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精选十八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8-29 14:09:571510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一)

丧葬证明书

篇1:

丧葬费领取证明范文

高县社会保险局: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 ,性别 ,现年 岁, 家住: ,

身份证号: ,原 单位退休人员,于 年 月 日去世,并已核实。现今家属

协商一致,同意由 ,性别 ,身份证号: ,与死者两人属 关系,前来你局办理相关手续,

请接洽为谢!

特此证明

社区

年 月 日

注:①火葬须带火葬场出据的《火化专用收据》;②土葬须带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死亡证明》; ③领取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篇2:办理丧葬费手续 翠峦区办理丧葬费手续 注销户口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继承人关系证明(街道或派出所)

3、医院死亡证明

4、火化证明

5、火化票据

6、派出所死亡证明 注:以上手续交回区社保局大厅篇3:现在殡葬顺序

1.死亡证明: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

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

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遗体整容;

遗体告别;

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

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

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

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位办理: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

服务站来办理。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

办丧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

墓。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

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 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

类公墓民政部门将

逐步予以取缔。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本

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

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

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4.祭扫活动须知: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

发生。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严禁在骨灰堂、公

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

方式。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

公墓。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火葬可以减少

占地和环境污染。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

非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

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

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

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

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

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

随到。

六、遗体告别

1、整容:各地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

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照相、摄像、代写挽联、租买花圈、鲜花及

花篮等服务。

七、遗体火化

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 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

八、安放方式

有骨灰堂、骨灰墙、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骨灰撒海

九、丧葬用品

各地殡仪馆均提供骨灰盒、挽联、花圈、鲜花、鲜花篮等服务。

十、祭扫活动

各地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专门设置焚烧冥纸、物品的地点篇4:京民

殡发〔20XX〕143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 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民殡发〔20XX〕143号

各区(县)民政局、民委(民宗办)、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京民殡发【20XX】107号),

现将《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

年三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符合《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应先到亡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

出所注销户口。户口注销后,再到亡者原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

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

助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

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 《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行

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非

火化区居民提交死亡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特指回、

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十个信仰xxx教的少数民族。 土葬证明是指街道(乡

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葬证明或北京市xxx殡葬管理处 出具的土葬证明。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据亡者埋葬地开具的证明出具土葬证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本市户籍包括: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人员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

第四条 除在xxx服刑或在劳动教养场所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死亡外,其他违法犯

罪人员或涉嫌犯罪人员死亡的均可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三无人员(无生活,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及虽然

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居民)、农村五保户等,依据

相关政策已由区(县)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贴。

第六条 按照规定,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内领取丧葬补助金的,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

第七条 本市在外地死亡人员,符合无丧葬补助条件的,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 社保所受理申请时,应将经办人填写的《补贴申请表》内容与经办人提交的身

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

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的原件进行核对,此外社保所还需检查亡者生前是否正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无误后将以上原 求补正。

第九条 社保所受理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将亡者情况在亡者户籍所在地居(家)委会、

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亡者姓名、死亡时间、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社保所经办人员。

第十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保所将《补贴

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亡者

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

化证明(土葬证明)复印件(以下统称“申请材料”)及公 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直接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社保所将申请材料及公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

移交街道(乡镇)民政科,街道(乡镇)民政科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进行核实。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对亡者生前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

老金或已享受丧葬补助金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区(县)民

政部门交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保中心数据库内进行比对

核实后,以出具证明的形式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区(县)民政部门。 (二)对亡者生

前户籍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转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实。公安派

出所核实后,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街道(乡 申请材料、核实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三)对其他情况有异议的,由

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公示结果、检举线索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

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 区(县)民政部门对亡者丧葬补贴待遇资格进行核准。对符合《办法》补贴

条件的,将《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返社保所,由社保所按规定发放丧葬补贴金;对不符

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出具不予发放书面证明,由社保所 交经办人。

第十三条 社保所统一受理和发放时间,每周一为补贴申请日和补贴发放日,遇节假日顺延。

应提供书面受理证明、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丧葬补贴金统一为5000元,由社保所发放。

发放时,社保所应在火化证明、土葬证明上加盖领篇5:退休职工死亡补贴证明

职工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 职工同志,于年 月 xxx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发放 个月工资,每月工资标准元,

共计

元,另发放丧葬费金额为元。总计金额为: 元整。 大写: 万 仟 百 拾元角 分整。 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签章:审 核: 经办人: 领取人签字: 家属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同志其(

于 年 月

整。 仟百拾元角分整。 ), xxx亡,根据 文件精神,发给丧葬费 元 篇2:丧葬费领取证明范文

丧葬费领取证明范文

高县社会保险局: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 ,性别 ,现年 岁,

家住: ,

身份证号: ,原 单位退休人员,于 年 月 日去世,并已核实。现今家属协商一致,同意由 ,性别 ,身份证号: ,与死者两人属 关系,前来你局办理相关手续,请接洽为谢!

特此证明

社区

年 月 日

注:①火葬须带火葬场出据的《火化专用收据》;

②土葬须带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死亡证明》;

③领取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篇3:领取丧葬、抚恤金证明书

领取丧葬、抚恤金证明书

××县社保中心:

兹有我社区居民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 于 年 月 日因 逝去,现由其家属,与死者关系: )前来办理领取丧葬、抚恤费。

申领人员:

村(居)委会签章: 单位签章:

经办日期: 经办日期:

注:此证明由死者家属如实申报,村(居)委会经办人员负责调查核实填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复核。如有虚报、谎报而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二)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梁_____驾驶小客车(内乘王_____、王_____)由西向东行至*市_____区_____与_____国道交叉口西_____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王_____抢救无效死亡。现梁_____(*方)与王_____的六名近亲属(乙方)就王__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一次*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梁_____支付给了王_____的哥哥王_____)。

二、*方将上述贰拾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方无关。

四、*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___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三)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或者伤残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金。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四)

*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梁_____驾驶小客车(内乘王_____、王_____)由西向东行至*市_____区_____与_____国道交叉口西_____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王_____抢救无效死亡。现梁_____(*方)与王_____的六名近亲属(乙方)就王__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一次*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梁_____支付给了王_____的哥哥王_____)。

二、*方将上述贰拾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方无关。

四、*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_____死亡一事向*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五)

丧葬费领取证明范文

高县社会保险局: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 ,性别 ,现年 岁,

家住: ,

身份证号: ,原 单位退休人员,于 年 月 日去世,并已核实(火化/土葬)。现今家属协商一致,同意由 ,性别 ,身份证号: ,与死者两人属 关系,前来你局办理相关手续,请接洽为谢! 特此证明

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火葬须带火葬场出据的《火化专用收据》; ②土葬须带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死亡证明》; ③领取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篇2:办理丧葬费手续

翠峦区办理丧葬费手续

注销户口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继承人关系证明(街道或派出所) 3、医院死亡证明 4、火化证明 5、火化票据

6、派出所死亡证明

注:以上手续交回区社保局大厅篇3:现在殡葬顺序 1.死亡证明: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 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 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 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位办理: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站来办理。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办丧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

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类公墓民政部门将

逐步予以取缔。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本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 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

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4.祭扫活动须知: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严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方式。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火葬可以减少占地和环境污染。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非

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

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

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随到。

六、遗体告别

1、整容:各地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 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照相、摄像、代写挽联、租买花圈、鲜花及花篮等服务。

七、遗体火化

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 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

八、安放方式

有骨灰堂、骨灰墙、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骨灰撒海

九、丧葬用品

各地殡仪馆均提供骨灰盒、挽联、花圈、鲜花、鲜花篮等服务。

十、祭扫活动

各地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专门设置焚烧冥纸、物品的地点篇4:京民殡发〔2009〕143号

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民殡发〔2009〕143号

各区(县)民政局、民委(民宗办)、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京民殡发【2009】107号),现将《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符合《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应先到亡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户口注销后,再到亡者原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

《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非

火化区居民提交死亡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特指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

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十个信仰xxx教的少数民族。 土葬证明是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葬证明或北京市xxx殡葬管理处

出具的土葬证明。

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据亡者埋葬地开具的证明出具土葬证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本市户籍包括: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大中专院校学

生集体户口人员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

第四条 除在xxx服刑或在劳动教养场所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死亡外,其他违法犯 罪人员或涉嫌犯罪人员死亡的均可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及虽然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居民)、农村五保户等,依据相关政策已由区(县)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

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贴。

第六条 按照规定,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内领取丧葬补助金的,不在本《办法》

适用范围内。

第七条 本市在外地死亡人员,符合无丧葬补助条件的,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 社保所受理申请时,应将经办人填写的《补贴申请表》内容与经办人提交的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的原件进行核对,此外社保所还需检查亡者生前是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无误后将以上原

求补正。

第九条 社保所受理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将亡者情况在亡者户籍所在地居(家)委会、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亡者姓名、死亡时间、户籍所在地等基

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社保所经办人员。

第十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保所将《补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复印件(以下统称“申请材料”)及公 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直接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社保所将申请材料及公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街道(乡镇)民政科,街道(乡镇)民政科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进

行核实。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对亡者生前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或已享受丧葬补助金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交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保中心数据库内进行比对核实后,以出具证明的形式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区(县)民政部门。 (二)对亡者生前户籍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转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实。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街道(乡

申请材料、核实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三)对其他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公示结果、检举线索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

实。

第十二条 区(县)民政部门对亡者丧葬补贴待遇资格进行核准。对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将《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返社保所,由社保所按规定发放丧葬补贴金;对不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出具不予发放书面证明,由社保所

交经办人。

第十三条 社保所统一受理和发放时间,每周一为补贴申请日和补贴发放日,遇

节假日顺延。

第十四条 受理、公示、核实和核准工作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 在市、区(县)民政部门与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尚未建立

网络传递信息系统之前,暂时采取手工核实。

第十六条 经办人在申请受理之日起第20个工作日到社保所领取补贴。办理领取手续时,应提供书面受理证明、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丧葬补贴金统一为5000元,由社保所发放。发放时,社保所应在火化证明、土葬证明上加盖领篇5:退休职工死亡补贴证明 职工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 职工 同志,于

年 月 xxx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发放 个月工资,每月工资标准元,共计

元,另发放丧葬费金额为 元。

总计金额为: 元整。

大写: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分整。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签章: 审 核: 经办人:

领取人签字:

家属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同志其(

于 年 月 整。

仟百拾元角分整。

), xxx亡,根据 文件精神,发给丧葬费 元

文档为doc格式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六)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20xx年5月7日17时00分,于驾驶小客车(内乘王、王x)由西向东行至xx市xx区与国道交叉口西xx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王抢救无效死亡。现于(甲方)与王六名近亲属(乙方)就王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梁支付给了王哥哥王)。

(二)甲方将上述贰拾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七)

甲方:(姓名、性别、出生20xx年xx月xx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乙方:(姓名、性别、出生20xx年xx月xx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20xx年xx月xx日时分,于xx驾驶小客车(内乘王xx、王x)由西向东行至xxxx市xx区xx与xx国道交叉口西xxx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xxxx抢救无效死亡。现xx(甲方)与xx(乙方)的xxx名近亲属(乙方)就xx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xxxxxxx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甲方xx支付给了乙方xx的哥哥xx)。

二、甲方将上述xxxx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xxx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xx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梁_____驾驶小客车(内乘王_____、王_____)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_____区_____与_____国道交叉口西_____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王_____抢救无效死亡。现梁_____(甲方)与王_____的六名近亲属(乙方)就王__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梁_____支付给了王_____的哥哥王_____)。

二、甲方将上述贰拾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 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_____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九)

被申请人:施xx,女,彝族,19xx年12月25日生,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人,住漾濞县漾江镇普坪村二郎坡社,农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

请求事项:请求强制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因xx死亡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元。

申请执行依据:

漾濞县人民法院(20xx)漾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xx生命权纠纷一案,经漾濞县人民法院20xx年5月21日开庭审理,案件受理过程中,法庭对双方成功调解,遂于当天作出(20xx)漾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第二条明确约定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因xx死亡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元,此款限于20xx年6月21日之前一次付清。

目前,该(201_)漾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期限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但被申请人未履行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为此,申请人根据《xxx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十)

甲方:(姓名、性别、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乙方:(姓名、性别、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时 分,于________________驾驶小客车(内乘王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由西向东行至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国道交叉口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抢救无效死亡。现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近亲属(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甲方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了乙方________________的哥哥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将上述________________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________________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十一)

索 引 号: AAA01A-0203-2011-00135 AAA01A-1104-2011-00002 主题分类: 津政办发;扶贫救济 发布机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名 称: 文 号:

附 加 码: 000125022/2011-00147 发文日期: 2011-11-10 转发市民政局等五部门拟定的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1〕116号

主 题 词: 民政 殡葬 补贴 通知

内 容 概 述

市民政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 容 全 文

津政办发〔2011〕116号

转发市民政局等五部门拟定的天津市

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

第一条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0〕30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具有本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基本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城乡居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适用范围内:

(一)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与企业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人员和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三)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四)参加工伤保险并享受丧葬补助金人员;

(五)在本市死亡,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火化人员;

(六)由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费用的“三孤人员”(孤老、孤残、孤儿);

(七)在异地领取丧葬补贴或补助金人员;

(八)其他渠道享受丧葬补贴或补助金人员。

第三条 补贴标准:给予符合补助条件的亡者家属一次性补贴1800元。

第四条 符合丧葬补贴条件的人员死亡后,由申领人于亡者火化后1个月内办理丧葬补贴申领手续。具体申办程序:

(一)申领人凭《死亡医学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到亡者户籍所在地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公安派出所为亡者注销户口,并领取户口注销证明。

(二)申领人到亡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亡者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殡仪馆火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依法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即: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十个信仰xxx教的少数民族)及土葬区居民提供前2项材料。

(三)申领人据实填写并提交《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领表》(由市民政局统一印制公布,以下简称《申领表》)一式3份,同时领取书面受理证明。

(四)申领人于20个工作日后,持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书面受理证明及本市殡仪馆火化收据(土葬居民持《死亡医学证明书》)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领取补贴。

因遗体捐献等原因无法出具本市殡仪馆火化收据的,申请和领取补贴时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医疗机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 受理步骤为:

(一)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对申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保留《申领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并当场出具书面受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告知。

(二)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受理后,于4个工作日内由亡者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将亡者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亡者姓名、性别、年龄、死亡时间、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经办人员。

亡者为60岁以上的,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在公示的同时,将一份《申领表》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劳服中心),对其是否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的情况进行核实;劳服中心核实后保留《申领表》,并将核实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返回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经核实和公示均无异议的,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在《申领表》“街、乡(镇)民政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申领表》、申请材料及核实结果、公示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审批。经核实和公示,对申领人应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或亡者工作单位领取丧葬补助待遇现又申领居民丧葬补贴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将亡者信息送劳服中心进一步进行查询,符合发放条件的,按程序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告知申领人。

亡者为60岁以下的,经公示无异议,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在《申领表》“街、乡(镇)民政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申领表》、申请材料及公示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审批;经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将亡者信息送劳服中心进行查询,符合发放条件的,按程序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告知申领人。

(三)区县民政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后,保留一份《申领表》,于2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申领表》及申请材料等返回街道(乡镇)民政部门。

(四)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合格的,由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在殡仪馆火化收据上加盖“已领取补贴专用章”后发放补贴;遗体捐献者及依法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和土葬区居民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加盖“已领取补贴专用章”后发放补贴,并留存《申领表》及申请材料。

(五)对亡者户籍及其他情况存有异议或无法认定的,由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将申请材料及异议说明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核实后,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证明及申请材料退回街道(乡镇)民政部门。

第六条 经费保障:

(一)丧葬补贴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按照6:4的比例分别负担。

(二)建立丧葬补贴资金预、决算制度,补贴资金收支预、决算分别由市和区县民政局、财政局负责编制。每年年底前,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县当年一至三季度丧葬补贴实际支出情况,安排下年度丧葬补贴资金预算,并提前告知各区县财政局,每年年底根据实际支出情况与区县财政局进行结算。

(三)建立丧葬补贴资金季度报表制度,各区县财政局、民政局采取按月填报、按季度报送的方式,于每年1月20日、4月5日、7月5日、10月10日、11月20日前分别向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报送《天津市丧葬补贴资金收支情况表》。

第七条 职责分工:

(一)丧葬补贴工作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受理、协调、预算、审核、发放、统计备案;人力社保、财政、公安、民族工作等部门按职责做好丧葬补贴相关工作。

(二)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负责丧葬补贴工作的政策宣传、咨询解答,对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登记。同时,将相关材料建档留存10年,并建立数据库备查。

(三)全市各级民政、人力社保、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丧葬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 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统一在每周第一个工作日进行受理申请和发放补贴工作。无特殊情况,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申领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在《申领表》“申领人声明”一栏内签字,对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有冒领、骗领情况,由所在区县民政部门责令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区县的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2010年10月1日后(含10月1日)死亡并符合丧葬补贴条件的人员,参照本办法补发。

天天天天二

津〇天津

津市津津市

人一

力一民

市市资

源年市族

事公财和七社

会月民务

政委安政保四障员

局 会 局 局 局 日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均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时 ____分,于xx驾驶小客车(内乘王XX、王x)由西向东行至

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区____与____国道交叉口西_______________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__________xx抢救无效死亡。现____(甲方)与____(乙方)的_______________名近亲属(乙方)就_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_______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____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甲方____支付给了乙方____的哥哥____)。

二、甲方将上述___________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 ____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________。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xx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十三)

甲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年月日时分,于xx驾驶小客车(内乘王XX、王x)由西向东行至xxxx市xx区xx与xx国道交叉口西xxx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xxxx抢救无效死亡。现XX(甲方)与XX(乙方)的xxx名近亲属(乙方)就XX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xxxx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甲方XX支付给了乙方XX的哥哥XX)。

二、甲方将上述xxxx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xx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十四)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2、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3、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十五)

丧葬补助申请格式:1、尊敬的xx工会:2、申请书内容:3、此致 敬礼!4、申请人:***5、XXX年XX月XX日补充说明:1、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2、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针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者家属的开支项目。

对工作期间不幸死亡职工的家属发放丧葬补助费用及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是中国长期以来所坚持的一种福利制度。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十六)

1、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2、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公布前,实际上还有一种赔偿实际损失的办法,这就是按照丧葬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其应当赔偿的项目是:

(1)寿衣费

受害人死亡的寿衣支出,应当赔偿。寿衣的购置费,应当是一般的寿衣,受害人家属采用高级寿衣装殓的,只赔偿一般标准的寿衣损失。

(2)运尸和火化费

这是必须支出的费用,应当全额赔偿。

(3)骨灰盒(棺木)费

在有火化场所的地区,只赔偿骨灰盒的购置费用,标准是中等的费用。如果受害人家属采用高级骨灰盒,则按照中等的购置费用计算。在没有火化场所的地区,则应当赔偿棺木购置费。

(4)骨灰存放费用

对此,只赔偿一期骨灰盒放置费用。必须采用土葬的,则适当赔偿安葬费。

注:对以上的赔偿,如果当地有关机关有赔偿标准的,依照该规定标准赔偿。没有标准的,按照实际支出和上述合理标准计算。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十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上均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年 月 日 时 分,于xx驾驶小客车(内乘王XX、王x)由西向东行至____________________市xx区xx与xx国道交叉口西_______________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__________xx抢救无效死亡。现XX(甲方)与XX(乙方)的_______________名近亲属(乙方)就XX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甲方XX支付给了乙方XX的哥哥XX)。

二、甲方将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xx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篇十八)

甲方:

乙方:(以上均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年 月 日 时 分,于xx驾驶小客车(内乘王XX、王x)由西向东行至****市xx区xx与xx国道交叉口西***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xx抢救无效死亡。现XX(甲方)与XX(乙方)的***名近亲属(乙方)就XX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甲方XX支付给了乙方XX的哥哥XX)。

二、甲方将上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xx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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