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刑事辩护词范文精选8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9-01 18:00:49710

故意伤害刑事辩护词范文 第一篇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_______(主要犯

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

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辩护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故意伤害刑事辩护词范文 第二篇

被告人XXX的多次讯问笔录,被害人XXX以及证人戚欣大的询问笔录中均载明被告人XXX曾对被害人实施过两种行为,第一种行为是被告人对被害人扔装有洗洁精的塑料瓶,第二种行为是被告人推搡被害人。

针对第一种行为,被告人XXX的多次讯问笔录中均载明,其向被害人扔装有洗洁精的塑料瓶,该塑料瓶只有矿泉水瓶大小且只装有半瓶洗洁精,并未击中被害人。证人戚欣大的询问笔录中载明,证人戚欣大并没有看清该塑料瓶是否打在被害人XXX腰部,仅凭被害人XXX陈述,无法直接证明腰胸部骨折为被告人扔装有洗洁精塑料瓶所致。被害人本人为52岁的女性,在相距三四米左右距离的情形下,向被害人扔只装有半瓶洗洁精塑料瓶的行为本身就不具有造成被害人多处骨折的现实可能性,且该行为本身不应该被看做为刑法所评价的具有现实危害性的加害行为。

针对第二种行为,无论是被害人陈述还是证人证言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均载明被告人只是推了被害人一把,被害人面部朝上坐在地上。首先被告人只是推了被害人一把,且当时在被害人家里院子里的水泥地,地上并无任何可以致使被害人腰胸部多处骨折的障碍物,因此该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被害人腰胸部多处骨折的实害后果,且该行为本身亦不应该被看做为刑法所评价的具有现实危害性的加害行为。

综上所述,无论是被告人向被害人扔塑料瓶,还是推了一把被害人的行为,均不足以导致被害人腰胸部多处骨折的实害后果,且二行为本身不应该被视为刑法所评价的具有现实危害性的加害行为。并且与上述一、二、三项辩护观点相互呼应,其实害后果与上述行为并无因果关系,且被害人对实害后果的发生具有直接责任。试想,如果一位50多岁的女性扔一个塑料瓶或推搡他人一下就要对多处骨折的实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不但不符合刑法的谦抑性而且不被社会大众的一般观念所接受。

故意伤害刑事辩护词范文 第三篇

尊敬的审判员:

我受被告__________的委托,作为被告人被__________控犯有寻衅滋事罪的辩护人,通过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在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触犯__________《xxx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本辩护人不持异议。

二、被告人具有__________如下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1、被告人系自__________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十五时许,被告人自行__________到北京市公安局分局__________派出所接受讯问。并在公安机关的第一次讯问时就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条件,应认定为自首。根据《xxx刑法》第67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系自愿认罪。本案中被告在__________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时,其在讯问笔录中都做了有罪供述,前后完全一致。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阶段,从未出现过拒不认罪,翻供等情形。根据我国一贯的

故意伤害刑事辩护词范文 第四篇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_______(主要犯

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

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

我认为:

根据xxx刑法第__________条第______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______

故意伤害刑事辩护词范文 第五篇

龙口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龙)公(刑)鉴(伤检)字[2020]215号鉴定书载明:“伤者腰胸部有外伤史;影像学资料显示:右侧4-7肋新鲜性骨折、胸12,腰2新鲜性压缩性骨折,分别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条、之规定,分别构成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首先,根据此鉴定报告无法证明上述骨折是由被告人XXX的加害行为所致,被害人XXX本身具有腰胸部的外伤史,在无法具体查明腰胸部外伤史的前提下,不排除上述腰胸部新鲜性骨折处以前曾经受过外伤甚至是骨折的可能性。

其次,《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伤病关系处理原则,其规定:“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鉴定报告中载明的腰胸部多处新鲜性骨折损伤程度确实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条、之规定,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但是并没有具体载明被害人XXX腰胸部具体的外伤史且在此次损伤中既往伤/病所发挥的作用。

综上,根据鉴定报告内容,在无法具体查明腰胸部外伤史以及外伤史在本次损伤作用的前提下,不能排除上述腰胸部新鲜性骨折处以前曾经受过外伤甚至是骨折的可能性。且在鉴定报告无法或没有载明被害人既往腰胸部外伤史对此次损伤发挥何种程度作用时,根据有利于被告人解释的原则,不宜直接认定被告人XXX对腰胸部一二级轻伤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二、案发后至被害人XXX住院,长达24小时,无法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与实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被害人XXX与证人戚欣大(XXX配偶)的询问笔录均载明,案发日为2020年9月11日18时左右。案发日当晚被害人已经报警且没有追究被告人XXX任何法律责任。2020年9月12日17时左右,被害人因腰胸部疼痛住进北海医院。根据二人的询问笔录可以证明,其一,被害人XXX于案发当晚在警方出警的前提下没有追究被告人XXX任何法律责任,说明当时并未出现损害后果,XXX本人也无明显的疼痛感。其二,案发当晚距离被害人XXX去北海医院就医的时间长达24小时之久,在这24小时之内无法排除最后腰胸部骨折的实害后果为被害人本人自身抑或第三人所致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被害人XXX在案发当晚并没有追究被告人XXX任何法律责任,证明当时并未出现腰胸部骨折的实害后果,至少当时被害人自己都认为没有发生较为严重的实害后果,在此前提下,被害人于案发后长达24小时就医,无法证明相应的实害后果与24小时之前被告人的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且从常理上分析,被害人XXX案发时年龄已为60岁并发生多处骨折,当时就应该无法行走,至少有明显的疼痛感并及时就医,但案发后被害人将近24小时才去就医,这本身就说明其伤害后果并非被告人行为所致。

故意伤害刑事辩护词范文 第六篇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XXXX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XXX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一审辩护律师参加诉讼。通过查阅卷宗并会见被告人,辩护人了解了基本案情;通过今天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第一部分:对定罪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XXX并不构成故意杀人。

一、被告人无让被害人喝洁厕净的主观故意,无强迫行为,也无帮助自杀行为。

卷二第8页笔录“YYYY叫我和他一起喝农药,我说屋中没有农药,他说,厕所有药,叫我去拿,我就到厕所去把洁厕净拿了出来,他叫我把洁厕净拿过来后,他叫我倒在杯子中”。卷二第14页笔录”我倒出来的目的是吓YYYY,而且我心里面认为他不会喝的,但实际上他却喝了半杯”以上事实充分说明YYYY自己提出喝洁厕净,并喝了洁厕净。被告人倒洁厕主观上仅仅是吓被害人,也认为被害人不会喝,无让YYYY喝洁厕净的主观故意,在喝洁厕净整个过程中,被告人无逼迫行为,也无帮助行为。

二、被害人死亡应属于个人自杀行为导致。检查机关在《起诉书》中提到的“准备双方同时喝下”的事实不属实。

对于被害人死亡系个人自杀有如下证据可佐证:卷二第7页笔录:“.....YYYY叫我去买毒药一起同归于尽,我没有听他的”,二第8页笔录“YYYY叫我和他一起喝农药,我说屋中没有农药,他说,厕所有药...

故意伤害刑事辩护词范文 第七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本案被告人____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本所指派本人担任__________的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

开庭前,我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全部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刚才又听取了详细的庭审调查,对本案案情有了较清楚的了解,现根据事实,对照法律,特提出辩护意见如下,供法庭参考,并请法庭充分予以采纳。

一、首先辩护人对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__________犯有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认定事实清楚,定性正确。

二、本案被告人__________的确参与了本案的犯罪活动,但本案是一个典型的民转刑的案件,本案的起因就是因为变相克扣民工工资,最后由一般的民事纠纷转化成为刑事案件的,本案中的受害人与本案的所有被告人

故意伤害刑事辩护词范文 第八篇

刑事故意伤害辩护词范本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作为胡某某的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庭履行辩护职责。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依据我国的法律,认为其他几位辩护人的意见有道理,我同意。同时,我也为被告人胡某某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

是否构成刑事故意伤害的轻伤罪,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轻伤的程度,二是被告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三是造成轻伤的原因。下面,就这三个因素提出我的观点:

1、本案的轻伤,是轻伤中较轻的。

2、被告人胡某某的行为与吕某的伤情没有因果关系。

3、从造成轻伤的原因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特别强调的是:对一个轻伤中的起点伤情,受害人有主要过错,不应当追究其他人的刑事责任。否则,有违刑法对权利保护的均衡与公平!

基于以上理由,我提出被告人胡某某无罪的辩护意见,请法庭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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