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热门71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02-02 02:42:09146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1篇

2005年1月,广州德发房产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发公司)委托拍卖行将其自有的位于广州市人民中路555号“美国银行中心”的房产拍卖后,按亿元的拍卖成交价格,向税务部门缴付了营业税6912750元及堤围防护费元,并取得了相应的完税凭证。2006年间,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广州税稽一局)在检查德发公司2004年至2005年地方税费的缴纳情况时,认为德发公司的上述房产拍卖成交单价格2300元/㎡,不及市场价的一半,价格严重偏低,遂于2009年9月,作出穗地税稽一处〔2009〕66号税务处理决定,核定德发公司委托拍卖的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311678775元,并以311678775元为标准核定应缴纳营业税及堤围防护费,决定追缴德发公司未缴纳的营业税元,加收营业税滞纳金元;决定追缴堤围防护费元,加收滞纳金堤围防护费元。德发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2篇

本人于XXXX年7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25年)。19xx年12月任地区中级法院助审员(副科级),20xx年5月至今在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任审判员。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20xx年至20xx年3年来,年度考核均被评定为称职。20xx、20xx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个人”。现将个人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本人始终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业务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内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公正司法、廉洁执法。

本人始终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办案。首先坚持做到程序公正,公开案件程序,便于当事人监督,利于公正执法;其次坚持做到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公正,如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应追加被执行人的依法追加,应查封、冻结的财产依法予以查封、冻结,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案件公正执行;再次坚持做到财产处臵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实现。在执行过程中,能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党的廉政纪律建设的学习,自觉接受党委、政府、人大的监督,警钟长鸣,严格按照最高法的“八不准”、“十条禁令”、“五个禁止”要求自己,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遵纪守法、廉政勤政。几年来,本人共执结案件128件,其中调解结案37件,执行标的约5亿元。

本人在执行金秋房地产有限公司系列案件中,因这些系列案件案情复杂,社会矛盾突出,历经多个主办法官未能执结。2008年这些案件分配给本人主办后,本人能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以顺利拍卖金秋大厦的结果使双方当事人都感到满意,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几年来,自己在学习、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存在不足,如理论业务学习抓得还不够紧。本人决心今后一定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再接再励,把工作推向新台阶,争取更大成绩。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3篇

从我国政府的组织结构上看,环保部门隶属于政府,地方政府掌握着当地环保部门的人事任免权和财_,这就导致环境执法很容易受到政府的干扰,影响执法的顺利进行.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的核心工作就是发展经济.有些领导为了个人的政治前途,片面追求经济短暂的增长,不顾当地的环境承受力,上马一些高污染性的工业项目,并对其进行“挂牌保护”阻碍环保部门正常的执法,面对这种情况,环保部门也是无能为力,更有甚者,被保护的污染企业不但没有受到任何追责,政府反而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不但助长了违法企业的嚣张气焰,也加深了环境污染问题.

另一方面,环境问题十分复杂,有时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努力密切合作才能有效解决.虽然《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但当各部门出现利益冲突时,环保部门却没有权力对其它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要求其配合环境执法,而且,对于其它部门绕开《环境保护法》根据有关专项法律进行环境执法的行为也无能为力.比如,农业部门可以根据《农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执法,林业部门可以根据《林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执法等.

行政执法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美国环境行政执法特点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行政执法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行政执法大队是干嘛的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4篇

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大全

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v^及^v^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按制作主体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

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检察文书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一一裁判文书

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

仲裁组织的仲裁文书

律师自用或代书的文书一一律师实务文书等

今天我们讲的是几种常见的律师实务文书。

一、律师实务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

书写法律文书前,必须了解案情。律师可以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去了解,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自行去调查相关情况并取证。

在掌握了案情材料后,书写法律文书应紧扣所依据的材料,如实地反映客观情况,切忌主观臆断,随意拼凑。

“以事实为根据”的实质要求就是:书写的法律文书,应有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即法律文书表达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

2、以法律为准绳

书写法律文书时,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分析当事人的请求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应予以拒绝。

在书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针对案件事实,应当准确恰当地引用法律条文,保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3、谨慎原则

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庄重严肃、结构固定,采用程式化的行文,用词造句要求准确规范,解释单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绝不能摸棱两可,让人产生歧义。

另外律师应注意不要因为措辞不当给对方造成把柄,也不要在法律文书中作出对本方当事人不利的陈述。

如果发现了有错误存在,应当立即纠正,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和后果。

(二)特别注意问题

1、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

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一方面能够分析判断这一目的是否合法合理,另一方面也能够保证律师工作的效率。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5篇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专项整改活动工作体会

践行司法为民思想,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2014年12月31日)

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我的思想又经受了一次深刻的洗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感触颇深,我越发感到要成长为一名对党、对人民有用的有为青年,自己必须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牢记神圣职责,在院党组织的教育、培养下,始终规范自身行为,着实体现司法公正。在现阶段,尤其要为构建和谐社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法院一名工作人员的积极作用。现将工作体会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

此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法院系统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树立司法权威,全面提高法院审判队伍素质,进一步解决少数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专项整改目的是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审判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根据县院的布署与安排,我认真参加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主要措施有了充分的认识。

通过活动开展,我深切体会到,规范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着力点应放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我是一个刚到法院系统的书记员,对我来说法院的工作环境、工作程序还待进一步熟知,我的法律思维、法律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觉得要切实按专项整改的各项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地深入学习,切切实实地剖析自我,认认真真地整改提高,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更加增强了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我更加明确了工作的动力、目的。当前我要按县院的要求,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勤于工作,规范行为,全力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举措,努力争做法院系统优秀的书记员,全力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

二、整改效果

1、学习意识明显增强。按县院要求,我仔细地学习了《为人民服务》、《^v^同志在中国^v^^v^大会上的讲话》等重要文献,作为一名有志青年,一位刚考入系统神圣殿堂的青年人来说,我按照县院的严格要求,切实融入到专项整改活动中去,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学习中我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用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工作中争做学习型书记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庭审理知识,以丰富的知识素养,勇当勤奋学习的表率,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夯实基础。

2、司法为民意识明显提高。由于刚进法院系统时间还不长,在具体工作中,尤其对待案件当事人时,总想把自己始终居于高位裁判者的地位,没有从更深层次上理解司法为民理念。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我逐步端正了态度,克服了高位在上思想。使我对法院工作程序、工作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宗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这更增强了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我的司法为民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6篇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有利用复议制度和诉讼制度解决行政争议的正当性。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救济途径。人民法院既要充分保障当事人正当诉权的行使,又要引导、规范当事人行使诉权。人民法院有义务识别、判断当事人的请求是否具有足以利用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加以解决的必要性,避免因缺乏诉的利益而不当行使诉权的情形发生,坚决抵制滥用诉权的行为。对于明显违背行政复议制度、明显具有任性恣意色彩的反复申请,即使行政复议机关予以拒绝,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不予立案,或者在立案之后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7篇

1995年6月3日,河北省景县商业局食品加工厂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申请征收涉案土地。1995年10月,原景县土地管理局将该土地征收,并出让给景县商业局食品加工厂,并在办理土地登记过程中将土地使用者变为冯玉章(冯书军之父)。1995年11月,河北省景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景县政府)为冯玉章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冯玉章办证后一直未建房。2003年3月1日,第三人张天安以3000元的价格将该地卖给赵文彬,双方签订转让协议。2004年赵文彬在该地上建房并居住至今,但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证。2009年6月,冯玉章将赵文彬诉至景县人民法院,赵文彬得知冯玉章已办证,遂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景县政府为冯玉章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注销其土地登记。冯玉章不服该复议决定,诉至法院。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8篇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我国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已规定非居民企业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规定了确定所得发生地的规则。其中,《^v^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国家^v^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六条亦明确规定了“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通过滥用组织形式等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且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层报^v^审核后可以按照经济实质对该股权转让交易重新定性,否定被用作税收安排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本案中,税务机关适用上述规定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遂判决驳回儿童投资主基金的诉讼请求。其提出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基本相同的理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儿童投资主基金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来源于税务机关通过调查所得出的结论,围绕涉案公司的注册地点、股权转让的具体数额与方式、股权收购的实际标的、转让所得的实际来源、转让价格的决定因素以及股权交易的动机与目的等要素,均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有关征税对象、标准的确定亦符合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和税收政策的具体要求。本案事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把握,事关如何看待^v^税务机关处理类似问题的基本规则和标准,事关^v^涉外经贸管理声誉和外国公司与中国公司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在经过人民法院严格的司法审查且再审申请人缺乏充分证据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下,原审生效裁判效力应予维持。故裁定驳回儿童投资主基金的再审申请。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9篇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v^或^v^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v^管理机关。非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10篇

本人于20XX年9月进入XX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兢兢业业履职,勤勤恳恳工作,干干净净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讲原则、顾大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实践,提高道德素养

近年来,我一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于20XX年12月通过党组织的考察成为^v^预备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坚持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不放松,与时俱进地学习研究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当今社会主义法的价值取向,能够用法律的理念去指导工作,用法律的思想去谋划工作,用法律的手段去开展工作。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于20XX年顺利地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

二、注重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在研究室工作期间,主要负责司法统计、审判管理与全院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对案件审理、执行中的各节点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坚持定期通报各业务庭的司法统计和长期未结案情况,提高司法统计工作质量,保证了司法统计系统与审判管理系统的数据零差错。长期与上级法院协调我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审核复议事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期间曾在高院审管办挂职锻炼,审判管理工作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注重及时把握各部门办案进度及质效情况,对于各项质效数据,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对每个业务庭收结案情况、办案效率情况以及办案效果等具体数据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与年度目标和上年度同期情况进行逐一对比,上报院领导并通报各庭局,为领导的科学决策作数据支撑。在对本院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上,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所有部门一视同仁,对于各项质效指标,以司法统计数据为基础,认真核实各项质效数据,真实体现各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自工作以来,我始终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能够主动思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坚持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这一基本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了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坚持以身作则,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我始终认为,个人苦点累点没有关系,人生的价值在于奋斗、在于创造、在于奉献。我必须以勤奋的理念去实现人生的价值,为法院工作作出我应有的贡献。

四、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无私奉献,注重廉洁自律

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使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v^保持高度一致。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对待工作扎实细致、毫不马虎,做到顾全大局、公平公正。通过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把廉政纪律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时时刻刻按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加强政治道德修养,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11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杨吉全的诉讼请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杨吉全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予以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其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后再行提起行政诉讼。但杨吉全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针对同一事由连续申请了三级行政复议,明显且一再违反一级行政复议制度。对于明显违反复议制度的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后,申请人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立案,或者在立案之后裁定驳回起诉。鉴于本案已经实际走完诉讼程序,原审法院经实体审理后亦未支持杨吉全的诉讼请求,故无必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后再行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12篇

在当天公布的杨吉全诉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中,杨吉全不服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作出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连续申请了三级行政复议,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予以驳回。

王振宇表示,在此案中,杨吉全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连续申请了三级行政复议,一再违反一级行政复议制度,其后再行起诉明显具有任性恣意色彩。对于这样的起诉,人民法院经过甄别后,可以不予立案,或者在立案之后裁定驳回起诉,以避免明显缺乏诉讼利益的当事人不当行使诉权。

王振宇介绍说,新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诉权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人民群众在行政审判领域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护,“立案难”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明显的缓解。但也有个别当事人不当行使诉权,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的现象也应运而生。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就此进行调研,并尽快出台司法政策,进一步规范诉权行使,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

(记者 罗书臻)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13篇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加强对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的产权保护,是当前人民法院的一项迫切任务,行政审判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意义重大。本案中,郑州市政府针对其十年前的错误颁证行为,仅以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段”为由一注了之,没有考虑当事人曾在申请表中据实填写“个体”而行政机关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亦未核实当事人多年来对行政机关的信赖利益、房地产开发因素以及注销程序的规范性、正当性,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事实认定有误,程序明显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同时指出,对于信赖利益及如何弥补问题,可由郑州市政府在判后组织调查并作相应处理。本案的终审判决纠正了下级法院前后作出的四次判决,对于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实体权益、彰显正当程序价值和体现司法权威性,具有重要的审判监督价值。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14篇

并购意向书

甲方名称(姓名):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国籍:

乙方名称(姓名):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国籍:

(一)保密条款

为了防止并购方将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意图外泄,从而对并购双方造成不利影响,并购的任何一方在共同公开宣布并购前,未经对方同意,应对本意向书的'内容保密,且除了并购双方及其雇员、律师、会计师和并购方的贷款方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并购的内容,法律强制公开的除外。

(二)排他协商条款

没有取得并购方同意,目标企业不得与第三方公开或者私下进行并购接触和谈判,否则视为目标企业违约,并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费用分摊条款

无论并购是否成功,并购双方都要共同分担因并购事项所发生的费用。

(四)提供资料与信息条款

目标企业向并购方提供其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尤其是没有向公众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以便并购方了解目标企业。

(五)终止条款

如果并购双方在××年××月××日无法签订并购协议,则意向书丧失效力。

(六)并购标的条款

并购方拟并购的对象是资产/股权、具体的范围和数量,等等。

(七)对价条款

并购方打算给出的对价的性质是: 收购价格的数额: 。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15篇

我是20XX年起任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政工科科长的。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近三年来,自己的思想、工作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现进行自我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v^思想和和^v^理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提高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处理法院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从事法院政工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法院政工工作,同时加强个人的主观世界改造。

在县委和法院党组的领导下,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注意与县委和党组保持高度一致,胸怀法院工作大局,创造性地开展政工工作、党务工作和审判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在平时的工作中,注意增强自己的组织纪律观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组的团结和统一,服从党组的分配,认真接受干警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谦虚谨慎,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顺境逆境一个样,经得起组织的检查和实践的考验。坚持做到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以集体利益为重,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群众。2004年政工科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二、工作方面

一是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把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做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根本动力和保障。先后组织开展了诚信教育、司法为民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先进性教育等活动。教育学习内容紧跟形势,学习形势灵活多样。通过聘请市委党校教授授课,参加省法官学院和县委党校组织的培训,自行组织集中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多形式、多内容、多层面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塑造人、引导人。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办案优质服务月”活动、“文明庭科室、文明干警”评比活动。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次步入了省级文明单位行列。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精心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学习教育力求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深刻,进行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得到了省委政法委调研组和省高院“司法公正树形象”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活动开展做法还被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工作简报采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一帮一,手拉手”,资助“春蕾”女童等活动。三年来,组织干警累计捐资2万余元用于公益活动。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法官”活动。他采取以考促学,以赛促学,以奖促学,以惩促学的形式。制定学习规划,定期进行全院集中学习。采取专人授课、观看影碟、业务考试、法律文书展评、参加业务培训班、论文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干警素质。近3年来就组织学习60余次,书面考试10余次,并张榜公布考试成绩。为丰富法官文化生活,经常组织书画展、演讲赛、篮球赛、排球赛、棋赛等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正反两方面材料,观看警示教育光碟,签定廉洁从政保证责任书、书。在全省政法系统廉洁公正执法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

三是注重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在“目标考核评比方案”中制定了严格的考评标准,要求每名干警每年不仅要完成二篇法制宣传稿件,其中一篇还要求必须是省级的。为此,我带头撰写宣传报道40余篇。积极利用板报、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还组织各业务庭到企业、乡镇、村屯进行宣传,在9个乡镇举办了9期调解员培训班。深入到省重点高中勃利高中讲解了法制课。对干警中涌现出来的事迹,也积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并为先进个人报请记功奖励。组织干警深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宣传法律,征求意见,提供法律咨询,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人民法官爱人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全身心投入学创工作。在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政法干警活动中,从方案的制定、起草、到阶段性的检查、总结,直到最后的汇总,都全身心地投入,经常加班加点工作。法院各庭科室普遍建立了10卷册的学创综合档案。在原有各业务庭推行“公示制”和“制”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公示、内容在一楼门厅以图版的形式上墙,方便了群众诉讼,增加了办案透明度。院里制定的学创文件,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学创的具体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学创活动的每一步骤,都带头实施落实;学创活动的经验事迹,带头进行总结、汇报。

五是按照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带领法院党总支和全体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中去,制定了方案,确定了服务联系点。开展了创环境工作末位追究考核和专题推进等活动。建立和完善司法监督员制度。组织干警深入到企业服务,随时提供法律咨询,对涉企案件精审明断,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召开企业代表人座谈会。为企业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县法院连续3年被县委授予创环境工作先进单位。

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做为党总支书记在大讨论环节上,重点检查讨论是否广泛深入,先进性具体要求提炼得是否准确;在主题实践活动环节,通过走访群众,重点检查主题实践活动群众是否欢迎,活动开展是否取得成效;在边学边改环节上,重点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在领导干部带头环节上,重点检查了领导干部是否自觉参加学习,是否自觉带头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是否带头边学边改;在两不误、两促进环节上,重点检查了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是否把学习提高与推动结合起来,是否把建设和谐社会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学习教育阶段的工作,法院党员队伍初步呈现出“四多四杜绝”的可喜局面:加班加点学习工作的人多了,上班迟到早退的杜绝了;专心致志干工作的人多了,窜岗聊天的杜绝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多了,发牢骚、作风不良的杜绝了;钻研业务、自我“充电”的多了,无所事事、吃吃喝喝的杜绝了。

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我虽然为党作出一些工作,但党和组织给了我很多荣誉,我深知我还存在着诸多不足,离优秀^v^员还有一定差距。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保持^v^员先进性,我一定不辜负组织对我的希望,在县委、院党组领导下贡献一切力量。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16篇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为残疾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仅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加入《残疾人权利公约》后的庄严承诺。^v^^v^多次强调要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本案系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赴基层法院开庭审理残疾人权益案件,也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首次依法以行政调解书方式结案。不仅充分照顾到残疾人权利行使方式与实现途径,也通过行政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配合调解等举措,凸显对依法行政的重视,是共同贯彻落实立法新精神的生动实践。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本案一致好评,现场旁听的^v^代表、政协委员和残疾人联合会的代表对庭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中国残联为此也向最高人民法院致信感谢。本案对健全残疾人权益司法保障制度,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17篇

诉人: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

住所:xx市丰台区丰管路1x号x号楼xB(园区)

法定代表人:丁xx 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xx,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xx,xx刘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xxxxxxxxxxxxxxxxx

上诉人:丁xx,男,1xx2年12月4日出生,汉族,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xx省xx市xx大街xx号1x号楼x单元xx号

电话:xxxxxxxxxxxxxxxxx

上诉人:刘xx,男,1xx2年4月3x日出生,汉族,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工程师,住xx市xx区娄x路x弄x号x室

电话:xxxxxxxxxxxxxxxxx

原审被告:王xx,男,1xx3年12月x日出生,汉族,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工程师,住xx市xx区xx园南里3楼1门xx号

被上诉人:xxxx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xx省x市xx区xx号

法定代表人:丁xx,职务:xxxx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诉人不服xx省慈溪市人民法院xxx4年作出的(xxx2)甬慈商初字第15x4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决对相关证据的认定明显偏袒被上诉人

对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A4中的绝大部分认定错误。庭审中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xx份证据与本案无关的进行了分类质证 ,而判决书只是排除了其中11份证据(见判决书42页),而对另外xx份证据则称:“被告方持有异议,但均示举证证明其异议成立,本院对其余的报表予以认定。”该认定将被上诉人的虚假证据当合法有效证据认定,并称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异议成立,籍以支持其不合理的诉求,该认定不尊重事实,故意偏袒被上诉人。在庭审中我们向法庭提交的质证意见,白纸黑字俱在,该判决却视而不见,对上诉人的证据、质证意见要么回避,要么否定。而对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除第一部分被法院排除外,其余一律认定,有违司法公正。判决书对下述证据认定均不成立。

1、被上诉人伪造的22份维修记录签名,负责人均非本人所写。这部分伪造他人签名主要是许社祥、方振、周敏的签字均非本人所签。用被上诉人提交的相同的当事人签字对照一目了然(详见质证意见)。对这些非本人签字的维修记录,被上诉人代理人当庭已承认代签的事实,不可思议的'是判决书42页上数x行称:“本院对其与日报予以认定”,如果负责人在现场,由他人代签名字是不可思议的。请问,作为法院采信的证据,没有当事人签名,由他人伪造签名的证据能是合法有效证据吗?我们的异议难道不能成立吗?第三部分属于正常的维修保养内容,共13份。如对测厚仪进行维护校正,窗口膜清洗,压力传感器接线松动,更换传感器,油冷机泵的泵连接器损耗件等。这些均属于正常的维修保养范围,且有的小故障却是经上诉人技术人员电话指导,及时予以排除(详见质证意见)。对于这些正常的维修保养的记录,怎么能作为质量问题的证据予以确认呢?对稍懂机械常识的人,一看便知,请问异议又怎么不能成立呢?被上诉人出示的第四部分属于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这部分证据有22份。且这部分证据中的有些故障是上诉人已安排技术人员及时予以排除了。另外,判决书为给被上诉人维修日报表的非周敏本人签字提供依据,确认被上诉人A5工资清单,证明周敏在xxx2年12月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维修日报表周敏签字的时间是xxx2年2月份,用xxx2年12月份的劳动关系确认2月份的签名实属荒唐。

综上,原审判决无视客观事实,颠倒是非,将被上诉人出示的伪证或不构成设备质量问题的证据当做合法证据予以采信,对上诉人的正确的无懈可击的质证意见以不成立为由,一否了之。

二、原审判决对鉴定组组成人员及资格能力、鉴定报告的结论认定错误。

(一)对鉴定人员资质和能力认定错误。

1、对xx出入境检疫检验鉴定所从业期限认定错误。该所法人证书有效期自xxx1年x月x日至xxx2年3月31日,在法人证书已超期无效的情况下所从事的司法鉴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所作结论不能作为证据采信。然而该判决却称“延至xxx3年3月31日有效、后再次延至xxx4年3月31日有效。”但是在庭审中上诉人并未看见相关延期的法人证书。其所为延至之说不知从何而来。

2、对邱玉森玉森的资格认定错误。对邱玉森的职称资格问题,该判决称:本案鉴定组成员邱玉森玉森具有工程师资格;并且没有提出以和回避申请。这更让人匪夷所思。在开始鉴定协调会上我方代理律师就对鉴定人员的资格提出过质询,本案庭审人员无一人在场,如何得出未提异议的认定。在鉴定结论出来之后,上诉人先后书面两次提出质疑。在庭审质证过程中,我方代理人询问邱玉森玉森为何只有一个企业内部颁发的工程师职称证书,而不是具有公信力的国家人事部门或者国家职称评定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邱玉森玉森承认是企业评定的职称,没有司法鉴定执业证。我方要求对资格的合法性作出解释,邱玉森只说在本单位承认,并称在书面答复意见中一并答复,但此次书面说明无一字答复。邱玉森玉森不仅不是国家认可的工程师,也无软件系统的知识和能力,更无《司法鉴定执业证书》。邱玉森作为鉴定组成员,在出庭接受质证时一问三不知。一个企业内部评定的工程师如何能参司法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该次鉴定报告,邱玉森不仅作为组织者而且作为专家签署鉴定报告的,鉴定报告包含这个外行人的意见是不可思议的。而该判决却称没有提出回避申请,作为法院按照诉讼程序规定,人民法院亦应当对鉴定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鉴定意见能有效吗?即使当事人不提异议和回避,鉴定报告经质证和质询发现错误,还能作为证据采信吗?邱玉森玉森作为该次鉴定组成员参与鉴定的行为违反了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员管理办法》(xxx5第xx号令)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同时也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关于聘请鉴定资格鉴定人之规定,邱玉森玉森根本不具有司法鉴定资格。该判决已经不顾法律常识了。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18篇

民告官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一方是弱势的老百姓,一方是强大的国家行政机关。我国行政机关拥有非常强大的行^v^。法院在国家权力架构中也相对较弱。行政诉讼中,强大的行政机关在很多时候令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承受了巨大压力。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一些法院迫于行政机关的强大压力,在行政审判中被迫违背法治精神,屈从强大的行政机关。在我国近年的司法实务中,出现过多起法院不敢判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比如,为了给一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保驾护航,有的法院不惜以公共利益为由强行将一些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予以合法性维持。这导致有些案件本应是行政机关败诉,但因其他非法律因素的原因使行政机关胜诉。这进一步抬高了行政机关的胜诉率。

面对这种情形,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怎样,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必须坚守一条底线。那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院必须坚守这条底线,不管面对什么审判情况,不管遇到什么威胁,都要努力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官是法律人的职业高点。既然决定作一名法官,就必须把公正放在首位,不仅要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还要做到形象公正,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行政诉讼中,弱势的老百姓对人民法院的公正审判寄予很高的期望。法院怎么能辜负人民的厚望?!

在行政诉讼的实务中,法院应注重实现案结事了,坚持追求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衡量行政审判工作,不仅要看办了多少行政案件,更要看法院是否真正化解了“官”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是否促进了行政正义的形成。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19篇

提高法院法律文书质量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切实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和案件质量,我市人民法院要求全体法官在制作文书时始终坚持“五个确保”,着力增强法官撰写判决书的质量意识,努力提高裁判文书的说服力,为规范司法行为和促进司法公正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是确保责任意识。

要求法官必须把法律文书的质量提高到案件质量与法官业务素质和公正执法的高度来认识。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从裁判文书的格式规范、事实查明、争议焦点的`归纳、质证认证过程、法律适用等方面,认真撰写每一份裁判文书,体现法官全面综合能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

二是确保同类文书格式必须一样。

要求全体审判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公布的基本格式制作各类裁判文书,不得有任何改变或疏漏;统一裁判文书中的字体、字号、字框和行距,规范运用标点符号和阿拉伯数字,做到同类文书一个样。

三是确保引法必须正确。

要求裁判文书要全面引用法条,强调要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引用实体法时,应本着从基本法到特别法,从法律到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做法,禁止引用规章等作为判案依据。

四是确保说理必须充分。

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要完整表述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既要讲法言法语,又要通俗易懂,做到叙述案件事实清楚,阐述裁决理由详尽,对证据分析环环相扣,有理有据;克服表述用语歧义,适用语法错误,句子划分不当或划分不清、句子成份残缺或多余以及错、漏字等现象。使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知道赢在哪里,输在何方,知道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是什么等。

五是确保领导监督,把好院长、庭长审批关。

全院所有的案件,一律实行院长、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制度,加强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全面监督和有效指导,特别是加强庭长对日常审判工作的监督,做到事实不清不放过,证据不足不放过,定性不准不放过,法理不明不放过,从源头上筑牢案件质量防线,确保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每一份法律文书的质量。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20篇

原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注: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

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民事起诉状【3】

原告:阿三,女,出生,汉族,职业,现住 ,电话:

被告:阿四,男,出生,汉族,职业,现住 。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阿五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元;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恋爱认识,结婚。

婚生一女,现 岁。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

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

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

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21篇

1998年7月,柏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德公司)以存放于上海市宝山区宗福仓库的250吨进口羊毛为厦门凯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天公司)向厦门建行的两笔借款提供质押。(后该质权于2006年转移给本案再审申请人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泰安公司〕)。1999年,该批羊毛因涉嫌走私,被公安机关移交海关处理。因海关在调查过程中无法找到柏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遂于同年将涉案羊毛移交本案再审被申请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浦分局(以下简称黄浦工商分局)处理。嗣后,因发现涉案羊毛已出现脱脂变质现象,黄浦工商分局遂将其先行拍卖,得款人民币元,并于1999年l0月16日在《文汇报》上刊载公告,载明:限有关该批羊毛的所有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有关合法证明前往黄浦工商分局下属的支队接受调查,如逾期,黄浦工商分局将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理。由于逾期货物所有人仍未出现,黄浦工商分局于2000年3月7日作出“视涉案被扣羊毛为无主财产,上缴财政”的决定。厦门建行称,在黄浦工商分局处理本案期间,该行及厦门中院的办案人员曾找到黄浦工商分局查询涉案羊毛的处理情况。据此,再审申请人认为涉案羊毛并非无主财产,遂对拍卖上缴行为不服,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黄浦工商分局作出的没收涉案羊毛的决定,并判决该局给付拍卖上述财产所得全部款项。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22篇

20XX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帮助、支持下,我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在政治理论的学习上,我积极参加了“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养,使自己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宗旨;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养成了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健康向上的良好道德品行。

二、严谨细实、勤奋努力、认真履行职责。

在工作中,我追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注重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讲求工作的原则,把“实事求是,务实创新、细实严谨”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结合实际和办公室工作的特点,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协调内处关系、综合各方信息,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三、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法院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法院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当前,“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各地法院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制定得更加贴近实际,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亲民的主旨,洋溢着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感。寓真情于审判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成为广大法官的一种共识。

我们法官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原则,走出法庭,深入到企业、社区和农户家里,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基层组织和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纠纷,让法官从法律、社会层面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做到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优质司法和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的终极价值追求,是司法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检验司法工作质量的标准,也是司法取信于民具有公信力的源泉。我们要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上,在实干中提升素质,在实干中成就事业,在实干中体现人生价值,要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力求把案件办得更加公正,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当做我们工作的动力,把人民群众的赞誉当做我们的工作的鞭策,提醒我们工作要做得再扎实些、再细致些,让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在立、审、执的各个环节,都融入调解与协调的成分,把“调解”作为一种更高质量的审判和首选方式,把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化解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关系裂痕修复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使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中重修旧好、握手言和,实现“官了民了、案了事了”的目的,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执行难、申诉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坚持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开庭、巡回办案,注重现场调解。配置巡回审判专用车,设立人民法庭联系点,对赡养、抚养、扶养、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坚持到案发地开庭,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看到庭审现场,实现审判与群众的互动,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人民法庭就在自己身边。

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要按照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及时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手续,确保有诉讼请求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没有关系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确保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不因法院执行不力而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同时,对个别特困当事人实行定向帮扶、长期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我们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始终使自己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杜渐防萌,慎之在始。自觉做到慎初、慎微、慎独,谨防自我放纵;坚持自重、自省、自励、自律,应该经常审视自己、提醒自己、警戒自己,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23篇

摘 要:法律文书是忠实记载、如实反映有关法律活动的专用文书,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充分认识并切实掌握法律文书的特点就显得十分必要。

关键词:法律文书 写作 特点 探析

法律文书是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和仲裁机构以及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它是忠实记载、如实反映有关法律活动的专用文书,是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基础写作理论等综合运用的文字形式。从法学角度分析,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是运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或诉讼事务的文字表现形式。而从写作学的角度判断,法律文书又属于应用性很强的实用文体写作,它的制作要遵循写作的基本理论,运用写作的基本技巧。从这个意义讲,要写好法律文书,必须具备丰富、扎实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语言学、逻辑学、基础写作等理论,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具有一定的驾驭文字的能力,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不断强化法律文书的写作训练。只有这样,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制作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文书,才能充分发挥法律文书的作用。而要做到这些,充分认识并切实掌握法律文书的特点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制作的合法性

法律文书是依据法定的诉讼活动而产生的文书,它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意义,因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不同的文种、要求和时限来制作。在诉讼活动的每一环节应该制作何种文书、在什么时限内制作文书等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不是随心所欲、任意为之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时间,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答复批捕文书的时限,即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时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不仅明确规定了起诉意见书制作的基本前提,而且明确了送达的机关以及附送的材料。

制作的合法性还体现在,法律文书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讯问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这样的讯问笔录才具有法律意义,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形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制作形式的规范性,是由法律文书在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其本身具有执法性质以及它属于特殊实用文体所决定的。它要求法律观点明确、规格有矩、条理清晰、事理分明、事项齐备、文字精当,具体应用时,使人们准确无误地理解它的主旨,便于执行。因此,它的结构、内容要素、语言等都具有鲜明的格式化特点,具体表现为:

1.结构固定。法律文书的结构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内容依次为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当事人身份事项等;正文一般要写明犯罪事实或争议、纠纷的事实、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理由以及结论三项内容;而尾部则须交待清楚文书送达的机关名称、落款、附注等项内容。

2.事项固定。法律文书不同文种的事项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并固定不变。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对案由、案件来源、审理经过等都有规定的要求,而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则更明确了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及排列顺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对审判程序的简缩语也是固定的,一审用“初”字,二审用“终”字,复核审用“核”字,提起再审用“监”字,一审程序再审用“再初”字,二审程序再审用“再终”字,变更执行内容的减刑、假释案件用“执”字。

3.称谓固定。法律文书中当事人的称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表述,不得混淆。如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称谓为“原告”、“被告”,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称谓为“自诉人”、“被告人”,而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称谓则是“被告人”、“被害人”等。

4.用语固定。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保障法律文书的质量,法律文书中的许多用语基本固定。如裁判文书的案由、案件来源、法庭组成、审判方式、当事人到庭情况等,格式中都规范了固定用语。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层次用语也固定为“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第三人述称”、“经审理查明”。而在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样式中,对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文字叙述类文书的理由部分都规定了固定用语。如提请批准逮捕书的理由部分规定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v^刑法》第×条之规定,涉嫌_罪,有逮捕必要。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三、执行的强制性

归根结底,法律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为司法实践服务的,文字是表现形式,而法律才是它的核心。同法律规范本身一样,法律文书也是以法律的强制性为其基本保障的,因此,就文书的效力而言,法律文书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特点。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文书一经依法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不得违抗,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身份和执行逮捕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法律强制性。持《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对抗拒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包括武器)。对阻挠执行逮捕的其他人员也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凭《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住所及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搜查。二是法律文书一旦制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若认为法律文书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必须严格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经有关司法机关复核审定才能依法变更,其他任何部门、个人都无权改变。如若出现误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现象,相关部门对其改正也有明确规定,不得随意涂改。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试行规则》第七条规定:“凡裁判文书中出现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的,未送达的应重新履行签批手续后重新制作,已送达的应以裁定补正,禁止使用校对印章。”

四、制作的时效性

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有时限的要求,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使用也有严格的时效限定。例如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要求复议意见书》,应在收到人民检察院决定的五日内送出。再如,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当庭口头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制作判决书并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不能无限期拖延。同样,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也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并提交上诉状正本和副本,逾期未提出的,则视为不上诉,原判决即发生效力。办案贵在及时,诉讼不能拖延,法律对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阶段都明确了时限要求,当然体现诉讼环节的法律文书也必须遵守这一时限规范。

[律师法律文书写作论文]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24篇

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海门市法院从提高执行能力、规范执行行为入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整改中紧紧围绕“四个规范”,确保“四个实现”。今年以来,该院的执行案件投诉率为零,案件执结率上升,执结标的金额达xxxx万元,平均执行天数缩短天,仅为天/件,执行工作走上了动态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一、规范执行流程,确保执行公开。 省高院制定出台《关于推行执行全过程公开制度的若干意见》后,该院党组根据《意见》要求,在执行流程中狠抓落实。在执行立案时,就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立案条件,向申请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执行监督卡;在执行中,限时向申请人告知案件的执行实施情况,对执行异议、变更追加执行主体等一律实行公开听证;在执行后,对未能执结的案件,告知申请人中止、终结的理由及进一步得到法律救济的途径。通过规范执行公开,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既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又降低了执行上访投诉率,截止今年9月,该院实现涉执上访“零投诉”。

二、规范执行礼仪,确保执行形象。该院针对少数执行干警在执行中不注意执行礼仪的问题,将规范执行礼仪与执行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要求执行干警在接待每一位当事人时,应做到认真听取其陈述和意见,态度和蔼、举止规范。外出执行办案必须着制服、佩带小胸徽、出示执行公务证件,严禁单独外出办案和“三同”。在执行公务中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禁止对当事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以避免当事人和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规范执行礼仪,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该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三、规范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公正。在执行中既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化司法权威,又要避免简单粗暴、以拘代执等问题,为此,该院根据《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执行过程中搜查、查封、冻结、扣押、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的操作规范,对每项措施的采取均制定了相应的程序要求。对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明确告知执行措施的有效期限,对拘留、罚款措施,严格合议、报批程序。通过规范执行措施,纠正了过去执行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有效地确保了程序公正和案件质量,今年以来,该院没有接到一件对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服的复议申请和信访投诉。

四、规范执行管理,确保执行质效。在专项整改中,该院结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考核方法(试行)》和本院《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以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平均执行天数、涉执信访投诉率四项指标为中心,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执行干警的业绩考核。要求执行局对照各项分析考核指标每周进行排序通报,每月进行分析汇总,每季度撰写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报告。要求执行干警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地填报各项案件数据,对不按规定填报的作出相应的扣分处理。既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又大大提高了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缩短了平均执行天数,确保了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25篇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针对借境外公司注册成立公司实施资产交易、而实际所得来源为境内的刻意避税情形,以裁判方式彰显了中国税收主权和通行的国际征税规则,保护了涉外经贸领域的国家合法权益。随着对外经贸规模日益扩大和交往方式不断增多,明确对各类市场主体股权转让、融资等行为的征税准则,与国家重大经济安全和经贸利益息息相关,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本案中,西湖区国税局对于有关公司借在中国境外的低税率(或免税)国家与地区注册并转让股权事项,如何认定是否存在逃避中国税收问题,经请示国家^v^并与再审申请人充分沟通后,作出了涉案《税务事项通知书》,一、二审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了被诉征税行为的合法性,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规则和政策把握标准,对于遏制类似避税、逃税情形,具有鲜明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办案过程也得到关注本案的^v^代表和多个部门的充分肯定。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26篇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法院及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县“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针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遵循本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从认识上破题

,在思想上重视。

院党组首先在此项活动的必要性上统一认识。去年我院着重抓了“司法为民、服务发展”,解决了立足点与出发点的问题。而这一次专项整改定位在质量与效果,是对去年重点的契合与伸展。问题的提出来源于民众的呼声和我院自我反省,针对性强、现实意义明显。

讨论中我们充分肯定了两个主题词:“规范”与“公正”。认为两者具备必然的因果关系,构成审判工作的价值观。大家一致认为,中央提出专项整改切中了时弊:单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上看,由于执法不规范导致不公正现象发生的案例不在少数,并且有上升趋势。我院处理了21起涉法上访,问题出在政法系统本身的占了一定比例。违法执法、偏见执法、好恶执法、情绪执法、教条执法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若长期得不到解决,必然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仰,伤害社会和谐的基础。讨论中大家强调要“借势”,充分把握中政委在全国营造的这个氛围,为我所用,开展积极自主的集体排毒

二、认真传达、积极动员

根据上级法院和政法委的部署,从我院实际出发,召开了传达、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和工作措施,启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三、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

针对本次整改活动,制定专项整改活动方案,把职务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作为重点部门和环节。重点整改四个方面的问题;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办案;执法不作为和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问题。

四、深入查找,分类梳理

从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分析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结合法院机关要重点整改的四个方面的问题,结合我院和两个方面的对照检查,深入查找,分类疏理,建立专门台帐,并向上级和县专项整改活动组办公室报告。对查找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如:热情接待方面和讲普通话方面,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逐步整改或限期整改,如执法理念陈旧、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执法受干扰等。

五、开门纳谏,集中整改

我们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虚心向各兄弟检察院学习经验,将他们好的点子、好的方法结合到自己的活动中来,并将我院广大干警在开展活动前后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对比,使其认识到差距和不足,并加以改正,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明确整改方向,确保集中整改阶段取得实效,以求真务实作风搞好本次专项整改。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27篇

申诉状格式

申诉状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X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申诉状副本X份(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申诉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范文: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原审原告):××电脑硬件公司

地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28篇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豫星调味品厂当时不属于可补办用地手续的范围,郑州市政府作出被诉注销决定符合《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遂判决维持4号决定。豫星调味品厂上诉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及其后的两次再审中,均以基本相同的理由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和维持二审判决、维持初次再审判决的处理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认为,豫星调味品厂在工商机关登记的经济性质为个体工商户,从当时有关文件看,该厂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经济实体”,客观上不具备补办违法占地用地手续的资格。但是,被诉4号决定将错误登记和颁证完全归因于该厂和闫垌村三组采取“欺骗手段”,而当时有关申请表中曾将经济性质填写为“个体”。虽然存在表述前后不一,但尚不构成对真实经济性质的刻意隐瞒,故4号决定认定采取欺骗手段的证据并不充分。而对于行政机关审查不严问题隐而不提,事实认定有误。同时,4号决定剥夺了豫星调味品厂继续使用涉案土地的权利,对其重大财产权益产生不利影响,郑州市政府既未事前告知该厂,亦未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所做的针对法定代表人的调查笔录既未告知调查目的,也未告知可能因涉嫌欺骗未如实登记、行政机关拟注销涉案土地使用证等情况,不足以使该厂在4号决定作出前进行充分的、有针对性的陈述和申辩,程序明显不当。此外,4号决定未充分考量涉案土地在政府收取出让金之后用于房地产开发等因素,一注了之,客观上不利于豫星调味品厂主张信赖利益保护(如需查清是否存在发证到注销期间合理投入),遂于2016年判决撤销一、二审及两次再审判决,确认郑州市政府作出的被诉4号决定违法。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29篇

[论文关键词]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监督机制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必要性进行了简单阐述,然后针对目前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作了个人分析,并提出了四条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开展途径。

行_的经典定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理论基础之上的,是对应于立法权、司法权的一种权力。在中国大陆,行_虽然没有立法权和司法权那样对法律影响深远,但是它却广泛的影响到公民的生活和工作。在浩若烟海的法律法规中,行政法的数量占据了八成以上。因而,依法行政的落实,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正确实施,影响可谓大矣。

一、行政执法监督的必要性

二、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主要有人大监督、自身监督、审计机关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监督是最高层次和最具效力的。人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主要是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是。要建立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及时向人大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制度。人大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及时组织力量审查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一旦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要迅速向政府提出监督意见直至撤销该规范性文件,以便从源头上堵塞违法行为。但是人大的监督有触及不到的地方,特别是对基层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违反行为,在执法过程中的犯法行为,监督力量无法达到。现实情况表明,某些违纪违法的行政执法事件,采取诸如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等内部处理形式,往往会触动不大,甚至对某些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来说,还会无动于衷,过后依然我行我素;而事件一旦被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后,就会产生一连串的震动效应:当事人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组织的处理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所在单位会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整改工作,以尽快消除负面;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也会以此为鉴,开展活动,抓好防范工作。但是宣传舆论部门也有可能被一些主管宣传的行政部门影响,对一些较大的案件或者关系到关键负责人的案件不予报道。单独看任何一个监督形式都无法独立完成监督功能。

三、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开展途径

要遏制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确保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轨道,就必须建立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思想上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法治的大敌是人治。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以权压法、以情轻法、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主要是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思想在作祟。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依法行政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为他们构筑一道法律至上的思想防线。

(二)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

固本方能培元,本在于行政执法系统本身,只有行政机关本身做到刚正不阿,才能从根本上解除违法行政的滥用。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正本清源,防微杜渐。一是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经费由财政部门核拨,行政部门在执法中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全额上缴财政,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制度。彻查部门设置的小金库、小钱柜,以期从源头上堵塞乱收费、乱处罚。二是要建立和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将行政法律法规分门别类,按其确定实施的行政机关,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岗位,明确执法职责,促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把好进人关。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执法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执法机关的负责人要定期交流,重要岗位执法人员要定期轮换。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第四,要加强监察、审计监督。监察、审计部门同属政府行政机构序列。在建立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中,要充分发挥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作用。(三)政务公开,接受外部监督

政务活动如果搞成“阳光政务”,接受群众监督,那么等于又是一道强有力的节制。在不少行政纠纷案件中,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就是某些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充分陈述行政收费、行政执罚的依据和标准,认为他们是在搞“暗箱作业”。这种行政执法缺少透明度的做法,说轻些是有关人员素质低下、态度生硬,说严重点是执法人员剥夺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敢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违背的,也是与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的,我们必须高度正视这个问题。行政公开,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原则。实践也充分证明,政府行政部门只有无条件的全面地推行行政公开,将所有行政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有可能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四)高效调查和处理违法行为,以儆效尤

对违法行政案件进行认真查处,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表明行政机关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是出现违法行政行为之后,行政机关需要立即采取的行动。人非圣贤,不怕犯错。但是有错必改,有错必纠,才是一个负责任的行政机关的作为。查清案情真相,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客观公正的处理,才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调查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个人的行为,调查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抵触和人为设置的障碍,如果只是在浮在表面查,很难查到案件的真实情况,必须深入进去刨根问底,方能查清案件的来龙去脉,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不查处或查处不力,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就难以从根本上杜绝,个案监督就会半途而废,就起不到和警示作用。及时查处违法行政案件,不仅增强了个案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性,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综上所述,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应该是一个由多方面组合起来的系统工程。如果能够把这个在党委的领导下的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人大监督为主体、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建立起来,多管齐下,形成合力,那么,行政执法活动就一定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

参考文献

[1]王佳洁,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完善[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4)

[2]王卫星,我国行政执法监督探析[J],政府法制,2006(01)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30篇

我正式作为一名速录员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已经半个年头了。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根本就不了解,通过庭里前辈们的带领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现将我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中也很琐碎,比较敏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在工作中要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再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

二、认真学习,勤恳工作,多做奉献

书记员的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我要不断进行听打训练,通过虚心向法院“前辈们”学习。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为了学多一点法律知识,我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通过近半年的实践,对相关>法律文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希望在以后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请教老同志,使自己不断进步。有空就多看一点业务书,多听一些有经验的老书记员的工作经验介绍;多想一些为什么,对不懂的通过多看、多问,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然后再运用到实践中去;多做一些实践工作,坚持每周写工作心得,记下自己的缺点和成绩,在实践中改正缺点。

三、遵守纪律,廉洁服务

在工作中,我在思想上、行动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遵守人>民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务上便利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法院立案管理的规定,保守审判机密,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公私分明。自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工作时没有“生、冷、硬、推”及“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在工作作风上,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没有浪费公物的行为。

四、不足与展望

我对法律知识的熟练掌握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对法律条文掌握不够,今后工作中要继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这是我今后的前进方向;庭审中记录的概括程度不够,语言不够精简,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改进;打字速度离自我要求的每分钟120个字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也是今后需要提高的地方,对待当事人语言不够精简,打字速度不够快,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学习,努力改进,

为推动我庭工作步上新的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31篇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无可否认将理论与实践很好的贯彻结合,方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发挥实处,为了很好贯彻此,我们在学校、学院的安排下于20XX年8月31日到宁乡县人民法院报到实习,我被分到了执行警务庭。在执行局实习的半个多月里,工作虽然繁杂但是却必不可少,让我收到了不少启迪。从实习的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今后三个星期的实习锻炼将使我学到在学校无法遇到的一些新东西,对于它们的把握与研究将会对本人今后在法学领域中进一步的发展有着极大且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

在此,我要向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各位领导、法官以及各位帮助过我的人特别是彭法官表达我最诚挚的谢意,是您们给了我一个锻炼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的时间,但在您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指示,得到了宝贵的人生历练,这些知识和历练将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下面就此谈谈自己在实习中学习到的内容以及感受。

一、整理卷宗

整理案卷基本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情。因为执行局的案子是比较多的,所以需要整理的卷宗的工作也必不可少。在这段实习期间,我接到的最多任务就是整理卷宗,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去熟悉——要准确分辨资料的适用性,同时还要按照一定的次序进行排列,如立案审批表、执行申请书、执行依据、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等,都不能混乱,这些步骤则与法院的程序紧密相关,每一个次序的排位都有相应的司法程序对应。所以,每一次整理卷宗都是对司法程序的掌握和熟悉。通过自己的认真学习,再加上彭法官的细心教导,经过多次的整理,我才慢慢把握到整理卷宗的要领,最后自己能独立的完成一份完整案卷的整理。

二、关于法律文书的制作

因为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所以实习刚开始的时候是参照着书记员的模板写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书,例如:执行通知书、传票、送达回证等,这些相对简单,而且格式固定,所以学习起来就比较快。但是对民事裁定书和合议笔录的制作就相对困难。这类法律文书需要制作人对案情有着详细地了解,能对法院的判决有着准确的理解,并且在过程中,措辞必须严谨细致,不能产生错漏。打完裁定书后还要进行排版,调整格式。在书记员的耐心指导之下,我对自己写的每一份裁定书都进行了反复的修改,直至满意为止。

法律文书是当事人重要的资料,并且代表法院工作人员的水平和法律的尊严,一旦马虎应付,必然会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

三、外出执行案件

在执行局工作,执行案件、查封财产是不可缺少的工作,有些案子我是跟随彭法官去执行的,所以亲自体会了执行案件的送达和查询。其中有一起关于交通道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我便体会到了执行案件的困难度。这个案件的案情大致是申请执行人是李某,被执行人是个骑摩托车的,因被执行人开摩托车不小心撞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脚部,而使申请执行人花去部分医疗费,而被执行人因生活来源不高,所以拖了很久都没有足够的金钱赔偿申请执行人,只好协议每月赔偿申请人几百元,直到赔偿完为止。有些执行案件法院发出执行令后被告抵抗不予配合,给案件的执行带来非常大的麻烦。因此执行庭决定强制执行,使用查封、拍卖、冻结、扣押等手段,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体现法律的强制性!对此,执行难的问题可见一斑。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问题,而执行法官有时出去执行工作却要冒着很大的危险,甚至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彭法官曾和我说过:20XX年6月的一天,执行局长胡勇红带领8名执行法官前往长沙执行湖南锦新混凝土土有限公司债务担保纠纷一案,查明该公司有偿债的能力却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以他们决定对该公司的董事长进行司法拘留。然而就在实施拘留措施过程中,突然30多名来历不明的人将法官包围并进行殴打,企图接走被拘留人。法官们尽管身负重伤,但仍圆满地完成了执行任务。后来院党组对这次执行进行了表彰。

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妄论自己从中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但这期间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所谓法院系统的“执行难、难执行”问题的现状,看清了其庐山真面目。

四、关于案件的审理

在执行案中,大多案件的案情都清晰明了,而且证据充分,所以有些简单的开庭显得不必要。法官们经验丰富,法律知识扎实,他们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细致深入了解,对案情清晰明了的案件,法官们都会为当事人从法律上分析利弊,进行调解,大多数当事人都能理智的接受法官们的意见,节省了许多法律资源。

法庭审理是我最感兴趣的一件事,因为在学校学的都是些理论知识,自己也很想了解法庭审理的真实情况。由于执行局的案件相对简单,所以开庭比较少,虽然每天都有案件开庭,但是基本都不是执行局的庭审。相对而言,民庭和刑庭的案件开庭比较频繁,而且有些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争议性,法官会告知我要有针对性地去听一些案子,对自己会比较有帮助。

于是我选择了几起比较大的案件进行了旁听。通过旁听案件,我对庭审的基本程序有了更深入地了解。现在法院相对过去比较重视程序,但是却不失人性化,对欠缺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法官都会进行耐心的解释,并告知当事人在进行具体程序的时候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而调解是民事案件的精髓!

五、实习后的思考

经过了这半个多月的实习,我不但收获了经验也收获了思考。关于经验的收获,上面诉说的种种都是一种丰收,必然会成为我日后工作的宝贵经验,并且对我的未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除此以外,这次实习更是激励起我学好专业知识的信念,尽快弥补自己的不足,健全自己的知识体系和操作技巧。

而关于这次实习,主要阐述一下我的实习思考:

第一、理论与实践脱节。现在的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大多是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巧的培养。无可否认,当代大学的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的确很扎实,可是一到实习单位或工作单位的时候,却显得束手无策了,对于很多的事情都缺乏相关经验,不知道从何处着手,这一点我在实习中是深有体会的,从整理案卷到送达回证到制作法律文书,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从头开始学,而平时的理论素养在此时显得几乎没有用武之地,除了在制作法律文书的时候。现在社会的就业倾向越来越偏向于掌握实际操作技巧的人才,而不是理论人才,大学生作为日后就业的后备队伍,如果不能掌握实际的操作,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便很难胜任面向我们的工作。如果说大学的教育是为社会培养人才,那么现在我们的教育走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和警醒。

第二、部门单位之间的不配合。执行案件要经常跑房产局、车管所、银行等,甚至要去到外地的兄弟法院要求帮助执行。要是远的话不但浪费时间,也浪费资源。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并不仅是法院的责任,还需要社会各相关单位和人士的配合和帮助。需要知道,法律是维系社会的命脉,如果不能及时调整,法律将会失信于众。

第三、执行难问题。比如申请人着急要钱,总是觉得法官不主动跑案件,不出去执行,其实,执行法官和法警没有一天是空闲,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时候,申请人并不亲眼看见,所以申请人总是误解法官和工作人员,到法院吵闹。我在法院实习期间都会遇到当事人吵闹甚至出现当事人拿着刀来法院找法官,严重干扰了法院工作;被执行人或者赖着不给钱,东躲西藏,或者认为判决书判决不公平而坚决不履行义务,或者向法官哭诉家庭困难没有钱等等。这些情况经常发生,甚者则是暴力抗拒执行,暴力抗法,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结语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三个星期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报告,可以说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老师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

通过这一个月的短暂而充实的实习,对我以后的学习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桥梁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有不少感想,我们法律专业的学生需要面对的法律现状还是严峻的,面对的问题也是困难和艰巨的,在实习之后,需要太多的思考和沉淀,期望能沉淀出法律学习坚定的信念和对法律正义追求的执著。至此,再次感谢帮助我的宁乡县人民法院和各位法官与工作人员。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32篇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是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办理的近2500件案件中精选出来的,从涉及领域来看,既有房屋征收、行政强制等常见的行政行为,也有无主财产上缴这样虽不常见但对相对人有重大影响的一般行政处理;既涉及土地、房屋、林业等案件多发的管理领域,也有交通、税务等虽然案件不多,但广受关注的管理领域。

在当天公布的林建国诉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案中,因考虑到当事人肢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提审并赴当地开庭,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重视残疾人群体基本权益保障的态度。王振宇表示,该案涉及廉租房实物配租权益的保障,此类案件从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视角看,反映出司法不仅监督传统行政理念之下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为,而且越来越重视对服务行政、给付行政这些涉及现代法治进步背景下的新型行政行为的监督。

当天公布的张道文、陶仁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一案也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本案中,简阳市副市长出庭应诉,明确表示坚持依法行政,尊重法院裁判。本案运用法律关于“情势”判决的规定,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和确认,同时也注意到了业已形成的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使一起近二十年的行政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王振宇介绍说,从2014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向社会发布了征收拆迁、信息公开、环境保护、行政不作为、经济行政等领域的60个典型案例,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当天公布的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本院的典型案例,有助于在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乃至社会公众行为规范方面将示范引导作用发挥得更好。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33篇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改判的第一起税务行政案件,案件多个焦点问题的裁判理由均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1.尊重行政机关长期执法活动中形成的专业判断和行政惯例。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认可省级以下税务局及其税务稽查局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形成的不违反法律原则和精神且符合具体执法规律和特点的惯例,对今后人民法院处理类似问题提供借鉴方法;2.体现法院在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司法能动性,既保障国家利益不受损,也要防止税收权力的任性。进一步明确拍卖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合法性,限定税务机关行使应纳税额核定权行使条件,厘清特定税收专业领域行政机关职权和市场主体自治的界限。3.贯彻“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的法治理念,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无法律依据的剥夺。行^v^的行使应当严格限定在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内,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的决定。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34篇

内容摘要:

提到自由裁量权,法学专业的人并不陌生,我们经常在法学教材、论文、书刊、杂志上看到过这个词,对其含义也大概心领神会。但究竟什么是自由裁量权?目前教材也好,学术论文也罢,都没有给出一个严谨的定义,以至于社会公众,甚至包括有些法律职业人士,对自由裁量权都不能有一个清晰,准确的认识。这种现象不仅使法治环境下相关领域(宪法、行政法、法理等)的法学研究显得不够周全,更使中国执法、司法状况中屡禁不止的“人”的因素具有更大的活动空间,发挥更大的模糊作用和破坏作用。笔者认为,自由裁量权并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权利(力)主体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力)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自由进行处分的权能。虽然法律明确规定或列举了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情形,表明行政机关认识到所涉情形下仅通过一般法律条文的规范指引,并不能达到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于是授权执法行政机关在适用法律处理相关情形时,根据事情的特殊性,秉承法律良知和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行处理。由此可见,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来源于法律的授权,任何超过授权范围的“自由裁量权”都是越权而应当受到禁止的。本文着重论述了: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分类及对自由裁量权滥用控制的必要性;司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行政机关的内部控制等。

关键词:自由裁量权公正善意私利

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各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对社会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了其较多的自由裁量权。例如:经济执法领域,《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无照经营”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如以一元作为起点,2万元作为上限,其相差20000倍,足见其比例之悬殊,自由裁量空间之巨大。如何合法、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对公平公正执法、进行人性化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目标,显示出极大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一、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1、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行政执法部门监督和管理社会生活的职能和范围不断扩大,需要相应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与日新月异的现实相适应。

2、效率是行政的生命。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自由裁量的权力,能使其审时度势地及时处理问题,维护社会秩序的健康运行。

3、从法律本身而言,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法律法规不能概括完美,罗列穷尽,做出非常细致的规定。因此,从立法技术上看,有限的法律只能做出一些较原则的规定,做出可供选择的措施和上下活动的幅度,促使行政主体灵活机动地因人因事做出更有成效的管理。

4、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和法律精神及自己的理性判断加以灵活处理,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有自由裁量权。

二、自由裁量权的分类

根据先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自由裁量权归纳为以下几种:

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规定了违反本条规定的“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也就是说,即可以在拘留、罚款、警告这三种处罚中选择一种,也可以就拘留或罚款选择天数或数额。

2、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上,有自由裁量权的权力,它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例如,《海关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前两宽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也就是说,海关在处理方式上(如变价、冰冻等),有选择的余地,“可以”的语义包涵了允许海关作为或不作为。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权:有相当数量的行政法律、法规均未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这说明行政机关在何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上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4、对事实性质认定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例如,《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理》第21条第(3)项规定:“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有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可给予警告式或罚款。这里的生产活动对海上交通安全是否“有碍”,缺乏客观衡量标准,行政机关对“有碍”性质的认定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5、对情节轻重认定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的行政法律、法规不少都有“情节较轻的”、“情节严重的”这样语义模糊的词,又没有规定认定情节轻重的法定条件,这样行政机关对情节轻重的自由裁量权。

6、决定是否执行的自由裁量权:即对具体执行力的行政决定,法律、法规大都规定有行政机关决定是否执行。例如,《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这里的“可以”就表明了行政机关可以自由裁量。

三、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行使存在的问题

在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每时都在行使之中,它有效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灵活性。但是,也确实存在着以下很多问题:

1、人是有感情的,由于亲戚、朋友、战友、同学等原因,可能导致的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

2、同样是感情的原因,由于发生过冲突,或由于是仇家等原因,可能导致的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

3、由于个人工作能力、认识能力、知识水平冲突、道德水准等因素,可能导致的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

4、由于利益因素,比如,此项决定对具体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或由于具体工作人员受贿等因素,可能导致的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

5、由于受来自领导的压力、同事的说情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的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等等。

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一是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因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反复无常,不同情况相同处理,相同情况不同对待,引起群众怀疑、不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配合执法,行政违法行为增多,导致经济秩序的不稳定;二是助长特权思想,滋生腐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但是,社会事务是复杂的,对于偶发的事务,具体工作人员首次处理,法律虽然规定了原则,工作人员的判断标准可能会与公众标准发生偏差,工作人员认为是公正的,公众可能认为不公正;特别是在公正标准没有形成之前,对于偶发的、复杂的事务的公正处理,是很难把握的。因此,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在客观上也是不可避免的。正因为自由裁量权可能会被滥用,所以对自由裁量权必须进行控制。

四、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

从权力的本身属性来看,任何一项权力都是有腐蚀性和侵犯性,总是趋于滥用。由于自由裁量权的灵活性又决定了它的更易于被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构成的违法往往是隐蔽的,不易为人们所识破。在现实生活中相应法律法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约束较少,给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留下了隐患。在实际执法中,由于地域不同、个人素质和价值取向不同,导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从而也会产生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故此,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须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

公正,就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出于公心,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善意,就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出于善良的意愿,不是图报复;合乎情理,就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合乎人们的正常思维,是出于一个正常人的通常考虑而做出的行为。要合乎符合社会客观规律,如责令当事人撤除侵权商品上的商标标识,应视数量的多少而定,不能要求几分钟内完成。

2、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

仅为正当目的,是针对非正当目的而言的。非正当目的,是指出于私利等非正常的考虑。“私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可分为“直接私利”和“间接私利”两种。“直接私利”是指,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直接能给行为人带来经济上或政治上的好处;“间接私利”是指,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虽然不能直接给行为人带来好处,但是却能给行为人带来未来的、可期待的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如当事人违法事实轻微,却被处以最高额的处罚,显属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3、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

任何法律、法规的制定,都有它的价值取向,那就是法所追求的目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如果偏离乃至离法的目的,必然导致行政不合理,自由裁量权也就成了个人私利、图报复的工具了。如为罚款而罚款,为完成罚款任务而执法,既属次种情形。

有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标准,并不等于人们都能遵循原则办事,也不等于自由裁量权不会被滥用。对于自由裁量权还需要从道德和法制两方面加以控制。_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道德建设,依法制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于一个国家治理来说,法制与道德,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制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当始终注意把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段讲话,精辟而深刻地说明了道德与法治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为我们控制自由裁量权提供了理论指导,指明了正确方向。

五、如何控制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首先,对自由裁量权进行道德控制,必须要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提高精神文明的水平。

1、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明确我们的权利是人民给的,我们要用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忘记了这一点,我们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实质上就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是控制主观滥用自由裁量权的保证。

2、增强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光有好的思想,并不必然能够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对于复杂的问题和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去处理。我们只有不断地向书本去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他人学习,不断地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才能在客观上把自由裁量权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内。

3、要克服不良思想的侵蚀,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泛滥,加强思想教育,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自己的内控力,遏止私欲的膨胀,在思想上消除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欲念。

其次,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法律控制和制度控制,从源头上解决自由裁量权过于“自由”的问题,使之具体化、规范化,具体较强的可操作性。

1、建立回避制度。在行政执法时,如果执法活动与执法人有厉害关系,该执法人应当回避。回避应实行主动回避与申请回避相结合。回避与否,有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决定;领导需要回避的,有班子集体决定。

2、建立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制也要有可操作性,要明确区分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看是主观滥用,还是客观滥用;是偶而滥用,还是一贯滥用等等,来区别不同责任。使责任与个人的待遇和职务的升迁挂气勾来,真正把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3、建立司法审查制度,把自由裁量权行为纳入司法轨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申辩权、请求举行听证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等等,使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具有可救济性,是凡是涉及到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的执法行为(包括自由裁量权)都应举有可诉性,确立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4、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监督主体不仅有党、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还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和公民。对已有的法定监督方式还应当根据形势的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对没有法定监督方式的,要通过立法或制定规章,以保证卓有成效的监督。同时,要有对滥用职权的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还有对监督有功人员的奖励和保护。

5、在立法层面,要处理好法律条文的“弹性”和执法的“可操作性”关系,尽量做到明确、具体,减少“弹性”,尤其是对涉及到公民合法权益的条款,更应如此。“徒法不足以自行”。配套的法律文件,构成一个有不同层级组成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层级低的规范性文件,可随着形势的发展废、改、立,以适应不断变化,从而也可以克服法律因稳定性较强所具有的局限性。如果不便于做出硬性规定,至少应有一个参照标准,作为指导性的意见。如最常见的“情节轻微”、“情节恶劣”,由于没有一个参照标准,在实际执法办案中,“自由裁量权”已演变为“任意裁量”,造成混乱,就不足为奇了。

6、要强调行政机关说明作出具行政行为的理由。在行政诉讼中,对滥用职权的证明,原告负有举证责任,但由于这种举证比较困难,借鉴国外的作法,应当强调行政机关说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以便确定其行政目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授予这种权利的目的。对说不出理由、理由阐述不充分或者不符合立法本意的,应认定为滥用职权。

7、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现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是个较普遍的问题这与我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很不适合,有些行政执法人员有“占据一方,唯我独尊”的思想。为此,一方面要加紧通过各种渠道培训行政执法饿、人员,另一方面对那些不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要坚决调出,使得行政执法队伍廉正而富有效率。

8、实行定量分析,定性与定量想结合。《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了行政处罚应考虑的基本因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执法部门可根据以上基本因素,各因素之主次情况及所占比重等,以综合评定的方式来确定一个可供操作,也便于实现行政处罚的统一。可设想建立这样一个公式,犹如单位对每位职工进行的工资核算,工龄、级别、职务、任职年限等各种情况按不同的标准、档次逐一对应,其总和即是该同志的应得工资。以“无照经营”为例,其应考虑的法定因素为“无照经营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何人、何事、何地、何时、何因、何情、何果)。以“情节”为例,可分为“轻微、一般、比较恶劣、恶劣”四档。再对这四档予以明晰,确定其具体内容。以“轻微”为例,时间短(15天以内)、规模小(资产500元以内)、违法获利少(100元以内)、未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无投诉、第一次违法或不知道违法、有立功表现、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其余,以此类推。

9、人民法院对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依法对被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使司法审查权,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是不适当性。

但是,这并不是说人民法院对自由裁量权就无法进行司法监督了。如前所述,行政机关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渗透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各个阶段,由于不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其表现形式主要有滥用职权、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等,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是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撤销,限制履行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然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表明了人民法院的有限司法审查权。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强调为政清廉,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这方面要有所作为。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案,即要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克服畏难思想和无原则的迁就行政机关。另一方面要完善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权,对那些确实以权谋私者,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者,人民法院无法通过行政诉讼予以纠正的,应当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关于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还可以概括一些措施,如:行政检察控制、行政机关的上下级间的控制、新闻监督等等,本文就不加以论述了。但是,不管对自由裁量权如何进行控制,都要掌握一个尺度,那就是:控而不死,用而不滥。调动自由裁量权高效灵活的积极因素,抑制它容易被滥用的消极因素,使行_的行使符合我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符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这就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王岷灿:《行政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3年

2、朱新力:《行政法学原理》浙江出版社1995年

3、游振辉:《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载《中国法学》1990年

4、田凯:《中国工商管理研究》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出版2004年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35篇

20XX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研究室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及^v^员,我始终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作为自己努力的目标。通过实实在在的学习,我进一步增强了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的意识,决心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写作水平

知识就是力量,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作为法院研究室的一名工作人员,有扎实的写作基础至关重要,而司法统计分析等专业文章的写作又离不开业务知识。因此,在过去的一年,我为了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一方面注重业务学习,另一方面强化写作能力。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此外,我通过经常读报纸、看其他法院的信息来揣摩写作的技巧,不断提升自身信息、司法统计等的写作能力。这一年来,通过我的努力,我的写作水平有了一定程度地提升。

三、强化工作态度,立足本职工作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在平时的工作中始终能够做到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每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在研究室,我的工作涉及写信息、司法统计、公告等多方面的工作,我一直坚持不怕辛苦、无怨无悔的原则,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并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提升完善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始终认为要干好一项工作,就要像雕琢艺术品一样,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四、强化规章制度,严谨工作作风

在今年,我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条禁令”以及院、庭、室、队各项规章等一系列廉政制度,特别是今年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时时刻刻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个人得失,尽心尽力做好每一项工作。能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思想上保持警钟长鸣,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并且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较好地处理与领导、同事的关系。

今年,我虽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尤其是在写材料过程中,遇到稿子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疲于应付,不如别人游刃有余。而且在写作上,缺乏全局性把握,与领导要求有相当的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坚持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为领导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特别是文字水平,尽力把材料写实、写好、写细,使领导满意,自己提高。一定要扑下身子抓落实,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学习、注重积累、注重锻炼、注重提高,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为我院的全面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36篇

韦聪聪[1](2021)在《行政裁量权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政府组织的管理功能日益凸显,一方面,行政裁量权随着国家的壮大而扩充,另一方面,行政裁量权的扩张所带来的现实问题使得国家不得不制定更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加以规制。当行政法律规范被赋予更丰富的内涵时,行政裁量权的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地更新和扩大。现代行政法便是在这样的关系中推进和发展的。如果我们以现实的视角再去回顾过往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方式,其中便会发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值得改进的地方。一直以来,将行政裁量权予以科学、合理地规制,净化行政队伍,从而改善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减少双方的矛盾和纠纷,既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学者们渴望通过探讨研究行政裁量权的法律规制所达到的理想状态,也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追求。基于上述问题,本文首先从界定行政裁量权的概念出发,分别介绍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代表国家以及我国代表学者对行政裁量权概念的界定,对此本文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由此引出行政裁量权的三大特征,即法定性、普遍性、选择性。接着本文对行政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进行解释,充分体现了其具有的重要价值和学术地位;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我国行政裁量权的运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即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裁量权(具体表现为显失公正、选择性地消极执法、越权执法),行政裁量基准不一(具体表现为不确定性概念理解不统一、制定主体过于多元化、制定基准内容交叉繁杂),行政裁量权的司法审查制度尚不完备(具体表现为司法审查范围狭窄、司法审查强度尚有欠缺);接着,本文进一步介绍了国外行政裁量权法律规制的经验,通过阐述德国的比例原则、平等原则、司法审查模式,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越权无效原则、合理性原则,总结了一些对我国有益的经验和启示;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行政裁量权运行现状中相关问题的具体对策,即通过内部规制和外部规制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通过重构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完善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内容统一行政裁量基准,通过适当扩大司法审查范围和法院明确司法审查的强度完善行政裁量权的司法审查制度,力求为科学规范、合理运用行政裁量权提供思路和方向。

刘洋[2](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韦冬[3](2020)在《公安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6年1月,_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文中简称《规定》),这是一项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发现执法过错、纠正过错并对责任人进行惩戒和警示的制度。这项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是在_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同时也是对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的具体落实之策。公安机关在执行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过程中,有多个内设部门参与其中,人事、纪检、督察、法制、审计、信访、执法办案等各个部门需要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对公安民警执法过错的调查和责任认定。《规定》对于追责的决策主体、工作程序并没有进行详尽的说明,需要在落实过程中出台实施细则加以完善。同时,这项制度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管理难题。本文针对公安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中的决策主体不明、执行主体分工不清晰、追责参与部门“运动员兼裁判员”的职责冲突、执法责任界定模糊、工作流程待理顺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执法过错追责工作的管理对策。本研究的基本脉络是:概念解析,制度沿革梳理,制度执行现状分析,管理问题剖析,管理对策提出。本研究以管理控制理论和公安内部监督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文献分析、实践归纳总结等方法,从管理改进的角度分析公安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实践,针对“谁追究”、“追究谁”、“怎么追究”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管理对策,以期为制度的完善和有效实践提供可行的对策参考。

李建强[4](2020)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文中认为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围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无论是法学理论研究,还是行政执法实践,均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随着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推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式驶入“快车道”。综合执法的领域不断扩大、综合执法的部门不断增加,特别是城市管理、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理论上对于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大多是围绕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和职权建设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研究展开的,对于具体体制运转规则、规律、实践效应等写实性记述和在此基础上的反思则相对较少。实践中,政府推动实施综合执法改革也呈现出改革定位和目标不甚明确,部门(领域)各自为战,地方各行其道,法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程度差异明显等特征。就制度建设而言,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出台关于全面规范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门立法,没有形成科学而相对稳定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模式。理论研究和制度实践的缺漏深刻影响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稳健发展,因而有必要弥补理论研究和制度实践中的不足。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愈发重要。本文立足实践,全面考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历史变迁,分析改革实践模式的演变轨迹,明确综合执法改革坚持的基本进路,同时分析借鉴国外行政体制改革的经验,最后提出我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路和实施建议。本文第一部分主要是综合行政执法概述。通过阐述综合行政执法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概念,厘清了两对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而后结合社会实际,重点分析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背景,背景的分析从社会问题角度出发,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既着眼于政府职能的微观角度,也站在法治政府的宏观角度。最后,阐释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所带来的重大意义。本文第二部分主要是梳理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历程和主要模式,重点分析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的各种问题。其中,定位不清和法律缺位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性问题,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执法权限配置和执法队伍建设等问题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本身存在的问题。通过研究、分析、对比和归纳等多种方式,结合工作实践,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同时,本部分不仅仅着眼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本身,还对改革涉及的配套制度建设进行了总结归纳。本文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英国、美国、日本和德国的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内容,总结出域外国家行政执法体制的突出特点,包括行政执法职能弱化、决策与执行统一、行政处罚设置运行不同等,为我国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思路和启示。本文第四部分主要是在前三部分的基础之上提出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遵循的基本原则,加强顶层设计,从全局的角度做好统筹与规划。继而提出改革路径,包括完善立法、加强统筹、明确权力范畴、规范执法程序与加强队伍建设等。

汪芳[5](2020)在《论环境犯罪的行刑衔接路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风险社会的整体背景下,日益严峻的环境侵害风险备受瞩目,危害环境行为的刑法规制成为必要。在环境刑事立法过程中,环境刑法逐步呈现向行政领域渗透的倾向,加之环境犯罪本身的行政从属性特征,使得环境犯罪与环境行政违法的界限日渐模糊,环境行_和司法权权属不明晰,实践中出现大量环境案件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严重破坏了环境犯罪本身的独立性。有必要深入研究环境行政法与环境刑法的具体关系和定位,为环境刑罚与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建立有效连接。纵观我国环境犯罪行刑衔接领域出现的问题,在立法、司法以及程序机制等多方面都能分析出诸多症结所在。在环境立法领域,我国环境犯罪立法体系本身就因客体认定、位阶界定、刑法分则中的设置等存在欠缺科学性的质疑。除此之外,由于环境犯罪罪名设置体系化程度不高,导致环境犯罪中的部分罪名与环境行政法相关规定难以对应,再加上环境刑罚与环境行政处罚在具体处罚内容上的衔接困难,环境立法中亟待完善的问题是我国环境犯罪行刑衔接不畅的重要原因。在环境司法领域,环境犯罪因其本身主观方面、因果关系等因素认定存在很大难度,加之我国环境司法解释在定量要素明确性方面存在欠缺,且法院并没有在环境行刑衔接中发挥其有能力发挥的作用,由此造成的环境司法困境也是阻碍环境行刑衔接机制的重要因素。在环境行刑衔接具体的程序机制方面,也存在案件移送不畅、证据衔接阻碍、检察监督缺位等多种问题。在各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下,致使我国环境犯罪行刑衔接的完善任重道远。要缓解和最终解决我国环境犯罪行刑衔接不畅的困境,除了要借鉴和考量域外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先进理论,还要选取具有典型性且具有相关成功经验国家,考量不同社会制度和组织结构下的制度机制对我国的启示意义。更重要的是,针对我国环境犯罪行刑衔接中本身存在的缺陷,对症予以弥补。首先,在理论指导方面,应以生态环境为中心的法益观念以及环境相对从属为基础前提。其次,在具体规范方面,通过精简环境犯罪中的空白罪状、增设必要的环境犯罪罪名、以立法形式设立环境危险犯等形式完善环境犯罪的罪名体系;通过调整部分环境犯罪法定刑、增设环境犯罪资格刑以及完善行政罚款与罚金的衔接手段来促进环境刑罚与环境行政处罚的协调与衔接;通过加强司法解释使得刑法中的定量因素更为明确化,同时司法解释应坚守应然定位,符合合目的性解释原则。最后,在行刑衔接配套机制方面,优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证据转换程序,并细化执行标准,利用大数据优势建立全国范围的环境信息共享平台,都是对环境行刑衔接的有益配套机制。在探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过程中,也能汲取了诸多有益经验,为环境行刑衔接工作的进一步优化配备健全的工作机制和高素质专业队伍,以此推动环境犯罪的有效规制,促进环境行刑衔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赵凯凯[7](2020)在《“吹哨报到”机制下朝阳区综合行政执法成效及改革路径研究》文中指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源于北京市平谷区的基层管理。2017年上半年,平谷区金海湖镇为应对金矿偷盗问题,街乡对发现的线索及时进行了探索报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北京市委员会将这一探索称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简称“吹哨报到”)。从2018年初开始,从全市16个区的169个街镇进行试点推广。市委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完善了基层治理体系,大力增强基层权能,下沉执法职权,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用“吹哨报到”机制组织综合行政执法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形成了有效的执法实践。本文将要从北京市朝阳区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出发,分析“吹哨报到”机制下朝阳区综合行政执法的成效,运用政策执行理论等,借助个案分析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从剖析“吹哨报到”机制下朝阳区综合行政执法成效出发提炼综合行政执法的内在矛盾,提出朝阳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的路径,进一步提升朝阳区综合行政执法效能。通过数据分析、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对比等措施,针对“吹哨报到”机制对综合行政执法的影响出发,提炼出问题,分析关键原因并提出改革方案。本文一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介绍综合行政执法在北京市基层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北京市开展“吹哨报到”机制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背景,以及在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国内外有关学者研究成果。第二章介绍本文核心概念“吹哨报到”、“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含义,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理论依据。第三章介绍“吹哨报到”机制的基本框架、特点、运行模式以及“吹哨报到”机制对综合行政执法的影响和启示。第四章介绍“吹哨报到”机制下朝阳区综合执法的工作制度、执法效率、基层治理的成效啊,从而引出朝阳区综合行政执法的创新与改革。在第五章总结国内外典型地区或国家在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成功经验,为朝阳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借鉴。第六章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明确综合行政执法的界定和标准,从而推进执法制度改革以及执法工作机制改革,为优化朝阳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理论依据。

蒋文洲[8](2020)在《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2019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新一轮机构改革精神,南宁市进行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市及中心城区的多个农业执法队伍和职能,改革更加“一竿子插到底”,减少了执法层级,基本形成了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南宁市农业领域执法存在的“软弱涣散、多部门执法”等问题,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进一步符合南宁市当前社会经济建设的要求。本文以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研究对象,通过运用十九届三、四中全会有关最新国家机构改革理论,“两新”理论、新时代服务型政府理论,分析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背景、历程和改革现状。研究发现,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深化国家机构改革目标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通过调查反映,存在较为突出问题有:(1)执法保障中未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工资政策不完善;(2)队伍建设中未加强执法培训,执法人员素质不高;(3)执法制度中未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未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本文将SWOT分析法应用于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当中,研究认为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适用于WO战略,即利用深化国家机构改革等外在条件,厘清农业执法内在问题并解决。针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当中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建设服务型农业执法体系、完善配套工作机制以及加强党建工作等方面提出更加匹配南宁市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对策建议。

屈军政[10](2020)在《新兴乡镇人口集聚区行政执法主体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是人口流动的大社会背景,人口流动受诸多因素影响,其中经济和政治因素对人口流动起决定性的制约作用。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关系变动,中国的城乡发展格局已经突破传统,乡镇发展在地方经济中的作用愈加明显。随着乡镇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政府对新农村的建设,人口开始有目的有规模地流向乡镇特定地区,随后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人口集聚区域。笔者对此类区域暂时定义为新兴乡镇人口集聚区。新兴乡镇人口集聚区的特征表现为新颖性、规律性和稳定性。随着区域发展样态逐步成熟,集聚区内衍生出了很多社会问题,如人口、社会治安、交通以及生态环境等,执法主体缺失和执法权不明确是这些社会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根源。有鉴于此,本文将以新兴乡镇人口集聚区执法问题为视角和切入点,运用整合材料文献、归纳对比分析的方法,将文章分为五大部分对新型乡镇人口集聚区执法主体问题进行探讨。第一部分,介绍新兴乡镇人口集聚区的形成背景、因素和特征,指出集聚区目前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第二部分,描述新兴乡镇人口集聚区内当前执法管理的现状,重点描述集聚区执法主体制度的问题和不足。第三部分,简要介绍以德国和英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城镇执法管理制度和国内较为典型的基层行政执法管理模式,突出国内外基层行政执法制度对新兴乡镇人口集聚区行政执法主体制度建设的借鉴意义和探索启示。第四部分,阐述新兴乡镇人口集聚区执法权相关问题。描述执法权定义及其特征,明确执法权存在的法律依据,主张集聚区执法主体应当拥有包括法律解释权在内的诸多行政执法权以保证执法问题的解决。第五部分,本文重点部分。重点阐释集聚区行政执法主体制度,第一小部分指出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是集聚区行政执法主体制度建设的前提,第二小部分具体阐述当前比较适合集聚区的一些执法主体设立模式,第三小部分强调要通过建立监督机制来规范集聚区执法主体对执法权力的运用。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37篇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方面,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要按照严格司法的要求,坚持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标准,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尽快建成。另一方面,在被诉行政行为达到合法性要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明确的认定,既彰显依法行政的规则,使后续的行政执法活动有所遵循,又明晰权利保护的界限,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规范和指引。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征收补偿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全面审查,特别是从被诉行政行为职权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实体认定合法性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审查,同时对相对人的实体权益保护问题作了认定,在确认行政行为合法和相对人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裁定驳回相对人的再审申请。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38篇

一、思想政治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办公室干部,工作繁重,而取得的成绩却不如业务科室那么明显,但我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v^员标准,接受任务从不拈轻怕重,患得患失,遇到困难从不怨天尤人,退避三舍,完成工作从不瞻前顾后,虎头蛇尾。

我的岗位是计算机管理员,计算机管理是我最重要的本职工作。

我院现有打印机52台、计算机69台、服务器2台、交换机9台、防火墙1台、光端机2台、路由器3台、电子签章系统4套,硬盘录像机2台,监控摄像机31台,各种故障层出不穷,日常维护工作异常繁重。

尽管只有我一人负责管理,而且还同时肩负多项工作,但经过统筹兼顾和加班加点,我对机房设备故障与各庭室所反映的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故障依然能快速排除。在计算机管理岗位上,我开动脑筋,积极工作,努力降低计算机维护成本,如在处理机箱电源开关失灵的问题上,巧妙利用ReSet开关替代,避免了开关更换的开支;在打印机碳粉灌装问题上,我自行拆解、熟悉本院各式墨盒,摸索出了碳粉快速灌装的方法,担负了对本院打印机碳粉的灌装工作,节约了打印开销……

12月15日,我院28台20XX年前购置的计算机升级内存,计算机运行速度大大提升,使用寿命相对延长,有效缓解了我院当前计算机数量相对不足的矛盾。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39篇

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把服务审判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扎扎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XX旗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法警正规化建设工作中,我院党组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切切实实的关心、支持,始终把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置于法院全局工作和整体改革的大局之中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要做到认识、措施和投入的“三到位”,使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服务于全院审判工作。为此,在院里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法警队专门配备了213型指挥车一辆和训练专用面包车一辆、电脑一台。在原有装备的基础上,今年又新购置了对讲机2部,头盔12顶,腰带10条,手铐10付,警棍2根,胶皮棍10根,捆绑训练绳10条及各种袖标20个,靶场红旗20面,靶牌标志近20个。为法警队正规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了教育管理工作

一年来,我队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不让违法违纪现象在我队出现。首先加强教育学习,全年大队组织政治学习24次,业务学习30次,党风廉政教育8次。在政治学习上,认真开展^v^主题教育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教育内容,认真学习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和肖扬院长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法警的政治素质。在廉政教育上,结合开展“司法警察职务行为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法警“六条禁令”,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通过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法警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其次严格管理。大队从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入手,按照院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大队出勤、纪律情况,做到月有检查,季有讲评,通过队务会、民主生活会、作风纪律整顿等形式,增强法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全年大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一)科学管理,制度治警,做到“四到位”法警大队自年初以来,一直致力于建设一直正规化的战斗队伍。法警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制度治警,先后制定了《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操行评分办法》、《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制度》、《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制度》、《莫旗人民法院调警制度》、《法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狠抓学习和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治警,做到管理、责任、落实、警力“四到位”。

(二)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做到“四严”。法警的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是押解、看守人犯,值勤、值庭,这些工作单调乏味且繁重劳累,但又是一项责任心强和警惕性高的工作,大队要求严格遵守“四严”:提押被告人突出一个“手续严”、押解途中突出一个“监视严”、维护法庭安全突出一个“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一个“看守严”。为杜绝意外情况,确保押解安全,除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外,每次押解均由一名队长带队,出发前认真核查被押解人犯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法警大队始终坚持“一犯二管”制度,为避免一次押解人犯过多,大队领导与刑庭协调,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保证警力充足。如遇一案多人,法警队宁愿多提押几次,也不能使押解警力减少。一年来,我队没有发生过一起人犯脱逃等各类事故。

(三)刻苦训练,增强体能,做到“四落实”。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训练大纲》和《年度教育训练计划》等要求,法警队干警们每天完成开庭任务以后,都要进行常规擒敌术或体能等项目的训练。每周安排一天重点进行队列、警械具使用等共同科目的训练。每次训练做到有讲评、有记录,确保了全年训练计划的内容、时间、人数、效果的“四落实”。提出了“四要”方针:即向训练要警力,向训练要效率,向训练要质量,向训练要战斗力。从六月下旬开始,全体司法警察在武警中队开始封闭式准军事化训练,不但保证了时间上的要求,而且更加注重的是实际效果,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齐努力,全队干警主动放弃双休日,进行刻苦训练,为了增强干警的体能,每天早晨5:30出早操,练习长跑。在射击训练场上,为了练腕力,据枪挂砖,每星期实弹射击两次,今年训练共消耗子弹4000余发。“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成了干警们训练场上的口号,“比、学、赶、帮、超”的业务训练蔚然成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今年射击科目考核中,全体法警射击成绩都在40环以上,平均成绩45环以上。在捆绑科目上,虽然我们大队是强项,但全体司法警察不以强项自居,每天还一遍又一遍的坚持练,在时间上力争做到最快。通过不懈的努力,使全体干警在政治、体能、单兵技能和战术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倾力锤炼了一支群众信赖、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的法警队伍,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司法警察队伍保障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

四、强化了档案管理工作

我院司法警察大队根据工作安排,要求在今年内将档案管理工作列为法警队建设的重中之重,决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上迈入全市司法警察大队的前列。为完成此项工作计划,自年初开始,大队就设专人负责档管理工作,主要是对档案进行归口管理,做到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统分划一、一目了然。为了学习兄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进档案管理经验,吴院长亲自带队前往扎兰屯法院学习取经,并邀请旗^v^专业人员到法警队进行档案管理业务现场指导,以期全面提高法警队档案管理水平,决定采取具体措施完成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在管理上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40篇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静安区政府具有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职权。其于法定期限内作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行政程序并无不当。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上海市政府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程序合法。遂判决驳回李国庆的诉讼请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与一审基本相同的理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静安房管局因与李国庆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报请静安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静安区政府受理后,核实相关材料,组织召开调解会,并在调解未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程序合法。静安区政府依据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居住面积乘以相应系数计算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结合房屋评估单价等确定货币补偿金额及补贴款等,并以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安排的用于征收地块安置的房源安置给李国庆户,未侵犯李国庆户的合法利益,安置方案并无不当。此外,经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被征收房屋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为29233元/平方米,该地块评估均价为29200元。李国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复核。后静安房管局向李国庆征询是否需要专家鉴定,李国庆明确表示拒绝。在协商过程中,静安房管局向李国庆户提供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选择,因李国庆不认可《补偿方案》,双方在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据此,李国庆提出的评估报告违法及剥夺其安置补偿方式选择权的异议缺乏依据。上海市政府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李国庆的再审申请。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41篇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 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v^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裁和格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特定的内容和项目简明扼要、条清理晰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便于制作、查阅、管理和执行,而且还是法律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唯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才能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有效。

(5)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述必须与法律的精神相一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提法相同。语言风格力求朴实简练,通俗易懂,不用或少用各种修辞手法,不能滥用文言文,造句多用肯定、陈述、判断句式,少用或不用反问、设问、疑问、感叹等加强语气和感情色彩的句式。

2.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之间是一种属种关系,法律文书的外延大,它包括立法文书、司法文书和诉讼文书。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42篇

答辩人杨______,女,___岁,汉族,______市人,本市_________厂工人,现住本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

因原告李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有权继承遗产。

原告在起诉书中诬告我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长期婆媳不和,事实恰恰相反。

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继谢世。

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眼见婆婆年老体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顾,一直未再婚。

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关系很触洽。

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

来,我与婆姿相依为命,对婆婆照顾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边,给了她极大的安慰,从未发生大的争执。

家里的主要家务由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请人修缮。

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时主动干点家务也是正常的。

______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诉中诬告我只顾自己快活,要婆姿为我操持家务,以此证明我未尽赡养义务,实属居心叵侧。

倒是原告未对自己的母亲尽应尽的义务,长大结婚都是我与婆婆一手操办,婚后专顾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的生老病死漠不关心, 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

二、关于遗产的分割,原告在起诉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继承,我可以继续住在东屋,对此我坚决反对。

我与原告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考虑继承份额时,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考虑继承人对死者在生前所尽的义务。

我负担全部赡养责任,尽了应尽的义务,理所当然应继承较大的份额我要求继承堂屋与东屋〔86平米)。

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担负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对婆姿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负责对房进行了必要的修缮。

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根据《继承法》第12条规定之精神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

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书:本市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诉讼答辩状【2】

行政答辩状

(二审上诉人)

答辩人:赵军梅,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汉族,承德医学院职工,住火药库沟医学院青工楼341室

被答辩人:承德市公安双桥分局,法定代表人:严忠义,职务局长。

住承德市武烈路

第三人:白海涛,男,xxxx年xx月x日出生,蒙古族,无业,住祥业一期x号楼4-24xx室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承德市双桥人民法院(20xx)双桥行初字40号行政判决书

二.依法撤销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公(石)决字【20xx】第xx号《公安行政政罚决定书》

三.判令被答辩人承担二审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上诉书用谎言掩盖事实、回避实质性的四个问题:

1、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的处罚不公、认定事实错误、避重就轻、掩盖事实公然包庇白海涛等人违法犯罪,行政不作为造成短信发的发生。

2.被答辩人办理此案时没进告知义务并剥夺了答辩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我在一审起诉时都不知道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隐藏答辩人签过字的笔录,拿出他们自己抛制的笔录,严重的以全抗法,仗势欺人。

根据<>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不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

3.一审开庭时,白海涛提交了在双桥公安局复印出来赵军梅举报白海涛与妻子刑事犯罪材料,此行为双桥分局严重的失职和对人民的犯罪。

4.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用技术手段处理过篡改了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

根据最高法证据规则,属于瑕疵证据无证据力。

此案的起因是白海涛与妻子李秀芝20xx年xx月xx在庄严的承德市双桥人民法院砸警车、作伪证,大闹双桥法院,高喊反动口号妨碍执行公务使法院办公秩序一片混乱,扰乱共秩序法院门前断交近两个小时,如此严重的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

二、一审答辩人出事的6组证据充分的证明答辩人举报白海涛和李秀芝违法犯罪事实,和双桥公安分局不作为造成发短信的因果关系。

1号证据3张照片是白海头李秀芝在双桥法院妨碍执行公务时,被法警抓的情形。

2.(20xx)双桥刑再初字1号判决书中记录着李秀芝在刑庭做过伪证事实。

3.承德市中心医院门诊病志,证明白海涛李秀芝将我打伤的事实。

4.承德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的函,要求双桥区政法委督办白海涛李秀芝砸警车进入程序。

5号证据是赵军梅写给有关部门举报白海涛李秀芝违法犯罪的举报材料,一审开庭时白海涛提交的那份。

我的检举信为何到犯罪嫌疑人手?应交有关部门查处。

6号证据、五位证人都能证明白海涛侮辱、谩骂、殴打过赵军梅。

综上所述、,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被答辩人程序上违法,被答辩人处罚不公未履行告知义务,提交的证据用技术手段处理过,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上违法,为维护法律的尊严,规范被答辩人的行为,请求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双桥行初字(20xx)双桥行初字40号判决书,撤销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公(石)决字【20xx】第00033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xx年三月二十日

民事答辩状【3】

写作要点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标题。

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

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1答辩的理由。

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

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

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

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

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

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

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

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

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

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

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民事答辩状格式

答辩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

住所:____ 电话:____

因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状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43篇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全区法院提出的“41233”工作布局,坚持公正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任务,重点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安全创建、维护稳定、涉诉信访及综合治理等项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安全稳定的牙克石市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开展工作情况

我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前三个阶段活动中,坚持“三清理”,突出“三重点”,找准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制度和规范”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了对公开承诺工作开展情况的追踪、典型案例的剖析、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执行活动和培训学习等,健全了司法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四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使我院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度有了极大的提高。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打好开展活动的基础

院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就此专题召开会议,深刻领会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并就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第一,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均为领导小组成员,设置了常设活动机构,抽专人成立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

第二,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根据中院的要求和我院的情况,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主要强调要通过整改活动近期目标解决好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案件特别是民商事案件司法不公的问题。二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案件执行失范的问题。三是整改和规范群众反映突出的申诉难、再审难的问题。四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法官审判作风不好的问题。

第三,在7月10日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以极大的热情主动参加到专项整改活动中来,并做到从每个干警自身改起、自身做起,从而实现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良好转变。

第四,就专项整改活动召开了两次党组扩大会议,确立了以“查案件,强执行,健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法院管理”为整改活动内容核心。讨论、研究制定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和《目标化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案件评查人员,明确分工,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对阶段性的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进行了强调。党组一班人,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为顺利完成“健全制度”形成良效机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找准问题,做好集中整改工作

采取了内外结合的方式,查找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和审判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以后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一,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邀请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六个街道办事处及国有、私营企业的领导来到我院,就活动的开展,专题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重点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方面,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来自外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法院向纵深开展活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调动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实施内部挖潜,确实把问题查准找实。为使活动开展不流于形式,使全院干警人人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在院内确定了五个整改小组,组长分别由院党组成员及副院长担任,下设分管的庭室各成员,就院里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讨论,认真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求院内每名干警至少要为院里查找三条意见和建议提交院专项整改办公室。此举在全院引起了十分强烈的反响,干警们立足于不同的方位和角度看问题,提出了百余条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的归类和筛选,共归纳出好的建议:在行政管理方面、党建工作方面、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法律文书方面、审判方面,其他等主要方面22条;存在问题:队伍建设、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等三个方面10条。上述问题,活动办公室及时向院党组进行汇报,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在一定的期限内予以解决。

第三,从审判业务入手,抓审判纪律建设,找准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突出的问题

一是集中清理了涉诉信访案件,重点清理了宋秀兰诉牙克石市服装厂劳动争议案件等引起涉诉上访的案件,找出(请你关注)群众上访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当事人不细心,不认真,造成了人民群众的误解,且由于工作量大,只注重业务工作,向当事人解释时缺乏耐心等等。

二是集中清理了2014年至2014年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2014年2件,2014年15件,2014年7件,2014年1-6月2件。找出造成重审、改判案件主要原因体现在:程序违法,如漏列当事人,当事人设置不当,受案范围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等;由于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使一、二审认定事实不一致,调解制度落实不到位,调解意识和能力不强;少数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不能如实反映认识过程及审判全貌。在案件评查过程中,评查人员抓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心到位、查找问题到位、剖析原因到位、写出评查案件分析原因到位。为我院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强化法官职业化意识,建立和完善“公正、规范、文明、廉洁、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和正确、及时、全面地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每月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是对照检查历年来我院办结的执行案件,逐件查摆,找出社会影响比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存在明显欠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案件2件,对此全院专题召开了座谈会,对该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并专门形成了以案说法、以实说理的较为深刻的案例分析材料上报政法委。

对于在法院工作中排查出的各个方面的问题,院党组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明确了院长为解决问题的牵头领导,带领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制定工作制度和措施来加以完善和解决,在查排问题的同时,还着力加强开展活动的典型引路工作,推举执行局副局长林立新同志为本次活动呼伦贝尔市级的先进个人。

(三)加强活动开展的力度,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

为全面落实呼伦贝尔市政法委专项整改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活动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了十条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意见,其宗旨在于通过对社会公开承诺,使我院的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满意度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另外我院又进一步完善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日制度,从而扩大了监督渠道。上述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门厅张贴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都了解知道,确保向社会公开承诺真正落到实处。在抓承诺落实上,要求每一位干警做到人人了解公开承诺的内容,人人会背公开承诺的内容。采取了领导亲自抓,群众相互监督的办法,各庭室每周都召开一次落实承诺分析会,认真对照检查本庭室在一周的时间内是否按照承诺来规范自身的司法行为的。与此同时,整改办形成督查组对各庭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其做为长效机制,真真正正地成为人民法院面向群众的司法行为。

(四)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

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又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专项整改执行活动。活动中执行局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作为执行工作的第一要务,着重在执行人员素质上“下猛药”,在执行纪律上“订硬框”,在执行力度上“见功夫”,在执行效果上“见成效”,在执行宣传上“造氛围”。一是对关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修订;二是对执行人员业务进行综合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技巧;三是对未执结的案件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分难易程度,进行重点攻关,特别对一些影响较大被执行人具有给付能力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案件,通过媒体曝光,依法予以坚决执行;四是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结合起来,办案人员以案说法,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在维护好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五是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的纵向与横向联系,除了主动向党委、人大及时汇报执行工作,还注重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的相互联系,全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到目前为止,已限时执结了一大批案件,在近两个月的时间内利用秋收大好季节,放弃“十一”长假,深入各个农业点大力展开执行工作,共执结案件13件,执结标的万元,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使未结执行案件降到最低点,结案率上升了5个百分点,取得了专项执行工作活动阶段成果。

(五)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结合先进性教育成果和专项整改查摆出的好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人员管理、岗位职责、司法程序、司法公开、监督制约、司法礼仪等方面逐项进行了规范,共确定各种制度31项。

一是针对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纠正工作纪律松驰,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我院制定了严格干警学习,上班实行指纹机考勤,请假、报告制度,并严格干警上班时间,不准中途溜号或办私事,不准串庭,串岗闲聊等规定。同时要求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司法警察应着装上班佩戴公务证。集体参加活动,应着法官(警察)制服,装束统一,规范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

二是针对干警岗位职责分工不同,分别制定岗位职责,及时完善了不同岗位工作目标考评标准,并与奖惩挂钩。

三是针对司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案件审判管理流程制度》、《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等。

四是针对司法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公开诉讼费用的项目及收费标准》、《关于司法救助若干规定》等。

五是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制约,我院向社会公布了《落实司法为民承诺意见书》、《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错案责任追究制》。

六是为规范司法礼仪,促进司法文明建设,我院修订了《庭审纪律》、《执行工作纪律规范》和《干警行为规范》等制度。

为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标准,对违反规定者,实行目标责任扣分制和纪律处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惩处。

(六)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龙头,搞好培训考核工作

为使活动第三阶段培训考核阶段落实的卓有成效,呼伦贝尔市中院在全市法院发起了岗位大练兵活动。就此,我院进行了专题动员,强调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到目前是为止,分别进行了书记员速录业务评比活动、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刑事,民一,民二观摩庭审活动。在上述活动中还激请了四大班子领导及人民群众参加观摩评审,从而达到了将大练兵的成果以汇报表演、演练的形式向领导和人民群众展示和确实提高了自身素质的要求和目的。

二、安全稳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鉴于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活动是今后五年全市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院党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并列入本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法院参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法院参与创建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具体事务,同时定期向市委报告参与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听取党委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作出积极的贡献,活动中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刑事审判,确保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宁

重点加强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v^犯罪等案件的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重视对杀人、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型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的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审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有序进行。认真审理破坏婚姻、家庭犯罪、侵害公民名誉、自由犯罪等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宁生活。通过正确适用刑事法律,严格执行刑事政策,严把案件审判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不枉不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今年1-10月份,共受理刑事案件234件,审结207件,结案率为%。

(二)依法调节各类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贯彻主体平等和意思自治原则,做到不偏不倚,平等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平等地对待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视保护私有财产权及其收益,鼓励社会财富创造。按照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调整和规范民商事活动,维护民商事关系的平等性,树立民事行为的诚信观念。慎重审理了结构调整和企业破产、改制中的纠纷案件,促进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妥善审理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促进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法保障社会信用和金融安全,防范和化解金额风险。妥善处理了“三农”案件和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今年1-10月份,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44件,审结600件,审结率为80%。

(三)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理顺社会情绪,营造和谐、诚信的社会环境

针对当前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易发多发的实际,重点审理了有关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化解矛盾,理顺社会情绪。通过审判,大力倡导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全部民事调解率达60%。特别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注意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今年1-10月份,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084件,审结943件,审结率为87%。

(四)加强行政审判,为依法行政和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司法保障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特别重视对房屋拆迁、道路拓建、土地征用等引发的行政案件的审理、平衡及协调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促进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1-10月份,行政案件收案11件,结案7件,审结率为%。

(五)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进行尊重司法权威、自觉履行裁判的宣传。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防碍、逃避、阻挠执行的行为,依法适用各种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依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探索执行工作新的途径和方式。讲究执行方法和艺术,防止因个别执行措施失当导致矛盾激化,做到依法文明执行,既维护法律的权威,又确保当事人利益的实现。今年1-10月份,受理各类执行案425件,结案371件,结案率%,标的总额万元。

(六)重视宣传工作,把创建活动搞的有声有色

在创建活动中,我院把宣传信息工作做为一个重要载体,将工作成绩向社会予以公布。为此,我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决定》,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同时还在院《目标化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对各庭室的宣传信息工作进行了量化指标。截止目前,我院共向《人民法院报》、《内蒙古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了90篇文章,向上级领导机关发送了50期简报,从各个不同角度上反映出了我院在创建活动中的精神面貌。另外,我院还在普法宣传月活动中,开展了送法进校园、进社区及向市民进行法律咨询、悬挂安稳宣传横幅及出黑版报等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展示我院在创建活动中的风彩。

另外,我院在落实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上,重点是通过对我院所属的11个基层法庭每年所受理的案件数量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进行反复斟酌,决定上报呼伦贝尔市中院撤并5个基层法庭(伊图里河法庭、巴林法庭、牧原法庭、绰源法庭、乌奴耳法庭),留下6个基层法庭(免渡河法庭、库都尔法庭、乌尔其汉法庭、塔尔气法庭、博克图法庭),使基层法庭达到优化组合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建基层法庭的有关规定,我院上报2014年度新建免渡河、库都尔、乌奴耳、塔尔气四个基层法庭已被自治区高院和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目前,已将上述新建四个基层法庭的所有手续全部备齐,投资一到位,即可兴建。

三、维护稳定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院的维稳工作,重点在妥善调处群体性事件上下功夫。为此,专门制定了以院长为首的维护稳定领导组织机构,并相应地制定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信息分析研判制,定期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

院党组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宏伟事业和神圣职责,并亲自带头,身体力行,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各类措施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今年7月份,在处理蒙西水泥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试生产时,部分民工因承包商拖欠其工资而采取过激行为,阻碍企业正常生产这一事件中,我院领导班子成员连夜深入实地给民工做工作,引导他们按正当的司法程序诉讼解决问题,并现场办公,为交不起诉讼费的民工办理缓交立案手续,为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判决后能得到执行,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并给承揽工程的承包人做工作,先行给付拖欠工资三万余元,使家在外地的农民工及时回家,不仅解决了他们实际问题,还及时避免了一起群体闹访和犯罪事件的发生,使企业很快投入了正常生产。今年,我院还参与处理了温洲城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围攻市政府及301国道修建部分农民阻拦等群体性事件,均起到了审判机关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减压阀的作用。

四、开展息诉息访工作情况

2014年截止目前,我院涉诉上访案件发生1件;来信来访共计11件,52人;市人大、呼伦贝尔市中院督办案件5件;针对近两年涉诉上访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出隐患案件10件,针对上述信访案件,我院紧紧围绕开展“信访攻坚年”活动宗旨,以公开听证接访活动为龙头,使重大的涉诉信访案件得以息诉息访,从而达到了“零进京”活动开展的目的,形成了我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上的一大亮点。

信访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自2014年全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将复查处理涉诉上访问题作为新时期、新阶段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强了信访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与此同时,专门成立“三访”案件复查合议庭。在复查中坚持有错必纠,有瑕疵必补,该赔则赔,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复查处理每一起案件,对达不到上访目的,不依不饶的缠访当事人,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召开公开接访听证会,通过听证方式,对王明瑞、刘芳、张运成、许世玉等几位老上访户的上访问题摆事实,讲道理,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对其无理缠诉行为进行严厉驳斥。同时,从稳定大局出发,采取一定措施,拿出一定资金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最终这几位老上访户均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访。我院的信访听证会工作的成功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也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于8月份,自治区纪检委专门组团前来我院观摩信访听证会,并将我院的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内予以推广。2014年以来,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对排查出的70余件多年来形成的涉诉上访案件均给予妥善解决。今年,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在院内推行了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承办人负责制,执行人负责制的“三负责”制度,让每位法官增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仅把案件办成“铁案”,还要主动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五、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44篇

一、二审法院认为,黄浦工商分局在无法找到并确认走私、贩私行为人,进而无法处罚违法行为人的情况下,按照《暂行规定》作出无主财产上缴财政的行政处理决定,执法程序并无不当,并据此驳回了居泰安公司的诉讼请求。居泰安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一般应当以行政行为作出时的事实为准。即使行政行为与客观事实不符,只要行政机关在作出行为当时无法发现该事实,也不应以此简单地否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是,本案中,黄浦工商分局在事后经权利人主张,发现涉案羊毛设有质权的情况下,应当认识到其作出的被诉行政行为与客观事实不符,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就涉案羊毛可能涉及的违法问题,依照法律规定的处理权限作出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对再审申请人提出的返还请求作出处理。据此,本案最终判决撤销原审判决,责令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涉案羊毛涉嫌违法的问题交由有权机关处理,或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职权启动调查并在其后120日内对再审申请人厦门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返还涉案羊毛拍卖款的请求作出处理,驳回厦门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45篇

在院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重新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快适应角色变化;同时,按照法院工作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现将一年以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加强学习党的先进理论,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及时了解党的先进性动态,在党的十八大期间,我认真研读十八大报告,深刻领悟十八大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抵御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等腐朽思想的侵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v^,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v^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信社会主义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充满必胜的信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努力学习法律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增强自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全会精神,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努力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和电脑操作,不断提高办公室业务工作能力。

(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46篇

高职高专法律文书写作教学探讨的论文

[摘 要] 法律文书学是法学百花园中的重要分支,在西方法学教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中正式开设这门课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较晚。法律文书学并非仅仅是对一种写作格式的介绍,而是融合了法学、语言学和中文写作的交叉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本文将试着以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写作为主题来设计一次课程,与各位前辈同行共同探讨法律文书写作的教学。

[关键词] 法律文书;写作格式;设计课程;教学

[中图分类号] g642[文献标识码] a

一、设计说明

(一)教材分析

我选用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马宏俊主编的《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二版)。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之一。

优点:“以全新的视角诠释了法律文书的基本概念,突出了文书的实际操作方法,注重了写作中对法律条款的引用和法学理论的分析说明,体现出法律文书依法制作的鲜明特点,既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又反映出独特的实际应用能力。”

缺点:根据教学中学生的反映以及同仁的讨论认为,首先,作为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来讲,其并未突出文书实际操作方法,理论部分过于繁琐。其次,编排上有不合理之处,其先刑事后民事的编排,我认为,并不适合。另外,章节之间无主次和轻重之分。在有限的课时里面要学会如此多的内容,并不实际。

(二)学生分析

本次设计针对的是,高职高专2年级法律文秘专业学生,其在一年级已经学习了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如,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班级人数40左右。

(三)设计章节

第二章 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

第一节 第一审刑事裁判文书

(四)教学媒体

现代教学媒体和传统教学媒体相结合。也就是说将图文并茂、视听兼顾、交互性强、信息量大、灵活性强的多媒体计算机和印刷材料、黑板、粉笔、实物模型、实物教具、板书等传统教学媒体相结合。

(五)学习目标及重难点分析

能力目标如下:第一,掌握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基本理论

第二,知晓其制作的基本要求

第三,能结合不同案情制作出合乎要求的.刑事判决书

情感目标如下:学生在分组活动中意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于老师的互动中学会思考和自信。

重点:掌握制作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要求

难点:针对不同案情,找出文书的共性,并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设计过程

创设情景,引入课题(15分钟)

有研究表明,学生上课的注意力呈现两头高,中间低的波浪状态,也就是有学者提出来的教学上的“浴缸理论”。这就告诉我们,在上课的前15分钟是注意力比较集中的一个高峰期,我们必须在开始上课时能把必需的知识让学生记住。

首先,引用一段实况录像作为案例分析的素材,提问引发讨论从而导入新课(出示案例)。我选用了比较热门的杭州飙车撞人案。在这个案件上集中了几个比较引发学生的共鸣和兴趣的热点,豪车,富二代,飙车撞人致死,官官相护等。而且视频录像本身,和传统的课本和纯粹的ppt课件相比,将图像、声音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更形象、更直观、更生动地展示在人们面前,刺激学生的多种感官。(十分钟左右的长度比较合宜)

其次,让学生思考如下问题:第一,根据视频,本案的受理法院应该是什么;第二,适用的审理程序应该是什么;第三,本案的性质是什么,刑事,民事或者其他是什么;第四,涉及的司法机关有哪些;第五,原被告应该是谁;第六,本案的事实应该如何表述;第七,如果你是法官,会对本案如何判决(以上问题是为了后

面讲解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格式和内容而设,至关重要。根据其在刑事判决书中的位置和难易程度分成三个部分,第一到第五,第六,第七分别为一个部分,要求学生在分组讨论的时候按照三个部分来进行)

第一部分:归纳探索,形成概念(25分钟)

把全班同学分成6—7个组讨论之前的案例,在这个过程中老师应在下面走动,听取各组讨论的情况,并且做适当的引导,提醒学生翻阅相关的法规。(分组教学有利于学生的团队精神的培养,还有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另外,在分组的时候把学生6人分为一个小组,按照don phillips对头脑风暴法brainstorm进行改进后形成的66制讨论法即discussion 66理论来设置的,此理论认为,在讨论的时候,每个小组应该包括6个人,每个特定问题的讨论每组限时6分钟。此处运用头脑风暴法要谨慎,因为学生的讨论和发言必须参照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而不是完全随性。)

然后,让各组代表自由发表意见(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顺序,比如首先一组发表完意见,那么应该提问其他不同意见的组来发表。教师的点拨式讲解与归纳非常重要,最后达成共识,从而达到师生互动共同解决问题。)

第二部分:掌握格式,适当延展(40分钟)

这步对于学生的知识的巩固和对于所学的灵活应用至关重要。

首先,给出一个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实例,让学生对照之前的讲解,加深印象。我选用了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关于高xx交通肇事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它跟我们在第一部分选用的案例有相似的地方,都是交通肇事。同时又不是完全相同的,能够引起学生的警觉。

其次,给出另外1个相似案例,请同学根据格式,做练习。这步是一个模仿对照练习,能够让学生直观的掌握格式。

第三部分:归纳小结,提高认识(12分钟)

首先,给出如下格式内容模板。在已经研究了实例和练习之后,这一步对于学生来说,即容易接受,又能加强记忆。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ス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オ

注:上述内容构成文书的首部。

以下是文书正文,由事实和证据、理由、判决结果等内容构成。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お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注: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

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的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决定追缴、退赔、没收或者发还被害人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

第二种,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续写第二项)。”

第三种,宣告无罪的,表述为:

无论是适用《^v^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二)项还是第(三)项,均应表述为: “被告人×××无罪”。

注:上述内容构成文书的正文。以下是文书尾部。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オ

其次,把今天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清晰的整理出来,让学生能清晰明了的掌握今天所学。

课后作业,加强巩固(3分钟)

请学生回去后每个组找出一个跟今天案例原理相同或者近似的案例,下次课上说出原理和不同点来。

三、设计小结

学生是千差万别的,教师也是千差万别的,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使用哪种教学方法并不是最主要的,但只要最终实现了有效教学,即为有效。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47篇

1996年8月,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对24O辆人力客运老年车改型为人力客运三轮车的经营者每人收取了有偿使用费3500元。1996年11月,对原有的161辆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者每人收取了有偿使用费2000元。从1996年11月开始,市政府开始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有关部门对限额的401辆客运人力三轮车收取了相关的规费。1999年7月15日、7月28日,市政府针对有偿使用期限已届满两年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发布《关于整顿城区小型车辆营运秩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关于整顿城区小型车辆营运秩序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其中,《公告》要求“原已具有合法证照的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者必须在1999年7月19日至7月20日到市交警大队办公室重新登记”,《补充公告》要求“经审查,取得经营权的登记者,每辆车按8000元的标准(符合《公告》第六条规定的每辆车按7200元的标准)交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张道文等182名经营者认为市政府作出的《公告》和《补充公告》侵犯其经营自主权,向简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48篇

在本市纪委及上级法院的领导下,20XX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按照本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全院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抓队伍建设,防堵违规违纪的发生,为维护全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为此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抓好党风廉政责任,紧抓各项具体措施。

1、切实履行反腐倡廉职责。

2、以警示教育为抓手,努力预防违规违纪的情况发生。

反腐教育是抓好队伍建设,抓好预防的重要工作举措。今年我院以警示案例通报、反腐教育讲课,学习廉政纪律条规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多次教育活动。院长亲自上课,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认真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各部门积极协助与配合,党组专题会,中层干部研讨会、全体干警教育大会、支部学习会、部门教育体会交流会等,有效地促进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教育的效果。

二、以创新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改变司法作风

1、认真开展“反‘四风’,扬正气,促勤廉”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六月份以来,我院认真开展“反‘四风’,扬正气,促勤廉”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认真开展巡查及问责活动,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对当事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反馈的违纪、违规情况及时问责并向院党组报告同意后及时处理。今年有5人次被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4、加强本院干警业内及业外的日常监督检查,今年来共进行了各类检查32次。重点检查考勤、工作责职、司法礼仪、车辆使用、接待接访、安全保卫、执勤值班、开庭着装等方面,做到每星期必查,确保全院干警依法办案。

三、认真开展投诉处理和监督工作,强化“双重”保护职能

我院纪检组监察室作为一个特殊部门,直接与机关、团体、企业、金融及人民群众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利益分配及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全市大量的投诉及信访均与我院案件审理及执行有关,作为职能部门面对大量的纪监信访和投诉,我院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及时登记,及时核实,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纠错,为院党组决策提供依据。今年我院纪检登记初核的信访投诉25件,已全部答复了投诉人。没有因处理不力或不到位而引起矛盾激化,对投诉属实、对违规办案、违法审判或违反审判、执行纪律的则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提出处理意见。如一当事人投诉我院一名干警审判作风问题,我们在初核属实的基础上,对该名干警进行戒勉谈话,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消除了当事人与法院的对立与不满情绪;对投诉人无端指责猜疑或提供虚假言论并采取不当方式诬陷干警的,除了进行耐心解释外,还向投诉人提出严正批评,及时上报院长及上级纪检机关,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防止了干警遭受不白之冤。

四、努力完善自身建设,争创一流纪监队伍

我院纪检监察按照全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继续扎实做好纪监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自身建设。针对我院信访投诉均涉法涉诉这一特点,除了强化纪监的学习与培训,还结合学习审判、执行等法律专业知识,充实违法审判、违纪处理业务空白。

以上是我院纪检监察20XX年的工作汇报,在20XX年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上级纪检机关工作要求和上级法院有关司法改革工作的精神,坚决认清法院纪监在司法改革中的地位,为我院审判工作创一流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49篇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云务的诉讼请求。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责令晋源交警一大队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扣留涉案车辆依法作出处理并答复刘云务,驳回刘云务的其他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刘云务提交合法年审手续后,晋源交警一大队又发现涉案车辆涉嫌套牌时,可依法继续扣留,但其违反法定程序,且始终未出具任何形式的书面扣留决定。涉案车辆确系我国生产的东风运输汽车,特定汽车生产厂家生产的特定汽车的车架号码最后8位字符组成的字符串具有唯一性,切割查验后显示的车架号码和行驶证所载车架号码的最后8位字符完全一致,可以认定被扣留车辆即为行驶证载明的车辆。晋源交警一大队认定涉案车辆涉嫌套牌而持续扣留,构成主要证据不足。在刘云务提交相关材料后,晋源交警一大队既不返还,又不积极调查核实,反复要求刘云务提供客观上已无法提供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长期扣留涉案车辆不予处理,构成滥用职权。据此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确认晋源交警一大队扣留涉案车辆违法,判令晋源交警一大队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涉案车辆返还刘云务。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50篇

一年来,在院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全体同志的支持和帮忙下,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重新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快适应自己的主角变化。在工作中,能够时刻从^v^员的党性要求出发,严格要求自己,并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工作用心进取。同时,按照法院工作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状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法律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在工作中我能够不断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透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

一是用心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并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一年来,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我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尤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对照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做到了从心灵深处查找对党员先进性认识上的不足,从工作态度查摆在工作落实上的不足,从生活态度查看在自身要求上的不足,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有力地指导了自己的工作。

二是活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能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不断提高驾驭整体工作的潜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从“三个少”中挤时间,即少聊会闲天、少喝点闲酒、少看会电视,做到“四个常”即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不断巩固学习的效果。

三是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和学习中,我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透过嘴勤、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透过一年的学习,我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写作水平,及信息采取、编报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使自己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工作环境和资料。

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法院办公室工作期间,我始终不渝地坚持平心戒燥、与人为善、踏实工作的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职责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了“四个好”,即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务必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

一是在主任的领导下用心做好法院各部门内部协调工作。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内部的“枢纽”和对外接待的“窗口”,代表法院糸统的形象。为此,我每一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认真有礼地接待各方当事人和上访群众,真正做到了“三不”即态度不燥、言语不急、法律讲解不断,使当事人来访的过程变成我们宣传法院良好形象和法律知识的过程。同时,主动协调法院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做到了及时汇报(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及时反馈(种类状况和信息)、及时通知(各种会议和活动),为有效地促进法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二是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发挥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我始终认为要干好每一项工作,就要象雕琢艺术品一样,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一年来,所负责的信息工作既要亲自书写、打印、校改,还要自己报送,有时材料多、

要求急,自己就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元至十一月份共编写信息(简报)期,其中被省高级法院采用数为期,被市各级信息(简报)采用余期,为宣传我市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辐射作用。

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持续一名^v^员应有的严谨作风。

在法院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持续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一是在生活上坚持不骄不躁,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侵占公家一分一厘,不行贿受X。为人谦虚谨慎,处事公道正派。心胸宽容大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博采众长,不断完善自己。

二是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同事求助的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做到的都不推辞,而是挤出时间想方设法的去帮忙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从不一推了之。

三是严格自身要求,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一年来,我虽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这些并未给自己带来一丝成就和简单感,反而愈加觉得沉重,总觉得工作起来始终不能称心如意,不如别人游刃有余。同时,工作中大多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尤其是在写材料过程中,遇到稿子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为领导服务只是限于写一些简单的简报,其他工作远远不够,很难站在领导角度去思考问题,缺乏全局性把握,不能很好地理解领导意图并融入文稿,与领导要求有相当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坚持勤奋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为领导服务水平,既要想领导之所想,也要想领导之未想。全面提高自己综合素质,个性是文字水平,尽力把材料写实、写好、写细,使领导满意,自己提高。必须要扑下身子抓落实,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学习、注重积累、注重煅炼、注重提高,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为我院的全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51篇

我院党组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机关党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党建带队伍,以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保证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锦绣XX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XX县法院内设机构13个、派出法庭6个,在编干警94人,党支部4个,党员90人,其中在岗党员干警86人,占在编干警总数的,现有3名以上党员的庭室13个。

2、基本做法与成功经验

(1)提认识,强活力。

县委下发了《^v^XX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XX发4号文件后,我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XX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副书记为成员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具体落实,党员干警共同参与的格局。坚持年度工作党建开局,确立了“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于3月6日召开法院党建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党建工作实施,要求各支部和全体党员按照有利于支部发挥作用,有利于开展各项活动,有利于明晰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三个有利于”的要求,切实改进和加强支部建设,把党小组建在庭上,把党旗插在审判一线,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并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三会一课”制度,丰富、拓展学习内容和形式,大力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干部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党员干警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服务发展的能力。

(2)定载体,求实效。

一是开展“牵手共建”活动。今年7月,院长XX带领相关人员深入“牵手共建”对口单位金刚台乡河口村调研,同村两委座谈,了解共建村基本情况,指导科学发展、升级晋档工作,签署了牵手共建晋级目标责任书,以明确双方党建工作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谐稳定工作目标和关爱帮扶目标。我院挤出资金4万余元,帮助河口村硬化村内道路,整修坑塘沟渠,完善卫生保洁制度,改造卫生设施,使该村的村容村貌有明显改观。

二是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我院31名科级干部与金刚台乡朱裴店村的31名留守儿童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向学生们赠送书籍和学习用品;制作“爱心提醒”卡到中小学校宣传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三是开展“法官村长”工作。将74名干警分派到全县370个行政村担任法官村长,排查各类纠纷107起,诉前调解民事案11件,接受法律咨询391人次。

四是开展党史知识竞赛。6月30日,在建党九十一周年之际,我院组织了“学党史、颂党恩”知识竞赛,在全院掀起了学习党史增强党性的新热潮。

五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有机结合,以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为目标,组织广大党员以各自岗位特点出发,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点评等业务练兵活动,形成我院党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互为推动,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3)建队伍,强根本

一是调查摸底,做好党支部晋位升级工作。按照县委要求,我院对党员队伍、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及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晋位升级目标管理台账。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班子自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的方法,对我院党支部进行了评分定级,将全院4个党支部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进行了分类定级,其中3个支部被评为好,1个支部被评为较好。针对定级为较好的支部,要求其写出20XX年晋级目标,提出具体的整改提升措施并限期整改。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52篇

2001年7月,刘云务购买东风运输汽车一辆。2006年12月12日,刘云务雇佣的司机驾驶该车行驶至太原市和平路西峪乡路口时,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源一大队(以下简称晋源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以该车未经年审为由将该车扣留。2006年12月14日,刘云务携带审验手续前往处理。晋源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核实过程中又发现无法查验该车的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遂以涉嫌套牌为由继续扣留,并口头告知刘云务提供其他合法有效手续。刘云务虽多次托人交涉并提供更换发动机缸体、更换发动机缸体造成不显示发动机号码、车架用钢板铆钉加固致使车架号码被遮盖等证明材料,但晋源交警一大队一直以其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为由扣留。刘云务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期间,组织当事人对加固车架的钢板铆钉进行了切割查验,显示该车车架号码为GAGJBDK0110××××2219,而该车行驶证载明的车架号码为LGAGJBDK0110××××2219。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53篇

美国环保局是美国环境执法的重要主体,在国家组织结构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美国环保局局长直接对总统负责,虽然不是内阁成员,但是能够参加内阁会议,权力大于一般部门首长,为环境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世纪70年代以前,环境保护主要由美国各州政府负责,但环境问题往往跨区域,而各州政府在环境保护、执法等方面又缺乏统一协调,导致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鉴于这种突出情况,美国重新分配了环境保护权力,于1970年依法成立了环保局.根据法律授权,美国环保局管辖全国的环境问题,有权制定环境政策和相关实施细则,并对各州的环境政策法律执行情况拥有监督权.在环境政策法律执行中,具体由州政府负责执行,如果州政府不能充分履行其法定职责,美国环保局也有一定的实质性权力对州政府进行制约.如排污许可证由美国环保局负责,对环保不达标的地方由美国环保局颁发许可证,环保达标的地方也要经过美国环保局的授权并经过批准后,州政府才能颁发许可证.

环境执法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如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只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才能及时有效的处理一些跨介质的环境违法案件.美国由12个政府机构设立了常设性的组织机构“联邦机构间环境正义工作组”,主席由环保局局长担任,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以环保局为主的各机构之间的协作,以便更好的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有些政府机构对某一领域负有环境保护责任,是环境执法的主体,但同时其本身也应该成为环境管理的对象.美国环保局针对其他政府部门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如_就是重点的监督对象.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54篇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应当遵循正当行政程序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要注意公私利益平衡的问题。一方面,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履行正当的行政程序,履行特定的告知义务。程序正当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义之一。行政机关履行告知行政许可期限的义务,既有利于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实行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选择权,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本案中,正是由于行政机关怠于履行告知义务,导致行政相对人误以为行政许可没有期限,进而在二十年的时间内聚讼不息,引发多次群体性上访。本案通过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司法监督,推动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了对行^v^力的制约和监督。另一方面,化解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的重要目标。本案中,法院为化解多年来形成的“官”民矛盾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为本案妥善解决奠定了良好基础。市区环境和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当事人实体权益亦得到弥补。本案中,市政府副市长出庭应诉,明确表示坚持依法行政,尊重法院裁判,凸显了责任政府意识。法院运用法律关于“情势”判决的规定,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和确认,同时也注意到了业已形成的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近二十年的行政纠纷得以彻底化解。本案在办理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两相统一,也为解决历史形成的类似案件提供了良好范本。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55篇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作出取消当事人实物配租资格的书面处理决定生效情况下才能收回房屋。本案中,市房管局未作出书面处理决定而直接收回,造成林建国该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被取消,影响其相关权利。遂判决确认市房管局收回房屋、取消林建国实物配租资格的行为违法,由该局按廉租房租金标准赔偿林建国从2010年7月13日次日起至2010年8月31日的租房损失,驳回林建国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提出上诉。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林建国存在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情形,且在退房证明上签字履行了手续,市房管局依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并收回廉租房的行为并无不当。同时,城市低收入家庭只能在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等保障方式中享受一种,林建国已在当年9月取得租金补贴保障待遇,市房管局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结果正确,未作书面决定属程序瑕疵。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林建国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后,贺小荣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于2016年4月赴当地开庭审理并主持调解,市房管局局长到庭参加诉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达成协议,林建国获得按新政策调配的公租房及救助金7万元。本案最终通过行政调解书方式结案。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56篇

河北省冀州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第三人赵文彬在本案争议土地上建房,并居住多年,赵文彬与景县政府为冯玉章发放土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因而被告受理赵文彬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并无不当。被告认定景县土地管理局未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直接为冯玉章办理土地登记程序违法,并认定依据该土地登记办理的土地使用证程序违法,事实清楚,判决维持被诉行政行为。冯玉章不服,提起上诉。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虽然赵文彬在涉案土地上建有房屋,但是景县政府的颁证行为在先,赵文彬的利益在后,以后来的利益否定在先的行政行为,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也没有法律依据。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本案经再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后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赵文彬对于1995年11月景县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是否具有申请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赵文彬对涉案土地的占有源于张天安2003年的转让行为,而颁证行为则发生在此次转让之前的1995年。因此,赵文彬要获得申请复议的资格只有通过转让承继的方式。而转让承继的前提则是颁证行为作出时张天安具有申请复议的资格。1995年10月,原景县土地管理局将该土地征收后,该幅土地的性质已经转变为国有。张天安未对土地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后,原景县土地管理局在办理土地登记过程中将土地使用者变为冯玉章,景县政府也为冯玉章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该颁证行为是在该幅土地通过征收转为国有土地的基础上作出的。即,在颁证行为作出之前,即使不考虑张天安在1990年就已经将涉案土地使用权有价转让给冯玉章一节,其亦因该土地被征收而不享有土地使用权,故其与该颁证行为之间并无法律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不足以获得申请复议的资格。据此,赵文彬不具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基础。判决撤销再审判决,维持二审判决。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57篇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必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机关既要严格执法以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也要公正把握执法尺度,兼顾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扣留违法车辆。存在裁量余地时,对违法车辆的扣留应以实现行政目的为限,尽可能选择对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违反法定程序,无正当理由长期扣留车辆,过度推诿卸责,严重突破实现行政目的的限度,且对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显已违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纠正,救济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助推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如期建成。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58篇

我局在院党组及上级法院执行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警勇于拼搏,锐意改革,追求创新,争创一流,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执行任务,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732件,执结821件,完成任务数占所收案件数的112,加上去年所存案件,总体结案率达100。在清理积案活动中,我们共排查出应清理积案2123件,现已全部清理完毕。回顾一年来的情况,我们的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对待,小处抓起,为各项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今年涉及执行的活动较多,比较重大的是"清理执行积案"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两项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我们都认真对待,精心组织,一是及时向党组进行汇报,争取领导的绝对支持。二是从小事抓起,不因事小而不为。清理活动之初,我们没有直接进入执行阶段,而是首先进行了宣传和发动,3月23日,我们协助院党组向县委进行了汇报,县委召开了由全县26个部门参加的执行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又协助院党组召开了由国土资源局、房管局、金融、车管等协助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我们还联合电视台开办了执行栏目,播放上级的政策和具体案例。通过上述措施,在社会上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了一个有利于执行工作的氛围,可以说我们的清理积案工作正是建立在了这些细小的基础之上,才使得后来的执行工作势如破竹,保证了在有限的期限内将执行积案全部执行完毕。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在市中院召开的清理执行积表彰会议上,我院执行局被授予集体三等功。

对于各项活动,我们可以说做到了一丝不苟。7月份,济南中院下发文件,要求各个法院认真开展执行理论研讨,并报送论文。我们及时进行组织干警学习文件,将任务分配到人,要求人人动脑、动手,把调研活动与执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后我们又及时进行调度,采取层层选拨、优中选优的做法,最后筛选出三篇论文参加全市执行理论研讨会,三篇论文均获得奖项。10月份,上级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试运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我们在缺少机器、缺乏知识的情况下,争取院党组的支持,配齐了三台微机,然后又派出专人到外地进行学习,保证了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我们各项工作的成绩得益于认真对待,从细小的工作抓起,工作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由小积大,由少积多,才使得我们的工作有条不紊。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这一长处,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二、立足现实,多想办法,执行保障工作得到和谐发展。

今年,执行局立足现实,争取支持,努力改变现状,人员配备和物资装备均有了长足的发展。原来执行局总共有十人,执行力量比较单薄,集中行动受到限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执行工作实施"执行警力整合机制"改革,主要措施是法院对执行局不再设分管院长,执行局长统领全院的执行工作,并且直接分管法警工作,执行副局长兼法警队队长,法警参与执行实施过程,这样执行力量得到有效加强,能够直接参与执行的警力达到二十余人。通过这一措施,执行工作得到整体协调,克服了"执行乱"和"乱执行"的问题。

三、坚持协调,平衡关系,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仅靠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是难以达到目的的。今年以来,我们面对xx的实际情况,转变工作思路,拓宽执法渠道。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我们通过排查,发现其中有近五十件案件是涉及乡镇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我们制定出计划,取得领导的同意后,由局长带队对各涉案乡镇进行了走访,向其讲明利害得失,引导他们消除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通过我们的工作,各涉案政府均高度重视,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到庭研究结案方式,一批案件当庭了结,还有一批案件和解结案。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充分肯定,在山东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深入开展解决难问题工作会议》上,我县政法委到会进行了经验交流。随后,我县政法委又在市院召开的《全市深入开展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发言。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的协调并不是无原则的以牺牲权益人利益为前提的协调,而是在作了充分的调研、权利人自愿放弃的基础上形成。特别是在处理不良资产案件时,有些案件涉案数额较大,并且是长年积累形成的案件,如果让被执行人全部承担,被执行人的确没有能力,而资产管理公司如果打包拍卖就会遭受重大的损失。我们一方面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听证,一方面组织申请执行人到被执行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促使双方相互谅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这样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又使被执行人以较小的利益换取了较大的利益,实现了当事人之间的双赢,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我们这一做法得到了省高院范玉洪局长的高度赞扬。

四、宣传开路,实抓调研,确保执行与调研同步前进。

济南中院朱新建局长到xx调研工作时指出:xx法院的执行宣传工作是一个亮点,你们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并且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这一经验值得推广。为了配合执行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强宣传与调研工作,特别是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我们利用电视和报纸,广造声势,扩大效果,先后组织编写《xx县法院执行信息》68期,在各级报纸发表文章198篇,济南市中院与济南电视台以我院执行姜秀娟离婚案制作的电视片《真情执行》获全国十城市法制类节目展播三等奖。

在抓好宣传的同时,我们还注重调研工作,今年我局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20xx字以上的调研文章就达12篇之多,这一个数目相当于前几年调研的总和。另外我院还组织参加了全市执行理论研讨会,张树志撰写的《执行中第三人权益的保护》获得三等奖,李明君和杨涛撰写的论文获优秀奖。另外,我局还组织参加了省院组织的全省执行方式方法案例的征集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征文活动。

调研工作的开展,不仅表现在文章的发表,更是对工作的促进,我们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实践工作的动力,特别对于一些执行经验的总结都运用在执行实践中,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实现了工作实践与调研活动的双丰收。

五、敢于奉献,不怕困难,换取执行工作的日新月异。

一个完美结果的背后必定有许多人无私的奉献,我们今年成绩的取得同样包含了执行干警伟大的奉献。一年来,所有的执行干警都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修养,他们识大体,顾大局,不计较个人的荣辱得失,兢兢业业地忘我工作,涌现了许多令人称道的好人好事。我们执行局有两人患有糖尿病,身体不适症状时常发生,但他们坚持随身带药,自己注射针剂,从来没请过一天假。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我们先后采取搜查措施三十余次,同志们加班加点可谓家常便饭,但同志们无怨无悔,每次都能按时参加局里组织的所有活动,没发生一起不听指挥的现象。

我们还注重域外案件的执行,这次活动涉及青海、江西、海南、吉林等多个省份,同志们克服了高原缺氧、长途疲惫、协助不利等诸多困难,做到了遇事沉着,汇报及时,办案迅速、材料齐全,成功地为企业挽回了九百多万元的损失,同时对拒不协助法院查询的三家银行实施了罚款措施,而这些工作都是在我们没受到任何损失的情况完成的。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59篇

济南市退休工人林建国肢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2007年9月,其向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提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通过摇号取得了该市槐荫区世纪中华城一套廉租房,签订了租赁合同。2010年5月,市房管局接他人实名举报后调查认定其存在取得廉租房后连续六个月未实际居住等情形。林建国主张因其肢体二级残疾,该住房位置偏远、地处山坡、交通不便,故居住不久后即搬出。同年7月13日,市房管局收回该房,并于同年9月给其办理了廉租房租金补贴。林建国又于2011年重新申请并取得廉租房实物配租资格,后以房源不适合自己居住为由放弃摇号选房。2011年4月,林建国将市房管局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认该局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该局赔偿其退房次日起至重新取得实物配租房之日止的相应租金损失。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60篇

简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市政府在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经营权有偿使用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执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小型车辆营运管理规定》中“有偿使用期限一次不得超过两年”的规定,对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原告,以公告形式决定其重新登记并支付有偿使用费的行为,并无不当。判决维持市政府作出的《公告》和《补充公告》。张道文等不服,向四川省资阳地区(现为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资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与一审基本相同的理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后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等授益性行政行为时,应当明确告知行政许可的期限。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行政相对人也有权知晓行政许可的期限。明确行政许可的期限,既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为了保障许可申请人的选择权利。市政府1996年的经营权许可在程序上存在明显不当,直接导致与其存在前后承继关系的本案被诉行政程序明显不当。本案中,四川省交通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许可期限。申请人关于本案行政许可没有期限限制的主张不能成立。虑及本案被诉行政行为作出之后,简阳市城区交通秩序得到好转,城市道路运行能力得到提高,城区市容市貌持续改善,以及通过两次“惠民”行动,绝大多数三轮车主已经分批次完成置换,如果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将会给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带来不利影响。判决确认简阳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公告》和《补充公告》违法。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61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静安区政府)于2012年10月19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李国庆户承租的公房在征收范围内。安置补偿协商过程中,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静安房管局)向李国庆户提供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选择,因李国庆不认可《补偿方案》,双方在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静安房管局于2015年1月19日报请静安区政府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静安区政府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调查和调解,李国庆出席但调解未成。静安区政府经审查,认定静安房管局提出的以结算差价的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补偿李国庆户的方案合法、适当,遂于2015年2月5日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将决定书依法送达李国庆及静安房管局,同时在基地张贴公示。李国庆不服,于2015年4月3日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上海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上海市政府受理后,经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静安区政府所作征收补偿决定。李国庆仍不服,遂提起本案诉讼。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62篇

我在法院法警大队工作这一年的时间了。虽然刚刚熟悉环境,但思想稳定,工作踏实认真,能主动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始终以一名^v^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

二、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配合审判业务,值庭、押解、看管都没有出现大的失误。

2、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学习训练计划目标。

3、完成法院值班工作,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和事故。

4、完成了送达、协助执行、传唤等其他配合审判业务工作。

5、完成了院领导、警队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等行为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

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

2、接触法警工作时间还不够长,执行任务的经验尚不丰富。

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效用发挥不充分。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63篇

1995年11月,郑州市中原区豫星调味品厂(以下简称豫星调味品厂,个体工商户)与闫垌村三组以该厂系村办企业名义向主管部门提交《关于违章用地的检查及补办征地手续的申请》。郑州市土地管理局同意补办并下达批复,该厂其后所提交的相关申请表中经济性质栏填写了“个体”。1996年12月,郑州市政府给该厂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土地性质为划拨,面积平方米。后该厂于2005年以征地补偿安置费名义给闫垌村三组汇款33万余元被拒。2006年12月,郑州市政府针对闫垌村三组的撤证申请作出注销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以下简称4号决定),理由是该厂与闫垌村三组采取欺骗手段,未如实登记。该厂进而向省政府申请复议未果,遂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法院撤销4号决定。涉案土地现已被用于房地产开发。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64篇

公司并购重组法律文书范本

保密协议

甲方名称(姓名):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国籍:

乙方名称(姓名):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国籍:

为了保护甲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不被泄漏,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定义

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甲方所有的商业信息,包括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企业基本情况或与甲方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他信息。

“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2.权利保证

“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

3.保密义务

“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

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及乙方为甲方制作的报告的存在及任何内容。

4.例外情况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如果“接收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接收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5.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

6.补救方法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接收方” 向“透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7.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8.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v^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9.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生效及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65篇

2003年11月,儿童投资主基金(TheChildren’sInvestmentMasterFund)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04年3月,香港国汇公司与浙江国叶公司签订合同设立国益路桥公司,香港国汇公司占国益路桥公司95%的股份。国益路桥公司于2005年10月获准受让杭州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同月,CFC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该公司持有香港国汇公司100%股权。2005年11月,儿童投资主基金通过股权转让和认购新股方式取得了CFC公司的股权,该份股权又于2011年9月转让给MDL公司,转让价格为亿美元,另收取利息约380万美元。其后,杭州市西湖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西湖区国税局)对上述交易展开调查并层报国家^v^审核。国家^v^于2013年7月明确批复:本案存在有关公司仅在避税地或低税率地区注册,不从事制造、经销、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股权转让价主要取决于国益路桥公司估值,股权受让方对外披露收购的实际标的为国益路桥公司股权等事实,税务机关有较充分的理由认定相关交易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属于以减少我国企业所得税为主要目的的安排。据此,西湖区国税局在与儿童投资主基金沟通后于2013年11月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就上述交易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人民币1亿余元。儿童投资主基金不服,向杭州市国税局申请复议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撤销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66篇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67篇

20XX年,在领导的关心、爱护、帮助下,本人积极进取、扎实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所谓“态度决定一切”,在工作上也如此,工作态度决定工作本身。如果对工作思想认识到位,以良好的态度对待,以积极的心态应对,即便能力差点乃至愚钝点,也能把工作做扎实、做好。反之,即使能力很强、学历很高、智商一流,如果没有正确的思想观念,没有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作风涣散,也不能把工作做好。

20XX年,本人努力提升思想认识水平,从整个单位和办公室的全局出发,正确认识和摆正自己的位置,对待工作不推诿、不扯皮,积极把份内的事情做好、做细。正是出于那么一种心态,在办公室人少事多的情况下,除做好新闻中心的工作外,在办公室主任的安排下,积极主动参与办公室的其他工作,全年没有请工休假、探亲假,周末和晚上也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任劳任怨,不抱怨。

除任劳任怨和不抱怨外,要把工作做好,必须正确对待与同事、领导的关系。“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三六九等”,州法院180余人,每位同志的生命历程千差万别乃至大相径庭,即便在办公室几个人中,每个同志的思想观念、能力水平、行为方式都不尽相同,因此,在工作中,与同事、领导产生分歧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与领导产生分歧,自己先听取领导意见、反思自身、及时改正,如果认为自己的意见正确,则主动向领导说明,争取领导的理解和赞同,最后则优先执行领导意见。如果与同事产生分歧,最重要的就是交流、沟通,然后加以取舍,我相信,天下没有沟通不了的'事情,即便沟通不了,那也是暂时的。

同时,正确对待领导和同事的批评。不把领导和同事的批评当作他们对自己有意见,相反,那是领导和同事对自己的关心、爱护,还应该感谢他们呢;遇到恶意的批评时,如果不是原则性的问题,也应该以与人为善的心态看待问题,把他们的批评作为鞭策,作为自己更加进步的动力。

总之,通过一年来的工作,自身的思想认识上了一个台阶,思想境界得到了提升甚至升华,看待事物的眼光更加积极和深刻。

二、学习方面

要做好工作,必须与时俱进;要与时俱进,必须不断学习。当今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更新日新时异,如果不及时加强学习,随时便会落后于时代的潮流。20XX年,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本人加强学习,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认真研读《求是》等党的理论刊物,继续深入学习马克思政治理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提升,努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问题;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州精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有关理论,把优秀的政治理论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既提升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又推进工作。

二是加强法律业务学习。及时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特别是认真学习了《侵权责任法》等事关民生大计的法律;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预备法官学习、考核,1—5级法官培训;在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积极向老法官请教、探讨,提升法律素养;撰写案例分析1篇。

三是加强新闻业务学习。在办公室从事新闻信息工作,除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学习外,还得加强新闻业务学习。20XX年,本人认真研读了《新闻采访学》等新闻教材,阅读了《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汇编》、《美国百年好新闻》等书籍,以新闻记者的视觉,认真阅读《^v^》、《南方周末》、《南风窗》、《凤凰周刊》、《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刊物上的好新闻,思考其写作优劣。

三、具体工作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68篇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总结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按照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精心组织,严密安排,整改活动既收到了良好的整改效果,又取得了显著的工作变化。我们的做法和体会主要有四点: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专项整

改活动开始前,我院即召开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形成了一个共识,即: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是中央政法委在全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时刻,结合政法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公正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我们抓好法院审判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契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为了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了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整改活动中来。

二、突出重点,增强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针对性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必须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和规范。一是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这类问题突出反映在审判和执行部门。二是从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三是从容易出现违规办案,不文明行为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四是从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这样,明确了整改重点,做到了整改工作的有的放矢。

三、做到三个结合,联系实际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为了确保整改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院将整改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是将整改活动与人大评议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结合起来。自7月下旬至11月上旬,区^v^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院2014年至2014年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评议,这次评议是对我院三年来民事审判工作的一次检查,也是找出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而进行整改的一个契机,因此,我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针对整改活动中查找出的庭审活动不够规范,庭审质量不高;举证、质证和认证程序和合议不够规范等问题,积极落实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

二是把专项整改活动与机构改革工作结合起来。本着公开选拔、平等竞争的原则,我院进行了以环节干部竞争上岗、调整内设机构及职能、一般干警轮岗交流为内容的机构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一批青年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增强了审判队伍的活力,做到了人尽其才。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我院的审判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了大立案、精审判、严监督、强执行的新格局,为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将专项整改活动与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整改活动的效果,应充分体现在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上。由于竞争上岗、评议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等客观原因,我院上半年的结案率比较低,积压了一批审判、执行案件,同时,案件调解率、发回改判率仅处于全市法院中级水平。为此,我们组织开展了全院性的集中清理积案工作,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我院第三季度的结案率、调解率较上两个季度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上诉率、发回改判率逐步下降,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运转。

四、强化措施,增强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效性

对司法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导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留给我们的教训十分深刻和沉痛。经过对整改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总结,我们主要抓了“四个规范”和“四项机制”的建设。

(一)做到“四个规范”,确保司法廉洁。

一是规范立案工作。立案接待是法院对外联系的“主要窗口”,事关当事人及其他来访人员对法院的第一印象,为了把这个“窗口”擦亮,我们要求法官在接待当事人时要耐心细致,用语文明规范,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不予立案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为方便群众诉讼,我们改造了立案大厅,印制了诉讼须知、收费标准,采取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等方式,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同时,在立案庭设立了速裁法庭,通过调解、灵活运用证据规则等方式,尽一切可能缩短办案周期,开通了审理简易民商事案件的“快车道”。速裁法庭成立后,已审结案件87件。其中,有40件案件在立案当日即审结,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仅为4天。

二是规范审判活动。我院出台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操作规程,并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对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进行督促和检验,促进了审判质量和审判能力的提高。

三是规范执行工作。在执行环节,为防止暗箱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执行案件合议制度》、《执行异议审查规则》等制度,实行执行风险、财产调查、财产处分、异议审查、执行进程“五公开”,并将执行

款物的收付与执行员彻底分离,堵塞了漏洞。以上制度实施后,执行权的运行得到了规范。

四是规范诉讼收费。认真按照相关规定收费,避免乱收费、拉赞助等问题的发生,并对执行工作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二)形成“四项机制”,确保公正效率。

建立法院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一系列科学

合理的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经过整改,我院初步形成了四项管理机制。

一是在立案庭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从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及结案等不同阶段,实行内部全程监控,加强了办案期限的监督,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是在审监庭建立案件评查机制。为加强经常性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了《案件评查制度》,对所结案件随时进行评查,按月进行通报,分析原因,查找责任,以此促进法院整体办案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自8月份以来,已评查案件830件,对存在裁判文书错漏字、诉讼文书材料填写不全等问题的29起案件进行了通报。

三是在纪检^v^门建立查处违法办案和差错责任机制。把违法审判、办案差错案件与审判职务挂起钩来,大力强化了法官的审判、执行质量责任和执法责任意识。

四是在政工科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我们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业绩档案为核心,实行“十率”目标考核,把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不但与当年奖惩挂钩,而且与法官的评优晋级联系起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考核体系。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们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优化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69篇

美国的环境执法方式兼具“刚性”和“柔性”的特点,能够有效应对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美国环境执法的“刚性”表现为环境执法具有很高的强制性,并由以下几方面保障环境执法的强制执行力.1.美国环保局提供充足的经费和配备大量人员为环境强制执行提供基本保障.如2010年至2015年,每年的环境执法预算金额为亿亿美元.2.为保障环境执法的威慑力,设立了专门的执行机构“执法和守法办公室”,其中内设的刑事执法处、民事执法处有权直接调查、立案、起诉环境违法案件.3.环境执法机构权力大,执法活动有权威.如根据《固体废弃物处置法》的授权,环保局对一切监管对象有调查权,并有下达守法令、罚款等权限,特殊情况下,执法人员有权佩戴 进入执法现场.4.通过行政、司法两种手段保障强制执行力.如根据《有毒物质法》的规定,对于故意违法者,除行政罚款外,科以每违法日万美元的刑事罚金或1年以下 ,或二者并罚.

由于“刚性”环境执法过于严厉,又缺少灵活性,引起了一些企业的不满和抵抗,无形中既增加了执法的难度,又降低了执法的效率,自20世纪90年代中开始,美国进行了“柔性”环境执法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执法效果.“柔性”执法方式主要有两种:1.守法援助项目.美国有着大量的守法援助项目,鼓励引导人们自愿遵守法律保护环境.例如,通过守法教育,让人们了解具体的环境保护法律规定,明白不遵守环境法律的严重后果;通过技术援助帮助企业进行环保技术改造;通过资金补助鼓励企业购买必要的环保设备等.2.行政奖励.例如,帮助守法企业进行正面宣传,提高其公众形象和声誉,提升其产品市场竞争力;对守法企业进行资金补贴或给予退税.通过这些“柔性”环境执法手段,既减少了执法成本,又促进了人们自愿保护环境,弥补了“刚性”环境执法的不足.

二、我国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立法很多但实施却很难,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70篇

调研工作是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总结过去、了解现实、规划未来,这本来就是一个桓古不变的进步过程。不管是一个集体亦或个人,他的每一个进步过程都要运用一定的方法和形式去发现规律、认识规律、总结已有的工作、预测下一步的目标,这是调研工作的形式要件,也是调研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条件。而在此基础上,加深理性化的思维,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来实现预期目标,达到实效,把调研成果通过各种形式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纠正既住错误,把智力成果结合运用到审判实践工作当中,使之发挥作用,提高实效,并在实践中近一步的检验真伪与完善提高,遵循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想,这才是调研工作的实质价值,也正是我们法院开展调研工作所欲达的精神追求。

明白了什么是调研工作,我们还要近一步的了解自身现状,搞清楚现实所面临的问题,近后一定量的时间内我们将怎样发展调研工作才会更加合理有效。这很多的问题都是急待我们解决的。由于我接触法院调研工作时间不长,几乎没有什么经验,在此仅谈一点点很不成熟的看法和建议,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多加指正和批评。

一、调研工作的重要性

我认为法院调研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此,我在篇头用了重墨极力表明了这一观点,力求把这一重要问题放在文章的最显要位置,以求重视。在此段落里,就不再重点阐述。仅谈一个问题。在调研过程中,准确定位,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调查研究与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根据自身发展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既关注全局性,又重视工作中的每个具体方面,将调查研究融合在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法院管理的每个环节,防止大而化之,调而不研,研而无果。二是坚持调查研究与上级要求部署相结合。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过程中,针对其方向性、原则性、指导性的特点,按照调研先行的要求,找准切入点,增强目的性,把上级提出的任务目标框定为具体的调研课题,深究细研,化指导意见为具体措施,使之与本地实际有机统一起来。三是坚持调查研究与形势的变化相结合。根据形势的变化,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积极应对,在揭示和把握法院发展规律、审判改革和机制创新、落实公正与效率、法官职业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前瞻性长期研究,做到思之在先,谋之在前,争取调研的主动权,提高了工作的预见性。

二、当前面临的问题

三、建议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但更要的是要解决问题。针对此次调研会议内容,我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全当抛砖引玉。

1、近一步加强调研领导,强化调研意识。建议成立“调研小组”。调研工作要理论联系实践,围绕审判工作,进行实务调研,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积极向上一级或各类报纸刊物投稿。对于优秀的调研成果要及时进行试点和转化,并在试运行和转化的过程中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研究成果的系统化和提高研究成果的现实效果。

3、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大调

法院行政执法文章范文 第71篇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法治政府要求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行政机关在发现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情况下,有义务加以改正。在以撤销诉讼为主的诉讼制度和理念的影响下,人民法院一般只有在被诉行为被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后,才会处理相关损失的补偿或赔偿问题,从而将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与行政机关的给付义务挂钩,形成了无违法即无给付的诉讼格局。本案明确了即便在撤销诉讼中,行政机关的给付义务也并非仅仅取决于被诉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根据被诉行政行为作出时的基础事实,该行为无法被撤销或确认违法,但只要行政机关嗣后发现行政行为有瑕疵,且该瑕疵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就负有及时加以改正的义务,人民法院就应当视情况判决行政机关为一定的给付。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