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董事制度总结表(汇总3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4-03-12 13:57:299

外部董事制度总结表 第1篇

相比较其他国家,我国外部董事制度引入较晚。最早在上市公司中引入外部董事制度,是1997年青岛啤酒在香港上市开始的,之后逐步延伸至证券市场,制度也同步跟上。制度文件层面,首次出现于2004年。即在__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并同步对外部董事做了权威定义。

到了2006年,在《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一文中,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当建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且人数应该超过全部董事会成员的一半。之后,为进一步规范外部董事的发展,__颁发了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外部董事履职、专职外部董事薪酬等系列文件。而随着央企试点建设外部董事的推进,各地区也发布了适合本地国企的外部董事相关制度。到目前,随着2023底最新《公司法》的颁布,外部董事正式以立法的形式出现在大家面前。在最新《公司法》中明确提出“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并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详情见https://www.)以上,就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外部董事制度的发展历程,作为基础信息科普,供参考。更进一步的,如何将外部董事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后期持续分析。

外部董事制度总结表 第2篇

到了这个阶段,美国证监会基于美国社会现实需求,包括董事会实施政治行贿,大众要加强外部董事独立性的呼声,以及法院对相关事件判决结果中要求大部分董事必须由独立的外部董事组成等等,发起了独立董事的变革。

也就是对外部董事的任职条件、管理等越来越严格,不再只是形式上的名称叫外部董事,真正从内在体现了一个“外”字的核心要求。与此同时,外部董事的制度逐渐完善、人数逐渐增多、影响力也有所提升。

制度方面,各机构以议案或者劝告等方式,多角度的提出了各类意见,比较有代表性见下表。

其中,2002年S-Oxley Act的规定是美国最初强制设置外部董事的法律法规。根据该文,美国证券交易法进行了修改,在上市规则里规定设置独立董事。在制度加持下,公开渠道数据显示,在1950年到2005年间,美国大型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董的数据大幅提升,从大约20%提升到75%。而截至2010年,独董更是占据了全美国66%的董事席位,标准普尔500公司72%的席位。

外部董事制度总结表 第3篇

外部董事制度首次在美国出现。这个阶段不仅是外部董事制度在美国的初步探索,更是在全球的尝试。

当时,美国公司由于出现尽人皆知的“内部控制人”问题,也就是公司内部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出现“抱团”现象,导致公司股东几乎失去重大决策权。在这个背景下,外部董事制度应时而生,之后,也产生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治理结构。

但在早期,美国外部董事与现在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的认知要求是不一样的。

当时,美国外部董事制度的来源,多数是从生产一线退下来的,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才能、声誉的人士,同时并没有年龄、任期等限制,而且这些外部董事更是或多或少与所聘公司会存在一定有形或者无形的关系,以此来提升自身影响力、提高知名度。

不难发现,这一阶段外部董事发挥的作用并不单单是监督的工作,还有提升公司形象的作用。基于这种设计,使得早期外部董事制度也只是一种形式,并不能完全发挥现代意义上的外部董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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