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捕杀工作总结(优选35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3-02-01 12:00:52109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1篇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情况。金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行动迅速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立即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每日深入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立足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面巡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责任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桥街道召回休假干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立协调机制,金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干部全员出动、全力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三、依法巡查,全面覆盖,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加强昼夜巡查力度,我组共同与金桥街道巡查人员、金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至10月5日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巡查人员52人次,巡查老村台12个,巡查空置厂房、建筑工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公里,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长效保持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以耳口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行推送。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提升辖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传播生态理念。近日,街道开展了2022年“爱鸟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采取不聚集、流动宣传的方式进行。

活动中,工作人员分别深入林区村组和辖区农家乐宣传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倡议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猎捕、经营、滥食野生动物的不良风气,自觉形成爱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

此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粘贴海报等方式多方面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为依法行政和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营造良好氛围。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3篇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4篇

每年11月为“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今年的主题是“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自11月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组织开展海阳市2021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

活动期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各所工作人员到各镇街张贴横幅,向群众发放野生动物和候鸟保护宣传页。工作人员一边向市民朋友介绍野生动物和候鸟保护的重要性,一边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知识以及非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并呼吁市民朋友保护野生动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引导支持野生动物繁殖,不断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积极宣传和传递野生动物的保护知识和保护意识,推动全市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丰富生物多样性,使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持续发展,共建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5篇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 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v^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 “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6篇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生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7篇

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过去四年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

一是配合森林公安对我市各类市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清理整顿活动。与森林公安局结合林草行业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打击贩卖野生动物“百日行动”,加强对野生动物管控工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进一步对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等场所进行全面摸排。

三是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疫病防控等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养殖经营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查繁育必查安全,严防麻痹松懈等现象”,确保各环节安全。

(三)加强监测巡护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对管辖区域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等开展常态化巡护。每年春秋候鸟迁徙季节开展野外监测巡护工作,发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及时处置,发现野生动物死亡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保障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是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林业厅、兴安盟农牧局、兴安盟林业局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乌兰浩特市林业局开展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对我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野生动物园等重点区域开展监测防控工作。尤其对野猪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管。一是发防消毒药品,督促养殖户做好消毒措施;二是与野猪养殖户签订监管协议。严密监测辖区野猪养殖户动态,确保疫情的发生和传入。

三是督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个人做好隔离、清洁、卫生消毒和疫病防控等工作,严防疫病发生。

(四)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我们全力救护,对需救治不具备野外生存的野生动物,及时就近送往收容救护点,对体况良好的野生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截至目前,救护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鸨,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短耳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狍子、豆雁、池鹭、刺猬、貉子等。

认真做好全市在养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及补偿工作。

一是按照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 、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处置人工繁育食用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的通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入户摸底调查,公开公示、签订协议,动物处置、领取补偿、留存留查等开展,已完成处置工作。二是按照《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v^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将纳入禽目录管理的梅花鹿、驯鹿、雉鸡、鸵鸟、狐狸、貉、野猪杂交后代等物种,已移交农牧部门管理。三是对以观赏为目的继续养殖的蓝孔雀进行环志管理并建立档案。

二、工作亮点

在呼和马场设立了野生动物监测点,重点对大鸨、天鹅等野生动物进行监测,减少人为活动干扰,保护其野外种群安全,维护生态平衡。

三、野生动物保护存在困难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力量薄弱。人员少,且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就是现场勘查也只有一个人,不合规;

二是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力量弱。没有巡护设备及专业救护人员,巡护、救护工作开展难度大,随时随地都有群众来电话需救助野生动物,有些野生动物无法开展救助工作。如:蛇、黄鼬、蝙蝠等。

三是没有救护野生动物存放地,救护的野生动物无法安置,只能放在自家车库。

四、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1.以 “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宣传《^v^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v^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2.每年春秋候鸟迁徙季节,全面加强野外监测巡护工作,发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及时处置,保障野生动物种群安全。

3.做好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4.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场点的监督管理。

5.加强对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将全力救护。

6.积极完成林草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8篇

2022年9月17日,洛大保护站相关工作人员对救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进行放归前最后一次检查,在确认各项生命体征正常后,送至野外实施放归。

据了解,受伤毛冠鹿是洛大镇一位杨姓村民,于9月9日黄昏从G345国道公路上所救,发现时该毛冠鹿因伤行动不便。翌日清晨该村民主动联系保护站进行移交。经站医务人员检查,确诊为左后腿小腿骨粉碎性骨折,依据伤情及时进行截肢治疗。术后经悉心喂养、照料,毛冠鹿伤口恢复理想,符合放归条件,遂于9月17日实施放归。

整个救助过程自发形成有效合力,各个环节一起默默发力,使受伤动物尽早重返家园。救助行动不仅挽救了生命,更重要的是体现出生态保护意识已根植于广大群众心中。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9篇

日、啦井天保所接群众电话反映,富和村委会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内疑似有一只外来野生鸟类。需天保所前往处置!

接电后,天保所立即向县野保办、县局分管领导、镇分管领导逐级上报,并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与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派出所共通信息、通力配合前往处置!

到达现场后,经工作人员确认该物种属于国家三有动物、蓝孔雀。经派出所民警与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孔雀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民警与工作人员对弥勒坝指挥部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孔雀的来源,查明该只孔雀于5月10日上午飞到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并停留下来,未发现附还有养殖孔雀的个人或者企业。

目前,啦井天保所已将孔雀移交至新生桥天保所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10篇

20xx年3月3日是第xx个“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宣传活动主要是通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增强广大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专员办濒危动物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处、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呼和浩特市^v^区政府四级联动在呼和浩特市大青山野生动物园南广场开展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参与宣传活动的单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团委、内蒙古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市分局、乌素图实验林场、^v^区管理站、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v^分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呼和浩特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呼和浩特动物园管理处等。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加强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持续利用,进一步提升了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同时,黄河湿地迎来了首批上千只候鸟,并在央视内蒙古-央视频平台播出。全区各地也以不同形式开展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11篇

为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近日,九姑乡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该乡林业站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进村开展宣传等多种方式,到各村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全面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破坏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及受到的处罚,要求广大群众要自觉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严格遵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要积极举报,形成人人参与监督、人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提高了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我乡下一步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12篇

县林业局:

我镇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县林业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的保护了我镇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开展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按照县局安排,从年初开始,我们利用各类大小会宣传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在集镇市场、车站、各村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地利用横幅、宣传标语进行保护鸟类、野生动植物的宣传,调动了广大人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自觉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的线索经核实后给予

奖励,并对被举报人员进行追究,促进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截止5月10日,我镇发宣传单1000张(并有回执单),刷写各类大小标语60余幅,办专栏7期,悬挂标语横幅2条,收缴铁夹16个,套子8个。

二、加强管理

为有效保护我镇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为合法利用经营户宣传政策,主动向县局申办《许可证》,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检查;二是对市场、车站、汽车上、餐馆饭店不定期清理检查,对可疑人进行动态监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对不法行为上报县局进行调查处理。

三、严格执法

为有效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已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镇政府也成立了组织机构,公布了镇上的举报电话,确保了野生动植物在我镇的安全。

四、下一步打算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主体,面向全镇开展爱护野生动植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摸清底子,让它们主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在冬季抓好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查处力度、上报力度。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13篇

一、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情况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20xx年11月28日,由县委常委王慧君主持召开了由林业、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粮、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工作,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林业、工商、公安、农粮、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乡(镇)政府也同时成立了乡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专门成立了由森林公安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干警、林政稽查人员、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

三是及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制订下发了《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寻办发电[20xx]59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部门工作职责、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时间和整治工作要求。

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1、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9日—12月4日期间,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分成3个宣传组,采取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利用新闻媒体、发放通知等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和驯养、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有关规定。宣传发动期间共在集贸市场、酒店等人群聚集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0余条、电视游字广告、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发放整改、禁止经营、暂停驯养等各类通知300余份,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调查模底。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县城组织3个工作组、15个乡(镇)各组织1个工作组对县城和乡(镇)辖区所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及驯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重点是野生动物繁衍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药店、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市场、驯养繁殖场、餐饮店、药店、汽车站、货运场等。总共调查以上涉及野生动物生活、驯养、经营等场所619个,从调查情况看,涉及场所有些存在经营、加工、驯养野生动物现象,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联合执法行动组不定期组织了4次重点突击检查行动,未发现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全县群众,特别是相关经营业主对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有了充分认识,专行整治工作达到了目的要求。

三、存在问题

1、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基础薄弱、缺乏专业人才、监测设备、资金投入等问题无法满足正常的野外巡查,救护、监管等保护管理工作。

2、野生动植物产业缺乏资金投入及政策的扶持,发展规模小,抵制市场风险能力很弱。

四、今后工作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好我县的全封山政策,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式长效机制,并以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争取国家的项目扶持,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提升、客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引进科学技术,促进野生动植物的产业发展,以达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双赢的目的。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14篇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 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xx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xx-20xx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xx-20xx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xx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v^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xx北京 “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15篇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近日,柳堡派出所联合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狩猎维护生态平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以案释法向村民详细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法规,提醒他们身边常见的麻雀、喜鹊、刺猬、青蛙等都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三有”野生保护动物,不能随意猎捕和销售,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柳堡派出所副所长杨欣介绍,近两年,该辖区处理了好几批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这些犯罪嫌疑人为了私利,通过各种手段非法捕猎,目前,这些犯罪嫌疑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宣传过程中,民警和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非法狩猎带来的危害,呼吁广大村民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主动检举揭发猎捕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通过此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提升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认识和法律意识,对坚决抵制滥捕滥杀,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良好效果。

杨欣表示,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野生动物越来越多,但极少部分群众为了自己的私利,开始捕猎野生动物,我们通过具体的案例,向群众进行宣传,以此提高他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做到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存。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16篇

3月2日上午,湘西州林业局牵头,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吉首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由州林业局总工程师彭险峰带队,在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八月楼农贸市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此次“清风行动“自2月1日至3月31日,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集中打击阶段,湘西州林业局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清除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提高全州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此次行动,联合行动组共发放宣传单15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行动得到了经营户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一致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17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以前,黔西南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一直举步维艰,既没有场所也没有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自从今年1月安龙县培德珍禽养殖场被设为黔西南州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助站以来,黔西南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取得了突破。但仍困难重重,目前该养殖场为公益性临时收容救助站。

20xx年2月14日,接到安龙县森林公安的求助,在招堤办事处大西南环城路旁一干枯蓄水池内发现一只豹猫被困,在安龙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协调配合成功救助豹猫一只,这是救助站救助的第一例。该豹猫左后腿被夹伤,经过1个多月的救治与调养,豹猫恢复良好,达到放生条件,于20xx年3月17日送往仙鹤坪保护区进行了放生。

有了第一例救助成功的案例,极大的鼓舞了黔西南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参与者的决心。

20xx年3月14日,晴隆林业局将一只右前肢被夹断的豹猫送往救助站,由于伤势比较严重,虽然及时包扎伤口,也仔细消毒、消炎用药,无奈设备简陋缺乏,没能及时给其做截肢,后因炎症于20xx年3月20^v^亡,随即进行了无害深埋处理。

20xx年4月15日,救助站接到兴义阳光书院罗老师的求助电话,称在书院发现一只不能飞的猫头鹰,工作人员便驱车前往,经确认是一只灰林鸮幼鸟,因羽翼未长全无法飞翔。后被接到救助站隔离喂养。

截止目前,黔西南州安龙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共收容救助16只野生动物,其中豹猫2只、灰林鸮4只、角鸮2只、小鸮1只、骨顶鸡1只、草鸮1只、獾1只、猕猴1只、3只境外陆龟。1只豹猫在县林业局的安排下已成功放生,1只骨顶鸡和1只草鸮已救护成功并移送盘州九龙潭动物园,3只灰林鸮还在救助站里进行救助,现已到达放生条件,待下一步县林业局安排放生,其余救助失败。20xx年10月3日兴仁森林公安局送来3只境外陆龟,经二十多天的保温饲养,因送来的龟涉及刑事案件,于10月26日被兴仁森林公安局接走送往贵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救助资金。目前该救助站为无偿临时救助站点,日常救助工作开支均来自养殖场经营者罗启培公益性支出。

二是收容救助站设备设施条件简陋。在开展日常工作时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三是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现就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看,救助成功率不太理想,日常收容救助工作的开展依赖经验判断较多,需要进行更加专业的知识技能培训才能提高救助成功率而实施科学放生。

救助中有的为兽类,目前缺乏现场救助捕获、转移、防护设备,救助过程中的豹猫、猫头鹰等都是食肉性动物,经长时间的救助,食物供给有一定的压力,一个人的力量还是比较薄弱,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望能把它做得更好。

三、亟待解决的困难

(一)收容救助站急需省、州县匹配专项资金,满足日常收容救助工作开支。

(二)收容救助站急需完善设施设备,配置药品、医疗器械及手套、防护服等必需医疗物品。

(三)对收容救助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为了能更好的促进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的开展并取得实效,有爱心、经验是基础前提。还需在经验的基础上对救助工作人员进行更加专业的知识技能培训才能提高救助成功率。

四、下步工作打算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18篇

为提升全镇人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近期,镇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咨询讲解问答等形式大力宣传《^v^森林法》《^v^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活动中向群众倡议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摒弃“野味滋补”的错误观念,不滥食野生动植物,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挖、采摘野生植物,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模范。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本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增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全镇营造了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浓厚氛围。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19篇

2022年10月10日,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带领市林业局办公室、保护科工作人员,深入泌阳县山区和确山县国有薄山林场土门林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以“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促进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传播热爱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的绿色理念。

通过本次“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增强了群众不参与非法猎杀、采集、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意识,形成关爱野生动物、震慑乱捕滥猎行为舆论氛围,提高了全民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热情。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20篇

按照局里安排和要求,围绕局里的中心工作,结合我站的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工作。

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了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个防控工作,我站积极的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广泛宣传,林业员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将重点区域落实到专人。同时,对重点地区进行了细致排查,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查进货来源,二查卫生防疫,三查销售渠道,特别重点监督其做好防疫工作。在做好宣传和监控的同时,做好了应急准备,制定了应急预案。由于措施得力,保证了我县未出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二、继续抓好宣传不放松。

多年来长期的宣传,使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大大提高,但由于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群众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多,因此,宣传工作需要常抓不懈,才能使野生动物保护融入群众的意识中。我站通过发宣传资料,下乡时主动向群众宣传等形式,长期不懈地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使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主动救护,发现捕捉和贩卖野生动物的就举报。我站又通过这些生动的事实,既对当事人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表扬,又向周围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有关知识,使群众受到的教育既生动又深刻,大大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三、依法管理,积极服务。

在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对野生动物养繁殖、经营依法管理的同时,我站积极、热心地为群众服好务。一是对咨询养殖、经营的进行细致的解答,并到现场进行指导和建议;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以最短时间为其审核、上报;三是对合法从事养殖、经营户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从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提供服务。我站的热心服务、受到了养殖、经营户的普遍赞扬。

四、加强管理,严厉打击。

为了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规范野生动物养殖、经营行为,我站加强了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的管理。经常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检查。检查其进货来源和销售渠道是否合法,督促其合法养殖并完善养殖条件和措施。还对经营市场进行明察暗访,查是否无证经营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我站还加大了对破环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个别人员受利益驱使,仍四处乱捕蛇、蛙,有的人未经批准违法收购、经营的现象,我站将此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通过向知情人了解情况,暗布监控哨等,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一经发现,坚决严厉打击。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违法收购野生青蛙一件,没收青蛙近两千只予以放生,并对当事人处予追缴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外,我站还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对野生动物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驯养繁殖场、市场、餐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规范了市场秩序。

五、积极做好其他工作。

我站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注重抓好日常事务工作和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了退耕还林迊检联乡工作及其他突击性和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21篇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 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xx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xx-20xx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xx-20xx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xx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v^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 “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22篇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二、下一步工作部署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23篇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xx”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二、下一步工作部署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24篇

一、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监测、检测任务

为了确切掌握牛、羊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免疫效果,保证免疫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及时了解全县动物疫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隐患,提升科学防控水平,进一步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省畜牧水产局《20xx年高制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湘牧渔发[20xx]14号)和《20xx年华容县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与华容县畜牧水产局的安排,华容县兽医实验室分别于20xx年5月21日—6月2日和11月16日—12月4日对全县乡各镇开展了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集中检测。

根据《华容县动物疫情监测及免疫效果评估采样任务分配表》应收猪血清样526头份,牛、羊血清样50头份,鸡血清样326羽份,鸭血清样240羽份,野禽血清样98头份;实收猪血清样542头份,牛、羊血清样54头份,鸡血清样396羽份,鸭血清样280羽份,野禽血清样105羽份。其中合格数为猪血清样540头份,牛、羊血清样50头份,鸡血清样388羽份,鸭血清样275羽份,野禽血清样99羽份。

此次检测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操作规程进行。猪瘟检测猪血清样280头份,免疫抗体合格率;O型口蹄疫检测猪血清230头份,免疫抗体合格率;牛、羊血清20头份,免疫抗体合格率95%;高制病性禽流感检测鸡血清120羽份,免疫抗体合格率;鸭血清80羽份,免疫抗体合格率;鸡新城疫共检测鸡血清110羽份,免疫抗体合格率。结果表明各项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超过95%。

二、积极开展“瘦肉精”抽检工作,确保动物食品安全

截止20xx年底,共抽检生猪尿样816头份,未检出阳性样,阳性率0%。其中,外地生猪尿样403头份,本地生猪尿样415头份。瘦肉精抽检工作的积极开展有效遏制了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现象。

三、强化人员培训和考核

我实验室十分重视员工的业务培训。每年制定了实验室所有人员包括运输和清洁员工等工作人员在内的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计划包括对新进员工的指导和对有经验员工的周期性再培训。20xx年单位内部举办培训班和技术讲座3期(次),培训人员14人次,重点培训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升了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对实验室所有人员从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共考核5人次,确保了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实验数据的准确、科学。

四、进一步严格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

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要求,我实验室成立了专门小组,集思广益,对《质量手册》和《生物安全手册》进行编写前的准备工作,使其更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和实验室建设的要求。新的手册将于今年底发布。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25篇

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今年7月以来,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与xx县公安局、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及行动重点,在全县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行动,主动与县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依照各自部门职责相应成立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责主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分别制定了《xx县公安局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多警种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是制定政策措施,强化依法办案。为强化对全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扭转执法被动局面,弥补我县森林公安在办理猎捕野生动物案件中的法律缺失,县人民政府根据《^v^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制定《xx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该《通告》规定了禁猎期限、禁猎对象、禁猎工具、法律依据、确需猎捕的特殊情况以及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权利和义务。并印制800余份,分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在村镇公示栏,各单位大门口,集贸市场、公园、药店、银行、医院、进出村庄路口等人流集中处进行粘贴。最大限度地宣传政策法规,鼓励社会各界主动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各类伤害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信息,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公众互通信息、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切实依法制裁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此次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震慑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野保工作是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部门的各个单位都负有保护的职责,因此,要充分发动各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基层站所的作用,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保护地管护人员、林业站工作人员、社区群众、公安干警、民间团体以及志愿者的作用,共同参加巡护监测工作。二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缺乏大数据分析等高科技装备科学监测,这就还需要我们创造条件,在野生动物资源分布重点区域布设监测站点,并利用科学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及处理,消除监测盲区,提高监测巡护效率。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26篇

国家也正在采取行动

2021年以来,国家林草局会同相关部委对全国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开展了全面摸底调查,在江西等14省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通知,并印发防控野猪危害技术要点,要求各地调查评估野猪危害,有组织开展猎捕调控活动,加强隔离防控措施研究,探索开展野生动物致害综合保险业务,鼓励相关地方政府利用保险市场,防范和分散因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风险。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继续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压实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责任,完善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2]

地方也开始有计划地开展野猪种群调控。野猪泛滥的四川通江今年出台了《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野猪猎捕方式及实施步骤:成立专业猎捕队进行猎捕,主要方式有枪猎、笼捕、围栏诱捕。通江全县约有野猪2万余头,根据《方案》要求,2021年通江县计划猎捕野猪750头。

陕西省林业局今年将野猪禁猎期由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调整为3月1日至4月30日,禁猎时间从原来的8个月减少为2个月,通过延长猎杀野猪时间的方式抑制野猪增长势头。[3]

野猪虽猖狂,生命安全更重要。切莫因为私自捕杀野猪,害自己“锒铛入狱”,悔不当初。就目前的司法实践相关案例而言,面对野猪疯狂入侵,我们应该在保护个人生命安全的同时,更应该通过合法维护自身的财产权益,寻求更多的救济途径。

[1] 好奇橙柿,河南一对夫妇猎杀超8头野猪被判刑,这家人因猪患百亩庄稼被毁!我国各地野猪越来越多,怎么办?

-END-

审核人员丨白文慧

本文声明丨本文章仅为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北大法宝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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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27篇

为贯彻执行^v^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黄山市林业局 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市场^v^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林自函﹝20XX﹞18号)精神,我局立即组织部署,下发《关于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到各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宣传工作,并下发《通知》要求所属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工作,依法及时、从严打击各类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全局所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加强对《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典型案例的学习。联合市场^v^,公安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站,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工作有合力,宣传有声势,打击有目标,查处有力度整治有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三、加强工作总结,巩固宣传成果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掌握《决定》的精神实质,同时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的执法过程中,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及时、从严打击各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28篇

10月是黑龙江省第27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进一步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10月13日,市林草局组织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推进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广大群众关爱、保护野生动物的公德意识。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手册的方式,向过往群众认真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活动悬挂条幅5幅,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同时,市林草局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线上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意义,增强大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宣传月期间,市林草局组织两个国有林场开展清理乱捕林蛙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5余人次,坚决打击捕猎、食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下一步,市林草局将持续加大野生动物科普宣传力度,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29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白马鸡资源保护,为保护好我县白马鸡资源,树立我县生态旅游新的品牌,长期与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合作,深入研究并积极探索白马鸡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路,为今后的白马鸡资源保护工作和创建白马鸡生态旅游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积极配合中国野生动物之乡完成中国白马鸡之乡的编撰。

3.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单、召开会议等宣传方式,加强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区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观念,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氛围。

(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今年根据我县实际,利用“冬季候鸟迁徙期”“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日”结合新修订《^v^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深入各乡镇下乡的机会,紧密结合当前公众关注的鸟类和人类生存健康问题、围绕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良好态势。并与县域内的餐厅、酒店、商铺张贴倡议书和签署不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协议书,据统计在开展野生动植物暨湿地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v^出动宣传车辆37台次,张贴宣传标语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v^会《决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全县继续以各林业站为监测点,855名生态护林(草)员全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对全县13个乡(镇)切实开展巡山护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照省州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情况。

(五)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7月救助国家二级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一只并放归,10月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鹳一只,由于伤势过重死亡后进行了无害化填埋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我县地广人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业务能力不足,还不能适应新时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二)由于上级部门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极少,导致野保工作经费严重缺乏,没有专门的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同时执法机构也不够健全,人员编制偏少,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不能充分得以体现。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自觉地承担起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使命,力争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公园建设、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开拓奋进、创造新的业绩,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各项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力度;

(二)进一步做好全县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三)规范野生动植物行政审批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我县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继续加大项目储备。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省、州级林业及自然保护区各项目建设,推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大冬季候鸟迁徙的监测和保护工作。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30篇

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每年四月的第二周,是上海四鸟周,其实,我们不仅仅要保护鸟类,还应当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截止目前,上海分布有陆生野生动物四百八十余种:鸟类三百九十七种,兽类四十二种,两栖类十四种和爬行类三十六种.野生动物的数量正在日益减少!动物们是人类的朋友,是社会的财富,我们应当保护好它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植物是大自然的天然屏障;谈水是我们的生命之泉;而环境则是大自然赐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简直不能想象没有动物、植物、淡水和环境的生活是什么样儿的!人们总是把“环保”这个词挂在嘴边,但始终没有采取行动!大自然已经向我们人类发出了危险的警告,如果再不保护环境的话,是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的,为了创造美好的环境,我们要珍惜大自然的每一份礼物,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有限的自然之源,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31篇

我市的野动物保护管理作在省林业厅关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下,认真贯彻执《野动物保护法》、《野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的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动物资源,回顾2021年上半年作主要做了以下的作: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全民野动物保护意识。

从410开始,以“繁荣态化,建设态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展开。截430,我市共刊登宣传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册3000份,发布宣传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16,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学、浙江省野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启动仪式。朱是我国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系统地开展朱繁育、野外驯化、野种群重建,以及提繁育代的繁殖潜和抗病能等的研究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加强管理。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的意见。

、规范各类野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核准证、野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动物管理审批项说明》,进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动物的驯养与利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21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添置监测设备,进24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作员,每天进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旦发异常情况即上报。

四、加执法检查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对经营野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步规范了野动物救助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1999年12,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野动物名单》中蛇类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作员。

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有所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

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法对疫病进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

三是由于缺乏资,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上还远远不够。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32篇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21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生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00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33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v^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市场^v^ 国家林草局合肥专员办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林护函〔20XX〕16号)《黄山市林业局 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林自函〔20XX〕18号),我局高度重视,为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巩固禁食野生动物成果,徽州区林业局、徽州公安分局、徽州区农业农村局、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1月28日至2月28日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调责任落实

为加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谢名曙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扬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行动战果、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徽州森林警察大队、区市场^v^、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按照“堵住源头、封住通道、管住市场”的思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打击和整治相结合,堵源和截流一起抓。根据需要分别对岩寺农贸市场、井信农贸市场、饭店酒店进行检查,由区林业局牵头,区林业局、徽州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执法活动和宣传教育。

(一)开展野生动物的专项检查。本次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检查地点为岩寺农贸市场、井信农贸市场、潜口坤湖山庄及周边饭店。主要检查商户、饭店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并对执法检查活动拍照并建立档案,共检查了15家饭店、小餐馆、酒店,并未发现违法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二)加强野生动物的宣传保护。对片区内的酒店、农家乐、农贸市场等有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的经营场所进行宣传、检查,并填写《20XX年联合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排查表》并做好登记工作,向业主宣传《徽州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识别手册》,依法检查冰柜、菜谱、厨房等,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三)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要求所有检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有效证件,文明执法,禁止接受业主的宴请或收受钱物,且未经批准不得向外介绍检查情况和接受媒体采访。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34篇

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月来临之际,为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重要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市林业和草原局、湟水国家湿地公园共同举办“2022年野生动植物保护月”系列主题活动。10月2日,湿地文化、湿地人文与地理主题活动分别在市人民公园和市文化公园开展。本次活动通过线上直播和现场参与的形式,共有80余万人次参与线上直播,80余个家庭参与线下活动,取得良好的科普教育效果。

本次活动激发了每一个孩子的想象力和创作力,使其更好的融入自然,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并以《诗》为眼,学会发现自然之美。

市人民公园园容部副部长张晶以游览解说的形式,介绍了人民公园基本情况,分享了关于园林布局、园林建筑、园林植物、景观营造等小知识,并选择人民公园前门、主干道、长廊、东湖等几处独具特色的景观节点,现场教学,比较改造前后景观变化,让大家直观感受公园建设理念和发展变化。

市人民公园“临宗书院”是我省首家自然文学和生态文化主题书院,在书院“国家公园大讲堂”中,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陈有钧为参加活动的成员讲述了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情况,介绍了“江源仙苑·雪域奇珍”国家公园示范省植物展,播放了由他执导的中国十佳纪录片“中华水塔”。“临宗书院”院长马兴娟带领大家参观了“自然文学和生态文化主题图书展。丰富的图书类别激起了观展团队的极大兴趣,活动还以有奖问答、观看视频等多种互动方式形式普及了国家公园示范省所处的地理环境、生物多样性知识。

主题活动激发了每一个孩子和参与家庭的想象力和创作力,使其更好地融入自然,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也学会发现和认识自然之美的多种形式。参与成员不仅体会到了游园的快乐,同时学到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知识,在孩子们和线上参与人员心中种下了一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种子。

野猪捕杀工作总结 第35篇

按照XX市《XX年XX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抗体水平监测工作的通知》和XX市《XX年XX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抗体水平监测方案》的要求,XX市畜牧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监测工作,圆满完成了下半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抗体水平监测任务。

一、监测情况

XX年下半年XX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抗体水平进行了监测,共检测88个场点的畜禽样品1035份,具体情况如下:

1、口蹄疫监测:下半年对23个商品代养殖场、36个散养户进行口蹄疫抗体监测,监测样品总数715份,其中包括对猪免疫血清样本254份进行O型口蹄疫的抗体监测,抗体合格数230份,合格率为;对牛免疫血清样本201份进行O型口蹄疫的抗体监测,抗体合格数189份,合格率为;对牛免疫血清样本201份进行亚洲I型口蹄疫的抗体监测,抗体合格数189份,合格率为;对牛免疫血清样本143份进行A型口蹄疫的抗体监测,抗体合格数133份,合格率为;对羊免疫血清样本260份进行O型口蹄疫的抗体监测,抗体合格数251份,合格率为;对羊免疫血清样本260份进行亚I型口蹄疫的抗体监测,抗体合格数249份,合格率为。

2、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下半年对29个场点的320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血清样品进行监测,其中,检测H5 Re-8疫苗免疫血清样本320份,其免疫抗体合格数为320份,合格率为100%;检测H7 Re-1疫苗免疫血清样本320份,其免疫抗体合格数为320份,合格率为100%。

3、小反刍兽疫监测:下半年对33个场点的260份样品进行了监测,免疫合格数是224份,合格率为。

二、结论与分析

XX年下半年XX市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免疫合格率均达到以上,免疫合格率较高,可以使动物得到有效保护,我市动物相对处于安全状态。

三、监测补助经费使用情况

XX市畜牧局已收到XX市XX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抗体水平监测补助经费万元,该笔经费还没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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