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财国土案件总结(汇总5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4-03-13 12:29:0921

国财国土案件总结 第1篇

2019年4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道外区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经贸公司等多家企业纳税申报表数据异常等情况。经分析研判,道外区院于2019年8月21日立案调查。一是通过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以长期欠税企业和长期零申报企业为核查重点,集中核查企业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发现疑点数据;二是聘请专业审计师团队对涉案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固定相关证据;三是实地走访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局和多地住建部门调查涉案公司经营、财产状况。经查,某经贸公司存在向税务机关申报的纳税申报表不实,公司股权变更后未依法缴纳印花税;哈尔滨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关联企业通过调拨费用调整利润的方式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哈尔滨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抵债后未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欠缴增值税;黑龙江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通过不实申报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等违法行为。

根据《_税收征收管理法》《_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_印花税暂行条例》《_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涉案企业通过转移利润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移不申报印花税、有视同销售行为不申报增值税等行为是违法行为,国家_哈尔滨市道外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道外区税务局)作为税收征管机关,在发现纳税人申报数据明显异常情况下,不进行评估检查,不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国有财产流失。

2019年11月12日,道外区院向道外区税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税收征管职责,依法对某经贸公司等多家企业虚假申报和偷逃税款问题予以处理。道外区税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专班对欠缴税款公司开展专项清查工作,2019年12月,某经贸公司等三家公司共补缴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等共计元。税务机关异地查封、扣押黑龙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产一处,并督促该公司就不实的财务报表及时更正,保证了该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道外区院以办理此类案件为契机,督促道外区税务局对全区企业欠税问题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同时向地方党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截至目前,纳税人主动补缴税款和税务部门追缴税款共计5000余万元。

国财国土案件总结 第2篇

2021年3月29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赣州市院)与赣州市审计局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线索移送、协作办案等检审协作机制。同年9月,市审计局向赣州市院移送了审计工作报告、各类专项审计报告、整改台账等线索材料。赣州市院收到后立即组织分析、研判,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违规套取医保基金问题。同年9月17日,赣州市院依法立案调查。通过实地走访涉案医疗机构、患者,询问相关责任人员,就违规诊疗等医疗专业问题和套取医保基金的会计专业问题,咨询了相关医疗、会计、审计专家,进一步查清了案件事实。赣州市院与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计局召开圆桌会议,强化释法说理,推动医保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对骗保金额作进一步审核,最终核定涉案金额为万元。

2021年10月21日,赣州市院向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医疗机构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依法查处和追缴。市医疗保障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整改。一是追回涉案被套取医保基金万元;对全市272家医疗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处理228家违规医疗机构,总计追回被骗医保基金万元,行政处罚191余万元,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二是先后在全市部署开展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飞行检查和交叉检查等专项治理行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4次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三是在联合执法和重大案件会商等方面,强化与公安、卫生健康等12个部门协作配合。四是通过多种形式曝光欺诈骗保警示案例140余起,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022年1月,赣州市院对案件整改效果持续跟进监督,注重从源头上查堵医保基金被套取隐患。一是邀请审计专家、公益诉讼观察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组织召开检察建议整改落实评估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整改效果良好。二是深挖涉案医疗机构及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诊疗行为,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查处,并推动深入开展违规诊疗行为整治。三是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已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件。四是与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签《关于建立共同规范诊疗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协作机制的意见》,助力破解医保基金监管中部门信息壁垒、专业协作配合不足等问题,为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协作提供高效平台。

国财国土案件总结 第3篇

2019年6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湖南省院)在全省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某置业公司欠缴国土出让收入系列案予以挂牌督办,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长沙市院)在督促、指导基层院办理该系列案中发现,某市财政局两次从非税账户中违法支出土地出让收入给某置业公司,造成国有财产损失万元。

2019年8月21日,长沙市院立案调查。办案人员通过调取支付凭证等书证、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查明,某市财政局作为所在地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非税收入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得违规设立收入过渡户滞留、挪用、坐支土地出让收入,不得挪用、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已自动转作土地价款且已转入非税账户,应定性为土地出让收入,属于国有财产。但某市财政局未执行上述要求,将数十亿元土地出让收入作为竞买保证金管理,超时滞留非税账户长达1年多,无正当理由以退保证金的名义向某置业有限公司违法支出万元,损害了国家利益。

2019年9月11日,长沙市院依法向某市财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1.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追回违法支出的土地出让收入万元。2.采取有效措施,配合某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催缴某置业公司未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利息及违约金。针对属地人民政府领导所属财政、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对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管理存在执行法律不到位、审批把关不严格、未依法履职尽责等问题,又于2019年10月12日向某市人民政府公开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某市政府责令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追回土地出让收入,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流程、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力度,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监管与收支管理中存在的人员失职、失范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某市财政局成立整改工作小组,迅速约谈并要求某置业公司提交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联合某市自然资源局请示某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依法启动追缴程序。2019年9月26日,某市财政局书面回复称:已依法依程序启动追缴程序,某置业公司承诺在2019年10月15日之前还款。2019年11月14日,某市人民政府书面回复称,若与受让人沟通协商无法解决,决定通过司法途径或行政追缴等手段予以解决;已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调整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已明确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依次转为定金及土地价款;对类似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保障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国财国土案件总结 第4篇

2020年10月28日,白沙县院根据海南省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的规定向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江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被告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未按规定收取人防费即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违法;判令被告依法履行对2013年至2015年期间白沙黎族自治县欠缴的人防费追缴的法定职责(截至起诉时有55个建设项目欠缴人防费,欠缴总额为万元)。同年11月23日,昌江县法院在请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将该案移交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白沙县法院)审理。2021年5月18日,白沙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围绕白沙县住建局未收取人防费即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违法以及怠于履行追缴人防费职责等问题进行举证和论述,白沙县住建局当庭表示认可检察机关起诉意见,将积极进行整改。7月12日,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白沙县住建局积极履行追缴职责。一是向欠费项目业主下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决定书》,限期补缴,对未签收的,在《海南日报》刊登公告催缴;二是对拒不缴纳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将追缴工作纳入本单位“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中监督落实。目前,已追缴36个建设项目共计元,9个建设项目进入催告程序,10个建设项目已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国财国土案件总结 第5篇

房地产项目开发中欠缴税款问题易发多发,破坏税收管理秩序,影响国有财产收入,实践中往往因专业性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调查核实,充分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合力保护好国有财产。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督促收回国有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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