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单位违法分包合同范本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v^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形式为大清包工程。由基础垫层清理土方开始至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清理保洁完成,按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甲方通知(除室外塑钢门窗制作、安装,防水施工,有线电视、电话、可视对讲安装、但包括弱电预埋、屋顶太阳能系统、入户门安装的全部人工费,机械费,周转材料费,二次倒运费,材料装卸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防盗护栏外加工归甲方。各种管道进户散水外米以内归乙方施工。配电总配电箱下口以内归乙方施工。楼梯护栏归乙方焊制加工。由甲方安排施工的单项工程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施工。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180天;

2.主要节点工期:主体封顶90天,装修90天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工程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沙子、碎石、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空心条板、室内门、室内门框、砖、装修材料、水暖电安装材料等施工材料,水、电费。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施工用水甲方部置水管到现场,阀门以下由乙方负责;

施工用电甲方布置到二级配电箱上口,三级箱及开关箱、电缆由乙方负责。

9.现场施工工人的工资发放由乙方造册、制表,甲方负责监督工人的工资资金使用情况及实际发放情况,工人签字后的工资表报甲方一份备案。

手续不齐全停止下次工程款的拨付。

10.甲方使用乙方清工按每市场价格实际情况支付,下次甲方拨款时支付。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

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乙方工人住宿的床具由乙方负责。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

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架子工种不得超过50岁;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11.乙方负责绑丝、铅丝、电焊条、拉片,螺栓管,各种气体等全部低值易耗品采购及费用。

12.乙方提前10天向甲方上报材料计划,以给甲方采购材料的时间,如提供材料计划不及时,造成窝工,乙方自负。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他人,必须由乙方承包作业。

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1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质、管理人员的花名册,以上证件加盖乙方公章,甲方存留。

乙方需将其劳务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复印件,一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15.劳动保证金由乙方支付,退回后返回乙方。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

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第十一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承包方式为大清包,承包价格396/平方米,包括地下室面积其他按国家规定规定执行。承包价格不包含税款。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生产单位违法分包合同范本 第2篇

入职 时签订一份 劳动合同 是对自身非常重要的一种权益保障,那么你知道劳务合同怎么写吗?一般要注意什么问题?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劳务 合同范本 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乙方(职工):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v^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 协议书 或依法变更 通知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____月____日(或第____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 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____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规章制度 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劳务合同范本2

(甲方)聘用____________(乙方)为业务经理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聘请________为本公司________;合同期限为____年。

(二)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公司产品的宣传,执行公司区域营销计划的实施。

2、负责公司推销及相关业务的接洽与联系,同时将相关客户资料备案到负责人处。

3、收集、掌握并反馈竞争对手的 营销策划 ,产品价格、市场动向等方面信息,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4、跟踪并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妥善处理客户问题,收集并反馈客户对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期望,帮助本公司改善经营策略和服务水平。

5、服从甲方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薪酬制度

推广期实行底薪+提成方式,非推广期只计提成方式。

1、推广期薪酬:底薪 ,试用期合格后薪酬标准为:底薪

2、非推广期薪酬:完成推广期任务后,非推广期是接受订单日期,凡是客户下了订单并结清货款的,则有提成,提成按第____点计算。

3、每个季度 总结 每个业务员的业绩情况,并对业绩好的业务给予一定奖励。

4、甲方每月定期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薪酬;甲方的薪酬发放日为每月____日。

四、工作时间及差旅费用

1、工作时间:

1)每天____小时工作制(含中午),乙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回公司安排工作。原则上每周必须回公司参加周例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需提前一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

2)每月有____天休息,超出____天按每天基本工资费用扣除。事假必须提前____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非推广期不需要出差的,则在公司正常上班,上班时间为,负责与客户日常联络等工作。

2、差旅费用:公司负责每个业务员推广费用,车费实销实报(需注明所到地方及出差成效),餐费按____元/餐。

五、双方约定

1、乙方要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和奖惩。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展业务工作创造相应的条件和支持,乙方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从事任何与本职业务无关一切活动,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本人自负。

3、乙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交付公司存档。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附加协议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____个月未给公司带来任何业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按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需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如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____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劳务合同范本3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经考核,决定录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为正式职工,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合同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也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期以续订合同为准。甲方根据公司工作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部门担任工作。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调动,包括临时性工作。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

二、乙方工资及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为每月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圆整)每年依工作表现调整。所有津贴均已包含在基本工资内,不另行支付。遵照社会保险条例要求,甲方为其交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给乙方发放适当的奖金。

三、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施奖励和处罚。

3、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整乙方工作。

4、甲方可视经济效益和乙方的技术水平、业务熟练程度、劳动效率、工作绩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劳动报酬。

四、乙方基本职责

1、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 离职 守。

3、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4、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

5、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

6、按甲方的工作要求而加班和出差。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 教育 或处分仍然无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治疗、疗养期内的,以及经医疗终结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与甲方解除合同

1、经劳动安全^v^门确认,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利的;

4、乙方本人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八、除按第五条第2、3、4项规定以及法律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条件外,甲乙任何一方在解除聘用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九、双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时,如乙方符合第五条第1、5、6项,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十、乙方因违反纪律而被辞退或乙方符合第七条第4项规定,则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聘用合同自行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死亡,则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医疗费、生活补助费、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金。

十二、乙方享有^v^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婚丧、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休假等有关待遇。

十三、甲方明确执行^v^颁发的《劳动法》之规定,实行平均每周__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

十四、职工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保密资料的规定,违反上述行为者将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五、合同期满____个月,双方如无异议且书面通知对方的,则合同自动延期生效_____年。

十六、当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____日内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决定书后____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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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违法分包合同范本 第3篇

违规报销问题自查报告

违规报销问题自查报告范文

学校财务工作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的有力保障。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认真做到勤俭办学的方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柏庄镇中心校的安排,我校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现将我校财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如下。

学校认真学习了教育局有关通知要求和中心校的工作安排,充分认识到生均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的重要性。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生均公用经费自纠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不存在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班费、资料

费、补课费等乱收费行为。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有经手人签字,都经过校长签字。

3、无违反规定套取上级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问题。

4、对经费的使用做到不合理的开支坚决不开支。

5、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能按照内控制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主任、教师代表为监督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将公用经费的收支在校内公示。

7、我校在使用公用经费时,严格按上级的要求认真对待每一项支出,切实做好年初经费预算,并严格按预算进行开支。根据实际需要确需进行调整的,均按相关要求先拟写经费使用调整报告,经上级批准后才调整使用。

8、对大宗物资的采购都要通过领导小组和教师代表并由两人以上进行采购。每月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张贴,无私设小金库现象。经费使用坚持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切实把每一分钱用到刀刃上。

1、学校财务管理规范

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编制预算制度。学校按要求及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并通过教代会,预算合理后上交主管部门。在资金使用上,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其它费用的现象。在开支中,严格按预算执行,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做到不超支、不欠账。

财政部门下拨的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校舍维修费等。为保证我校财务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购买物品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方可有效,确保了我校财务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2、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的购进、管理制度。对于学校固定资产的购买,都先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后才进行购买。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做好维护、维修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3、学校在每学期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作为校务公开、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校内公开,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4、学校收费行为合法合理,有据可查,无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无违法违纪行为。

通过开展本次公用经费自纠自查,在顺利完成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不少的问题:

1、我校公用经费能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使用,但在经费使用中仍有存在不足之处。

2、我校由于地处农村,教师工作任务繁重,财务人员不但要做好财务工作还有繁重的教学工作任务。有时一些急用的物品购买时,采购人员不能及时索取发票,导致财务人

生产单位违法分包合同范本 第4篇

三门峡银行灵宝支行柜台违规行为防范

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行对柜台违规行为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柜员卡使用方面,我行现已实行集中授权,由总行选拔专门人员成立授权中心,避免前台业务中超权授权或私自盗用他人授权密码进行授权风险。

(二)重要物品保管、使用方面,我行重要物品均由保管人员每日清点后再由综合柜员进行复点

(六)对账方面,我行配备专门对账人员负责参与对账和审核对账回执。

(七)授信方面,充分利用综合信贷系统,层层审批。防止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关系人获取银行信用以及使用或串通客户使用虚假资料获取银行信用;

本次检查中,未发现我行柜台业务有违规现象。为防范风险,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自查力度,杜绝违规业务的发生。

生产单位违法分包合同范本 第5篇

进一步提高全行会计管理及操作人员合规意识,建立良好的道德诚信标准,增强内部会计控制及风险防范能力,创建农业银行良好的合规文化。按照农发行总行、省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从五月份至七月份,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从我做起,合规操作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开展这次教育学习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找准工作立足点,增强合规管理、合规经营意识;切实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识别风险和控制会计风险的能力,切实规范操作行为,有效遏制违规违纪问题和案件的发生;树立农业银行改革发展的信心,增强维护农业银行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建立良好的合规文化。该行此次教育学习活动分为学习自查和巩固验收两个阶段进行。学习自查阶段的活动内容包括:

一是学习相关制度。组织员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文件、制度、规章进行学习,学习内容以业务操作规范为主,做好学习记录和笔记,学习面达到 100%。每名会计业务管理和操作人员至少撰写1 篇以从我做起,合规操作为主题的学习心得。

二是对照制度进行自查整改。通过组织学习,结合内控管理规范年和案件治理回头看检查、合规文化教育活动,深入排查会计业务风险点,查找合规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

三是组织召开制度研讨会。在八月底组织一次关于业务系统管理和会计制度方面的研讨会,包括:对现行的会计业务 生产系统和管理系统的内部控制进行探讨和研究,提出完善系统风险控制的意见;对现行的会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查找分析现行制度中存在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或存在漏洞、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完善意见。

四是开展会计操作风险案例巡回宣讲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宣讲组,进行风险分析和警示。巩固验收阶段活动内容包括:一是组织集中考试。围绕本次活动的学习内容,组织全行会计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集中考试。二是检查验收。制定详细检查验收方案,组织各单位对从我做起,合规操作活动进行检查验收。三是巩固学习成果。修订和完善会计结算专业的相关业务操作规范,建立岗位风险点提示制度,把合规管理、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个员工。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在平凡中奉献,是所有品质中最难得东西。

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障,也是我们奉献的平台。爱岗敬岗,说着容易做起来可真不容易,在平凡的岗位上就是需要坚持,坚持住了就成功了。作为一个金融单位的员工,应该在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上讲求道与德,如果路走得不对就会犯错误,就会迷失方向;如果没有德,就难于为人民服务,就谈不上自己的事业,也就失去了人身存在的社会价值,只有爱岗敬业才是我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的具体体现。讲求职业道德还必须诚实守信,所谓诚实就是忠心耿耿,忠诚老实。所谓守信就是说话算数,讲信誉重信用,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所以通过对这次的学习,使我更深地了解到作为一个农发行员工的根本、为人、言行和责任,就是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学习,时刻按照职业规范去要求自己,努力工作,无愧于组织的培养和信赖。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

没有规矩何成方圆,身为会计部门主管,切实提高部门人员和自身的业务素质,是我当前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众所周知会计是 银行的基础业务,其工作的一丝一毫都可能给整个银行的工作带来比较大的影响,影响有时甚至可能是深远的。虚心、谨慎、热情、完善一直是我努力的方向,虚心学习,谨慎办事,热心待客,并以此不断完善自我。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只有更耐心、更周到、更快捷的优质服务才能争取到更多的客户满意和信赖,而更趋成熟的风险管理水平才能真正提高我们自身的价值。面对着每天都出现地形形色色社会新事物,加强合规操作不能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常言说要想效果好,制度是法宝,平时有的同志老是觉得规章制度在束缚着我们的工作,嫌程序太繁琐速度慢,如果细细想来也不尽然,正所谓实践出真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也决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那肯定是在经历过实际工作有了经验教训才能总结出来的。我经常感觉到也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可以保护自已的权益和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能力,真正用制度去管理,用制度去落实,才有可能达到真正的合规操作。

三、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防范案件意识。

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防范案件意识取决于广大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清醒认识与熟练掌握程度,有规不遵,有章不遁是各行业之大忌,车行千里始有道,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应从内部讲,要做到从我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业务操作系统安全防范,抵制各种违规作业等等,做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能碍于情面或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背离规章制度而不顾。执行力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好的执行,那也将走向它的反面。努力建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自觉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是预防经济案件的保证。为此要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一方面要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使各岗位人员真正做到明职责、细制度、严操作。有效的事前防范与监督是预防经济案件的重要环节,本岗位的自我检查与自我免疫是第一位的;其次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检自查、上级检查、交互查等方法,以此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通过此次合规教育活动,让我找到了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能力,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树立对农发行改革的信心,增强维护农发行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及建立良好的合规文化都起到了极大的帮助。

生产单位违法分包合同范本 第6篇

麦玉中学无违规集体补课

自查报告

为严肃对待违规集体补课行为,彻底杜绝违规集体补课的现象,我校组织召开了全体教师会,把文件要求传达到了每一位教职工,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抓了落实,严肃对待此项工作,今后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行师德事迹宣讲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开学初将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我们每月进行一次师德事迹宣讲,学习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教育专家的理念和先进事迹。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违规集体补课。

二、学习教育局对全市教师提出的“禁令”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教工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纠风责任状。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局对全市教师提出的“禁令”等教育法律法规,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签定纠风责任状,从行动上约束违规集体补课。

三、一切收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格追究。经自查,我校能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抓落实,没有违规集体补课的行为。

阿扎克乡麦玉中学 2015年10月9日

无违规集体补课自查报告

烧锅镇乡中心校 2013年9月1日

生产单位违法分包合同范本 第7篇

发包方(甲方):

劳务分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完成工程施工,需要乙方劳务分包作业,依照国家、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造价:总单价 元/m,(其中安全30%,主体55%,粉刷15%)。

4、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5、质量要求:合格。

6、安全文明目标:杜绝重大伤亡等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7、建筑面积和工程量:以国家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为准。

二、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劳务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辅材、包机械。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2、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人工费:

结构主体:基础下人工配合清土、基础(不包含防水层)、主体框架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土建预埋制作。

砌体:建筑图中砌体、构造柱、圈梁压顶及其零星部分的土建人工费。

粉刷:室内抹灰(毛面)、地坪(毛面)、散水、台阶、楼梯、屋面、外墙粉刷。

现场安全:按规范规定应该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搭拆和维护“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按规范防护和维护。

文明施工:施工区、生活区的场地硬化、临时用电、用水的管理及维护保养。挖沟、砌筑、粉刷等。

施工机械工具费:

主要机械: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输送泵等。

辅助机械:砂浆机、钢筋加工机械、模板加工机械、手持电锯、电钻、混凝土振捣机械、照明灯具、斗车等。该工程除降水、水电安装及其电梯、门窗外所有一切大小机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材料费

生产单位违法分包合同范本 第8篇

2013年4月3日,住房与城乡住建部与工商总局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范本自2013年7月1日实施,此前已经使用14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第一部分13版合同范本的背景资料与框架

一、99版合同范本的修改背景

99版合同范本实施14年以来,市场环境与法律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99版合同范本亟需修改。

1、市场变化: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直接发包、暂估价发包等承包模式出现,对合同双方的履约水准提出更高要求,而99版合同范本条款设置粗放,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2、纠纷频出:黑白合同、分包转包、暂停施工、工程变更、表见代理、拖欠工程款等纠纷以及质量安全事故频出,亟需新范本指引承发包双方签约履约,提高履约效率。

3、新法律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物权法》、《侵权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99版合同范本应当吸纳最新立法成果。

4、新规范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陆续出台,并修订数版,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先后有2003版、2008版、2013版,99版合同范本应与新规范相协调。

二、投资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两套合同范本

长期以来,房屋建筑领域的合同范本由住建部制定,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发布。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v^、^v^、^v^、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经过几年发展,目前已形成双轨制的合同文本体系: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领域的合同范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非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领域的合同范本由住建部牵头制定。

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合同文本包括: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住建部牵头制定的合同文本包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三、两套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

国家发改委文本具有强制性,必须使用。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住建部文本为非强制性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及合同权利义务。

基于住建部文本非强制性特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可以适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机关制定的文本,也可参考适用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

北京市建委发布的最新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为: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四、13版合同范本的框架

13版合同范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11个合同附件

协议书:共计13条,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是合同当事人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11个附件:1个是协议书附件,10个是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第二部分协议书重点条款解读与应用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暂列金额:

2.合同价格形式:。

解读:

1、签约合同价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实际结算价款按照实际工程量确定,并增减签证索赔款、变更款及相关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国家或省级造价部门的规定计价,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根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暂列金额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估价与暂列金额的区别:

暂估价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金额,分暂估价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暂估价服务三大类。暂估价主要是基于两种情形:一种是发包人不希望该暂估价项目由总承包人来实施,第二种是发包人确实不清楚该类项目的造价,先确定一个暂定价格,待有关具体标准和技术指标确定下来,最终按照暂估价的方式确定相应的合同造价。暂列金额是2003工程量清单中的预留金,用于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支付后有余额部分归发包人。

2、13版合同范本的价格形式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99版合同范本的价格形式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根据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项: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2、技术简单、规模偏小、工期较短的项目,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可采用总价合同;3、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解读:强化承包人的履约管理,项目经理委派与现场管理详见通用条款部分。

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承包人自有项目,项目经理等于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挂靠类项目,由于多数挂靠人不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由承包人另行委派项目经理,但挂靠人是实质负责人,该挂靠人又是《施工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的实际施工人。

六、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解读:修订99版合同范本中承包人、发包人的承诺内容;双方共同承诺不签订黑白合同。

法律实务:黑白合同

1、什么是黑白合同《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1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适用条件:同一工程、白合同中标有效、白合同备案、实质性内容不一致。反面解释,若白合同中标无效,两份合同均无效,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费用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民事审判会议纪要,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亦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其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解读:

1、合同内容不仅仅包括合同范本,还包括招投标文件与履约资料。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书面文件。承包人应当加强资料管理,专人负责、谨防遗失。

2、合同是履约依据,是诉讼证据,更是维护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如,签证就是一种证据,签证是索赔的证据。

法律实务:合同是双方行为,若一方不签证如何应对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无签证,但有其他证据,也可以要求发包人据实结算。

第三部分通用条款重点部分解读与应用

2.发包人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解读:

是双向担保制度,合同亮点之一。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资金证明的,发包人应当提供;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也应当提供支付担保。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

13版合同范本有大量关于相互制约性的条款。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

解读:

1、发包人直接发包专业工程时,三方签署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承包人直接分包专业工程,或承包人发包人共同发包暂估价工程,现场管理纳入分包合同或暂估价发包合同。

2、承包人获取总承包服务费,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承担连带。根据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总承包服务费由承包人自主报价。开工后28日内支付20%,分包进场后,随进度款支付。若发包人不按时支付,承包人可以不履行总承包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承包人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

解读:1、项目经理是承包人正式员工、有劳动合同、有社保证明。

2、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常驻工地,出勤不少于约定天数,离开现场应事先通知监理,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履约担保

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解读:履约担保非强制性,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同时应当提供支付担保。

4、监理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

解读:确定了监理人“文件传送中心”的地位。承包人与发包人直接的文件通过监理传送。确保监理人能够全面畅通的了解合同管理信息,以完成其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监理人签收文件后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商定或确定

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人承担。

解读:监理人扮演“对话平台”角色。合同产生争议,或对未约定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由监理暂时作出“确定”,一方即使有异议,仍按照监理工程师意见执行,提高合同履行效力。一方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发包人代表

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

解读:解决监理人与发包人代表职责交叉问题。非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发包人代表或指定人员行使监理职权。

5、工程质量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按照第项〔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约定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解读:《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确立了“工程质量高于合同效力”原则。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

质量合格是取得工程款的前提,质量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不能取得工程款,且应当赔偿发包人建筑材料、投资等损失。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解读:99版合同范本第18条确立了“工期与质量挂钩”原则。《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移植了该原则,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13版合同范本继续遵循该原则。

7、工期和进度

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解读:应当取得开工许可证,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当合法。逾期超过90日,承包人有权要求调价或解除合同。若承包人不要求解除,发包人应当承担逾期开工的。

暂停施工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该项停工属于第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外,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发包人逾期不予批准的,则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的可取消工作。

暂停施工持续84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解读:13版合同范本新内容。

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发包人应当增加费用、延长工期,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非承包人原因停工超过56天,承包人可以催告开工;超过84天,且影响整个工程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可以要求调价或解除合同。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解读:承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承担费用与工期,超过84日,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0、工程变更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解读:发包人可以取消任何工作,但不得转由他人实施。这属于违约行为,且涉嫌肢解分包。

变更执行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承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且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第款〔变更估价〕约定确定变更估价。

解读:承包人执行变更,同时提出估价申请。

变更估价

变更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解读:解决不平衡报价问题。重大变更,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重新确定单价。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解读:“逾期不予回复视为认可”原则。13版合同范本有大量该性质条款,问题的重点是建立“签收”制度,有证据证明监理已经签收承包人送交的文件,才能产生“视为认可”的效果。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

第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

第1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解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据此,暂估价项目分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与非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定方式:承包人招标,发包人参与评标、审核合同内容,承包人与分包人签约;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招标,共同与分包人签约。

非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定方式:承包人选择分包人,报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招标,发包人参与评标、审核合同内容;承包人直接实施。

11.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第3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第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解读: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前提是合同约定了固定价的风险范围,超出风险范围的,启动调价程序。价格如何调整,根据合同约定。

法律变化引起费用与工期调整的,适用法律规定。产生争议,提请监理工程师解决。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v^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法律实务:市场价格波动,但合同无调价约定,承包人如何应对

承包人通常以显失公平或情势变更为由,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整,法院意见是什么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12、固定价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的范围,合同对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有约定的,原则上依照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该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可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处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确定。

因一方当事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建筑材料供应时间延误的,在此期间的建材差价部分工程款,由过错方予以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计量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付款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付款周期应按照第项〔计量周期〕的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

解读:若专用条款无约定,按月计量、按月付款。

单价合同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计量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解读: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单价合同每月25日报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期间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收到后7日内未完成审核,视为认可。计量周期与周期相同。

总价合同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按月计量支付的总价合同,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可以按照第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

解读:总价合同可以按月计量,但若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计量与付款不同步。支付分解表见。

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解读:13版合同范本的亮点之一。

13版合同范本发包人违约情形之一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专用条款部分允许双方对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违约进行补充与细化。

“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包括未按时足额付款,也包括未将合价款支付于约定账户。专用条款如何细化支付账户条款:1、约定发包人不得向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支付现金、支票、抵扣款项;2、未经承包人书面审核,发包人不得向材料商、班组、分包商直接付款;3、发包人违反约定,视为无效付款。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期届满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期满通知后14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期届满通知后14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期终止证书。

解读:13版合同范本确定了工程移交证书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包人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完成的过程是施工过程,完成后形成不动产,将不动产交付于发包人。验收合格后14日内签发“工程接受证书”,表明不动产所有权转移,风险随之转移;缺陷期满后,发包人签发“缺陷期终止证书”,表明承包人第一阶段的保修已经完成,发包人应当返还保修金。

法律实务:完工、提请验收、验收合格、签发移交证书、移交工程、提请竣工验收的关系

1、完工、提请验收→验收合格→14日内签发工程接受证书→7日内移交工程。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接受工程,转移占用之日未竣工之日,发包人不得再以工程未经验收而拒绝付款,但承包人仍对地基与基础承担。

2、验收与结算是两条线:竣工结算申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竣工结算审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解读:双倍赔偿制度。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14日内完成付款,逾期56日的,支付双倍利息。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签发付款证书后,就付款问题上,双方承包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对逾期付款另行约定。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通常做法是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另加30%-50%逾期付款罚息。

“逾期不予回复视为认可”原则。监理审14天,发包人审14天。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15.缺陷与保修

工程保修的原则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和保修义务。缺陷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缺陷期

缺陷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发包人应按款〔最终结清〕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

解读:13版合同范本理清了缺陷期、工程保修期、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关系。

1、缺陷源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解决的缺陷期修复缺陷与质量保证金退还问题。缺陷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缺陷期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缺陷期合同中约定,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不超24个月,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最长不超24个月。

2、保修期源于《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3、保修期长于缺陷期,缺陷期满后如何保修

修复费用

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但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方承担。

承包人不修复,承担违约,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实务:工程交付后承包人的赔偿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侵权法》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人的,有权向其他人追偿。因其他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人承担侵权。

18.保险

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伤保险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其他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承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发包人负责补足。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承包人负责补足。

解读:

1、13版合同范本对保险条款进行细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双方各为名下员工投工伤保险。一方未安装合同办理保险,导致受害方未得到足额赔偿的,予以补足。

2、意外伤害险为鼓励性保险。《建筑法》第48条原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2010年10月28日发布、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统一工伤保险制度,要求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为与《社会保险法》衔接协调,2011年4月22日《建筑法》进行修改,原48条修改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是建设施工企业法定义务,而意外伤害保险改为鼓励办理,不是强制性义务。

北京建委发布、2004年8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自2011年7月26日废止。

19.索赔

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延长工期的权利;

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延长缺陷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延长缺陷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解读:逾期失权、权利对等。13版合同范本最值得重视的条款之一。99版合同范本写明了索赔期限,逾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合同未明确约定逾期失权的,承包人仍有权提出索赔。13版合同范本实施后,逾期则丧失索赔权利。

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承包人按第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解读:根据第款,承包人对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7日内提出,逾期,对之前事件不得提出索赔;最终结清申请单中的索赔只限于工程接受证书之后的索赔。结合逾期失权制度,承包人应及时提出索赔,接到竣工付款证书后7日内提出异议。

法律实务:结算协议达成后,能否提出索赔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24、当事人就工程款结算达成一致后又主张索赔的,如何处理

结算协议生效后,承包人依据协议要求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逾期竣工为由,要求拒付、减付工程款或赔偿损失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签订结算协议不影响承包人依据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质量保修。

结算协议生效后,承包人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为由,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争议解决

解读:五种争议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争议评审、仲裁、诉讼。争议评审为13版合同范本亮点。

评审小组:独任;合议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与FIDIC合同不同,争议评审不是仲裁、诉讼的必经程序。

生产单位违法分包合同范本 第9篇

五象总部大厦基坑支护工程项目 转包、违法分包自查自纠报告

我项目部于2014年10月21日收到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自纠自查的通知》后,项目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做好自查的准备,按照通知要求,我项目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安排专人对项目部转包、分包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我项目部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同管理基础工作

1、项目部成立了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将合同管理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时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签订,使签订的合同规范化、合理化。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并将制度办法下发给相关各部门及负责人,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内容,逐级落实;

2、合同签订后,及时做好合同统计台账,目前还没有重大合同和纠纷,并在合同签订后做好合同统计分析工作;

3、我项目部不存在其他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况;

4、我项目部不存在通过中介中标工程、中标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中介或中介再次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的情况;

二、合同签订方面

1、合同文本均由公司统一制定、审核后统一下发,合同范本由公司统一对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公司所确认后,才正式使用。由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与各班组、材料供应商及设备租赁公司等负责人签订,合同签订均在队伍上场以前,合同签订具有及时性、完整性。

2、在合同签订以前,项目部认真审查各班组的三证一书情况,只录用资质齐全的班组。在班组进场前,合同预算部就与各班组签订了《劳务协议》及《机械作业承包合同》,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甲供、甲控材料,其他地材、型材及周转材料都按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并与供应商统一签订了《物资采购合同》;租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物资部门统一签订《设备租赁合同》。

3、合同签订前,项目部将合同及合同评审表统一报送集团公司,由公司逐级审查签字审批授权后,项目经理部再签订正式合同。

三、合同执行方面的情况

1、在合同签订条款中,明确了甲、乙双方的质量要求及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职责。

2、合同签订后,及时交财务部一份,预算合同部留一份,同时对相关人员及业务部门进行合同交底,保证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致性。财务部门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及预合部提供的结算单,及时进行拨付款,不存在结算不及时情况。

3、截至目前我项目还未出现合同纠纷。

4、我项目部开工作业以来,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约。

五象总部大厦基坑支护工程项目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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