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例性论文范文精选7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0-12 14:26:57194

交通案例性论文范文 第一篇

摘 要: 安全是一个永恒而沉重的话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与日益增长的道路机动化水平不相协调的是人们淡薄、欠缺的交通安全意识,尤其是法制观念淡薄、心智尚未成熟的中小学生。本研究通过现场调研,总结了中小学生出行危险因素,分析了中小学交规安全教育现状,认为使交规教育走进中小学课堂并成为核心课程之一,普及与其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交规实质性内容,对有效降低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 交规法规 中小学生教育 安全教育

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加带来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然而目前我国的道路安全教育并没有达到应有效果,部分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较差,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有许多高中毕业生乃至大学生不了解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标识,看不懂交警手势信号,导致交通事故不断[1]。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现有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有关,尤其是忽视了针对中小学生的交规教育。

近日,广东省一小学出台规定,要求小学生骑车上路通过考试、取得“准骑证”[2]。近年来,日本、江苏、浙江等地的一些中小学也出台过相关政策[3,4],充分体现了社会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美国部分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与课程相结合,英国从1970年起便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行动等[5]。广大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对中小学生进行课堂交规教育,使其了解掌握交规的部分实质性内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考虑到今后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仅考察市区、城郊中小学。以邹城市市区、城郊的十所中小学为例,对其进行了实地考察对比分析,总结了中小学生出行危险因素,分析了中小学生交规安全教育现状,据此提出了对策。

一、中小学生出行危险因素

1.外部因素

(1)上、放学均处于出行高峰时间段。中小学生上、放学时间基本与上班族上、下班时间一致,短时间内人流、车流大量涌向道路,容易造成交通混乱,给中小学生安全出行带来极大隐患。

(2)个别校园周围环境较复杂。中小学校园大都处于闹市区等繁华路段,车流量较大,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家长接送,但也相应增加了安全风险。加之个别校园门口不乏流动商贩,违章情况时有发生,也相应增加了学生出行风险。

2.内部因素

(1)心智不够成熟。中小学生尚处于身心发育阶段,规避风险能力差,对危险感知能力差,在危险面前容易茫然失措。中小学生正处于活泼好动的年龄,上、放学期间经常成群结队,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马路上相互追逐、骑车打闹。中小学生在违反交规上往往遵循“破窗理论”,一人违反,众人盲从。

(2)法制观念淡薄。现行教育体制下,教师教学更侧重于文化课,中小学生无暇主动或被动接受道路交通法规知识。

二、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现状

近年来,由于重大交通事故频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起了国家及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部分地区部分学校迫于升学压力等原因,往往导致交通安全教育趋于形式化,收不到较好效果。

1.注重升学率

现行教育体制下,成绩是评价学校、教师、学生的唯一标准。中小学所进行的智育不是以激发学生求知欲,开发学生的智力为主的智育,而是搞题海战术,重知识轻能力,重灌输轻开发,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在安全教育方面投入的精力少之又少,交通安全教育趋于形式化。

2.家庭教育缺失

部分家长对孩子仅仅是口头上的教育,而不是“言传身教”,起不到模范带头作用,甚至对孩子进行口头教育后自己却在违反交通法规方面“身先士卒”,给孩子带来了错误的导向,孩子们的思想与行为潜移默化地被家长改变了。

3.外部干预较少

通过调研表明,学生道路安全知识的获得仅仅局限于学校老师的传授和自己生活所学,交管职能部门的参与过少。基层交警任务繁忙、学校迫于升学的压力等原因,导致交警等难以为在校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教育课。

三、对策分析

1.家庭教育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影响深远。父母以身作则,时刻提醒自己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在带孩子出门的时候要注意对其进行现场教育,让孩子真切感受到准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2.规范学校周围环境

中小学生效仿能力较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为有效贯彻交通法规,切实遵守交规,有必要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规范整治。学校周围的十字路口要设立红绿灯,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上学放学期间,驻校民警要到学校门前马路上指挥交通,确保学生安全通行。

3.交通教育进课堂

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是保证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编制行之有效的交规教育教材,对于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差,不懂得遵守交通法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相比大中城市而言,县级市的安全教育往往更加缺乏。为了让学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交规教育应该从中小学生抓起,让交规教育进入学校的核心课程,并贯穿于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全面落实交通安全教学课时、教学活动安排和组织工作。

只有让遵守交规这一概念从小便深入学生内心,让安全这一概念根深蒂固,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率,最终达到人、车、路的和谐。

参考文献:

[1]谈太强.浅谈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J].淮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论坛,2009,15(2):95-96.

[2]学生骑车要考“驾照”爱得深还是管得宽[N].中国消费者报,2015-04-17.

[3]高建春.交通规范问题与交通规范教育[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1.

[4]日本兵库县三田市推行学生自行车驾照制度[N].世界教育信息,2012,05.

[5]柯研.国外怎样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J].道路交通,2007,12(3):40-41.

交通案例性论文范文 第二篇

【摘 要】我国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就此确立了国家实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强制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真正建立了起来。迄今为止已有三年多的时间,从实施情况看基本实现了其提高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率,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发挥保险社会保障功能的目的。但在制度设立初期由于制度自身不足和相关配套措施的不完善,导致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论文以天津市某修理厂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汉沽支公司的真实纠纷为例,对交强险中受害“第三者”权利的保护进行研究,在研究具体案例判解的基础上,并对“第三者”进行理论范畴界定,并结合案例分析交强险制度中的“第三者”权利保护的现存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做法来完善我国的交强险制度中保护“第三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以期达到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的目的。

【关键词】交强险;第三者权利;保护;完善

一、我国交强险对“第三者”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范围的不足。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是我们纵观世界各国相关立法,很少将财产损失作为机动车责任险的范围。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是保本微利,将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到自己身上,这就为保险公司的财力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无疑也增加了投保人缴纳的保费,提高了费率。

(二)受害第三者保护范围较小。我国交强险中的第三者不包括被保险车辆的车上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保险车辆的车上人员完全排除在交强险的保障范围之外,有违《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的立法目的实践中经常发生车上人员车后被本车撞死撞伤的事件,那么如何认定这些车上人员呢?这关系到损害赔偿的问题,我们可以这么认定即判定是否为车上人员,关键看在事故发生的瞬间是在车上还是在车下,在车下即为第三者,而不是车上人员。

二、交强险中“第三者”权利保护的对策

(一)扩大受害“第三者”的范围。我国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所致道路交通事故中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乘客的伤害排除在外。理论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专门为交通事故受害“第三者”的利益维护而设立的,其着眼点在于保障受害“第三者”能够取得及时有效的补偿,在法院判决中很多法院也将车上乘客或正在上车或下车的人视为第三者。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受害“第三者”的范围扩大至含有本车上的乘客,这能更好的转嫁车主或驾驶员的风险,提高他们的赔偿能力,使受害“第三者”得到保障。

(二)提高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大幅度提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可以实现对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最充分的救济,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也符合当下以人为本的国家政策和法制理念。虽然我国交强险把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从6万元提高至12万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额在40万左右,加上医疗费用也飞速增涨,我国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而且我国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实行分项原则,死亡限额为11万医疗费用限额为1万,降低了保障程度,而且责任限额是对每一事故中所有受害“第三者”的赔偿限额,若事故中涉及多个受害“第三者”则各受害“第三者”要对本来就低的限额分摊,使得的受害“第三者”获得的赔偿更低,因此笔者认为应进一步提高人身伤害赔偿限额,或者考虑取消分项限额制度,改变目前交强险在多车事故、多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障不足的局面。

(三)规定受害“第三者”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索赔权。在交强险经营实践中,各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都赋予受害“第三者”以直接请求权。我国交强险应借鉴国外交强险做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受害“第三者”对保险人享有直接请求权,从而可以简化法律关系,节省诉讼成本,强化受害“第三者”的权利,保障受害“第三者”的权益。如果受害“第三者”不得直接请求保险人给付,仅向被保险人请求损害赔偿。在此情形下,受害“第三者”的求偿辗转费时,经常遭到被保险人的故意推托,特别是被保险人被判刑服刑时,即使有赔偿能力,也不愿再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对受害“第三者”极为不利,不利于实现交强险的初衷。在交通事故人身索赔纠纷案件中,保险人大都是作为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可见法院认可受害“第三者”对保险人享有直接索赔权,为了避免保险人的不满,宜在交强险条例中直接规定受害“第三者”对保险公司的享有直接索赔权。

(四)完善相关法律,保证交强险的顺利实施。由于法律适用性的不明确、各方利益出发点的不同以及对条款理解的差异等,交强险的实施过程中面临许多争议;有保险公司认为该赔法院却判决不赔的;公司认为该拒赔,法院判决赔付的;一审判赔或不赔,二审改判的;不同法院对同类情况作出不同判决的(鉴定费与出租车的份儿钱等各法院存在较大差异);法院超限额判赔的(不顾交强险限额分项和针对的是每一事故)等等。各法院判决的不统一对于保险人和事故当事人来说都是极其不合理的。有的判决中法院认为道交法的法律位阶高于交强险条例,且现行法律并未对两者的适用规则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优先适用道交法。但笔者认为交强险条例和条款的出台晚于道交法,是对我国立法体系的完善,且其规定也更全面、更细化、更专业。因此,我国亟待出台相关法律,完善交强险的法律,明确道交法与交强险条例的适用规则。对于交强险条款中一些界定模糊的问题(垫付与追偿情形是否适用),保险业应尽力和司法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的见解,以维护交强险执行的明确性和一致性。

此外“徒法不足以自行”,执行是整个交强险制度的关键,要想充分发挥交强险制度的作用,维护“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贯彻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宗旨,还需要广大机动车保有人的自觉,更需要交通管理部门、xxx门、保险监管部门甚至医疗与xxx门的协同和配合。

【参考文献】

[1]刘兴丽.从法院判决看交强险的完善与发展[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9(5):62-64.

[2]张小红.对机动车第三者贵任强制保险实施中问题的思考[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8(1):43-46.

[3]金慧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中的受害第三人研究[J].中国商界2009(7):271.

[4]郭锋,胡晓珂.强制责任保险研究[A].中国商法年刊(2007)[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63-165.

[5]曾慧,陈汉东.论我国交强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交通企业管理,2007(10):27-29.

[6]袁宗薇.保险学---危险与保险[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175.

[7]王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之问题探析[J].辽宁警专学报,2008(4):18-20.

[8]丁凤楚.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215.

[9]丁凤楚.保险中介制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105.

[10]文杰,尹娜.论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制度[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70-75.

[11]倪佳丽.关于建立公益保险公司提供强制第三者贵任险的立法建议[J].大众科技,2006(7):67-69.

[12]周小强.机动车辆三者险应在限额内赔偿[J].保险研究,2004(9):34-36.

交通案例性论文范文 第三篇

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增加使得车辆的人均占有量大幅度增加,车辆数量的增多给人们的生活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增加了道路交通运输压力,特别是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我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国家,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1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分析

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薄弱

驾驶员是道路交通行为的主体,驾驶员的思想观念影响着驾驶员的交通行为,从而影响着交通安全事故的数量。调查显示,由于驾驶员主观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由于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在行使中过于自信,不能小心开车,疏忽大意造成意外伤害,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交通行为造成的事故发生率占总事故的百分之九十。虽然国家近年来对酒驾、超载等问题严格控制,但还是不能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即使在道路交通状况都良好的情况下,也依然会有交通事故现象发生,这说明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对交通事故起着决定性作用,只有具备安全意识,才能正确引导交通行为。

车辆质量有待提高

车辆质量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也很大,车辆的质量如果不高,即使驾驶员有较高的驾驶技术也难以保证安全行使,车辆质量主要包括车辆制动、转向装置、车轮、喇叭、前后桥、灯光、仪表等部件的质量,车辆故障还有漏水、漏气、漏油等因素,影响着车辆的技术性能,从而影响行车安全。在这些影响车辆质量的因素中,车辆制动、转向装置、轮胎、灯光等是引起交通安全事故的最重要因素,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这些因素引起的。车辆质量不高还因为我国的汽车维修技术和检测技术有限,不能全面检查车辆存在的问题,国家对车辆的控制也还存在漏洞,有一些应该报废的车还能够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带来了隐患。

道路承载力有所下降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机动车数量直线上升,人均车辆占有量也大大增加,人们为了自身出行方便,纷纷购买私家车。但是我国道路设施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车辆数量的增长速度,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承载力也下降,面对越来越多是车辆,道路交通变得拥挤,路面也受到破坏,没有时间整修,人车混行的现象比较常见,缺乏合理的道路交通规划,公路铺装率较低,高级公路在公路总量中占有的份额也较小,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道路的建设速度和养护质量也不能达到应有的要求。我国道路设计不够合理,很多道路的车道宽度、视距、线形、转弯半径等都不合理,每年因为道路面光滑造成的交通事故比重最大。

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改善

道路交通环境包括交通标志、天气因素、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等。车速的设定一般根据道路的等级和道路沿线的地形地貌决定,但是很多高速公路为了节约建筑成本或者由于工作的疏忽,没有完善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建设,使得对此路段地形不熟悉的驾驶员降低了安全警戒意识,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点是在阴天下雨下雪的恶劣天气,没有交通标识会增加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从管理方面来说,交通管理不善也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原因,我国关于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交通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人员的水平较低,力度欠缺,对违章驾驶的执法不严,对安全驾驶的宣传力度不够等。

2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解决措施

加强对驾驶员行为的管理

1)应该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定期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从而指导他们的驾驶行为,自觉遵守安全行驶规章制度。2)应该严格对驾驶员的管理,规范驾驶员培训市场,严格机动车驾照考试制度,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管理,只有在驾驶员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和能力才能发证,坚决杜绝买证行为。3)重点做好大型营运汽车驾驶员的思想工作。大型营运汽车的驾驶员负责数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xxx门应该重点对这类驾驶员进行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以及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素质。

提高车辆质量以及检修养护水平

提高车辆的质量和检修养护水平需要技术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来进行,既要完善车辆安全检测制度和车辆维修制度,又要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驾驶员应该重视的车辆的检修和养护,抽出时间定期对车辆做一个全面的检查,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对车辆进行检修能够提高车辆使用寿命,保证行车安全。车辆检修部门应该积极引用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提高车辆检修技术的科技含量,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车辆检修水平,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车辆在安全状态下上路行驶,减少事故发生率。

提高道路承载能力

交通案例性论文范文 第四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事故应急指挥、响应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减少职工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相关的制度规定编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事故。

编制原则

应急事故救援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基本原则。

坚持信息传递准确,救援出动迅速,组织指挥严谨,责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迅速开通线路的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公司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部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负责协调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

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安全部,管理、检查、指导各公司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协助领导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

3应急事故通报

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公司、本公司负责人和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报告。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各公司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各公司值班室应存放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值班电话或负责人的电话,定期检查是否变更,确保通讯联系。

救援报告的主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站名)、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机车车辆脱轨数量及型号、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救援响应

接到事故救援报告后,由总公司作出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现场救援

事故涉及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时,各公司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协助上级清理事故货车及相关货车装载的货物。

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事故造成铁路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当积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立即组织抢修。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现场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

事故救援完毕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设备设施,清除障碍物。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扩大事故损失,延误救援起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6善后处理

依法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妥善安排现场遇险滞留人员食宿,进行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接待以及抚恤丧葬、经济补偿等处置工作。负责收取伤亡人员医疗档案资料,核定救治费用。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应当在积极组织施救的同时,负责协调落实伤亡人员的救治、丧葬等临时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事故调查组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对事故现场遗留的财物,配合xxx门应当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3日内,召开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本次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证据材料。

7罚则

对于不立即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视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由总公司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对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管理与更新

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本应急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时抢救伤员,最大限度降低伤亡伤害程度,为此制定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项目部及其所属各作业队。

四、职责

1.副组长职责:

准确掌握事故动态,正确制定抢险方案,执行有效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保护事故现场。

2.应急行动组职责:

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3.救护组职责

制定各种紧急伤亡情况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护准备。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治疗和护送。

五、应急准备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全体人员学习交通知识及交通安全、防护等等并储备急救药箱、担架等应急物资,以被应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1.自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员应积极地协助驾驶员对伤员就地进行救护。

2.报警和报告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尽快报告到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部,并拨打110报警。

3.救护

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应立即询问事故情况,了解人员伤害情况,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地点、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车员接应。

在急救车未到来前,应使伤员平躺地上,并对其进行急救。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4.疏导交通

在事故区域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的交通通行。

5.现场保护

现场应急过程中,应保护好现场,因救护伤员而移动现场时,要做必要的标记,以满足事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

七、事故调查

事故领导小组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按事故性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作出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人员财产损失、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的事故调查报告。

交通案例性论文范文 第五篇

摘要:农村道路客运交通是农村经济和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安全水平对于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我国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受若干客观因素影响,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特别是在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着很多不足和隐患。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治理刻不容缓。文章围绕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探讨,首先,分析了我国农村地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其次,对如何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提出了建议、对策。

关键词:客运交通;安全;道路状况

引言

1、农村客运交通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

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状况较差

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

除了上述因素外,农村地区客运交通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道路客运经营企业为了实现更多的经济利益,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客源,在设置运行路线时尽可能地延长线路,将更多的村庄纳入经营范围内,这无疑会提高道路xxx门的管理难度。再加上传统观念中对农村道路客运一直存在一定程度的轻视,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缺乏足够的制度保障和资源支持,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力度偏弱,难以取得应有实效。

2、强化农村道路客运安全措施相关建议

农村道路客运交通是农村地区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迈出的重要一步。针对上文所述的各类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采取措施,提高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水平,推动农村道路客运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

降低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成本,推动农村客运用车的升级换代

在农村道路客运管理方面,政府部门要充分承担起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通过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农村客运企业提供资金补贴,专项用于客运车辆的购买和升级,促进农村客运车辆的质量、性能和安全水平的提升,物价部门可以对高品质客运车辆的票价进行一定程度的提升,加大利润空间,鼓励客运企业提高运营车辆层次。同时,加大对不符合交通客运相关规定的客运车辆的查处力度。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措施促进农村客运用车的升级换代。

引导客运经营者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增强农村客运市场活力

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农村客运经营的个人和企业普遍存在数量多,规模小的问题,不同客运经营企业之间差异很大,良莠不齐,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客运交通的管理难度。针对这个问题,xxx门要通过科学的措施,去芜存精,引导广大农村客运经营企业向着规模化和集约化的方向发展。这样不仅可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村客运市场良性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也为客运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利润空间。

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农村客运交通提供良好的硬件条件

交通案例性论文范文 第六篇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致使车辆的增多,交通安全伤害正日趋加重。因此,幼儿的安全一直以来都是幼儿园一项非常重要的教学任务,它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由于幼儿年龄小、好奇心强而又缺乏生活经验,常常会做一些危险的动作、干一些危险的事情,缺乏安全意识,更谈不上交通安全。因此,我们要更加重视幼儿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避免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送。

【关键词】幼儿教育;交通安全;实践活动

通过近几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或死亡的案例来看,不满12岁骑自行车、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随意穿行、不遵守信号灯、电动车随意调头、不走非机动车道、学生在马路中间玩耍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是造成伤害的主要方面,而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监管教育不到位,安全教育意识淡薄是造成学生受伤害的另一方面。其次便是机动车驾驶员遇行人横穿马路不停车避让,争抢超速行驶所致。下面就如何提高幼儿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谈谈几点看法。

一、学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学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方面来看,学生活泼好动,交通安全意识差,在马路上嬉笑打闹、你追我赶甚至横穿马路等。从客观方面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从学校的地理位置来看,学校多设在道路边上,有的学校设在狭小的胡同,学生上学、放学,接送学生的车辆把窄小的胡同挤得满满的,道路拥挤不堪,有的学生上学、回家要横穿过几条马路,学生的交通安全就成了学校的突出问题。

其次从学校的教育目标看,交通安全在学校的教育目标中只占一个很小的部分,再则,发生交通事故经常在校外,对学校影响不大,学校没有直接事故责任,因此,学校对交通安全教育重视远远不够,教师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没有进行系统传授,造成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不全面,交通安全意识不强。

因此,造成学生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除机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外,学校忽视交通安全,幼儿园学生获得的交通安全知识比较零碎,没有系统化,也是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如何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我们在制定教育目标时坚持知识、能力和态度并重的原则,将促进幼儿的认识、情感和行为的发展统一起来。其总目标:一是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二是不在公路、铁路、铁路口处玩耍和追逐打闹;三是行驶靠路右边行,不违章骑车等。

三、家园配合,共同提高幼儿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保持与家长沟通,促使家长认同幼儿园的培养要求和教育策略,尽可能地吸引家长共同参与班级的教育。教师和家长应多沟通,相互学习,做到家园合作,使幼儿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真正得到关注和提高。为此,孩子的父母要时常带孩子进行户外活动,经常与孩子一起玩亲子游戏,让幼儿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自由的活动。在平时的日常教学活动中,有目的地渗透一些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幼儿自我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能力。幼儿自我遵守交通规则意识和能力有了提高后,对幼儿健康、顺利的成长,避免外界的伤害,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构建“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教育体系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是孩子习惯形成的摇篮,儿童主要生活在家庭中,家庭生活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陶行知先生也曾经说过:教育的根本意义是生活之变化,生活无时不变,即生活无时不含有教育的意义。社会即是学校,生活即是教育。因此,幼儿交通安全教育需幼儿园、家庭、社区的有机结合,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幼儿交通安全教育一般是以游戏为主要载体而进行的教育,涉及到许多方面。从教育内容上看,包括交通知识、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等;从教育形式来看,需要各种资源的整合,不仅是从幼儿园内获得知识、行为与能力,还需要社会、家庭等方面的积极参与。因此,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必须形成以幼儿园为主、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的教育格局,才能把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五、开展实践活动,认知得到内化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邀请家长、交通警察与幼儿园老师、幼儿共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首先,在幼儿园内布置模拟交通现场,由交警带领指导家长、在模拟现场中演练交通规则。如:从我们的出行该靠哪边走,到过马路怎么走,过红绿灯怎么过,看路上的交通标志代表什么等等,通过模拟现场演练,幼儿和家长对交通规则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然后在交警的指挥下,再到实地现场进行正确的行走等,这正是幼儿及家长将交通规则由认知内化为文明素质的过程。另外在幼儿园环境创设中渗透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各种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图张贴于幼儿园明显处,便于家长和幼儿一进幼儿园就能看见这些标志。这样日复一日,孩子和家长就将这些标志牢牢记在脑中,对安全出行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从而能避免许多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作为祖国的花朵,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着社会的未来。因此,要不断提高幼儿自我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使成人和孩子都能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但是教育的效果不是永恒的,也要受当时的环境和其它因素的影响。因此,对幼儿在活动中自我保护的培养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还需要幼儿园、家长、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使这项任务完成得更好。

参考文献:

[1]王宝坤.浅议如何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J].读写算,2013.

[2]许美花.如何开展幼儿交通安全教育[J].现代教育科学99小学教师,2012.

交通案例性论文范文 第七篇

摘要:

在本科安全专业的学习中,《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门选修课程,也是培养安全工程人才的专业课程。本文简要分析了该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然后从理论、实践、考试制度这三个层面着手,进行了本课程教学改革的途径探索,以期为广大师生提供参考。

关键词:

《道路交通安全》;课程教学;改革途径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安全系统工程的应用,主要包含了系统安全分析、安全评估以及安全管理等内容。学生学习这一课程,需要掌握交通事故的含义、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内容、人的因素与道路因素之间的关系、车辆和交通的关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系统等知识。所以,要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对本课程实施教学改革显得十分关键。

1、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

能够提高交通安全技术水平

技术人员的实践操作水平,决定了交通安全的技术水平。所以,对《道路交通安全》课程实施教学改革,能够促进学生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创新,从而提升道路交通的技术与装备水准。本专业学生走上社会,来到工作岗位后,便能采取科学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得社会交通环境与条件得到改善,进而使交通事故得到抑制和减少。所以,道路交通安全的课程教学改革能够使学生掌握系统而全面的知识,提升交通安全整体技术水平。

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在当前,创新精神的培养已经成为了人才培育的重大问题之一。创新能力不仅包含了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还包含了观察、思维及实践操作能力。要培养本专业学生的创新精神,就必须要对课程教学进行改革,实施创新教育。学校和教师应当解放思想,采用新的思维方式了解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并鼓励学生想出适合的应对策略。只有在学习和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分析问题,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所以,加强课程改革,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使得交通安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能够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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