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优选17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01-09 21:34:57212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一篇

为扎实推进我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双福新区、白沙镇、珞璜镇的城市(城镇)建成区。

(二)整治对象:在城市(城镇)建成区内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声等环境污染的餐饮单位(含食品加工单位,下同)。

二、整治要求和标准

(一)整治要求:餐饮单位必须具备和完善专用烟道、油烟净化、油水分离、噪声治理、垃圾收运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二)整治标准:餐饮单位必须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合法经营。餐饮单位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油烟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其设备噪声不得超标扰民。餐饮单位含油废水做到油水分离达标排放,餐厨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2日至7月12日)。区环保局牵头召集区市政园林局、江津工商分局、江津食药监分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相关工作。

(二)调查摸底(20xx年7月xx日至7月23日)。由各镇街对辖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数量、污染状况、治理设施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三)动员部署。(20xx年7月24日至7月31日)由各镇街组织辖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进行宣传动员。

(四)全面整治(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餐饮单位按照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五)检查验收(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0日)。由区环保局牵头,汇同相关部门和镇街对餐饮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餐饮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整改,并视其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业等行政处罚。

四、组织机构和人员

成立由副区长吴晓琳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副主任李仁华、区环保局局长关涛任副组长,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江津工商分局、江津食药监局、区餐饮商会和相关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凌泽华担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区环境监察支队承担。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创建环保模范城区”的基础性工作。相关部门和镇街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履职,力求实效,切实解决我区餐饮行业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各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积极主动地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为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过程中,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xx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xx府发xx号)和《xx区落实xx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控制和管理,规范我区餐饮服务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根据《xx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xx年重点任务清单》(xx环保防〔20xx〕xx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餐饮业环境规范化管理,强化落实餐饮服务单位各类污染的治理措施,推进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和油烟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逐步建立油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完善餐饮业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

1、开展餐饮企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高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环保意识、诚信意识。

2、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拓展监管途径、增强执法效能和威慑力,对擅自闲置或拆除油烟净化装置的,未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台帐和油烟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进行处罚。

3、明确餐饮企业防治油烟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工作,完成全区70%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任务。

三、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名单,进行摸底调查,开展宣传培训。

2、实施阶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总结阶段。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具体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职责分工

餐饮油烟防治工作由污管科牵头,建管科、监察支队、监测站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三篇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5月底前,县城建成及旅游景区内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全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二、工作步骤

1、调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措施。

2、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辖区内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餐饮业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组织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3、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要求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

1、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经过有资质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3、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新、改、扩建餐饮业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加强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4、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5、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

6、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依法实施取缔。

7、禁止在建成区内露天烧烤。

8、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三)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9、餐饮业单位全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10、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整治标准

11、所有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12、在餐饮业单位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xx、所有餐营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餐饮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加强新、改、扩建的餐饮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负责对已办理环评手续或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责令停止排污,并予以处罚。

(三)城管部门:负责对室外无照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对油烟污染严重的室外无照餐饮摊点和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监管职能,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

(五)工商部门:加强餐饮业营业执照管理,负责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业单位查处或取缔工作。

(六)住房城乡_门:加强新建建筑项目审查,商业用房设置餐饮的,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距离。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四篇

餐饮废弃物专项治理工作小结

按照市执法局的安排部署,我局从5月中旬开始开展了餐饮废弃物专项治理活动。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将市局有关工作要求向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安排一名主管业务副局长主抓此项工作。日常工作由局督查科牵头组织,各地区大队、道路直属队组成专项治理队伍,明确专人负责餐饮废弃物的治理。

治理工作我们主要从几个方面开展:一是:确定了专项整治活动的人员和组织形式,餐饮废弃物专项治理活动日常由道路直属队具体负责实施,各地区大队则分别成立专项治理小组,由一名副大队长主抓,配备一名法制员和道路组组长共同组成地区大队的专项治理组织,通过理顺体制使专项治理工作得以长期有序开展。二是:各地区大队对河东区第一批19家未签订《天津市餐饮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协议》的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逐一登门宣传法规、做工作,督促其尽快签订协议。三是:对19家未签订《协议》的重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严密监控,每天晚间9:00至11:00之间安排专人监控收集、运输餐饮废弃物的车辆,做好录像取证,依法查处。第四:积极联系公安、交管、工商等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在我区几个出市口设岗蹲点,严格查处运输餐饮废弃物行为。

为更好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我局还主动联系了具有餐饮废弃物处理资质的碧海公司,共同研究签订协议和有效推动专项治理活动的有关细节。通过执法人员逐户登门走访,宣传法规,大部分餐饮企业表示理解并支持执法部门工作。

截止目前,第一批19家餐饮企业中已有6家和碧海公司签约并收运,通过执法人员做工作,19家重点企业之外还有5家餐饮企业与碧海公司签约。另外,在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之前,碧海公司与河东区环卫局合作,已经与六纬路、津塘路、成林道等共102家餐饮服务单位签订过收运《协议》。

19家重点餐饮企业中由其他单位收运的有10家,其中5家由振春废油脂处理公司收运,5家与我区环卫局签约,由环卫部门安排收运。

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3年8月27日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五篇

为切实提高我区宾馆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消费者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宾馆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科学治理原则,完善宾馆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专项检查,使此类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检查时间:

三、检查的重点任务:

(一)规范许可管理,实施量化分级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宾馆类餐饮单位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对已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清理整顿。

(二)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管成效。

重点检查各宾馆类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食品加工操作情况、餐具清洗消毒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及操作间布局流程是否合理、硬件设施配备及运转情况等。

(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进一步落实宾馆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追终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认真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进行核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六篇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减少城区餐饮饭店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根据区餐饮油烟整治方案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街道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餐饮业油烟排放为总要求,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整治油烟直排,确保辖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全部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范围

街道管辖区域。

三、整治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是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联合执法原则。建立部门联合机制,由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齐抓共管,合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

3.排污治理原则。油烟净化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排烟管道改造、改清洁能源等费用由餐饮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四、整治对象

1.现有餐饮业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设置专用排放管道的;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排放不达标的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仍在使用煤炭、柴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的餐饮单位;未持有餐饮经营许可合法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2.新开设餐饮业单位:所有新开办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要求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方能营业和投入使用。

3.《_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餐饮业、服务业环境违法行为。

4.违规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流动摊点、倚门设摊等烧烤经营,擅自设置的摊群点。

五、检查标准

1.检查餐饮经管手续。依法检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卫生服务许可、从业人员资质等相关手续证件,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一是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经国家认可、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二是净化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xx)要求,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xx)标准;三是无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行为,定期维护设施并建立记录,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3.排查烟气排放管道。一是净化后的油烟必须进入专门烟道排放,不得散排扰民;二是无公共烟道或预设专用烟道的餐饮单位,必须按标准修建专用排烟道空中排放;三是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不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四是餐饮业单位不得利用换气系统排放油烟,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烟道,不得占用人行道排放油烟。

4.使用清洁能源要求。炉灶或保温设施进行更换或改造,燃料必须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六、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排查辖区餐饮服务业单位明细,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

2.加强检查。街道对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办理合法经管手续,安排达标油烟净化装置,规范排烟管道建设,取缔违法餐饮摊点,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七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佛山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方案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城市人居环境,防治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根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4‟6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4‟2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天更蓝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佛府办„2013‟42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311号)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作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行政区域内油烟污染整治的组织与实施。各部门明确职责,各施其责,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执法。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由饮食服务单位自行承担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及维护的责任。

二、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设有灶头的饮食服务单位(包括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不包括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和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场所。

三、工作目标

按照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规划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推进餐饮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分离。对于新、改、扩建的饮食服务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和排污制度。全面推进饮食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推进餐饮场所的清洁能源改造。开展大型餐饮企业的监测常态化工作,推进餐饮企业的在线监控试点工作,进一步削减餐饮油烟污染,改善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发展布局规划,加强油烟污染源头控制。充分考虑我市餐饮行业发展布局和环境功能区,合理规划餐饮服务单位布点,积极运用业态调整等市场化经济手段,加强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的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在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和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米的场所不得新建餐饮场所。

(二)完善餐饮服务单位环境保护手续。对于新、改、扩建的饮食服务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改、扩建具有餐饮功能的建筑物时,应当配套餐饮场所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该餐饮场所方可正式营业。

(三)加强油烟污染防治。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需要安装与油烟烟气污染物排放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委托具备专业清洁设备(如有超声波等设备)的单位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和油烟排放管道,做好台账记录,台账记录材料保存时限应当不少于1年,排放的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责成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饮食服务单位限期安装净化装置、油烟通过专用通道达标排放。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的油烟排放视同超标排放。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餐位数在250人(不含25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类同]应当采取统一标识等措施,对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等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饮食业单位应按GB/T16157的要求设置油烟排放监测口及监测平台,油烟排放应符合GB18483的要求。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米。油烟废气应当通过专门的内置或者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的烟道高空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2014年底前,全市建成区内50%以上的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2015年底前,全市建成区内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逐步探索饮食行业油烟废气征收排污费,2016年底前将营利性社会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纳入排污费(税)缴纳体系。

(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的清洁能源改造。全市范围内的餐饮场所应当使用天然气、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木材、煤油、柴油、重油等污染大气环境的燃料。未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的,应当全部改用天然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015年底前,对未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实施停业整治。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八篇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_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安委[2013]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衡安l2013]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米到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九篇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县空气质量,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县执法局积极开展了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饮食结构多样化,餐饮业发展迅速,饭店、宾馆日益增多。通过调查了解到,大部分餐饮企业未办理油烟环保审批手续,有的虽办理了环保手续,但没有安装油烟处理设备,部分餐饮企业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其设施不规范、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有的维护保养不够,导致净化设施处置效果下降;由于历史及客观因素,相当一部分饭店与居民楼体直接相连,特别是近几年,由小区住房及村民自建房改为小型饭店的情况渐渐增多,房内既无专门的排放烟道,又无法安装油烟处置设施,根本不具备经营餐饮业的先天条件,因对油烟没有采取有效处理,油烟的直接排放,不仅污染周边建筑,影响城市容貌,更是污染了空气质量,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导致居民频繁投诉。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认真做好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对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强调,要求各部门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以专项治理的突出成效推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很好进展。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讲明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张贴公告等方式,让老百姓和经营者明确油烟对大气环境的危害性和治理的必要性。争取人民群众、相关经营户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为使此项工作有力进行,我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逐户耐心细致向饭店业主宣讲有关政策法规,督促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多次找到饭店管理人员,反复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油烟对其自身健康带来的危害到对大气环境带来的污染,多角度宣传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益处;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检查油烟净化设施的使用情况;对新近开业的酒店,执法人员积极讲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跟踪检查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进度。

(三)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

根据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整体部署,我局于xx月x日前全面排查了城区各类餐饮门店,并对各类餐饮门店逐一进行登记,对其规模、经营范围、污染状况、环保措施、各类许可手续的办理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调查摸底,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餐饮业进行了大、中、小分类,做到整治有目标,主攻有方向,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订了以督促安装为主,处罚为辅;分期分批、以点带面,设施改造等整治措施,逐步推进和解决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良性运转,做到责任有分工、整改有要求、治理有效果的管理机制。

(四)加强督导检查,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由于油烟整治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城区各大中小餐饮服务企业,同时,没有成熟的防治方法,为使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我局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积极提出规范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专项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和完善”的整治要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从开展以来,对城区所有饮食服务业进行了宣传和发动,大部分都已经同意整改,另外有xx户责令其暂时停业整顿,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还有效整治流动摊点xxxx余次,达到了分期分批、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通过点源治理、设施改造的措施,使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得到有效进展。

四、几点建议

由于一个餐饮服务企业从项目的考察、实施至最后开业,经过工商、环保、药品监督、卫生、税务等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为使油烟治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特建议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环保审批制度。

1、在原有环评的基础上增加验收环节,对新建餐饮服务业单位要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其开业前需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卫生、工商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证件,业主不得擅自开业,确保新、改、扩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排放能达标排放,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2、对于有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环保审批的现有餐饮服务单位,建议由环保部门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经督促仍不办理环保手续或整改未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由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并抄告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年检年审中依法注销营业执照。

3、在餐饮服务业执照年检年审中,餐饮服务业主需向工商部门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未能提供的单位,工商部门依法在年检年审中注销营业执照,对于各项手续齐全,群众投诉较多,不符合目前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餐饮服务企业,按照营业执照到期期限,由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二)合理规划,强化源头控制

规划和_门在城市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中,要明确餐饮业的设置,规划一定比例的餐饮服务业专用房,施工时预设专门的排烟管道,环保部门应依法实施环保第一审批权,把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关,从源头上治理油烟污染问题。

(三)坚持合理规范操作,寓管理、服务一体。

服务企业,情系民生,是政府职能部门应尽的责任,挑选有资质许可的环保治理厂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厂家提供多类型、多价位合格产品,餐饮业主自主挑选,售前必须有合同,售后必须有维护协议,治理设备既达到效果,又要经济实用,让小型餐饮服务企业的经营者装得起,维修管理方便。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十篇

为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_的统一部署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57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我部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

一、工作内容和目标

在_《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国办发〔〕28号)和我部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计划的基础上,按照《方案》要求,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完成《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

(一)重点内容。

1.对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建筑工地食堂,下同)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3.制订并实施对农村地区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二、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3日至8月30日)。

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和下发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完成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8月31日至11月30日)。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十一篇

xx市城区噪音、餐饮油烟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噪声、餐饮油烟监管力度,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根据《_环境保护法》、《_大气污染防治法》、《_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城区城区噪声、餐饮油烟管理,提高xx城市管理水平,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集中全力打好整治战役,为促进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文明程度的稳步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督促娱乐场所采取隔音降噪减震措施,控制营业时间,控制噪声排放强度;禁止利用室外高音广播喇叭招揽生意或进行商业促销活动,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场所。

(二)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餐饮业油烟扰民热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

为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城区噪音、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商局 市食药监局

责: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xx 常务副组长:xx 成员: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各抽调2名、市城管执法局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成。

责: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综合协调、联络、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执法局:作为执法主体对中小娱乐场所、餐饮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二)市环保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监测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将噪声超标排放的娱乐场所名单抄送城管执法部门。

(三)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广泛宣传、引导,扩大声势和影响力,督促娱乐场所自觉、自律,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对娱乐场所噪音扰民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四)市工商局

(五)市食药监局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自行整改阶段(

****年**月**日至

****年**月**日)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十二篇

2016年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全面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主城区范围内大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100%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100%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乡镇餐饮单位建议其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60平米以上的餐饮单位100%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1.全面推行餐饮单位清洁能源强制性改造,城区所有餐饮单位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乡镇餐饮单位建议其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并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的重点项予以现场核查。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_直属分局、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

2.全面落实城区餐饮单位必须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达到100%,乡镇60平米以上的餐饮单位100%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并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的重点项予以现场核查。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_直属分局、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

3.对已进行治理改造的城区餐饮单位,督促其每半年对油烟净化设备和专用烟道进行1次清理和疏通,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报环保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_直属分局、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完成时限:全年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区露天烧烤全方位管制工作,严防露天烧烤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_直属分局

完成时限:全年

5.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小结、有总结。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_直属分局、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上报半年工作小结,11月3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区食品药品_直属分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餐

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在经营状况不佳,强制推行和改造难度大的情况下,注意把握工作方法,加强与各相关监管部门的配合协调,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既要完成治理任务,又要做好稳定工作。

(二)加强监管,强力推进。结合今年《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在食品经营现场核查时要严格把好准入关,严格落实餐饮单位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作为餐饮许可设施设备的硬性条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指导服务,督促餐饮单位积极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的重点项予以现场核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燃煤炉灶改造不积极的餐饮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采取重点监督、反复巡查和责令停业、立案处罚等措施,强制推行清洁能源改造和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巩固成果,拓展成效,确保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按阶段、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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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报告总结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县空气质量,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县执法局积极开展了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饮食结构多样化,餐饮业发展迅速,饭店、宾馆日益增多。通过调查了解到,大部分餐饮企业未办理油烟环保审批手续,有的虽办理了环保手续,但没有安装油烟处理设备,部分餐饮企业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其设施不规范、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有的维护保养不够,导致净化设施处置效果下降;由于历史及客观因素,相当一部分饭店与居民楼体直接相连,特别是近几年,由小区住房及村民自建房改为小型饭店的情况渐渐增多,房内既无专门的排放烟道,又无法安装油烟处置设施,根本不具备经营餐饮业的先天条件,因对油烟没有采取有效处理,油烟的直接排放,不仅污染周边建筑,影响城市容貌,更是污染了空气质量,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导致居民频繁投诉。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认真做好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对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强调,要求各部门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以专项治理的突出成效推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很好进展。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讲明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张贴公告等方式,让老百姓和经营者明确油烟对大气环境的危害性和治理的必要性。争取人民群众、相关经营户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为使此项工作有力进行,我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逐户耐心细致向饭店业主宣讲有关政策法规,督促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多次找到饭店管理人员,反复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油烟对其自身健康带来的危害到对大气环境带来的污染,多角度宣传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益处;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检查油烟净化设施的使用情况;对新近开业的酒店,执法人员积极讲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跟踪检查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进度。

(三)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

根据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整体部署,我局于xx月x日前全面排查了城区各类餐饮门店,并对各类餐饮门店逐一进行登记,对其规模、经营范围、污染状况、环保措施、各类许可手续的办理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调查摸底,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餐饮业进行了大、中、小分类,做到整治有目标,主攻有方向,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订了以督促安装为主,处罚为辅;分期分批、以点带面,设施改造等整治措施,逐步推进和解决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良性运转,做到责任有分工、整改有要求、治理有效果的管理机制。

(四)加强督导检查,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由于油烟整治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城区各大中小餐饮服务企业,同时,没有成熟的防治方法,为使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我局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积极提出规范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专项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和完善”的整治要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从开展以来,对城区所有饮食服务业进行了宣传和发动,大部分都已经同意整改,另外有xx户责令其暂时停业整顿,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还有效整治流动摊点xxxx余次,达到了分期分批、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通过点源治理、设施改造的措施,使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得到有效进展。

四、几点建议

由于一个餐饮服务企业从项目的考察、实施至最后开业,经过工商、环保、药品监督、卫生、税务等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为使油烟治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特建议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环保审批制度。

x、在原有环评的基础上增加验收环节,对新建餐饮服务业单位要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其开业前需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卫生、工商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证件,业主不得擅自开业,确保新、改、扩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排放能达标排放,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x、对于有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环保审批的现有餐饮服务单位,建议由环保部门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经督促仍不办理环保手续或整改未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由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并抄告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年检年审中依法注销营业执照。

x、在餐饮服务业执照年检年审中,餐饮服务业主需向工商部门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未能提供的单位,工商部门依法在年检年审中注销营业执照,对于各项手续齐全,群众投诉较多,不符合目前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餐饮服务企业,按照营业执照到期期限,由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二)合理规划,强化源头控制

规划和_门在城市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中,要明确餐饮业的设置,规划一定比例的餐饮服务业专用房,施工时预设专门的排烟管道,环保部门应依法实施环保第一审批权,把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关,从源头上治理油烟污染问题。

(三)坚持合理规范操作,寓管理、服务一体。

服务企业,情系民生,是政府职能部门应尽的责任,挑选有资质许可的环保治理厂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厂家提供多类型、多价位合格产品,餐饮业主自主挑选,售前必须有合同,售后必须有维护协议,治理设备既达到效果,又要经济实用,让小型餐饮服务企业的经营者装得起,维修管理方便。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十四篇

关于印发《北京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 京 市 商 务 局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京环发〔2008〕100号

各区县环保局、商务局、公安消防支(大)队、工商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发布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本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告》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排放,保障公众健康,实现绿色奥运承诺,现将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工商局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

北京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关于发布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本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告》要求,实现保障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和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从关注民生、解决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入手,开展油烟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区县政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执法;明确餐饮单位的主体治理责任,强化自律;加强社会宣传,鼓励公众监督,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推动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解决污染扰民问题,以良好的环境质量迎接奥运会的召开。

二、工作目标

(一)所有餐饮经营单位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二)餐饮经营单位对其油烟净化设施100%维护保养一次,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餐饮经营单位对油烟排放管道100%清理一次并保存记录。

上述工作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各区县政府是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主责单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由各区县政府牵头组织,落实属地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达到3个100%的工作目标。

(二)环保部门负责餐饮油烟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组织排放达标情况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油烟的依法实施处罚。

(三)商务部门负责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治理的行业监督管理。要将餐饮油烟治理要求纳入行业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及评优条件,引导和规范餐饮行业合法经营;组织开展行业检查,未按时清理排油烟管道的依法处罚。

(四)公安消防部门负责餐饮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油烟管道清理检查,对油烟管道清理不到位且存在火灾隐患的餐饮单位依法督促其进行整改。

(五)工商部门负责餐饮企业主体经营资格的审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检查,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集中开会、入户发放公开信等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全面动员部署,使餐饮单位提高对油烟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按照“绿色奥运”的统一要求立即行动起来,没有治理设施的餐饮单位要尽快安装油烟治理设备,有治理设施的要尽快进行维护保养;抓紧清洗和疏通油烟烟道,做到严格自律,自觉履行保护环境和预防火灾的义务。

国家特级、一级酒家和中华老字号餐馆以及奥运场馆周边、特色商业街、特色餐饮街区餐饮单位是奥运重点饮食服务保障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油烟治理有关规定。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情况要与“2008好运北京?商业满意服务”主题测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未进行油烟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将取消荣誉称号。

(二)检查督促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十五篇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为做好医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医院对本院清洁燃料、餐饮油烟净化等方面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完成了全面整改工作,现将治理总结汇报如下。

一、治理内容

全面检查院内食堂使用清洁燃料、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委托第三方监测、建立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未委托第三方监测。

三、治理措施

医院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迅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动员会,医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态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按照前期自查情况,院领导迅速安排专人进行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由XX为油烟净化设备日常维护责任人,负责油烟净化设备相关维护工作,完善维护记录。积极联系XX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医院油烟进行了检测,完成了监测报告,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抓落实。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整改工作,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为工作的骨干。

二是靠前指挥,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排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实行通报制度,形成狠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全面完成治理工作。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十六篇

为了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20xx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积极推进我区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投诉的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增强区域环境保护合力为主线,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集中力量,依法依规,强力推进我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通过整治一批、转向一批、取缔一批未达标单位,20xx年实现我区10条“无油烟污染”达标示范路(见附件1)的创建达标,以及“六街一社区”(二七街、新村街、丹水池街、后湖街、塔子湖街、谌家矶街、百步亭社区)和花桥街、一元街辖区国测点周边3公里内的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基本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成立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城管委、环保局、街道办事处及百步亭社区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委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

三、职责分工

(一)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察督办等工作。

(二)区城管委负责对在室内从事餐饮经营排放油烟以及出店和占道从事烧烤、大排档等餐饮经营排放油烟,给附近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行为的查处;负责对治理企业和环保技术公司所签订的治理合同进行核准;负责组织环保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对治理点源进行验收。

(三)各街道办事处及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全面负责本辖区油烟噪声污染的治理工作,对辖区餐饮经营业主进行宣传引导,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油烟噪声污染点源的调查、整治、转向、衔接和取缔工作,并配合做好治理点源的验收。

(四)区环保局负责提供油烟噪声污染执法相关技术支持,指导油烟噪声污染相关环保监测工作,负责提供招投标需要的相关技术标准和企业资质条件,并配合做好治理点源的验收。

(五)区工商局负责查处或取缔产生油烟、噪声污染扰民的无照经营户。

(六)区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对不符合卫生状况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确认阶段(20xx年5月中旬前)各街道办事处严格对照20xx年底上报的油烟噪声污染治理本底资料进行再清理、再确认,提出治理本底目标和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区城管委、区环保局)。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中旬至下旬)在辖区内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并组织辖区有关职能部门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调度部署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完成各个污染点源的整治工作。对有固定门点,符合开办条件,但油烟噪声治理未达标的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降噪装置,并保证设备在经营过程中正常运行;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污染点源,引导其转向或异地经营;对无证照经营的污染点源,依法取缔。因社区居民生活需要确需保留并列入规范管理的早点,营业时间不得超过上午9:30时;夜市摊群营业时间在晚上9时至凌晨1时之间。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日常监督与值守,做到人走场清,确保市容规范整洁。(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

五、治理经费补助

对积极配合、按时间要求安装环保设施,并完成治理整改的企业,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和治理实际,以一个基准灶头3000mm/h排风量为标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1个排风量给予元补助。因治理条件限制只安装高排烟道,但无油烟净化设备的一律不予补助(油烟污染治理补助流程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城区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绩效管理。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负责制,真正做到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此项治理达标工作能够按时按量完成,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要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和手段,在每个社区设置宣传展板,广泛宣传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推动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机制,加大力度。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执法管理和集中治理工作机制,认真抓紧落实。要针对整治中的重点问题,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整体效能,加力突破解决。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落实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制度,全力推进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

餐饮油烟净化简报范文 第十七篇

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自7月21日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以来,环保局与城管局、市场监督局顶着炎炎烈日利用饭点营业时间对城区每一个小区每一条街道的餐饮饭点逐一上户,逐一排查。至8月21日共对79家餐馆进行了摸底调查,对设施不合格的75家餐馆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8月22日,环保联席办对第一批整改时限到期的餐馆进行了核查,发现除壹锅情等3家餐饮饭店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及生活元素等4家餐饮饭店正在整改外,其余7家均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我局已将以上未完成的7家餐馆名单移交市城管局和市市场监督局,要求两家责任单位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下阶段环保联席办讲继续对期限到期的饭点进行核查,同时督促两家责任部门做好相关处罚工作。

韶山市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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