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优选18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0-11 12:20:02230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一篇

为了解《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保险工作,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8月15日至19日,市政协王旭明、许云生副主席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听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情况汇报后,深入衡阳娃哈哈恒枫饮料有限公司、欧姆龙精密电子(衡阳)有限公司、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与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并走访了几家政协委员创办的企业,详细了解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市非公企业发展迅猛,非公企业员工已成为我市社会保险扩面的重点对象,但我市非公企业社保扩面的难度非常大,已成为制约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2.参保意识不强。非公企业的部分企业主和员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的认识不足,缺乏劳动风险损失补偿意识,不清楚企业负有什么样的社会保险责任,不了解社会保险是自己应有的保障权益,法律知识也比较缺乏,对眼前利益考虑较多,因而,参保意识不强。有的企业主为了降低成本,不愿主动为员工缴纳保险费;有的企业员工也不愿意从为数不多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参加社会保险,员工自己不愿缴费,就不会去监督企业主为自己缴费,于是造成了参保主体的缺位。调查了解,一些非公企业将部分社保费用列入工资发放给员工,由员工自行去缴纳社保费,但是不少员工不愿意去缴费,竟将这笔钱看作是自由支配的工资。

3.劳动关系欠规范。非公企业中的劳动关系的确立和变更缺乏规范化、法制化的制约,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手续不完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常常是以劳资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对等为前提。同时,非公企业员工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稳定,给企业参加社保带来一定难度。

4.制约措施乏力。《社会保险法》的颁布施行,使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为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但《社会保险法》中对于企业必须为职工参保无硬性条款,其中责令改正的规定,对拒不改正的没有明确的处罚办法,这种缺失形成了一些非公企业推诿、拖延甚至拒不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人社部门难以强力推进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一个客观因素。

三、几点建议

社会保险是民心所向、民生所系、民利所依的一项民生工程。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为目标,推进非公企业参加社保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和改进宣传方式。《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国家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连续调整,2022年跨省转移接续办法的出台,特别是我省在十二五期间要发放4000万张社保卡,都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供了契机。要按照简单、明白、活跃 的要求,提高吸引力、说服力、感召力,针对从业人员想了解的政策和参保缴费的疑惑,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提高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认识,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工作。人社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场合,宣传近年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成果,宣传非公企业参加社保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社保的强制性政策,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能解决劳资纠纷,维护双方权益特别是非公企业主利益进行重点宣传,提高企业主和员工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认识,使他们了解社会保险的政策和法规,消除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种疑惑,提高参保的主动性。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社保意识。建议在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教育机构甚至大中专院校开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课程,使员工明白参加社会保险既是自己的权利也是自己的义务,提高劳动者依法依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意识和能力;要继续加大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规模以上企业法人代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使企业主明白用工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开业就要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与依法纳税同等重要,把参保缴费变成自觉行动。

三、整合力量、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征缴扩面工作。一要摸清底数。人社部门要会同工商、税务、统计、非公经济管理等相关部门对非公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集中进行一次参保登记和缴费数核定工作,摸清企业用工、效益、参保等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做好社保扩面工作打好基础。二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建立人社、工商、质监、财政、税务、公安、建设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的责任,强化注册登记、年检年审、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招投标、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参保缴费前置牵制作用。三要强化监督。一方面,要建立专项执法制度,采取巡视检查和举报专查等方法,对没有按照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督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面,人社部门应将企业职工参加劳动社会保险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方式进行通报,将企业是否为职工参加劳动社会保险纳入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借助社会力量强化监督。四要进一步优化服务。逐步实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险费合并征收。确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整合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各项资源,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实行社会保险费的统一申报、统一征收、统一服务,不断创新征收管理体制,为广大参保对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四、调整缴费比例,合理确定缴费基数。根据非公企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多、员工收入低的实际,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制定切合实际的缴费办法。在用好、用活政策上下功夫,加强分类指导,防止搞一刀切,吸引徘徊在社保门外的非公企业能主动参加社会保险。根据不同参保对象,确定不同的费率水平,享受相应水平的社保待遇。同时,要根据各地区实际工资收入状况,合理确定缴费基数。特别要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可程度和承受能力,有选择性地试行低基数、低费率、低待遇的制度模式,使费率更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提高政策的吸引力。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二篇

社会调查报告

xx市银行保险市场情况调查报告

学 生 姓 名 xxx

所 在 班 级 xx金融xxxxxxxx班

所 在 系 保险管理系

指 导 老 师 xxx

报告提交日期 20xx 年 05 月 21 日

xx学院社会调查报告开题报告

调查报告标题 xx市银行保险市场情况调查报告

调查地点 xx市 调查公司 多家银行及保险公司

校内指导教师 xxx 校外指导教师 xxx

学生姓名 xxx 学号 200xxxxxx 班级 xx金融xxxx班

调查报告选题目的意义

通过对我市银行保险市场的调查,了解银行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对市场现状的特点进行分析,学习。

调查报告内容

1、 对整个行业全国的宏观调查

2、 对各个不同3、 的银行的状况的调查及各中联系

4、 存在的问题原因

调查报告

预期目标

通过调查,了解现在银行保险发展的特点,原因以及有待改进的地方,再通过对国外成熟市场的学习借鉴,找出方法。

调查报告工作进度安排

1月底前:拟定开题报告和实习计划、 拟定调查提纲

2月到4月中旬:实地调查和实习,收集资料整理资料

4月底前:写调查报告初稿并提交老师修改

5月5日前:调查报告正稿初审

5月20日前:指导修改正稿

6月4日前:将正稿交给老师,并提交实习报告。

调查报告主要特点

以各地市为主,郊县为辅

以寿险公司为主,财险为辅

以国有银行为主,股份制银行为辅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系审核意见

系主任签名: 系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摘要 i一、xx市银行保险发展的现状 2

中国工商银行在银行保险市场占比始终保持领先水平 2

银行保险新现象 3

二、xx市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

银保合作层次比较低,在全国各地发展不平衡 4

银保合作行为短期化,业务处理手段比较落后 4

银保双方缺乏沟通,产品缺乏个性特色 5

银保双方地位事实上存在不平等导致合作基础不够稳固 5

三、促进xx市银行保险发展的对策 6

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6

完善银保合作监管体系,促进银行保险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6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三篇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直至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并没有被纳入实质性的社会保障范畴,医疗保障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学生的医疗费用主要来源于公费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

2008年10月25日xxx办公厅终于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被正式纳入全民医保的范畴。该《指导意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

1.基本原则:坚持自愿原则;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学生实行属地管理。

2.主要政策:(1)参保范围。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校(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2)保障方式。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3)资金筹措。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中央财政对地方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各地采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苏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概况

根据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规定,苏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2009年4月30日,苏州现有12所高校参保,大学生医保参保人数万人,其中2277人是苏州籍在外就读大学生。 2009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80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学校缴费40元。按102号政府令规定,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学生医疗保险费,可以由夫妻双方单位各报销50%。苏州市社保中心主任谭国明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苏州大学生医疗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共济性等特点。凡在苏州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均需参加,

共约有15万左右大学生。只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参保,每结算年度内,就可以结付最多20万元的医疗费,将极大地缓解患病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此外,参保学生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可按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不同比例结付,其中,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费用,累计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学生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支付90%。

而苏州籍的大学生除了享受大学生医保外,还可按《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待遇,年度最高救助达到2万元。而经苏州市民政、总工会认证的学生,还可享受实时医疗救助,这样一来,苏州籍的大学生即使患上大病,所产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将会被社会及时加以分解。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四篇

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的举措是一种社会的进步。随着鸡肋似的“公费医疗”转变为社会医保,大学生虽然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费用,但是由此而来的方便好处却是实实在在的。首先,社会医保覆盖范同广,保障高。该项政策惠及所有大学生,且没有象商业医疗保险那样的投保资格的审查,这给已经患病的大学生带来了春天的雨露;同时支付限额较高,甚至有些城市未设定支付限额,这对患严重疾病(如白血病等)的学生来说,无疑是生命的延续。其次,保费较低,基本上都在学生和家庭的承受范围之内,且确实有困难的还可申请其他途径的免交,真正惠及到了每人每户。再次,社会医保系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它在时间的延续上和未来的受益方面都要比商业保险更加完善,更加有效。此外,由于社会医保还可和以后自己工作时间段内的医疗保险、退休后的医疗保障直接挂钩,这也是普通商业保险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虽然大学生医保的推行带给人们诸多好处,但也不可否认,在制度和执行尚不成熟的今天,仍面临各种挑战。首先,对于新的大学生医保制度,不少过去享有公费医疗的大学生也有看法,因为医保制度,明显“有利于”患重大病症者,而一般的小毛病,则需要大学生自掏腰包付一定的费用,相比过去“不划算”,而且,有一些大学生认为自己身强体壮,没必要参加医保,缴纳一笔费用。所以在自愿参保的原则下,可能有一部分学生不愿参加医保。针对这点,我们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的引导,让他们树立保险意识,认识到这一制度对于保障更广泛大学生的利益其实就是每个大学生自身利益的重要性。适当的时候,我们还应该学习国外的经验,采取参加社会医保的措施,以保障所有学生的利益。其次,虽然目前各省市的保费较低,但对于一些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和家庭来说,仍然可能是笔不小的开支,甚至会影响到参保率。针对这种特殊家庭,国家和学校应该采取措施帮助该类家庭。最好,要加强对大学生医保的管理,让医保制度切实解决大学生看病的实际问题。比如对放假及实习期间的看病问题,虽然已有省份提出相应措施,但在全国还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削弱学生的投保积极性;还有就是学生关心的门诊看病问题,在全国的做法也不一致。门诊看病不能报销,以及有起付线等规定也无疑给学生看病增加了很大的支出;看病先自己垫付医药费再根据单据报销的做法同样也有“雨后送伞”之嫌,给学生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所以,在以后的政策修订及实施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外的经验,尽量考虑到光大学生的利益,使门诊、住院都参加医保,并且医药费由医院和医保基金直接发生关系,不需先行垫付。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是未来社会生产的主力军,他们的健康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一套完善而切实可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对维护社会稳定发展至关重要,这也是高等教育在改革和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个新的现实问题和研究课题。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制度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努力。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五篇

2011年1-6月全国寿险公司保费

资本结构保险公司保费(单位:万元) 中资国寿股份1954

平安人寿721

太保人寿545

新华人寿506

人保寿险436

泰康人寿397

太平人寿176

生命人寿

阳光人寿

国寿存续

合众人寿

民生人寿

中邮人寿

华夏人寿

人保健康

平安养老

幸福人寿

嘉禾人寿

信泰人寿

百年人寿

天安人寿

英大人寿

正德人寿24222

太平养老

平安健康

昆仑健康

安邦人寿

中融人寿

和谐健康

国寿养老0

长江养老0

泰康养老0

外资友邦

光大永明

中英人寿

中意人寿

华泰人寿

信诚人寿

中美联泰

中宏人寿

太平洋安泰

金盛人寿

招商信诺

中荷人寿

海康人寿

中德安联45787

恒安标准41190

交银康联33770

国泰人寿

海尔人寿

中航三星

中新大东方

汇丰人寿

长生人寿

新光海航

君龙人寿

中法人寿

瑞泰人寿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顺便说一下,保险公司的排名意义不是很大,但也并未全无意义。

不过,只要是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是都不允许倒闭的,即便是宣布破产,也会有xxx指定保险公司接管其业务,对于投保人的利益,不受影响。

买保险最重要的是适合自己的实际需求,能够方便的理赔,这才是王道。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六篇

保险调研报告范文4篇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的出台,达拉特旗在不断实现经济大发展的同时,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但从总体上,社会保障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突出表现在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的发展滞后已制约了经济发展,也影响着社会和谐。

一、基本情况

达拉特旗现有总人口35万,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72524人(其中,农牧民159728人,城镇无业居民12796人,75周岁以上13836人,(农牧民13229、城镇无业居民607人)男60周岁、女55周岁已到龄人员41972人,男25-59周岁、女25-54周岁116716人)截止10月底全旗共有55499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农牧民53267人,城镇居民2232人,75岁以上有7282人,到龄31907人,不到龄14078人,收缴养老保险金159512413元

二、实行市级统筹

为顺应时事的要求,鄂尔多斯市于xxx年初,率先在伊旗、准旗1

试点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当地农牧民非常满意,参保热情越来越高,其他各旗区也纷纷酝酿,值此,经过反复论证,市政府果断决策,xxxx年xx月,鄂尔多斯市政府人民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至此,从制度上我市将社保范围扩大到了城乡所有人群,这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程正式启动。

达旗人民政府极积响应市政府的政策,立即行动,为保证xxxx年底前符合享受待遇的城乡居民都能及时领到养老金,在市政府补贴的前提下,旗财政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今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

1600万元用于此项工作,预计今年将有6万多城乡居民受益。

三、各项政策规定

(一)参保范围:凡具有达拉特旗户籍的城乡居民或外地迁来本市两年以上的,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未享受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以上的,均属参保对象。

(二)领取养老金条件: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以上的,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人员可一次性缴纳15年,且年龄每增一岁,缴费年限减少一年,最低不得少于5年,75周岁以上人员不缴费,直接从启动后的城乡居民养老基金中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缴费方法:从XX年起缴费的农牧民以我市XX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城镇无业居民以XX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00元)为基数,三年调整一次。

(四)缴费比例:农牧民总缴费比例为18%,其中个人缴纳8%,财政补贴10%;城镇居民总缴费比例为16%,其中个人缴纳10%,3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七篇

一、调查背景

养老保险制度是化解老年经济生活风险的重要管理方法,是保障老年经济生活安全的有效约束机制,也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16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中70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包括农村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农村,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就等于解决了中国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又是实施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和方式,通过其在农村的实施,可以显著地解决我国农民收入低的问题。我们去调查的同时可以让自己更加了解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

二、调查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三、调查地点

上里古镇和桃花巷对岩镇清江村

四、调查对象:

街道居民和随机遇到的行人

五、调查目的

了解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力度和普及度

六、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

正文:

一) 总体现状及问题:

1. 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

政府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保护伞”,使其老有所养,但是,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的人数非常少,未能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 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参保率低、待遇水平低,虽在实行,但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这项工作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仓促上马,片面地强调覆盖面,忽视了缴费基数和部分参保人员年龄偏大、积累金额少,加之没有统筹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现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员领取金额太少,达不到“养老”的目的。这种状况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主要采取储蓄积累模式,但范围极小。由于无统筹金支持,又没有其它补助收入,使农保基金总量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从整体看,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无法承担农村老龄化高峰到来的冲击; 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保障;要适当增加集体补助,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径,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办法规范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要引导农民自身增加投入。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不断提高覆盖率,最终实现“全民皆保”的目标。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立足点必须是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难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农村养老仍然必须坚持和强调社会保障与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结合;必须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与国家补助为辅、国家适当给予政策扶持相结合;必须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与适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必须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稳步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还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农民还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农民筹资非常困难,地方财政也力不从心。应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从农民最急需的保障项目入手。从时间先后或具体步骤上讲,必须贯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先重点突破企业使用的农民工、专职村干部等群体的保障工作,当纯农户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和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时,再全面推行。

三)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对策 :

1.确定各级财政职责,强化政府主导意识 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理顺各方面关系,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确定各级财政职责,形成良性有序的投入机制。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资金支持。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确保农村居民社社会养老保障顺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同农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与其他养老保障措施相配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能完全脱离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其他保障措施的实际情况,要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达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管理体制、资金、支付标准、基金运营情况、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可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妥善解决与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续转移问题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八篇

没有健康,就没有人的全面发展,就没有全面小康。9亿农民的“看病难”、“因病致贫”、“困病返贫”的问题深深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善乡村卫生医疗条件,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开始在全国陆续推行。为了推进这项造福于亿万百姓的民心工程的顺利开展,我们来到了湖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批试点县,涟源市茅塘镇,进行了相关的问卷调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情况,以及农民的切身感受,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们对涟源市茅塘镇的道童村,柿乡村,光阳村等四个村的117份问卷调查中,调查者的学历,年龄:

表一:

学历 文盲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中专 大学以上

人数(人) 15 68 43 14 5

比例(%)

表2:

年龄(岁) 18岁以下 18-40 40-60 60-90

人数(人) 9 71 80

比例(%)

茅塘镇是涟源市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尤其以乡镇企业发展出名,全镇有3万-4万人,而在外地经商或打工的人占了调查者人数的,依靠农作物作为主要收入的家庭只有相当少的一部分。

在调查问卷中问及农民的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占有54%,800-1000元的占有,1000元以上的占有31%,而家庭医疗费用的支出每年在300元以下的占有44%,300-900元的占有,每年医药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占有,近几年,农民的收入有了不少的增加,特别像茅塘镇这种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小镇,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增加的同时,农民医疗费用的支出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这是我们在问卷调查中,农民普遍反应的问题。据资料显示,1990年至1999年,全国农民的平均收入从686元增加到了2240元,增加了倍。但农民看病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也分别由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说农民在收入仅增长倍的情况下,门诊费和住院费的费用分别增长了倍和倍。这意味着农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要花去全年的收入,医疗费用的支出增加过快,增幅过大,致使许多农民生病后不去医院就诊,需要住院的不去住院,贫病交加。

在问及当前农民看病就医存的最大问题时,有的人认为现在乡镇医院医药费用太贵,家庭难以承担,我们在农村调查时,农民还反映农村医疗保险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医药费用更贵(相对于私人的诊所医院)。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只有在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所产生的费用才能得到补偿。农民并没有得到实惠。另有的人认为乡镇医院就医程序复杂,医疗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技术水平较差,医疗设备陈旧,农民根本不能从其获得医疗保障。农民大病小病不愿去乡镇一级医院就医。同时也有的人认为乡镇医院路途太远,不方便就医,只有15%的人对当前乡镇医疗状况还比较满意。

国家对农村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有80%的农民表示支持认同这一政策,减轻了农民遭遇重大疾病时的医药负担。可以看出农民对于参保的积极性很高、期望也比较大。的人认为这项政策有利也有弊,自己也有其它的看法。在问及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何顾虑时;有的人担心新型农村医保政策不稳定,怕钱白投了,人对其获得补偿时,担心资金无法兑现,办理时程序复杂。也有的人对此无顾虑,相信政策带来的巨大实惠性和稳定性。

调查农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了解,有的人听说过,自己也参了保,但对其政策具体的内容如补偿办法等却不清楚,的人对这一政策,一点都不了解,甚至没听说过。

农民从农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获得补偿,这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也是农民最为敏感的的问题,同时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保执行和落实的关键所在。有的人认为从管理机构获得补偿不方便,要获得补偿,比较难办,程序也比较复杂,办事效率不高,的人承认是自己对农村医疗保政策的不了解倒致获得赔偿时不方便,只有24%的人认为办理农村医保补偿,还比较方便,很满意。

由以上对问卷调查的统计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出的初级阶段。农民得到实惠,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乡镇医院医药费用太贵,尤其是农村医保的定点乡镇医院,医药费用更贵,服务质量却比较差。农民不愿去定点的乡镇医院看病。而根据农村医保政策,只有在定点的乡镇医院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农村医保管理单位才会予以补偿。农民普遍反映即使是有补偿,自己也要支付相当多的部分。这种农村医保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没有给农民带来廉价的医疗服务 ,也没有给农民带来最大的实惠。

二、农村的乡镇医院医疗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医疗技术水平落后,医院的医疗设施陈旧,农民从乡镇医院得不到医疗保障。这是我们在茅塘镇调查时农民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医院作为农民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额度在30-60%,报销幅度最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额度在30-40%之间。农民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切实减轻医药负担。

三、农民从农村医疗保障中获得补偿时普遍反应不方便,程序复杂,原因应该有两方面:①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农民虽然知道这项政策,但对于政策的相关内容却不是很了解。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对于投保和报销都有明文规定。只有符合报销条件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才能获得补偿。并不是什么都可以报销,如打架、斗抠、交通肇事以及性传播疾病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规定的自费药等都是不能从农村医保中获得补偿的。但我们在调查中几乎没有农民知道这些规定。②农民从医疗保险中获得补偿时,必须经过三级政府机构的审批核查。虽然当地县乡政府都专门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保管理办公室,但办事效率不高,不专业,没有一批专业统一的审核机构。甚至有农民反应个别管理干部损公肥私,“拿回扣”。以上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保的继续向前发展,降低了农民对农村医保的信任和支持。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九篇

近几年来,_____林场等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多次到市政府上访,强烈要求认定为全民所有制职工,并以全民固定工身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作为主管全市企业改革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负责人,深深体会到市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既势在必行,又任重道远。如何在全力支持事业单位推进改革和尽量保障广大群众基本利益这两个方面,搭建一座和谐桥梁,实现二者的双赢?带着这样的思考,我选择了农林渔工的养老保险改革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认真解剖。

一、情况复杂

1、政策依据不足。全省是从1996年元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依据是湘政发[1996]3号文件,只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全民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和人事、工资关系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人才交流机构的人员为参保对象,而农林渔工不属于此参保范围。但这四家单位的农林渔工相继进入被冠以事业单位性质帽子的事业单位工作,因而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致使这些人一直被排斥在两个养老保险之外。他们强烈要求比照同单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政策依据不足,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国没有统一的政策,全省仍处于试点阶段。

2、改革方向不明。当前,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职能性、社会公益性和生产经营性三大类的改革方向尚未确定。市农科所是我市唯一正处级差额拨款的农业科研机构,改革走势不甚明确。市林科所也是我市唯一科级差额拨款林业科研机构,市政府已于2003年将_____林场、_____林场确定为公益性林场,拟由市林业局主管转交市建设局主管,市政府已委托市建设局拟定接收方案。

3、身份参差不齐。这些农林渔工中既有建场初期的老资格,可以追溯到50年代,又有自然增长的;既有棉科所、旱科所和农科所合并而来的,又有从外地移民而来的;既有下放知青,又有从外省区调入的;既有编制部门签发编制计划、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又有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既有按事业单位固定职工管理的,又有分配给土地按农民对待的。若按资历深浅、年龄大小、进场时间长短确认其身份,无法做到公正、公平,相关职能部门也不好操作。

二、问题突出

1、参保无门。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初,农林渔工的问题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于国家、省均无明确政策,一直被耽搁下来。近几年,这部分农林渔工一直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反映,希望能按湘政发[1996]3号文件精神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也积极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汇报,至今未能很好解决。

2、生活无助。这些农林渔工虽然高高兴兴地在人事部门领回了退休证,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退休待遇;虽然按时,却不能足额领取退休费,仅为正常退休费的57%左右,_____林场和河洑林场农林渔工人平退休费分别为450元、600元,市农科所最低,仅为200元,该单位移民农工到退休年龄,只能享受一次性补助300元;_____林场在职不在岗的农林工,单位仅仅发给每月50元生活费,远远低于城镇低保水平。

三、积极应对

1、深化改革。坚持养老保险低起点、广覆盖的原则,采取先改制、后参保的办法,推进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场改革。参照湘政办发[2001]7号文件,先将这几家单位改制转企,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整体划归市劳动社保处管理,未参保的农林渔工统一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移民农工享受国营企业两个置换优惠政策,进入城镇企业基本职工参保范围。

2、分类管理。改制转企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中人搞过渡原则,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参保的离退休人员,转移到劳动社保后,保持待遇不变,今后待遇的调整按城镇企业职工标准进行,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调整后的待遇之差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补足;二是已退休的农林渔工退休待遇,按企业现行标准核定其基本养老金,与原退休待遇持平,差额部分采取补差方式,用林业基金或其他方式予以补足,实行社会化发放;三是对于以后退休的人员,则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将其养老金领取与其个人帐户缴费情况挂钩,核定养老金发放标准。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篇

保险业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理财 '变得越来越流行,逐渐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保险业更是遍地开花,以迅猛的速度流入到人民的生活当中。但是目前保险业究竟如何?其面临的问题又有哪些?以下是我在暑期咨询调查家乡附近一些保险公司及业务人员所完成的保险业方面的调查报告。

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一)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xx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至xx年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xxx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虽早在xx年就开展了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还有许多地下保单的现象在我国东南各大城市屡禁不止。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xx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二)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导致了保险业的大规模扩军和营销模式得变化,而保险公司的增加和追求业绩的体制,导致了有些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惟保费至上,置公司名誉和客户利益于不顾,当然这也有保险公司的责任。另外,业务员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

5.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质量和福利问题有待改善。代理人良莠不齐,很多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和诚信问题,自身对条款不是很熟悉,然后对客户许诺口头支票,而没把产品的条款和利益以及不利的方面讲清楚,导致最后客户觉得上当受骗了,而延伸到对保险的不信任了,有不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之间相互攻讦,让客户觉得代理人的素质低下。很多客户由于自身知识

不足,未能及时的使用自身的权利,单听代理人的片面之词,而代理人也未能及时全面的给客户一个解答,因而客户未能及时了解自身的利益保障,产生了最后申请理赔时招到拒赔的现象,让客户觉得保险是骗人的了。

随着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业务员数量也急剧增多,保险公司不为业务员缴纳社保,不把业务员纳入正式员工等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也是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自然会导致骗保,还有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情况。

(三)解决方式

我认为,要改变这些现状,首先保险公司招聘代理人时应该更严格,把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和道德诚信作为聘用的首要条件,一旦录用即要对其进行严格监管,不能只以签单数衡量绩效。然后在合同文书上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客户能更好的理解保险条款,防止产生一些上述的不必要的误会和损失。保险公司和代理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对客户灌输一个正确的保险理念,让客户真正的认知保险,认同保险。由于在权利对比上,客户是出于劣势的,所以现在国家的保险法也在不断完善,制定了更多有利于客户利益的条款。比如新的保险法里就新制定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可以有力的保障客户的利益了,还有一些条款,代理人未就合同的免责条款向客户做详细解释的,该条款无效,以及投保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的代理权的,对代理人作出的超出代理权限的许诺,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而后再追究其代理人的责任。这些条款都能保障到客户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的诚信经营。

关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时间:

二、调查人:

三、梁城村基本信息:

1、村庄状况:梁城村辖9个小队,总面积3200亩,总耕地面积2200亩,人均耕地2亩,其中水稻面积1100亩,旱地面积1100亩,

2、人口状况:本村人口2040多人,农业人口1500多人。

3、经济状况:本村经济发达程度位于所在办事处中上等水平,全部是农业区。

4、村xxx4位干部,全年个人工资为8000到10000元,村中有诊所一个,图书屋一处,村中有固定办公场所。

四、调研背景及调研内容

我也是从农村贫穷家庭出来的,所以我对于农民患者“看病难”问题曾有过很深的了解,因此,当我成为一名大学生后,我更加关心这一问题,并把他纳入我的调研课题。

目前我国把看病贵列为新的民生三大问题之一。多数农民由于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与此同时,他们由于缺乏保健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医疗保障的缺乏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阻碍,再此背景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xx年10月诞生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xx年开展至今,在全国已经有了多个试点,合作医疗制度正在逐步的发展和完善。我这次调研的内容便围绕合作医疗展开,通过了解农作医疗的实施情况以及村民对合作医疗的满意程度,以求进一步发现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而作为国家提出的一项惠民措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确实给农民带来一定的好处,但中间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因此我利用业余时间对本村有关合作医疗方面事宜进行调研,通过此次调研活动,对本村合作医疗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对实施中出现的优缺点进行初步总结,以便对总体情况作大概的统计!

五、具体工作

在调研期间我以走访的形式了解有关合作医疗方面事宜,然后以入户访谈的形式进行具体了解,并总结出了我村有关合作医疗的详细信息。我村有一家合作医疗定点诊所,在村中心地段,村民大部分看病在村中诊所进行。村医疗诊所的医生都有行医证,农民在村卫生所看病都有保障。我们与医生交谈时得知:“农民所交的保险金额全部归农民所得,所交保险费用完以后另外每人还可以享受200的报销。在镇医院住院病人可以享受80%的报销,到市级医院的住院病人可以享受50%的报销。到省医院住院的可以享受40%的报销。”

我们在于农民交谈的时候得知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都非常满意。他们说:“现在看病方便便宜,乡村医生服务态度好,村民们看病放心,现在也不愁生大病,国家可以报销。”以上是我们交谈及作调查问卷时他们提及的,其中的道理就由大家来思考吧!

比例由xx年的90%上升到xx年的95%,我村的合作医疗宣传力度逐年增大,宣传方式也不断增多!同时由于xx年有一部分受益家庭,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起到了宣传作用,而国家的支持更是此项制度不断扩展的坚实后盾。

报销问题是合作医疗中的一个大问题。开始大部分村民表示怕麻烦,怕浪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而不愿去报销:也有村民说报销要走“后门”,而自己又一没钱、二没权,还是不要吃这个苦为好“也有村民认为家里人身体都很好,没有也不会遇到报销的事,因此对此事漠不关心;还有一部分村民这样解释不了解报销比例、报销流程的事,不好意思询问那些办过报销的家人,认为那是隐私的侵犯。部分得到报销的村民说旗医生服务态度好,每天的单子都会给你填好,你要是有不清楚的地方,他们会给你指点。后来,通过政府部门加大宣传密度,村委会班子人员商们讲解,让群众了解合作医疗的好处,村干部帮助农民到镇合作医疗站点报销。群众们逐步了解到了合作医疗的好处,由不愿参加合作医疗转变到自愿参加。

我们从报销较多一户了解到,夫妻二人同时患病,治病使其欠下债务,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捉襟见肘。虽说补偿的较少,不足以填补其家庭空缺,但从一方面可以使留下的人得到一丝安慰,也算是国家给咱们的交代。从此可见,因病至贫的事在农村还是较为普遍,想要彻底实现合作医疗的最终目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从其他村民口中了解到大家对国家补偿这件事还是相当满意的。

六、调研分析

经调研发现新农村合作医疗在梁城村有了很好的开头,而98%的参合率更能说明此项政策的可行性。同时我们也应从实际中找出潜在的问题。

1、仍有个别农民未参加合作医疗,任然对合作医疗存在质疑。有两户较为特殊:一户是退休老教师,国家补助较好,且女儿远嫁在外,老人家身体很好,因此对合作医疗很不在意。另一户是认为平常没有生什么大病,不需要看病就医,于是就不办合作医疗证。由此可见,第一:宣传到位,解释不到位。虽说都知到这项政策,但具体实施过程和实施内容并不为农民清楚。大部分人还是随主流的加入,并不关心细节,容易吃哑巴亏。第二:”没必要“我家有钱,家人身体都好,不需要加。第三:政府给着我补贴,你却让我出钱参合,这赔本生意我才不做呢!再说,谁知道钱落到哪里了。

2、 村民维护自身权益意识不强,不能及时了解政策变动 上面说到有一家两年都没用合作医疗本,却没要求村干部开证明,导致看病和不加合作医疗一样,这就导致政策实施时有障碍,自身权益得不到实现。而有的村民看病从来不拿合作医疗本,问其原因,要不说忘记带了,要不就是不知道怎么用。

3、 医生素质有待提高,药品价格应明码标价 对上面提到的拿合作医疗本就涨价的现象,一方面应明码标价,防止不法人员从药价上打人民的主意。另一方面要加强医生素质的培养,严格把住人才关。

4、 报销比例小,范围窄 因病反贫的情况时有发生,在目前农村无法避免。而报销只能是“事后诸葛”,许多高科技治疗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这令许多村民感到不解。很多农民希望有更完善的补偿制度,能真正符合现实需求。

5、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参与率”高而“参与度”低。梁城村总人口2040人,其中农业人口1500人,据统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达1980人,参保率超过95%,然而我在入户中感到,不少农民对待合作医疗实际持怀疑和观望态度。

作为一项“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这里,政府和卫生院管理部门理所当然是运作主体,旗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也是积极主动的,农民则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被宣传、被动员、被要求……始终被动的农民似乎不知道自己应当是合作医疗的主人和收益者。尽管有关部门通过动员、劝慰等方式获得较高的“参与率”,但实际上农民的“参与度”并不高,即内心的认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热情不高。

七、我的建议

经过调研,我对发现的问题作了总结:

第一: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能更深入、更详细地向村民讲解有关合作医疗的规章制度,使农民作到心中有数。如有必要,可定期开设培训班,请有经验的人员讲解有关信息,也可请受益人献身说教。

第二:农民是合作医疗的主力军,只有真正动员他们,合作医疗才能算是最后的成功。

第三:基层干部及医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俗话说:一只死老鼠坏了一锅粥。若因某一人的失误或过失而影响整个政策的实施就太不值得了。而人才是关键,因此要切实把好人才关,政府在选拔人才时要极其严格,从源头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明牌标价 每日都有部分药价公布,让农民看到,了解到药价的具体情况,真正让他们作到心中有数。并且加大监管力度,如有可能让农民参与监督,防于民、用于民。

八、结尾

通过这次调研,我以合作医疗为主要切入点,较为深入地了解了现行农村的一些基本情况。在中国这广袤的土地上,或许良城村不能被称之为农村的典型,但是通过这些年村支部各干部的工作,我亲身感觉到梁城村干部及群众正在努力寻找出路,努力追赶时代步伐的,成为新农村的示范点。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我国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和不断缩小城乡贫富差距。他在实施的开始阶段并不是顺利的,一定会存在很多的现实问题,这需要在推广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我相信它在我们党和人民的不断努力下,将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事业改革中一个成功的典范,将为当前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农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范文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共同面临的大难题,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老龄人口已近2亿。农村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社会保障情况更值得我们关注。近期,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对全县农村老年人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

98%的农村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

据调查,全县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6%,而且每年以的速度不断递增,其中农村老年人口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3%。

农村老人80%以上都患有农民职业病,如风湿、肌肉关节劳损、胃肠炎、营养不良等,98%处于亚健康状态,小病能及时就医的占48%,承担不起门诊药费和住院费(合作医疗)自费部分的占67%。

70岁以下的老年人,只要不是特殊情况,都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70至80岁以上的老人有一半仍在从事体力劳动,80至90岁的老人有10%处于自给状态,有8%的老人的吃穿用基本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的农村老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

据调查,农村有的老年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80岁以上的老年人仍在劳动的达。

事实上,农村老年人必须尽可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经济收入。这是因为:老人无其它生活来源和有效的生活保障;子女们的负担重,尤其是独生子女,无力全面照顾双方的老人。

据对43300多位农村老人的调查统计,发现有28000多位老人是空巢老人,他们一方面要照顾孙儿包揽家务,一方面还要承担繁重的体力活、维持农业生产,人越来越老,精力越来越差,负担却越来越重。

72%的农村老人没有享受过任何养老相关政策

养儿防老曾经是我国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不断受到冲击,依赖传统的大家庭和孝道已难以解决好农村的养老问题。

由于农业科学的推广和家庭生活中科技与文化的应用,农村老年人的经验已无多少用武之地,其长者、智者的权威地位已经发生动摇,在政治、文化、技术上都处于劣势地位,加之没有大笔遗产,农村老年人社会地位逐渐下降。

现代青年人对中国特色的“孝文化”的尊崇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孝道出现了日益弱化的趋势,一部分人把老人当做包袱,弟兄之间为养老人相互推诿扯皮,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更是无从谈起。

除了少数五保、特困户由有关部门给予扶养和适当的生活补助,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每年有几百元的计划生育政策补助,通过合作医疗能够报销部分医药费外,农村老人中有72%的人没有享受过任何养老相关政策,也没有生活最低保障。

必须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依据“木桶理论”,农村养老问题是我国农村地区民生问题的“短板”,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资料表明,丹麦、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希腊等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于我国20世纪90年代时,便已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已经具备了发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首先,要建立农村老人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要结合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地区实施,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摊解决。还要认真研究和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让农民同企业职工一样,从成年开始就缴纳一定数额的养老金,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其次,要逐步实行农村老年人集中供养。可由民政部门统一规划,在农村分区域建设供养所或老人院,对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实行集中供养,由子女缴纳一定的费用,民政部门将相关资金和社会救助的物资钱财捆绑使用,让农村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

再次,要建立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各种救助体系。一是要建立对农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制度。二是认真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坚决制止子女不孝和虐待老人现象。三是将农村低保向老年人倾斜。四是将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政策和合作医疗政策进行有机的整合与捆绑,提高报销比例或者免除自费部分,使农村的贫困老人得了大病之后能够得到及时的住院治疗。

最后,要紧扣新农村建设的展开,把孝敬老人、尊崇老人、赡养老人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老年协会、妇联、残联等组织要树立典型,倡导“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民族文化。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调查报告

摘要:**省是农业大省,农民养老是全省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随着xxx、xxx提出到2022年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目标和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制度已越来越不能满足**省农村养老的需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迫在眉睫。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是教育部“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资助本科生开展创新性实验,使大学生初步涉及科学实验领域,激发科学研究的兴趣。该计划的启动有利于学校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6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国家即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之际,**大学商学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课题组,参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组织的调研统计工作,原省级几位老领导也参与了该活动,就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调研组成员认真讨论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市县政府建议。调查组分别召开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乡镇干部参加的座谈会3次,与会人员建议:一是将征地农民、独女户夫妇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整合起来,实行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议加大宣传和政府补助力度,帮助农民改变“养儿防老”观念,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农民参保。三是新农保试点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政策和经办应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由县(市)政府制定政策、统一协调。试点县市应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本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服务。

第二,村农民反映。调研组先后与乡村干部、农民座谈5次,走访农家6户。农民群众反映:一是农民对养老保险强烈盼望,但普遍对养老保险政策不太了解,有的反映收入低交不起,有的认为待遇低,又不愿意交。二是农民认为务农属于重体力劳动,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应高于城镇企业的特殊工种(男性55岁、女性45岁),而且应同样享受提前退休待遇。三是村集体基本上都靠财政转移支付维持工作,村集体没钱给农民参保补助。农民希望,新农保制度如果能像新农合那样政府拿大头就好了。

第三,问卷调查显示。一是有的60岁以上老人生活费来源是子女供养,家庭养老目前仍是农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二是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制度需求迫切,选择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已达到。三是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缴纳养老保险费能力有限,调查对象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在元以下的占,大多数被调查者每年能承受的养老保险费在100元-600元(见表1)。

二、建立新农保制度亟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认识问题。通过调查了解到,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乡镇干部或农民群众,对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普遍认识不足。为此,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国家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重大惠农举措,对解决农民“养儿防老”问题具有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关注三农、改善民生的高度研究解决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要把xxx、xxx将要出台的新农保政策学深吃透,深刻理解新农保政策的内涵。当前,从经济条件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公共财力快速增长,政府承受能力不断增强;在政治条件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建立覆盖农村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正是体现和饯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在制度条件上,党的xx大、xx大和近3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社会条件上,农民对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和呼声十分强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成功建立,使农民对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险信认度升高,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客观条件已具备,而且是势在必行。

第二,资金问题。这是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关键。让农民参保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我国继免征农业税、实行新农合以及发放各类补贴后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是事关亿万农民群众利益的一件大事。中央已下决心对中西部地区出资为60岁以上农民负担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同时要求地方按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的标准补助60岁以下农民参保。如果按全省有900万农民测算,省、县(市)财政每年需筹集资金亿元,按10%启动试点,需2700万。从目前**省财力情况看,拿出这些钱为农民参保还是能承受的。

第三,机制问题。各级政府特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经办机构垂直管理,责任主体是省政府。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省里在制定政策、行政管理、业务经办时,要灵活对待,要为基层政府在上述方面留有一定空间,充分调动地方及行政部门推动此项工作的积极性。特别在经办机构选择上,省里不宜指定现已垂直管理的社会保险局经办新农保业务,要从有利于推动试点、有利于调动地方各部门积极性、有利于便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考虑,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经办机构。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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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目前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五原县社保局针对我县工伤保险工作当前所面临问题的调研报告)

2011-6-4

一、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负责人认识不到位 ,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率低 .

民营企业负责人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重视职工的合法权益,用工不办理录用手续,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现象普遍存在。工伤保险虽然可以使企业职工受到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时得到及时救治,降低企业风险,同时还能减少企业与工伤职工之间的纠纷,但企业主往往心怀侥幸,认为自己的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可能性小,参加工伤保险不划算,因此拒绝参加。有的企业虽然风险程度高,但企业负责人却只为高风险工作岗位的工人参加工伤保险,而在环节上承担管理工作的工人和低风险岗位工人却不在参保范围内。这样不但无法实现“应保尽保”,而且无疑会提高基金的人头支付率、增加基金的支付风险。

(二)强制措施力度不够,相关部门缺乏配合协调。

尽管《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和即将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都明确规定,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可以进行处罚,而在实际工作中,处罚措施难以完全落实到位;而工伤保险扩面涉及企业主的切身利益,民营业主多以效益不好为借口,不参加工伤保险。如果相关部门(劳动、税务、安监局等)不齐抓共管,采取强制措施形成联动机制,单靠社保局(社保局没有强制手段)很难将扩面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策原因使得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发生矛盾

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形式,是金融企业以赢利为目的的一种经营活动,它的保险金额取决于投保时缴纳保费的多少,而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受到伤害后的基本医疗和生活,而不是赢利。因此,有的高危企业参加了商业保险,认为就可以替代工伤保险。比如我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公司,他们在项目开工前去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时就被强行办理了商业人生意外伤害险,因此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就拒绝参加社保局的工伤保险。其实,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同层次,二者的给付标准不但大相径庭而且并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宣传力度不够。

2004年xxx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为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条例》颁布以来,有些用人单位法人和劳动者对参保政策不了解,造成不愿办理参保手续,有的企业老板虽然愿给劳动者参保,但有的劳动者不配合,认为打工不固定,只愿每月拿现钱放进自己的口袋就可以了,从来不知道也不过问企业有没有为自己办理了工伤保险。自身缺乏维权意识。由于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也导致商业保险抢占我们的“市场”,影响了扩面工作正常开展。

(五)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一是工伤保险仅在企业单位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但是从我县企业实际状况看,企业发展空间有限,经营和效益也存在不稳定因素,由于参保对象存在局限性,影响了工伤保险基金的积累和支撑能力。二是在民营企业存在用工弹性大、人员流动频繁等特点,用缴费实名制很难操作。三是《社会保险法》尚未实施,参加工伤保险没有强制性措施,致使社保局缺乏有效的工作手段。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缺乏必要的钢性,单纯依靠社保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地做政策性疏导工作,或劳动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参保问题。四是我县好多涉农涉牧和建材企业存在季节性生产问题,而工伤保险业务要求缴费单位以年为单位一次性缴纳相关费用,导致部分企业从成本和公平角度考虑后不愿意参加此项保险。

(六)破产转制企业多。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原国有、集体企业的“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等问题亟待解决,但这些企业大多破产转制,将来所需资金必定由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导致基金支付压力进一步加大。

(七)社保部门硬件配备跟不上工伤保险业务发展的需要。

一是严重缺乏工作人员,目前我局只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县的工伤保险业务的内勤和外调及扩面等工作。二是缺乏基本的交通工具,散布于城郊和乡镇及村落的私营企业使得我们很难深入开展业务。使得工伤保险的扩面和宣传工作严重受限。

(八)我县的工伤保险基金积累水平低。

一是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条例全面提高了工伤职工尤其是工亡职工的待遇支付标准(工亡待遇由原来的一次性支付54个月工亡补助金提高到了240个月),如果遇到突发的恶性工亡案件,很可能会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二是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后,社保局也得先行支付有关待遇,而后再通过法院追缴欠费,这样使得基金缺口被无限地放大,极大地增加了基金的支付压力和同级政府财政的支付风险。极有可能引发信访和上访案件,对我县的各项工作和政府形象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九)工伤待遇支付不及时

由于社保局在核定待遇后必须向县财政局请款后才有钱付给工伤职工相关待遇,期间的种种原因导致职工或者职工家属不能及时得到补偿,长此以往极大地挫伤了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同时也给此项工作的开展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

二、对策

为改变目前工伤保险工作的被动局面,我局对如何做好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有机整体联动。

政府要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领导小组,采取首长负责制,开展实质性工作。因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加强与税务、安监、城建、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伤保险扩面牵头职能,加强督促指导和基本管理,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加大扩面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依法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不参加或未按时缴费的企业不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局按照《安全生产证许可条例》依法从社保局为农民工强制办理工伤保险。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为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识,xxx门不仅要开展上街咨询、散发宣传单的活动,还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进行工伤保险政策宣传,营造参加工伤保险利国利民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高危行业和多发事故企业法人进行针对培训,提高安全生产主动性,做到预防为主。切实解决企业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误区,特别是要宣传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相比具有的优越性(工伤保险支付原则是上不封顶下不兜底,商业保险实行定额支付),增强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积极性。同时,发动群众参与扩面,把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作为扩面的重要举措,职工亲身参与扩面,主动维权,推动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总之,通过政策宣传,让企业和劳动者从“要我参保”成为“我要参保”的自觉行动,从而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大额支付的业务社保局要牵头举行费用发放仪式,主动邀请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和新闻媒体录像录音大肆报道。以此作为一种宣传手段,让这一险种尽快家喻户晓。

(三)加强依法征缴,定期通报。

基金征缴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伤保险基金能否收支平衡、安全运转。劳动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xxx《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巴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征缴范围内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征缴工作。要充分利用稽查手段,对参保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费率进行实地稽核,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企业由劳动xxx门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对多次督促仍不参保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定期通报,对责任人要依法进行惩治,绝不姑息,要依靠强有力的行政和法律手段促其参保。从根本上扭转部分单位“扩面”工作乐意的就参加,不乐意的就不参加这个怪圈。同时配合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有目的有重点地查处个别“钉子户”企业(例如真心食品厂),并且在媒体公开曝光,争取起到敲山震虎和杀一儆百的宣传效果。同时体现法律的尊严和震慑力,要让企业认识到不参保就无路可走。

(四)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影响。

要正确处理好地方经济发展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关系,在经济不发展、企业经营困难、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学习不透彻、企业不懂法的情况下,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必须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原则,不断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经宣传教育,屡教不整改,不纠正的,必须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要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不断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有计划、有目标、逐户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管重罚,并且在新闻媒体曝光。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彻底杜绝个别领导帮企业打招呼,不缴或者少缴保险费的现象。要树立今天为企业省钱,明天一旦发生工伤就是为企业增加负担的观念。为我县工伤保险业务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

(五)转变作风,简化程序。

目前,我县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多数是私营企业,如果还是拿着以前的老观念老传统去工作的话,势必将被形势淘汰。我们要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在工作思路上有所突破,要变“坐等上门”为“主动上门服务”。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后,在待遇支付环节上社保局要做到方便快捷。因此,最好和县财政局协调能拿出一部分预付费用长存社保局账户上,以备能够及时支付有关待遇。同时,牢固树立了为企业服务、为伤残职工服务的思想,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主动为企业和伤残职工排忧解难。在用工灵活的建筑企业,可按工程总造价确定缴费基数,以为费率,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停工期间,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程竣工后,工伤保险关系自动终止。对季节性生产的企业可以按季度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保险业务。通过灵活的方式,为参保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推动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首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政府尽快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办法(自治区本级已经开展),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使我县工伤保险基金积累水平能够提高,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其次,在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施工行业,由于有《建筑法》在先,已强制建筑施工企业参加了商业保险,而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同样也具有强制条款,因此,要做好制度设计和政策衔接工作。

总之,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将所有劳动者都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我县工伤保险基金累积抵御基金支付风险的必然出路。劳动部门和社保局要强化措施,夯实责任,进一步增加社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从而推动五原县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事业的蓬勃发展。

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1-6-4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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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二篇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指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农民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以保证农民工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一、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现状

二、大多数农民工享受不到工伤权益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交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而且他们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又大,人员不容易管理,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帮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理费用,根本不知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而且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只有做好了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

2、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中,有些单位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根本不具备用人资格。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包工头大量存在,使得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向谁索赔,而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在治疗阶段,大部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治疗还是比较积极的,但大多数还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有些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就让农民工出院,致使农民工身体康复期变长,严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农民工对工伤的发生有过错为由要求农民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或单位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而工伤保险实行的是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故意除外),只要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就应给予承担全额责任,如果是伤残程度较高的工伤,在农民工保住命后,后续治疗的费用是相当大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承担治疗费用,单凭农民工的经济能力是根本承受不起的。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旦发生事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受害人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但这只受用于那些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企业。所以说政府保障对于大多数徘徊于法律之外的农民工工伤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办法的,非法用工问题政府方面也绝对不容忽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不积极主动地申请工伤认定,也不按法律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在调查发生工伤案件的单位中,没参保的用人单位没有一家曾在30日内为农民工申请工伤认定,94%的农民工都需由自己或其亲属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只为农民工治疗工伤,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伤私了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迫使农民工让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嚣: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胜,我也不给你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农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满和解条约的农民工通过打官司,千辛万苦拿到法院的判决时,部分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来应付,这更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

4、农民工工伤保险应与工伤预防相结合,重视职业康复工作是工伤保险的最根本目的所在。

我县的工伤保险一直以来只是着重于待遇的处理(即工伤补偿),对预防和康复没做出特别的要求,但对于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来说,工伤预防--工伤赔偿--职业康复这三个步骤缺失得很明显。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于用人单位大多通过与农民工协商而私了来解决问题,他们仅仅是支付几万或者十几万元的补偿就什么事都不过问了,但这根本无法维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有些高残工伤人员一回到家,几个月就把赔付的十几万用光了,对于后期的治疗费用那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更不用说康复治疗了。去年年底,我一个朋友的弟弟在外打工时不幸从建筑架上摔下来,当时全身多处骨折,生命奄奄一息,在医院医治了一个多月,就把工地老板私下赔付的20多万元用的所剩无几,回到老家后,由于设施条件差,又缺少专业的护理人员,身体情况每况愈下,结果一条鲜活的生命不到半年就郁郁而终了,这些血淋淋的事实,不得不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如果当时他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他的后续治疗费用就不会没着落,还说不定有康复的可能,即使他身故后,他的孩子及家中老人的生活也不用发愁,更不至于家破人亡,然而这样的事例又何止一件两件啊!那是举不胜举啊!因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应与工伤预防紧密相结合,只有重视职业康复工作,提高和恢复伤残职工的劳动能力,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和重新融入社会,才能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三、保障农民工工伤合法权益的对策与建议

加快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和加强工伤保险工作,让更多的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事业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

1、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工都正确认识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的规定,有利于雇佣双方,形成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还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到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工伤农民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工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工作中的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如果没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专门的人员,工作无法落实,所以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是推进工伤保险行政、经办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有关经办工作人员的技能;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感,与时俱进,以应不时之需。大家都知道,工伤保险制度的三大功能是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目前,我县工伤保险主要是工伤补偿,工伤预防还没有完全展开,工伤康复根本没有开展,可是工伤保险不能仅仅局限于消极的单纯补偿,只有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发生,降低风险,才是我们追求的更高境界。因此,在做好工伤补偿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

3、社会保险应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事业。

据调查,我县虽然很多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买工伤保险,但相当一部分单位却为农民工买了商业保险。由于商业保险特有的盈利属性,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定额缴费,出险后可以定额给付。但是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定额给付性质,不能满足发生了工伤事故的农民工的给付要求,不能保障农民工在受伤期间能有适当的治疗,不能保证其家庭不至于因工伤而陷入困境,这也就是现行问题中工伤保险给付不足的根本原因,而要改进此点,就意味着很需要工伤保险的介入,用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或有条件、有主次的相结合的方式,来改进、规范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市场,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定额性质,极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得到工伤事故给付的权利。

4、有关部门应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各级劳动保障、人事编制、安全监察、财政、地税、环保、卫生等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分别把好用人单位参保关,形成群策群力、环环相扣,互相监督和制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在当前维护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环节中,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把每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比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方面应为工伤农民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并协调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公安司法、信访等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权威机构,以切实维护好工伤农民工的权益。

5、发挥社保基金的保障作用。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农民工在非法用工单位打工时,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农民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无论用人单位是否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农民工发生了工伤事故,社保部门将先行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然后向用人单位追缴。这种保障制度虽然从表面上增加了国家工伤保险基金的风险和压力,但完全可以采用一些措施来进行化解。例如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在提高缴费费率后追缴欠缴的数额,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欠缴的工伤费和滞纳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为防止用人单位逃避责任,追缴的工伤费应高于基金支付给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费,另外,xxx门还有权向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严重的司法部门还可以追究用人单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三篇

根据区xxx会20xx年工作安排,8月5日至15日,区xxx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查组在区xxx会党组书记、副主任xxx宁的领导下,区xxx会党组副书记黄吉翠,副主任李光银、冯天万,党组副书记胡文俊、杨希泉和党组成员张朝聘、田华信带领二个调查小组,深入到区建设局、区医保局、区环卫局、区人民医院、区二人民医院、区直医院、电力公司、茶坝中心卫生院、花丛中心卫生院、博济医院、天一鑫超市,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档案、召开座谈会、走访住院病员等方式,就全区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每年都将医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目标责任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确定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将其纳入对区级各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单位和乡镇落实了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调查组所调查的单位都做到了为医保病人建立个人档案,半年工作有小结,年终工作有总结,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稳步开展。

2、强化征缴,确保应收尽收。经过7年多的运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参保面,区医保局提出了巩固成果,积极扩面的工作思路,更加重视续保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新单位扩面,加强基金征缴力度。一是按月对工作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和工作措施,并对下月工作提出思路和打算,有效地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详细的参保续保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加大扩面工作力度,把扩面工作重点放在企业单位,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责任,确保参保扩面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对未及时缴费的单位实行稽核,督促各单位按时缴费,并把征缴任务落实到人,上门进行催缴,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形式单一,不够新颖,到基层、到企业宣传较少,覆盖面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一些参保单位和职工对医疗保险政策学习了解不够,有些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对医保政策一点也不知晓。许多参保人员不了解新制度下如何看病就医,如个别参保病人不知道个人账户如何使用,不了解什么是起付费用,以及分段自付等知识,加上费用结算中存在一定比例的自付药品费用,造成医疗机构和病人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3、扩面工作开展难度大。目前全区医保扩面征缴空间较小,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都已基本参保,乡镇卫生院和一些部门80%都未参保,职工想参保,上访不断,但单位的确无力解决经费,难以征收。2022年医保扩面工作主要放在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但这些企业都以职工队伍不稳定,企业经营困难,增加企业成本为由,拒绝参加医疗保险。区级事业单位环卫局、国有企业电力公司都应进入医保。环卫局以单位条件差,无力支付为由拒绝参加医疗保险。电力公司领导认为参保不划算,以报费比例较低、手续复杂为由不参加医疗保险。这些单位不参加医疗保险损害了职工的医疗保险权益,也给政府埋下了不稳定的种子。

三、几点建议

2、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基金风险问题,专题研究医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入企事业单位上门征收,化解基金透支风险。区政府要将企业改制政府挂帐和表态缓缴的医保费纳入政府总体债务,每年安排部份资金化解缴纳,确保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费用支付。区财政局将代扣代收职工个人每月缴纳的医保费和预算给各单位的医疗保险费用分季度划入医保基金专户,确保当期统筹资金支付。

3、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管理。尽快建立由财政、审计、物价、药监、卫生、劳动保障、医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医保基金监督领导小组,发挥联动作用,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大对违规事件的查处力度,对违背医保管理制度和不履行服务承诺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4、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引导病员合理分流。区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有利于引导病员合理分流的政策措施,适当拉大不同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有效控制参保患者盲目选择高等医院治疗,积极引导参保患者常见病、小病到基层定点医院诊治,逐步打破住院分布失控的格局,有效减少医保统筹基金的浪费。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要培养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医保队伍。加强对医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参保人的工作理念,把优质服务贯穿工作的始终。要进一步解决好人员编制问题,解决必要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医疗保险工作正常开展。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四篇

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于2000年4月开始实施。最近,该省城调队会同岳阳市城调队就实施情况进行的一项专题调查表明:医疗改革运行中新旧制度转换基本平稳。但由于医改处于起步阶段,距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改革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问题如下:

一、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不够合理

现行的《湖南省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以下简称《报销范围》)是医保用药报销的依据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人参保后自负金额的多寡。

2、甲、乙类药品划分不尽合理。比如安乃近、复方氨基比林、乙酰螺旋霉素等是医生最常用的常规退热、消炎药,却都划为乙类药品。

3、《报销范围》中少数品种偏离实际。如:青霉素甲类药中的凯德林、舒氨新、凯兰欣、优普林并不是大多数医生的常规用药,有的医生对此药还闻所未闻。相反,医生对划入乙类的苄星青霉素、羧苄青霉素情有独钟,病人也乐用这类常规药。价格便宜、纯属国产的xxx也分出了甲、乙类,不利于医生因人施药,及时治疗。

二、具体操作有诸多不便

1、报账、转院手续烦琐。报账要经过初审、复审、核审、审批四关,有的是同一部门几人分别审,有的是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审。对因无法确诊的患者要求转院的,还要求本人提出申请后经主治医生、医务科、医保科、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出。

2、结账程序不便于快捷操作。现有的医保出院费结算程序让操作人员无法做到快捷方便。

三、医疗单位工作难度加大

四、医疗单位、医保机构、患者之间产生摩擦

五、一些费用收取欠科学

六、参保单位对患者支持不够

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和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制度,让老百姓实现真正的好看病,看好病的宗旨。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五篇

一) 调查背景:

养老保险制度是化解老年经济生活风险的重要管理方法,是保障老年经济生活安全的有效约束机制,也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16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中70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包括农村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农村,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就等于解决了中国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又是实施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和方式,通过其在农村的实施,可以显著地解决我国农民收入低的问题。我们去调查的同时可以让自己更加了解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

二) 调查时间:

20**年6月15日—20**年6月22日

三)调查地点:

上里古镇和桃花巷对岩镇清江村

四)调查对象:

恐道居民和随机遇到的行人 五)调查目的:

了解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力度和普及度

五)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

正文:

一) 总体现状及问题:

1. 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

政府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保护伞”,使其老有所养,但是,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的人数非常少,未能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

2. 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参保率低、待遇水平低,虽在实行,但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这项工作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仓促上马,片面地强调覆盖面,忽视了缴费基数和部分参保人员年龄偏大、积累金额少,加之没有统筹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现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员领取筐额太少,达不到“养老”的目的。这种状况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3. 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主要采取储蓄积累模式,但范围极小。由于无统筹金支持,又没有其它补助收入,使农保基金总量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从整体看,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无法承担农村老龄化高峰到来的冲击; 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

卡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保障;要适当增加集体补助,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径,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办法规范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要引导农民自身增加投入。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不断提高覆盖率,最终实现“全民皆保”的目标。

2.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立足点必须是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难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农村养老仍然必须坚持和强调社会保障与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结合;必须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与国家补助为辅、国家适当给予政策扶持相结合;必须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与适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必须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稳步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还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农民还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农民筹资非常困难,地方财政也力不从心。应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从农民最急需的保障项目入手。从时间先后或具体步骤上讲,必须贯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先重点突破企业使用的农民工、专职村干部等群体的保障工作,当纯农户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和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时,再全面推行。

三)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对策 :

1.确定各级财政职责,强化政府主导意识 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理顺各方面关系,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确定各级财政职责,形成良性有序的投入机制。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资金支持。

2.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党的xx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确保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障顺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同农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与其他养老保障措施相配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能完全脱离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其他保障措施的实际情况,要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达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

3.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管理体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基金运营情况、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可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4.妥善解决与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续转移问题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六篇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22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xxx中央、xxx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三, 历史弊端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xxx—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元,与上年同期元相比,上升了;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元,1999年为元,10年间增长了倍,而10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倍。 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 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 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 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大量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现在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听卫生室的护士说现在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顺便提议一下,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弊端:医生拿过来让我录入电脑的纸质联单都是很复杂的多张联单。我觉得既然已经录入电脑保存就不需要浪费大量的纸张来开四联单了,一张存单就可以了。对此医生也甚感烦琐,毕竟在惠民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环保。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七篇

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随着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农业受自然条件制约大、农业防灾抗灾能力脆弱,“多年致富,一灾返贫”现象日益突出。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农业发展现状作出的一项科学决策,对于减轻农业风险、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政策性农

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二、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这是一项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阶段,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保险险种范围较小。省里试点起步阶段规定保险产品目录为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西瓜、柑桔、林木、淡水养殖等9个品种,根据我县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按省定1+4x模式,参保险种原则上不超过5个,我县只能从中选择确定水稻、生猪、鸡、鸭、蔬菜大棚等5个险种,其他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我县传统支柱产业却无法参保,群众对开设这些险种呼声很高。

(二)保险条款不尽完善。一是参保对象条件偏高。现有保险条款倾向于规模化的种养大户设保,其设保“门槛”偏高,如要求水稻种植20亩以上、大棚蔬菜5亩以上、生猪50头以上、肉鸡鸭8000羽以上,使许多未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户失去参保机会。二是事故绝对免赔额偏高。如生猪,规定饲养1000头以下的绝对免赔额是5头,使得养殖规模在几百头的农户认为参保不合算。三是产量减少没有列入赔偿范围。根据保险条款,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对遭遇病虫害、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损失却不在赔偿之列,如去年我县水稻扬花期,突遇低温,致使621亩协优水稻减产5成以上,投保农户至今未能得到理赔。

(三)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政策性农业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有些乡镇、村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政策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不多,造成投保面较小。二是农户参保意识不强。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加上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对农业影响不大,造成的损失也不多,对农业灾害心存侥幸心理而不愿投保。三是农户收入普遍不高。虽然我县从财政拿出资金对保费给予一定补助,如水稻保费补助80%,其他50%,但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农户,仍认为保费过高,难以承受。

(四)理赔定损难操作。一是责任划分确定难。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主要是农作物和牲畜产品,具有不匀称性特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的划分相当困难。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懂保险的业务知识,又要懂农技的相关知识,给理赔带来许多困难。三是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难防范。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控制下,受被保险人的行为影响很大,农业损失中的主观道德因素难以分辨。

三、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上合中央的决策部署,下遂农民群众多年来的心愿,是一项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应针对xx实际,以加大“四个力度”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加大领导力度,在理顺工作体制上下功夫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执政为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完善实施意见。结合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使其更符合我县实际,充分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三

学生保险摸底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八篇

从去年8月份开始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受到了广大居民的热烈欢迎,吉利区城镇居民积极参与,参保人数急剧上升,医疗保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为了解吉利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状况,近日,吉利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在城区内,随机抽取2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了吉利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状况问卷调查。

这次调查的内容分为城镇居民个人基本情况、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险的了解和参与情况、城镇居民对现有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和建议三部分,共20个问题。调查对象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教科文卫人员、企业职工、离退休者、自由职业者、个体劳动者等构成;调查者年龄分为20岁以下、20-40岁、40-60岁、60岁以上四个年龄段。

一、宣传比较到位,但力度仍需加大。

二、城镇居民参保状况及认知情况。

三、城镇居民医保交费水平。

尽管区政府在居民医保交费上已充分考虑了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负担能力,但调查中您认为现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交费水平如何?仍有50%的居民认为较高,有40%的居民认为适当,10%的居民认为较低。从调查数据中可看出仍有相当一部分居民认为现行的医保交费水平偏高,这主要是由于各地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比较大造成的。

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要不断完善,满足城镇居民需求。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是保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更好实施的必要条件。在您认为现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满足您平时的看病需要吗?这项调查内容中,有30%的居民选择能,70%的居民选择不能。可以看出虽然政府正不断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但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仍不能满足大部分居民的就医需要。

在您认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以下哪些问题?时,70%的居民认为医疗设备缺乏,60%的居民认为医术水平不高,30%的居民认为管理不正规,20%的居民认为收费不合理。

从大家的选择来看,拥有丰厚医疗资源的公立大医院还是居民大病就医的首选,这个优势远远超出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不能满足广大居民看病的需要,因而要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使之处于强势地位,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的问题。

五、居民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看法和意见。

居民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都十分关心,几乎所有被调查者都十分认真地写下了他们的意见和看法,希望这些意见和看法能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顺利实施起到一定的作用。被访者写的建议和看法主要反映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宣传力度。一位姓吕的商业人员写到:加大宣传力度和透明度,让老百姓了解具体内容。 一位姓席的被访者写到:加大宣传力度,把报销流程和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内容印到医保证的后边,减少工作环节。

2、报销制度存在问题。一位企业工人写到:一是报销手续麻烦;二是不能只有住院才能报销,如一些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需要经常治疗维持,住院才能治疗加大了参保人员的负担,建议每月规定报销限额,使全民医保制度起到应有的作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一位姓贾的教师写到:参加医保后,有些医药费不给报,被告知原因是不住院不给报,而且一些药不包括在报销范围内。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一位姓李的打工者写到:社区做为初诊,应扩大就诊项目,充实就诊器械,提高服务质量,真正把全民医保的好处落到实处。一位姓王的机关人员写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设立一些,设备健全一些,方便居民看病问题,对药价多多监督。

4、定点就医规定不合理。一位姓周的家务劳动者写到:必须先到社区服务中心看病,只有他们开转院证明才能转院的限制太死,有的社区医院的医生素质太差,肯定会延误病情。一位姓李的被访者写到:看病必须到定点医院就诊不自由、不方便,如发病突然,定点医院离家远,如果到就近医院处理,后期报销手续复杂,对参保就医程序不清楚,容易走背包路,应在这方面多加改善。

5、加大监督力度。一位姓关的工人写到:监督力度不够,容易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希望多注意。 一位姓赵的家务劳动者写到: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医保工作的监管力度,控制药价虚高。

城镇居民医保是实现吉利区全民医保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好政策。在这项长期工程中,仍有许多方面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在这个过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多听听老百姓的呼声,多为老百姓着想,才能保障吉利区全民医保目标有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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