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通用55篇

山崖发表网作文2022-09-16 11:22:09120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一篇

他,有雄健的影子;他,有猎豹一般的速率;他,我们中国人的自豪——宁泽涛。我最敬佩的人就是他!

他,担负起了让中国田径转型发展的重担。有些人劝他说道:“没有用的,黑种人太强大!”他摆摆手说:“我国跨栏有倒下来的气力,就会有站起来的能量。”教练员很看中他,常常教给他一些体育常识,跑得慢了都要被罚重跑,宁泽涛硬着头皮坚持不懈了出来,即便在他人歇息的時间他也在训炼。面对困境他不屑一顾,直面挫折他从来不低下头!

在裁判员的一声令下,他如一支离弦的飞枪冲出来。越过一个又一个栏,好似越过了一座又一座山。他的汗液如小雨滴挥笔出来,为艰辛而悠长的路面增加着光辉。这一刻全中国人的心都揪着,都会默默地祷告。它用信心的目光向全球宣布他不容易输,由于他脚底有中华民族牢靠的土地资源,背后有同胞们巍然的躯体,也有自身一颗砰砰颤动的中国心。他顽强拼搏的那类精神实质打动着每一个我们中国人、鼓励着每一个我们中国人、震撼人心着每一个我们中国人。看哪!他超出了黑种人,超出了全部的人,他伸直胸口冲过去了终点站,那淡黄色的肌肤独特地装饰着赛尝靓化了赛常他迈开的最终那一一歩,使中国田径迈开了一大步。

他那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好像告知大家:不必向艰难低下头,我国始终不容易输!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二篇

一提到华老师,大家不得不竖起大拇指。

一、幽默

“叮铃铃,叮铃铃……”一声清脆的放学铃声让安静的教室顿时沸腾起来。同学们有的已经收拾背包,做好了百米冲刺的准备;有的高兴的手舞足蹈;有的津津有味看着漫画。这时,华老师走进教室,教室里立刻安静得连一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华老师走到刚才手舞足蹈的那位同学旁边对他说:“你的华尔兹跳得不错呀!”“哄――”教室里发出一阵阵笑声。

二、机智

班上这两天流行吃零食,有的同学上课居然也吃,被华老师发现了,华老师走上讲台对同学们说:“听说大家最近喜欢上了吃零食,不如大家换一种口味。”这时,那几个零食大王?k瞪大了,华老师又说:“大家把自己的书籍都拿到学校来,和大家分享怎么样?”此时此刻,那几个零食大王都像泻了气的皮球一样趴在了桌子上。

三、机灵

“这一课是班会,咱们选班长。”华老师话音刚落,同学们就七嘴八舌的讨论了起来,华老师见同学们都没有举手自荐的,只是在台下讨论,便说:“不如我们投票决定吧?这样大家也不用争论了,而且班长是同学们自己选的,大家要服从班长的命令。”华老师真有一手。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华老师。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三篇

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崇拜的名人轶事。在他们当中,有的身体残疾,却勤奋学习,有的失败多次,却永不言败,有的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然而最让我崇拜的人,就是那身残志坚的海伦·凯勒了。

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南部亚拉巴马州,在海伦·凯勒19个月大时因得了一场重病而失去了全部视觉与听力,从此海伦便进入了一个无声无色的世界,海伦7个月大的时候,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老师,来到了她的身边。安妮莎莉文老师教给了她许多知识,海伦之前那既野蛮又无礼的性格渐渐没有了。她爱上了读书,爱上了生活,她兴趣广泛:旅游、骑马、下棋、戏剧、演出等,这些兴趣爱好都能让她感到心情舒畅。

海伦通过勤奋学习,她和那些身体正常的学生一样考进了名校——哈佛大学,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她经常与莎莉文老师一起四处演讲。之后海伦专心写作,她这一生一共写了《我的生活》、《老师》、《走出黑暗》以及她的自传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14部著作。她被美国的《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十大英雄偶像之一”,历届美国总统,还邀请她到白宫做客,就连马克·吐温也说:“19世纪有两个情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

生活在黑暗中的海伦·凯勒,都如此热爱生活,热爱生命,那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去努力学习,热爱生命与生活呢?是啊,海伦用自己的爱心去拥抱世界,她为残疾人士奉献了自己的一生。

海伦·凯勒是那样的刻苦努力,自强不息,他有克服困难的顽强毅力,真让我自叹不如。就像臧克家写过的一首诗:“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海伦虽然在88岁的时候走向了“永恒的国度”,但她却永远生活在我们的心中。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四篇

我外公是一位慈祥而睿智的老人,虽然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但他的眼睛常常流露出慈爱的光芒,让我倍感亲切。他已经是八十多岁高龄的耄耋老人,但他仍担负着辅导我英语的重担,那多少个令他为我而辛劳的日子,我还记忆犹新……

在一个寒冷的早晨,我敲开了外公家的门,忽然我发现自己忘带英语课本了,当我急得抓耳挠腮时,外公温和地拍拍我的肩头对我说:“我可能还有一本备用的书,我去找找。”望着他走向小书房的背影,我的思绪不禁飘向远方,想起妈妈对我讲过的外公的故事。

外公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但他从小就崇尚自由,追求民主与自由的生活,他15岁就义无反顾地参加了革命,16岁就冒着生命的危险火线入党,风华正茂的他管理起南通市,但他不满足现有的知识,毅然走上一条艰苦的求学的之路,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考取了上海外国语学院,成了一名大学生,毕业后因成绩优异被外国专家选去工作。到了五十岁,他又自学了第二外语——英语,他的桃李满天下,结出了丰硕成果。

“找到那本书了。”外公的声音把我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中,望着外公那苍老而消瘦的面容,我下定决心:我一定学好英语,外公50岁能做到的事,为什么我在求学的年龄却做不好呢?“少小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决不会让外公失望。

我对外公的崇拜来自心灵,发自肺腑,我敬仰他正直、自强不息的精神,也许他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辉煌业绩,但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求学、敬业精神将成为激励我学习的榜样,照亮自己的人生道路!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五篇

话说天下如此之大,江湖上奇才辈出,那些出类拔萃的人往往都会受到大家的崇拜,我也有一个崇拜的人,他就是大家耳熟能详,孺妇皆知的宋代大名人——苏轼。

我崇拜他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他的文采好。据说他21岁中进士,全国第二名,还赶上了皇帝亲自出题,考试共分五等,苏轼考到了三等,第100年来无人突破的等级,他是第一人。他还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千古文章,四大家之一。正思豪放派的创始人与辛弃疾,并称苏辛。现存诗2726首散文四千余篇,词三百九十七阙。其诗风格豪放,对宋词豪放派创下了不朽的功劳。

二、他个伟大的发明家。杭州西湖的美景,由他所造;他十分爱喝茶,发明了净化雨水泉水的系统;在为官期间看到劳动人民耕地太辛苦,便发明了类似木马的玩意,骑在上面一摇一晃就可以让农民轻松耕地。

三、他的书法、画作非常有名。《黄州寒食帖》为他在黄州做官所写,堪称天下第三行书,第一是王羲之的《兰亭序》,第二是颜真卿的《祭侄稿》;他的画作枯木、怪石图的上面的空木像打了个弯,看起来十分怪异,而那怪石有点像贝壳,颇有一副写生的样子。

四、他十分全能。做饭、治病甚至会美白。现在有名的东坡肉、东坡肘子等许多美食都是由他所创造。他在黄州时和他的小妾一起创造了炸鸡。当时的黄州是一个富裕之地,物价很贵,但有一个东西买了特别便宜,价格据说廉价如泥土,就是现在的猪肉。因为穷,所以苏轼天天吃猪肉,嘴巴受不了,所以就发明了用浓茶漱口的方法;山里湿气很大容易得风湿,苏轼又发明了以毒攻毒的治疗风湿的办法;天天受到太阳日照蚊虫叮咬,于是他发明了美白的方法。

这就是苏轼,一个文采第一又十分全能的人;他豪放,他不向命运低头。他的书画和其他的发明,可以说造福了很多人。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苏轼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六篇

纵观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历史,一代代英雄豪杰辈出不穷。其中给我影响最大,受益匪浅的人物,还是创造我们这个新中国的领袖――xxx。

他,一个伟大的人物,更可以说是一位神奇的人物。

他,具有几千的领导能力与战斗能力。

正是他提出的两万五千里长征,才抵抗了强敌,保证了众多红军战士的生命与鲜血,与此同时,也正是因为他正确的领导方针,中国红军才能胜仗连连,成为一支精干的革命队伍,以至于国家后来的统一与繁荣。

如果凭这一点形容他,我想xxx的母亲,他当之无愧。

不仅如此,xxx还非常珍惜粮食。

有一个时期,中国的粮食资源非常缺乏。一晚,主席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他的儿媳妇不小心将一粒米饭掉在了饭桌上,因为嫌不太干净了,所以假装没有看见。而主席看见了,他没有出声,悄悄地将那粒米捡起来,放进嘴里。他做了,也做到了。

为此,我对他的举动非常感动,评其仅八字,为――以道示人,无懈可击。

xxx的诗词和书法的创作与艺术,我更是充满无限的羡慕与佩服。

他,不仅是我最崇拜的人,还是我终生努力、追求之目标。相信他,会在黑夜里为我点灯,黎明后为我祝福。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七篇

许多同学一定会崇拜一些明星,当然我也一样。但是我不了解那些明星,那些明星也不了解我。所以,我更崇拜我的好朋友——崔佳琪。

崔佳琪,一个爱读书爱朗诵的小女孩儿,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她的学习很棒,每次领奖台上都少不了她的身影,而且朗诵能力是无人能比的呀!

先说朗诵,上一次的演讲比赛,让我们不能忘记。我们是六年级,六年级是最后一个上的,崔佳琪是全校倒数第二个上台的。在上台之前,她就坐在我的旁边,虽然她口上不说,但我知道他很紧张,为了这次演讲,她付出了很多,他为了不让老师、同学和父母失望,那一天,他背稿子背到十一点多。在台上,那流利的演讲和那自然生动的动作赢得了全年级的第一名。这个第一名是用辛苦和汗水换来的,在她下台之后,她对我说:“这次肯定不是第一了。”我说:“肯定是的,你表现得这么精彩。”他还是一个给自己定标准定的比较高的一个人,既使这一次自己是第一名,他也觉得这一次的演讲不完美。

在学习上,她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每一次老师发奖状时,都会读到“崔佳琪”这个名字。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最崇拜的人,向她学习!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八篇

报名那天,一进教室就看到讲台上坐着一名女老师。她正在跟旁边的同学愉快地交流着,让人感觉很亲和。她留着一头又干净又柔顺的小短发,身穿一件白色的裙子,一弯长长的柳叶眉下,会传送笑容的大眼睛,让人感觉很赏心悦目。我想,我大概会喜欢她的。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地来到了学校。一走进教室,就看到她笑容满面地与同学打招呼。等同学们都到齐了,她向我们介绍起了自己:“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从实验班调过来的,现在来当你们的班主任兼科学老师,希望大家喜欢!”顿时教室里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在接下来那“润物细无声”的日子里,她像大姐姐那样告诫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品德,明白为什么要努力读书的道理;她又像负责任的师傅那样,把学习的重点、难点、解题方法、解题技巧都认真、仔细地传授给我们。这样,我对老师由喜欢变成了欣赏!

期末考试快来临了,同学们都投入到紧张的复习迎考氛围中,作业量也大量增加了。这天,教室里一片安静,同学们都在抓紧地写作业。突然,有人轻轻拍了我一下,我吓了一跳,蹭地一下抬起头,发现班主任在我身前。她示意我跟她出去,我起身跟了出去。一路上,我都跟老师离得远远的,心里七上八下地想着:怎么办?怎么办?是不是会被挨骂了?难道题目错太多了?

不一会儿,到办公室了!老师开口说:“最近能听懂我讲课内容吗?”我犹豫了一会说:“有些地方不懂。”老师微微地朝我笑笑说:“听不懂没事,你可以随时来问老师,老师的大门是随时都会为你开着的!”我点点头。“回去好好做作业吧!期末努力点,争取得个好成绩吧!”老师的鼓励好像有魔力似的,让我感觉信心倍增。我对老师又从欣赏变成了崇拜!

很快,期末考试就考完了,休业式那天早上,我心惊胆战地来到教室.当老师宣布完成绩,我发现自己这次成绩竟然进步一大截。我心里十分感谢老师对我的严格!

啊!有这样的老师真好!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九篇

他的人豪迈奔放,他的诗豪迈奔放。

他被喻为诗仙。豪迈的《将进酒》出自他之笔,呈现出黄河的磅礴气势,体现出人生之真理。

他,就是李白。

穿越时空隧道,幻化绚丽一笔。抬头望望那轮明月,回想起母亲头上的苍苍白发。上天赐给我的才能,我要发挥出来,为后人留下了不朽的作品。唐朝的诗歌近万首,诗人近千人,为什么只有你家喻户晓?为什么只有你的作品满足学子那双求知的眼睛?

一见到你,我惊呆了:文是主要的,殊不知你也是酒中仙,剑仙!

黄山的巍峨,经你的吟唱,变得更有气势;唐朝的诗歌,因有你,而更加繁荣。

坐在城头,看妃子一笑,是因荔枝来到。站在黄河源,看黄河的水,从天上来,奔腾到海不复还。诗人当中,为什么你是三仙?我问你,你沉默不语,凝望着朗朗乾坤……

哦,我明白了。因为你的豪迈,你的奔放,你的潇洒,你的浪漫,你那颗忠于祖国的心,你那颗爱乡爱自然的心,把你描绘的淋漓尽致。

你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文化花园中一个璀璨的明珠。我崇拜你,因为我喜欢你的豪迈奔放的诗!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十篇

在这个世界上,有好多人都值得我们敬佩,例如:身残志坚的保尔、坚强的海伦.凯乐、坚守在自己岗位上劳动的清洁工、日日夜夜辛辛苦苦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叔叔,这些人都值得我们敬佩,但是,最令我敬佩的却是我的同班同学薛重洋。

薛重洋在班里是最好的。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每当在下课时,当同学们像一群小鸟一样飞出教室玩去了,而他却在安静的写作业。在自习课上,同学们不是下位就是叽叽喳喳地说话享受自由的快乐时,他总是在安静地看书,当教室里乱得像马蜂窝时,她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维持纪律。这样一个勤奋、有毅力人,怎能学习不好呢?这也是我最敬佩的重要原因。

薛重洋不仅学习好,而且他还很乐于助人。

有一次,我有一道题不会,我就去问李雨泽,李雨泽不告诉我。于是,我就去问张嘉瑞、时千千等好学生,结果他们都不会。最后,我又去问薛重洋,他正在做题,并没有说“去去去,我正忙着呢!”。而是接下我这道题,思考了一会儿,就给我讲了。第一次,我没听懂,他就不厌其烦地又给我讲了第二遍、第三遍,我终于听懂了,对他说了谢谢后,我就走了。

这样一个爱学习,乐于助人的人,怎么不令我崇拜呢?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十一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许多人崇拜歌星、演员、球星……而我并不崇拜那些人。有人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些都是歌颂母爱。而我的妈妈不仅是对我充满了爱,而且还有许多令我敬佩的地方。

在我的生活中,会有无数的老师给予我传授知识,灌输道理,才使自己在学习道路上找到了正确的'方向,逐渐使我成长起来。我做人处事的启蒙老师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她就是我的妈妈。她长着葡萄般的眼睛,红红的嘴巴和尖尖的鼻子。妈妈的头发很特别,特短,半黄半黑,像个小少年,给人一种特殊的感觉。

在生活方面,我妈妈是一个优秀的母亲,处处都能发现妈妈对我的关心,记得有一次,由于我晚上吃的太多,半夜就不由自主的吐了,满床都是,恶心极了,妈妈还为我清理还照顾我,这事一朝一夕做起来倒好容易,可是我妈妈做这事12年,这可是很难做到的。

在工作上,我母亲也是一个优秀的幼儿教师。她对孩子很有耐心及对这份工作的责任心。这一点我自愧不如,有时我为了快一点,做完了就玩,就马虎了事。很有个性,又有艺术修养,还有些清高。妈妈不近是我幼时崇拜的偶像,我很希望张大后可以成为像她那样有气质的老师。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十二篇

“哈哈哈……”听到这铃铛般清脆的笑声,你一定很好奇到底是哪个班那么大胆敢在上课时发出那么大的声音,告诉你吧,是我们班,我们在默写,默写有什么好笑的呢?你想破脑袋也没用,你还是看我写的文章吧。

上课了,老师踩着高跟鞋,慢条斯理地走上讲台,宣布开始默写。我一听到“默写”这两个字,我差点吓得口吐白沫,不醒人事。不是吧,又要默写,还没到期末考试那阶段,怎么天天默,要默什么,我的赶紧复习复习,免得错太多,回家吃顿“竹笋炒肉丝”和“清蒸白骨”。

不等我们多想,老师就发下来一张纸,开始默写,没希望看书了,只好“打肿脸充胖子”了,我在下面叫苦不堪,可是老师刚报一个词,全班就像炸开的油锅,“哈哈哈”笑个不停,你知道老师报的是什么吗?是“徐柯瑜”,我顿时像搭错了神经似的,呆住了,这不是人名吗?干嘛啊,老师,是不是昨晚没睡好产生的幻听,老师又报了一遍,顿时教室里笑声此起彼伏,我同桌笑得像只大虾米,笑弯了腰,刘宇浩捂着肚子笑个不停,我呢,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老师要干嘛。糊里糊涂之下埋头百思不得其解地写下了名字,接着老师继续报道:“鲍以琳”。搞什么啊,只不过是默人名罢了,这玩意对我来说简直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我三下五除二,埋头写下了三个有力的大字,悠哉悠哉地哼起了小曲,默着默着,一只拦路虎挡住了我,“廖作宇”的“廖”怎么写,我一会儿像敲木鱼一样死命地敲着脑袋,一会儿咬着笔杆,希望能想出来“廖”怎么写,可是现实是残酷的,怎么也想不出来,我只好偷偷向后仰去,趁老师不注意,看了一下小丁的,不是吧,也没写,只好默下一个,默到“何晟杰”时,我不禁狂喜,怎么这么简单,我微微一笑,拿起笔一写,太简单了。

等我默完所有词语时,我抬起头,可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你瞧,刘宇浩这个家伙一边写,一边偷笑,估计这家伙写完,但也没必要偷笑吧,真是的,小丁咬着手指,两眼望着天,不知怎么办,一看他那“傻样”我就想笑,而我同桌呢,拿着笔不停地敲打着桌面,嘴里还喃喃说道:“好难啊,不会写,咦,这家伙,头微微朝下,头还时不时的动来动去,两只眼睛眯着我的作业,这家伙不会想偷看我的吧,可恶,不过还好,我马上用手臂遮住答案。

该批改了,我一把抢走了同桌的默写本,什么,他竟然把“徐柯瑜”的“瑜”写成“榆”,可怜徐柯瑜的脑袋变成了榆木,小徐知道了的话,教室不免又要有一场战争了,他还把“廖作宇”写成“料做雨”,哎,小廖被迫改姓了,最后6分6分一把扣,58分,而我呢,只把“丁臻炜”的“炜”写成了“伟”了,嘻嘻,悲惨,我同桌一旁笑着说:“咱们什么时候出了个伟人了?”我听了,十分不好意思,94分,呵呵呵。

这次默写真是与众不同,让我明白了生活里处处有学问,同学们的名字也有呢,看来学问是无处不在的呢。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十三篇

我最崇拜一个人就要数我们的女班长范颖颖了。她知识特别丰富,英语成绩特别好,嗓子更不用提,说起话来简直像百灵鸟一样好听。

范颖颖,每天上课发言,平均都在6次以上,每一次,她都是我们的形象代言人。她的英语成绩格外的好,每次考试都在95分以上,不仅这样,她还是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和领读标兵。

范颖颖的嗓子特别好,音乐细胞和朗读技巧都很丰富,每次打预备铃后,他总是要领着我们唱歌,一首接着一首,一周之内唱的歌曲很少从重复。范颖颖还获得过县里朗读比赛一等奖呢,现在每逢学校里举行重大活动都少不了她的演讲。

范颖颖不但人长得帅,漂亮,但更注重搞好个人卫生,每次穿衣服都穿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打扮的像花一个样,人见人爱。

范颖颖的领导才能更是叫绝:我们班几个淘气的孩子,都怕他三分,只要见到她,就如同老鼠见到猫--胆胆怯怯。

范颖颖更是老师的小帮手,我们的好班长,她总是把我们班级管理的井井有条,把教室打扮的漂漂亮亮,桌椅摆得整整齐齐,有条不紊。

这就是我的暂时的偶像,我最最最敬佩崇拜一个人。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十四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一个人。除了爸爸妈妈,那就是让人非常尊敬的老师们了。而在这些老师中,我最崇拜的是吉他班的张老师。

记得在两周前,妈妈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喜欢什么乐器?我想了想:“我最,最,最喜欢的是帅气的吉他。”妈妈听了二话不说,立马给我报了一个吉他补习班。我可开心了。心想:我要是能用吉他弹出一首歌那该多厉害。周五那天,我来到了吉他补习班,可开心了,但还是不太熟悉,只见张老师拿来了一个非常老的吉他,一看就是弹了好几年了,就连弦都弹掉色了。我认真跟老师学,心想:我一定要成为像老师一样的吉他手。老师给我讲了吉他的构造,吉他的左手和右手的弹法,还有吉他弹法,让我学会了把歌唱得更好听,我也很开心,也慢慢地熟悉了那里。我非常喜欢老师那低沉的声音。

还有一次,我在老师的手上发现了真功夫。那天,老师正在认真的教我按弦弹的方法弹吉他,我才按了两三分钟,手就已经又累又疼。而老师却不是,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一样。我想:难道老师会有不怕疼的功夫?果然有功夫,老师的手已经出茧子了,硬硬的,所以按弦不疼。看来老师也是练了成百上千遍,所以才出茧子。老师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自己是最好的老师。我也是多学多练,才练出的功夫。只要你也像我多多练习,你也可以长出茧子,长出以后就一点也不疼了。现在你是初学期,让我用移动的琴枕来帮你减少疼痛。”果然用上了以后,疼痛减少了。每次听见老师边弹吉他边唱歌时,我都会着迷,因为实在太好了。特别是那娴熟的拍弦技巧,让我深深的喜欢着。老师唱歌也很好听,让我赞叹不已。为什么都是弹吉他,我和老师弹出来的声音不一样?老师已身经百战,所以弹出了那悦耳动听的歌。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张老师。他用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感染了我,他用他那勤劳的双手造出了美好的佳绩。这就是值得我崇拜一生的老师。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十五篇

我最崇拜的人是谁?他就是“当红小天王”周杰伦。

周杰伦最有特点的就是他那“千姿百态”的头发。舞台上,他的头发很独特,比如在头后加一个小辫子,再插上几根羽毛;生活中,他总喜欢让他那头发都倒向后方。我为什么崇拜周杰伦呢?先看几个故事吧!

那年,周杰伦参加《超猛新人王》,获得了第二,不过他意外的获得了“综艺天王”吴宗宪的垂青,并且吴宗宪也聘请周杰伦到他的公司做一名助理。有一次,吴宗宪把周杰伦叫来,说:“阿杰,只要你能在10天之内写出50首歌曲,我就帮你出专辑!”接下来的十天里,他几乎是一首接着一首地创作,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角落打个盹儿,饿了就吃些方便面。10天后,他真的写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都写得工工整整。吴宗宪果真帮周杰伦出了第一张专辑《JAY》,这一专辑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仿佛一夜之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成为了周杰伦一个人的天下。

别看周杰伦在舞台上载歌载舞,其实他很痛苦。因为他得了僵直性脊椎炎,不过他依然很坚强。他在他的作品《蜗牛》中有这样一句话,它让我与周杰伦的生活和奋斗经历联系起来,这句话就是:“重重的壳裹着轻轻的仰望”。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

是啊!周杰伦为了成功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呀!我崇拜周杰伦,因为他有恒心、有毅力、有目标、有理想、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十六篇

有的人崇拜明星,有的人崇拜解放军,有的人崇拜有权有势的人,要问我最崇拜的人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最崇拜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六十多岁了,高高的个子,头发花白,经常穿着洗得快发白的褂子。爷爷耳朵有点聋,你要是给他说话,得对着他大声说,他才能听得清。爷爷特别勤劳,整天忙里忙外。

爷爷可疼爱我和哥哥了。爸爸妈妈出外打工了,奶奶又去城里给大叔家看孩子了,所以我和哥哥就由爷爷来照顾了。爷爷每天一大早就起来给我们做早饭,无论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我们从来没有迟到过。爷爷每次做饭,总是先问我们想吃啥,只要我们说出来想吃啥,爷爷就会做给我们吃。有时爷爷辛辛苦苦做好了饭,我们还挑三拣四,而爷爷却吃着我们挑剩的饭菜。爷爷每天下地回来,还要给我们洗衣服,真是太辛苦了。

可是,我有时候还不懂事。一个星期天,我还在睡懒觉,一股刺眼的阳光透过窗户射进我的小房间里,我猛地醒了。可是,我找不到我昨天换下的衣服了,于是,我就大声喊:“爷爷,我的裤子哪去了?”我听到爷爷在外面回答:“你的衣服,我刚刚给你洗了,我再给你找一件。”可是,爷爷给我找了好几件,我都不满意,我还不耐烦地对爷爷说:“爷爷,你赶紧给我找。”无论我怎么吵闹,爷爷总是不厌其烦。现在想想真的很惭愧。

爷爷无怨无悔地照顾着我们,我爱我的爷爷!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十七篇

他,是我最崇拜的人;他,让我学习到了什么才叫勇敢;他,又让我学习到了坚韧不拔。他,就是抗美援朝中的烈士——黄继光。

他出生卑微,六七岁时父亲就因受地主欺凌而死。所以不得不给地主打长工。抗美援朝后第一个报名参加志愿军,但因体格不达标,未被录取。但是征兵的营长看重他的热情,

同意破格录取,但却在军中当后勤,1952年10月19日夜晚,他被奉命夺取上甘岭西侧,

但冲破了三个阵地后,连连受阻。可黄继光,这个出生卑微的人,毅然接受爆破任务,他在

决心书上写道:“坚决完成上级交给的一切任务,争取立功当英雄,争取入党。”他带领两名队员摧毁几个火力点,可一名队员牺牲了,另一个队员身负重伤,黄继光也受了伤。但他毫不畏惧,忍着痛连连向敌人扔了几枚手榴弹,敌人停了一会儿,但马上又开始了射击,黄继光又不退缩,慢慢地爬向了敌人的子弹口,当爬到的时候,连想都没想,立刻用身子挡住那冰冷的子弹口。就这样,黄继光为国捐躯了。后面的战士学到了他的精神,一直往前冲,

终于,战士们攻下了0号阵地,全歼敌人两个营,夺下了上甘岭西侧。这样,也算是让黄继光在天之灵安息了吧!

他,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勇敢和坚忍不拔;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不半途而废。他,不是名人,胜似名人。在我的心目中,他,是高大的,是坚毅的。我崇拜他—一个烈士一黄继光。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十八篇

说到你最崇拜的人,每个人都会说鲁迅和刘翔是著名的人物。然而,我最钦佩的是一个普通的清洁工。

我家附近的路边有一个卫生站。每天早上,当我们还在温暖的床上睡觉时,清洁工已经从这里开始工作,在人们起床前赶到各个垃圾站清理垃圾箱。

我家楼下有一个垃圾箱。每天早上四五点钟,我都会听到“萨沙·武贾西奇。铲垃圾的声音就像定时闹钟,无论刮风下雨都不会改变。一天早上,我被一声巨响惊醒。上帝似乎很生气,大声咆哮,愤怒地向世界扔闪电。雨下得很大,我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没有熟悉的东西萨沙·武贾西奇。声音。“下这么大的雨,清洁工不应该来的。”想着,我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我八点钟醒来。外面仍下着倾盆大雨。我匆匆吃了早饭,去老师家练习钢琴。我拿着一把伞,刚走出楼梯,就看到了那个曾经是“我已经听了很长时间了,但是我还没有看到它。清洁工。他穿着雨衣,弯腰驼背,费力地把垃圾箱里的垃圾铲进他旁边的手推车里。突然,他的身体倾斜了一下,我连忙走到他身边问道:叔叔,你怎么了?”他慢慢直起身,抬起头。因为大风,雨衣上的帽子掉了,叔叔的头发和衣领都湿了,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他脸色苍白,显然已经在雨中工作了很长时间。看到我,我叔叔擦去脸上的雨水,天真地笑着说:哦,没什么,有点发烧,这就是我今天来得这么晚的原因。”他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钢琴书上。是学钢琴吗?孩子们真的很有前途。走吧。这里很脏。小心触摸自己。”他弯下腰,紧紧地抿着嘴唇,认真地大口大口地吃着。

我艰难地挪动脚步,向老师的房子走去。我叔叔脏兮兮的指甲和滴滴答答、憨厚的笑脸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里。那天,我一遍又一遍地非常认真地学习,优美的钢琴音乐在我的手指间流淌。我听说圣灵会听到美妙的音乐,所以我相信叔叔一定会听到。

这是我最崇拜的人看门人叔叔只见过一面,但会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十九篇

在如今社会水平高度发展的日子里,一些杰出人物蜂拥而出,无论是古今中外的名人,还是大红大紫的艺人,他们都引来了不少人的喜爱。当然,我也不例外。想知道我崇拜的人是谁吗?告诉你吧!他就是谈迁。

谈迁自幼刻苦好学,博览群书,立志要编写一部翔实可信的明史。但由于他家境贫寒,没有钱买书,只好四处借书抄写。经过20多年的努力,谈迁终于在50多岁时完成了明朝编年史——《国榷》。可是,就在付印的前一天晚上,《国榷》被小偷偷走了。谈迁20多年的心血化为乌有,很多人认为他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厄运并没有打垮谈迁,他决定重新撰写《国榷》。经过四年的努力,他完成了初稿。为了使这部史书更加完备。59岁的谈迁来到了北京。在北京的那段时间里,他四处寻访前朝的逸文,还亲自考察历史的遗迹。又经过了几年的奋斗,他又完成了一部新的《国榷》。

我之所以崇拜谈迁,是因为你具有在困难中不低头,不放弃,敢于与命运搏斗的崇高精神。现在,谈迁在我的心中已经占有极大的位置,山压不倒,风吹不掉,因为他的精神像一颗种子,早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二十篇

我们的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值得我们崇拜,如默默无闻的老师,闻名四海的明星,忠于职守的警察叔叔,拯救病人的医生,扫大街的清洁工、保卫祖国的军人等等。你知道我崇拜的人是谁呢?那就是我同班的同学梁小兴,我最佩服他的文学才华了。

梁小兴个子不太高,只有1米47,两颗黑宝石般的大眼睛,显得炯炯有神。他的耳朵挂在那张消瘦的脸旁,很像两个大扇子。那张不大的嘴可厉害了,能出口成章。这与他平常热爱读书分不开关系,他一有空就津津有味地读书,有时真得“废寝忘食”。有一天,放学了,全班只剩下他一个人在教室里看书,那本书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一页接一页,他忘记了放学,接他放学回家的爷爷在楼下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呢。

我的同学小梁就是这样热爱文学的人,我为有这样的同学感到骄傲和自豪。他值得我崇拜,我要以小梁同学为榜样,多读书,多积累好词好句,争取也能拿出自己的著作。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二十一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崇拜的偶像,并被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所影响,他们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榜样的作用。我觉得对偶像的崇拜可以激励我们为了实现某个目标而不懈奋斗,但是我们切不可盲目崇拜,而是应该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借鉴他们的成功路径,找到自己发展的方向,这才是崇拜偶像的真正内涵。

我最崇拜的是医药学家,因为他们默默无闻、不计名利,一心醉心于科学研究的精神令人敬佩。他们夜以继日地研究抗体,研制治病救人的药品,为人类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路易斯巴斯德发明的狂犬疫苗,xxx弗莱明发明的抗生素,正是有了这些发明,才一次次地解救人类于水深火热之中。回顾历史上的几次重大疫情,当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束手无策时,正是因为有你们,人类才能解除痛苦,战胜病魔,所以我才崇拜医药学家。

而我最崇拜的是2015年荣获诺贝尔最高医学奖的屠呦呦团队,他们发现的青蒿素,可以有效治疗疟疾。它的出现对人类的生命健康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医护人员治疗瘟疫打开了一扇崭新的窗户。他们每天在弥漫着刺鼻的化学药品实验室里,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地工作,经过长期、大量的科学实验,才发现并提取出青蒿素,青蒿素的出现让更多的患者得到了解救。

我喜欢屠呦呦老师身上的淡泊和正直,而我更喜欢她很经典的一段话:“我喜欢宁静,蒿叶一样的宁静。我追求淡泊,蒿花一样的淡泊。我向往正直,蒿茎一样的正直。”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明志。这正是我所向往与追求的品质,我要做一个像她一样的人。我的理想就是长大后拿诺贝尔医学奖,我坚信,只要坚持不懈地去努力,理想一定能实现!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二十二篇

我并不轻易崇拜一个人,而能让我崇拜的,一定有她崇高的品格,而雨舒就是其中一个最令我崇拜的。

雨舒是我的好朋友兼邻居,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眉清目秀,小巧的嘴巴能说会道,笑起来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她还有一个特别的特征:两眼之间有一颗大黑痣,这叫双龙戏珠。我非常的崇拜雨舒,她聪明,善良,乐于助人,大公无私,相信大家看了她的事迹也会象我一样对崇拜的五体投地的。不信,大家一起来看看。温柔小天使来了。没错,这个称号她受之无愧。

昨天她家的小表妹来了,这个小家伙简直就是爱哭鬼一个,几乎每秒都能听到她的哭闹声,但只要由王兰来照看她,小家伙就好像被施魔法似的,安安静静的玩耍了。原来这小家伙就是喜欢王兰这温柔的哄,瞧王兰说的多简单,我只是摸清这小家伙的脾气,多花点心思去哄她而已。热心助人委员来了。她百分之百乐于助人,你们看:我们去秋游,可是,车子行驶在半途时,小宇却吐了,大家忙避开去,老师却问有谁愿意和小宇换座位的?我愿意是雨舒。这时,大家都说:真傻。而我却打心里的佩服、崇拜她了。铁面无私委员来了。雨舒的铁面无私,我是深有体会的。那天我去图书馆借书,正好遇到王兰值日,她就叮嘱我小楚,要小心点,别把书弄坏了。我有点不耐烦的说:知道啦。可晚上,弟弟不小心把书撕破了几页,等我发现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来不及了,怎么办?我焦急起来了,突然我想起今天是雨舒值日,心里顿时放下大石———轻松了。当我把书交给她时,她的脸一下就变了,说:小楚,这是怎么回事。赶紧拿回去,修好,明天再来还。我嬉皮笑脸地说:雨舒,我们可是好朋友,你就睁只眼,闭只眼吧,我懒得来回跑。还她严肃的说。行啦,你不说,我不说,没有人会知道的。我继续的磨着她。我说不行就是不行。她板起脸说道。我也生气了,拿起书就跑,心想,有什么了不起,这个朋友我不要了。放学了,我故意躲着她,这时,她追上我说:小楚,别生气嘛,如果每位同学都这样,那图书馆不就成了垃圾馆了吗?而且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必须从自己身边管好这一关,希望你能理解。对不起,我错了我诚心的道着歉。这才是我的好朋友雨舒高兴的说着。怎么样?雨舒够资格值得我们去崇拜吧。相信她会成为我们大家最崇拜的人的。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二十三篇

从小到大,我崇拜的名人很多很多。如乐于助人的雷锋叔叔,爱国奉献的xxx爷爷,还有古代的诗仙李白等等。但我最崇拜的名人还是xxx奶奶。xxx奶奶和蔼可亲,看起来温文尔雅,而且很有智慧,很有气质,有着一颗伟大无私的心灵。

xxx奶奶曾经担任xxx副主席,名誉主席,被人们认为20世纪最伟大的女性之一。她毕生关注少年儿童的成长。倡导兴办了中华福利会等儿童文化教育机构。《儿童时代》这本杂志也是在她的关心下创办的。为了纪念xxx奶奶,1982年5月,我国成立了xxx基金会。

我认识xxx奶奶是从我所学的课文《我不能失信》里开始的。xxx奶奶从小就诚实守信,是我们的好榜样。记着发生在xxx奶奶身上的故事是这样的:在她还小的时候,一天早上,庆龄要去一位伯伯家,这是她很高兴的一件事情,刚走到门口,她忽然想起今天上午约好了小珍来家里学叠花篮,于是她告诉了父亲,父亲说:“那回来你去小珍家解释一下,明天再教她叠花篮吧。”庆龄说:“不,爸爸。如果我忘记了这件这件事情,明天见到她,可以道歉;可是我并没有忘记,我不能失信啊!”妈妈说:“那你就留下来吧!”庆龄点点头,甜甜地笑了。

虽然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我却看到了她的与众不同。从那时起,我就喜欢她了。发生在xxx奶奶身上的感人事迹太多了,真是举不胜举。我觉得她是我们的榜样,是我最崇拜的人。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二十四篇

一身红色的大衣服穿在身上,头上带着一顶红色帽子,上面写着“保洁员”三个大字,他们是可爱的清洁工。

每天清晨他们就在大街小巷清理着垃圾,让城市的每一角增添更多的光彩。他们每天骑着笨重的三轮车,车箱里只有一堆臭臭的垃圾,他们每天都要在烈日下忍着说不出的辛苦工作,一天到晚却不向任何人倾诉辛苦。因为他们心中一直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为人民服务,时时刻刻为人民服务!”

只要他们看见哪里有垃圾他们就快速走过来拿着扫把扫进垃圾桶里。我的妈妈一直认为保洁员们怕垃圾上的味道会留在他们身上,工作时也会偷懒玩手机。可是我和爸爸妈妈在上海的一段时间里,妈妈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那是一个晚上,我和妈妈正在散步,忽然看到了在远方辛勤劳动的保洁员阿姨,她正在那儿仔细的打扫着黄杨树下的垃圾,她仔细地看过去,生怕还有一点垃圾漏在树下,哪怕是一个小纸片也会把它找出来。从此以后,妈妈也在默默的保护环境,看到地上的垃圾都会主动的捡起来放到垃圾桶中。

保洁员叔叔阿姨们,你们是无私的,我永远敬佩着你们!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二十五篇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09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平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近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二十六篇

我崇拜的人有很多很多,比如明星,比如爸爸妈妈,比如交警、环卫工人……可是,我最崇拜的是我的老师——牛老师。

我的崇拜之情来源于很久以前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直到现在仍旧让我记忆犹新。那是夏日里的一天,火辣辣的太阳照射在大地上,叶子们热得卷起了身躯,小狗热得躲在了汽车底下,“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我们在教室里上着课,被空气中涌动着的燥热弄得心烦意乱。突然,一个学习还不错的同学举起了手,向老师请教了一个字,牛老师皱着眉头,盯着那个字看了好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说:“这个字……这个字我不是很确定它的读音……”老师的话音未落,同学们便七嘴八舌地议论了起来。我们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老师,眼中有不置信、惊讶,甚至带着些好笑。老师严厉地说了一句:“安静!”教室里霎那间鸦雀无声,所有同学的目光聚集在老师身上。牛老师红着脸,但还是平静地环视了一圈教室,轻咳一声说:“同学们。对不起,我回去查一查,再把答案告诉你们。”大家轻轻点了点头,牛老师的眼神更加坦然了,她露出了微笑,真诚地看向大家:“同学们,老师想告诉你们,当别人问到你不会的问题时,千万不要不懂装懂,这只会带来误会和不良的后果。诚实地回答任何问题,比什么都珍贵。”大家听了,若有所思,完全忘却了四周的燥热……

下课铃声响起,老师笔挺地走出了教室,我望着老师的背影感触良多:老师看上去好像丢了脸,但她的坦然告诉我她并不在乎。她用实际行动教会我们——实事求是比什么都重要!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二十七篇

在我校第十八届运动会上,我和夏执崴、罗平参加了八百米比赛。他们两个当中我最崇拜的人是夏执崴。因为他在比赛中,他来帮助我拿下第四名,而他自己却放下自己可以拿下第三名的机会。我真的很崇拜他的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

记得那一次,我和夏执崴、罗平,中午吃了饭,我们就一起到学校,在路上,我说:“如果我们三个当中有哪一个跑了一组的第四,那他就给另外两个做三天的卫生。”罗平说:“三天,十天也没事。”我们一到学校操场一看,一个人也没有,我说:“我们在那边去玩一会儿。”我说完话,我们就飞快地跑到了那边,我们刚玩一会儿,班长就跑来说:“就知道玩,张老师叫你们去比赛了。”我们一听比赛,就立马向张老师跑去。

刚一到周老师身边,周老师就叫到了罗平。他说:“罗平,你是第一组,刘吉、夏执崴是第二组。”不一会儿,罗平就上去比赛了。罗平想,刘吉你死定了。枪一响,罗平像一只白虎飞奔向前,后来我一看,不好罗平跑的太快,脚“飞”起来了。我一直在叫:“罗平小心一点!”后来跑编了是第四的个道,我和夏执崴马上看了看天。罗平过来对我们说:“我完了,十天啊!少五天行吗?”我说;“一天也不能少!”我话一说完我们就去比赛了。

枪一响,我和夏执崴就像一对小青龙一样向前冲刺,后来,我一不小心让一个“矮冬瓜”给跑过去了。哦,我的妈妈呀,我真想跑过他,而我向左,他也向左;我向右,他也向右。我用了吃奶的力气也没有跑过去。夏执崴一看不对,就马上跑上来说:“刘吉,快跑上去,我拦后面的人。”我想也没想就跑了上去。我一看快到了,我就冲刺起来。这样,我拿了第四名。

夏执崴,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连第四也拿不到,谢谢!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二十八篇

当金戈铁马的喊杀声渐渐远去,谁,会为人们所崇拜?在曾经一次媒体调查中,有舞台上的明星,有英勇的烈士,还有伟大的领袖,直到这份名单的最后,袁隆平教授的名字才挤入我的眼帘,这唯一入选的科学家默默守望着人们对科学家的那份敬重,而到了第二年,这唯一的守望者也消失了。

数年前的一个夏天,在湖南安江的一块农田里,一位农民模样的人,头顶烈日,脚踩烂泥,低着头,弯着腰,正在寻寻觅觅。他,就是袁隆平。在那时,他是安江农校的一位教师,正在寻找雄性不育株水稻,以便进行水稻杂交试验。在次年六月份,他带领助手和新婚不久的妻子,先后共检查了1。4万余株稻穗,找到了6株天然的雄性不育植株,之后耗时六年进行试验。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挫折,袁隆平并不气馁,继续坚持着。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于一九七三年培育出了杂交水稻。

杂交水稻的成功培育,与全中国,甚至全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每年增产的稻谷可以多养活几千万人口。国际水稻研究所所长斯瓦米纳森博士高度评价说:“我们把袁隆平先生称为“杂交水稻之父”因为他的成就不仅是中国的骄傲,也是世界的骄傲,他的成就给人们带来了福音。”

周国平说过,有着纯正追求的青春岁月才是最美好的。在这最美好的时光中,我们崇拜的对象不应该是聚光灯下那些所谓的“星”,而是那些能够激励我们,充实自我的,真正为社会做出奉献的人。让我们,将目光转向像袁隆平教授一样无私奉献的“星”,让我们与星光同熠。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二十九篇

在历史的长河中,古今中外有不少闻名世界的名人,他们中有的是爱国志士,有的是发明家,有的是文学家,不论是各行各业,皆有值得他们闪光的一面,值得令人歌颂的一面,因此这些名人名事,也成就了少有志之士,而我很荣幸的成为其中一员。

我曾是一个不爱学习的人,在家里受到家人的责备,在学校受到老师的批评,可就是改不了这个习惯,直到对她有所了解,我才明白了人生的真谛。

她就是我所崇拜的伟人——居里夫人。居里夫人一生的道路坎坷不平,而她却始终坚持着,坚持着她成为一位响誉世界的伟人而止。她一出生,就生在亡国之痛,她所在的家乡波兰被德国占领,她生活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国家中,接受着不是自己应有的教育中。但也因此开辟了她心灵的爱国大门,令她发奋读书,她曾因背一遍德国历史而感到耻辱流下眼泪,这是可见她多么爱国,这难道不是我应该学习的吗?在十几岁时,她的母亲、姐姐相继去世,这对她的幼小心灵是多么大的打击,而她竟奇迹般地坚强起来,这换了我,能做到吗?二十几岁为先送二姐去巴黎深造,自己毅然走上打工之路,坚持了三年,这是一般人能办得到吗?在打工期间,因初恋失败,险些自杀,心情更是降到了谷底,可她也挺了过来,这简直斟称奇迹。在此后来,认识了皮埃·居里,两人共陷爱海,成为夫妻,在以后的研究实验中,她的条件更艰苦,这也压不倒她,先后与丈夫发现了镭等各种元素,因此先后获得两次诺贝尔奖,居里夫人的一生不可不谓是艰苦之极,在三十多岁时,丈夫出车祸去世,而她又一次陷入了悲痛之中,而后来却毅然接下了丈夫的职务,这是历史没有的壮举,没有任何一位女性能够拥有如此荣耀,而她排斥绯闻,坚定的坐在丈夫的位子上,以不变的真理征服了众人,也征服了世界。

有人说,居里夫人因发现镭各种元素而出名,而我却否定了这种学说,我认为居里夫人响誉世界的不是任何发明,而是她那独一无二的精神品质,是她视名利如粪土,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种精神不可能有,也只有她这样的人才有资格拥有,也正是这种精神打动了我,使我成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有人曾问我:居里夫人在你心中的形象?我说:在我心中,她不仅是名人,也是一位普通人,一位有孝心的女儿,一位体贴丈夫的妻子,一位疼爱儿女的母亲。她在我心中,是一位良师。她在我心中,有一种精神是我无法学完的人,是改变我一生的人。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三十篇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但是我们也会有一种希望。他指引我们走过一次有一次坎坷;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山;他是我们生活的指南针,航海路上的灯塔不断的指引着,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

我心中,引领我前行的人,他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直直的屹立在我心中从未消失过。在我生命的前行路上,我曾有过多少迷茫,有过多少辛酸,有过多少泪水,是他,告诉我,生活中的困难不是困难,而是你心中一个陌生领域罢了。只要你抬起头,勇敢的向前,这些地方将不再变得陌生也不会变的黑暗了。

记得我小时候,那是一个夏天,当我独自一个人外出时,我不知不觉便秘是在了一片森林中,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换是没有找到出去的路,在一阵迷茫和绝望中,我无可奈何的坐到林子中,失声痛哭起来,心里好后悔自己来到这片森林。

自己在绝望中,泪水一滴一滴得掉在了我得手上,当我抬起头时,出现一片天空,月光石那么美丽,星星在不停的闪着,林中的鸟儿,虫子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为这美丽的夜空增添气氛。

听着鸟儿们的歌声,我心中浮现出一句话;“孩子,不管到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你都要相信自己,就算前面的再大,它总有路,不要一味的责怪自己做错了什么,而要确信,自己在做错的同时也熟悉了一片新天地。”

是这句话,这个人让我心中重新充满了希望,强忍着寒冷与害怕,站了起来,听着鸟儿的歌声,看着美丽的夜空,踏上了这条全然未知的充满惊奇与艰险的道路。

穿过一棵棵大树,走过一条条沟翻过一条条坎,不知走了多久,心中还是浮现着那个身影,是他引领着我向前,是他呼唤着我不要放弃,不要倒下。

这个人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我的父亲。正是这个人,在我全然不知的领域中,带我度过了一次次的困难,使我不再迷惘,不再害怕。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三十一篇

身穿迷彩服,胸前戴国旗,心系祖国,心系人民。你猜他是谁?对,他是我所崇敬的中xxx人。

军训后,我彻底“改头换面”,从拖拖拉拉终于自律。是谁有这么强大的魔力竟然能把一向有坏习惯的我改变成我所真正希望成为的样子?

他是一名伟大的中xxx人。军训期间他教会了我们坚持、团结,一人犯错,十人受罚。让我们的班级更加团结。

今年是建国七十周年,他在国庆节为我们的祖国母亲庆生。他不辜负中华儿女的期望,用铿锵有力、整齐划一的步伐在晨阳下的天安门广场上走过。他表情严肃、颜值爆表,从他坚定的眼神中看出他非常的刚强,他用行动证明了“我能保护祖国,他们会挺身而出,不顾生死地救灾救民,为了祖国,他们能宁愿牺牲自己。他们坚定不移地驻守边疆,保护祖国的疆土不受外国人侵略,即使环境再恶劣,也决不动摇他们保护祖国的决心。我相信,在他们的驻守下,外国人想侵略?门儿都没有。

谁知道中xxx人背后的酸甜苦辣?他们服从命令,上级的一个词语就能把你弄得疲倦不堪,像丢了魂似的。但是,中xxx人对他来说似乎都不算什么。在泥潭里做俯卧撑、格斗,可能你想想都可怕,但是对于中xxx人还挺喜欢,因为他们知道,这样才能自己的个人本领提升。当你在快乐的玩游戏时,中xxx人或许还背着车轮胎折返跑。当你还在呼呼大睡时,中xxx人已把五星红旗迎着朝阳伴随昂扬的国歌升起。

中xxx人血液里流淌着坚强、自律,服从天职,时刻等待祖国与人民的召唤。我崇敬他。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三十二篇

经过一夜忐忑等待,“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领军的中国超级杂交稻今日成功通过亩产900公斤世界纪录大考。这位年过八旬的耄耋老者当日向媒体揭秘了令世界侧目的中国“超级种子”。他毕生的梦想,就是让所有人远离饥饿。喜看稻菽千重浪,最是风流袁隆平!

袁老大半辈子都在研究杂交水稻,以提高水稻的产量,让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吃上饱饭。他有一个梦,在梦里,稻苗长得像高梁那样高,稻穂比扫帚还长,稻米像花生米一样大,他就在稻穗下乘凉。50年来,他用一粒粒种子改变了世界,却只留给自己一个小小的愿望——禾下乘凉。

都说“民以食为天”,袁老他不断突破粮食产量,一次次打破自己创造的纪录,八百公斤到九百公斤,再到一千公斤……。袁老的目标永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实现了这个,又想更大的目标。

当大多数老人都安享晚年时,九十多岁的袁老依然亲自下田察看水稻,水稻让他精神,即使累了,在看到自己研制的水稻技术取得成功,疲惫也早已消失,只剩下满心欢喜。

“四海无闲田,农夫尤饿死”。这是唐代人民的写照。而现在,我们再也不用担心会遇到饥荒了,袁老和他研制的杂交水稻,造福了中国,也造福了全世界。

我认为,世界上任何一项奖项都无法概括袁老应获得荣誉,“袁隆平”将会深深烙印在世界人民的心中。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毫无疑问,袁老定是重于泰山的,他的贡献,完全称得上是空前决后的。

袁老,您一路走好,向您致敬!向您学习。你是我们的榜样。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三十三篇

我身边有一位优秀的茶艺师。她泡出来的茶,味浓气香,入口甘甜,十分诱人。

首先,她会将茶具清洗干净,再摆桌。然后,抽出了一个小抽屉。定睛一看,抽屉里的茶琳琅满目,有肉桂岩茶,有乌龙茶,有百瑞香,还有生普……听她讲述,根据发酵时间长短,茶也可以分门类别:绿茶,白茶,黄茶,红茶,还有黑茶……只见她熟练地拿出一包熟普,打开包装袋,一阵清香扑鼻而来。然后,她将水壶装满了山泉水,放上了火炉。不一会儿,噼啪噼啪,水沸腾了,壶嘴里不停地冒出一阵阵白烟;水壶里的水呢,像一群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儿突然被释放出来一般,一股劲儿往外扑。她拿起水壶,压着壶盖,缓缓地往盖碗里注入开水。透明的沸水在盖碗里渐渐地变成了红棕色,茶叶像一群天真烂漫的小孩子似的,在水里欢快地游泳。

然后,她就开始品茶了。熟普,它很特别。其他的茶,在洗茶以后,它的第二泡和第三泡是精华,茶汤颜色最正,茶香最浓郁。然而,熟普,在洗了二遍茶后,它的第六泡和第七泡才是精髓。在太阳光的照耀下,它的茶汤是红棕色的;但在皎洁的月光下,乍一看它是红葡萄酒的颜色。品一口,甜中带有一丝苦味。她会先把品茗杯放在鼻尖处闻一闻;再品一小口,尝了尝味道;最后点了点头,感觉这是很专业的品茶。我也了一小口,生涩带甘。我慢慢地咽下,茶香从嘴唇浸入口腔,留下一丝丝的苦;唇齿留香间,被吞入咽喉再由食道进入胃部。浓郁的茶香,从食道回味到口腔和鼻腔,一点点地回甘。此时,我感觉心平静了下来,周围的一切是那么的安静祥和。

我是多么崇拜她啊!她不仅是一位茶艺师,一个美食家,还是一个神奇的画家,更是我的妈妈。因为有了她,身边仿佛多了一点儿生趣。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三十四篇

我最崇拜的人是那些默默无闻的辛勤劳动者—平凡却又伟大的环卫工人。

每当我们还沉浸在睡梦中时,是谁在辛勤地打扫着马路?每当烈日炎炎的夏天,是谁依然坚守在马路边?是谁让我们的城市始终保持得十分干净?他们就是每天我们在马路边、街道上都能看到的辛劳的环卫工人。

他们的生活中缺少掌声和鲜花,充满劳累和艰苦,但他们没有半句怨言,只有看到人们因为环境整洁而心情舒畅时,他们的脸上才会浮现出满足的笑容。但是,有些人不但没有帮助减少他们的负担,还不断的乱扔垃圾,增加环卫工人的负担。

有一次傍晚,我哼着小曲在小区里散步。一位穿着橘红色工作服的奶奶,鬓角已经斑白了,额头上几道深深的皱纹,镶刻着岁月的沧桑,背也有些驼,左手拉着扫把,右手拿着簸箕,正在扫着地上的垃圾。这时,一个穿着洋气的老板大摇大摆地向着环卫工人迎面走去,随手将手中喝完的可乐瓶扔在了地上,头都不回的向前走去。这时环卫工人说:“先生,请你把地上的可乐瓶捡起来扔进垃圾桶。”这位大汉不屑地说:“你们环卫工人本来不就是要扫地吗?再说我们不交税,怎么养活你们呀?”说完便气冲冲的走了。老奶奶听后摇摇头,没有再多说什么,弯下腰把可乐瓶捡起来放进了垃圾桶,继续去清扫垃圾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更加深了我对环卫工人的崇敬之情。

试想,如果没有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我们的地球将会变成垃圾场。我们要向环卫工人们致敬,向他们学习,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他们做的平凡而又简单,却值得我钦佩。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三十五篇

他有着一头黑发和睿智的蓝眼珠;他曾经签署并颁布了著名的《解放黑奴宣言》;他是美国的第16任总统。你们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美国历史上鼎鼎大名的亚伯拉罕,林肯,他是我最崇拜的名人。

目光敏锐的林肯

林肯觉得《智慧》杂志很有创意,就吩咐秘书订了一份。有一次林肯随手翻开一本杂志,发现有一页没有裁开。他想:“这既然是一份风行全国的杂志,应该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于是,他用小刀裁开了连页,又发现一节内容被糊住了。他又用小刀把糊住的地方撬开了。里面赫然印着:恭喜,你以敏锐的观察力获得一万元奖金!

细致入微的观察每件事,不仅仅让林肯深入透彻地了解事物的本质,而且也让“机会”与林肯不期而遇。

坚韧不拔的林肯

一生下来就一贫如洗的林肯,注定成长的过程屡遭挫折。他14岁时就被赶出了居住地。22岁,他经商失败。翌年,竞选众议员失败。26岁时恋人死去。28岁时再次经商失败,欠下的债务后来用了16年才全部还清。29岁竞选州议长失败。34岁时争取国会提名失败。39岁时竞选众议员再度失败。46岁竞选参议员失败,47岁竞选总统失败。直到54岁时才当上了总统。

人生的道路注定不是平坦的。一两次的挫折并不能羁绊住林肯前进的步伐。在长达半生的屡败屡战中,他一直不抛弃、不放弃,矢志不渝,奋勇向前。他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完美地诠释了:人生来不是被打倒的。

言而有信的林肯

在美国东部,有很多富裕的白人农场主。有一天,一位年轻人风尘仆仆地路过。他看到黑人奴隶们戴着沉重冰冷的手铐脚链,一边干着苦力活一边挨着农场主的毒打。那个年轻人见此一幕,咬牙切齿地说:“我一定要让这些黑人获得自由!”几十年后,那个年轻人颁布了《解放黑奴宣言》,他就是林肯。他为了履行自己的诺言,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在林肯去福特剧院看戏时,一个受雇于白人农场主的枪手,向林肯连开3枪,林肯倒在血泊中,结束了短暂而伟大的生命。

林肯用生命捍卫了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诚信”,同时告诉我们“言而有信”更多的是付诸行动,而不是常常只挂在嘴边上。

我最崇拜的伟人——林肯,他仿如一座宝库,给了我无穷的智慧和启迪,他的精神如不灭的火炬,将永远激励并引领着我不断地向前迈进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三十六篇

长着一张清秀的脸,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但只能看到无边无际的黑暗。她,就是海伦·凯勒,一个我最崇拜的人

海伦在她的一生中,创造了许多奇迹,而又在这些奇迹中,海伦又付出了多少常人无法想象的汗水呀!在海伦学用手指说话的时候,她不分昼夜,像一块干燥的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她拼命的摸读盲文,不停地书写单词和句子。她是这样的如饥似渴,已至小小的手指头都摸出了血。我想,如果是我们,一定早都放弃了,而海伦·凯勒却坚持了下来,甚至连哭都没哭过一声。苍天不负有心人,海伦学会了阅读书写和算数,学会了用手指“说话

然而,一个人生活在无光、无声的世界里,要想与他人进行有声语言的交流几乎不可能,因为每一条出口都已向他紧紧关闭。但海伦·凯勒却是一个奇迹,她竟然一步步从地域走上天堂。不过,这段历程的艰难程度超出任何人的想象。在海伦10岁的时候,她是那么想开口说话。父母就为海伦请来了盲哑学校的萨勒老师。萨勒发音时,海伦要用触觉领会发音时喉咙的颤动和嘴的运动,而这往往是不准确的。为此,海伦不得反复练习发音,甚至有时为发一个音就练好几个小时。许多的失败和疲劳使她心力憔悴,一个坚强的人竟为此留下过绝望的泪水,可是海伦始终没有退缩,夜以继日地刻苦努力,终于,她的说话能力也和一般人没什么两样。海伦脸上也终于露出了笑容。这一切的一切,又怎能不让我崇拜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我深深的崇拜您,您那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也将永远激励着我!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三十七篇

“你可以一时欺骗所有人,也可以永远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这句话是一个伟大的总统说的,不瞒大家说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

林肯是一个聪明的人,比如,有一次,林肯7岁那年,有一天他出去玩,突然听到一阵骚乱的声音,循声望去,他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骑马的人,仔细一听才知道:这人是一个小偷。那马是他偷来的,正当他骑上马准备逃走的时候被人发现了,可他却狡辩道,凭什么说是我偷的马,这是我的马!林肯马上走上前去说:“既然你说这匹马是你的,那好,你说一说:这匹马的哪只眼睛有毛病?”他边说边用双手捂住了马的两只眼睛。小偷一听急了,忙说:“左眼!”林肯松开捂住马的左眼的手,并用那只手在马的眼前不停挥动。马叫了一声,小偷更急了,马上改口说:“不对,我说错了,应该是右眼!”林肯马上松开另一只手并作了与先前相同的动作,哈哈,没想到马的两只眼都没毛病啊。小偷终于老实拱出偷马的经过!

为了改变命运,他不停的读书,不断的读书,在林肯的身上也发生过许多的关于书的事情。比如,有一次,一天,林肯高兴的从邻居叔叔哪儿借来一本新书。一回到家,林肯就急急地打开书看了起来,一直看到深夜,书看完了,他也累得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半夜里下起了雨,小雨珠从房顶上“嘀答嘀答”地渗了下来,正好落在了那本新书上。林肯迷迷糊糊的,听到雨珠落下的声音,他一下子惊醒了,拿起书,可是已经晚了,书已经湿了一大片。邻居叔叔很生气,认为林肯答应他好好保管,却还是把书弄脏了。林肯为了赔偿叔叔,连着一个星期帮叔叔家干活,叔叔很感动,认为他太懂事了,不仅原谅了他,还送了他不少的书。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三十八篇

从小我就对自行车有一种无法解释的迷恋,而我的妈妈就是一位自行车高手,让我崇拜不已。自行车在她的手里灵活自如,像个乖顺无比的孩子。谈起她的车技,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周日的那一幕:

经过我的一波“糖衣炮蛋”,妈妈忙里偷闲,答应带我去大桥公园骑自行车。怀着激动的心情,我们来到了公园。放眼望去,郁郁葱葱的大树挺立在小道一侧,绿地毯似的草地上撒着碎钻石似的不知道名小花,弯曲的小径向远处延伸开来,哈,不正是煅炼车技的好地方吗?妈妈的嘴角荡漾起一丝微笑,扶着自行车两眼平视前方,双手轻轻握住把手,一只脚轻盈地蹬上踏板,身子向前微微倾斜,另一只脚又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边蹬上了踏板,那娴熟的动作不禁让我看呆了。“我也要来”!我在心中默默地喊着,也想学着妈妈那样,可是因重心不稳,我像一只胖嘟嘟的大青蛙,向前扑去。好不容易才按我最原始的方法坐上了车,歪歪斜斜地向前驶去,一会儿冲向草地,一会又差点撞到路边的大树。再看妈妈呢,轻松自如地在小路上来回穿梭。好厉害!我以羡慕的目光望着妈妈。

还没安定一会儿,上天好象故意要为难我似的,只有一米左右宽的小路上,还布下了三四个“陷井”——大理石圆墩,怎么办?半道上遇上程咬金,我顿时傻了眼,刹车还没来得按,自行车便斜冲过去,听见“啊!”的一声,我连车带人撞了上去……而妈妈见到了这拦路虎,一挑眉头,一甩脑后的黑发,潇洒地一挥手:“小样儿!”她好似故意要吓唬我,等到自行车已经要和石墩亲密接触的那一秒,这才不慌忙地一拧车头,自行车在她的掌控下,施了魔法似的灵活地一转变,扬长而去。我也连忙扶起自行车,跟上妈妈。

“妈妈,我们比赛吧!”来到一条相比较平坦的小路,我提出建议。妈妈一口答应:“好哇!”随着我的一声“开始”,妈妈如一颗出膛的子弹,“嗖”地一下向远处冲去。可我呢,九曲十八弯,怎么也快不起来,只好像一条小尾巴一样被甩在后面。

望着妈妈那灵活的身姿,一股崇拜之情油然而生,妈妈真是位骑自行车的高手呀!我何时才能成为这样的能手哪!但妈妈这样高超的车技一定也不是一时练成的,一定通过了无数次的跌倒吧!

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像妈妈一样,成为一位骑自行车的好手!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三十九篇

在这世上令我崇拜的人有很多。有默默无闻的城市美容师清洁工人,有奔波在外的爸爸,有持家操劳的妈妈。而我最崇拜的人则是坚守在神圣岗位上的她。

她像一个传播者,传播知识;她像一个园丁辛勤的照料着她的花朵;她像一位引路人,在人生的道路上为我们指引方向;她像一个太阳,温暖我们的心田;她像一阵春雨,洗去我们心中的烦恼。她就是我的老师金老师。

金老师是我们全校师生中的佼佼者。不仅教学有方,而且为人和蔼,才多艺,加上清秀美丽的面容,简直就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老师。而我们相处中的许多事情也体现出她这个人的个性特点。

记这学期我们上《月光启蒙》一课时。金老师为了让我们更加的

上一段说金老师朗读能力很棒。却时金老师的朗读功夫在全校可是数一数二的。她指导起来朗读比赛选手对选手的个个方面无不考虑。所以她指导的朗读选手没有一个那不好名次。金老师不仅是我们学校语文的半壁江山,在乒乓球、篮球方面也有所染指。

看!金老师在球桌上身法自如,没有半点拘泥,信手一扬打得对方措手不及。再将目光转到篮球场上,只见金老师双手持球,双腿一弯,猛地一跳球准确无误地飞进了篮筐,就这一跳在全校可说得上是数一数二了。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金老师。话形容:教室里的天使,球场上的女王。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四十篇

在人们心目中,都会有一个自己所喜爱。羡慕或崇拜的一个人。我也不例外,在我心目中我也有一个我所崇拜的名人,他的名字叫邓稼先。

邓稼先先生是我国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可以说他是我国一个民族英雄,因为他让我们祖国走进一个科学的巅峰因为他是我国第一个创造xxx的人,使我国在军事方面强大起来,再数十年后,他又为我国创造了氢弹的时候,使我国在科学事业上再次飞跃。在他造xxx和氢弹的时候,他曾遇到无数次困难,但他从不放弃,始终抱着坚定地信念坚持到底。他会常常接触有害物质,使他的身体曾遭受过三次的伤害,致使他先后做了三次大手术。本来他的病是可以好起来的,但他没有好好休息,仍然坚持做实验,要造好xxx。因为他的身体坚持不住,所以在第三次的手术中,因大出血而死亡。他的潜心钻研科学事业,忘我工作的精神,使我们感动不已。我突然想起我自己在困难面前退宿的一件事

那一天,放学回家,因为作业比较小,于是我拿走书本,做起作业来。语文,英语作业做起来还算顺利,但做到了数学作业的最后一题时,他把我给困住了。因为解题过程太难了,所以我放弃了。到了明天,老师批评了我,现在我想起来特后悔,后悔的不是被老师批评了我,而是自己为什么这么轻易放弃地就被困难吓倒。当我想起邓稼先先生在造xxx的时候遇到困难都没有轻言放弃,而我却让一道小小的数学题被吓到而放弃对比起来我是多么的渺小呀!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向困难低头,只有少部分人抱着坚定的信念,坚持到底,直到胜利。

所以,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像邓稼先先生学习,学习他忘我工作,遇到困难,自己解决,从不轻易放弃的精神。把我们中国的名族精神发扬光大。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四十一篇

我隔壁邻居家的张爷爷是一位开朗的老人。张爷爷面色黯黑,头发有一点翘翘的,后面有一堆白色的银发,不过大部分都是黑发,所以张爷爷看上去并没有多老,而比其他老人还显得年轻。淡淡的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张爷爷的鼻子很特别,长长的往上翘,让人看了就好笑。张爷爷脸上皱纹非常的少,额头往下坠,脑门宽大,光秃秃的。张爷爷平时都穿着一件褪了色的老军装,足登一双棕色的运动鞋,显得很淳朴的样子。

张爷爷原来是一位老军人,后来,退了休,就到自己家的菜园子里种菜。每天上学总能看到张爷爷扛着一把锄头往菜园里的身影。平时,星期六和星期天张爷爷也和我们一样休息,不去菜园里干活。张爷爷一空闲下来,就喜欢和自己的一些老朋友在一起下棋,打打牌,聊聊天。

张爷爷的生活很简单,也很悠闲。一般一大早起来就去山上做运动,呼吸新鲜的空气。每天都从山脚下一直攀登到山顶上,一共二百多级石梯,张爷爷照样还是爬得自在悠闲,不觉得累。张爷爷经常跟老朋友聊天聊得朗声大笑,笑声总是充满自信,豁达开朗。张爷爷今年已有70多岁了,精神很矍铄,这跟他喜爱做运动和开朗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张爷爷的爱好广泛,特别是喜欢运动和写作。张爷爷曾写的一篇《怎样搭配才更营养》的生活性小知识的文章,曾在小区居委会的报栏中展示过的,赢得众多居民的好评。

张爷爷的生活一直都过得自在悠闲、充满情趣。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四十二篇

偶像比男孩大八岁,七八年以前,男孩见过偶像一次。那时偶像还不是偶像,他随队来男孩的学校踢了一场友谊赛。偶像的球踢得很好,男孩坐在观众席上,看傻了表情。赛后男孩邀偶像去家里做客,偶像欣然前往。男孩的爸爸为偶像烧了几个菜,又为他烙了一锅香喷喷的牛肉锅贴。他的技术令偶像赞不绝口,那天偶像毫不客气地将锅贴吃得干清洁净。男孩和偶像聊了大量,然后,偶像与男孩告别。三年将来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青队,又过了一年,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家队。电视上常常看到偶像踢球,盘带、分球、突破、射门,全都潇洒连贯,一气呵成。偶像终成为男孩的偶像,卧室墙壁上,贴满他的照片。

可是男孩从未与偶像联系。——他没有偶像的联系方法。——他缺少勇气。——他不敢。

男孩对爸爸说,他也想进国家队。爸爸说倘若你的球踢得足够好,进国家队是迟早的事情。男孩说我很想跟我的偶像谈谈。爸爸说你可以去找他。男孩说可是我不敢,我怕他瞧不起我,更怕他端架子。爸爸说假如他耍一线品牌,那是他的错误,他的错误与你没有关系。男孩说我知晓,可是我还是不敢。爸爸说能否告诉我,你为何非要见到他吗?男孩低了头,想了很久,说,我想弄了解,他有没有我们的偶像。

——男孩想知晓偶像有没有我们的偶像。——说白了,男孩试图弄了解的是,偶像与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到底有没有关系?是刺激、鼓励,还是令人感觉高不可攀,最后将仅有的一点信心击垮?

整整一个月,爸爸为男孩的盘缠日日奔波。下班之后他又去农贸市场做临时装缷工,三个小时下来,可以赚到二十块钱。男孩只有爸爸没有妈妈,男孩和爸爸,生活得很苦。

足球让男孩快乐,让男孩成长,然后,终成为男孩的期望。他不想像爸爸那样无能,更不想像爸爸那样永远过着艰难清贫并且看不到任何期望的日子。男孩瞧不起他的爸爸,可能就像偶像瞧不起自身。男孩在暑假里踏上探寻偶像的旅程,随身携带的饭盒里,还装着爸爸为他烙好的牛肉锅贴。男孩在陌生的城市里独自住了十几天,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偶像。

坐在偶像面前的男孩,紧张并且拘谨。很显然偶像早已将他忘记,偶像看他的眼神,与陌生人无异。男孩不想提及偶像在他的家里吃过一顿饭,他的自尊不允许他这样做。男孩如坐针毡,他想问偶像唯一一个问题便起身告辞。当然,那个问题是,偶像有没有我们的偶像。

当然有啊。偶像说,不过我的偶像,与足球没有任何关系。

他是谁?

我甚至不知晓他的名字。偶像说,我只记得几年以前,我碰到一位给我烙了一锅牛肉锅贴的男性。那个外貌粗犷但长着一双巧手,那个可以为他的儿子、为一位陌生男孩烙出世界上最美味的牛肉锅贴的男性,是我迄今为止,最佩服和最崇拜的男性。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四十三篇

生活中有很多人,有老师、有同学,还有爸爸妈妈……清洁工是一个不惹人注意的人,但是,我十分崇拜她。

这是冬季的一天。寒风呼呼的吹来,让人直打哆嗦。我穿着厚厚的棉袄,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走了。到了楼下,我便看见一位清洁工穿着薄薄的工作服,来到垃圾桶旁边,用手中的木棒伸到垃圾桶里,我想:啊,好噁心呀!那么多脏东西,她也敢用手掏。她一定是用手捂着嘴,紧闭着眼睛,哼,我一定要瞧个仔细!於是,我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我看见她的手冻得红通通的,像红苹果一样红,她咬着牙,使劲地用木棒往外掏,突然,一个瓶子从垃圾桶里溜了出来,这时,她转过身,笑意顺着她脸上一道道弯弯的皱纹往外流,她的样子真美!她的眼睛是多么的炯炯有神,一闪一闪,大大的嘴巴,使人感到亲切无比。在她的头髮里还有“银丝”呢!我的心中不禁由然而升一种佩服的感情,我想:我刚才那么对她,真对不起!在生活中我並不具备那种不怕苦、不怕脏的精神,可她却有,我要向她学习!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四十四篇

他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他曾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是谁?没错,他就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最崇拜的人。

首先,他著作颇丰,小说、散文、杂文、散文诗样样精通。他火眼金睛,看透聪明人、傻子和奴才们的本质。他大声《呐喊》唤醒国人;他以文章作投枪,向《无物之阵》冲杀;他撕下“正人君子”们的画皮;他深情怀念着闰土、水生和藤野先生……他的格言名句至今被大家反复引用,许多人物形象在他的笔下永生。我崇拜鲁迅先生,他的作品是烈火炼出的真金,永远带给人们真知灼见、勇敢和真诚。

有人说他是天才,他却说:“哪有天才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了。”他工作起来不知疲惫,常常在夜里不睡觉,一直写到天亮。他博览群书,坐在椅子上翻翻书就是休息。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工作的勤奋和执着时刻激励着我们前进。

鲁迅先生名声远扬,却从来不高高在上看不起下层人。他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得多。遇上一位车夫的脚被玻璃扎坏了,鲁迅先生并没有像那些达官贵人一样视而不见,而是蹲下身子用硼酸水为他洗净伤口,还拿出一些钱叫他在家里休养几天。自己成夜地咳嗽,还常常嘱咐家里的女佣阿三要多多休息,不让她干重活。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真谛。

xxx高度评价鲁迅先生为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我们应深入阅读他的作品,继承和发扬他的精神和文风,学习他的勤奋、执着、敏锐、热心和担当。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永远是我努力追求的方向。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四十五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而我也不例外,但我崇拜的人既不是歌星也不是演员,而是我的好朋友—崔洋苹。我崇拜它有以下两点:

第一点:他跳皮筋时总是和我搭档,可我总是给他拖后腿只要是我们两个给比人成皮筋,大部分都是我害的但他不嫌弃我。还有第六层(也就是到我脖子地方)她不费多大力气就能跳进去,我用上很大的力气也跳不进去。这一点我就很崇拜她了。

第二点:每当我或别人在作业本上写错字时,他总是小心翼翼的用修正液或橡皮清理干净,从这里看出他很爱乐于助人,可我没有像他这样帮助别人,所以这一点也让我很是崇拜。

崔洋苹为我们做的有很多,她的一点一滴都在感染着我,让我塑造起更完美的我。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四十六篇

有一个人曾经说过:“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有一个人曾经说过:“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是谁?没错!他就是我们敬爱的鲁迅先生。说起鲁迅,他可是我最崇拜的人。

每当谈起鲁迅先生,我的脑海里就立马浮现出他的形象:一个五十上下的中国人,黄里带白的脸,瘦得教人担心,但是精神很好,没有一点颓唐的样子;头上直竖著寸把长的头髮,一根一根精神抖擞地直竖著;鬍鬚很打眼,好像浓墨写的隶体“一”字。我彷彿看到他穿着羽纱的长衫,左手里捏着一头已经熏黑了的黄色烟嘴,在大声的说笑着。

我觉得鲁迅先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座不朽的里程碑,是文学中的巨人!他的作品特別得多,如:《野草》、《朝花夕拾》、《吶喊》、《狂人日记》、《彷徨》等等。我从他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体验到了读书的快乐,从《社戏》中则感受到了童真的幸福。我从他身上,品读出了人性的真善美。

他曾经说过:“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是会有的。”时间对於任何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勤奋者,会努力去挤,他可以有很多收穫;懒惰者,则终不愿去挤,他始终不都会有好的结果。鲁迅先生正是善於支配时间的勤奋者。他一生多病,工作和生活条件都不好,但他每天都工作到深夜,第二天,又是废寢忘食。

他一直以父亲般的胸怀宽容我们,等待我们。让我们一起走出浮躁的海面,以后辈学人的身份带着一颗不然世俗的心,与他进行灵魂深处的对话吧!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四十七篇

我最崇拜的人是冰心奶奶。她是中国儿童文学的奠基人,她的小说委婉动人,他的诗歌优美流畅。冰心以细腻的笔触写下令人回味的篇章,以丰饶的文学硕果成为世界瞩目的'作家。

在冰心很小的时候,就常常缠着大人给自己讲故事,她最喜欢听历史上惩恶扬善以及古人精忠报国的故事。在她六七岁时,就一知半解地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说岳全书》等许多古典小说。故事打开了小冰心幼小的心扉,给她奠定了良好的文学基础。

那时,冰心父亲的一些同事知道小冰心会眉飞色舞地讲述一些《三国演义》中的故事,每当冰心来到他们办公的地方时,他们便会缠着小冰心讲述三国故事,有叔叔们的捧场,小小年纪的冰心总是讲得神采飞扬,情绪十分激昂。

还有一次,冰心的堂姐送给她一本名叫《凄风苦雨录》的书。冰心一连看了好几次,几乎每看一次就要大哭一场。书中的那些世间不平的事,极大地震撼了冰心幼小的心灵。冰心拥有一颗纯真的心,她与小朋友结下了不解之缘,她的脸上永远挂着孩童般灿烂的笑容,就连她的文章中也流露着孩子的活力与欢乐。

我崇拜冰心,崇拜她优美动人笔触,崇拜她永不衰老的心灵!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四十八篇

我崇拜的作家有很多,比如冰心,鲁迅,巴金……而我最崇拜的是一个勇敢坚强,让我知道了只要努力,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人,她就是海伦凯勒。

我是在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认识她的,海伦凯勒在很小的时候就是一个聋哑孩子,这使她的生活十分孤单,但是小小的凯勒并没有放弃学习,在她那对生活有着信心和渴望的驱驶下不停的摸读盲文,拼命地书写单词和句子。她是这样的好学,以至于小小的手头都被摸出了血。

后来凯勒有了朋友,她不再孤单了,这也让凯勒产生了想开口说话的愿望,她的父母请来莎莉利文老师来教她说话,老师让凯勒把手放在自己的脸上,让她感觉舌头和脸颊颤抖的情况,平时我们健康人小时候学习说话还有点难度,而这种完全靠触觉来学习说话的方法,艰难度可想而知。但海伦还是靠着顽强的毅力学会了说话,几乎和别人没什么两样,也取得了很多成就。这也让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凯勒那种身残志坚,不屈不挠的精神。

海伦凯勒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我们应该向海伦凯勒学习,平时我们遇到一点儿困难就退缩,海伦凯勒遇到的麻烦可大了,但她并没有退缩,而是与困难做着艰难的斗争。俗话说得好“苦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海伦凯勒多么坚强,她没有向命运屈服,他用自己顽强的毅力改变命运,创造了奇迹!海伦凯勒多么的伟大,她与一个聋哑盲的命运做着斗争!海伦凯勒你那身残志坚,不屈不挠的精神令我崇拜!

我崇拜你,海伦凯勒。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四十九篇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五十篇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他是一个高级工程师。

我爸爸其貌不扬,国字脸,偏正方形,发际线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向后移动。在人群中,他并不是一个特别显眼的人,但在工作中是十足的领头羊。

他总是对工作尽心尽力。别的员工在偷懒时,他却在修机械。有时机器坏了,其他人都修不好,老爸奋斗了一晚上就能恢复原样,似乎没有什么东西是他修不好的。

老爸认为平常没有对于的地方可以给同事发放水杯。于是苦思冥想,反复试验,终于为公司设计并发明出了一台自动放水杯的机器。

这个机器共有十层,每一层有五个轮盘,一个轮盘可以放五个水杯,同时可以容纳75个水杯呢!你只需要把水杯放在固定位置,并记住自己的号码,当你再次喝水的时候,你只要说出自己的号码,机械臂会自动转到对应位置。这样你就能拿到自己原来使用的水杯,是不是很厉害?

老爸的公司为此奖励了他五千元的奖金。虽然他不是老板,却像老板一样操心,仿佛是自己开的公司一样。他也乐于助人,别人需要帮助时,他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别人。所以他在公司的人缘也很好,每次老爸需要什么时,都会有人及时提供。

尽管老爸在工作上相当出色,但是他这人性格有点不好,买衣服鞋子的时候,只要他认为不好看的,就不允许别人买。从来都不怎么听别人的意见,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特别强势。为此,我们家经常爆发口水大战。

还有一些更不好的行为。就像昨天,我上完补习班,老爸叫我回家的时候,为了图近,他竟然要我横穿马路,甚至翻围栏。上次下雨的时候,还埋怨我,说因为我没有翻越围栏,所以他回家晚了。真是气人!平常他带我也会闯红灯,每次我都阻止他。他总说:“你说的对,不应该闯红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但是话说的好听,恶习却是不改。

我真心希望老爸都改掉这个坏习惯,不过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和认真专研的精神,还是让我非常崇拜。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爸爸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五十一篇

我崇拜的职业是老师,有幽默风趣的老师,有声色俱厉的老师,有待人温和的老师……但我最崇拜的是张老师,崇拜她那无私奉献的精神。

张老师头披长长的秀发,带着一副眼镜,在阳光的照耀下,眼镜后面的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显得更清澈、明亮了。

每当我写字姿势不正确时,纠正我的是老师;当我遇到难题而冥思苦想之时,为我耐心指导的是老师;当我犯错的时候,教育我的也是老师……

还记得那一次,张老师的爷爷去世了,可是她为了我们期末能考好,只回去了两三天就又来学校了,因为她担心我们。一来学校,张老师还跟我们讲述她爷爷的故事,张老师的眼里闪烁着晶莹的泪光,我们都沉浸在她讲述的故事里了……

上课时,张老师的一个赞扬的眼神,使我万分高兴;生病时,张老师的一句温暖的问候,使我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让我感觉到了世间的另一种严肃的亲情。

《莫高窟》这一课要上公开课,张老师备课也要备很长的时间。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这么一节课要想上得好,至少要备一星期呢!想到老师每晚都要备课,我真想说:“张老师,您辛苦了!”

上《谈礼貌》一课时,张老师正在声情并茂地讲课:“‘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是一句古训,意思就是说,君子对别人非常有礼貌,不会态度粗暴,也不会出言不逊……我们也应该讲礼貌,比如说遇到别人帮助你时,你应该说‘谢谢’……”老师循循善诱的方法不仅让我理解了古训,还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张老师,您是春雨,滋润着我们;您是园丁,培育着我们。您赞许的微笑,坚定的目光,谆谆的教诲,已经深深地刻进了我的脑海里。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张老师,感谢有你在我学习旅程中的一路陪伴。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一个无私奉献的张老师。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五十二篇

静静地望着马路上的街道,干净整洁,人来人往的车辆似乎是那样的空虚。此刻,心中却留有一道绚丽的风景,大叔,橙色的阳光是属于您的。

每天等公交车时,几乎都会看见他,手中拿着笤埽,在车站旁扫着,太阳的余晖照射出了他脸颊上那晶莹的汗珠,浸透了他的衬衫,我不由得像所有人一样从他身边躲过去。他浑身的汗气如同他旁边的那辆三轮垃圾车一样让我感到厌恶。或与是因为上学心急,当我跑上公交车时,才发现月票没有带,再回去拿已经来不及了。一瞬间-焦急的汗珠不时的顺着着脸颊“啪咑”“啪咑”的落下。似乎淹没了车厢里的嘈杂,身上一无分文的我向司机解释着,车里的乘客似乎都用目光射向我,却没有一个人来帮我,我有点不知所措。

这时,他似乎看到了我的困境,从马夹蹭了蹭他那满是污渍的大手,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张皱皱巴巴的一元纸币。从门外示意递给我:“弄,上学要紧,给”尚未等我回应,他便身离开了,一如既往的拿起手中的笤埽在街面上扫着太阳的一丝光芒照射在了他那买是灰尘的马夹上,泛着点点橙光,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鲜明、汽车发动了,那一束橙色的光芒渐渐的在我的眼中淡去……

第二天,我将手中的一元纸币递给他,他一边放下笤埽、一边开心的挤出一道道幽深的皱纹“哈!不用还了,当年俺进城的时候,不知道坐公交还要投钱,还以为是免费的哩!呵呵!也是一位好心人给俺投了一块钱,俺谢谢你们城里人还来不及哩!你看车来了,快上学去吧”

此时此刻,这位清洁工那颗朴实善良的心强烈的触动着我,像天边的的阳光,散发着永恒的光芒。

远处的山、近处的水,苍茫的心,家家户户的晨曦在那室内中闪耀,而那份真诚,也在渐渐升华……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五十三篇

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李白。他是著名诗人,后人把他称为诗仙,因为他写了很多有名的诗,有《静夜思》、《望庐山瀑布》、《早发白帝城》、《赠汪伦》大家觉得李白厉害吧!其实,李白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喝酒。

关于他爱喝酒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以前有一个叫汪伦的人,他特别崇拜大诗人李白,就想邀请李白到家里做客,可是怕李白不认识他不肯来,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写信。他写道:您喜欢千里桃花吗?您喜欢万家酒店吗?写完了便把信邮给了李白。李白打开信看了一遍心想:千里桃花,多美呀!万家酒店,多过瘾呀!便爽快地答应了汪伦。他乘着船五天就到了汪伦的家乡。可上岸后并没有看到汪伦信里所说的千里桃花和万家酒店。李白迷惑地问汪伦,汪伦答道:我们这里有一个湖叫做千里桃花谭,有一个酒店叫万家酒店。听完了汪伦的回答,李白并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他便和汪伦做起了朋友。接下来的时间里,汪伦还带他去了别的景点,请他喝了当地最有名的酒。李白回家的这一天,在岸上正准备上船,忽然听到远方有人打着拍子走过来,原来是汪伦带着乡亲们来和李白告别了,李白非常的感动,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赠汪伦》。

花间一壶喝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是李白的《月下独酌》。他爱喝酒,爱写诗,同时他也很孤独。这样就喝更多的酒,喝完就写更多的诗句,这些优秀的诗便一一的流传了下来。让人们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位伟大的诗人。

所以说李白他不仅是诗仙,也是酒仙!他的诗在当时征服了朝野上下,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和地位,对后世的影响就更为巨大了,这样一个名扬古今中外的中国文学伟人,值得我们崇拜和敬佩。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五十四篇

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以为自己崇拜的人,如以功夫成名的成龙、李小龙……以书画成名的xxx彬、王天胜……以写作成名的韩寒,老舍……我最崇拜的不是中国的名人,而是美国的科比。

他的中文名是科比’布莱恩。身高201cm。科比打篮球非常不错在NBA上排第一。

在一次电脑课上,我特地打开科比的视频看,湖人和掘金的比赛,科比在上场的时候,一开始就冲到到对方的篮筐底下,纵身一跃,单手扣篮,开场还没到20秒科比竟将一次无视掉给对说来了一个下马威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到后来,不知怎么科比连扣三个篮,对手好像丧失了斗志湖人连连得利,可是后半场不知怎么,掘金好像来劲了,湖人显然有点吃不消了,因为一支篮球队只靠一个强手还是远远不够的,可我觉得科比已经很了不起了。

如今,科比已经年过30了,可使体质丝毫没有下降。还是当年的辉煌当年的哪个科比。

如果,科比退役了,我想,如果长大有条件,我一定要去美国看望当年那独领风骚的科比。

描写一篇我最崇拜的作文 第五十五篇

有的人之所以崇拜名人,也只是为了追求时尚,但是这种目标的崇拜还会使人误入歧途。有的人之所以崇敬名人,是为了把自己崇敬的名人作为榜样, 激励自己像他们一样,为人民做贡献。孔子说过,“见贤思齐焉”,人们也常说:“榜样是人生的目标,榜样是火把,在心中燃烧!” 因为这些名人里,大多数的人都成功了,所以我们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也可以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一切!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名人,我也不利外,我崇敬贝多芬。千百年来,是他,谱写了一首首悠扬的乐曲,他虽然出身贫困,但坚持自尊、自傲与自豪,这是卑贱者的真理:有一天,贝多芬在为贵族们演奏,突然,一位贵族小姐在台下大声的说话。贝多芬很气愤,大声嚷道:“你们不尊重我,我不会给你们这种人表演的!”亲王见了,说: “你有什么权利对着贵族说话?你只不过是一个演奏者而已。”贝多芬说:“你们之所以成为贵族,只不过由于你们偶然的出身;我之所以成为贝多芬,却完全靠我自己。贵族过去有的是,现在有的是,将来也有的是,而贝多芬却只有一个!” 任何高贵的出身,都不过纯属偶然,而卑贱者通过自身的奋斗,却能创造出高不可及的必然。 贝多芬作为一个音乐家,永不退缩。 “你之所以成为贵族,只不过由于你偶然的出身;我之所以成为贝多芬,却完全靠我自己。贵族过去有的是……,而贝多芬只有一个!” 贝多芬用这句话,向整个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表达了他作为一个音乐家的骨气与尊严。今天,“贝多芬只有一个”这句话,几乎成了一切艺术家的尊严和人格的“代名词”。

当然,对人来说,最最重要的东西是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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