一)刘*培于2012年4月16日晚被湾里检察院侦查人员从湖南长沙明珠酒店抓走,并于次日解押回湾里检察院。而案卷里的法律文书显示,同年4月23日才对刘*培实施刑事拘留。也就是说,从4月16日到4月23日长达七天的时间里,刘*培被侦查机关及工作人员非法拘禁于湾里检察院的审讯室,对这一严重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刘*培在庭审中多次强调,但贵院并没有查明。

(二)贵院曾召集诉讼参与人观看部分审讯同步录像(应当是全部录像),但并没有让作为直接当事人的刘*培参与,严重侵犯了刘*培的诉讼权利,也使得非法证据排除连走过场都显得太不完美。

(三)没有真正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被告人刘*培刑讯、威逼之下形成的供述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

(四)未按照刑诉法第182条第3款的规定,给被告人送达开庭传票,这样使得被告人对庭审没有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贵院在2013年10月30日开庭审判此案,直到次年7月3日才拿庭审笔录到看守所让被告人阅读、签名。且整个庭审笔录没有审判长、辩护律师的签名,违反了刑诉法第201条、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解释第238、239条的规定。

(六)法庭拒绝辩护律师查阅、复制贵院向上级法院报批延长期限或公诉机关补充侦查的这些重要诉讼文书。这严重地违反了刑诉法38条的规定,侵犯了辩护律师起码的知情权,影响了辩护律师的辩护工作。因此,我有理由认为贵院对刘*培一案的审理已经严重违反了刑诉法第96、97条的规定,应当立即释放刘*培或变更强制措施。

(七)庭审笔录第2页倒数第7行记载:“刘*培故意伤害一案”,如果是笔误,本律师表示可以谅解;如果说要用捏造出的“故意伤害案”来搪塞违法指定,则十分荒.唐。

综上,本律师的意见是:

一、立即释放刘*培或变更强制措施,因为本案不但程序上严重违法,实体上更加荒.唐。少羁押一天,少被动一分。

二、立即将此案退回公诉机关或南昌中院,此案在贵院搁置一天,违法状态就持续一天;待同案的焦*军、江*才二人起诉后(如果有起诉的可能的话),一并与万*扬案并案审理。

尊敬的各位法官:

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 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作为法律人,辩护律师应当也必须尊重法官,但法官也必须尊重法律这个唯一的上司。我们也深知在不好的法治环境里,法官的上司可能不是法律或不主要是法律。但是一个肆意草菅人命、枉法裁判的法官注定不会有好结果。请记住:“在法律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语)。

此致以法律人的敬礼。

刘*培的辩护人:

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志强

七月十七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20篇

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累计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工龄:____________

已休假天数:___________病举天数:____________高温休假天数:____________事假天数:___________上次休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规定可享受的休假时间:________天。

实际休假情况:

警中休假: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散休假: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次休假情况:按规定可享受的休假时间:_______天。

申请休假情况:

警中休假: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散休假: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室)负责人意见________________

分管领导意见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意见________________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21篇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

案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起诉书号:兴检公刑诉[20xx]33号

审判长、审判员:

在今天公开审理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分别就自己参与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物证。以上证据均当庭经被告人进行质证,已充分地证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下面,公诉人就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构成,犯罪的根源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为了非法谋取他人财物,相互勾结在一起,事先预谋,分工明确。马文艺、郑彦康伙同范少聪、王利强于2012年4月17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诈骗他人财务,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观上,该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的权利主体的不特定性。行为人在侵害开始时就没有明确具体的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或者是行为人的初衷是要针对具体的人和物进行侵害,但由于行为本身的高度危险性,在危害特定对象的同时,也随时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中,四被告人虽然是事先选定了一个特定的被害人及所驾驶的车辆作为侵害对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案件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多、车速快,这种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行为可能随时危及选定目标以外的其他多数车辆,使其发生追尾或其他车毁人亡等不确定的难以预测的严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观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的犯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危险后果具有“明知”的认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肯定对造成所选定车辆上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事先有明确认识,属于直接故意;同时,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被告人也应该能够明确地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的这种行为,极其容易造成对选定目标以外的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但却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四、该犯罪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当多的人死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刑法》已经列举出来的其他四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受损,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

五、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根源及量刑意见。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四人于2012年4月17日相互勾结,共同作案,除了四个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存在侥幸心理外,还与四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奉公守法、规矩做人,自私、狭隘的本性是分不开的。常言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四个被告人,你们想得到财物,不通过正常渠道如劳动、打工等方式取得,而是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来诈取他人财物,危害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你们是于心何忍?而且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的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要更严重。

我国《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v^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被告人犯多大的罪,就应当依法判处其相应的刑罚。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公民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v^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马文艺、郑彦康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范少聪、王利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四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故建议判处被告马文艺、郑彦康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被告范少聪、王利强两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

以上意见,建议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公诉人:王彦莉、李虎

二〇xx年六月十日

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陈力丰

案由:故意杀人

起诉书号:白检刑诉[20xx]1201号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今天,抚松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力丰故意杀人一案。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184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陈力丰,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书证、证人证言,尽管被告人陈力丰在某些环节上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但大量的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人陈力丰故意杀人弊的犯罪事实,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为更好地履行公诉人的职责,阐明公诉人的观点,现就本案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本案犯罪事实清楚,基本做到了证据确实、充分。

在刚刚结束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对被告人陈力丰进行了全面讯问,陈力丰虽当庭翻供,但是,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查笔录、物证、书证等大量证据来证明案件情况。

被告人陈力丰在公安机关接受第一次询问时虽否认^v^一家为其所杀,但其并未能通过公安机关委托专家对其所做的测谎生理心理学实验,可见其第一次所做的无罪陈述不实,不能采信。被告人提出其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第二次认罪供述系由于刑讯逼供所做的虚假陈述,但从公安机关提供的看守所体检报告表可以看出,被告人陈力丰在进、出看守所前后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身体无明显伤痕,可知其身体状况良好,并未遭受其辩称的殴打、逼供行为,因次,其所称的刑讯逼供行为并不能成立。被告人第三次在对检方所做的供述中同样承认了其杀人事实,因此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供述不能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的尖刀上面有陈力丰的指纹,且证人刘江宁出庭作证证明陈力丰在案发夜晚8点至10点曾带此刀在其餐馆吃饭喝酒,并且情绪十分异常,于10点30分离开。陈力丰虽辩解其吃饭后径直回家睡觉,但并未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一点,其也不能对其为何丢掉尖刀做出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的发现的鞋印经鉴定与陈力丰的体貌特征吻合,在灯具开关上提取的指纹与尖刀上的指纹经专家鉴定,其吻合度亦达到行业标准,足以认定现场痕迹为陈力丰所留下,证明陈力丰曾带此尖刀到过案发现场。以上种种行为结合在案证据表明,被告人陈力丰所作的辩解,既缺乏逻辑基础,又没有证据支持,请合议庭依法不予采信。

由白山市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害人所做的尸检病理报告书可以得知,^v^一家三口系被同一把尖刀刺入致死。以上证据来源合法,与本案均具关联性,经当庭质证,均具有证明能力,且各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本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力丰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陈力丰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陈力丰因被害人^v^欠其5万元与^v^产生矛盾,因讨债不成便心生仇恨,遂于2012年5月30日晚持刀至^v^家,杀死了手无寸铁的^v^一家三口。

被告人刘陈力丰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具有构成要件该当性;其实施犯罪行为时,没有任何违法性阻却事由,故其行为具有非法性;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案证据表明,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故有责性在本案中不言而喻。因此,被告人陈力丰的行为触犯了《^v^刑法》第232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三、被告人陈力丰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严惩处。

包括我国法律在内的世界各国法律,均无一例外地将生命作为所有价值的根源加以特别严格的保护,这既体现了对生命本身的关爱,又充分表达了对人权的尊重。在我国,任何人均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而我国刑法和司法实践,也历来将故意杀人罪作为重点打击的对象。被告人陈力丰无视国法和他人生命,在与^v^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后,不仅在当天夜晚杀害了^v^本人,为了灭口还残忍地杀害了^v^手无寸铁、完全无辜的妻女,制造了这起令人震惊的灭门惨案,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是对法律和道德的无情践踏,如不依法从严惩处,将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陈力丰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请合议庭依据本案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黑俊鲜、张语时

20xx年5月14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22篇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xx辅民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xx父亲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xx的辩护人。xxxx年12月29日,我已向贵院提交xx辅民律师事务所函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复印一份四东公刑诉字(xxxx)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12月30日到双辽市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xx,向其询问了案情,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履行辩护人职责,协助公诉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现根据本案事实和《^v^刑事诉讼法》第35条、第139条之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供公诉机关参考。

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xx涉嫌盗窃罪,并将其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四东公刑诉字(xxxx)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中载明,犯罪嫌疑人xx等人,有分人合,先后计八次,持刀逼住更夫,抢走钢筋掐子、电机、电焊机、切割机等物,将上述物品卖掉后脏款被挥霍。经辩护人会见犯罪嫌嫌疑人xx了解到,其一共参加两次盗窃,第一次到了盗窃地点后才知道要盗窃,自己害怕贪责任没有下车。第二次其明知去盗窃自己主动跟着去了,这次也没有下车,还是在车上等侯,他只知道其他人进到施工工地去偷了,里面发生的一切他并不知道,他与转化为抢劫的几位犯罪嫌疑人的性质是不同的。他的主观故意是盗窃,而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为了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依据《^v^刑法》第26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已转化成了抢劫罪。根据《^v^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犯罪嫌疑人xx只在盗窃方面与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有共同的故意,应采用部分犯罪共同说,也就是在盗窃行为的范围内是共同犯罪,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抢劫行为是实行过限行为,xx主观上没有抢劫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抢劫行为,对实行犯过限行为xx不应该负刑事责任,这一点侦查机关定其涉嫌盗窃罪是准确的,辩护人对此表示赞同。但在起诉意见书中将犯罪嫌疑人xx列在首位,辩护人对此有不同见解,因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其主观恶性小,客观上没有实施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其主观恶性大,量刑上要比盗窃罪要重,所以,辩护人认为起诉意见书将犯罪嫌疑人xx列在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辩护人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规则〉》第251条之规定提出辩护意见,望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予以重视并给予考虑。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xx辅民律师事务所 苑海森律师

xxxx年1月11 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23篇

家长意见书

尊敬的学校及系部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__的家长,__在贵校已经经过了三年的学习,已经初步掌握了所学专业的理论,拥有基本的实践潜力,经过和__的沟通,了解到__已经联系了___单位去实习。透过我们从各个渠道,了解了此次实习的____单位。此单位的文化用心向上,对培养___的工作方式和理念有十分好的向导作用。此单位的管理系统谨慎,稳定,对提高她(他)的工作技巧和积累经验有着很好环境。另外此公司所带给的实习职位,比较适合她(他),也是她(他)所感兴趣的。我作为家长,期望不要错失此次好机会,期望学校及系部领导同意。此致敬礼!

家长签字:

__年__月__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24篇

(一)

根据《^v^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作为审批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法定附件。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鹤峰县容阳半岛(长友公司宗地段)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金海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

建设项目依据:鹤发改投资(**)60号《鹤峰县容阳半岛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规模:90706平方米(长友公司地块66036平方米)

建设单位拟选位置:鹤峰县城容美镇原长友茶厂片区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选址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经鹤峰县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提出如下规划意见,必须遵照执行。

1、用地位置、界限、规划技术指标

鹤峰县容阳半岛位于县城南岸,其包含原茶厂、林业局、部分道路用地及相邻的地块,总用地面积2458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90706平方米。

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恩施金海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容阳半岛长友公司地段,其用地位于容美镇原茶厂片区,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鹤峰县容阳半岛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A、B、C、D四栋建筑,建筑面积66036平方米;用地范围北侧与林业局地段相邻,南侧与茶厂路中线相距米,西侧为规划米宽的滨河路,东侧与一中路中线相距米,具体位置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建筑物的位置详具体的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

按照县规划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审核,该宗地块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占地地面积为5589平方米。

2、建设单位应遵守的事项

①必须严格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鹤峰县容阳半岛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施工图设计,经图纸审查后报消防部门审核,完成后必须报县规划局进行审核备案,再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②建设过程中应该搞好四周的环境卫生,开挖的各类土方及建筑垃圾不得四处撒落或堆放,必须清运到城建部门指的位置。

③基础开挖及主体施工时,不得对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损害。拟建项目位置必须由规划部门现场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

④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规划道路用地,必须按县规划管理局所出具的规划红线图留出足够的距离。

3、其它说明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它相关批准文件后,必须到县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县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放线并签发记录后,方可破土动工。

现场踏勘人:****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25篇

一、刑事法律意见书的概念、特点、作用

1、概念:刑事法律意见书是辩护律师在接受刑事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后,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根据其所掌握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各阶段向办案机关撰写并提交的其认为已方当事人无罪、罪轻意见的专用诉讼文书。

2、特点:(1)阶段性(2)说理性(3)有效性

3、作用:辩护律师实现有效辩护的有效工具。

二、刑事法律意见的种类

1、立案阶段申请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

2、审查批捕阶段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3、审查起诉阶段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改变起诉书中认定较轻罪名、认定从轻量刑情节、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

4、审判阶段开庭前阐明初步辩护意见的法律意见书。

三、如何撰写法律意见书,格式、主要内容有哪些?

(格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涉嫌XX罪一案申请检察机关对其(改变强制措施、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1、办案机关(公检法):

2、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情况,案件受委托情况、受委托后所做具体工作,对办案机关认定何种罪名。根据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现提出以下几点法律意见,供贵院参考:

3、对案情简要陈述

(1)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

(2)辩护律师认定的事实(按犯罪构成、七何要素表述,言简意赅)

(3)辩护律师对认定案件事实的意见表述(我方认定办案机关认定事实有误)

4、通过律师工作后对此案的基本观点(先对定罪发表意见,后对量刑发表意见)

(1)无罪的意见:

首先应当具体阐明无罪的具体理由(案件事实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达不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不够成犯罪);

其次简述案件证据情况(案卷中的证据情况及律师调查取证情况);

最后写明具体应适用的法律依据(具体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附件中附光盘电子稿)。

注:分不构成犯罪和不构成指控罪名两种情况。

A.不构成犯罪(案件事实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达不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不够成犯罪)

B.不构成指控罪名(仅指明不构成该罪的理由即可,如作无罪辩护,便不可再指明具体应认定何罪,不可充当公诉人的角色。如作罪轻辩护仅可指明比原认定罪名较轻量刑的罪名)

(2)罪轻意见:应当首先对办案机关认定的罪名发表意见,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正确,再对量刑部分发表意见(是否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形:自首、立功、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从犯等)

注:不应指明加重量刑的情节:如累犯等加重处罚情节。

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错误需要改变罪名,则应当具体阐述应当改变罪名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情况,并具体写明根据案件事实应当适用何种较轻的罪名(不能改变为较重一种的罪名)

5、犯罪嫌疑人案发后及一惯的表现及符合取保候审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理由和依据。(申请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

6、总结陈述: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罪一案,本律师认为(A不构成XX犯罪,B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C应当改变罪名为XX罪,D构成XX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建议以上法律意见,恳请贵院参考并采纳!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附项:本案证据情况及需要办案机关调取的证据线索

四、三个诉讼阶段法律意见书的特点及写作要点提示。分不同阶段提交的意义

1、侦查阶段:立案、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提交。重点在于申请改变强制措施,注意提交的时间点与办案人的办案节奏,实现有效沟通,分析法律意见被采纳的可能性,从而实现有效辩护。

2、审查起诉阶段:提交法律意见书的目的在于:

(1)说服检察机关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不起诉决定;

(2)改变原认定较重罪名为较轻罪名(如寻衅滋事改变定性为故意伤害轻伤);

(3)认定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自首、立功、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从犯等);

(4)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注:实现以上任意一点即可达到有效辩护)

3、审判阶段:提交意见书的目的在于说服法官采纳辩护意见,做出有利于已方当事人的判决。是辩护词的有效补充或辩护词的前置法律文书。

五、何时提交法律意见书,如何实现有效辩护?注意要点有哪些?

1、注意公、检、法三机关的办案特点,各阶段办案人的办案节奏。

2、三个阶段提交意见书关键时间提示

立案后:拘留后一周左右时间。

审查批捕阶段: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三日,办案人作出确定性意见之前提交。

审查起诉讼阶段(最长六个半月的审查期限):办案人撰写审查报告之前提交。

审判阶段:法院开庭前,先于辩护词提交。

3、如何说服办案人,实现有效辩护:注重说理,法理和情理的结合,要在办案人作出确定性意见之前提交意见书并积极说服办案人采纳我方意见。

注意与办案人交流时的“潜台词”(要求律师调取从轻、减轻处罚的证据,要求律师说服嫌疑人赔偿被害人等情形)

4、法律意见应具有一致性,不能出现逻辑性错误(法律意见书中既有无罪意见,又有罪轻意见)

如:意见书开始写明无罪意见,后律师为保险起见在后半部分写:退一万步讲,即便嫌疑人构成XX罪,也应当从轻处罚。

这样做的弊端,首先是法律意见书前后逻辑混乱,其次给办案人看后感觉律师自己认为嫌疑人无罪的意见也不太可靠。

六、法律意见书是否应当给当事人查看?辩护思路是否应当听取委托人意见?(争议或讨论的问题)

1、法律意见书可以给当事人看,但搜集的证据,侦查案卷内容绝不能给当事人及其亲属看。

可以将法律意见书撰写两份(一份对办案机关、一份对委托人),但基本内容应当一致,但应有所区分。

2、应当听取委托人意见,因为委托人一般不懂法律,所以法律意见书的撰写不应仅限于委托人意见。辩护律师应当独立行使辩护权,但不应超越委托人委托的权限。

七、法律意见书形式方面应注意事项

1、文书中一定不要出现错别字,不能出现常识性错误(专业、认真程度的体现);

2、文书中要用法言法语,案件事实要分层次撰写,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

3、提交法律意见书同时向办案机关提交电子文稿光盘。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26篇

尊敬的XX:

非常荣幸能与贵单位成为租赁关系,该租赁合同正式起租生效时间为X—X—X日(免租期为一个月)。

目前贵单位还有如下几项事宜未按合同洽谈中的承诺兑现。入住贵单位已经1个多月了,以下3个问题也多次找贵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交涉,但到目前为止以下3个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为此特再次函请贵单位为我司解决如下问题,以免继续延误我司正常工作运行。

目前需解决的事项如下:

一、电信光纤问题(该问题目前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司员工正常工作,给我司带来了工作上的极大不便以及一定程度的损失)。

二、贵单位放养有狗并且没有栓住,可以在院子里面随意走动。考虑人身健康和安全,请务必采取措施对4条狗进行圈养或者栓住。(由于4只狗整日整夜的守在大门口,不但吓唬到来我司的访客,也多次吓唬到我司的女员工)。

三、大门关闭时间问题(当时在谈租赁合同期间,我司已经提出,有员工需要加班,夏天不超过晚上22:00,冬天不超过晚上20:30,可目前贵单位在傍晚17:00已经紧闭大门),由于我司员工出去晚饭回来之后没有大门钥匙已经多次被锁在门外,只好电话叫里面的同事来帮忙开门,非常不方便。

以上3个问题敬请贵单位尽快解决,以免继续延误我司正常工作运行,并引发不必要的租赁纠纷。

敬请复涵。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27篇

尊敬的_地区小学领导及班主任

我们是__年级__班的家长,我们全体家长为了子女的学业在此提出一个意见望校领导及班主任能够采纳。

首先我们班级的数学老师是从二年级开始代课,在近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从子女的口中得知数学老师有经常请假的现象,这不仅影响了孩子正常的学习时间,同时为了赶时间和课程老师讲课速度加快,使小孩无法跟上,导致小孩的数学成绩徘徊不前。

其次我们在询问孩子作业情况时发现,数学老师在批改完作业以后,对作业当中出现的错误除了打叉以外从来都没有在课堂上进行过讲解,这样导致孩子在学习过程中只能学到简单的数学知识,而对出现在作业上的一些比较难和复杂的题目无从下手,只能乱写,加上很多家长也不懂这些数学题目,老师只是批改而不讲解使小孩对数学的学习兴趣越来越淡了,而我们家长除了发愁却没有任何的办法。

再次,我们听说数学老师任教多年,但只是任过一年级到三年级的数学课,从未交过三年级以上年级的数学课。虽然这只是听说,但为了孩子的将来,我们作为家长时刻都在担心孩子的学业,毕竟数学是一门很重要的科目,而且在参加内地班小考的时候,数学成绩是关键,数学成绩不达标是不行的。小孩现在已经到__年级了,可以说数学这个科目学起来会越来越难,让一个没有经验的数学教师担任我们班级的任课教师,这让我们家长更担心孩子今后的数学成绩。

我们虽然提出了数学老师的一些缺点,不是针对本人,而是我们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多学到一点知识。这只是作为父母最低限度的要求。为此希望同时恳请校领导及班主任为__年级(4)班更换现任的数学老师,派一位有经验的数学老师以便提高孩子的数学成绩。__年级(4)班的全体家长在此恳请校领导及班主任采纳意见。

__年级__班全体家长

20__年__月__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28篇

某某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

李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接受其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2012年12月29日,因证据不足未被批捕,同日贵局对李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现已三月有余。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以上规定,李某被取保候审期间,贵局也不得中断对该案的侦查,亦即不得拖延。

实体上分析,李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从辩护人的角度来看,不是证据不足的问题,而是是否构成该罪。批捕程序中,辩护人已向某某县检察院递交书面律师意见书,其中就详细阐述了本案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从本罪的主客观要件上分析,本人还是坚持认为李某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请贵局再仔细斟酌之。

从证据收集程序上,涉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先后被取保候审。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几天后即被取保。就是说,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均已获取。被害人(控告人)的陈述早已有之,也提交了相应的书证——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虽然未亲眼所见控告人提交的该书证,但推测缺少不了这一控告关键的证据;李某父亲处也保有一份《购车协议》)。关于涉案车辆的转让、过户信息,我想贵局也应已掌握。因此,辩护人认为本案的主要证据应该说都已基本收集到位。凭此如仍不能确凿定案的话,时间恐也难以改变这一切。

实践中,有些案情并不复杂、取证并不困难、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的案件,往往会被拖延至取保候审期满后再结案:或移送,或撤案,甚或不了了之。甚至,取保候审结束后,再变更为监视居住措施,继续拖延。辩护人认为,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精神的行为,既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威信,也有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不能及早得到最终的司法处理结果,而使其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辩护人请求贵局依法尽快侦结此案,或移送,将李某交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或撤案,还李某清白之身。以上意见,请贵局慎思,并期待尽快给予答复。

李某辩护人:李军律师

3月11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29篇

小学家长意见怎么写-第一点建议:

要分清楚自己孩子的长处短处。就着孩子的这些特点去委婉的说明,这里要注意,不能把孩子的缺点写的太明显。现在孩子跟咱们那会不一样,虽然小学家长意见都是写给家长看的,但毕竟要让孩子拿给老师。太直接的写,会对孩子的自尊心有打击。

小学家长意见怎么写-第二点建议:

如果是寒暑假评语,尽量往好的地方写,然后在最后就是说希望在某方面不足的望改进,好的方面望继续努力。比如:我的孩子在家帮助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他/她不仅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作业,还能完成我们规定的任务(成绩好的话)。尊敬长辈,能友好的同同伴玩耍。希望他能在学校依旧保持。

小学家长意见怎么写-第三点建议:

来说说咱们给孩子写意见或者评语的时候,常常会用到的格式,按照这种格式写,绝对不会有差!格式:1.孩子有什么缺点有待改进。2.孩子有什么优点。3.希望家长如何配合。4.最后就是希望孩子加油啊什么之类鼓励的话。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30篇

1、引导学生进行体验性活动,培养勇气和自信。

2、学校多组织一些有益的课外和校外活动,培养孩子多方面的能力,还可以利用一些休息日,举办一些集体活动,如春游、训练营、公益活动、亲子活动等,以适应未来社会生活。

3、一切活动应以学生学习为主,课外活动少一些,不能影响正常上课。

4、学奥数;多搞主科竞赛,提升淮清中入学比例。

5、每周有复习试卷,家庭作业多一些,让孩子时间紧一些。

6、老师给班级,甚至每个学生制定目标,给予压力和动力,促进孩子们努力。

7、加强班风建设,多关心有问题的学生,老师多沟通理解,多关爱鼓励,多给与笑容,让孩子有信心去努力。

8、班中开展好差生结对子,提高孩子学习积极主动性,在培养孩子自主学习方面上点心。

9、在可能的情况下,经常调换位置,避免影响孩子视力,让高个子学生也能离老师近一些。

10、希望学校重视课外阅读,多推荐有益孩子身心成长的课外书籍。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31篇

家长意见书

尊敬的地区小学领导及班主任

我们是四年级(4)班的家长,我们全体家长为了子女的学业在此提出一个意见望校领导及班主任能够采纳。

首先我们班级的数学老师是从二年级开始代课,在近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从子女的口中得知数学老师有经常请假的现象,这不仅仅影响了孩子正常的学习时间,同时为了赶时间和课程老师讲课速度加快,使小孩无法跟上,导致小孩的数学成绩徘徊不前。

其次我们在询问孩子作业状况时发现,数学老师在批改完作业以后,对作业当中出现的错误除了打叉以外从来都没有在课堂上进行过讲解,这样导致孩子在学习过程中只能学到简单的数学知识,而对出此刻作业上的一些比较难和复杂的题目无从下手,只能乱写,加上很多家长也不懂这些数学题目,老师只是批改而不讲解使小孩对数学的学习兴趣越来越淡了,而我们家长除了发愁却没有任何的办法。

再次,我们听说数学老师任教多年,但只是任过一年级到三年级的数学课,从未交过三年级以上年级的数学课。虽然这只是听说,但为了孩子的将来,我们作为家长时刻都在担心孩子的学业,毕竟数学是一门很重要的科目,而且在参加内地班小考的时候,数学成绩是关键,数学成绩不达标是不行的。小孩此刻已经到四年级了,能够说数学这个科目学起来会越来越难,让一个没有经验的数学教师担任我们班级的.任课教师,这让我们家长更担心孩子今后的数学成绩。

我们虽然提出了数学老师的一些缺点,不是针对本人,而是我们每一个家长都期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多学到一点知识。这只是作为父母最低限度的要求。为此期望同时恳请校领导及班主任为四年级(4)班更换现任的数学老师,派一位有经验的数学老师以便提高孩子的数学成绩。四年级(4)班的全体家长在此恳请校领导及班主任采纳意见。

四年级四班全体家长

2013年5月5日

意见书的格式及范文 第32篇

xx县人民检察院、尊敬的检察官:

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xx亲属的委托,指定我作为其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的辩护人。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及查阅相关案卷,辩护人非常感谢检察官认真办案的态度,辩护人对本案犯罪事实及盗窃罪名无异议,但同时辩护人认为本案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所以有以下两点建议向贵院提起,希望能采纳其中之一:一、建议做出不起诉决定;二、如果本案提起公诉,建议在量刑时公诉机关能建议适用缓刑。辩护人提出以上法律意见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首先,犯罪嫌疑人xx犯罪情节轻微。

1、盗窃数额低,数额过量刑起点不多。此次盗窃行为的被盗物品为一辆半新的摩托车,价值不高。

2、被盗物品已追回,没有给受害人造成实际损失。

3、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参与实际的盗窃行为,他的最初目的也只是参与销赃,而且最终也未完成销赃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盗窃公私财务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2.全部退赃、退赔的。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此解释的此款规定。

二、其次,犯罪嫌疑人xx有以下法定从轻或酌定从轻情节。

1、x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另一犯罪嫌疑人王xx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好,坦白的比较彻底。

2、xx协助办案机关抓住了本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王xx。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xx是从犯,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不论是从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供述,还是根据其共同犯罪同案犯的供述,在此次共同犯罪中xx仅起到辅助作用、次要作用。提出犯意的不是他,具体实施的也不是他。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xx无犯罪前科,系初犯。

xx在此之前从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一贯表现良好,从主观上来讲,xx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当时参与盗窃也只是因为年少无知、法律意识淡漠,其受所处生活环境的影响,没有意识到到此次行为是涉嫌盗窃行为。

5、xx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综上,辩护人认为xx的盗窃行为主管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且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并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可以不予起诉、不判处刑罚或给予较轻的处罚。

以上意见希望检察官及公诉机关能予以采纳,非常感谢。

辩护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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