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一篇

我的爱好可称得上是丰富多彩:读书、讲故事、画画、跳舞、游泳……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读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一句句名言都能让我深深感受到读书的重要。从进入小学到现在,我看过的书包罗万象,有妙趣横生的童话故事,有引人入胜的小说,有通俗易懂的科普书籍,有经久不衰的名著……从书中我认识了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明白了“一份付出,一份收获”的道理,见证了小磁铁的神奇。

每天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因此,我的视野也变得更加开阔了。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图书馆看书,那里的人很多。我先到图书角找了一些我爱看的书,然后找到一个位置坐下来。我环视了一下四周,发现有些小伙伴,边看书别捂着嘴偷偷地笑;有些皱着眉头,手托着脸好像是在思考问题;还有一些小朋友在认真地听妈妈讲故事呢!看到他们都那么入迷,我也赶紧拿起一本书看起来。不一会儿,我也就入迷了,我像到了另一个世界一样,和花儿说话,而小草的打招呼……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可我还畅游在书中。妈妈轻轻地拍拍我说:“宝贝,时间到了!”我这才回过神来一看手表,啊,这么晚啦!得回家吃饭了,于是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和妈妈一起走出了图书馆。

我喜欢读书,书就像一位默默无闻的朋友,伴随我成长。我觉得读书比吃棒棒糖还香甜可口,比喝饮料还凉爽舒适,读书是多么美好,让我们一起来享受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快乐吧!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二篇

刘向曾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与书的感情,也不知谁能拆散。

捧起一本书,坐在自己的屋子里,与内容合一,徜徉在书中的世界,陷入到想象中去!那天马行空的想象,早已带我飞出光年之外,走出平凡的生活,来见一见“世外桃源”。有人说:书有啥好看的呀!其实不然,书能陶冶我们的情操、能丰富我们的思想,我因此喜欢读书。

我爱读书的事例,远不止十条,而这一条,则是最有表现力的。

有一次,我与妈妈和爸爸还有爸爸的同事们去旅游。飞机还没到之前,我捧起一本书,名叫《巨流河》,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忘掉现实世界,超凡脱俗般,坠进了书中的世界。

我驾驶着汽车,往飞机场开去。我仿佛变成了透明人,看着一架架飞机呼啸着飞向天空,内心也无比激动。“哦,那一定是齐邦媛奶奶的好朋友张大飞!”我想到。只见他身着一身宽松的飞行服、裤。鼻梁上支着一副炫酷的飞行员眼镜,风流倜傥地向一架头上印着鲨鱼的飞机走去。他熟练地扳开机盖,坐上飞行员的座椅,迎着朝阳飞去,很快就成了一个小黑点。

“天佑!你在哪儿?”一声焦虑的呼唤打破了我的思绪。飞机要开了,可我无动于衷,只管看书。我只好拎着一只敞开的包,抓着一本书,往飞机那儿奔去。

因为我们读书,才能想出如此独特的画面。每一次读,我都会快速的融入其中,想象着书中的画面,自己也会十分满足。我们能跟人物一起大笑、一起经历磨难、一起恐惧、一起苦恼。这才是真正的“读”书,而不是草草地一了百了、一带而过。真正投入到书中去,才能静静地陶冶内心的情感。

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书的过程与思考的感受,读书是我一生的爱好。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三篇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四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别珍爱的东西,它可能没有珍珠那么昂贵,没有陶瓷花瓶那么精致,但我想它肯定对你具有很重大的意义。我也有一个宝贝,它时而温情脉脉时而又粗犷豪放;它在我还是个孩子时就一直陪伴着我,到现在我已是个知道什么坚强什么是汗水什么是付出的中学生了,它始终陪伴着我,不离不弃;用它那闪闪发光的金钥匙开启我智慧的源泉,开启我光亮的前程。它就是无论对过去悠久历史还是现代先进技术的.由来都了如指掌的书。

从小,我就是一个爱玩爱动不爱看书的女生,直到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十万个为什么》的书,从此就开启了我那积极的求知欲望,到现在我已读了很多本书了,我读的每一本书都会铭记在心,因为那是我生命中一笔宝贵的财富。

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如《昆虫记》、《爱的教育》、《繁星春水》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可能没有这些书那么有名,语言那么华丽,但却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它正引领我走向成功的彼岸,书名叫《哈拂家训》;在这本书中有许多个小故事,其中最感人的一个故事名叫《一封空白的信》,书中主要说了一个母亲为了使自己双目失明的女儿相信抛弃她们的父亲是伟大的,每周都会拿出一张空白的纸装做是父亲的来信念给女儿听,终于有一天,女儿看见了五彩的世界,看到了母亲那爬满皱纹的面庞,早已泣不成声;其实她早就知道父亲抛弃了她们母女,只是为了不让母亲难过而已。是啊!只有母亲的爱如蓝天般广阔,如海水般清澈。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给不了你天堂,但能给你梦想;给不了你太阳,但能给你希望;给不了你整个海洋,但能给你一滴水的清澈纯净;给不了你转瞬即逝的美丽,但能给你一颗永远善良、积极、进取的心!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五篇

书是我的老师,从那里,我可以得到无穷的知识和智慧;书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默默地滋润着我的心田;书是我的向导,在人生旅途上,一次次为我指点迷津。

幼年时,我不知什么叫书,也不知怎么去读它,哭闹时,奶奶便拿出几块糖果来哄我。一天,奶奶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一本小画册给我。我不认得那是什么字,却被那五彩缤纷、趣味盎然的画面所吸引,我忘记了一切,一页一页地翻看着那小小的图画。从那时起,我便喜欢上了“读书”

当糖果和画册不再吸引我,我便开始沉醉于童话世界里。那里有海的女儿的美好憧憬;有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凄哀悲欢;有稻草人的期待与苦乐:有阿里巴巴的惊险奇遇……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吸引着我,为它们我不知搭上了多少欢笑和眼泪。爸爸常常给我买回新书,看着书架上的书渐渐多了起来,我的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每每班里开班会时,小朋友们都称赞我读书多,这时我总会自豪地说:我喜欢读书,才会读得那么多的书!

当美丽的童话不再吸引我,我便有了更宽广的读书领域,并且学会了自己选择书。《聊斋志异》、《三国演义》使我看到了人间万象,懂得了什么叫兴亡;《繁星》、《春水》、《爱的教育》使我懂得了什么是木献什么是关爱;《鲁宾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使我又重返童年的无忧无虑;《呼啸山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又使我领略了世界文学的博大精美。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向善;读书使人避恶;读书使我有了一与文学巨人交谈的机会;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乐趣。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六篇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人喜欢旅游,有人喜欢沉迷于酒色之中,有人喜欢做好事而我却对读书情有独钟。

在我年幼无知时,书把我领进了知识的海洋,让我在那里自由自在地邀游。从那以后,我便一直沉迷于书海之中,充分汲取书中的营养,接受它的洗礼,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明白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读了《红楼梦》,我为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而扼腕;读了《在人间》,我体悟到人生旅程的坎坷花开花落,春秋几度,我告别了无知和幼稚,走向了理智和成熟,进入了知识世界的无限空间。就这样我领悟了生活中的真善美,假恶丑;知道了什么叫艰难,什么叫求索。啊,读书真好!

读书对我的学习也是大有裨益的。课堂上,我能正确地回答复杂难解的问题;练习中,我能迅速地写出准确无误的结果;写作文时,我能下笔如有神读书使我走向成功。啊,读书真好!

读书使人视野宽阔,读书使人知识渊博,读书使人品德高尚读书的好处真是多得像天上的繁星,地上的细沙,大海的水。我从读书中得到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难怪人们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我实在不能不高声欢呼:阅读真好!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七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喜欢读课外书是我最大的嗜好,我就在生活中看课外书,不但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而且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知识,因为我深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清凉可口的泉水,让人清甜解渴;书是神态悠闲的白云,让人浮想联翩;书是色彩艳丽的图画,让人大饱眼福。书早就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只要我一有空闲,就会拿出书看。我看过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们深受启发,《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描写十分有趣,《鲁宾孙漂流记》……

我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长长的头发衬托着瓜子脸,体型瘦瘦的,有一张樱桃小嘴,有一次为了看书发生了一个故事。

一个暑假的下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讲述了海伦凯勒悲惨命运,她坚持不懈地生活,但是她渴望看到世界。正如饥似渴地寻找书中的宝藏,妈妈用力地喊了一声:“琪琪,快出来,有事!”我朦胧地听到一点声音,我不忍心放下书,就坐在床上继续读,妈妈以为我没听见,就继续大声叫我,接下来这几声我是一点都没听到,因为我已经陶醉在书中,过了一会,我听了急促的脚步向房间走来,妈妈好像火冒三丈了,妈妈迫不及待打开门,急忙说:“有事叫你,你还看书,妈妈要做饭了,你去买一瓶酱油回来!”我极不情愿答应,我拿着书奔到商场,只看着书,随便拿了一瓶便走回家了。回家后,我嬉皮笑脸地说:“妈妈,给!”说完我匆匆忙忙把酱油和钱给她,妈妈看了惊奇地说:“啊!我好像没有让你买醋吧!快去换回来”我像兔子一样跑了出去,我放下了心爱的书,一会儿就换了瓶酱油回来!接着拿着爱不释手的书看了起来,妈妈感叹:“你真是个小书虫,干嘛都要带着书,服了你!”我脸上露出微笑。

爱看课外书是好事,我们要博览群书,爱读书的我会继续享受书给我带来的好,我爱读书!

我喜欢读书02-01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八篇

虽然看书不如看电视直截了当、方便快捷,也不如听音乐来的轻松自在,可我却偏偏钟情于看书。

我爱看小说,因为我喜欢感情丰富的故事情节;我还喜欢看散文,因为我喜欢优美的文字和发人深省的道理;我还喜欢看科幻故事,因为我喜欢充满稀奇古怪的事物,所以在我们家里,科幻书的数量最多;我还喜欢看世界名著,看《老人与海》让我懂得了坚持下去就是成功,看《海底两万里》让我懂得了许多关_的知识……我的家里有一面墙大小的书柜,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可以让我安静,让我专注,尽情的在知识海洋里畅游。我可以坐在沙发上看一下午的书,为此,家人们叫我“小书虫”。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书,妈妈的饭做好了。她叫我吃饭叫了四五遍,我都没听见。这时,妈妈走过来,夺走我的书,拉着我去餐厅吃饭去了。

记得还有一次,下午四点钟放学了,爸爸妈妈没回家。我回到家,奶奶叫我先写作业,我答应去写作业,忽然看见一本《西游记》,于是我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一直看到了晚上七点,爸爸妈妈回来了,我都没发现。爸爸问我:“你作业做完了吗?!”顿时,我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慌了神。我支支吾吾的说:“我…我作业…没…没做…完…”爸爸妈妈吼道:“那还不快去写!”于是,我急急忙忙的跑去书房去写作业了。竟然写到了十一点。

我读过的书还有很多很多,我的关于书的小故事也有很多很多。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高尔基爷爷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奶奶曾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只要我们用心去读,就一定会感受到书给予我们的无穷快乐!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九篇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马上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么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面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十篇

有人喜欢运动,有人喜欢乐器,有人喜欢书法……而我呢,整天懒洋洋的,不爱动,就喜欢阅读。我还没认字时,就喜欢看连环画;刚上幼儿园学拼音时,开始喜欢看注音读本;刚学会汉字时,又迷上了图文并茂的书籍;而现在呢,就喜欢看厚厚的文学书。我走路看,躺在床上看,灯光下看,车厢里看,上厕所看,现在鼻梁上已架起了一副三百度的近视眼镜了。我时常看得走火入魔。看到幽默有趣的地方会不知不觉地笑起来;对书里的坏人会愤怒地大骂起来;看到我崇拜的英雄牺牲了,又会忍不住哭起来……所以爸爸妈妈常称我是书呆子。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问同学借到了一本好书,就迫不及待地在放学回家路上看了起来,对前面的状况浑然不知,差点撞上了电线杆,然后又闯了红灯……经历了_九九八十一难_才回到了家。还有一次,我凑钱买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星期天,我捧着它正津津有味地看着,突然,肚子一阵剧痛,我拿着书赶紧跑到卫生间,我被鲁滨逊的聪明机智和勇敢顽强深深地吸引了,一个小时不知不觉过去了,妈妈看我这么长时间还不出来,就敲门大声吼道:_赵文鑫,怎么这么久还不出来,是不是又看起书了?_我被这一声吼叫吓了个激灵,赶忙把书放在洗衣机下,然后从容地打开门,但是妈妈一进门就_搜查_起来,最终,没逃过她的_法眼_。经我求情,我那宝贝书才得以没有被没收。阅读,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丰富了我的知识。我爱阅读!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十一篇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十二篇

自从我能读书以来,书就一直伴随着我。从生动有趣的漫画漫画书到充满字母的音标书,厚厚的童话故事(对当时的我来说)是我童年最后的朋友。

长大后,这四本著名的书逐渐占据了我的书架,取代了那些童年的玩伴,占据了书村的第一位。

看着三国战争的火焰和硝烟,我能感受到《红楼梦》中的世界,评论《西游记》中的各种奇观,惊叹《水浒传》中一百个人和八个将军的勇气和凶残。我对这四个著名名字的显著特征感到惊讶,无法将其记下来。

每次我读一本书,我总是想起它,就好像我已经进入了书的世界。就在前苏联意识到保罗·科克金的钢铁意志后,它很快就卷入了《复仇者联盟》中的世仇,纠葛。只有当鹦鹉螺号冒险进入海底后,它才跟随可笑的唐吉诃德进行所谓的骑士之旅。这种感觉无法用语言表达。

初中毕业后,他逐渐爱上了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在这本书里,我对战斗、高深的武术和不同性格的英雄人物印象深刻。白雪皑皑的天空射向白鹿,微笑的上帝倚靠在蓝色的蜜月上。这也是金粉的14个字的座右铭。没人知道,没人知道。奇迹和惊奇的结合已经成为我心中的最爱。

鲁迅是一位著名的作家。当我读初中的第一天,我悄悄地进入了我的书坛。阿q、孔乙己、祥林嫂等生动的人物在我眼前闪过,尤其是独特的鲁派写作风格,让我惊叹不已。深刻,与鲁迅的文章同义。

好好读,好好读。不清楚的书肯定是有益的,但是封闭的书很无聊。有书的日子是充实的,有书的日子是快乐的。没有书是空的,丢失的书是悲伤的。书,每天早晚陪我度过。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十三篇

什么事能让我废寝忘食?什么事可以让我挖掘到无限的快乐?又是什么事可以让我爱不释“眼”,目光舍不得离开它?那就是──阅读。

说到阅读,可是会让我眉开眼笑、笑逐颜开,一书在手,乐趣无穷,恨不得连看个三天三夜看得够,成天与书共“舞”。正因为我对阅读如此的情有独钟,所以我家可谓是汗牛充栋,“书”富五车啊!我妈妈说由于小时候我就只看书不看电视,所以我对书可说是爱不释手、形影不离,因此让其它玩具只好望“书”兴叹,恨死这些 堆积如山的“书”山了!

无论是故事书、小说、图画书……在我家可说是应有尽有、包罗万象,只要你想得到,在我家都找得到。看书可以让我找到无穷的乐趣和心灵的满足;看书不但给了我知识和智慧,更让我在写作时克服一切困难,体会到文思泉涌的快感。

由于我在书中吸取许许多多的知识,所以让我在写作时挥笔成章,跟吃饭一样简单,因此得到老师无数的夸奖。阅读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一本小说我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阅读,可说是百读不厌。我喜欢阅读,我可以发挥想像力,进入书中的世界,跟着罗宾汉一起冒险;看着福尔摩斯是如何的明察秋毫……;看着唐太宗的大公无私……,只要我看到一本中意的书,我就会用心,深刻的去读它。

我对阅读有着无尽的热情,只要有一本中意的书,我就会死皮赖脸央求妈妈一定要买,所以当妈妈把我梦寐以求的书拿出来时,我可说是心花怒放,花了一个暑假看完,那真是一个充实、美好的暑假。

我喜欢阅读,所以在未来的每一分、每一秒里,我都要阅读陪着我,直到永远。希望大家也一起张开阅读的翅膀,共同飞翔浩瀚的书海,享受无与伦比的乐趣!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十四篇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看过许多书,它们是我一生最好的伙伴。

小时候,我最喜欢看图画书,上面一幅幅色彩艳丽的图画,讲述着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狼和七只小羊》《小兔乖乖》……书充实着我的童年,让我幼小的心灵感受到了书的丰富与魅力。

上幼儿园时,我在老师的教导下认识了许多字。一放学回家,我就会捧起文字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其实我是在找有没有我认识的字,一看见,我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欢喜。那时,我还不懂书中的世界,只是把它当成我的“课本”。后来,我上了小学,才正真阅读起有意义的文字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等等。世界十大名著也被我欣喜地“啃”光了。

我常常为了书而“废寝忘食”。一天晚上,妈妈早早去睡觉了,嘿嘿,终于轮到我“作案”的时候啦!我关上房间门,拿起新买的《名人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的人物又坚强又伟大,我不禁佩服起他们来,忘记了睡觉。正当我在书中“遨游”时,有个人影蹿进了房间,吼道:“你竟然敢不睡觉,在这儿偷看书!以后再不给你买书了!”啊!是妈妈!千算万算,我竟忘记了锁门。我只好求饶:“‘老妈大人’,求你啦!我不适意的,以后一定要多多给我买书啊!”妈妈鼻孔朝天:“那要看你的成绩了!”我恨得牙痒痒,却又毫无办法,只好继续巴结“老妈大人”……

书籍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爱读书。是书,把我领出无知的童年;是书,丰富了我的童年;是书,充实了我的生活。我爱书籍!我爱看书!

我喜欢读书01-30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十五篇

书是无声的老师,它也像一双双翅膀,帮助我们这些小鸟飞向文学的王国。我们学习离不开它、生活离不开它,处处离不开它。

书尤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古今中外有多少人称赞过书啊!说起读书,我能体会到一种乐趣,因为近几年来的时间培养了我和书的浓厚感情,他已占据了我生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动人的故事,金钗绝伦的文章,惊险刺激的过程都会使我如痴如醉,陶醉其中。书就是我们的朋友,我的知己。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巩固课内学到的知识,提高我们的认知水平和写作能力,对各科学习都有极大的帮助。比如语文,多读书,让我们水平大大提高。

看书可谓包罗万象,从头脑思维到自然科学,从童话故事到报纸杂志,从诗词散文到世界名著,书柜里记录着我们的成长足迹那里能找到我们每个年龄段读过的书,也能找到我们曾拥有过的“迷恋”和“梦”。书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给了我们无比的快乐。从书中我们了解了祖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知道了各国风情习俗,自然学到了很多自然地理方面的知识。有些人不爱读书,觉得很无聊,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书会带给我们很多乐趣、很多欢乐、很多知识,不然怎么会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呢?如果你静下心来,坐下来好好读一本书,你就会觉得,书中的所有乐趣、所有欢乐、所有知识都会映在你的眼前。

书的世界是一片无限的海洋。书中既有悲伤,也有欢乐;既有紧张,又有愉悦祥和。读书常常可以使人进入如痴如醉的世界,这是读书的最大的乐趣。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十六篇

我喜欢读书。冰心曾说:“人应好读书,多读书,读好书。”

爸爸妈妈从小就让我读好书,并且不止一遍地告诫我:“书中有黄金”,所以,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

读书让人受益无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只能不停地、如着魔般地读书,自由自在地遨游在书中的海洋中。

我喜欢读书,就如老鼠喜欢大米。读起书来那真是不分场合,不分地点,不论时间。只要有条件,我就充分利用读书;没条件的话,我绞尽脑汁也会创造出条件。总之,读书慢慢成了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在吃饭的时候读书;在上厕所的时候读书;甚至大半夜不睡觉,就为了偷偷读书。上学时,一听到下课铃,我就赶紧拿起书看。有时候连上课也读,且为此事被找了好多次家长,但依旧乐此不疲。

有一回上数学课,我却被一本好书吊足了胃口,迫不及待地想读它个四五十页。刚上课时,我还忍着不去想那本书,然而课上到一半,也不知我的脑子发了什么神经,又想起了那本书。

这时,我就在想:要不就读几页,就几页,应该不会被老师发现的。打定了主意,悄悄地把书拿出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刚读了四五页,就觉得头上被什么打了一下。抬头一看,我丢,老师正盯着我呢!再一看,桌子上有一个粉笔头,霎时,我一切都明白了。老师面无表情地说了句:“找家长”后,并没有多说什么。

到了晚上,见到妈妈,不出意外又是把我一顿痛批。

不过即便如此,也挡不住我读书的脚步。书是通往胜利的通道,我会沿着它一直走下去。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十七篇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是啊!书,像一座灯塔,指引你前进的方向;书,像一个热气球,带你在知识的天空中自由翱翔;书,向一架望远镜,让你看到外面精彩的世界……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那本《第七条猎狗》。书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有一个老猎人,名叫召盘巴,他先后养过六条猎狗,可都被他淘汰了。然后他又养了第七条猎狗,也就是我们的主人公——赤利。赤利非常健壮,令召盘巴十分满意。可是有一次,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打猎,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的窝,眼镜蛇张着血盆大口,准备去咬召盘巴。而召盘巴这时正在和野猪搏斗,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危险,赤利看见了,立刻扑过去咬眼镜蛇。

但召盘巴却误以为赤利是因为惧怕野猪而退缩了,他甚至想要杀死赤利。最后,赤利在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的帮助下逃出生天了。

有一天召盘巴和艾苏苏去放牛,不幸遭遇了一群豺狗攻击,这时,赤利出现了!它咬死了所有的豺狗,自己却受了重伤,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赤利还是这群豺狗的首领!

故事写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想,赤利可真是一只忠诚的狗啊!

在我们身边,也有像赤利这样不忘初心、懂得感恩的狗。有一次我在电梯里碰见了一位叔叔牵着一只小泰迪,我羡慕地说:“叔叔,你这只小狗好可爱呀!”“这只小狗呀,是我捡到的。”叔叔说,接着他给我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一天晚上,叔叔在小区附近散步,看见一只没有主人的小泰迪,浑身脏兮兮、饿得骨瘦如柴。叔叔见它可怜,于是买了一袋狗粮给它吃。从此,小狗每天都形影不离地跟着叔叔,就像叔叔身边的.小保镖一样。这只小狗可真是像赤利一样懂得感恩啊!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如果你善待它,它就会回报你更多,甚至像赤利那样付出自己的生命!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十八篇

在我生日的那天,妈妈送给了我一本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如茗一杯名茶,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约翰克利斯朵夫》全书燃烧着贝多芬的火苗,它叙说了一个真诚的音乐家是如何反抗虚伪轻浮的社会,从而在与社会反动势力的斗争中升华自己、完善自己。它描述了一颗坚强刚毅的心是如何战胜自己心灵深处的怯懦,从而由幼稚走向成熟。主人公约翰克利斯朵夫,他从莱茵河大步地走过来,又在法兰西继续着他的音乐梦想。无论任何险恶和遭遇都不能阻止他心中不泯的理想。这本书不仅仅是写克利斯朵朵夫一个人的故事,它也是千千万万人的心灵历程的写照,是直正的英雄的描述。它赞扬着这样一种精神:光明最终将战胜黑暗,尽管其间要经过众多曲折,但光明必将胜利。

克利斯朵夫的一生是成功、伟大的,他是我学习的楷模,当我偷懒时,想到他为了学好音乐,不懈地努力,使我收起了自己的放纵;当我懦弱、不自信时,又会想到他,身处逆境,不服输,不怕失败的精神,又使我为之一振,他将在我心中永存。

真的很感谢妈妈,是她送给了我这么一本好书。它让我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奋斗的目标,不屈的意志——是一个人通往成功不可缺少的因素。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十九篇

书就像指明灯,照耀前行的路;书就像一扇门,带领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欢阅读,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的思想得以升华。在我看过的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斑羚飞渡》,因为我比较喜欢小动物,而这本书对动物的描写非常的细致,看完它我有诸多感想。

动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这本书,我由衷的佩服他,怎么会把动物情感描写的这么细腻呢,怎么会把动物的动作描写的这么细致呢,怎么会对动物的习性如此了解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通过了解我发现为了写好文章,他与动物都相处过,与他们一块生活过。他到过动物园给马鹿喂食,他与驼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当做宠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写作文时,也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好。

他说:“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两件事就算不错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认真学习,多阅读,做好作为一名小学生该做的事。

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团结,马的忠诚,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飞渡。在面对死亡时,它们会想到牺牲一半来保全另一半;选择牺牲年老的来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牺牲也许意味着发展,如果在困难面前,每个都想着逃命,可能无一生还。从动物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学习,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做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人。

读完《斑羚飞渡》,我为动物们的精神所赞叹,它使我懂得要多为别人着想,学会付出。同时我也希望人类不要捕杀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做动物的朋友.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二十篇

你要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书就像一个魔法球,把我深深的吸引着,整天围着书转。它让我从中吸取到了知识,知识......人们都说书是“精神食粮”,说的一点儿也不错,它往我的小脑袋里拼命灌输着知识,使我的小脑袋变得灵活,聪明起来。不过,过度的看书使许多人加入了“四眼一族”的行列,我的眼睛也因为“操劳过度”而“生病”了,而且永远也好不起来,这是我有点伤心,但我认为:为了书,值得!

我曾经创过“家庭吉尼斯纪录”,新年到了,爸爸妈妈去拜年,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我从早上起床就开始看书,带到爸爸妈妈回来,我才发现原来8个小时已经过去,桌上看完的书也被我堆成了“书山”,从那以后,爸爸妈妈为了不影响我的视力,再也不让我一个人看书了,虽然有的伤心,但也没办法,“老虎发威”,不得不从啊!

我与书,可算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天放学做完作业我都会看书,不过现在升入高年级,作业越来越多,压力越来越大,要是哪天能抽出半个小时看会儿书,那真是我的荣幸了。现在,有多少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妈妈整天念叨在嘴边:“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勤奋努力,将来才能在社会上站住脚,没知识的人就等于没出息,没前途,将来只能做体力活......”哎,我肩上的担子也太重了些吧!

虽然,每天都顶着那么大的压力,但我对书的热情仍然不减,我对书实在有一份割舍不下的感情,我喜欢书。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二十一篇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拜拜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二十二篇

书是人生的支柱,进步的阶梯。

看书是思维的体操。你读书,这思维是作家的,也是你的。你和作家交流,犹如促膝长谈。你可以与一切伟人对话,接受古今中外一切伟人的熏陶。你会变得高雅,谈吐不凡;看书是灵魂的洗礼。你读书,书让你的灵魂变得充实,洗净思维的垃圾,在慢慢地接受与理解事物的过程中教你做一个正直的人。

从小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伴我走过了十几个春秋,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让我受益无穷。自小我就喜欢沉浸在静谧的夜里,沉浸在书的馨香中,安静的去思索,去与横卧在书中的每一个灵魂自由自在地交流……

小时候我一有空,便捧起《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名着读得津津有味。

从那时起,书就如一根细丝,不经意间与我相连,连住了我的心灵……

翻开《西游记》我犹如进入了一个腾云驾雾,变化多端的神奇境界;翻开《水浒传》,眼前出现了一个个疾恶如仇,除暴安良,集正义于一身的梁山好汉;翻开《三国演义》,我犹如进入一个处处勾心斗角,刀光剑影的战场……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唐诗宋词、文学名着,在细细的品味中,让我体会到了李白送友人时的惜别之情,杜甫的怀才不遇,曹操的壮心不已,保尔·柯察金的坚强……

我认为书是那样富有乐趣和哲理。唐代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西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书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因为有书,我的人生的旅途才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安祥的小区里没人,宁静的家中也没人;有没有人与我无关,有书就行。还记得我那小小的房间里,有一排木制的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种类别的书,我爱读的书,尽管我还不太会分类。每次只要已写完作业,都会取一本来读,从客厅里搬来一把高大的木板凳,放在书架前,右脚踏上去,左手紧紧抓住板凳扶手,左脚再跨到架子上,虽然差一点点,但只要踮起脚尖,总也可以取到我想要的书,我爱读的书。也有时候,翻遍整个书架,也只是为了寻找一本喜爱的书,我最爱读的书。

在那宁静的夜晚里,我总是躺在暖暖的被窝靠着枕头看我那喜爱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皮皮鲁历险记》、《斗罗大陆》等等。每每从我洗完脚大约9点10分的样子开始,快到10点的时候,便有喊声“江世龙,还看呀,都10点了,你明天还要起早上学了”,完了完了,老妈来搜查了!我赶紧收工,藏好书,躺下,拉灯,关门。“啪”,灯亮了,那如同太阳般的强光照在了我脸上,“啊,好刺眼”,我紧锁眉头,假装睡着。老妈看看桌上没有什么书,便又去忙她的去了。我翻身爬起,继续欣赏我可爱的书来,谁叫我爱读书呢!

快乐的小学生活即将走过,热爱读书的景象有如昨日般,历历在目,我还在很小的时候,当别的孩子吵着要这要那时,我总是独自翻看家里琳琅满目的书籍,也许是在那时便养成了爱读书的吧!

热爱是什么,热爱是坚持,是爱不释手,是勇敢的去付出,是纯真的喜爱。能够去热爱某一样东西,你便会永远的去追求,渴望创造,不论事在什么时候。

我的热爱是读书,读好书!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二十三篇

书是金钥匙,帮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去寻找人生的真理。书是一条小船,载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上航行,到达金色的彼岸……

我家有许多书,书桌上、茶几上、沙发上、书橱里、书柜里、书箱里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难怪别人到我家做客,都开玩笑说,你们家可以开书店了。这时,看着我的书,我无比自豪。

我喜欢读书,是跟爸爸学的,和爸爸嗜书如命相比,我还有差距。每逢爸爸从旧书摊淘来“宝”时,我都帮爸爸整理、分类、摆放,知道了许多关于书的知识,懂得了什么是一版一印、什么是限量版、什么是毛边本、什么是线装书,最主要的是知道了哪些书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一有空闲,我就捧起这些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在书的海洋里畅游。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上幼儿园时,《看图识字》和《看图说话》是我的好朋友,这些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带给我欢乐,让我认识了广阔的大自然以及在她怀抱中生长的茂盛的树木、五颜六色的鲜花和种类繁多的动物。上小学后,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了,书的阅读量也随之加大了,先后读过注音版的《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以及儿童版的《十万个为什么》,到现在我已经读过古典名著《西游记》、《三国演义》和《上下五千年》、《伟人的故事》等许多书了,激发了我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缅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我更喜欢读书了。

通过读书,《三国演义》、《红楼梦》使我看到了人间万象,懂得了什么叫兴亡;《爱的教育》、《雷锋的故事》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奉献、什么是关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知道了什么是坚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真的让我进步了。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向善,读书使人避恶,读书使我有了与文学巨匠交谈的机会,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乐趣。

让我们都来读书吧!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二十四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二十五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二十六篇

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读书能使人进步,所以,我非常喜欢读书。

只要一有时间,我就读书。每天晚上睡觉前,我也要捧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一读。一个学期,我就能读上好几本厚厚的书。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呢?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我刚上一年级时,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书让我读。可是,每当翻开那厚厚的书,两眼盯着那没有生命的方块字时,我总是大喊,没意思。为此,妈妈绞尽脑汁,想尽了一切办法,但我还是不喜欢读书。

一天,放学回到家,我看见桌上放着一本装订精致的书——《格林童话》。因为我最喜欢听童话故事了,所以我欣喜若狂,但不变的是,我仍然不想自己看。于是晚上,我照样还让妈妈念给我听。

妈妈先念了《勇敢的王子》,接着又给我念《魔鬼的三根金发》,我认真地听着,刚听到精彩的地方,妈妈却停了下来,要我自己去看。虽然我不愿看,但我又太想知道故事的结果了,于是就硬着头皮自己看了下去。看了一个故事后,觉得自己看比妈妈读更有意思一些,所以又接着看了一个又一个故事。这些故事很引人入胜,读到有趣处,我哈哈大笑;读到惊险处,我不禁为主人公捏了一把汗;读到伤心处,我

为主人公的不幸而流泪;仿佛就像我自己的经历似的。从那以后,我喜欢读书了。

书是知识的宝库、精神的源泉;书是我最亲密的伙伴,它伴随着我成长,给予我知识。读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二十七篇

我的课外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就像形态万千的鲜花一样。我喜欢绘画,喜欢书法,还喜欢种植一些花,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开阔胸襟的书籍。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书籍是世界文明的宝库,是人类前进的罗盘,是知识的海洋,书籍深深吸引了我,成了我的良师益友。平时,在课余生活我总是拿起一本书就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小时候,我总是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而妈妈呢,也不拒绝,总是绘声绘色地讲给我听,我有时幼稚地问妈妈这些故事是从哪来的,妈妈说是从书上看来的。从此,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想,读书的意义不只是增长知识,还可以尽情地随着书里的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一同高兴或悲伤。跟随着书的指引,我来到另一个世外桃源,让我尽情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从书中,我明白了中国的历史文化,让我知道了父母对我们的用心良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

人不能不读书,而且要用心去读呀!

书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书就像一艘小船,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像一扇窗户,为我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置身于书的海洋中,难道不是一件美妙的`事吗?

书,将会像路灯一样,照亮我的人生之路,指引我在绚烂璀璨的星空中,摘下那一颗属于我自己的星星!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开阔了我的胸襟,而且还使我从中明白了许多道理,理解许多哲理名言。我喜欢读书,读书已成了我的课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朋友们,到书海中去吸取知识的养料,去享受读书的乐趣吧!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二十八篇

书籍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使人受益无穷。小而言之,读书可以积累知识,拓宽视野,丰富情感,还可以提升素养,提高能力,陶冶情操;大而言之,读书可以提高全人类的素质。书是人类一点一滴的积累而写成的,书不仅代表着知识的传播,更代表着一代又一代人精神和思想的传承。

每读完一本书,我都会反省自己,告诫自己。通过读书,我的思维更加活跃,它使我插上了翅膀,在无穷的知识世界里自由翱翔,我不再是无知的小孩,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愚者,我有知识,有思想,有灵魂,我渴望探索,渴望求知,渴望领略整个世界,我的精神不再空虚,我的感情不再单调,我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

一个人书读得越多,就代表着自己拥有的知识越多,代表着自己的精神世界越充足,生活也变得越来越有意义。同时,一个人书读得越多,他就会深刻地感到不满足,感到自己所认识的世界是多么渺小。

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曾经说过:“书是纯洁美好的特殊世界,生活在其中,其乐无穷。”正是因为我们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才会如此热爱它。假如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书,我们将失去生活的目标,我们将会变成一个没有灵魂的躯体。相反,如果一个人只注重物质生活的享受,而忽视精神生活的追求,那么,我们会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很少读书,他的精神是空虚的,即使他再富有,也不会得到真正的思想上的脱解,更不会得到情感上的寄托。

多读些书吧!朋友,书是我们永久的生活伴侣和导师,它将使我们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二十九篇

书,像一个万花筒,把我引入一个色彩斑斓的奇异世界;书,像一双千里眼,让我回到远古,遥望未来;书像一个智慧老人,丰富了我的知识积累,教会了我怎样做人。

我像一个贪婪的孩子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读作文书,让我语句精辟,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就是看一幅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像,数学书,使我思维敏捷,我用大脑接触,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对中国的名著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我还爱读科技书。因为科技书不仅使我懂得了知识,还让我更了解了生物的进化,太空的奥妙等等。科技,让我知道了人类的进步离不开它。它让我了解了许多我前所未闻的故事,当我在听那一个个童话般的故事时,我总是把所有的事置之度外,进入故事的角色中,仿佛我就是那故事的主人翁。

人们都说“懒惰才有了发明。”先前我不太明白这种说法,但当我读过关于科技的书后,才觉得这是错误的。我想人再懒,如果没有聪明的头脑和动手能力,人们也不可能像现在一样轻松了。不过我仍然有许多问题在看书的过程中没有解决。如:既然人类在向前发展,为何还要了解过去的种种事情呢?地球的可开发资源还能持续多久呢?地球是否能毁灭呢?宇宙到底……。

书,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从中了解到许多无产阶级老一辈革命家和一些为社会为人类作出重要贡献的人们的伟大事迹,他们的远大理想和坚强的毅志让我永远铭记。

书让我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当我迷惑、仿惶时,书犹如一支明亮的火炬,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为我排忧解难,增加我的勇气和信心;当我悲伤痛苦时,书告诉我,悲伤是短暂的,只有勇气开拓,便会发现乐趣,;当我被人误会时,书告诉我,勇敢地走你自己的路,人们就会发现真实的你。

我喜欢读书!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三十篇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所以我爱读书。

读书能激励我前进。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就会打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海伦·凯勒写的书,它让我像海伦·凯勒一样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一个个困难和挫折,不因失意而伤心,不因失败而气馁。当然,当我考到了优异的成绩时,书也会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让我一直不断奋斗下去!

读书能让我明理。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司马光砸缸》告诉我们“做人要善于思考,多动脑,遇到困难要勇敢。”《七羊补牢》告诉我们“一个人做了错事,只要肯改正,就不算晚。”《揠苗助长》告诉我们“不能违反自然规律办事”……每捧起一本书,我就会用鼻子嗅到一股淡淡的书香!真想找一不没人打扰的地方慢慢地享用“美餐”,我时刻漫步在书的海洋中,看孙悟打败妖坚不由拍手叫好,想着蒲公英学校的孩子们在学校的生活,想着被他人看不起的丑小鸭变成了貌美如花的天鹅……

读书是我每天必做的事。每当空闲时,我便会拿出书本,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徜徉,流连在优美的文字中。读到高兴时,我禁不住手舞足蹈,由衷地感到开心;读到悲伤时,我满脸愁容,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同情;读到愤怒时,我心中充满怒火,恨不得把故事里坏人物的阴谋诡计一举揭穿;读到优美文句时,我都会情不自禁的拿起笔来,在旁边写下自己的肺腑之言……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还给我带来很大的乐趣;不但开阔了我的视野,还增长了我的知识,教会了我们如何辨别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诚实与欺骗、友爱与仇恨、正直与狡猾、勇敢与软弱、智慧与愚笨。

总之,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使我忘记了烦恼,还丰富了我的生活,我喜欢读书。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三十一篇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三十二篇

我叫赵林,是个十岁的小男孩。一对弯弯的眉毛像两个“月牙”。“月牙”下长着一双水汪汪的的大眼睛,眼睛底下一个高鼻子。个子嘛,是全班最高的,为此,妈妈常常叫我“大炮”。

我特别喜欢读书,整天钻在书堆里。常常看到天黑仍没有察觉。妈妈告诫我,这样对眼睛不好,但我仍“初衷不改”,为此常遭到父母的责备。就拿暑假里的一件事来说吧!暑假的一天里,我正聚精会神的在窗前边看书边听磁带,天已经黑了,我还不知道。这时,爸爸走进来了,伸手要打我,妈妈制止住了,爸爸才没打我,爸爸走出去了,妈妈则警告我:“同样的错误不能重复犯,若犯二次以上,她就要采取措施”。有一次,我的_病又犯了,这算是第二次吧!快开学的一天晚上,妈妈让我到花园去散步,我拿了一本书到花园边,在花园边散步边看书。渐渐地,天黑了,我还不知道,还在花园边看书,爸爸看见了,回家把我的一箱子书都撕了,可是我的脸皮还是那么厚,整天看个不停。

俗话说的好,“最好的朋友,莫过于优秀的书籍”。通过读书,我懂得了许多知识,还经常讲给同学听,他们都瞪大眼睛,还问:“你怎么知道的那么多呢?”

现在,我读的书更多了,有古代的,现代的,中国的,外国的,而且还认识了许多名人,像冰心、鲁迅、莎士比亚、老舍、巴金……我真崇拜他们,我了解到他们的成绩都是经过艰苦的努力得来的,我应该像他们那样积极进取。

有名古诗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想再加上一句:“若欲翻山d海,苦读深思是关键”。我又捧起一本书,因为又有一个新的知识等我去学习。

这就是喜欢读书的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如果愿意,咱们一起看书学习,共同进步好吗?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三十三篇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三十四篇

书是一种精神食粮;是一件人生中不可多得的法宝;是指引着我们的一盏灯。形象地说,一本书就像香喷喷的大米饭,吃不够,看不厌。

书是与众不同,人更多姿多彩,不同的人会喜欢不同的书。我喜欢的是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之魔法石》,这是J﹒K罗琳的一本倾心著作,写给她最最亲爱的孩子。著作充满了伟大的母爱,现已被翻译成七十七种语言,销量超过四亿五千万册,并投入了好莱坞大片行列。

初次阅读,我觉得淡乏无味,哪比得上我的动画片,五光十色,幻彩魔力,反正我也就完成任务式的草草了事。到了五年级,我有幸遇到了史老师,他语重心长地告诉我:“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有知识的人才是有智慧的。”起初,我并不知道其中蕴含的道理,但是为了老师的教导我坚持不懈地读下去,读着读着,我慢慢发现书中的主人公波特是个善解人意,乐于助人的孩子。那时我内心有了一个梦想,要很执着自己在帮助他人的路上砥砺前行,即使别人记不住你的好。帮助别人的过程是快乐的,是有爱的,我感受到这其中的真谛。阅读使人有灵性,在这个历程中我变得更喜欢交朋友了;更近人情了;更活泼宽容。不知过了多久,我也有了像罗恩和赫敏一样的生死之交了,我也学会了独立承担和面对错误了,勇于去拼搏和开创。小小闪光点让我成长许多,成长不是一蹉而就,需要的是时间和积累,可是我不害怕也不担心。

我最爱的《疯狂魔法石》内容引人入胜,让我不禁手不释卷,他推动着我在阅读之路上不断前进,即便是慢慢地匍匐前进。

我最爱的《疯狂魔法石》是童年的一小块积石,让我在阅读的小路上越爬越高、越走越顺,伴随着胜利的步伐,伴随着成功的喜悦。在人生的旅程中这样的好书绝不会止于一本,好书会“代代相传”共同成就不同的人生哲学。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三十五篇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_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_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_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_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三十六篇

我很喜欢读书,这得感谢一位“神秘骑士”,是他带我走进书的精彩世界。

那是二年级的国庆节,爸爸妈妈出国去了,留给我一本《吹牛大王历险记》,我便跟着书里那位“神秘骑士”,到处去探险。我们去了波兰,波兰的冬天好美啊,树上挂满了晶莹剔透的冰葫芦,有时候还会从雪丛里探出一双美丽的眼睛。我们去了俄罗斯,俄罗斯有无边无际的森林,野兽和鸟儿多得像天上的星星。一路上,“神秘骑士”胡乱吹牛,闹了好多笑话,把我的肚子都给笑疼了。不过,“神秘骑士”很勇敢,也很会动脑筋想办法,化险为夷。有一天,我们兴高采烈地坐着雪橇去旅行,没想到在一座阴森森的树林里遇到了一头饿狼,饿狼张着血盆大口吞吃着拉雪橇的马,“神秘骑士”急中生智,扬起马鞭,用尽全身力气抽打饿狼,饿狼嚎叫着拼命往前冲,这样,它把没吃完的前半截马顶出了驾具,而它自己却被套上了笼头,只好替我们拉雪橇!你说好玩不好玩?

七天长假,我跟着“神秘骑士”走南闯北,上天入地,真是大开眼界,而且,我的好奇心被高高地吊起来了:月亮上真的有月亮人吗?他们真的一个月才吃一顿饭,因此有更多的时间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吗?他们喝的葡萄酒真的与地球上的冰雹一模一样,又凉又甜,有一股很浓的月亮味吗?埃特纳火山里真的有火神伏尔甘吗?火山爆发真的是因为伏尔甘在惩罚他的奴仆、朝他们扔煤块吗?南太平洋上真的有奶酪岛、岛上有啤酒河吗?

从那以后,我一发而不可收,沉迷于书的世界,想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虽然我还没有找到,但我发现书中真的有一个精彩纷呈、欢乐开怀的世界。

我喜欢读书。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三十七篇

话说安史之乱后,大唐由盛转衰,国运一天不如一天。

正当唐玄宗苦恼之际,一位道长求见,表示自己愿为大唐效力。他向唐玄宗透露,如来佛祖手中,有一本《极品经书》,只要得到它,便可国泰民安,保住大唐基业。一听救国有方,唐玄宗龙颜大悦,要设宴答谢道长,并希望道长帮忙。不料,道长只是轻轻一笑,说:“陛下手下人才济济,何须我来凑热闹!”说罢,化作一缕轻烟,飘然而去。

唐玄宗左思右想,总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无奈之下,只好请来修成正果的唐僧师徒。唐僧接到圣旨,心清激动,说:“_,贫僧为国效力,义不容辞!”

话说第二天,唐僧跨上白龙马,一行四人又出发了。照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他们来到了万佛殿。洁身之后,唐僧师徒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如来佛祖,说明了来意。如来佛祖摇着头抱歉地说:“你们不远万里再次来到这里,真是不容易。可不幸的是,这本经书刚刚被大不列颠国使臣取走了。”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一切只能听从上天的安排了!”唐僧师徒只得扫兴而归。归途中,悟空打死了江河中的一条大鱼。在剖鱼过程中,八戒意外地发现鱼腹中有一本青黄色且发出紫光的书——竟然是《极品经书》!原来大不列颠国使臣过河时,一不小心翻人江中,葬身鱼腹了。

欣喜若狂的唐僧师徒回到长安,把经书交给了唐玄宗。四人加官封侯自不用说,唐玄宗还特意举行了一个盛大的仪式,把经书供于佛堂之上,供万人敬仰。其实《极品经书》上记载的乃是资深的治国之道,遗憾的是,唐玄宗一直没有打开读过一页,只是把它当做摆设装饰着大唐。大唐自然也就没有摆脱历史的命运了。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三十八篇

“读书苦,读书累,读书还得下苦功。”哼,每当读到这段同学们嘴上常挂的顺口溜时,我便觉得非常好笑。即使找到了工作,能够滥竽充数,那也将蒙混一时。不能蒙混一世。

我认为读书百益无害,信不信由你。

读书可以丰富知识,可以懂得深奥的道理,可以教你做人……,总之,读书的好处说也说不完。

记得有一次,老师给我们讲课,讲到所用的总分总句式时,我就犹如听天书似的,摸不着头脑。随后,我看了《词句段》这本书,对总分总句式便了如指掌。

读书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记得小时候,我是一个调皮的孩子,在班里我胡作胡为,见别班同学就骂,见本班同学就打,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混混。一次,见同桌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小汽车玩具,特别喜欢,就偷偷的装在书包里带回家了。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地拿出玩具来玩,可心里总是有一点怪怪的。晚上睡觉还梦见同学们都朝我吐口水,扮鬼脸笑我,吓得我一夜没睡好。第二天早上,我早早去了学校,向同桌道歉,并向老师承认了错误。老师还夸我是一个勇于承认错误的好孩子。随后,老师借给我一本书,其中有一句话让我铭记在心:“切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诚实乃学生之本,好学乃学生之本分,勿打架斗殴,勇于承认错误乃君子所为”。读到这里,我心里犹如明镜似的,一下子敞亮起来了。随后我自觉向全班同学道歉,并以实际行动证明我的决心,很快的,全班同学愿意接近我了,我也开始有了几个知心朋友。

看,读书好不好。读书虽然苦,但有苦才有乐,所谓苦尽甘来,就是这个道理。冰心奶奶曾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你们不妨也来读读好书,体会一下读书的乐趣。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三十九篇

我很喜欢看书,但是因为年级升高,学习的压力,赴美不再同意看课外书,这让我这个书迷无法接受,搜易,我只能在夜里窃读了!

那是一个宁静的夜晚,我躺在床上看着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看着看着,我被故事中的主角深深地吸引住了。忽然,只听见“砰”的一声,我房间的门被打开了。迎面而来的,是爸爸那张怒气冲冲的脸。他一边指着闹钟,一边生气地说:“看看几点了,还在看书!睡觉!”说完关上了我的台灯,看着我钻进被窝,才走。刚才的宁静已被爸爸破坏了,我的心吓得砰砰直跳……,脑子里都在想刚刚看的精彩的故事:接着刘备会怎么做?曹操又会怎样对付他们?我真想打开书,继续看着!于是,我便开起灯,窃读着,为了防止老爸再次发现,我便一手拿书,一手按在台灯的按钮上,老爸一来,我马上将灯关了,老爸不就不发现了吗?

我津津有味的看着《三国演义》我被里面的主角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喜欢爱打抱不平的张飞;聪明的诸葛亮;善良的刘备……他们一起对付魏国、吴国,那不知是兄多还是吉少的战争太刺激了!我白看不厌。想到这儿,不出我所料,老爸又来“ 夜 访”了,嘻嘻,幸好我早有准备,快速的按下了台灯的按钮,即使关上了灯。知道我为什么要连夜看书吗?因为我是在太喜欢看书了!不论是看《三国演义》,《水浒传》还是看《QQ班长》,《同桌冤家》它们都让我看得津津有味,如醉如痴……

“滴答,滴答……”闹钟还在不知辛苦地走着,已经十一点半了,月光照在床上,显得特别迷人,美丽……虽然整幢楼的灯都按了,但惟有一盏灯还亮着,里面的小女孩和闹钟一样,还在不知辛苦地窃读着……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四十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的读的其中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书里讲了二百多个人物,他们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蔼亮等。此书内容主要讲了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

从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让我对刘备产生了敬佩之情,刘备对兄弟善良的情意深深地打动了我。同时刘备为了成就一番事业不怕苦不怕累,就以“三顾茅庐”来举例:刘备为了一统天下,只因缺少足智多谋的人才,这时,元直临走前将诸葛亮推荐给了刘备,经三次拜访才请到大名鼎鼎的.诸葛亮出山来辅佐自己。刘备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测试四百米长跑,要求我们在一分三十秒内跑完,轮到我了,哨子一响,四个同学开始飞奔起来,一圈两圈………我双脚发软,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实在是跑不动了,眼看着只有一百米了,必须得把这短短的一百米跑完,这时我想起了刘备的坚持不懈,一鼓作气,冲了上去,啊,终于在规定时间跑完了。

人无完人,刘备有个缺点就是不够沉着冷静,当关羽和张飞二位兄弟遇害后,他十分恼怒,不听军师诸葛亮的劝告,点起所有兵将讨伐吴国,被陆逊之计所害,损失惨重!如果当时他能冷静一点也就不会造成后来失利的局势了。

还记得不久前数学老师让我们带一枚色子去学校,色子家里有,不用担心。当时妈妈在检查作业,我在一旁玩色子。突然,妈妈看到一个错误,让我来订正,错误订正后好收拾文具时却发现色子不见了,一下我变成了热锅里的蚂蚁——团团转……突然,我想到了刘备不冷静的下场,使我立马冷静了下来,开始仔细回忆细节慢慢找,还真的在书桌下的角落里找到了色子。

《三国演义》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对朋友要真诚相待,对学习和生活要不怕吃苦不怕受累,遇到事情了要沉着冷静!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四十一篇

我非常喜欢读书,是一个出了名的‘‘书呆子’’,你想不想知道我为啥成为‘‘书呆子’’的吗?下面我就介绍一下吧。

有-次,我让妈妈买了我早已想看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 ,买了回来,我似乎看到一件宝贝,对它爱不释手。在家一直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吃中饭的时间了。妈妈发现盐没有了,便叫我到小卖部去买一袋盐。可是我却光答应不动身,一直到妈妈发火了,我才慢吞吞地站起来,出门时,我随手拿了一下书。一路上,我一边走一边看书,一疏忽,我的头撞到了树上了,引得路人哈哈大笑地说;‘‘真是个书呆子啊!''我愤怒地白了他一眼。可是,可我还是不吸取教训,仍然你行我素,我看我的书。这时我突然停了下来,原来书上太精彩,把我吸引了,连走路也忘记了。等到了天黑我看不凊了,才想起来了。可是小卖部的门关了。我只好回家了。妈妈看见我手上除了书,什么也没有。妈妈无奈地摇摇头。最后,我们吃了-顿没有盐的饭。

双休天下午,我正在看书,妈妈要求我睡个午觉。我知道妈妈的脾气。只好乖乖地去睡午觉,在床上,翻来覆去,一直想看书,就偷偷地掂掂起脚,到书橱里找到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然后又掂掂起脚回到床上。开始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这时,妈妈怕我再看书,提地来看我一下。我惊恐万状,突然急中生智;我把书放在枕头底下,然后我就装睡。妈妈见我‘‘睡着’’了,才放心地走了。妈妈一走,我又开始读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书呆子’’呢?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四十二篇

有的人喜欢名人明星,有的人喜欢好玩的玩具,也有的人喜欢可爱的小宠物……而我却喜欢读书。

读书让我积累了好多的好词佳句,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因为我一开始写作文的时候不会用到什么好词,更没有佳句,非常罗嗦,写的作文从头到尾语言都很平淡、简单。于是,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作文书。一开始,我一点也不想读,只有鞭子抽到牛才走一样,一点儿也不积极。后来有一次我在一篇作文中运用到了书中的好词佳句,老师夸奖了我。这才树立了我读书的积极性,写的作文也比以前生动了。

读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教我如何做人。有一次,我买了一本《中国寓言故事》。里面的的故事虽然有的很简短,但是却能体现出许多深刻的道理。比如《揠苗助长》,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自有它的规律,我们要遵守它,否则往往会事与愿违;《亡羊补牢》告诉我们只要知错就改,一切还为时不晚;《画蛇添足》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多此一举,否则就会得不偿失……

读书还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培养了我对科学、历史的兴趣。妈妈为了培养我学科学、爱科学、勇于探索的精神,便给我买了《世界之谜》和《十万个为什么》,我每天一有空就拿来看看。还买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明白了中国的古代历史。就这样,我的知识积累得越来越多,我对科学、历史越来越有兴趣,我就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通过了读书,我明白了什么叫“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了,虽然每次积累的知识不算多,但是只要每天看,积少成多,我们的知识就如同山一样高大。我要多读书,读好书,勤读书。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四十三篇

泱泱大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在声声不息的文化长河中,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和他弟子的《论语》穿越时空,一直将和谐、宽容、仁慈、孝顺、友爱、学习的声音传递到现在,传递到未来。 孔子是一位充满智慧、循循善诱的思想家、教育家。他是一位闪耀着人性光辉的古代先贤。他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三人行,必有我师”不正是他虚怀入谷、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精神写照吗?他活到老,学到老,还处处拜能者为师,这与我们当今社会所提倡的终身学习理念不谋而合,他的“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贻”的先进教学方法不值得我们借鉴吗?新时代的教师,要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想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死守书本,不更新自己的知识行吗?长此以往,你只能成为夜郎。我们应该以孔子为榜样,拜能者为师,不收到下问。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接触的人很多,而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都可以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你看,我们身边的许多平凡人,他们有的是书法好手,有的是绘画巧匠,有的是象棋大师,有的是球场精英……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人身上汲取点滴之长。

在当今世界风云变幻、战乱不断、挑战多多的 年代,和平、和谐更是人们所向往的境界。一个国家无论大小、贫富,都应互相尊重、取长补短才能和谐,才能创造美好的一切。对每人而言,真正的和谐应该是人人互助,团结友爱,身心健康,尽可能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论语》对现代人所谓和谐的启发。

《论语》还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脚踏实地做人、认认真真地学习、诚实守信地交友、孝顺的对待家人。这样会使我们变得更加自信、完美。

这就是《论语》,是智慧、是真谛也是心灵良药。在微微灯光下,读着论语,虽说是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那份道德财富却让我喝了一碗温暖的心灵鸡汤。

我对书的喜爱写一篇600字作文 第四十四篇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

书中独有一个大千世界。它带我领略古今中外的历史长河,使我心驰神往。它带我跨越海峡彼岸,让我了解异国的风土人情。

校园里书声琅琅,每一篇课文都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的长生果》让我体验到读书的乐趣;《梅花魂》使我深刻了解了外祖父那颗眷恋祖国的心;《假如没有灰尘》让我知道灰尘的重要性……在我心里,看书就是一种快乐。

书店,是我的乐园。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市新华书店看书。我从书架上挑了一本《青铜葵花》,我摸着书光滑的封面,一股亲切的墨香扑鼻而来,我马上沉醉在书中。许久,我大概站累了,一屁股坐在了书堆上。一位管理员阿姨走过来说:“请不要坐在书上,这样会把书压坏的。”我正沉浸在书中,并没有听见她说什么,头也没抬,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下去。管理员阿姨看我没有反应,急了,大声说:“不要坐在书上!”这是,其他顾客的目光都向我投来,我一惊,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站起来继续看书。每当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我有点既尴尬又好笑。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呀,书带给了我愉悦,也使我的知识面更广。朋友,让我们都捧起书,让书香伴我们而行!

书,是知识的殿堂;书,是智慧的宝藏;书,是通向真理的道路;书,是遨游知识海洋的方舟;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读书给予我无比的幸福!

有人说,世界上最动人的皱眉,是在读书时苦思的刹那;世界上最快乐的一刻,是在读书时那会心的微笑。

幼时的我就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名言教育了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长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与书牵手。不仅让我获得知识,还让我从中体会到不一般的快乐与幸福,就如:《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儿童有着美好的心灵,乐于助人的习惯是非常高尚的;《简·爱》让我懂得了心灵的美是无止境的;《十万个为什么》使我认识到外面的大千世界;《三重门》使我领悟了应试教育的残酷……

与书牵手。书是一匹马,让我在知识的原野上奔跑;书是一双翅膀,让我在这奇妙的世界里自由的飞翔;书是一支多彩的笔,映证了我心中的每一幅画;书像爸爸的手,轻轻抚摸着我的头,让我在学习中不怕困难,做一个真诚谦虚的人;书像妈妈的笑脸,幽默风趣的语言,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欢乐;书像老师的眼睛,默默地鼓励我,不要向困难低头;书更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把我带进快乐的游乐园,带进奇妙的动物王国,带进科幻的童话世界,带进充满奥秘的宇宙空间……

书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幸福了。放学回家,放下沉重的书包,坐在软绵绵的沙发上,拿一本小说充实自己,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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