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简报范文精选6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0-24 10:52:52397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简报范文 第一篇

目前,区政协副主席杨如枫带领政协委员深入海明街道办事处丹顶鹤社区,就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丹顶鹤社区实地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并查阅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等相关资料,详细听取区司法局及海明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社区矫正工作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将积极反馈此次调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十三五”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目标及对策、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就进一步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各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司法所工作,强化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实行人文关怀,切实帮助矫正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简报范文 第二篇

今年以来,九原区在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从“闻其声”、“见其人”、“慰其心”三个方面发力,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规范每周汇报,能“闻其声”。

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必须通过电话汇报每周的思想、行为动态、遵纪守法及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和纪律情况,对未按时汇报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电话了解情况,督促其到司法所当面接受批评教育,强化其接受监管意识。

强化每月报到,定期走访,能“见其人”。

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方面的集中学习教育,对社区服刑人员逐个进行谈话,掌握其近期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不按时报到的提出警告。

在节假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通过发短信、微信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友情提醒”,警示其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规定。

与此同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逐个进行走访摸排,重点排查和掌控外地户籍人员、外向型就业和流动性大的对象。

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帮扶措施,能“慰其心”。

对家庭无人就业且生活没有来源、经济困难、子女失学辍学的社区服刑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帮助落实低保救助,对新入矫和家庭重大变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释放内心的压力,主动接受教育管理。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简报范文 第三篇

xx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xx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流程(试行)》的要求,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今年我镇社区矫正已做了大量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5月份以来我所共接待社区矫正对象6名,其中1人属保外就医人员,5人属缓刑人员。根据上级要求,我所为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并且每周最少一次电话与矫正对象沟通,充分了解其即时思想动态;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不少于12小时的公益性劳动,并每月组织到司法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2小时;每个社区矫正对象每个月一次书面汇报思想动态;司法所还和每个矫正对象的家属签订矫正工作监护协议书;矫正对象有事外出还需提前向司法所做好书面请示报告;司法所每月不定期派人员会同帮教志愿者深入矫正对象所在村屯了解矫正对象的情况,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二、工作基本做法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方向下,把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以主管领导亲自抓,所长负总责,明确责任到人、分工负责。根据矫正对象所居住村屯的情况,调动矫正对象所在的村治调会参与,增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3、根据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力争社区矫

正工作切合实际。如我所矫正对象xxx,他是与邻居建房发生口角从而引发斗殴被判刑,并被上级安排到我所接受社区矫正。2011年6月7日,其发现做活鱼生意的器材被人为破坏后,主动报告司法所表明情况,司法所联合派出所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使这件事得到圆满解决,村民群众也通过此事对我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肯定以及认可。经过司法所的多方努力和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中除一人因病保外就医外,其余三人均有了正当职业,如邓剑昌在街道做起活鱼生意;另外两人在当地建筑队就业。

三、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

xx司法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问题:工作人员少,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矫正工作没有经费,希望上级今后进一步加大力度,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

四、对社区矫正工作建议

1、增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优秀兄弟单位进行考察学习。

2、希望上级能划拨一定的经费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开展。

xx司法所

2011年10月18日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简报范文 第四篇

小碧乡

各位领导: 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小碧乡社区矫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和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全体成员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有的12名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至今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脱管漏管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9月26日,我乡现有在册对象12人,其中男性10人,女性2人;缓刑11人,假释1人。犯罪类型分别是:盗窃罪5人、交通肇事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人、非法经营罪1人、介绍卖淫罪1人、开设赌场罪1人、寻衅滋事罪1人。

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定期组织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今年7月26日,我乡组织1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暨公益劳动,组织学习了新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利用一些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典型负面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通过此次学习和警示教育,让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新的政策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达到了预防犯罪的目的。同时,在2010年我乡已将小碧乡敬老院确立为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并已正式启用,按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

(二)强化思想汇报。今年8月份开始,我们建立了社区矫正对

象电话监管登记台账,也就是除了每个月让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和汇报思想的同时,还充分利用电话进行日常汇报,并在每位对象办理入矫手续时,要求每位对象每周打电话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报告其工作、生活、思想情况,做好动态监管。

(三)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司法所与派出所、综治办、村委会进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在矫人员的情况,做到家庭底数清,生活情况清,现实表现清,就业情况清。

三、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情况。

目前在册的12名矫正对象中绝大部分矫正对象都能遵守矫正期间的规定。但是也有个别矫正对象对矫正规定的认识还不全面,同时也有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其中黄孟江5月份在没有向司法所报告和请假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居住地,外出打工,掌握此情况后,我们向其下发了限期报到通知书,并及时向区司法局和检察院进行了汇报。6月24日黄孟江回到司法所报到,我们对其进行了个别谈话教育,司法所按程序向司法局报批,对黄孟江给予了警告处分;目前其思想稳定,且服从管理。

同时还有矫正对象王志财,由于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继父双目失明,两个妹妹要读书,家里没有经济来源,其在6月份接收为社区矫正对象后,7月其外婆去世,向司法所请假一个月,请假期间王志财在他表哥的介绍下,前往珠海,与珠海一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其继父向司法所帮其请假,申请请假一年;司法所根据其实际情况向区司法局进行了汇报,其继父也多次到区司法局汇报和申请,但依据《社

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地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没有同意王志财请假一年的申请;7月19日王志财请假后,目前尚未返回,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每周通过电话对其进行了监管,并要求其尽快返回。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乡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社区矫正对象想外出就业者诸多,但目前没有一套完善的托管制度。我乡社区矫正对象都是农村户口,家庭也都比较困难,没有经济来源,而社区矫正的任务之一在于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目前外出务工是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有效手段,如果不批准其外出或者外出的时间较短,就很难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引发连锁反映,甚至导致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存在抵触情绪。而依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情况,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务工还存在很大的难度。对此,向各位领导我们提出二点建议,看是否可行。

1、完善异地托管制度

主动与外出务工对象常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将外出务工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务工单位材料、有效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以挂号信的形式寄送至社区矫正对象务工地司法所,主动联系寻求他们的协助配合,并委托进行监管。

2、确立社区矫正外出担保制度

一是要求外出务工的对象提供担保,担保人主要是父母和村干

部;二是提供外出就业监督人,我乡外出务工人员中单独外出的情况比较少,多有家人、朋友陪同,且务工地也多有人接应因此可以要求外出务工对象提供一人作为外出务工监督人,协助司法所对该矫正对象进行监管;三是外出就业矫正对象中途或年末返乡的,应到司法所汇报思想及工作情况,接受年度测评;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通知外出就业矫正对象回本地接受教育,并撤销外出就业审批;经教育仍不服从管理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我乡的社区矫正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宣传力度还不够、无工作经费等等;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着重加大这一块的宣传力度,二是在开展了日常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对每位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工作情况等全面掌握了解,做到对每位对象的情况心中有数,三是积极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争取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汇报完毕,错误之处,还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2012年9月26日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简报范文 第五篇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汇报:截止到2012年8月15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人,已解除社区矫正对象8人,重新犯罪收监1人,目前在册共有49名社区服刑人员(都镇39人,北山10人),男性43名,女性6名,其中管制5名,缓刑35名,假释7名,剥夺政治权利2人。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我所与派出所、综治办、村(居)委会进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在矫人员的情况,做到家庭底数清,生活情况清,现实表现清,就业情况清。

(三)定期组织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严把入矫谈话关,认真做好第一次谈话教育。明确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他们什么时间干什么事,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思想出现波动等情况的及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内容主要采取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认罪悔罪、生活信念、思想道德、劳动技能以及“回归社会、重塑人生”的价值观、人生观教育。

(四)强化日常汇报。充分利用短信息和电话进行日常汇报,在办理入矫手续时,相互之间留下通信联系方式。矫正对象每周发信息到工作人员的手机上,报告自己的工作生活情况。严格按照各类人员的管理进行监管。明确什么人员什么时候进行日常汇报、思想汇报和参加劳动,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汇报和报到情况进行造册登记。

三、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手续等材料不齐全。法院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督促不够到位,没有及时督促他来司法所报到,没有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有的是空挂号,一些基本情况掌握不了,从xxx回来的,有的是自己把材料带来,这对档案管理造成一定难度,xxx邮寄来的材料往往要迟到一段时间。

(二)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公、检、法、司、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共同配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矫正对象的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其他部门体现的职能不是很明确。

都昌县北山司法所

2012年八月十四日

社区矫正检察法律大讲堂讲话稿【 刑事执行检察主要职责】死刑执行检察: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监禁刑执行检察: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执行检察,如驻xxx检察、驻看守所对留......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理论学习、明确工作职责、搞好协调对接、落实各项措施,促使司法所社区矫......

xx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汇报xx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流程(试行)》的要求,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今年我镇......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作为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新的工作职能,为此我所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关心下,紧紧依托乡综治办、城镇派出......

小碧乡各位领导: 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小碧乡社区矫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和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全体成员......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简报范文 第六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x精神和xxxxxx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通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院被评为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江苏省检察院和南通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被江苏省检察院推荐参加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比。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全面小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竭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

(一)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密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依法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提请和移送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66件419人(截至2008年12月25日,下同),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55件3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44件81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69件716人,移送南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9件11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犯罪嫌疑人38人,除1件正在办理外,其余37件均已向法院提起公诉。注重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遵循办案流程,严守办案时限,坚持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批捕案件无错漏现象,公诉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监督制约与沟通协调并重,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全面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不当立案及侦查活动中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得到采纳。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对23名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提出了纠正意见,办理起诉罪犯再犯罪案件6件8人,申诉案86件,继续保持无超期羁押记录。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密切与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的联系,印发“便民申诉联系卡”,畅通申诉案源渠道。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8件,立案15件,提请、建议提请抗诉8件,被南通市检察院采纳5件,被通州市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件。对23件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耐心细致地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二、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一)以主题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等7个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邀请专家学者作“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等8个专题讲座,围绕“深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等8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组织和引导干警重点排查在“法律监督、服务大局、队伍建设、争先创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通过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思想理论水平,增强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持运用五个抓手,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等11篇主题教育经验被上级院转发。

(二)以提升能力为目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不断增强民主决策、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意识。改善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知识结构,班子成员10人次参加了法律研究生班和业务培训班的学习。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开展第五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11名干警晋升为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中层干部队伍的结构得到优化。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天的中层干部封闭式集中培训,提高了中层干部的管理、协调和业务能力。开展特色亮点工作评比活动,《开设领导干部讲坛,提升检察执法能力》等12项创新工作成果得到上级认可。坚持以党建促队伍、促业务、促创新、促形象,党建工作形式进一步拓宽,“党员政治生日温馨通道”等创新做法被上级党委推广,我院被确定为“通州市党建示范点”。

(三)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研究生学历、司法考试、检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培训活动,6名干警分别获得法律硕士、法学学士及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35名干警参加了职务犯罪侦查、检察业务高级研修班和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公开招录法律专业人才4名,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为87%,硕士研究生占比为12%,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1人。在南通大学法政学院建立干部培训和检察研究基地,举办“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为主题的青年检察官论坛。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检察技能竞赛,形成“每周一讨论、每月一讲座、每季一论坛、每半年一考核”的“四个一”岗位练兵模式。在南通市检察机关技能大赛中,我院获法律知识竞赛等五个项目第一名,干警23人次获奖。

(四)以亲民务实为核心,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开展“亲民务实”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等,以科室为单位开展查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的“三查”活动。建立和完善提醒谈话、述职述廉、干部考核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和完善《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及绩效考核办法》和《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绩效档案,把干警的执法质量、工作绩效及廉洁从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制度化管理。推出“阳光服务品牌”十大举措,进一步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以《江苏通州:“阳光服务”提升执法公信力》为题报道了我院的做法。

(五)以争先创优为动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举行升国旗暨检察官宣誓仪式,开展纪

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系列活动,建好院史陈列室,组织编写院史,加强图书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建设,添置图书400余册,举办“科学发展·共建小康”为主题的首届金秋读书节,组织干警读廉政书、看警示教育片,评选优秀廉政警言警句,进行廉政文化知识竞答比赛等,我院被确定为“南通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活力。干警受到上级表彰87人次。抓好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共录用信息宣传调研文章984篇,其中国家级451篇,连续第17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三、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执法办案、监督制约和检务保障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化示范院建设水平,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

(一)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严打”、轻微刑事案件轻缓处理、检调对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交通肇事案相对不起诉的标准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按照该严则严,严而有度;当宽则宽,宽而有节;宽严适度,促进和谐的原则,全年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20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同时具备“过错较小、赔偿积极、认罪态度好、有自首立功表现、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等五种情形的,未成年人、老年人轻微犯罪,以及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198件276人适用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案机制。市xxx会专题审议并通过了我院《关于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情况的报告》。

(二)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出台了《检察长、局长办理和督查案件若干规定》,院领导参与指挥、侦查、审讯、出庭公诉案件92件。探索捕诉衔接机制。对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侦监、公诉共同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共同参与讨论,共同出庭公诉。共提前介入陈某故意杀人、张某抢劫杀人案等侦查活动12次,共同参与讨论任某等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等案件16件。完善简易案件流程提速机制,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共适用简易程序291件,简化审案件144件。推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22件职务犯罪案件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创新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南通市检察院在我院召开了案件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建立检务督察委员会和督察队,实行队伍督察、业务督察、制度督察和效能督察“四位一体”的督察办法,提高了检察效能。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新聘人民监督员11名、检风监督员35名,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7件,邀请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进行监督6次。创办《通州检察要情快递》,按要求及时向xxx会报送备案的不起诉等七类案件56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发放作风建设等征求意见表千余份,征求意见和建议11条。南通市xxx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分别到我院进行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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