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简述范文(推荐7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01-04 15:25:24213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简述范文 第一篇

楠木府文〔〕42号签发人:张贡华楠木乡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情况的自查报告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于11月启动实施,在县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乡上紧紧围绕县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依托红旗村农民新村建设,广泛宣传发动,认真搞好农民新村规划,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工作进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集中安置点位于红旗村1组,计划集中安置50户200人,新建住房4000平方米,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5亩,新修道路1公里,排水沟米,生态恢复15亩,架设输电线路1000米。该工程于月动工建设,预计1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20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我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召开了干部会议、群众会议,传达县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有关的政策和要求,并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增加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知晓度。同时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高、偏、远的组、寨落安排专人进行政策宣传,目前集中安置点已有80户335人落实了地基,其中35户搬迁户房屋主体工程完工,42户搬迁户正在加紧建房;建成主道路2条并进行了硬化,总长800米,新建文化活动广场2500平方米,下水道和路灯安装完成。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简述范文 第二篇

xx县地处秦巴山区贫困带上,是襄樊市下辖唯一的全山区贫困县,也是全市唯一的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高寒山区、边远地区、多灾地区、特困地区、革命老区、军事禁区于一体。辖11个乡镇261个村,1262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506户万人,占总人口的80%。全县版土面积3225平方公里,境内山峰林立,沟壑纵横,有158个村地处海拔千米以上的地带,自然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群众生活极其艰难。自20xx年以来,我们抢抓盛市扶贫搬迁政策机遇,对全县7500户近3万人生活在海拔千米以上地的地区的贫困户纳入盛市扶贫搬迁计划,于20xx年至年成功地对高寒山区的3253户13662人实施了搬迁扶贫,使这部分人口彻底告别贫困。截止,年底全县尚有4247户,16420人还待搬迁,由于今年我县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增加了一部分地处滑坡地带的农户,因此我县的搬迁扶贫工作任务相当艰巨。

一、年扶贫搬迁基本情况

今年省级下达我县375户搬迁计划,市级下达我县550户搬迁计划。由于全县急需搬迁的任务重,我们结合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自我加压,下达各乡镇市级移民搬迁计划900户、省级搬迁扶贫计划450户。为了将这一利民安民工程落到实处,我们依托盛市扶贫搬迁优惠政策,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帮扶合力,强化责任督办,使今年的扶贫搬迁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年初计划,截止11月30日,完成市级移民搬迁986户3936人。省级搬迁扶贫310户1107人,完成比例占72%,即将完工在建140户,占任务的28%。根据我县今年扶贫搬迁工作任务重的实情,我们多方筹资,争取到搬迁扶贫资金计划150万元,目前已到位75万元,其中省扶贫办下达搬迁扶贫专项资金45万元,省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尚有县发改委75万元资金计划还在协调落实中。基于此我们已于10月初下拔落实到各乡镇财政所危改搬迁扶贫资金万元,由各乡镇财政所根据农户搬迁进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的要求,兑现落实到搬迁的农户。

二、主要做法

(一)界定范围,突出重点搬迁。围绕我县实施的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今年搬迁扶贫我们以重点村为主,突出重点村重点户。年初,我们通过组建重点村包保专班进村入户对至年的省定重点村开展普查工作,将重点村需要搬迁的农户逐户登记造册,按照市级搬迁和省级搬迁(危改)两类建立基础性的档案,市级搬迁扶贫我们按照每个重点村村平30户的指标下达计划任务900户,按照优先重点村的原则,由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组织上报实施。将搬迁扶贫作为整村推进扶贫的一项重点项目进行建设。对搬迁的农户的建房进行科学的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扶持政策,在各重点村做好盛市搬迁扶贫政策的宣传和动员,号召农户主动搬迁,提前搬迁,加快了农民搬迁脱贫步伐,加速了我县搬迁扶贫工作进程。

(二)强化领导,凝聚合力搬迁。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搬迁扶贫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进行月办月结,对搬迁工作加大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书记、县长任组长,扶贫、民政、财政、计划、交通、电力、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一把手牵头负责,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扶贫搬迁工作专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搬迁任务实行责任包保,并制定了优惠的扶持政策,聚集各部门帮扶资金,合力投入。加大了扶贫搬迁工作力度。年初,县委、县政府组织扶贫部门,对全县移民搬迁和住危房户进行摸底调查。通过摸底健全了我县1943户特困户住危房,4247户农户居住在高寒边远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带贫困户的档案。为了解决这部分贫困户的住房和搬迁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实施扶贫搬迁与解决特困户危房相结合,用今明两年时间彻底解决这部分特困农户的住房难。计划今年搬迁解决特困户危房900户。由县扶贫办负责包保450户,县民政局负责包300户,县财政局负责包保50户,县直85个部门负责包保100户。县委县政府将全县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纳入全县重要工作进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办结,年终对各部门实行硬帐硬结,确保了全县扶贫搬迁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以人为本,创新机制搬迁。在扶贫搬迁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自愿,扶真贫的原则。在搬迁对象的确定上,必须是真正的贫困户,必须由本人先提出书面申请;在安置方式上,由农户自主选择搬迁类型,能集中搬迁的就集中搬迁,能分散搬迁的就分散搬迁;在建房标准上,由农户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能建楼房的建楼房,能建经济实用房的建经济实用房。在安置的选址上,由各乡镇、村根据镇、村建设规划自行选址。在搬迁方式上重点采取四种搬迁模式:一是实行梯度搬迁。鼓励低山、河边的农户进城经商给予适当补贴,将其房屋和士地等低价转让给中高山地带的搬迁农户。二是集中安置搬迁。今年实施的第二批15个整村推进重点村下达了900户市级搬迁计划、400户省级搬迁计划,大部分都要求实行集中安置。三是危改扶贫搬迁,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以扶贫、民政、财政为主,县直各部门全体动员对全县900户住危房户实施危改扶贫搬迁,目前已完成80%特困户的危房改造。四是分散扶贫搬迁,去年全县分散搬迁713户,仅重点村曾家垭村一年就搬迁25户。今年,在全县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村实施分散搬迁986户。在组织实施工作中我们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将省级搬迁和我县实施的危改搬迁有机结合同步实施。确保盛市级搬迁1000户和县委450户的危改搬迁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将搬迁扶贫工作与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相结合。将搬迁扶贫作为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项目进行建设。有效地推动了重点村的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力度。三是将搬迁扶贫工程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在集中搬迁的重点村扶持建设规模化的茶叶、桑叶基地,促进搬迁农户发展产业脱贫。四是将扶贫搬迁与退根还林政策相结合。对搬迁的农户原有的田地进行退耕还林,既使农户享受了政策待遇,又起到天然林保护的作用。

(四)规范程序,政策激励搬迁。为了使扶贫搬迁工作科学、严谨、细致真正成为安民富民的一项重要工程,我们通过规范搬迁扶贫工作申报程序,夯实搬迁扶贫基础工作,以政策为引导,对搬迁扶贫工作阳光操作,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搬迁扶贫工作的极积性。在搬迁前,做到“三表”齐全。年初,由扶贫办与各乡镇政府组织专班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填写搬迁贫困户基本情况登记表、户主申请表、并由村委会签批意见,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后,以乡镇为单位向扶贫办上报年度搬迁实施计划申请和报表。确保了扶贫搬迁户的真实性和严密性。在搬迁实施过程中做到“三公开”。一是公开搬迁扶持对象标准。对纳入市级搬迁扶贫扶持对象的标准是生活在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区,水库淹没区,资源匮乏区和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区的,靠自身难以脱贫的贫困农户。对纳入省级扶贫搬迁户同我县实施的危改工作相结合,介定对象是住草房、石板房的,房屋屋面严重腐朽不能遮风档雨的,墙体严重倾斜的,无安全感的贫困农户;二是公开搬迁扶贫政策。将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照市级搬迁每户给予1000元的补助政策。省级搬迁户按人口给予补助,1至2户人的补助2000元,3人户的补助3000元,4人户的补助4000元,5人以上户的补助5000元;三是项目资金公开。根据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的实施意见,今年8月对年省级搬迁的450户和年市级搬迁扶贫的713户项目资金通过《今日xx》在全县进行了为期10天公告公式,将搬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到户。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搬迁扶贫工作公开透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洪涝灾害影响农户危改搬迁进度。今年8至9月连续两个多月的强降雨,使农户的危房改造工程滞后,同时,一部分已建起的新房的农户受到地质滑坡的影响又重沦为危房,给危房改造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二)部分农户外出打工,危房改造启动慢。在我县农村农户建一栋楼房需投入资金5—6万元,而每户的扶持只有4000元左右,面对如此巨大的投入,贫困户由于没有自我投入,而政策扶持有限。为了能够建房,农户在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只有靠外出打工挣钱建房,为此不能尽快启动建设。目前在建的农户有80%就属于这种情况。

(三)资金筹集到位晚,资金及时到位迟缓。由于扶贫搬迁是年初组织实施,到年尾时才兑现补助资金,从搬迁实施到项目申报下达到县运转周期太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搬迁农户在实施搬迁中缺乏建设和启动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搬迁积极性。今年,省级下达搬迁资金计划是扶贫资金45万元,财政资金30万元,计划资金75万元。现在,扶贫和财政资金已到位并下拨,但计划部门并不承认有搬迁任务,致使资金不能到位。经过多方筹集,还差万元的资金。目前,搬迁扶贫工作已面临着验收考核,我们虽然通过组织专班多次深入农户未声明行督办,但资金筹集不能及时到位使搬迁扶贫工作的难度加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搬迁扶贫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确保今年的移民搬迁工作任务完成。

(一)加强督导,确保进度。组织重点村包保专班进村入户开展督导。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展缓慢的搬迁户,督办进度。继续抓好盛市移民搬迁工作的月督办、月通报,确保搬迁工作任务完成。

(二)加强资金的筹措力度,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大部门协力配合力度,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好中央、盛市、县关于搬贫搬迁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争取到位的扶贫资金,及时兑现落实到户。同时对已下拔的搬迁扶贫资金,开展一次督查,确保资金及时下拔到农户。

(三)妥善安置搬迁户,确保农户安居乐业。对移民搬迁的农户,由城建、公安、水利、教育等相关部门做好支持,当地的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及时地解决好搬迁户的“三通一平”问题,使农户在行路、通讯、用水、用电方面得到有效解决。引导和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产业,或从事第三产业,解决生活来源问题,使搬迁农户能够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利用现有扶贫政策,对搬迁的农户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于优先扶持。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简述范文 第三篇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扶贫办、省发改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各项政策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工作宗旨,严格对标政策要求,精心组织,精准发力,统筹推进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搬迁移民扶贫工程,做到安居与乐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现将2019年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计划执行情况

1.对象确定。我市通过县、乡(镇)、村等会议讨论、公示公告等形式,将在边远深山、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短缺等地方划分为搬迁区域,并将居住在搬迁区区域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摸底调查,坚持“农户申请、村级审核、乡镇审查、县级审批、公示公告”识别程序,我市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对象980户3985人,做到搬迁对象精准识别。

2.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搬迁群众的搬迁条件和搬迁意愿,科学合理布局县、乡、中心村三级安置点,搬迁对象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安置。2019年集中安置点共13个,共安置3985名搬迁群众,分布在广昌、乐安、宜黄、资溪4县,所有搬迁户已全部搬迁,入住率为100%。

3.系统标识与录入情况。我市在国办系统意愿标识980户3985人,并相应做了人口的自然增减。国办系统受益户标识980户3985人,录入情况和实际搬迁一致。

(二)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我市易地搬迁项目总投入按人均万元计算为万元,其中建房补助按人均不低于2万元进行补助,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后续就业产业扶持。通过每月的资金调度和督促,搬迁县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自查自纠,核实资金使用情况,我市基本做到资金来源清楚、支出合规、管理符合要求。截止12月25日,个人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部分搬迁县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待项目评审合格后拨付到位,对于搬迁结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安置点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

(三)安置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

我市安置点建设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四制”要求,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全部到位,工程项目全面竣工并验收合格。2019年,全市“十三五”建设易地扶贫安置住房980套,对于因自然死亡等原因出现的空置安置房已采取由县投资公司进行回购或纳入到安置点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等方式进行整改到位。

(四)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我市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贫困群众民生福祉的重点和关键,全力推进精准搬迁、精准脱贫,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全市建档立卡搬迁人口980户3985人中,100%落实了后续帮扶措施。

(五)社区管理服务的开展情况

全市54个集中安置点均设置了管理服务中心,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各管理服务中心相应的与所在乡镇民政、扶贫、学校、供水、供电、派出所等站所对接,确保搬迁群众在家门口能办好事。崇仁县、南城县等分散安置的,为确保搬迁户满意,精准享受到社会公共服务,采取以乡镇村、组干部以及驻村帮扶干部为服务联络人,村学校、卫生所、便民服务站等为主要的服务平台,若干名联络人挂户进行多对一的精准帮扶,及时掌握搬迁户诉求和生产生活需求,竭力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解决搬迁户的后顾之忧。

主要做法

思想认识到位

我市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由项目建设向后续扶持转变的形势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易地扶贫搬迁是助力贫困户“挪穷窝”、“挖穷根”,从根本上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对于少数搬迁户普遍存在故土难离,穷家难舍,安于现状的思想,则着力宣传搬迁目的意义和各种优惠政策,分析利弊,讲透道理,算账对比,讲清得失,使搬迁户在思想上做好搬迁前各项准备,在行动上与政府推动协调统一,变政府要我搬,为我主动要搬。

工作程序到位

在搬迁对象确定、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充分调动搬迁户主观能动性,做到对象审核、政策宣传、措施落实、公示公告、项目监督、资金审核等工作程序全面落实到位,实行阳光操作,公正透明。

政策落实到位

深刻把握并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切实做到“三不”:

1.搬迁对象不错选。紧紧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建档立卡系统搬迁对象精准标识到位,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搬尽搬、不合规定的坚决不搬。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搬迁安置、面积控制、旧房拆除)”五道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搬迁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并签订《放弃搬迁承诺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搬迁对象范围及系统信息大排查,逐点逐户逐人进行核实,重点核查搬迁范围是否符合要求,享受政策是否符合规定。

2.住房面积不超标。我市坚决守住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底线,本着实用、节约和贫困户买得起的原则,根据贫困户家庭人口数量,在安置房的户型上做到合理设置,主要建设有50平方米、75平方米、100平方米等户型,其中又以7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这样,既不增加贫困户购房负担,又能够确保贫困户住上安全、舒适的新房。

3.搬迁入住不举债。在控制住房面积、加大补助力度上下功夫,确保全市建档立卡搬迁户户均建房自筹控制在1万元以内。统规统建安置住房,平均造价在1200元/㎡左右,建档立卡搬迁户购房只需自筹1万元就可搬迁入住;统规自建安置点及分散自建的安置住房,建房平均造价为700—800元/㎡,按照建档立卡搬迁户建房每人不低于2万元的政策补助标准,保证自建住房的搬迁户自筹资金不会超过1万元。

(四)质量保障到位

1.科学规划选址。在充分尊重搬迁户意愿的基础上,我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选择是以“基础设施好、公共服务优、后劲发展强”的工业园区、乡镇集镇、中心村作为搬迁安置地,为贫困户搬迁入住后提升生活水平,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经检测,所建的集中安置点均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2.确保工程质量。我市本着统建统管、节约成本的原则,在安置房建设模式上,采取公开招标建设和理事会统一建设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县工业园区移民安置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建单位;乡镇、中心村安置点,采取“理事会管理、搬迁户操作、技术员监督、乡镇协调”的管理方式,确保了工程材料合格,房屋质量达标。

3.房屋竣工验收。对所有搬迁户自建房在拨付补助资金之前,均组织了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对新建安置房进行现场检测验收和质量把关。

(五)全面落实后续巩固提升

1.保障后续帮扶。本着“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工作理念,全市所有搬迁户均落实了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措施,建立了后续帮扶工作台账,实行差异化有针对性帮扶。坚持做到有劳动能力且较强的,则引导其发展产业或就业务工,实现稳定增收;劳动能力较弱的,则通过安排扶贫公益岗位或根据其能力和喜好安排从事简易轻松就业岗位解决稳定增收;对于特困搬迁户,则实行兜底保障。据统计,常年发展产业1307人、常年就业务工1169人,资产收益扶贫1131户,特困搬迁户兜底保障378人。

2.保障培训就业。围绕“一户一人就业”的目标,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园区企业与搬迁户招工就业对接活动,专门组织搬迁户到工业园区工厂企业进行现场参观感受,全面落实搬迁户有就业意愿人员实现就近务工,做到“就业务工与照顾家人”两不误。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园区企业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搬迁就业困难对象,确保搬迁后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渠道、脱贫有保障。同时,加大搬迁对象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技能;制订各类扶持政策,支持有能力搬迁对象自主创业,鼓励以创业带就业。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简述范文 第四篇

某县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赣扶移字〔2017〕23 号,为切实做好我县 2016 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我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了研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严肃认真开展了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我县 2016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搬迁户识别不够精准共有 140 户,其中不符合搬迁政策 3 户,搬迁户没有进行标识有 137 户。

、住房面积超标有 78 户 280 人,全部是乡镇、村安置的搬迁户。

、自筹资金超 1 万元的有 309 户,其中乡镇 263 户,进城进园搬迁户 46 户。

、安置点管理不规范、程序不到位的 48 个,其中安置点地点设置不合理 3个,已调整变更。

二、整改措施与主要做法

精心组织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由分管副书记罗瑞华和分管副县长邓冬猛亲自调度,精准办、发改委、扶移办、各有关乡镇具体落实。

、召开专题会议。县领导多次召集有关乡镇、部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调度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

、出台方案。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梳理了问题清单,拿出了确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出台了《XX 县 2016 年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XX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行限期整改。

精准施策

1、整改措施精准

夯实精准识别基础。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政策范围的搬迁户坚决剔除;二是发改委、扶移办联合组织干部深入乡镇村做了搬迁对象的实地调查、审核把关工作;三是开展了国办系统搬迁对象信息标识的排查工作,完成了搬迁标识相关数据信息备案。

严控住房建设面积。一是各乡镇通过合建共住、调换安置住房等措施,分类施策做好乡镇“人均住房面积超标 25 ㎡”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吸取教训,严防面积超标问题发生。设计更多户型满足搬迁需要,签订面积控制协议及明确旧房拆除条款,严格控制好建房面积。

切实减轻搬迁负担。一是由各乡镇通过“奖”、“帮”、“降”、“引”等办法解决乡镇搬迁贫困户负债过高的问题;二是解决进城进园点搬迁户高负债的问题。学习于都做法,由县国资公司进行回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回购的面积在不动产权证上核减,在脱贫攻坚期内返租给安置对象。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帮助搬迁贫困户最少有 1 人务工就业,提高家庭收入。降低房价,把房价降到1000 元/㎡以下,减轻贫困户购房负担;三是对比较困难的搬迁贫困户,在享受政策补助后,仍然没有经济能力建(购)房的,一律实行政府兜底方式安置。

严格规范项目管理。一是对安置点设置不合理和有安全隐患的安置点进行调整与整改;二是对乡镇、村 48 个集中安置点报批报建手续不齐全的进行补办。

经县委政府同意,建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报批报建“绿色通道”,月底前各乡镇到相关部门完成项目立项、勘测选址、设计等手续的补报工作,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在收费上给予“减、免、优”政策;三是完善项目规范管理。实行统规统建的,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并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统规分户建房的,成立搬迁安置建房理事会,确保搬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制度不断完善

建立了联合办公制度,县扶移办和发改委组建班子进行了集中办公,乡级组建扶贫工作站并指定专人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发改、扶贫工作的县领导召集扶移、发改等几十个部门单位,召开会议具体研究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

出台了《XX 县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暂行规定》及安置点建设项目报建报批绿色通道,对办理相关手续在收费方面进行“减、免、优”;

、强化跟踪问效

整改工作列入县级“三查一通报”,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察;

进行专项稽察,由发改委和扶移办对全县 49 个安置点进行了专项稽察工作;

检察院、扶移办、发改委将联合对县部分安置点项目进行挂牌督办。

三、整改成效

1、夯实了精准识别基础工作。一是通过精准识别“回头看”活动及发改委、扶移办联合实地调查、审核工作,发现 6 户 34 人不符合搬迁范围,剔除了 2 户15 人精准扶贫户资格,取消了 6 户 34 人的搬迁户资格;二是认真做好国办系统搬迁标识功能开放的搬迁贫困户 137 户 724 人的备案工作。

、有效解决了面积超标问题。通过对安置房进行调换等措施,对全县乡镇78 户住房面积超标进行了整改。

、切实减轻了搬迁户的经济负担。一是通过“奖”、“帮”、“降”、“引”等办法减轻了 263 户乡镇搬迁贫困户自筹资金资金超 1 万元的问题;二是通过“降”、“奖”、“帮”、“补”等办法解决进城进园点搬迁户 46 户高负债的问题。

、规范了安置点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对安置点设置不合理的江背镇郑塘村安置点和社富乡九山村、溪源村安置点等 3 个安置点进行调整变更;二是优先安排了 万元资金对少数存在安全隐患的安置点进行了安全隐患整改与消除;三是对乡镇、村集中安置点管理不规范、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完善。四是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加大了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确保了项目稳步推进。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有偏差。部分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要性,尤其是对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学习不够,在思想认识上、政策理解上、政策执行上有偏差。搬迁户思想传统、保守,对搬迁工作认识度、参与度不高。

.上下联动不够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标准高,也是情况复杂的一项工作,部门和乡镇在抓此项工作时重点和焦点不同,造成上下联动不够,合力不强。还有干部因政策的不断变化和调整存在思想顾虑,大力抓好此项工作的韧性不足。

.工作进展有差距。由于我县搬迁任务人数多,任务重,三年任务两年需要

完成,加上少数搬迁政策的调整与变化,以致工作进展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

1.加大联合办公力度。以省级层面加大扶移办、发改委联合办公力度,确保联合办公有固定人员、固定办公地点、有规范的办公制度。

.尽快出台有关政策。建议省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脱贫后是否可享受搬迁政策、政策是否可以叠加等相关搬迁政策。

XX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X 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017 年 6 月 25 日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简述范文 第五篇

20xx年,在省发改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全省以工代赈工作座谈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积极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截止20xx年年底,20xx年计划下达的5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解决了万人、万头畜的饮水困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万亩,新建和改建县乡村公路公里,完成项目总投资4865万元。20xx年第一批安排项目45个,总投资3726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410万元,省财政配套245万元,市县配套1071万元。截止目前,已有23个项目开工建设,全部项目预计明年10月底前建成。

(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展情况

自国家开展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我市20xx年、20xx-20xx年四个年度共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四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6176万元,中央其他专项资金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87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6624万元,搬迁贫困群众2872户、13798人、生态移民57户、241人。

20xx年我市环县被纳入了首批试点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609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333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276万元,安置移民250户、1000人。项目截止20xx年11月底,所有单项工程全部竣工,工程完成总投资万元,占计划的。搬迁贫困人口986人,占计划的.。20xx年底市上组织财政、建设、水务等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了初验,评为合格工程。

20xx年我市华池、合水、宁县3县被省上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3县项目总投资2971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1576万元,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49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87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1159万元,搬迁贫困群众694户、3162人。截止20xx年年底,3县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占计划的。其中:累计新修基本农田亩;完成人饮工程8处及配套设施建设;新修道路公里;改扩建学校10所、卫生所11处;架设农电线路公里;建成移民住宅667户,占计划的。目前已有454户移民搬迁入住,占计划的 。

20xx年我市宁县、合水、镇原、华池4个县被省上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4县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301万元,整合中央其他渠道专项资金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万元,计划搬迁627户、3159人。截止20xx年年底,4县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占计划的。其中:累计新修基本农田555亩;完成人饮工程3处;新修道路公里;改扩建学校7所、卫生所5处、村部5处;架设农电线路5公里;建成移民住宅425户,占计划的。

20xx年我市有7个县被省上批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7县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66万元,整合中央其他渠道专项资金922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万元,计划搬迁1358户、6718人。20xx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批复及投资计划下达后,我们及时向各县进行了下达,并督促各县抓紧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各县主要开展了在迁出、迁入区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搬迁群众建档立卡、落实住宅建设用地、编制单项工程设计等工作,明年3月份项目可全面开工建设。

国家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总要求是:“一年建设、二年搬迁、三年稳定”。截止目前,我市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体上进展顺利,各县都能依照省批方案合理安排,科学规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四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并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与产业开发、扶贫开发结合起来,采取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认真抓好宣传公示工作,切实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扎实工作确保搬迁群众能够迁得出、稳得注能致富。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简述范文 第六篇

作为22个专项部门之一,我局牵头负责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及时编制《市土地整治规划》,积极争取贫困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先后组织技术单位开展项目的勘测定界、可研等前期工作。因规模达不到土地开发项目的申报标准,省、州未向我市下达农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虽然市不涉及农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但我局主动作为,切实发挥自然资源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利用国家、省、州自然资源部门围绕脱贫攻坚在用地指标、地灾防治、增减挂钩等方面出台的系列政策,精准对接,有效落实,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1.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公益岗位。作为今年生态建设扶贫内容之一,我局落实12个地质灾害监测公益性岗位,及时将有监测能力的贫困人口充实进来,使获得该公益岗位的贫困人口增加收入3600元。目前已完成主汛期的监测工作,待各乡镇统一申请拨付监测经费。2.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18-2020年)》,积极申报增减挂钩项目。通过结余指标垮区域交易获得收益,助力脱贫攻坚。今年,上级已批复项目12个,其中7个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正在施工中,其余5个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二、2014年以来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全力做好要素保障。一是为全市29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及时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其中:2016审批67户、2017年审批84户、2018年审批148户。二是为需要重建的11个贫困村活动室,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其中:2017年审批5个贫困村、2018年审批6个贫困村。2.加强地灾调查评估,着力开展科学选址。为全市29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以确保安全科学选址。其中:2016年评估67户、2017年评估84户、2018年评估148户。共投入资金万元。3.实施地灾避险搬迁,倾力支持民生工程。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使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贫困户,通过享受一定补助,能够搬出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域建房居住。2014年涉及贫困户3户、2015年涉及贫困户1户、2016年涉及贫困户2户、2017年涉及贫困户8户、2018年涉及贫困户10户。共对24户贫困户实施地灾避险搬迁,共补助资金万元。4.调整充实监测岗位,努力拓宽收入渠道。根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建设,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调整充实地质灾害监测点监测公益性岗位。2017年涉及贫困人口7人、2018年涉及贫困人口2人,使获得该公益性岗位的贫困人员每年增加收入3600元。5.实施地灾工程治理,大力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年度资金落实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围绕贫困村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2014年涉及1个贫困村,投入资金万元;2015年涉及4个贫困村,投入资金万元;2016年涉及3个贫困村,投入资金万元;2018年涉及1个生态扶贫建设项目,投资万元。共投入资金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局作为扶贫专项部门之一,牵头负责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虽然大力争取项目,但一直无农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我局只能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助力脱贫攻坚。2.我局负责指导做好易地搬迁户原宅基地的复垦工作。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强与乡镇对接,涉及复垦的,做好指导、督促、验收。由于“一方水土不能养育一方人”,重建住房与旧房距离较远不便于耕种,同时折东片区主要处于高山河谷地带,根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总体部署,加快对迁出区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折西片区主要以高寒牧区为主,加之复垦验收标准较高,因此,我市易地搬迁户旧房拆除后均是生态修复(复绿)。3.增减挂钩政策出台时间较晚,同时受气候原因有效施工期短、折东片区地块零星、折西片区文化等各种因素影响,2020年虽是收官之年,但部分项目仍需在2021年实施。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一是继续实施好余下增减挂钩项目,推动结余指标垮区域交易,为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积累更多资金;二是围绕用地保障、地质灾害监测岗位等业务工作,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下功夫。

总之,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发挥自然资源部门职能职责,为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后期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简述范文 第七篇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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