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总结 第一篇

2010年南昌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要求

(2010年5月12日)

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测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年,为此,市卫生局和我所已就2010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下发了相关工作文件,南昌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就201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二次供水监督监测工作:

2010年工作任务:210年4月15日,市局下发了洪卫法监字〔2010〕18号文件,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执法力度,增强二次供水单位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有效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在“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测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能够做到硬件得高分,软件不丢分,确保二次供水项目全面达标。

1、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的问题

a、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二次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可以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工作有盲区、盲点。

b、有的二次供水单位取得了卫生许可证,但是有些进入水池水箱的水并不一定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也没有获得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是属于集中式供水的一种形式,因此,其水质必须符合GB5749-2006标准,也就是说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水质才能进入水池水箱。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水是不能进入水池水箱水塔。

2、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a、蓄水池周围10米内不得有滲水坑、污水井、化粪池以及相应的输送管道和堆放垃圾等污染物,水箱周围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b、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和非生活饮用水连通),不得滲漏。水池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有泄水管、溢流管,并不得与下水管连通。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加锁。有安装消毒器的位置,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消毒,要配备余氯或(二氧化氯、臭氧)检测设备,每天要对水质进行余氯(≥)测定,如是二氧化氯消毒则应测定二氧化氯(≥),臭氧()。

c、二次供水单位每年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卫生监督机构每年至少监督抽检一次,监测项目:二次供水属市政供水的水质检验必检项目: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PH、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余氯。

3、二次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水产品问题

根据_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61号。涉水产品包括输配水设备(管材、管件、蓄水容器、供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剂、化学处理剂(过滤、软化、净化、消毒剂)、水质处理器(饮用水消毒设备)以及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a、需要获得_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进口涉水产品、国产水质处理器和防护材料、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b、需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国产输配水设备、国产水处理材料、国产化学处理剂。

根据_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61号文件规定,可用于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剂有:氯、次氯酸钠、次氯酸钙(漂白粉)、二氧化氯、高锰酸钾、过氧化氢。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只能在紧急情况下才可用于水质消毒,除此以外其他消毒剂不准用于生活饮用水消毒。但是,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根据《_监督局关于加强饮用水消毒剂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环便函[2009] 9号)及《_监督局关于饮用水消毒剂监督检查的补充通知》卫监督环便函[2009]22号文件要求,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只能在紧急情况下才可用于水质消毒

4、根据市局下发了洪卫法监字〔2010〕18号文件,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半年向市卫生监督机构呈报属地二次供水卫生监督情况。

5、档案要求

我所最近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档案要求》的通知,这个档案要求,实际上在2008年就已通过邮箱下发到有创建任务的县区、开发区,今年是正式下发了,要求全市二次供水单位遵照执行。档案要求在通知上已经说的比较清楚,不清楚的、有问题可以在提出来,以后发现问题的也可以和我们监督四科联系。

二、水厂监督监测工作 2010年工作任务:2010年4月28日,市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洪卫法监字〔2010〕22号及我所下发的2010年各县区卫生监督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及评分表的要求。

1、出厂水:城市和县城所在镇(区)每个供水单位(水厂)的出厂水5月和8月个抽一次(市所和各县所共同完成)。项目: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及当地根据水源水质实际情况增加抽检项目(全分析)。末梢水:抽样10个末梢水采样点以上(市所完成),各县城3个采样点以上(各县所完成),7月以前完成。项目: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及当地根据水源水质实际情况增加抽检项目(全分析)。

2、上报时间: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各开发区卫生办务必将出厂水、末梢水的检验结果(附件4报表)及文字总结于10月12日前(电子版及盖了公章的打印版)报送市所监督四科:邮箱:wjj611221@ 电话:217917

2、2179173 。四科汇总后报市所综合科,再于10月20日前上报省所和市局。

3、卫生要求

a、清水池:出入口要密闭、加锁;要有透气孔(有些未设透气孔要加做)并要有罩,防止老鼠、雨水、污染物进入。且清水池不是单位停车场及杂物堆放地,严禁停车及堆放杂物。每年至少一次对过滤池、混凝池、反应池、清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有相应记录。

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总结 第二篇

2019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为保障全县人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我县卫生健康局2018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依据《_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兑现自来水厂、16个乡镇和部分中小学校自备水的水质卫生安全进行了监督和监测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集中式供水

1、市政集中式供水

我县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有1家,即我县自来水厂。

2、乡镇集中式供水

全县共有16个乡(镇),除位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新州镇外,其余15个乡(镇)均设一个集中式供水点。

(二)学校自备供水

乡(镇)所在地农村寄宿制学校中,有107所小学的生活饮用水为学校自备供水;另有65家乡、村幼儿园的生活饮用水亦为单位自备供水。

(三)自建设施供水

我县城区内只有一处自备水源,为县城所在地新州镇头塘村,供水范围约100户,供水人口约500余人。

(四)二次供水

经过摸底排查发现,我县万民国际大酒店、隆林民族国际大酒店、城市便捷酒店、天桥大酒店和昌达宾馆5家公共场所经营户以二次供水的方式向旅店住客提供生活用水。

今年,我所监督二科已分别对辖区内市政集中式供水(1家)、乡镇集中式供水(16家)、自建设施供水(1家)二次供水(5家)开展了2次卫生监督工作。同时,与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共同开展完成了2次辖区内学校自备供水卫生监督工作。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84人次,出动车辆(包含卫生监督执法车辆和使用私车)48辆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0份。

二、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1、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我们严格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目前,共许可审批市政供水1家,二次供水5家。

2、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市政供水、乡镇级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

(1)市政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

我县自来水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6名供管水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有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卫生管理制度齐全;水源及取水点已建立范围标志,设置卫生防护带、严禁事项告示牌,设置警示标识、防护宣传牌等;引水渠道为明渠和暗渠相结合;制水工艺卫生管理制度齐全,制水工艺管理符合卫生要求,配备水质沉淀、过滤、消毒等设施,保持正常运转;配备两套净水设施、两台二氧化氯发生器。涉水产品、消毒药械建立索证制度,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消毒药械持有卫生许可批件和持有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配备水质检验室及相应检验设备,检验室正常运作,检验设备能正常使用。配备三名专职检验人员,能开展部分水质检测项目,有相应的水质检测记录。

该水厂目前存在的最大安全隐患为水源及取水点防护问题,水源、取水点、引水渠道受到日常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化肥、农药污染的可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此情况,我所已和自来水厂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县人大、政协也已经多次把水源污染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把这一问题向市、自治区人大、政协作了反映,县人民政府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也给予高度重视,采取了多次综合治理。然而,从饮用水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保护职责来看,尚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

(2)乡镇集中式供水

本县16个乡(镇),除新州镇位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饮用水为县城市政供水外,其余15个乡镇均设一个集中式供水单位。各乡镇供水单位性质大致分两种:一种是属于我县水利局管辖并派人管理,有专职供管水人员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第二种是当地政府或群众集资建造的,无专职供管水人员。以上两种形式的供水站均是蓄水池储水,再以供水管道输送到各用户,无沉淀、过滤、消毒等水质处理设施和措施。乡镇集中式供水均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无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水源和取水点无明显范围标志,未设置卫生防护带、严禁事项告示牌、警示标识、防护宣传牌等,无水质检测实验室,无满足自检需要的检验设备。

(3)自建设施供水

我县新州镇头塘村自备水源供水点属于村民自筹款建设,不是经营性供水,法人或负责人均无法确定,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管水人员没有持健康证明和未经卫生知识培训,故没有进行规范化的卫生管理,相关卫生管理制度缺乏,未制定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防投毒及应急处理预案,水源水质虽然未发现污染可能,但水质未进行沉淀、过滤及消毒,水质无相关检测证明。

3、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特别是学校自建设施供水。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我县卫生健康局2018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我们组织开展了1次春季学校传染病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工作。主要监督检查各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储水设备清洗消毒、水质检测、管水人员健康体检以及水质污染应急处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等内容。经检查发现,大部分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不符合卫生要求,主要是水源水无卫生防护措施、储水设备清洗消毒记录不全、未开展水质检测等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均已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学校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严格水质消毒,防止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4、按照《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二次供水设施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卫监所〔2017〕22号)要求,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规章、规范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全县二次供水设施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加强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

5、认真开展全县生活饮用水“3•15”健康维权专项执法活动。

“3•15”期间,我所组织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对县乡两级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指导被监督单位开展水处理、水消毒等工作,对存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供水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二)监测工作情况

由于缺乏经费,我单位未能主动对辖区内的生活饮用水开展水质检测工作。据供水单位报送及本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我县对各类供水单位(县级市政供水、乡镇级集中式供水、村屯级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设施供水、农村分散式供水)开展水质检测60份,合格43份,合格率%。其中:县级市政供水13份,合格13份,合格率100%;乡镇级集中式供水34份,合格19份,合格率;村屯级集中式供水0份,合格0份,合格率0%;学校自建设施供水3份,合格2份,合格率;二次设施供水10份,合格9份,合格率90%;农村分散式供水0份。

三、整改措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总结 第三篇

为加强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介水传染病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沅陵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对县辖区内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全年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沅陵县饮用水供应慨况

我县生活饮用水供应主要为市政供水及农村集中式供水两种方式,其中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人口万人,全县共有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408家(涉及到63所学校及403个村居),其中: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日供水量100吨以上1000吨以下集中式供水单位91家,日供水量100吨以下水厂289家。

二、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情况

20xx年15月日至31日,沅陵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抽调9名卫生监督员和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对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408家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都系水利工程改水项目,乡镇农村水利工程改水项目的供水单位制水工艺绝大多数未采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制水工艺流程的处理方式,均无自检设施、无水质自检能力。

2、未配备加氯消毒设备,水源水通过管道直引到蓄水池,蓄水池的水直接通过管道引到农户。

3、各乡镇(特别是村居)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阶段是县水利局负责实施,_门没有参与,致使水源防护、制水工艺、卫生设施、供水能力、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均达不到生活饮用水的要求和使用标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情况

根据国家规定,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与县疾控中心每年都要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进行抽样监督监测,今年县疾控中心对农村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进行了两次卫生检测:

1、枯水期共对农村54个集中式供水点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15份样品不合格,主要是微生物指标超标。

2、丰水期共对农村54个集中式供水点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11份样品不合格,主要是微生物指标超标。

3、全年共抽检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18家(水质采样类型:末梢水18份);检测结果: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均超标,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全县乡镇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供水工艺均未采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制水工艺流程的处理方式,是造成水质检测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农村生活饮用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原因分析

1、我县乡镇生活饮用水供水及管理较混乱(有村级自供水、乡镇供水、个体承包供水、市镇供水;有村级管理、乡镇管理,私人经营管理等);

2、县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的供水站条件较差,由于资金欠缺,硬件设施陈旧老化,乡镇大多数水站水处理设施设备跟不上供水需求,超负荷运行,特别是在洪水期及夏季暴雨后,超负荷运行现像尤其严重,水质较差,加之,大多数供水单位对水质处理和消毒不到位,使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五、工作建议

1、明确管理职责。建议农村生活饮用水必须纳入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行政府负责管理,部门配合。县疾控中心负责水质检测,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2、加强饮水卫生安全的宣传。为提高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意识,乡镇要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活动,提高人们对生活饮用水卫生与安全的认识,逐渐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的局面,使生活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3、加强饮水卫生知识的培训。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每年负责对各乡镇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乡镇管理人员负责对具体供管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各乡镇供水工程的供管水人员能正确掌握对水源水进行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的.完全处理方式,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生活饮用水的质量,使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地用上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4、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投入,增添必要的设备(消毒、自检设备等),保障水质的供水质量,建立水质检测制度,落实检测措施,这样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5、乡镇政府要明确各供水单位管理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定期对各供水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供水安全。

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总结 第四篇

2011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工作总结

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式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卫生监督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在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11年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8家,仅有市水厂、江北水厂等6家水厂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做作业人员61人,持健康证61人,持证率为100%。

二、水质监测情况

全市监测水厂18家,采样85份,合格69份,合格率为,其中市水厂采样64份,合格62份,合格率为;乡镇水厂采样21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其中乡镇持卫生许可证供水4家,采样8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50%,未持卫生许可证供水12家,采样12份,合格2份,合格率为.三、监督检查情况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水厂18家,6家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从业人员61,持有效健康证明61人,持证率为100%,组织与管理合格6家,合格率为,工作档案合格3家,合格率为33%,水质净化、消毒、检验等设施合格3家,合格率为;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合格6家,合格率为.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情况

1 此次宣传活动本着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取群众见闻乐观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场数达8次,出动车辆12次、开辟专栏宣传3个、广播冲座8期、专家访谈1期、宣传履盖面达到90%以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五存在的问题

1、饮用水水源防护存在安全隐患

大多数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单位的水源处未设臵水源卫生防护带,无警示标牌,如县水厂,江北水厂,江南水厂等。

2、无必需的制水净水工艺,饮用水水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在我市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中,除百龙家水电服务公司取地下水处理供应特殊情况外,其它95%水厂均未按照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的程序进行制水(包括市水厂),甚至大部分乡镇水厂抽取源水后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供应,造成每年5-8月份丰水期水质浑浊度时有超标,微生物超标。

3、大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涉水产品未出示卫生许可批件,合格证等相应的资料,多数情况是票据作为报销凭据入账,无从查超。

六、今后工作打算

1、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执法力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加大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宣传力度,证、卫生标准到社区,宣传手册进万家。

2012年4月28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总结 第五篇

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原来是在参考指标中的,这次是升级到扩展指标里,限值没变。这哥俩属于众望所归吧,是造成我国典型自来水嗅味问题的罪魁祸首,本身没啥毒性,但是嗅阈值极低,10ng/L级别就能被感受到,吃鱼时的土腥味大多数都是这哥俩造成的。正由于人体对它们感受特别灵敏,然后他们俩在湖泊和水库中又特别常见,同时我国30%的水源来自湖库,使得自来水厂经常因为它们哥俩被投诉,以前即使在参考指标的时候水厂也经常要监测,这次地位提升理所应当。

高氯酸盐近年来水源中检测到的频率比较高,而且是美国EPA所认定的新兴污染物之一,主要影响甲状腺的功能,这次列进国标应该走在了美国的前面,反映我国水质标准制定的进步,终于从抄袭者逐渐走向了引领者(不知道这么说会不会显得太舔狗了),支持。

乙草胺这个东西是我国用的最多的除草剂,似乎是没有之一,广泛使用必然带来潜在的污染风险,增加到国标之中理所应当,对保障饮水安全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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