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件典型案例分析范文(通用5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2-23 07:51:00233

重复件典型案例分析范文 第一篇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违纪违法案反思剖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违纪违法案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反思,重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为民情怀”四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明确了今后整改和努力的方向,现反思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政治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学习的自觉性不强,对党性修养和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经常以工作忙、事务性工作多等理由,很少挤出时间静下心系统全面的来学习。二是学习存在实用主义倾向。遇到问题才去翻理论、找政策,往往一忙起来,就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有时认为是生活小事,警惕性不高,抵制不良风气的意志不够坚定,对党员干部谈到一些低级趣味的观点和言行,没有第一时间亮明自己的身份,表明自己的态度,直面提出批评,自我要求不严格。

(二)精神状态方面

一是开拓创新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领导安排的任务,认为尽心尽力抓好落实就行了,思想上有按部就班,不求创新的思维定势,在一些工作上惯性地用老办法去处理,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干的锐气、大胆负责的勇气。在面对复杂工作局面时的一些新举措、新办法还不够多。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思考和研究不够。二是谋事创业的激情还不够高。作为局党组班子成员,对于全局性工作的谋划主动思考问题不够,组织协调工作不大胆,顾虑多,怕干得过头了。对自己分管和牵头负责的一些重要工作,做了不少工作,但督促检查和推动落实的措施跟进不够,对于上级部署和比较关注的一些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工作,但与上级沟通和主动汇报工作很不够。

(三)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工作上还存在急躁情绪。有时布置下去的工作任务,总想着尽快完成,尽管知道一些事情解决起来需要时间,但还是不断催促,给分管科室同志解决问题预留的时间和空间不足。二是坚持深入基层不够扎实。自己下企业的次数不少,也多次深入园区和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但大多数时候是向园区和企业相关负责同志了解下情况,提出一些相关要求,直接面对基层企业工人了解情况的机会不多,很少就某一问题进行深入、具体、专题性的研究,缺乏钻劲和韧劲。

(四)为民情怀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对服务对象反映的小问题、小事情,总是以有具体的科室负责,应该由他们先行办理,产生了高高在上的错误思想;二是联系群众不够紧密。习惯召开科室会议来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基层企业了解民意,解决民困不经常,到企业开展工作存在提前打电话现象。对企业生产困难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彻底;三是抓工作不够全面。没有很好地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顾眼前多,顾长远少,对上级关注的事、领导安排的事抓得紧,对群众期盼的事关注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理想信念还不够牢靠。从工作经历来看,经济一线部门呆的时间短,遇到的坎坎少,缺乏对经济工作的真正了解。随着实际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和职位升迁,逐渐滋长了自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理,理想信念逐渐减弱,开始产生了一些惯性思维和懈怠思想,觉得革命奋斗的道理大家都懂,理论学习是老生常谈,忽视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坚持不懈改造,消磨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精、神、气。面对具体困难问题,办法不多、点子很少,一筹莫展。客观上是缺乏精神意志的磨练,主观上根源还是在于忽视了对我党艰苦奋斗这一优良传统的继承和运用,理想信念有所减弱,造成在面对矛盾和困难时,锐意进取精神不足,攻坚克难作风不强。

(二)宗旨意识还不够主动。认为自己在部门工作多年,经验不少,加之工作、事务缠身,以致学习理论的劲头没兴趣,解决实际问题矛盾的时间少了,精神状态和进取心也不够了。深入剖析这种思想,还是考虑个人的利益多了一些,考虑群众的利益少了一些。由于宗旨观念在头脑中扎得不够牢,总认为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带有共性的问题,没有很好地针对问题沉下去。说到底,是主观上思想放松了改造,精神产生了懈怠,党性修养出现了滑坡。

(三)党性修养还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事务主义”思想,从党员领导干部的角度出发主动抓好自身思想建设的自觉性差,强化党性修养不够深、不够硬。把主要精力放在具体工作事务上,放松了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不以为患、反以为荣,觉得自己党性修养还可以,没有静下心来细学党的文献,研究领导讲话,造成理想信念不够清晰,不能够用党的理论正确指导工作,不能够用良好的党性修养及时纠正自身出现的偏差,造成自己同“三严三实”的要求存在差距。说到底,是主观上思想放松了改造,精神产生了懈怠,党性修养出现了滑坡。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其原因,本人将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坚持落实好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_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每周安排1次自学,每月安排1次集中学习,做到反复温习、熟记于心,切实形成敬畏纪律、遵规守矩、不踩红线、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围。同时,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指导工作的根本依据,在任何情况下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将始终坚定政治信仰,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_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思想,做好心无杂念、行不乱章。始终强化党性修养,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小事小节上守住底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增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认真践行党的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路线方针,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制度,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求所愿、所缺所需,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集中力量办好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做到解决不到位不放过,确保为群众排忧解难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四)进一步严守纪律规矩。本人将始终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始终按照《党章》、《准则》和《条例》要求,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自觉按原则和规矩办事,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重复件典型案例分析范文 第二篇

案件证据分析报告

根据刑法规定,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无外乎从犯罪构成的四个主客观要件方面来分析,即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体方面。现针对本案抢劫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对证据的要求作一个分析报告。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依照刑法、刑诉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并结合本案具体案情,认定王某、徐某抢劫罪的证据如下:

一、认定王某、徐某犯罪主体的相关证据

刑法中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与单位。只有行为主体具备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凡是年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故以下证据可证明本案中王某、徐某的犯罪主体资格:

(一)王某、徐某的居民身份证;

(二)王某、徐某的户口簿或户口底卡档案;

(三)王某、徐某的医院出生证明;

(四)入学、入伍等登记中及个人履历表中有关年龄证明;

(五)出生地同一区域邻居中同年、月、日出生者的父母或其他亲友证词;

(六)王某、徐某的供述及其亲属证词;

在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上述证据过程中,由于实践中经常发生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通过涂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方法逃避刑罚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边缘年龄的查证,仅依据身份证和户籍材料是不能完全认定其犯罪主体资格的,故应取得上述证据中的第(三)、(四)、(五)项,以形成一证据链条,互相印证。

通过对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能够证明本案被告人王某今年26岁,被告人徐某今年39岁,在犯罪时均已满14周岁,具备《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所要求的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故两被告人均为适格的犯罪主体。

二、抢劫罪主观方面的相关证据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态度。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关于认定本案两被告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证据有:

(一)证明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直接证据为两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1、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各被告共同实施犯罪进行了计划分工并且各人分别实施了相应的具体犯罪行为。

首先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夜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并商定由先王某一人事先嫖宿在饭店内,到深夜时分另给徐某、李某发短信,并打开屋门让两人进屋,3人共同实施抢劫。 选定目标后,王某入住饭店,并给另外两被告发短信,3人到王某嫖宿的房间,由徐某持一把刀看住阿芳,王某、李某两人则来到饭店老板孙某夫妇的房间,由王某把刀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拿钱。

2、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被告人实施作案有动机、目的。

即三个觉得打工挣钱太少,手头拮据,于是想找一个省力又挣钱快的门路,由此想到劫取饭店以获取钱财。并且被告均认识到劫取钱财会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并且在压制其反抗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但为了非法获得钱财的目的,仍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就具有抢劫罪的主观故意。

3、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人对共同实施抢劫行为事先进行了商量,并且达成了共识。

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夜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徐某和李某均欣然同意,并且共同商量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4、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伤害被害人的时间是在抢劫行为当时,其目的是为抢劫排除障碍,而不是为抢劫完成后而实施伤害行为。此证据可证明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主观要件。

(二)在以上所述直接证据的基础上,、以下间接证据可进一步印证各被告的主观故意。

1、被害人陈述、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

2、事先踩点场所的现场证据即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已按计划的内容准备工具、踩点,、印证其主观故意的心理态度。

3、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能证明被告人在预谋时主观上就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准备,以及积极按照事先预谋实施抢劫行为。

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

(一)作为自然人,被告人王某、徐某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该结果的发生。

(二)对于共同抢劫犯罪,作为共同犯罪参与者,各被告人在主观上都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共同犯意支配下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

三、各被告犯罪客观方面的相关证据。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的表现,具体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进行了侵犯,以及这种侵犯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事实特征。

在客观方面,抢劫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⑦

证明本案被告抢劫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有: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明预谋中及在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方法排除被害人反抗进行抢劫,被告人徐某持西瓜刀压制被害人阿芳,王某则使用西瓜刀这一作案工具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交出财物,并在孙某的右手臂上狠狠地戳了一刀,以此威胁其拿钱,后孙某的妻子刘某在李某的威逼下告诉两人的钱在抽屉里。

(二)被害人、现场目击证人、旅社其他服务员的证言。证明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而强行劫取财物。

(三)案发现场或从各被告人身上或指认处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作案工具,以及搜查笔录、辨认笔录。

(四)鉴定结论。物证及其附着物上的血型鉴定、指纹鉴定、DNA鉴定、药物鉴定。

(五)作案工具等物证来源的相关证据:

1、同案犯的言词证据;

2、证人或同案犯与本案各被告人的相互辨认笔录;

3、鉴定结论,从来源处提取的同类物及物证所作的同一鉴定。

(六)抢劫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

(七)书证:伤情检验,证明被害人的伤害部位、伤口特征与各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所证明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及所使用的凶器能否对应。

(八)书证:医院病历资料,证明伤情检验结论的科学性。

(九)住宿登记的笔迹鉴定。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可以相互印证证明:

(一)各被告人使用了伤害他人的暴力方法相威胁;

(二)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指向的直接对象是被害人本身,而非直接指向被害人的财物;

(三)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和当场取得财物。

四、关于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要求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⑧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侵犯复杂客体,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罪或者一般的侵犯人身权利罪的主要标志。

证明本案被告人实施抢劫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主要有:

(一)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1、户籍证明、身份证;

2、物证,提取的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及其提取笔录;

3、书证,被害人的伤情鉴定;

(二)被害人的财产权利

1、目击证人的证言

2、被害人陈述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4、书证,勘验笔录

5、物证,现场照片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双重客体,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重复件典型案例分析范文 第三篇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部署要求,近期我院召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全院干警宣读领学了全省12起检察干警违法违纪反面典型案例,然后潘检宣读了反面典型案例中相关违法违纪人员的剖析告白书。通过学习这些反面典型案例,这些违法违纪人员是如何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的自我剖析、自我独白、自我说法,再次震动了我得内心和思想,让我又一次接受了警示洗礼和自我革命。

(一)牢记警钟长鸣,时刻筑牢防线。

我们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实施,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法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教育整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实将实事求是的精神核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大针方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制度原则等优良传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到教育整顿工作中。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在岗位德机遇,在本职岗位上多做利国利民德是。

(二)坚定理想信念,是新时期保持_员先进性的首要的基本要求。

在开展整顿教育活动中,像这样认真而郑重地学习党章,从理想信念这个基本问题入手,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机会十分难得。这样的学习,使广大_员更高地扬起了理想的旗帜。思考我们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入党意味着什么,这样的集中学习教育,唤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懈奋斗的情感。学习教育以来,收获很大,是一次认识的提高,是一次思想的锤炼,是一次境界的升华。

(三)勿以恶小而为之,管住自己。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而,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万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一根红线。

(四)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警,往往会犯错误。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勤政廉政,加强自律,正确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境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我认为要把握好三条:

一是勤奋学习、坚定之场,在学用结合中筑牢信念、强化素质。

剖析这一宗宗腐败案例,根源就在于这些失足落马的领导干部忽略了党性修养、动摇了理想信念。习_指出,“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党员干部动摇理想信念就会迷失方向、精神懈怠,作风消极,缺乏理想信念,就会丧失立场,精神空虚,走向堕落,因此,必须矢志不移地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培养优良政治品格,提高政治敏锐性和甄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觉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对党的信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信心,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险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名利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夯实抗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唯有不断学习,知识靠学习获得,实践使知识转化为能力。心中始终揣着忠诚、头上始终立着组织、耳边始终响着号令、眼里始终盯着大局、脚下始终避着红线、肩上始终扛着责任。

二是把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的培养联系起来,端正执法为民思想,树立起良好的人民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我们要坚持把教育整顿与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正本清源,树立和展现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目标。职业道德规范问题说到底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只有把学习和培养职业道德联系起来,我们才能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是严于律己,修心养德,在遵章守纪中树好形象。

人要知“敬畏”。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抑制头脑中因外界因素影响产生的一些不良意识,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能力。把对自己负责与对组织负责统一起来,时刻牢记组织的重把群众的信任,知恩、知足,知责。用党性原则的束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用群众的评义和意见反省自己,自党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切实把住道德品质的底线,把住法律纪律的底线、把住政治思想的底线。

总之,通过这次反面教材学习我是深有切肤之感。时常开展这种形式的教育,应该使自己警钟长鸣,树立自己执法为民的意识,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重复件典型案例分析范文 第四篇

关于___从工人工资扣款案的分析报告

最近,_矿纪委根据领导批示,对_转办的电话举报反映一采区书记___从工人工资中扣款问题进行了初核。经查,一采区支部书记___存在从工人工资中扣款的事实,但罚款是按职教科检查处罚制度《___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及采区管理规定进行,未发现无故罚款和超额罚款等违规现象。案后,___煤矿纪委通过对其他采区的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每个采区都存在因安全培训检查不合格罚款的现象,而规定制度的贯彻学习不到位,监督环节的不完善,都可能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满意,干部腐败的情况。那么我们如何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

一、基本案情

___,男,汉族,大专文化,1964年7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_,__年8月至今任一采区支部书记,正科级。

每月,职教科对采区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中,如发现笔记本不全、没有笔记、不参加技术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等不合格情况,职教科都会按《___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直接向采区罚款。负责采区安全培训工作是采区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职教科对采区罚款后,一采区书记___都会按照职教科处罚的明细对笔记不合格、不参加考试等工人进行如数罚款,因现金罚款难度大,收不全等原因,而采取从工资中扣款的方式。而由于规定制度贯彻学习不够和缺乏账目等原因,造成职工不了解扣款原因,造成不满意情绪,并且缺乏监督和监管,容易形成腐败。

二、发案原因分析

___从工人工资扣款案所涉及的情况是我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普遍发生的情况,属于共性问题,此案的发生暴露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若干工作流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制度贯彻成效较差,对于安全培训相关的制度、规定贯彻学习不足,职工对制度要求不了解不知情,更加不了解处罚的具体情况,违规被处罚后没有得到详细的告知,对于自己被扣钱疑惑不解,从而产生不满,影响工作情绪和企业安稳。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比较混乱。从___从工人工资扣款案不难看出,从职教科罚款到___按明细扣款到上交罚款,全环节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全程___都是一个人操作,并且缺乏票据和账目管理,为套取、截留提、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

三是职教科罚款明细缺乏公示,罚款操作缺乏票据。在安全培训工作检查中,职教科针对不合格单位进行的处罚明细并未进行公开,并且罚款缺乏规范的票据,客观上容易导致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整改建议

第一,以案为鉴,加大制度贯彻力度。

无论多么好的制度,如果无法贯彻执行都是毫无用途的,而制度执行的前提就是贯彻落实,在日后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制度贯彻的力度,利用班前会和培训课等机会对职工息息相关的制度进行传达和学习,从而让职工有规矩可守,有制度可依。

第二,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对工人工资中扣款的环节缺乏监督,可能会存在无故罚款、超额罚款和挪用罚款等廉政风险。建议对采区安全培训相关罚款进行跟踪监督,利用廉政风险防控三级预警系统进行及时预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优化流程,堵塞廉政风险。

第三,完善流程,推行企务公开工作。

在职教科安全培训检查工作流程中应增加监督环节,并强化公示公开,罚款要有票据和账目管理,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个人权限过大的情况。

重复件典型案例分析范文 第五篇

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比如机构臃肿、分工不明、效率低下;副职之间、正副职之间关系复杂,内耗严重;行政层级过多,管理成本过大;副职职责不清,角色不明等等,集中表现为副职的设置过多过滥。必须遏制“副职过多”现象。其中有三件事情非做不可:一是减事,基层常常抱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并非没有道理。所以,减事是减人的前提,政府不该管的事一定要放开,形式主义的事一定要清理,唯有这样,那些忙而无用的岗位才能退出。二是减支出,公共财政预算的“钱袋子”管住了,吃财政饭的副职“帽子”才会减少。三是畅出口,干部能上不能下,仍是当前一大突出问题,不出格、不到龄、不惹事,就难以通畅地退出领导岗位。在“官本位”的思维主导下,干部出口很难拓宽。当务之急,是要实行严格的干部任期制,届期满了必须退出岗位。

关于副职干部过多过滥问题的案例调查报告

一、案例概要

(一)案例来源

关于副职干部过多过滥问题案例来自于《半月谈》(内部版)__年第2期。

(二)案例内容概要

最近,在陆续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副职过多的问题也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的议论话题。一些地方配备的副市长、副秘书长等竟然超过了两位数。

客观上说,领导干部的职数配备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_前的新一轮地方党委政府换届中,中央对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作出了减少的统一规定。

但是,在一些地方还是出现了副职干部过多、甚至过滥的问题,副秘书长10多个,副镇长一大桌还坐不下。其原因有三:一是减牌子难减人。一些地方启动了大规模的撤乡并镇工作,牌子好撤,但官员难消化,所以只能都挤在一个牌子下;二是增新人难减老人,干部退出机制不畅,导致干部走得少,来得多;三是挂职干部“身份需要”。虽然挂职干部不占职数,但客观上还是多出了不少带有副职名头的官员。

二、案例分析及对策

(一)案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一,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严重存在“十羊九牧”,官多民少。对于高层的领导来说,多几个副职的位子便于他们控制下属,层层设人,领导不必躬身于职工和群众当中;副职多是导致病垢百出的主因,如果一正一副或者不设副职,岂不“精壮”?副职配多必然引起权力均衡、利益均等、关系协调等问题,最后归结为加重百姓负担。荀子曰“士大夫众则国贫”。南宋的史尧弼指出:冗员多生旷职,无其事虚设其官,无其功空食其禄,坐无事之人而食有限之禄,尽无穷之欲而有穷之财。致使财政入不敷出,农民负担苦不堪言。

第二,副职过多,分工不明确,职能交叉,有利的事争着办,无利的事互相推诿,造成出勤不出力,办事效率低下。有人不无讽刺道:三分之一干,三分之一看,三分之一在捣蛋。现实中副职之间互相扯皮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且从事一线工作的人手严重不足的例子却屡见不鲜。凡是副职过多,冗员过剩的单位和部门,再有能力的一把手也难调动和发挥广大干群的积极性,最终下场难逃“为官一任,山河依旧,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的结局。教人做事要精益求精,否则,即使有一千只手也解决不了问题。

第三,官多必令出多门,互相制肘,无所适从。副职也都不是省油的灯,为了一点实权也是明争暗斗,正职整天疲于平衡关系,权力要平衡,待遇要均分,利益要均摊,不能有丝毫的偏心和马虎大意。否则,矛盾不断,小事难办,大事叫你出乱。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权”力之乎也,权是角逐的最终目的。多位子可以便于他们平衡关系,你塞一个人,我也塞一个人,皆大欢喜;多位子也有利于某些有心搞腐败的领导批发官帽,坐地收钱。当然,还有重要的一条,因为多设副职的位子产生的各种成本由国家埋单,领导个人并不掏半文钱。

(二)行政管理学理论依据

第一,主体部分失灵,政府机构与人员设置的体制出现问题,现在更多的是根据上级的好恶来设置官位的多寡。管组织人事干部任免编制部门没有决策权,不管编制的手里握着使用权。编制都是行政一把手担任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可是提拔使用干部的决定权却在党委部门的一把手;这样自然会造成管事者说了不算,不管事者说了绝对管用。有时再加上文件规定有弹性,诸如可配副职若干和可适当增配副职,无形告之副职配置可随意性,久而久之,副职便失去了限制;像副秘书长任用程序简单,又无需人大部门通过,更为副职泛滥开了绿灯。

第二,作为监管人事任免和具有选举权的人大和人大代表,有时为了一团和气和怕得罪党委政府,放弃监督权和主张权,亵渎了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副职的多而滥增加了国家的运行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要转嫁到纳税人的头上,加重他们的负担。社会上现在都质疑大量超员的副市长、副县长、副乡长是怎么能通过人大被任命的。附件器官失效也应承担责任,不能一推了之。监督者不主张自已的权力,就必然导致有权力的人滥用权力。

第三,官本位是我国旧体制带来的老病,只要没有“新药”对症下药,很容易旧病复发。比如特权思想和官官相护等,一旦发作就像流行瘟疫一样迅速蔓延。身体多病最容易被细菌乘虚而入,是贪官腐败的绝佳时机,收了人家的钱不提拨人家怕被“撕票”,违规提拔又怕出问题,只好给人搞个容易的“肥缺”(副职),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最起码不会踩红线犯错误。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第一,制度管人,法律治事,真正让法律使想犯错误的人不敢犯错,让制度使有机会犯错的人犯不了错,让正义使有机会犯错的人不愿犯错,让道德使犯了错的人自已认错,让良心使犯了错的人感到忏悔和自责。用法律和制度去约束手中的权力,改变权大于法,人管制度的本末倒置的现象,科学设置机构编制数额,精兵简政,不因事设庙,因事设人,建立高效的干部队伍。

第二,寻求良方,深化人事干部制度改革,标本兼治。对非法设置的机构和副职一律砍掉,新提拨副职采取竞争上岗,公平竞争,能者上庸者下。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公开用人条件,公开缺位职数,公开选拨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

开竞争结果,才能让人心服口服,彰显竞争魅力。对违规提拨副职者实行追究制,负连带责任,轻者丢官,重者法办。历史不会重复它的事实,历史会重复它的规律,对待副职过多的最佳方法是对症下药,最好的状态是正常,最有效的手段是平衡,最高的境界是自然。

第三,有了法规,还要加强对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和人事部门对下属单位报批的干部提升报告应当严格把关,违反规定的坚决不预批准。人大和人大代表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和副职设置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有监督职能的尽到监督责任,有实施设置职能的要尽到科学合理的责任,有权力提拔副职的要尽到不违规的责任。管好一个职位,选好一个人,避免劳民伤财,提高办事效能。克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造成管理成本加大,人力资源浪费。

三、分析的结论及其推论

(一)结论

民意希望政府精简不合理的官员设置、切实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克服人浮于事弊端、提高行政效率。近些年,_、_三令五申要精简机构、精简人员,要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但不少地方政府反而越来越甚,机构设置越来越多,人员越来越臃肿,干部队伍越来越庞大,副职配备越来越豪华,干部级别越来越高,无限度、无节制、无约束地配备和任命副职的豪华阵容,副职过多过滥似乎成了一种趋势,大有蔓延扩展之势。冗官冗员似乎成了中国的一大特色。冗官冗员不仅占用了过多的公共资源,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增加了财政预算和行政开支,而且人浮于事,一些官员互相制肘,互相推诿,互相扯皮,行政效率低下,同时也助长了干部的官本位思想,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错位,实在是弊大于利。

(二)理论及实践推论

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这里所说的各种资源,是指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以及其他各种有形无形的各种资源;这里所说的成果,是指管理成果;它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成果,也可以是无形的精神成果;这里所说的效益,既是指社会效益,也是指经济效益,但主要是指社会效益,实现公共利益的程度是衡量社会效益的主要标准。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

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增多的人员和机构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三)感想

官职本是一种公共资源,其数量和范围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过度开发和使用就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解决无限度、无节制、无约束地任用干部尤其是副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待的沉重话题。副职过多过滥造成分工过细、职能交叉又各自独立成圈,反而愈发难以协调和统筹兼顾。它直接导致层级和环节的增多,摩擦增大,效率低下。有的事看似人人都管,实际却谁也不管;有利的事又人人抢着管,棘手的事却个个都推诿。一个合理的解释是所谓的领导是人民公仆是观念已经异化了,异化成真正的享有特权的官僚了。其实,对于行政工作来说,金字塔的结构才是合理的结构,越处于上面的领导越是少,而需要的是大量普通工作人员组成塔基,因为决策的人并不需要太多,大量的人员是要到一线中干具体事情。如此,才能让工作有效开展,也才能体现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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