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阴阳合同(优选5篇)

山崖发表网合同范本2023-01-11 18:49:57100

明星阴阳合同 第1篇

根据爆料,仅仅工作77天,就获得亿元的片酬,日薪高达208万,这究竟是什么概念?

假设,你月工资5000,一年6万。想要挣到亿,需要年。你大概需要从公元前645年也就是春秋战国开始,不吃不喝存到今天。人家一部烂片,就能换你你几千年的自由。

更有人根据郑爽张恒描述估算,郑爽日均208万,年收入劳逸结合情况下亿。按1爽=亿为计量单位,估算出大厂们一年收入约等多少爽?

再看看各个代表学术顶尖的知名高校的项目资助,所有学校都不到“1爽”,其中清华大学项目拨款不过=一部烂片片酬。

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27日,已发布2020年业绩的影视行业公司中,仅华策影视、光线传媒2020年的净利润超过亿元。行业内,超七成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负,其中万达电影净利润亏损预计达亿元。

而放眼整个A股市场,目前共计4279家上市公司,截至4月27日,已有3745家正式发布2020年年报,其中1712家公司的净利润超过亿元。也就是说,郑爽77天的片酬,几乎超过了一半上市公司一年的净利润。

对于上述案件,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开裕表示,如果郑爽所使用的阴阳合同,最终确实被相关部门确认为是为逃税避税所签订,那么按照《^v^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黄开裕还表示,如果符合《^v^刑法》及《刑法修正案七》中关于逃税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的话,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

也是说,如果确实涉及偷税漏税,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郑爽一家只有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稽查,及时缴纳各项税款和滞纳金等,才能免于牢狱之灾。

明星阴阳合同 第2篇

近年来,北京文化凭借《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无名之辈》、《我和我的家乡》、《你好,李焕英》等爆款巨作,口碑越来越好。然而公司业绩却连年下滑,2017-2020年,北京文化净利润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亿元。

其中,在2019年北京文化的年报中,北京文化巨亏23亿元。2020年4月,北京文化在公告中表示“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世纪伙伴和星河文化经营业绩下滑所致。” 并以4800万元的低价将亿元买入的世纪伙伴低价易手。

在该巨亏公告发布的同日晚间,世纪伙伴原控股股东娄晓曦在微博发声,实名举报北京文化财务造假。

举报信内容显示,“2018年,宋歌为北京文化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进行业绩造假。涉及项目有北京文化投资电视剧项目《横店故事》的2400万元, 2018年、2019年《大宋宫词》《倩女幽魂》(已改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两个电视剧项目的7800万元等。”

虽然北京文化全盘否认了财务造假,但是投资者对北京文化投下了不信任票。股价随机暴跌近50%。

2021年4月14日,虽然去年有爆款电影《我和我的家乡》上映,但是北京文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然亏损亿元。

同日,北京文化还发布了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200万元~28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元~元。公司称,公司参与出品、制作、发行的电影《你好,李焕英》于报告期内上映,截至目前票房为54亿元,目前影片还在上映中,收益尚未计入一季度业绩。

截至4月28日收盘,北京文化报元/股,总市值为39亿元。较疫情之前的2019年末下跌41%。

明星阴阳合同 第3篇

2018年10月3日,各界关注已久的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案件正式引爆。自此,娱乐圈“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引发全民关注,国家^v^责成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据^v^报道,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亿元,其中偷逃税款亿元,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

历时四个月,郑爽偷逃税案调查结果出炉。8月27日上午,上海市税务局披露演员郑爽偷逃税案调查结果,

郑爽因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利用“阴阳合同”获得“天价”片酬被坐实,两年间偷税近4500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亿元。

明星阴阳合同 第4篇

签订阴阳合同可能遭受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不影响实际履行的合同的效力。

“阳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无效合同;“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法院在处理阴阳合同时,一般情况下为了促成交易即使出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

所以一般情况下会按照阴合同处理纠纷。所以,签订阴阳合同隐患还是不小的,请大家慎重考虑。

《^v^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关注“律大大”微信公众号和“律大大签了电子合同”微信小程序了聊更多!

往期精彩回顾:

明星阴阳合同 第5篇

4月26日,郑爽前男友张恒在其个人微博上爆料自己要检举郑爽一家偷税漏税的行为,并放出语音文字、视频称,在2018年至2019年,郑爽在拍戏时,嫌片酬亿太低,要求涨到亿,最后敲定为亿。按照77天工作时间来算,郑爽单日片酬高达208万。此外,郑爽妈妈还觉得因为限薪令,行业不好干,打算和张恒一起研究阴阳合同……

最后,这部戏与郑爽签订了一份4800万元的“阳合同”,然后伴随一份对郑爽母亲实控公司—上海晶焰沙增资亿元的“阴合同”,以此躲避限薪令。微博末尾,还特别@国家^v^。

据了解,张恒爆料视频中提到的戏为《只问今生恋沧溟》(原《倩女幽魂》),由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世纪伙伴”)出品,钟澍佳执导,郑爽、侯明昊、陈紫函、李川等领衔主演。

天眼查App显示,世纪伙伴是一家影视娱乐制作公司,以电影、电视剧出品制作为主体,业务涵盖影视策划投资制作、栏目及舞台剧策划制作、娱乐营销、广告运营、艺人经纪及新媒体等多元化产业模块。此前,世纪伙伴是北京文化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4月底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

据北京证监局对北京文化的警示函显示,《倩女幽魂》项目涉及违规确认收入。2018年,世纪伙伴将《倩女幽魂》60%份额收益权,以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雅格特国际,并以此确认收入;2020年,雅格特法人确认相关权利义务未移交,仍由世纪伙伴实际实施,即《倩女幽魂》的权益未实质转移给雅格特。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