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遗嘱范文(通用十三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8-30 07:20:41589

个人遗嘱范文(篇一)

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遗嘱范文(篇二)

1、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2、遗嘱须由遗嘱人签名。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写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乞讨、增删的内容无效。

3、遗嘱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准据。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的,遗嘱不能生效。

个人遗嘱范文(篇三)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嘱。最后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用立遗嘱形式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用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有二种:遗嘱继承和遗赠。立遗嘱人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遗赠则是立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赋予公民用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既体现了我国公民具有广泛的自由民主权利,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这使老年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子女对自己尽赡养义务的大小,以及子女的具体情况来合法而又合理地处分自己身后的财产。

老年人可以在遗嘱中力尽赡养义务多的子女多留遗产,对尽义务少或不尽义务的子女少分或不分遗产,这些规定使继承人的继承权被取消。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

个人遗嘱范文(篇四)

1.立本遗嘱时,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了解本遗嘱的意思表示和法律后果;

2.本遗嘱中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欺诈或胁迫行为;

3.本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有权处分;

4.订立本遗嘱前,遗嘱人未就本遗嘱所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

5.证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证人是由立遗嘱人指定的,没有任何胁迫。

本遗嘱一式_ _ _ _份,一份给_ _ _ _人,一份给_ _ _ _人。

(以下无正文,由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字并打印在手印页上)

个人遗嘱范文(篇五)

(一)改变遗嘱观念。

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较早立遗嘱是不吉利的想法

(二)树立权利意识。

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及时立遗嘱。

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

(四)注意选择方式。

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

(五)内容合法完善。

遗嘱的内容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内容要完善,措词要简练准确,书写或打印要清晰。

(六)注意保密。

老人订立遗嘱后,遗嘱内容要注意保密,遗嘱书也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被别人篡改。

(七)生前可以撤销或修改遗嘱。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老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

个人遗嘱范文(篇六)

立遗嘱人:姓名____、民族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身份证号____等信息

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张甲和李丙作为见证人,并委托XXXX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由于本人经常出差且患有高血压,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

1、坐落于上海市西藏南路1899号城开大厦3306室房屋一套,面积180平米;

2、建设银行定期存款30万元,账号:123456789;

3、沃尔沃S40轿车一辆,车牌号:沪A-24680

4、股票若干,银河证券公司,账号:135790

三、对于上述财产,本人处理如下:

1、城开大厦3306室房屋由妻子王媛媛继承;

2、建设银行存款30万元及利息由女儿丁丽继承;

3、沃尔沃轿车由儿子丁大继承;

4、银河证券的股票由母亲谢红继承;

5、其他财产由妻子王媛媛继承。

四、期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张甲、李丙、谭红琳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____(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书人:____(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____(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____(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遗嘱范文(篇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合法的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二)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1、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2、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

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三)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四)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五)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

个人遗嘱范文(篇八)

1、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版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个人遗嘱范文(篇九)

1、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遗嘱人真是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

3、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4、夫妻或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时申请遗嘱公证的,应当分别设立,处分属于各自的财产份额,一般不得共同设立一份遗嘱;

5、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可以指定将财产遗留给受益人个人,而不归受益人夫妻共同所有;

6、遗嘱生效前,遗嘱人可依法变更或撤销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7、公证员将根据立遗嘱人的状况决定立遗嘱时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录音或录像;

8、不宜公开的遗嘱,立遗嘱人本人应注意保密。

个人遗嘱范文(篇十)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公历××××年××月××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签名)

××××年××月××日

个人遗嘱范文(篇十一)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个人遗嘱范文(篇十二)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遗嘱执行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担心本人去世之后,继承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执,故本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市_______区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等作出如下处理:

个人遗嘱范文(篇十三)

立遗嘱人:

身份证号:

一、本遗嘱说明

1、订立本遗嘱前,立遗嘱人没有因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二、财产及其继承安排

1、房屋

(1)房屋信息

房产地址: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

(2)上述房产属于立遗嘱人个人财产,在立遗嘱人去世后,该房屋由______继承与所有。

2、车辆

(1)车辆信息

车辆型号: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

登记车主:___________

(2)上述车辆属于立遗嘱人个人财产,在立遗嘱人去世后,该车辆由_______继承与所有。

3、公司股权

(1)股权信息

公司名称:___________

登记股东:___________

登记注册资本金额:___________

登记持股比例:___________

(2)立遗嘱人去世后,该股权份额由继承与所有。如公司或其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回购权的,则该股权的转让款归______继承与所有,为其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4、存款

(1)存款信息

开户行: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存款余额约:___________

(2)上述账户中的存款为立遗嘱人个人财产,无论实际金额多少均由______继承。

5、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信息

(2)立遗嘱人去世后,由______继承该知识产权,行使相关权能并获得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收益。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理财产品

(1)财产信息

证券公司: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开户人:___________

(2)上述帐号所购买的股票、证券、理财产品等,价值共计约¥______元,立遗嘱人去世后,上述财产归______继承与所有。

7、关于遗产变化的特别约定

本遗嘱确立后,被继承人的遗产价值或余额发生变化时,不影响本遗嘱效力,仍应按本遗嘱执行。

8、本遗嘱及立遗嘱人未作特别安排的遗产,一律由_______继承和所有。

三、遗嘱执行

1、遗嘱执行人信息

姓名: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2、立遗嘱人去世之后,上述执行人代为执行本遗嘱。执行人应出于诚实、信用、勤勉义务执行本遗嘱,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义务包括:

(1)在立遗嘱人去世后通知并召集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

(2)按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实际分配、执行,并协助办理执行的各种手续如房屋过户、存款转移等事务。

(3)因遗嘱执行产生的合理费用,遗嘱执行人有权要求继承人承担。

3、如遗产执行人先于立遗嘱人去世的,立遗嘱人将另行以书面方式变更遗嘱执行人,届时将以新的遗嘱内容为准。

四、其他

本遗嘱

一式三份,立遗嘱人保存一份,立遗嘱人配偶保存一份,遗嘱执行人保存一份

,各份具备同等效力。

立遗嘱人(签名):

签署时间:年月日

见证人确认:

上述遗嘱由立遗嘱人签署,立遗嘱人神志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立遗嘱人自愿作出。

见证人1(签名):

身份证号:

见证人2(签名):

身份证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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