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整改总结范文模板(共3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4-03-08 12:07:0927

矿山整改总结范文模板 第1篇

根据国家安监局、_、_、_、国家工商总局、国家_等六部(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一字〔20XX〕29号)的部署及省州要求,我县及时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实施了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

一、我县非煤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 我县区域内的非煤矿产资源主要有铅锌、石灰、石膏、铜、砷、砂、石和粘土等,集中分布在龙川、沙桥、五顶山、雨露、马街、兔街等乡镇,开采规模较小,产品绝大多数供建筑行业使用。

两路(楚大高速公路和广大铁路)建设期间,以砂石料厂为主的非煤矿山多达14座,主要分布在龙川、沙桥、天申堂等涉路建乡镇,两路建成以后,这些矿山立即锐减了一半多。到去年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时,全县尚有各类非煤矿山6,其中,除马街的大团山锌矿和婆油山锌矿、兔街的中山铜矿、雨露的砷矿矿山为井工矿外,其余均为露天开拓的矿山,开采工艺落后,大多为人工开采,装备技术水平较低,机械化程度几乎为零。此外,还有由农民自已季节性生产用于农村建房的砖瓦厂,为停产半停产状况。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因资源灭绝、无力保障安全投入、产销不平衡,又有半数的非煤矿山关闭。目前,全县尚具有采矿许可权的非煤矿山为4,其中:砂厂1,即龙川1,一街,沙桥,兔街;石厂1,即龙川1,沙桥,徐营;砖厂,即龙川,徐营,沙桥,罗武庄;金属矿山,即马街大团山锌矿、婆油山锌矿和兔街中山铜矿;非金属矿山,即五顶山石膏矿和雨露砷矿。

二、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我县从1997年来就积极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多年来关闭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7座。XX年5月15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_4·28_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南政发〔20XX〕16号),再次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同日发布了《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意见》(南政通〔20XX〕38号),在楚雄州我县又率先把整顿安全工作和整顿矿业秩序纳入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范畴。XX年8月16日又依据六部(局)的意见,县人民政府及时制定了《南华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政通〔20XX〕55号),全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一是成立了以副县长xx为组长,经贸、乡镇企业、国土资源、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并从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非煤矿山整治的具体指导工作。二是各涉及乡镇也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主题、目标、重点、步骤及措施,确定了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情况。

1、内容具体。按照《工作方案》,确定了我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整治范围和重点以及整治的主要内容。

2、步骤清楚。整个整治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实施。一是宣传发动、组织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从XX年8月开始进行。主要工作是向广大非煤矿山业主和职工群众广泛宣传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做到思想早发动。二是从业单位自查和自纠阶段。各矿山企业对照《矿山安全法》和《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验收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后达标验收。三是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各级各部门适时对各矿山的整治情况现场做好督促检查,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申请和验收。

3、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在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中,我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今年7月成立县安监局时,专门在该局增设了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专业从事矿山行业管理,解决了多年来非煤矿山无管理机构、无管理人员的老大难问题。

4、及时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凡是国家或省州对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有新的部署或新的规定出台,我县均及时予以贯彻落实。

(三)对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分别由经贸局、国土资源局、乡镇企业局、安监局等部门牵头,多次对全县的非煤矿山进行了督促检查。通过督查,纠正违章,排除隐患,全县非煤矿山形势稳定,无职工伤亡事故。

9月以来,又以安监局为主,对马街、五顶山、雨露等乡镇的在我县属较大型的几个矿山进行了县级初步验收,大多数矿山基本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矿山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所有矿山均无力自己绘制技术图纸;二是矿山职工全部都是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生产技能只能停留在重体力阶段;三是矿山规模较小,无法按有关规定全面规范;四是由于多种原因,培训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和形成制度化;五是管理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六是缺乏地质详细资料,资源不清,生产系统布置紊乱。

四、继续搞好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

根据国办发60号文件要求,县安委会于今年9月2日制定的《南华县进一步深化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安委〔20XX〕4号)中,就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再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继续集中抓好开采工艺落后、技术水平低下、安全管理措施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各类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整治工作,尤其是加大对各类个体私营小矿山和小采石、采砂、取土场的整治工作力度。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验收。三是开展矿山生产条件评估和安全评价,加强专项验收督促检查,确保验收评估、评价质量。四是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五是对非煤矿山井下开拓系统、通风系统、安全出口、排水系统及地面的危险化学品库、爆破器材库、采选矿场等设施,要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消除重大隐患。

总之,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在省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基本达到了整治的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各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所好转,生产秩序明显规范,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改善。

矿山整改总结范文模板 第2篇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盛市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XXXX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104个,其中石灰岩99个,砖瓦粘土矿5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进行了2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对全县10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35条,当场整改123条,限期整改112条,取缔非法非煤矿山企业4家;责令6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国土部门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_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_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自开展许可证工作以来,我局一直把许可工作摆在安监局自身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104家,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4家,发证率100%,未发证7家,按 “三同时”监管,其中:3家企业按已“三同时”要求进入预评价。

(四)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3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存在问题

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

(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

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矿山整改总结范文模板 第3篇

根据《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宁安监[20XX]5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区非煤矿山在青奥会期间生产安全稳定,我们及时制定了江宁区《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共计7家,其中露天采石企业1家(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地下矿山3家(南京云台山硫铁矿有限公司、江苏省金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尾矿库3座(苏丹矿业有限公司官山坳尾矿库、云台山硫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库、江苏金源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截止目前共检查了非煤矿山企业38家次,其中地下矿山18家次,尾矿库14家次,露天矿山6家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38份,发现隐患15处,现场整改10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5份,截止目前,企业完成了限期整改。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要求企业停止使用相关设备。

二、主要开展工作

1、按照市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宁安监字[20XX]43号),在通知中明确了江宁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以及方法步骤,并制定了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计划。4月底前各非煤矿山企业完成了专项整治自查工作,5月份街道安监站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均按照要求在5月5日前上报了企业安全生产报告书。

2、专项整治期间我局三次聘请矿山方面专家对南京云台山硫铁矿有限公司、江苏省金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通过专家检查,三家企业不同程度的发现了隐患,针对专家指出的问题,我们专门下发了整改通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整改。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的同时,认真督促企业完成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淘汰设备的整改工作,截止目前,除南京云台山硫铁矿有限公司副井提升系统还在整改中。(我局9月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企业停止使用,待整改完毕后报我局复查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江苏省金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均不涉及淘汰设备目录的设备。

3、根据省、市安监部门汛期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是尾矿库企业落实防汛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防汛安全检查、落实防汛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同时我们还转发了《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要求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发现的隐患做到“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严防矿山十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青奥期间,我局严格落实市局关于青奥期间驻点督导要求,抽调专人入住南京云台山硫铁矿有限公司和江苏金地矿业有限公司,驻点人员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每天十问,参与企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按照区领导的要求,我局开展了为期20天的夜查工作,主要是查企业是否落实市区关于青奥期间企业停产执行情况,停产期间企业应缴值守工作落实是否到位等,通过多种手段,确保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稳定。

4、为进一步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操作水平,我们组织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按章操作的意识。参加培训人员共59人,均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5、根据《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江宁安监字[20XX]84号)文件的要求,我们于7月30日在局会议室召开了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局领导对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强调了在青奥会期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江宁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联合检查的通知》(江宁安委办字[20XX]58号),成立了安监、国土、相关专家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区7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江苏省金源黄金有限公司和南京中联水泥石灰石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下达了现场处置决定书,要求企业停止一切生产活动。目前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已整改完毕,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恢复正常生产。

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四、存在问题

经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有些企业生产中不能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在实施中深孔爆破后,现场变化较大,有间歇性形成高架头现象;另外,还有些企业落实规章制度不坚决,对职工不规范佩戴安全帽、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违章行为,不能严格按规章处理。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我们将按照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要求,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强化事先防范、积极推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和持续改进,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度。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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