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词范文推荐27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9-01 16:16:321044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一篇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市XXXX公司的委托,指派XXX律师作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本辩护人在开庭前,详细地研究了控方的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就本案有关事实和情节进行了必要调查,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对本案事实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公诉机关对XXX的行为定性不准,不宜定为“持械聚众斗殴罪”。

1、持械聚众斗殴,一般是指用随身携带的凶器殴斗,或利用殴斗现场原有器物殴斗。持械是聚众斗殴的加重情节,原则上,当持械的故意及行为系个体性而非一般性(或共同性)时,该加重情节只适用于个体。只有这样,才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二篇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上述内容为辩护词中关于罪轻辩护的常见内容。主要是看被告人有没有自首、立功、坦白、初犯偶犯、认罪认罚、认罪悔罪等情节。在辩护词中要想增加法官采纳自己辩护观点的可能性,除了要引用案卷中讯问笔录中的内容还要引述相关的法律条文。

在论述完自己的主要观点后需要做最后的总结。朱某非法种植原植物案的总结如下

综上,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朱某种植xxx的犯罪起因是为其妻子治病,主观恶性小且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敬请合议庭依法对被告人朱某判处缓刑。谢谢!

辩护词的总结陈词需要把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总结出来。本辩护人认为后面就是自己需要总结的内容,把主要的观点进行总结,既要全面又要避免重复冗长。总结的最后一定要把最后的结论或者是请求向法庭阐明,请求法庭判处被告人无罪、罪轻亦或者缓刑。

法治是一个国家的稳定器,而刑事法治水平最能体现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保护人权的观念深入人心。本文意图以最通俗的语言教会大家如何写一份简单的辩护词,让刑事法治理念植根于万千大众的心里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三篇

诈骗罪的一个核心构成要件就是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诈骗行为陷入错误认识而将钱财交付给行为人,被害人HGY、CHP、HXA、YYK、YHW、JHY等人的笔录相互印证,充分证明了多数被害人是基于QCT公司销售人员声称保健品效果很好,可以降血糖、可以货到付款及无效退款、购买风险低的营销方式才购买的,根本不是因为起诉书指控的根本不存在的QCT员工对消费者进行虚假诊治、以保健品冒充药品的欺骗行为而陷入错误认识才决定购买的。起诉书指控的QCT员工根本不存在的所谓的虚假诊治、以保健品冒充药品的欺骗行为没有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与消费者购买保健品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所谓的诈骗犯罪也就根本不能成立。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四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赵某父亲赵某某委托,并经被告人赵某同意,指派我担任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开庭之前,我审阅了本案公诉人提交的案卷材料,听取了赵某本人对本案相关问题的陈述,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但本案被告人有以下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请合议庭予以考虑:

一、xxx

二、xxx

三、xxx

四、xxx

综上所述,被告人赵某在整个共同伤害犯罪中起次要的、辅助的作用,只是受被告人赵某兵指使联络了被告人丁某铜,且没有实施对被害人温某某伤害的犯罪行为;是从犯;其在犯罪后认罪态度良好,具有真诚的悔罪表现,且系初犯,没有任何犯罪前科。因此,请求法庭在量刑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被告人赵某给予减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早日重归社会的机会。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xxxx年xx月xx日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五篇

1.城阳第二医院病历显示:案发当日,被害人左耳没有感觉,10月18日(案发后第四天),被害人感觉左耳麻木。耳膜因外力受伤而穿孔出血在当时就会有感觉,不会到了第四天才感觉麻木。这根本不符合社会生活经验和日常规则。若是四天后才感觉耳膜出血的话,必定与本案没有关系。

2. 本案2008年10月立案,为何直到2010年1月7日才传唤被告人?2012年3月19日才结案?

3. 2008年12月12日赵——的笔录与证人于——2008年10月29日的笔录互相矛盾,整个过程完全不一致。

年10月7日被害人的笔录与证人王——2009年10月22日的笔录互相矛盾,被害人在笔录中说“自己倒在地上,王——和赵——出来了,然后她的邻居把她拉起来”,而王——和赵——的笔录都没看到被害人倒在地上。

5.证人管——在2011年6月13日笔录说:“拉被害人起来后,没看见赵——,等派出所来了以后,才看见赵——在大街上”,与被害人于——及其他证人所说的“在大街上互相争吵”的过程完全不一致。

上述疑点证明案件事实不清,各个证据之间不能互相印证,不能证明被告人殴打被害人的事实。

综上,辩护人认为,纵观本案的全部证据,本案被告人殴打被害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的指控不能成立,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山东博论律师事务所 —— 律师

2012年10月19日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六篇

尊敬的法庭、审判员: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本人作为被告人____________就其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的辩护人,通过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在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对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辩护人没有异议。

二、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有如下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1、被告人自愿认罪。

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并且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供述基本保持一致,从未出现过拒不认罪,翻供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九条的规定,希望法庭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2、被告人本次寻衅滋事,系因朋友已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才参与进来。

被告人____________案发当晚,并未喝酒,双方也并不相识,并无过节。被告人____________没有动机也没有理由挑起本案的发生。据被告人供述及包______询问笔录中显示,在双方最初动手时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七篇

辩 护 词

尊敬的法官:

本人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担任沈某贩卖xxx罪一案一审辩护人,通过阅卷及会见当事人,辩护人对案件有了全面、客观的了解,结合办案庭审情况,现就本案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对于公诉人就本案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犯有贩卖xxx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但辩护人对公诉方起诉书指控的xxx数量有异议,认为建议量刑过重,辩护人从事实认定和量刑情节两个角度来具体分析。

一、事实认定

(一)xxx重量

1、本案公安机关未查获xxx,没有物证,未能对涉案xxx进行称重,对于贩卖xxx的重量主要是根据供述来认定,缺乏客观证据支持。

2、沈某、沈小某、包某的供述中对于xxx重量的描述为“约”、“大概”、“左右”,对于xxx的具体重量都不清楚,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人进行了称重。

3、刘某的笔录中说到,沈某第二次交付xxx时说是10克,但刘某觉得只有5、6克。这是非常重要的证词,说明xxx重量没有达到约定的克数。

4、从证据材料来看,xxx都是有包装的,有的是分装,供述中对于重量的描述都没有区分有包装和无包装的情况,因此xxx重量不明确。

5、从沈某的供述(第二卷第11页)中可以看出,8月8日给刘某的xxx有从另一袋里匀出的情况,也没称重,所以此次给刘某的xxx数量不确定。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八篇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之委托,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______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

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xxx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赋予辩护人职责,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

一、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九篇

1、该鉴定结论所依据的两份病历(青岛市立医院病历和城阳人民医院病历),本案中全部缺失,案卷中只有城阳第二人民医院的病历。如此重要之证据缺失,令人难以信服。

2、病历显示,被害人自2008年10月15日住院至2008年10月31日是住院期间,被害人耳膜穿孔的诊断日期是2008年10月18日,那么该诊断应当出现在住院病历中,而案卷材料显示被害人耳膜穿孔的诊断却出现于门诊病历中,显然不符合常理。

3、被害人住院病历中的长期医嘱单显示,被害人于10月15日住院治疗,自16日至31日几乎没有接受治疗;且病历中根本没有关于耳膜穿孔的检查、诊断过程的记录以及耳膜穿孔的治疗记录。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害人的伤情应当以第一次到医院就诊为准,城阳第二人民医院病历显示,10月15日即案发次日被害人左耳无明显异常,由此推断案发时受害人耳膜没有出血穿孔。城阳区第二医院病历的是否真实?以及案卷中的鉴定结论是否与被告人有关,需要有证据进一步证明。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十篇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我受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接受被告人父亲_____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被告人涉嫌放火一案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本案的主要证据材料并结合本案的客观实际,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人职责,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请合议庭采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因琐事故意放火,涉嫌放火罪,辩护人认为罪名不成立,理由如下:

公诉机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但辩护人认为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不具有关联性。

放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放火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就本案来看,主观上被告人_______________是否有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十一篇

证人管——的三份证言前后矛盾,无法证实本案的案件事实。

1、管——在案卷材料有这样的证词:“2008年10月14日中午11点,我从门缝看见赵——在用手扇于——耳光,打在耳朵上,…又住了很长时间他们三人出来,我把于——从照壁上拉起来,看见她满脸是血。”

2、2009年3月14日管——询问笔录:“2008年10月14日上午,我在赵——家玩,…赵——儿子朝赵——老婆脸部打了两巴掌,赵——老婆脸部发青,倒在地上,躺了两分钟后爬了起来,后来派出所来了。”

3、2011年6月13日管——询问笔录:“我看到这个男青年用拳朝于——的头部和脸部打了两拳,这时赵——的老婆看了我一眼,我吓得提着水桶回家了,他们在里面在怎么打的我不知道了。”

针对上述三份询问笔录,辩护人有以下几点疑问:

1、是“赵——用手扇于————耳光,扇在耳朵上”,还是“脸部打了两巴掌”,还是“朝于——头部和脸部打了两拳”?;

2、是“于——被打的满脸是血”还是“脸部发青”?;

3、是“证人从门缝看到打人”,还是“证人在被害人家中玩看到的”?

4、被害人被打后是“证人管——拉起来的”,还是“被害人躺了两三分钟后自己爬起来的”?

因此,辩护人认为,上述证言对于案发时打人的经过和场景的描述,逻辑极为混乱,前后矛盾,根本无法确定本案案发时的事实经过。恳请合议庭对该证言慎重斟酌考虑。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十二篇

刑事侦查卷2第115-116页

QXX2019年7月23日笔录记载:

“你是如何知道某个顾客拒收的?

答:发货之后,下单系统里面每单后面都会有单号,有时候自己可以查,也有个叫CHX和微信呢称“展望”的人专门负责物流跟单,他们会把签收情况录入到下单系统里面,下单系统就会提示是否签收或者拒收。

问:谁来负责统计拒收的?

答:在经典方场A座西区7楼办公的CHX,以及一个微信呢称叫“展望”的人负责。

问:你们有没有顾客收到货以后,已经支付了货款,但是后来又要求退货退款的情况?

答:也有,……但是不太多,这种情况客户都会和销售员直接联系,销售员把退货地址发给客户,客户将产品寄出,仓库收到后,仓库人员会将产品剩余的多少通知给LH,LH核对好后通知财务人员和销售员,然后由财务人员MHM进行退款。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十三篇

二审辩护词

年代所刑字(2018)第号

尊敬的某中级人民法院

陶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合议庭:

受陶某本人委托及律所指派,本律师担任陶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辩护人,经庭前阅卷、会见被告人,根据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现发表以下意见,供合议庭依法采信。

鉴于本案被告人到案后始终不认罪,及案件事实证据存在的问题,辩护人做证据不足的辩护。

「律师文书」陶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辩护词

一、一审认定的主要事实及定罪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间,被告单位及陶某通过发放宣传单、业务员介绍等形式,承诺高额利息回报,以符某、赵松海资金周转为名,向22名社会不特定人吸收资金392万元,截止案发,未归还252万余元。

一审判决书在P16-18阐述定罪理由如下:被告公司、陶某无吸收资金国家许可,公开宣传融资项目,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虽然形式上为借款担保,但实质为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控制借款人、投资人及资金流向,属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十四篇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xx省xx市xx律师事务所依法理解本案被告人张xx之亲属许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张xx的一审辩护人。理解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超多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张xx作案的证据

公诉人所列举的能够据以认定张杀人的证据主要有两个:一是xx公安局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所作的血刑试验结论,二是被告人身上的伤良。由于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确实发生,但并不能证明罪犯是谁,因此,我仅就这两份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看法。

关于血刑试验结论。根据xx公安局所制作的刑事科学鉴定书,死都血型为B型,xxxx内xxx为A型,犯罪嫌疑人张xx血型为A型,唾液为A型,公诉人遂将此认定为张杀人的一条主要证据。对此,我作为辩护人认为,死者xxxx内xxx与犯罪嫌疑人张xx同属一种血型,并不能证明就是张xx作的案。因为现代法医学认为血型鉴定毕竟不同于DNA指纹鉴定,它只能作排除认定,而不能作同一认定。具体到本案来看,死者xxxx内xxx为A型,能够据此排除血型的B型、O型人作案的可能性,但不能得出必然是张xx作案的结论。因为世界上A型血的人有很多。

关于被告人身上的伤痕认定。根据公诉人带给的照片,张xx的伤痕均在右侧,即右侧肩部、右耳后、右额和右手。这是与张xx的供述相一致的。张xx对此的解释是:案发第二天上午正值家里买煤,他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子干体力活是责无旁贷的,由于肩挑、肩背和爬楼梯,造成了身体右部的多处划伤。按常理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解释是有待辩证分析的,但我们能够透过张xx身上的伤痕构成时间来具体分析他的这一供述是否真实。按照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笔xx是在xx年xx月xx日xx时许作的案,这也就是说,张xx身上、耳后及额上的伤应构成于此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伤。因为案发当天下午,张xx去单位值班,单位里的人并未看见他的脸上、额上有伤。张xx单位的同事刘xx和王xx带给的书面证据证明。并且,张xx当天值完班回家后,邻居也未曾见过其脸上、额上有伤。

二、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的张xx的作案时间

无论是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还是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公诉意见,都认定被告人张xx是在xx年xx月xx日xx许作的案。但当天xx时左右,张xx单位的同事刘xx和王xx以及门卫黄xx都能证明张xx在单位值班。这有刘xx、王xx和黄xx带给的书面证词予以证明。而且,张xx在单位值班时,所翻阅的报纸和所作的读书笔记也能证明张xx在xx月xx日xx时许不在作案现场。以上证据与张xx本人的辩解相印证,证明了张xx在xx时许没有作案时间。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认定被告人张xx作案的证据严重不足。因为事关人命,我认为人民法院在采证时不可不慎。我请求人民法院根据xx年xx月xx日修正实施《xxx刑事诉讼法》第xx条第xx款之规定,宣判被告人张xx无罪。

辩护人:xx律师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十五篇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理解__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我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十六篇

“问:销售出去的产品的退货或者拒收的比例有多大?谁来统计?

答:产品的退货或者拒收占比28%左右,由仓库那边的人负责统计。”

WQ2019年7月25日笔录(刑事侦查卷6第14页)

侦查机关从公司财务人员CHX电脑里提取QCT公司员工的销售记录显示,仅在2019年12月、2019年1月两个月,QCT公司便累计办理了退款380余笔,累计退款近80余万元(详见刑事侦查卷21经典广场7楼、25楼员工2019年12月销售订单拒收退款记录表)。

秦某部分退款数据表(刑事侦查卷20第153页)

经典广场7楼、25楼员工2019年12月部分销售订单拒收退款记录表(刑事侦查卷21第1页)

经典广场7楼、25楼员工2019年12月部分销售订单拒收退款记录表(刑事侦查卷21第3页)

经典广场7楼、25楼员工2019年12月销售订单拒收退款记录表(刑事侦查卷21第4页)

经典广场7楼、25楼员工2019年12月部分销售订单拒收退款记录表(刑事侦查卷21第5页)

上述秦某、QXX、WQ、LH、MHM、CHX等人的笔录及经典广场7楼、25楼员工销售订单拒收退款记录表相互印证,充分证明以下事实: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十七篇

LZQ的微信聊天记录进一步证实,秦某等销售人员之所以以健康顾问汪老师的身份和消费者沟通是因为秦某等被告人系25楼销售人员,其所在的销售团队负责人是WQ,所以用健康顾问汪老师的名义和消费者交流,这也说明秦某等销售人员自称健康顾问汪老师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并非捏造、假冒。

在法庭发问环节,多名被告人在接受辩护人发问时,也明确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业界有一位德高望重、医术精湛的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非常权威的健康顾问汪老师,健康顾问汪老师和医务人员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任何一个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不可能将二者混为一谈,本案在案的被害人也不可能因为秦某等QCT公司工作人员自称是健康顾问便产生其为医务人员的错误认识,更不会因此就相信他们的专业水平精湛,误以为他们是医务人员或者业界权威、大咖,也也不可能因此就相信他们的身份,心甘情愿接受他们的所谓的虚假诊断活动,更不会因此就购买涉案保健品。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十八篇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

受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由本人担任被告人金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的辩护人,因被告人金某是自愿认罪的,通过刚刚的庭审调查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金某的案情也非常清楚,因此辩护人对于公诉人就本案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犯有开设赌场罪的定性不持异议,针对被告人量刑提出如下意见:

一、被告人金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同样是从犯,根据参与程度的不同也会有所区分。辩护人梳理四点被告人金某的参与情况:

1、被告人金某仅参与了两次,分别为6月9日和6月11日,工作内容也很单一,对于赌博的人员安排、赌博过程等具体情况都不清楚;

2、根据起诉书查明事项,本案赌场有两处,但被告人金某仅参与了叶榭这一处,其他区域的赌场均未参与;

3、被告人金某受被告人陈某的邀请参与本案,实际也按陈某的安排从事具体工作,跟除陈某外的其他人都不认识,也未与其他人产生任何的意思联络;

4、被告人金某的报酬约定是固定的,与赌场的盈利情况不挂钩,实际也仅领取了一次报酬,所得甚少。

综合来看,被告人金某参与较少,所起的作用也很小。

二、被告人金某的主观恶性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告人金某本身是叶榭人,对叶榭十分熟悉,赌场就开在叶榭,又受朋友之邀,从事其本身就从事的开车工作,其本身是想帮朋友的忙,另外赚一点车费,被告人的主观想法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十九篇

被告人第三次讯问笔录(第2页)载明“2021年3月底,我把xxx的种子种在我家门前和房屋西侧的小菜园里,分别种植了一沟”“经过我和民警的现场清点,一共种植了1320棵xxx,都是未成熟的xxx苗”。从上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中可知,首先,被告人朱某种植xxx是在自家房屋内的菜地里,社会影响小,社会危害不大。再次,从2021年3月底被告人朱某种植xxx至案发时止,种植时间不足两个月且均为未成熟的xxx苗,犯罪情节轻微。”

上述内容为朱某非法种植xxx原植物一案辩护词的第一部分内容也是主体内容。辩护词的主体内容需要以犯罪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并根据阅卷内容得出自己的辩护观点。辩护词中引用讯问笔录中的内容要“原汁原味”不能画蛇添足。最好是在讯问笔录后面注明是第几次讯问笔录的第几页,这样不仅可以让法官有据可查,增加可信度而且减少法官工作量。

下述为朱某非法种植xxx原植物一案辩护词主体的二、三段,内容如下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二十篇

审判长、审判员:

xx市律师事务所理解高xx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履行辩护职责。

开庭前,我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我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确凿,定性准确,但使用法律不当,理由如下:

①从本案事实经过看,被告人实施伤害事出有因,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叙述情节略)

分析以上事实经过,能够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这一伤害案件的发生是由被害人一方追打直接引起的。被告等二人来到春光饭店拿出10元钱要吃饭,遭到老板拒绝,这时如果放被告人走,不去追打,也不能发生这次伤害行为的实施。

第二,被告人高xx的伤害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如上所述,被告等二人到春光饭店准备吃饭,遭到老板拒绝,更甚至,遭到刘xx手持木棒勒令“把钱留下”的喝斥,即使在这种状况下,被告也没有任何不轨行为,而是想一走了之。当同伙孙xx遭到无故毒打时,被告高xx为了救孙xx,使其免受不法侵害,才又回到,但见孙xx已经逃走,即终止了自己的行为。无论从被告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动机目的上看,还是从行为本身的实施过程看,被告人的行为都具有明显的防卫性质。

②在适用法律上,书认定使用xxx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实属不当。

xxx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或者死亡,情节恶劣的,或者对检举、揭发、拘捕犯罪分子的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行凶伤害的,能够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接判处死刑,”本规定告诉我们,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情节恶劣的,才适用该《决定》:如果犯故意伤害罪,情节一般,就不能使用该《规定》,而只依照《刑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处罚。

由此可见,要适用本《决定》的规定,务必首先认定属于“情节恶劣”。那么什么是情节恶劣呢所谓情节恶劣一般是指伤害致死多人;报复行凶致人死亡;手段残酷,摧残致人死亡等等。那么,是否属于情节恶劣呢我认为,被告人高xx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情节一般”。

第一,从本案伤害行为的起因来看,是由于被害一方故意追打直接引起的。这同那些被告方寻衅滋事,故意挑起事端,由此加害对方,在情节上是显然不同的。

第二,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主观恶性较小。这同那些故意报复行凶致人死亡,其主观恶性程度大,也是不同的。

第三,是被害一方首先手执凶器实施非法侵害的。虽然双方都有侵害双方之意,而被告在势力上处于劣势,这与那手执凶器,对手无寸铁、孤立无援的被害人实施伤害致人死亡的,在情节上也是有差别的。

第四,被告人临时起意伤害他人,这同那些早有预谋,备好凶器,报复行凶致人死亡的,在情节上也是不同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被告人高xx的伤害行为,一是由被害人直接引起的,二具有防卫的.性质,三是属于“情节一般”,因此,对被告人高xx的量刑应适用《刑法》第134条第2宽之规定。请求法庭对此意见给予充分思考和足够的重视。

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xxx

xx年xx月xx日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二十一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后征得本人同意,由xxx律师事务所的xxx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认真听取了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在发表辩护意见之前,作为辩护律师我们首先对在这起事件中造成被害人的伤害表示深深地遗憾,。现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对被告人量刑时参考:

一、辩护人认为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比较符合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也就是说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具有防卫过当情节。

理由1:认定故意伤害罪不能客观归罪,不能只看行为的后果而不考虑其他方面。毕竟要依据行为人也就是被告人的故意内容来认定。针对该案,被告人主观上不是出于伤害故意。

理由2:从故意伤害罪的主观上分析,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这里的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但是从公诉机关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上看,各证人的证言在被告人凤用刀伤害被害人一节相互矛盾,即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具有伤害故意。无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充其量是防卫过当导致的伤害故意。

理由3:从防卫过当这种情节的构成要件上讲,被告人在主观方面很明显是间接故意。

综合上述理由,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

二、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

三、被害人对事情的发生有过错。

四、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综上,请求法院能够采纳上述辩护意见后依法减轻判决。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辩护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律师辩护词范文 第二十二篇

Q2019年8月26日笔录(刑事侦查卷51第64页)

HCD案卷综中保存的由湖南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明细表显示,其销售给安安徽WJG公司的泰尔唐不高善糖片累计86120盒,累计货款为4300000万元。

湖南省实验动物中心、湖南省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湖南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尔牌善堂片”符合企业标准Q/OKSH0007S-2018,具有延缓衰老、调节血糖的功能(卷51第83-97页)。

泰尔善糖片注册批件(刑事侦查卷51第76页)

上述LH、Q、HXA等人的笔录及泰尔公司的销售明细表、保健食品的注册批件相互印证,证明了以下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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