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精选12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1-01 13:02:19200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一篇

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汇报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XX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助推XX建设,我镇积极向上争取全市殡葬改革试点,坚持“政府投入、社会经营、群众参与、自我管理”的理念,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倡导生态绿色殡葬,营造和谐文明的殡葬新风,现将XX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情况

1、实现村级全面覆盖。XX镇现有公益性公墓2座,其中XX公墓建设于2015年,总投资350万元,总建筑规模1054㎡,总用地面积79862㎡,其中墓地面积64523㎡,配套设施全部建设到位, 2016年投入使用,XX公墓辐射全镇18个村,6123户、19235人。XX公墓建设于2018年9月,建设占地35亩,配套建设吊唁馆、餐饮区、办公区及墓地区,建筑面积51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XX公墓辐射3个村17个村民小组938户、27655人。经统计,两座公能辐射全镇20个村,基本实现了乡村公益性公墓村级全覆盖。

2、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为加强全镇公墓建设管理,我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镇殡葬管理工作。XX公墓为政府统一组织规划实施,XX村红白理事会经营,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核定,收入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XX公墓由民间资本投资兴建,但始终坚持“政府指导、个人投资、市场运营、群众受益”的管理原则,坚持透明公开低消费。两座公墓均明确了墓穴使用登记基础台账、建设标准、管理机制、收费标准、财务管理等具体内容,按照当地乡风习俗、物价水平、节俭办丧的原则,对无儿无女孤寡老人实行墓地免费,对贫困户给予最大帮助。镇殡葬改革工作专班将两座公墓纳入年检范围,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对公墓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

3、积极倡导殡葬新风。为助推XX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我镇严格按照全市殡葬改革划定的范围,多年来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以XX为核心,率先在集镇中心村XX村、XX村推行殡葬新风,通过以点带面,持续推进公路沿线区域殡葬改革。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部署会、协调会,征求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规划的意见建议,明确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目标和任务安排。同时通过定点宣传、入户讲解、发送短信、悬挂标语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积极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文明丧葬方式,有效的引导了广大乡民摈弃丧葬旧俗,树立低碳健康环保的殡葬新风。

二、存在的问题

XX镇公益性公墓目前已覆盖全镇65%的人口,但与上级要求覆盖城乡的殡葬管理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仍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群众传统丧葬观念难以改变。受“入土为安”思想的影响,还有一部分群众无法摈弃传统丧葬习俗,完全土葬或丧事大操大办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乡镇无殡葬执法权力。因政策限制,基层对违法殡葬行为执法无依据、管理无手段,执法难问题较为突出。三是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资金投入不充足。

3、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落实好拓展殡葬服务供给,推动好移风易俗的转变,最大限度集约资源、保护生态,为XX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1、持续加强村级公墓管护的督促指导。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指导村级公墓管理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对于村级公墓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年检工作开展等,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同时,不断完善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让村级公墓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断提高村级公益性公墓管理和服务水平。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二篇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三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石家庄兴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申请-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执业单位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复印件;

6、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7、带有条形码的人员汇总表一份。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

单位 公章:

20xx年3月2日

单位经办人姓名:

联系方式: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四篇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工作项目,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县”为目标,以清理整治乱埋乱葬为突破口中,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殡葬设施更新改造,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每个村修建一个公墓或一个骨灰堂(楼、塔)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全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村村有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楼、塔)的目标。

三、建设要求

(一)新建公益性公墓

1、公墓本着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

2、公墓建设要因地制宜,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墓地面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3、基地平台按

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

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二)改造公益性公墓

对2009年以前已建的公益性公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扩建。

(三)新建骨灰堂(楼、塔)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四、补助标准

坚持村自筹为主,县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自

2009年1月1日,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作落实。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0-4月29日)。围绕建设生态墓地,推行绿色殡葬,提倡深埋,不贸坟头“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乡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

责任单位:

各村村委会、民政办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4月30日是-7月底)。各村负责墓区道路完善、绿化工程等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公墓的安葬、维护、管理制度;建设所负责搞好建设的规划、布局,土地所负责公墓建设用地的选址和用地审批,林业站负责公墓建设所需征占用林地审批。民政办负责做好公益性公墓审批与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

各村村委会、建设所、土地所、林业站、民政办。

第三阶段:

验收启用(8月1日是-8月20日)

县殡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落实补助资金。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公墓建设的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主干亲自抓,信息联系员具体抓,部门配合抓好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力求将丧葬习俗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之中,使改革和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确保全面完成公墓边建设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责任考核。公墓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由各村负责制止整改。殡葬管理工作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建设创建考核内容。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清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或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村,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督查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五篇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工作项目,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县”为目标,以清理整治乱埋乱葬为突破口中,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殡葬设施更新改造,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每个村修建一个公墓或一个骨灰堂(楼、塔)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全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村村有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楼、塔)的目标。

三、建设要求

(一)新建公益性公墓

1、公墓本着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

2、公墓建设要因地制宜,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墓地面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的有关规定,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3、基地平台按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二)改造公益性公墓

对2009年以前已建的公益性公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扩建。

(三)新建骨灰堂(楼、塔)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四、补助标准

坚持村自筹为主,县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自2009年1月1日,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作落实。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0-4月29日)。围绕建设生态墓地,推行绿色殡葬,提倡深埋,不贸坟头“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乡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民政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30日是-7月底)。各村负责墓区道路完善、绿化工程等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公墓的安葬、维护、管理制度;建设所负责搞好建设的规划、布局,土地所负责公墓建设用地的选址和用地审批,林业站负责公墓建设所需征占用林地审批。民政办负责做好公益性公墓审批与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建设所、土地所、林业站、民政办。

第三阶段:验收启用(8月1日是-8月20日)

县殡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落实补助资金。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公墓建设的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主干亲自抓,信息联系员具体抓,部门配合抓好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力求将丧葬习俗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之中,使改革和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确保全面完成公墓边建设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责任考核。公墓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由各村负责制止整改。殡葬管理工作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建设创建考核内容。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清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或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村,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督查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六篇

区xxx:

随着城南新区开发和东山观音寺建设速度加快,位于我镇戴家和东山公益性公墓周边大量土地已被征用,目前戴家公墓占地面积35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5544座,已使用4996座;东山公墓占地面积30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800座,已使用710座。根据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戴家和东山两处不宜扩大公墓建设规模,今后还可能拆迁遗址建设,且现有公益性公墓接近饱和。

参照我镇每年新增死亡人数600人左右,再加上未来城市人口不断扩增,按照20xx年规划建设需要,急需建设占地500亩左右公益性公墓,才能解决日渐突出的无处安葬的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恳请区政府重新选址建设我镇公益性公墓。

妥否,请批示。

20xx年x月x日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七篇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三、建设要求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米,墓道宽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四、建设资金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五、公墓管理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六、考核奖惩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八篇

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对我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等级公路沿线新(扩)建公(坟)墓清理整顿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现管理规范、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目的,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二、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点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村民满意、不违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原则,原则上一个村只选一个公墓点,没有条件的村可以与其他村实行合建,公墓选址要避开交通主干道、远离水源和风景名胜区。各乡、镇、办事处协调处理好村民组与村民组之间或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以及利益问题,确保不影响骨灰的安葬。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村级公墓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规划、建设在12月份完成,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我市骨灰入墓率达到100%。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12月份前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进行村级公墓的选点、规划和建设,检查骨灰入墓情况和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点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影响规划建设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报批手续。负责规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进行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范建设列入西秀区发展规划,今年全区完成55个规范化公益性公墓建设,在2011年、2012年、2013年每年完成20个规范化公益性公墓建设。

公墓规划建设完工后,该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边建边使用。每个公墓的墓区规划和建设分期分批进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种原因的迁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即:骨灰入公墓的标准)迁入村级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规划内容

1、边界线。公墓的边界线按占地面积栽桩界定,画红线明确公墓范围,在规划图上标明边界线。规范建设的公墓墓区修围墙遮拦。

2、等高线。可根据具体地形而定,等高线之间水平距离为。

3、墓穴位置、墓穴间距、墓穴占地面积。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线内,墓穴之间距离为1m,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4、绿化区域。墓穴四周,等高线上均为绿化区域,树木采用塔柏、常青树,树高1m左右。

5、墓区通道。墓区设置通道,宽度为1m。

6、标志碑。标志碑立在墓区边界上。标志碑高度为,宽度为,厚度为。标志碑背面刻写公墓管理制度。 ( (四)规范建设标准

1、墓穴平台高度为,宽度为,平台墙体厚为,可用空心水泥砖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节约为主,平台墙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墓体高度为,墓碑高度为1m,宽度。墓位可用红砖堆造,表面贴白色磁砖,也可用符合规格的墓坟石。

3、墓穴间距为1m,墓穴与后壁墙壁距离为。

4、墓区通道宽度为1m,视具体情况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砖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区绿化以塔柏或常青树为主,树高为1m左右,辅以种草进行绿化,每层台阶里墙靠墙植树绿化,株距为1m,也可在台阶墙上种植藤蔓植物绿化,墓穴之间植树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种花草绿化。

6、墓区边界围墙高度,厚度。

7、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可以把墓型统一建好,没有条件的至少将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积、墓穴间距建好,或者将墓穴安葬位置植树标示固定好。

四、资金来源

以村级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安排落实公墓建设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将发改、林业、民政等部门与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和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五、资金的管理使用。财政补助的资金主要用于墓穴平台建设,不得挪用,每个村的规模不得小于个,由乡、镇、办事处组织实施,区民政局指导和督促。

六、各乡、镇、办事处要抓紧组织实施,在12月底前必须建成投入使用。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九篇

随着××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殡葬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当前国家、省、市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及节约用地的法规。

据统计,我县年平均死亡人数在1800人左右,死亡率千分之六左右。

2009年8月实行殡葬改革前,我县还没有真正意义的公墓,丧属将只是骨灰寄存在长松园、跑马山等殡仪馆,我县唯一的经营性公墓法界寺公墓每年安葬骨灰的6至10具,绝大多数城市居民身故以后,亡者的亲人都是选择在农村寻找或者购买一块土地作为他们的安身之处,这对于本来耕地面积就很少的××来说,更加突出了死人和活人抢土地的问题,死亡其实本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受绵延已久的灵魂不灭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认为人死后多变成鬼,所以田野、林间山地出现的墓地,都给人以压抑感和恐惧感。殡葬是一个民族、一个地方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制约规范着人的行为,人们在祭、扫墓时,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夹杂着一些潜意识的、迷信落后的东西;严重地侵蚀了人的心灵,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公墓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乱埋乱葬这种有碍观瞻、大煞风景的行为。另外,公墓环境幽雅、庄严祥和,使祭扫者得到熏陶,心灵得以净化,行为受到约束,自觉告别不文明、不健康的消费、悼念方式,如送鲜花代替烧纸钱就是1很好的例证,可以说,公墓对丧葬消费起着导向的作用。

一、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必要性

(一)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是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村公益性墓地是为当地农村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

根据我县的农村实际,它既能适应农村的丧葬观念和消费水平,较好地解决农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安葬的问题,又能促进农村的殡葬改革,净化社会风气,易于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是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的重要载体。自

2009年8月份以来,我县率先在全市实行了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2009年,市下达我县死亡人员的火化率要达到60%。

2010年我县的城乡火化率要达85%。我县已提前实现三个100%,所以,火化后骨灰安葬就成了当务之急,许多丧属将骨灰寄存在殡仪馆。因此,县委、县政府决心把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作为推行火葬的一项配套措施来抓。把解决农村乱埋乱葬和骨灰二次入棺土葬的问题当作大事来抓,进一步促进农村殡葬改革。

(三)农村公益性墓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

xxx、xxx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我县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作为促进乡风文明、改变农村面貌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积极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丧葬观念,提倡健康、文明的丧葬方式;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解决农村居民2

死后集中安葬问题。

(四)公墓是社会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建设的组成部分。如果把医院的产房比作生命的起点,把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视为,生命之旅的各个驿站,那么陵园和墓地则是人生的终点站和归宿。其存在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公墓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搞好公墓建设正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我县的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

根据《××市xxx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县现有人口3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万人,农业人口27万人,辖60个村委会和27个社区居委会。根据××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我县要建1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达到城乡人口的全覆盖,根据我县实际,规划兴建1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具体公墓规划见附表),其中重点是五个镇(街道办)级公墓(每个镇、街道办各1个,××2个),还有9个村(居)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现已全部完成1期建设。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办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重要性

首先,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办好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系。殡葬改革是时代赋予的任务,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有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殡葬环境。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倡导和推行健康文明的丧葬和3

祭祀方式以及实行平坟还田还林等配套措施,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办好公益性公墓必将对殡葬改革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其次,办好农村公益性公墓是解决农村安葬难的现实需要。祭奠缅怀先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祭奠缅怀先人首先就要解决场所问题。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流转的加快,集约化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村安葬难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广大农民对死有所葬的要求会更加强烈。再次,办好农村公益性公墓也是新农村建设题中应有之义。公益性公墓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民生工程,保障农民群众“死有所葬”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困难很大。县委、县政府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但因缺口资金过大,困难重重。

(三)制定并出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既要顺应时代要求,又要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4

愿望。我县根据《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制定《××县农村居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规定》,现已报县政府审批通过。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特点:

1、坚持科学规划,解决好土地使用周期的问题。公益性公墓以镇办为主,对边远山区根据实际情况也可经镇政府同意后报民政局审批。行政村一般每村人口在3000—4000人左右。按每千人

亩标准规划用地,总地亩控制在5亩左右。单人墓穴或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平均可以使用50年。

50年可以满足两代人的丧葬需求。按照目前中国传统的祭祀风俗,50年基本上可以维持公墓的循环利用。建墓用地可以从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

2、统一标准,规范建墓,解决好群众不愿进的问题。公益性公墓建设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更要注重满足群众文明祭祀的基本需求,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处理安葬时,乐意来、愿意进。按要求,公墓的建设绿化面积达到公墓的硬基面积的40%。完善基本设施,做到“四有一通”,即有标志(建有管理房和公墓标识)、有区域界线(墓地周边建有防护拦或围墙)、有统一规格的墓穴标准(材质统一,样式统一,安葬方式统一)、有树木花卉(墓区内搞好绿化)、道路畅通,满足群众文明祭祀的基本需求。

3、加强管理,解决好健康发展的问题。镇(街道办)及民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和健5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十篇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工作项目,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县”为目标,以清理整治乱埋乱葬为突破口中,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殡葬设施更新改造,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每个村修建一个公墓或一个骨灰堂(楼、塔)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全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村村有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楼、塔)的目标。

三、建设要求

(一)新建公益性公墓

1、公墓本着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

2、公墓建设要因地制宜,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墓地面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的有关规定,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3、基地平台按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二)改造公益性公墓

对2009年以前已建的公益性公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扩建。

(三)新建骨灰堂(楼、塔)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四、补助标准

坚持村自筹为主,县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自2009年1月1日,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作落实。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0-4月29日)。围绕建设生态墓地,推行绿色殡葬,提倡深埋,不贸坟头“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乡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民政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30日是-7月底)。各村负责墓区道路完善、绿化工程等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公墓的安葬、维护、管理制度;建设所负责搞好建设的规划、布局,土地所负责公墓建设用地的选址和用地审批,林业站负责公墓建设所需征占用林地审批。民政办负责做好公益性公墓审批与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建设所、土地所、林业站、民政办。

第三阶段:验收启用(8月1日是-8月20日)

县殡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落实补助资金。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公墓建设的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主干亲自抓,信息联系员具体抓,部门配合抓好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力求将丧葬习俗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之中,使改革和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确保全面完成公墓边建设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责任考核。公墓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由各村负责制止整改。殡葬管理工作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建设创建考核内容。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清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或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村,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督查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十一篇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xxx、省、市《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省公墓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划定为火化区的村民提供骨灰安葬和非火化区提供遗体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建立农村公益公墓必须本着节约土地、维护生态环境、园林化、公益性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建设、因地制宜、规范管理。除城镇低保对象死亡后可就近葬入户口所在地乡镇境内的公益性公墓外,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县殡葬设施总体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与治理乱埋乱葬,旧坟搬迁结合起来。

第四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要尽可能地选择荒山荒坡建设。

禁止在下列区域建农村公益性公墓:

(一)耕地、森林较为密集的有林地;

(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封山育林区和居民区;

(三) 县城面山和乡镇集镇面山;

(四)距水库、河流、堤坝1000米以内和已探清的矿产资源区、已确定为开发区的地区及公路主干线两测500米以内;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城区及村镇规划区范围内。

第五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是面向农村、服务于农民的社会公益性设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和管理。在火化区建立骨灰公益性公墓,非火化区建立遗体公益性公墓。对人口较为集中、土地少的地区可由乡镇和若干相邻的村委会共同联建一个公墓,非火化区的公益性公墓原则上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置。多个村委会联建的公墓占地规模不得少于200亩。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置的公益性公墓占地规模不得少于20亩。

第六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县、乡(镇)、村三级共同承担。对涵盖火化区多个村委会辖区的公益性公墓,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万元。以村委会为单位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筹资解决。

第七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活动,其收费项目及价格由县价格主管部门综合市场建材、人工、绿化、管护等因素合理地确定,所有收取的费用应设立银行专户,全部用于公墓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严禁挪作他用。资金的使用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县民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禁止巧立名目乱计价、乱收费,禁止炒买炒卖墓穴格位。

禁止个人承包经营公益性公墓。

第八条 申报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向物价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的申请;

(二)建设费用及来源情况表;

(三)日常管理成本费用预算及其他资料;

(四)公墓建设验收合格相关资料。

第九条 农村低保户安葬,可酌情减免墓穴费。

第十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骨灰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非火化区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占地面积,单人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8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80公分、宽不得超过60公分,遗体安葬坟高不得超过80公分,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在火化区禁止骨灰装棺下葬。

提倡和鼓励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安葬方式,或少占地多占天的骨灰堂安放格位。

第十一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统一建设。由公益性公墓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商县城建、规划、环保、林业、国土资源、民族等部门同意后予以批准。

申请建设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应向县民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报告;

(二)建设、规划、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设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县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其他相关部门在接到征求意见书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等,各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后,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发改、建设、环保、土地、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对已建好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民政部门发给合格证,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应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价格向划定范围以内的人员提供墓穴用地,并在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收费项目及价格。

第十五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要根据墓区的建设规模、范围、大小设置管理机构,聘用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管理和维护,切实做好墓区的日常管理和绿化美化工作。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机构要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坟墓要进行编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和建立财务账册,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禁止在公墓内搞封建迷信活动,禁止修建活人墓、家族墓、宗族墓和骨灰装棺土葬。

第十七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年检制度,年检由县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年检合格的核发年检合格证,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公益性公墓的,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城建、国土、林业部门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向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人员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由县民政、国土、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营销活动,并由民政、纪检、xxx门对直接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第二十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违反价格、城建、土地、林业、工商、公安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墓增加墓位方案范文 第十二篇

(一)

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镇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镇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和3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

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四、实施公墓建设

(一)成立领导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镇民政所所长)

**(镇国土所所长)

**(镇城建所所长)

**(镇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所所长)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办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

公墓建设主要内容

**镇镇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在**村21组(小地名龙拖湾),根据实地情况,实施进园道路、山石门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绿化等的建设。预算经费如下:

测绘:万元

征地:亩×20480元=元

新建公路:公里×12万元=12万元,公路苗木补偿(半边红李子以挂果),8亩×5000元=4万元,小计16万元

新建公墓平台:4个平台、160个墓位(挖机50小时×380元=19000元、红砖35000块×元=36000元、水泥15吨×680元=10800元、沙子70方×214元=14980元、人工250×100元=25000元)小计105780元

绿化:160棵百香树×200元=32800元

合计:元

(三)

公墓建设的模式

采用绥江县**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村总支监督,由邓志全具体负责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顺利完成。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