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一篇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xxx。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二篇

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三篇

从小到大我看过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

我羡慕马小跳有许多好朋友。马小跳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可爱又活泼还有一群好朋友。毛超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瘦瘦的,高高的,还有一小撮刘海呢!他也很强壮呢,总是保护马小跳。他还有一个电视迷好朋友——唐飞。唐飞喜欢看《名侦探柯南》,只要电视一开始播放《名侦探柯南》,他连饭都可以不吃,真是废寝忘食呀!

但是我讨厌马小跳的不诚实。有一次马小跳在学校听写偷看别人,被老师看见了,老师就生气的说:“你明天下午第二节课去我办公室听写,马小跳听了害怕得不行了连忙说:“好,好。”生怕老师告诉家长。

第二天,马小跳兴高采烈地来到了老师的办公室听写了。听写完了,老师一检查:哇,竟然一个错的都没有。“你进步很大呀啊!”老师欣慰地说。到了第三天,老师才发现原来马小跳是打小抄的,所以叫马小跳放学把他的爸爸叫来办公室。放学了,马小跳的爸爸来到他老师的办公室,老师怒气冲冲地说:“马先生,您儿子现在听写都会打小抄了,您要管教一下他呀!”晚上回去的时候,他的爸爸叫他写认识,他却坚定地说:“我不写认识,我坚决不写认识!”马小跳的爸爸暴跳如雷地威胁到:“不行,一定要写,不然我把你打得屁滚尿流。”就这样,马小跳怕了,才乖乖地写认识了。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气的人!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四篇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五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为了让你多看我一眼》。这本书是我从朋友家里意外看到的,我看见朋友她看的津津有味,我就求妈妈也给我买一本,就这样一本“来之不易”的书,被放在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上。

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沈石溪,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小学生。他为了能让韩老师多看他一眼,他选择变成差生,变成一个超级坏的学生,他觉得这样才能让韩老师那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身上。可是,就算他坏到极点,韩老师也没把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的身上。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那是因为我和主人公沈石溪有差不多的遭遇:比如被老师误会。我懂得沈石溪被韩老师误会时的心情,那感觉就犹如晴天霹雳,就像大地都要裂开似的。比如我和沈石溪一样,都故意想让某位老师的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身上,可是,我的学习和沈石溪一样,都是中等的,我从来不旷课,也很少早退,所以我根本就引不起老师们的注意。用书上的话说:我属于那种不显眼、不突出、很少有表扬、也很少有批评、有我不多、有我不少、既不会让老师头疼、又不会让老师惊喜的中游学生。

在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要坏,就坏个彻底,坏到极点,这样才能让韩老师温柔的眼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长大以后,想当像沈石溪一样厉害的作家,写出和沈石溪一样好的书、小说和作文,让哪些不爱看书的人,从此爱上书。就是这样一本不厚的书,才让我有了当作家的梦想。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六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作文魔法枕。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不仅能够让我增添知识,还可以提升我的写作能力。

现在,我就带大家来了解它。高斯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他最怕写作文,每次作文成绩都是垫底的。教他语文的徐老师实在没有办法了,就给了他一个枕头,并告诉他,这是一个作文魔法枕,只要睡在这个枕头上,就能带他进入作文王国。高斯听了很高兴,马上回家睡在枕头上面,果然进入了作文王国,还看到了一个宝塔。

高斯走进宝塔,发现第一层是观察大厅,介绍了如何写观察作文;第二层是事件描写大厅,讲述了写记事作文的6个技巧;第三层是人物描写大厅,介绍了怎么写好人物作文;第四层是事物描写大厅,讲述了怎样写好状物作文;第五层是景色描写大厅,高斯在这里学会了最后一个本领描写景色的6种方法。从作文王国回来,高斯成了班上的作文大王。

这本书不但让高斯学会了写作,也让我学会了写作、爱上了写作!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七篇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爱看书,但我最爱看的是-----(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有名(天方夜谭),是啊拉伯国家的民间故事。

这一千零一个的故事是有由来的;从前,有一个撒桑王国,国王精心治理国家,王国里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一天,国王出去打猎回宫听到一个震惊的消息。王后竟然和那些奴仆鬼会在一起。国王不信他又借出宫打猎之际一探究竟,他竟然看到了真如那些大臣所说的。

便下了一道圣旨;每天娶一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丞相的女儿知道此事后自愿嫁给国王,到了宫里妹妹也跟去了,姐姐便给妹妹讲了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个故事。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八篇

我有一本书,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多萝茜”因为一次龙卷风而找不到回家的路。碰巧压死了东方女巫,得到了东方女巫的银鞋和北方好女巫的一个吻。在去寻找世界上法力最强大的巫师奥兹的路上,遇见了渴望有脑袋的稻草人、渴望有心的铁皮人和想要找到勇敢的狮子。它们齐心协力,尽管路上遇到了种种困难,还有在和西方女巫战斗过程中的很多危险,最后凭借着顽强、坚持不懈的精神,打败了坏女巫,得到了它们自己想要的东西,多萝茜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书中的人物各有各的优势,并且很善良,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女孩多萝茜,虽然她遭遇了许多困难和挫折,可她却永不放弃,一直追寻着目标。

有时,我觉得自己像胆小懦弱的狮子,遇到困难就会退缩,总是不能把一件事好好完成。记得有一次我碰到了一道很难得奥数题,都没思考一下,直接跳过去了,后来我知道自己错失了一次动脑筋的机会。

我觉得在学习上也是一样的,要一直朝着曙光前进,不怕困难,勇于挑战,就能成功!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九篇

书有很多,我喜欢的是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有趣,里面人物的智谋、勇猛、忠心让我十分敬佩。

《三国演义》里最常用的智谋是火攻。有诸葛亮火烧博望、火烧新野。有周瑜火烧赤壁。有陆逊在猇亭火烧刘备连营七百里。火攻可以借助大火把大船、营寨烧毁,兵将烧亡。来达到以少胜多的战果。另一个经典的智谋是烧粮仓、断粮道。曹操与袁绍在官渡大战艰难时,曹操听许攸之谋,亲率军马夜劫乌巢,烧毁袁绍粮仓。使袁绍军心皇皇,最后大败。诸葛亮第一次伐魏时,司马懿有守有攻,攻占街亭,断了蜀军的粮道,使蜀军败回汉中。

《三国演义》里勇猛的将军有很多。常胜将军赵云赵子龙,为救阿斗,在百万曹军之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大将关羽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斩彦良诛文丑,威震华夏。虎痴将军徐褚在渭口裸衣大战马超。燕人张飞张翼德,在葭萌关与马超大战几百回合。这些将军勇猛无比,胆量过人。

《三国演义》里忠心的人物很多。将军关羽降汉不降曹,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兄。对刘备忠心耿耿。东吴老将黄盖为破曹军,献苦肉计,被打五十军棍,鲜血直流。五虎上将黄忠,七十多岁,还上阵杀敌。诸葛亮鞠躬尽瘁,忠心复汉,六次伐魏,病死五丈原,葬于定军山。

智谋胜过千军万马,勇猛如狮虎奋力杀敌,忠心为主保国安民。《三国演义》里英雄辈出,各位其主,最后晋帝统一全国。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十篇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xxx,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xxx。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十一篇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迷,我的书柜里装有很多的书,《童话故事》,《成语故事》,《上下五千年》,《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的《昙花故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这个故事主要讲很多美丽的花姑娘生活在花的王国里,她们经常在一起评论看谁漂亮,看谁最吸引人,茉莉花最爱自夸,生怕别人忘了她,她说:“我个头虽小,但香味浓,谁家的窗台不摆着我!”玫瑰花骄傲地说:“所有的爱情故事都赞美我!”牡丹花望望自己高贵俏丽的身姿笑着说:“另忘了我是国色天香哩!”

在花姑娘们争着互相炫耀时,只有昙花默默的不作声,因为觉得自己头高叶子大,却还没有开过一次花,别人对她不屑一顾,但她并不难过,她羡慕每一个开花的姐姐,甚至还喜欢那些无名的小花,昙花虚心向姐姐们学习,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大姑娘,她最崇拜的还是莲花、菊花、牡丹花姐姐,时间一天天过去。

不久昙花终于开花了,花骨朵儿像吸足了水,细嫩的乳白色叶子上翘起了几个小翅膀,真是好看极了,美的像一个美人,花姑娘们想起几年前真不应该跟昙花刺激和冷遇,想起昙花所来的荣耀,都说:“你真是我们的好榜样”。

读了这篇童话故事,我深深地感到凭借自己谦虚好学、勤奋向上,昙花最终将美丽绽放,赢得群花的尊重,让我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我也要好好学习,努力拼搏取得优异的成绩。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十二篇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多温馨而惬意的事,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在休闲时,最自在的莫过于一边喝茶,一边躺在摇椅上阅读书籍了。

书房的书柜里,有成千上万本书。许多有趣的书我都已经全部阅读完了。而有一本书,我已经爱不释手地读了又读,读了又再读,这一本书就是冰心奶奶所著的书《小桔灯》。

冰心奶奶原名谢婉莹,是非常有学问的女作家。她的许多作品都与孩子有关。她一直保持着一颗童心,她所写的文章都富有童趣。给予孩子们对未来的希望和向往,赞扬儿童的天真浪漫是她所有作品都想表达的初衷。这一本《小桔灯》就是她去郊外拜访朋友时所写下的一个小故事。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冰心在郊外拜访她的朋友时,看见了一个小女孩在给医院打电话。她家里的妈妈病了,冰心带着自己在街边买的桔子探望小女孩。小女孩用桔子做成了小桔灯给冰心提着回到山下去。冰心十分地感动,写下了这一个小故事。

这本书是由很多个创意出奇的小故事组成的,而“小桔灯”这个故事最为感人和出名,所以书名叫《小桔灯》。

冰心的写作十分优美,以平淡的手法,不加烘托。不会给人有虚构编织,或喜剧上的冲突性的感觉。又能给我带来生活乐趣的体验。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我将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十三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人充实,又使人快乐。

小时候是爸爸妈妈读书给我听,后来学会拼音就自己看有拼音的书,到现在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就自己看,我最喜欢看《野生动物画报》。在我的要求下,妈妈给我订了一年,它是每月一期,每到10号的时候我就盼它早点到来。每当书拿到手的时候我就迫不急待地读起来。刚拿到书的几天,课间十分钟在操场根本看不见我的身影,我在津津有味味地读书呢!就连在家上厕所的时候,我都要看一会儿。这本书包括奇趣大自然、野性大地、真相实验室、森林故事会、超级冒险家几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奇趣大自然和森林故事会。奇趣大自然讲的是一些大自然的奇趣的动物和植物,有一期介绍了隐居在马达加斯加丛林中,古怪又神秘的叶尾壁虎家族七兄弟,让我大开眼界。森林故事会的一则故事《落难公主重返鬣狗国》紧揪着我的心,让我一直期待下一期的故事内容,它运用拟人的手法,写出了鬣狗如何战胜狮子,夺得领地,又如何失去,之后又重新夺回王位的故事,故事内容引人入胜,优美的词句让我看了一遍还想看一遍。

同学们,读书既能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又能开阔我们的眼界。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十四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它是杨红樱写的“笑猫系列”的一本书。它非常有意思,简单讲述了一个猫家庭的故事。

它讲述了一只会笑的猫和一只虎皮猫生下了孩子的故事。笑猫和他的妻子虎皮猫生下了四只猫,它们分别叫胖头、二丫、三宝和小可怜。小可怜非常可怜,正如它的名字一般。它是家里的老四,从小就体弱多病。它的哥哥姐姐都睁开眼睛七天了,它才睁开眼睛。最后,结局非常悲惨,小可怜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冻死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将近尾声的地方,就是小可怜快冻死的情景。爸爸出去找挡风的石头,妈妈把小可怜搂在怀里。等到爸爸回来时,它都惊呆了,因为胖头、二丫、三宝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堆在洞口,它们堵在最上面,为它们的小妹妹挡风。它们的四条腿都在发抖,尾巴都被吹到前面了。可他们动摇了吗?没有。下来了吗?没有。它们依然站在那上面。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非常有趣,同时也很感人。我觉得你一定要看一下这本书,五星强力推荐。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十五篇

《五·三班的坏小子》是杨红英写的,杨红英写的书小朋友都很喜欢。她写的书还有《笑猫日记》等。

在《五·三班的坏小子》里“肥猫”、“豆芽儿”、“米老鼠”、“兔巴哥”就是其中的几个坏小子。当然,班上的美女艾薇老是被戏弄。有一次,豆芽儿趁艾薇不注意,在她背上老是贴了张纸条;我很丑,而且不温柔。当艾薇看到这张纸条时,她哭了呢!哎!原来美女也会被人戏弄啊!

“肥猫”的名字其实叫鲁云飞,因为他很胖,所以同学们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肥猫”。他和同桌夏雪儿是一对冤家加仇人。有一次三八线的事,害得“肥猫”罚跑操场二十圈,到第二圈他都快支撑不住了,何况是二十圈呢!我说,“肥猫”你还真惨啊!

“豆芽儿”是吹牛大王,而且很狡猾,他把沙漠里所看到或听到的讲给同学们听,结果同学们一句也没听懂,害得地理老师全部重新翻译了一遍。

兔巴哥是个飞毛腿,可是他跑步总是闭着眼睛,所以老是跑歪道,但最后还是赢得了胜利。

记得军训的时候,因为一次紧急集合把大家耍得团团围转。“肥猫”和“豆芽儿”穿错了衣服,“豆芽儿”的衣服穿在“肥猫”的身上,分明就是一件休闲衣,露着他那圆圆的大肚皮。而“豆芽儿”呢,简直就是一件大衣。

最可爱的还是米老鼠了,因为他把短裤当帽戴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从这些有趣的故事里,爱上了这些坏小子们。当然,我也很喜欢其中的每一个主角,而且不是一点点。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十六篇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十七篇

假如你是一位盲聋人,你会怎样做?你会乞求上帝给你三天光明吗?也许你不会,但她会,她就是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女性之一——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出生后第十九个月时因患急性胃充血、脑充血而被夺去视力和听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海伦·凯勒曾幻想上帝可怜她,给她三日光明,并已经合理地归划好了这三天该怎么办。第一天,透过“灵魂之窗”看那些鼓励她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心怀感动的人们;第二天,她要看黑夜变为白昼,仰望壮丽的曙光全景,看太阳将沉睡的大地唤醒;第三天,去体验忙碌人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但这只是美妙的幻想而已。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十八篇

你知道吗?大自然里充满了有趣的知识,奇妙的事情,当你认识到它的魔力,你会深深地爱上它。

妈妈告诉我,走进大自然就像走进一个梦幻多彩的世界,那里五彩斑斓,是多么的美妙、和谐、壮丽与可爱。身在其中去欣赏它的美,可以让我们保持一颗善良的童心。

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本我最近喜欢看的书,是由德国作家安妮·默勒奶奶写的:《一粒种子的旅行》。默勒奶奶在书中向我们介绍了很多有趣的植物是如何旅行的,例如老鹤草的小勺子,田蓟的小伞,草莓的匍匐茎等等,真是太有趣了。

蒲公英的种子就像一个个小伞兵,借助风的力量,风往哪里吹,它就往哪飘,帅气极了;牛蒡的种子只要有小动物经过,就会黏在它们身上,这样就能到达很远很远的地方进行生根发芽;最不可思议的是还有种子会乘坐出租车。

书中向我呈现了各种植物是如何旅行到世界各地,忽然间我也好想去当一名种子的搬运工,把这些美丽的小种子带到世界各地,让它们在其他地方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开出美丽的花,让我们的世界变得美丽多彩。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十九篇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二十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会给予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限的快乐。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

最近,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呀,可吸引人啦!书的正面,画着一只可爱的小猪,样子可好看了,它正在专心致志的读书,仿佛要告诉我们看书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加聪明。请多爱书哦!我迫不及待的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把我吸引住了,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调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的情节,别着急,让我来为你介绍一篇吧。就说“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我一看这题目就是一愣。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所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一个办法,用手沾水在黑板上写字。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用完了,就在这时,女教师感觉到她的手指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啊!他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效果。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分是一样的。在这本书里像这样新奇的故事比比皆是,让你读着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一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多爱书吧!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二十一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孔雀屎咖啡》。

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咖啡店,店里的咖啡价格奇贵!老板宣称,“孔雀屎咖啡”独特的、梦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有格调、上档次的客人才能品尝得出。于是,去咖啡店的人趋之若鹜。丁文涛来了,他说他品尝出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别之处,安吉儿来了,她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喝的水,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点了一杯,他却一口也没喝的下去。为了探明真相,马小跳和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表演孔雀舞的女孩小妍,每天都要在咖啡店上演孔雀开屏和孔雀舞。老板还要小妍每天给孔雀喂它不爱吃的咖啡豆。最后,马小跳和大家一起帮助小妍和孔雀离开了这座让他们伤心的城市,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我最喜欢的是故事中的马小跳。他虽然很调皮,但有一颗善良、诚实的心。就像童话《皇帝的新装》一样,“孔雀屎咖啡”其实就是一场骗局。咖啡店老板,就像给皇帝做新衣的骗子,那些说“孔雀屎咖啡”好的人,就像那些睁眼说瞎话的宫廷大臣,而马小跳就像是那个说出“皇帝是光屁股”的孩子。俗话说的好:诚信为人之本,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做不到,那还算什么呢?希望大家也像马小跳一样,做一个诚实的人!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二十二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如冰心奶奶所写的诗歌,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优美的语句让人沉醉其中。

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最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让你记忆深刻,书中的小主人公的名字叫林英子,主讲的就是她家乡发生的趣事,以及令人伤心失望的事情。主人公英子从小的时候调皮到现在的这里中间经过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其实在故事的结尾她的爸爸因生病而去世了。她们家一共有6个孩子,爸爸去世了,只看妈妈一个人带她们全家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如果换位思考一下,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了?

我还记得这本书的最后哪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这是为了体现出爸爸的去了,家里就只有英子最大,英子要照顾好弟弟和妹妹们。

故事中有一段让我十分感动:秀贞正准备要带妞儿去见思康叔,英子不管自己有没有发烧,始终要去见秀贞和妞儿,并且把她的金镯子送给了秀贞。英子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学习。

英子正因为这样关心别人,珍惜友谊,才会有这样的快乐的童年和这么多爱她的人。在来看看我们现在丰衣食足,却总是不满意,也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幸福,并且不好好珍惜情感,这样又能快乐吗?我们都应该向英子学习!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二十三篇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这就是《三毛流浪记》。因为这本书有一种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热于助人、忠诚、善良的品质。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这个三毛,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他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呢?每当我做好作业或有时间,我就会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

有一天,我读到三毛奋不顾身跳下江救一个不小心掉下江的五岁的孩子时,那个孩子的爸爸赶到,看见三毛救了自己的孩子,为了感谢三毛就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住。这时我就想:我要向三毛学习帮助别人、勇敢的美好品质。从这也让我想到好人有好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帮助别人,不能撒谎,要诚实。这本书有许多趣事:比如,墙上粘着很多海报,三毛把海报撕下来,一半做垫子,一半做被子。一位有钱人家走过来,一个烟头扔下去,把三毛的“被子”烧着了。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在喂一只大狗,三毛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为了一个包子也学习当一只小狗,把自己的脖子套狗的项圈里,让那位老太太给自己一个包子,老太太看见了一个孩子可怜就给了他一个包子,刚拿到手,大狗追了过来。他只好把包子扔给了那只狗,大狗叼着包子走了。三毛的肚子还是空空的,一口也没吃。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与变化。让我学会了帮助别人,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懂事且长大了许多。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二十四篇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二十五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二十六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

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二十七篇

自古以来,望子成龙,望女成风,就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同愿望,谁都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得聪明,又有见识和能力。殊不知,孩子在家长,学校的重压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会学习,不会为人处事,不会思考问题,缺少人生智慧,这时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他就是{女孩智慧书}。

书里面有一百个女孩越看越完美的励志故事。这本书里一共有十章,第一章总标题是:女孩要勇于争坐前排。永远要坐在前排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是一种一往无前的勇气和争创一流的精神。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在人生的游戏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机遇和挑战,但我们更应该把握住这些。在第一章中的十个小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故事中的格丽特是一个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她时刻牢记父亲的教导,总是抱着一往无前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克服一切困难,做好每一件事,并且事事争一流,以自己的行动不断实践父亲的永远坐前排的理念。原来,那个要强的小女孩就是成为1英国,第一位女首相玛格丽特。xxx夫人,他被世界郑坛誉为铁娘子。这本书还有很多名人的人的人生经历许多精彩故事。如果谁想看,就到我们班的图书角中看吧!

这本书给了我极大地启发,让我对未来有着许多的憧憬和向往。自信自强,才能永远坐在前排;放飞梦想,才能赢在起点。看准方向,坚持不懈,才能跨过人生的栏杆,扬起成功的风帆。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二十八篇

从幼儿园起,我就很喜欢听妈妈给我讲中华神童的故事,这个漫长的假期,我又捧起了这本书,细细地品味其中的每一个故事。

本书一共选取了五十个神童故事,按年代编排,时间跨度从春秋战国时期一直到清代,历经两千余年。这里有勇敢救父的婧女,有七岁咏鹅的骆宾王,有智力超群的司马光,有才华出众的郑板桥;这里有出生卑微的、长大后成为大将军的袁崇焕,有生在帝王之家、十二岁就会断案的萧统,有勤奋学习、连牛角上都挂着书的李密……每一个神童故事后都深藏着成长的道理,等待我们去领悟。

纵观本书中的神童,绝大多数都是在刻苦学习中获得成功的:小女侠荀灌从小勤学苦练,练就一身好本领,并在关键时刻搬来救兵;大诗人、画家王冕利用放牛的时间来绘画,最终技艺高超;康熙帝为了除掉鳌拜,小小年纪就善于开动脑筋。而天才方仲永虽然从小被人视为神童,却因没有持之以恒地通过学习来提高自己,最终沦为一个庸才,一无所成。

尽管生活的时代不同,尽管他们不曾经历过高科技的现代社会,但这些充满智慧的神童故事,深深地打动着我,让我能在学习、生活之余了解历史,积淀传统文化知识,读懂古人的智慧,培养高尚情操;也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懂得只有刻苦努力,才能有所作为。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二十九篇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人生要是没有书的陪伴,就会变得很乏味,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很多有趣的人交朋友。书可以让人开阔眼界,书可以让人丰富知识,书可以让人展开遐想,所以在生活中,我最喜欢读书了。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很多的好书。《安妮日记》,让我明白了人要有毅力,才会战胜困难;读了《查理九世》,让我明白了同学之间要团结一致;读了《雷锋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要向雷锋一样,助人为乐…...。就是这些书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也让我走进了五彩缤纷的书的世界。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今天我是升旗手》,这本书讲的是,男孩子肖晓崇拜英雄,奇想迭出,他心中有一个心愿: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为此,他团结“学习尖子”林茜茜,帮助“追星族”祝小娜,和包郝、马驭等同学智抓“偷猴贼”,积极参加手拉手活动…,终于他在临近小学毕业时如愿以偿。从这本书中我总能发现我自己,一个淘气的、正直的、善良的、也常常会惹点小事儿的男孩。我真非常佩服主人公肖晓,他为了当一名升旗手,竟然做了这么多好事,真叫人佩服。

这本书让我开阔了眼界,这本书让我丰富了知识,这本书让我展开了遐想,所以在生活中,我最喜欢读《今天我是升旗手》。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三十篇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三十一篇

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世界上的书数不胜数,有很多书的内容也让我回味无穷,但在我看过的每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说是法布尔留下的一份宝藏,它记载了许多昆虫的样貌、生活习惯和住所。这本书上不仅丰富了我们的昆虫知识,还运用了许多优美的语言,使我们的脑中突现出一幅又一幅的画面。

读了这本书,我惊奇的发现昆虫与人类是那么相像。比如毛毛虫吐丝把自己裹成蛹,这期间需要经过很多坎坷,最后才能变成美丽的蝴蝶。这不与我们人类是一样的吗?我们经历的很多事情都有坎坷,可当我们没有放弃,而是勇敢的拼搏过去,最后就能获得努力的成果。

这本书中的语言还使我觉得昆虫非常可爱,也让我知道了昆虫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种,所以我们要善待他们,毕竟它们也是生命。

想到这里我就惭愧,因为我以前总是喜欢抓蚂蚁和蜗牛玩,可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蚂蚁也分很多种。我总是把出来搬东西的工蚁给放到水中,然后把它们再拿出来,他们会走的很慢,这使我感到非常有趣。现在我觉得我很残忍,因此很惭愧。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昆虫也是生命,不能随便把它们当成玩具来玩,虽然有的昆虫不好看,但它们的内心却是美好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知识,所以让我印象深刻。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三十二篇

我喜欢读书,最近我在读一本《战神联盟》的书。书中描述了塞尔号正面临灭顶之灾,为了拯救塞尔号,布莱克正面迎击一颗如同小行星似的陨石。然而,布莱克的力量是有限的,眼看他就要与塞尔号同归于尽时,一个名叫格兰迪瓦的强大精灵出现了,化解了危机,布莱克与格兰迪瓦结为好友。为了寻找传说中的空间之门,他们一同来到遥远的达克星。达克星上,从天而降的黑星石强烈诱惑着小精灵们,让他们变得强大但却疯狂。诡异的黑暗气息弥漫在整个星球上,甚至也影响到了布莱克,布莱克的黑暗人格渐渐觉醒。谁也无法阻挡破坏与毁灭的脚步,最终布莱克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恢复了正义的力量,拯救了塞尔号,带领小伙伴们走上了探险之路。

这是一个科幻故事,我经常想除了地球之外,真的会有一个达克星存在吗?塞尔号与宇宙飞船哪一个飞得更快?人世间除了人类还拥有具有强大超能力的精灵吗?这一切对我来说真是又神秘又无法解释。

应该是我太小了吧!我还是个一年级的小学生,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等我长大了,学到更多更新的知识,就能解答我心中那么多的疑惑了吧!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三十三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这本书的内容很吸引人,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这本书里有一篇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叫做《朋友和熊》。讲述的是:有一对好朋友走在森林里,一个人很胖,一个人很瘦。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附近的草丛边窜出一只大狗熊,这只狗熊的样子憨憨的,但却十分凶猛,对着这对好朋友张牙舞爪,这对朋友惊慌失措,这个瘦的人急忙跑到一棵大树前,以风的速度爬到了树上,狗熊抓不到他,就急忙转过身去,向那位胖的人走去,那个人因为太胖了,跑不动,也爬不上树,就躺在地上装死。(他突然想到熊不吃死去的人)。狗熊走到他身边,嗅了嗅,趴在他身边,似乎在说些什么。

见那胖的人像是死了,狗熊就悻悻地走了。以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看,这个故事很吸引人,在生死关头,朋友是如何对待的,故事的寓义又很深刻。《伊索寓言》里,还有许多既好看,又有深刻道理的故事,例如:《狐狸吃葡萄》,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去尝试,不能退缩。《龟兔赛跑》,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不能轻敌。《伊索寓言》有教育意义,故事生动,引人入胜,寓寄深刻的道理,在简短生动的故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中让大家学会做人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三十四篇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那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风靡全球,是一本脍炙人口的著作,要知道这本书是由意大利阿米琪斯花费10年心血写成的。这本书每一章、每一节字里行间都把爱充分体现了出来,描写得淋漓尽致。其实,在社会中处处都体现了爱、伟大的爱,大至国家、社会,小至父母、老师、朋友。实际上,《爱的教育》是每个家庭必备的良书,是为人父母者、为人师长者、为人子女者在一生中必读的经典。

翻开书的第一页,就可以感受到处处都洋溢着那伟大而仁慈的爱。当我们看到“仁慈的花朵”这一篇时,我心头立刻涌起爱的温暖:一个意大利穷苦孩子,在即将因为丢失铜板遭到师傅的责骂、毒打之际,却意外得到一群富家小姐的帮助,孩子本该有的灿烂微笑又回到穷苦孩子的脸上。贫富可能阻隔穷人孩子与富家子弟的空间距离,但是充满爱与关怀的心使大家不曾远离。我认定,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我越看越入迷,“咕咕咕——”什么响声呀?噢,原来天早已暗了下来,该吃晚饭了。我看看妈妈,妈妈看看我,呵呵地笑了。

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三十五篇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三十六篇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柳林风声》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友情的伟大和家的含义。

《柳林风声》介绍了一群个性鲜明而又活泼可爱的小动物,在婀娜多姿的柳林里上演了一暮暮动人的生活故事。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有非常睿智侠义的老獾,平常很少露面,但是人们很尊敬它,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物。还有敦厚老实、心地善良的河鼠,愿意与朋友分享他有趣的故事。胆小爱冒险的鼹鼠,任劳任怨,善解人意,总是默默无闻地为大家做事,事后又十分谦虚,获得朋友们的一致好评和赞美。骄傲自大、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十分有钱的蟾蜍,总是过度地挥霍它爸爸留它的财产,最终进入监,而后逃出xxx,发现黄鼠狼抢走了它的家,经过老獾和其它伙伴的改造,大家齐心协力把家又夺了回来。从此以后,蟾蜍改过自新,改掉了挥霍的坏毛病。

我最喜欢看庆功宴这一章,主要讲述蟾蜍、老獾、河鼠、鼹鼠齐心协力,一致攻打黄鼠狼帮蟾蜍夺家的故事。在一天的晚上,它们从地道钻入配餐室,看见黄鼠狼便打,场面非常激烈,最后成功地夺回了蟾蜍的老宅。

这本书歌颂了友谊和温情,可见,友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挽救一切,同时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轻易放弃。我明白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十分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三十七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在我的书柜上,我喜欢看的书有《教育">爱的教育》、《昆虫记">昆虫记》、《伊索寓言》、《格林童话》、《成语故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内容非常精彩。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国家的国王被一个女人骗了。这件事让另一个国家的国王知道了,从此这个国王就发誓每天都要娶一个新皇后,然后等第二天再把这个皇后给杀了。他认为世界上每一个女人都非常坏。从那以后,国家不再那么安宁,弄得人心惶惶。可怎么办呢?就这样娶了杀,杀了娶。到最后娶了宰相的女儿,宰相的女儿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她想了个很好的办法来对付国王。

国王十分喜欢听故事,她就投其所好,讲许多很动听故事给他听,但是每当讲到十分关键的地方时就停下来,等第二天继续讲。就这样日复一日,宰相的女儿在国王身边住了很长的时间,讲了一千零一夜才把故事讲完了。国王终于被皇后感动了,决定不再杀皇后了,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

读了这本故事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什么时候遇到什么困难,只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就会克服任何困难和危险。用我们聪明的头脑,来帮助自己。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三十八篇

你看过《父与子》吗?我看过,其中有几篇内容很精彩,让我给你讲讲吧。

一天,父亲和儿子去图书城买书。到了图书城,父亲和儿子来到好书柜台挑书,男售货员热情地推荐一本好书,父亲和儿子买下了这本书。

离开柜台,儿子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不时还大笑起来,父亲想看看儿子看了什么,没想到自己也着了迷,和儿子一起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回到家,父亲想喝茶,在倒茶叶的时候,儿子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了书,父亲也凑过来看,没想到父亲看的太入迷,把整包茶叶全部倒进了水壶。

晚上,该洗澡了,父亲和儿子废寝忘食,连衣服都没脱就进了浴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说到这,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书是人的智慧源泉。所以我们应当不断地从书籍中汲取营养。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三十九篇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近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习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你想知道阿廖沙最后怎样了?他的家庭怎样了?让我们一起品这本震撼心灵的励志经典,让我们拥有面对生活的坚强力量。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四十篇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我喜欢的书很多,但是最喜欢《学习可以很快乐》这本书。它是一本刊登杂志。

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来的,里面的文章特别丰富,每一篇文章都会告诉我一个道理:学习会改变你的生活……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让我的学习有了大大提高,不仅如此,它还让我的生活变得很精彩,每天早晨和晚上,我都会看五篇,然后总结道理。其中,最能让我感悟深的是一篇《放飞梦想的翅膀》,告诉我:无论有什么梦想都要去勇敢地用自己的知识去实现。

虽然我读完了这本书已经很久了,但是我还能记起一篇文章《要去做最真实的自己》,这虽然是一篇非常简短的文章,但是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位人,都要放开胸怀,去做最真实的自己。

我经常把这本书带进学校,下课的时候,我就看一看。每次下课我都会看三四篇或五六篇。它是我的语文老师推荐给我的,因为老师知道我以前学习不够好,就专门让我买这本书读,让我得到感悟和提升学识,变成更好的自己。如今,因为这本书,我有了很大的进步,上课积极发言,老师也特别特别喜欢我,我也当上了小组长,还成为老师的小助手,而且我在班里的人缘也越来越好了。

这本书带给我快乐,培养我成长,也告诉我道理:只要认真去学习,你就会知道学习可以变得很快乐。

这本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老师”,我爱这本书。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四十一篇

书,就像一束和煦的春风,挑动着我的心弦;书,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益友,久伴我们身旁。

前苏联一位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纵使我在书海里畅游了十遍百遍千遍,但我最喜欢的还要数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做的《鲁滨逊漂流记》。

当我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时,它就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这本书融入了一位作家一生的心血。笛福,他用独特的方式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伟大而又坚毅的英雄人物——鲁滨逊。

鲁滨逊,这本图书的主人公。他不甘于平凡的生活,多次出海闯世界,当他遭遇海难,流落荒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开始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他建房定居、养牧种植、制造工具……最终把这座荒岛改造的欣欣向荣。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可谓过的有滋有味。于此同时,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追捕的野人“星期五”。他开始教化“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了他的好帮手,并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就像是一对很要好的兄弟,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于是乎,他们俩愉快的生活在了岛上,甚至淡忘了要回到英国,回到那个文明社会去。直到有一天,鲁滨逊和“星期五”外出时,遇到了一艘来自英国的船。在这艘船上,不幸发生了叛乱,船员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同“星期五”一起救出了船长。船长得救后,愉快的答应了带他们回到了英国。他们经过了长达半年多的航行,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在孤岛上二十多年来的生活,对于众多读者来说,简直是一个神话般的经历。而恰恰是这些经历告诉我们:人生需要坚持。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四十二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长篇小说。

它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写的,1876年发表。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上半,美国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

主人公汤姆·索亚天真活泼,敢于探险,追求自由,不喜欢受到束缚,不喜欢过枯燥乏味的生活。他总幻想着干一番英雄事业。他不是嘴上说说,而是付出了实际行动。

他与好朋友哈克到目的去玩耍,却在无意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的发生。他们一起躲到了一座荒岛上,做起了“海盗”,后来回到了家中。

可不久后,在一次野餐活动中,汤姆与女孩贝琪在岩洞迷了路。但是他们最后成功脱险,还意外地一起找到了被埋藏的宝藏。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汤姆。我很喜欢他那爱冒险的精神。他非常活泼、调皮,这也是他的发光点。

在山洞历险的过程中,他顺着风筝线找到出口,这体现了他的聪明。他还去探望生病的哈克。可以看出,汤姆是一个勇敢、有冒险精神的人。他照顾同伴,对同伴不离不弃。他就算身处绝境也没有丢下同伴不管。

汤姆非常勇敢、聪明、正直。他虽然表面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但是他心底善良,为人正直,还富有探索精神。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顽皮是因为心怀纯真,叛逆是因为渴望自由,历险是因为勇敢的心不想停歇。

顽皮、叛逆、历险,这是成长给予我们的财富。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四十三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英国·丹尼尔·笛福创作的非常著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个令人惊奇的故事,也是一个蕴含着深刻道理,能给自己以启发的故事,他证明了只要不放弃,没有做不成的事情,一切都可能发生,每个人只要努力拼搏,都是可以发生改变,变得越来越优秀的。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人不顾全家反对,坚决去航海的故事,但在一次海难中流落荒岛,历经艰险坚持不懈,最后他在岛上有自己的王国,仆人,大批的食物等,这算是他辛勤耕耘的结果,他顽强的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终于回到祖国。我最佩服的是他在孤独和寂寞的时候,挺过了二十八年,他真是顽强的鲁滨逊!

他是当之无愧勇敢的人,他在荒岛上一个人生活了那么多年,有过失望悲伤快乐欢喜,但他还是坚强的挺过来了,他既显示出了他的乐观向上的精神和惊人的生存能力,更显示出了他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品质。鲁滨逊在稳定了心情之后,立即和大自然开始了斗争,他靠自己勤劳能干的品质,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一些简陋的工具,克服了重重困难,挖山洞,盖房子,驯养一些山羊,种植谷子,烧制陶器,烘烤面包,他还靠自己的智慧,做了一个木筏,从不抱怨过一句,因为他是为了让自己生存,让自己活下去。

同样我也十分佩服的是:那是他登岛后的第二十六年左右,他解救驯服了野人,因为解救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鲁滨逊给他取名叫做“星期五”鲁滨逊耐心教会他种地做木筏,他被鲁滨逊培育成了一个举止正常的人,最终带他离开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

这本书让我感悟到:遇到绝境时,只要有一点点希望就不要放弃,要乐观要勇敢积极地面对,所有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我喜欢这本书。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四十四篇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xxx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四十五篇

“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海伦·凯勒被一场大病无情的夺取了听力和势力,使本来健康活泼的她永远与孤独和黑暗相伴。她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情绪非常激动,暴躁,常常发脾气,她感觉现实生活没有了希望。她是多么期待能重新得到光明啊!直到莎莉又老师的来到改变了这个可伶小女孩的命运。这位老师成为了海伦新生活的引导者,使海伦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向往。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怀下,在自己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下,学会了说话,写作。虽然这过程遇到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但她并没有放弃,终于,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用自己的汗水实现了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

读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感受到了作为一个视力正常的人是多么幸福,海伦·凯勒所希望的不过是三天光明,而对于她来说这种希望不过是一种奢侈。而我们从生下来那天就一直拥有这份非常宝贵的礼物。可我们却从来没有感受到它对我们的重要性。从今以后我们要保护自己的眼睛,每天都做眼保健操,不熬夜,不长时间看电视玩电脑;不在灯光暗淡的地方看书,永远不把各种矫正眼睛的东西戴到脸上,让它们如出生之日一样健康明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我们要向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不屈不挠的精神。而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驻,那么每个人都会变的绚丽多彩夺目。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四十六篇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四十七篇

我喜欢家里的一本书,书名叫《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是幼儿园毕业时老师送给我作留念的。这本书里有中国历史上的英雄,有令人感动的情节,记载了一桩桩有意思的事件,歌颂了无数优秀的人才,它让我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我的智慧。

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就是林则徐虎门销烟。相传清代,英国人运送xxx到中国。这是一种危害极大的xxx,久吸上瘾,使人有气无力。1839年6月3日,中国广州虎门人山人海,大家都去看焚烧英国贩子的xxx。只见林则徐一挥手,喝道:“销烟”!震惊中外的虎门销烟开始了。只见挑夫把xxx放入销烟池,再加入石灰、烟巴和海水,海水把230万斤xxx销毁了。我由衷的佩服林则徐,他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这本书里还有一位人物令我敬佩,他就是抗击倭寇的戚继光。在明代,有一批日本人,他们在沿海地区杀害百姓,掠夺财产,戚继光是位精通兵法的将领,他根据南方沼泽的特点,亲自教士兵使用武器。有一次,戚继光让人用干草铺出路,把敌人全部消灭了。从那以后,“戚家军”屡战屡胜,到1565年,把倭寇全部肃清了。我敬佩这种敢于和侵略者作斗争的英雄。

这本书从盘古开天辟地写到近代“五四”运动,内容丰富,我经常翻看,越来越爱看。知识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能陶冶我的心灵,启迪我的智慧,增长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我们要有志气,长大了为民造福,使祖国更加辉煌。请记住:多读书!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四十八篇

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四十九篇

在5岁的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哥哥看书的时候,我就会静静地坐在他的旁边,等哥哥看完了,我再慢慢地翻开他的书,似懂非懂地读起来。

上学后,我认得了不少的字,便疯狂地爱上了书。

有一次,哥哥在看《三国演义》。故事起于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三结义,刘备为了建立蜀汉,恢复大汉王朝的xxx,三顾茅庐邀请诸葛亮出任军师。诸葛亮对刘备说:“孙权占据江南,曹操占据北方,主公又占据蜀中,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势。如果主公进攻刘璋取益州,那里粮食很多,又是兵家必争之地,主公要是取得益州,可恢复汉室。”刘备却回答:“军师,刘璋乃我刘姓宗亲,我怎么能够抢他的地盘呢?”听完这一段,我很替刘备惋惜,但是如果他听诸葛亮的话,恐怕早己恢复汉室的势力了。

当我听哥哥读到曹操率领大军去进攻刘备的时候,十分担心刘备的安危,害怕刘备被杀,没有想到当曹军来袭时,刘备他们早己走了,曹操得到的只是一座空城。原来,诸葛亮神机妙算,料事如神,早做了打算。我不禁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

同学们,书确实是好东西。现在,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因为它既可以让您了解历史,又可以让您变的更加既聪明又勇敢。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五十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酷虫学校》,这是一套昆虫世界的校园冒险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个学校里有许多奇怪的同学:有的同学喜欢在上学路上收集粪蛋,有的学生喜欢在教室的过道里疯狂挖洞,有的学生把咬人的午餐带到学校,也有的学生无法控制咀嚼黑板和课桌的冲动。

这本书就像昆虫类的百科全书一样,书里讲了一些昆虫的特点,习性,某个地方的功能还有生活在哪里,讲述了一个昆虫从卵到幼虫再到成虫的奇妙旅程。在每个昆虫的成长过程中,总会有许多事情发生,比如在第一册书上的杂虫班里的狼蛛001就把果蝇老师给吃掉了。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叫虎甲的小甲虫,因为它跑的很快,不怕任何挑战,而且它不挑食。还有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屎壳郎,笨笨呆呆的屎壳郎关键时刻真有担当!不要取笑一只吃大粪的虫子,它就没有取笑我们喝可乐吃薯片!当然,还有那只吃掉老师的虫子——狼蛛001,这可真棒!可以吃掉老师的学校才是最酷的学校!

这本书写的很有趣,非常生动,读的时候我还掌握了许多昆虫知识。通过故事中那些酷虫大战的结果,我们了解了自然界昆虫的食物链及昆虫的习性。相信看了这本书,会让你爱上那些调皮可爱的小虫子的。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的好多的昆虫知识!

关于写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第五十一篇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真善美,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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