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推荐二十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8-28 08:38:14282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一)

My first research project involved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enzyme Uridylate Synthase “channels” the intermediate Orotidine 5’-mono-phosphate. This is a multifunctional enzyme and explanations for the evolution of this multi-functionality have been somewhat widespread throughout the literature. This project then questioned the basis of these explanations and offered new hypotheses as to why such multi-functional proteins have evolved. I wrote the computer modelling programs that integrated, through recursion, all of the relevant Michaelis-Menton rate equations. This analysis proved that a channeling argument was unnecessary to explain the available experimental evidence. I also performed some related enzyme assays in order to check several related hypotheses developed by Dr. McClard and myself.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二)

原告方最后陈述

被告方在接到我方订货单后,在我方未写明建材具体型号的情况下,就给我方当事人发了不含dop的建材,而被告方此前的所有相关交易中给卖方提供的都是含有dop的建材。我方认为被告方这种发货行为太过随意,存在过失。

针对被告方所述我方当事人未写明所需货物的型号,于是就随意发货,而且认为我方当事人是专业建筑商,应该明确货物的不同型号,以及被告方提到的我方在收到货物后没有进行审查,我方认为,论专业性,即使我方是专业建筑商,那么对方作为生产者,我方作为消费者,对方显然应在此专业比我方更为专业,如果我方在订货单中没有写明,那么对方对合同审查后应该与我方进行确认,然后发货,若更专业的被告都不知道不同型号货物会产生不同的效果的话,似乎对我方应知道dop塑化剂的添加与否会产生如此大的不同效果就更无期待可能性。

被告答辩说我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中的赔偿条款无效,不应该适用,所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这是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如前所述,被告方对于此次是百事大厦外墙的损失是有很大一部分责任的,既然被告方有责任,那么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即使合同中约定的赔偿条款无效,那么根据合同法的法定赔偿条款,被告基于自己的过失也应该对我方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被告应当承当损失赔偿责任。

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诚信、交易秩序以及我的合法权益,希望法庭做出合理判决。

来自:天涯军博>《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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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三)

读了课文《最先与最后》,我深深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既要有“敢为最先”的精神,又要有“不耻最后”的勇气。

有这样两句诗:“羊质虎皮功不就,凤xxx胆事难成。”纵观古今中外建功立业者,无不是有胆有识,敢于创新,勇于进取的。神农氏冒生命危险,尝遍百草,创亘古未有之事,使后世子孙享福延年;安徽凤阳农民冒坐牢的危险,秘密承包土地:在合同书上按下指印,开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为农村经济的复苏描绘了灿烂的蓝图;温州人敢为最先,开创了“温州模式”的经济发展之路,使温州*从贫穷走向富裕。

同样,达尔文如果没有“敢为最先”的精神,就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题”,去*已在人们头脑里根深蒂固的冒牌祖先——上帝,而大胆提出人类的祖先是猿的见解;哥伦布没有危险的海上飘流,就不可能发现新大陆;皮尔里没有险象环生的*川之行,就不可能征服北极。可见,没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没有今天的佳肴;没有无畏的开拓者,就没有今天的文明。

在今天的改革大潮中,我们需要“敢为最先”的精神,也需要“不耻最后”的勇气。我们这里所说的“不耻最后”,是指和“敢为最先”者一样经过了一番艰苦努力之后而“最后”的,绝不是那种投机取巧而一败涂地的人。这样的“最后”者从不哀叹,从不怨天尤人,而他们所做的只是向“最先”之路继续跋涉。

改革,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四)

1. 挑毛病

2. 千方百计说明与您要求有差异

3. 额外的功能不要

4. 需要特殊的功能来打压买方的傲气

5. 已有的服务不需要可以减价

6. 批量优惠

7. 长期合作有优惠

8. 即将降价的假设

9. 对手的努力-降价、功能、引起竞争

10. 如果。。。,又怎样

11. 我不知道、

12. 最后通谍

a) 只用于最后时间

b) 言语不要激怒对方

13. 提供权威不可更改的文件和证据-法律...

14. 提出有限选择的菜单。您可以从以下中选择...

15. 拖延时间-加大对手的投入甚至高层的加入,使之退出交易的成本提高,或者有失颜面...

16. 一点一点的啃-蚕食策略-不给出可接受的低限

对策:

a) 合法化(文件化),

b) 无权力,

c) 点出他的战术,并承认他的高明之处。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五)

原告诉被告罗平和贵州智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以依法予以受理,我依法接受第二被告贵州智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其中的一项权利为代理答辩,现在我根据案件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答辩如下:

1、工程先开工后补签合同

我的当事人于20xx年8月初向纳雍县厍东关乡政府承包了厍东关乡小规模土地开发项目的建设工程,工程承包后,虽然承包合同还未签订,但发包方要求我的当事人赶紧开工,所以我的当事人把工程转包后(也没签合同,要等上述合同签了后才签。)就先安排施工。合同一直到20xx年8月底才签订,随即我的当事人就向转承包人签订。

2、第一被告只是作为我的当事人在与厍东关乡政府签订合同一事中的代理人,除此之外的其他事项并不能代理,更不能代表我的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或为其他任何行为。

在我的当事人与厍东关乡政府签订合同一事中,我的当事人委托第一被告做代理人,我的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刘旭到场且签字后,顺便让第一被告也在合同上以代理人的身份签了字。因此,第一被告只是在上述两份合同的签订中作为我的当事人的代理人而已,在我的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刘旭到场并签字的情况下,

真正能代表我的当事人的是刘旭,第一被告并不能代表我的当事人,更不能代表我的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或为其他任何行为。否则,一切都与我的当事人无关。

3、第一被告与我的当事人只是转承包关系。

在向厍东关乡政府承包工程以前,第一被告想挂靠我的当事人,承包后,我的当事人觉得此项工程利润不高,又没时间管理,就将工程转包给了第一被告。从此,第一被告与我的当事人就只是承包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我的当事人就该承包合同的相对人就只是第一被告,与其他任何施工方(原告等)无关。

4、第一被告将部分工程以我的当事人名义转包给原告所签的合同对我的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由于第一被告与我的当事人只是承包关系,我的当事人对该份合同并不予以追认,我的当事人也没有在该份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并且,原告在与第一被告以我当事人名义签订合同时,第一被告均未持有我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函件以及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等可以证明第一被告是我的当事人的代表的相关材料,并不构成表见代理,说明原告是有过错的。因此,该份合同与我的当事人无关,一切责任都只是由第一被告和原告自负。

5、我的当事人预付工程进度款情况。

我的当事人将工程承包给第一被告后,就派陈陟代表我的当事人对整个工程进行监督,并向承包人第一被告方支付相关的进

度款。在我的当事人的代表陈陟向第一被告方支付进度款的过程中,第一被告给陈陟说:“查勇做的工程是我包给他的,可以将进度款直接打给原查勇,甚至凡是查勇要求的其他人都可以直接支付,所有支付款项最后都全部算为对我方的工程预付款”。到现在为止,我的当事人的代表陈陟向第一被告方支付的预付工程款中,打在罗永明(原告的妹夫,也是其管理人员)、龙涛(与原告一伙的)、陈昌华(白泥村支书,工程民工代表,对此人的打款也是东关乡政府和白泥村委会的要求。)的账户上的都有。共计支付的预付工程款为:840000元。

6、工程完工后的结算情况。

我的当事人于20xx年6月从纳雍县厍东关乡政府结账后就立即通知第一被告方来结账,针对第一被告方第一、二批项目(也即是第一被告转给原告的两批)的结账情况为:第一批应付:(亩)X1600(含费单价)—(税收和费用)=元;第二批应付为:(亩)X750(裸包单价)=元。两批项目共计应付元,现已全部结清。

总之,第一被告只是在我的当事人与厍东关乡人民政府签订合同时作为我当事人的代理人,并不能代理或者代表我的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或为其他的任何行为。我的当事人与第一被告之间只是转承包关系,并不是什么挂靠关系。在第一被告将部分工程以我的当事人名义转包给原告签合同时,第一被告也没有持有能证明是我的当事人的代表的任何相关资料,第一被告的行

为并不能构成表见代理,说明原告存在过错。我的当事人也没有在该份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又不予以追认,故该份合同对我的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一切责任都只是由第一被告和原告自负。综上,我的当事人对该工程的合同相对人就只是厍东关乡政府和第一被告,与这两者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如原告等)都毫无关系。并且,工程完工后,我的当事人从相关部门结账后就立即向第一被告方结清了工程款。因此,我的当事人和我在此请求贵院驳回原告对我的当事人(第二被告贵州智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此致

纳雍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唐明晋

20xx年8月30日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六)

原告:胡**,女,汉族,xxx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县**镇 现住:广州市*****3x1房,电话:xx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xxxxx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xxxx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 xxx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xxx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xxx年x月22日至xxx3年2月1x日期间,向原告胡**借款人民币1x3xxx元(拾伍万叁仟元整)。其中转账x3xxx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xxxxx万(陆万元整)。截止xxx3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xxxxx(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胡**xxxxx元(玖万捌仟元整)。针对欠款xxxxx(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xxx3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xxxxx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x4x元/月。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xxx3年4月3x日之前还款xxxxx元整,第二期xxx3年x月1x日还款4xxxx元整,第三期xxx3年x月3x日归还3xxxx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xxx3年x月3x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手机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 后来经过一番查找,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竟是一个专门欺骗女性的骗子,有妇之夫,还育有儿女!!当初原告对被告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被告的生意,也为了两人的将来,相信真爱无敌、时间改变一切,所有的付出都会证明是值得的。我于是倾其所有,向亲朋戚友借贷,甚至专门办理信用卡为其透支取现,节衣缩食,这一年期间,面对同事、朋友、家人、其他男友们的不理解,饱尝了人情冷暖,已不记得多少夜,多少次为他流下过多少泪水。

根据《xxx合同法》,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但被告在取得借款后,拒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逾期未按约支付第一、第二期应还款,且存在逃避债务倾向,又有其他缠身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对第三期应还款依法构成预期违约。原告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根据《xxx民事诉讼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七)

读了课文《最先与最后》,我深深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既要有“敢为最先”的精神,又要有“不耻最后”的勇气。

有这样两句诗:“羊质虎皮功不就,凤xxx胆事难成。”纵观古今中外建功立业者,无不是有胆有识,敢于创新,勇于进取的。神农氏冒生命危险,尝遍百草,创亘古未有之事,使后世子孙享福延年;安徽凤阳农民冒坐牢的危险,秘密承包土地:在合同书上按下指印,开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为农村经济的复苏描绘了灿烂的蓝图;温州人敢为最先,开创了“温州模式”的经济发展之路,使温州-从贫穷走向富裕。

同样,达尔文如果没有“敢为最先”的精神,就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题”,去-已在人们头脑里根深蒂固的冒牌祖先——上帝,而大胆提出人类的祖先是猿的见解;哥伦布没有危险的海上飘流,就不可能发现新大陆;皮尔里没有险象环生的-川之行,就不可能征服北极。可见,没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没有今天的佳肴;没有无畏的开拓者,就没有今天的文明。

在今天的改革大潮中,我们需要“敢为最先”的精神,也需要“不耻最后”的勇气。我们这里所说的“不耻最后”,是指和“敢为最先”者一样经过了一番艰苦努力之后而“最后”的,绝不是那种投机取巧而一败涂地的人。这样的“最后”者从不哀叹,从不怨天尤人,而他们所做的只是向“最先”之路继续跋涉。

改革,是一种尝试、一种创新,自然不可能一帆风顺,势必会有“敢为最先”者成功的喜悦,也一定会有“不耻最后”者失败的沉思。我们在对“敢为最先”者赞美之余,也对“不耻最后”者深表敬佩和感激。因为他们虽然“最后”了,却把那种顽强的精神和敢于正视落后的勇气留给了别人。可以想象,如果“温州模式”的四个创始人初尝失败后就消沉、退缩,“羞于后人”,也许就没有今天的“温州模式”。许多下岗工人,如果没有一点“不耻最后”的勇气,也许就不可能重新上岗,再创辉煌。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八)

答辩人(被告):林xx,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白沙大道xxx号江南xx苑xxx10栋x单元xxx号房。

就原告朱xx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被告特作以下答辩:

一、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原告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诉状》中指责被告,称被告“性格偏执,脾气古怪,难以相处……”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婚姻是男女双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说别人,不讲自己,可以扪心自问一下自己的表现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亦无意与其维持婚姻关系,故,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二、婚生女儿朱xx由被告携带抚养,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被告坚决要求拥有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女儿朱xx也必须由被告携带抚养。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协商,但在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这个问题上,被告不能协商。

1、女儿朱xx于201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满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之规定,女儿朱xx应由被告携带抚养,随被告生活。

2、被告原毕业于广西幼儿师范学校,系幼儿教育专业,教育女儿朱xx正好合适。况且,朱xx是女孩,随被告生活甚是方便。与被告相比,原告没有任何理由携带抚养女儿朱xx。

3、原告及其母亲重男轻女,不应由原告携带抚养女儿朱xx。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间便已体会到原告及其母亲的封建意识,女儿朱xx不能由原告携带抚养。

4、原告每月的工资为2700元,依据“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等法律之规定,被告认为,原告每月应支付女儿朱xx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与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儿朱xx七个月后,便开始上班,但由于女儿尚小,并且不愿跟随别人,被告只得亲自照看女儿,因此断断续续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离婚时生活困难,依据“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原告应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此致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被告:

年 月 日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九)

大学四年生活即将随着我的成长而慢慢逝去,回顾这丰富多彩的四年学习生活,我已在老师的辛勤培育下成长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合格大学生了,这些日子将永远铭记在我心中。这四年在学习阶段,思想上要求上进,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专业知识,毕业之际,回顾四年来的学习,工作及生活,做自我陈述如下:

我的性格属于活泼开朗型却又不失谦虚稳重,充满活力,待人真诚热情·有较强的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交际能力,凡事能吃苦耐劳,适应性与应变性都很强。

在学习上,我信仰活到老学到老是人生的使命,因而对专业知识的渴求,对实践的自我要求,都彰显了我的好学态度。经过不断地努力,我圆满的完成了本专业课程,并取得了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考试证,还在课余时间涉猎了大量解剖学、心里学、营养学等等一系列与专业靠边的知识,相信在以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过程中定能有更出色的表现。

在生活中,我有着广泛的爱好:健身的各项活动,刺激的各种冒险活动,休闲的各地驴友组团……大学生活可谓多姿多彩。同时我也是一个独立的人,在校期间各类兼职勤奋肯干、吃苦耐劳,在赚取生活费的同时学到了怎样在当今弱肉强食的社会中生存,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对我的人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有助于在未来迎接新挑战更能游刃有余。

两年的校园生活和一年的社会实践让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我,为人生书写了华丽的篇章。面对过去,只能思考陈述;面对现在,便要努力拼搏;面对未来,我期待并时刻准备迎接挑战。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十)

[案情概要]

2007年3月,第一被告乙公司资产整体转让给第二被告某县经贸委,并经某县政府审批同意,由第一被告自愿委托第二被告某县经贸委成立由县经贸委主管的托管中心负责管理,第一被告乙公司的财务支付由第二被告某县经贸委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原告甲公司于2006年开始向第一被告乙公司供应水泥包装编织袋,截至2007年4月,第一被告乙公司共欠原告甲公司编织袋款13万元,虽经原告多次催收,第一被告仍未支付,原告于2008年8月向法院起诉被告乙公司、被告某县经贸委,要求第二被告某县经贸委承担支付货款的连带责任。

[分析]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十一)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县人,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区人,住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区人,住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陈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十二)

一般来讲,个人陈述(自荐信)主要包含以下四个大的方面内容:

1、自我介绍

我是谁,在哪所学校读书、简要的兴趣爱好等介绍。此部分内容突出亮点(宜精准)但不用过于详细。

2、报考目标校及专业的理由

此部分内容是考生需要重点阐述的内容,在写作之前需要考生提前了解目标院校的历史背景、院校专业特色、培养理念等等。然后结合自身的兴趣特长,阐述选择这所高校、这个专业的原因。最好能通过具体的事例来表达自己对目标高校的向往、憧憬以及为了进入这所学校已经花费的精力和付出的努力。

3、关于未来的规划及目标阐述

考生对未来规划和目标期望,可包括在大学期间的学业规划和目标、毕业后想从事的行业以及想致力的领域、在以后的成长发展中想要达到什么样的人生高度等方面,这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考生的目标志向、兴趣爱好、人生观和价值观,是高校在人才选拔中比较重视的参数。

4、总结致谢

主要是为了表达对院校的向往及阅读材料者的尊敬,不用过于详细,基本一两句话结束。

此外,在写作时,考生们要注意书信格式,目标学校写全称,不要简写,这是对学校的尊重。

个人陈述(自荐信)不仅仅包含以上说明的基本内容,在写作和准备的过程中还有众多的问题需要规避,稍不注意就可能弄巧成拙。

1、文章精短简练

自荐信一般都有字数限制,常规的要求一般是800-1500字之间,在如此小的篇幅里,考生只能重点展示自己的闪光点,凡是能在报名材料中体现的东西,不需全部阐述。

如果想要突出自己以上某一个方面的特点,可以着重介绍自己为了获得XX而付出的一些努力及后续的一些感悟体会。

2、清楚了解高校对自荐信的具体要求

虽然以上介绍的4个部分内容基本可以满足大部分院校对自荐信的要求,但是还有少部分高校对于自荐信的字数、具体框架、是否手写还有特殊要求。

例如: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对个人陈述(自荐信)有以下要求:(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申请理由;②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性格特点、爱好特长。

3、文章段落清晰,层次分明,无错别字

逻辑清晰、结构分明,便于高校相关老师能快速了解文章大致内容,自荐信虽然不是高校决定初审的必要条件,却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能帮助考生取得一个好的印象。但是,如果出现错别字等情况,在一定的程度会减分。所以,请大家务必重视。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十三)

离婚陈述书

原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子××(姓名)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等;

事实和理由(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根据自身情况撰写)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十四)

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例如,原告向法院详细地讲述了被告曾于某日某地向其借款若干元,但至今未还等情况,要求法院确认该借款关系之存在并判决被告返还借款及其利息。在这里,原告向法院的“讲述”即为确认性陈述。经法院审理,如果查明原告所主张的借款事实属实,就要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的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可见,确认性陈述具有主动性、独立性和利己性的特点,不管另一方当事人有无相关的陈述,一方当事人皆可主动地向法院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

而否定性陈述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列举事实,否认争议中某种事实或认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的陈述。例如,上述案件中被告作出已将借款偿还于原告的陈述,而否认原告所说的“至今未还”这一回事。在这里,被告的陈述即为否定性陈述。可见,否定性陈述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和利己性的特点,是针对另一方当事人作出的不利于他的陈述而作出的一种反应,以否定对方,保护自己。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确认性陈述和否定性陈述中当事人的态度不同,但两者都是当事人出于利己的考虑而作出的不同反应。

与上述两种陈述不同,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例如上例中被告作出其曾向原告借款并至今未还的陈述,即为承认性陈述。承认性陈述一般对陈述者来说是不利的,是当事人陈述的一种特殊形式。

2.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所谓书面陈述,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典型的如起诉状、答辩书等。原告在诉状中必须指明他提出要求所根据的情况和能够证实这些情况的证据,因此,在诉状中必然包含着作为证明手段的当事人书面形式的陈述。被告在答辩书中,可以承认原告指出的全部事实或部分事实,也可以否认这些事实而提出另一些事实。在这里,被告的“承认”、“否认”、“提出”,皆为书面陈述。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十五)

校园运动会广播稿一

400米是一段怎样的赛程?一次又一次的越过同样的圆弧,同样的呐喊,究竟何处才是真正的尽头?一次又一次的质问着自己,怀疑着自己,究竟是该咬紧牙关,还是忍痛放弃?凤凰涅磐,浴火重生;青铜宝剑,千锤百炼。400米,是人生的缩影,或许充满着迷茫与忧伤,或许充满着艰难与磨难,但我相信,跨越了困苦,才能得到蜕变,坚持到底,才会迎来灿烂的朝霞。

人生——无尽的跑道,伸向远方,我们也将坚定的奔向远方。

校园运动会广播稿二

“加油,加油。”在阵阵呐喊声中,你们缓缓而来。我们为你们而骄,虽然没有成功,但也没有失败,不是么?你们那‘不耻最后’的精神让我们震撼。

“不耻最后”关非“甘于最后”。其实你们一直在努力,一直在坚持,鲁迅曾说:“优胜者固然可敬,但那些虽然落后仍非跑至终点不止的竞技者,以及见了这样的竞技者而能肃然不笑的看容,乃正是*的背梁。”

总有一种力量令人无言以对,这就是坚持到底的精神,是自强不息的力量,它宁折不弯如牛负轮,艰难前行也一声不吭,没有痛苦的呻吟;有时尽管弱小,但也有着顶天立地的豪迈与胸襟。

校园运动会广播稿三

你是赛场的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十六)

1、死亡诊断与事实不符

被告作出的死亡诊断是重症肺炎、呼吸衰竭。而患者死亡前数小时拍摄的X线片(2007-08-01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影像所见:“两侧胸廓对称,左肺野透亮度减低,未见明确片状阴影;......”显然,患者并无重症肺炎的客观事实。这是明显的误诊过失。

2、出院诊断与事实不符

被告2007年8月1日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的主要诊断:肺部感染。而患者住院期间多次(至少有7次)的X线影像学检查,均无明确的肺部感染的客观事实征象,被告医院7次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就是有力的证据,见证据目录中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3、掩盖误诊真相、主要诊断前后矛盾

2007年8月1日z从急诊科监护病房转到留观病房的主要诊断是肺部感染,而在患者死亡1个月即2007年8月30日记载的住院病案首页的主要诊断改为:脓毒血症。可见,被告医院的医师1个月后认识到对z的诊断有误。

综上所述,因为被告的医务人员在为患者z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重大过错过失及严重不负责任,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后果,被告不当的医疗行为与z的死亡结果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被告不当的医疗行为侵犯了z的生命健康权,被告应当承担z死亡结果的民事责任。敬请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做出公正的司法鉴定。

此致

z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原告代理人: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十七)

陈述和申辩书

陈述和申辩人:×××公司,法人代码:××××××,注册地点:×××,单位性质:×××××,单位规模:××××,地址:×××××。

贵局于×年×月×日,向我单位送达了×××××告知书(×××字[201×]××号),因我单位×××行为违反了××xxx×条,依据××xxx×条,你对我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特向贵局陈述和申辩。

陈述和申辩请求:

撤销×××××告知书(×××字[201×]××号)。

或,对我单位××××行为给予免于处罚(从轻、减轻)处罚。

具体事实和理由:

事实一:

事实二:

理由一:

理由二:

综上所述,××××××××。

现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望贵局在查明本案全部(真实)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此致

××××××××局

陈述和申辩人:

××年××月××日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十八)

陈述人在XX城区经营粮食生意已经十多年,一直以来遵守粮食安全的相关规定,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也没有客户投诉和市场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处理。此次因负责人年事较高,在粮食进货环节中,疏忽大意造成。现陈述人家庭主要以此作为生活的经济来源,且家庭成员多病经常住院,需要长期治疗;且此次查处后,陈述人家庭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陈述人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今后一定把好粮食进口关、保存关、销售关,保障好粮食流通环节的安全,并积极学习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此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综上所述,陈述人已经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请求贵局综合所有情形,给予陈述人减轻处罚的决定。特此陈述申辩,请予以支持。

此致

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述人:

时 间: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十九)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种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被告最后陈述的范文(篇二十)

《行政处罚法》及其相关行政法律都没有明确要求陈述和申辩书的格式。法律只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进行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以何种形式履行自己的权利不作具体规定。但是为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维护,最好能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和申辩。可以借鉴“民事诉讼状”的格式。拟写标题,可以直接以“陈述和申辩书”为标题,也可以“×××陈述和申辩书”为标题。内容正文,要首先介绍清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法人代码证号或个人身份证号、单位驻地或个人住址、单位性质或个人职业等基本情况),而后要写明为什么要进行陈述和申辩。主体陈述和申辩展开前要开宗明义的阐明自己的请求意见。然后是陈述申辩的主体内容,最后要写明提交的机关,如“此致×××局”,当事人署名或盖章;形成文书的时间。如果有其他物证和书证的,要在文书末尾与文书分数一块写明“本××书××份、物证××份、书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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