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医保证明范文(5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01-03 22:41:47529

公司交医保证明范文 第一篇

工 作 证 明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在XXXXXX有限公司工作,因XXXX年XX月XX日在锻炼身体时不慎摔伤,造成骨折;特此证明。

XXXX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明姓名:张会震,身份证号码***619, 经工作人员查询,该人与2008年6月—2012年12月 在营口市老边区苗圃参加医疗保险;2013年2月至今 在老边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参加医疗......

证明兹 有 我 单 位 医 保 参 保 在 职(退 休)职 工,因患病需住院,本单位20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已由单位(或财政)扣缴到201年月,请医院按照医保政策办理入出院等相关手续。特此证明参......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XXXXXXXX有限公司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XX)系我司职工,公司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特此证明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根据XX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人员参保情况证明如下: 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该同志自年开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截止目前已经缴纳年。特此证明。单......

公司交医保证明范文 第二篇

网友提问:

您好,城镇企业职工因患病需要转到县外医院治疗,一般都是持本地县级医疗机构填写的转出证明拿到县医保中心盖章并持医保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去县外定点(非)医疗机构住院就诊。

问下,这个“介绍信”有没有期限?因为听医保中心说,按照年度报销。这个年度是什么概念,是不是本年度未报销要到次年才能报销?如果患病职工随持医保中心的“介绍信”去就诊,但本年度内未曾住院(仅是门诊),次年度的住院与否也未定。请问“介绍信”是不是需要按照规定持原件去县医保中心撤销?

律师回复:

所谓介绍信,是到外地上级医院转院治疗用的,一般是需要去外地上级医院医治时才开介绍信,故有一定时限,如果你开了介绍信近期又不打算去外地看病,是需要到医保中心去办理撤销手续的。另外,所谓的医保年度,是指本年的5月1日到次年的4月30日。医药费报销一般都应在本医保年度内报销,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超出期限就不能再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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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交医保证明范文 第三篇

***医保中心:

兹有**********(单位名称)(职业)***(人名),男(或女),现年**岁,身份证号:*************。该同志于****年**月**日在**(地方)生****病,因为******原因,于*****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间:****年**月*日,出院时间:****年**月**日,共花费***元。该同志已参加***(地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号:*******,现到医保中心办理住院报销手续。**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医保证明3篇(扩展5)

——住院单位证明3篇

公司交医保证明范文 第四篇

离职证明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涂新民女士,自2011年2月20日至2012年4月9日在我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门)撬钉子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4月9日

离职证明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李雄高先生,自2011年8月5日至2012年4月9日在我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门)撬钉子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证明):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4月9日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唐国均先生,自2011年2月20日至2012年4月9日在我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门)撬钉子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4月16日

离职证明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周艳丽女士,自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5月4日在我公司担任业务部(部门)业务助理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证明):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5月4日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李双桃先生,自2012年3月9日至2012年4月11日在我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门)司机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4月11日

离职证明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范佳能先生,自2012年3月3日至2012年5月2日在我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门)杂工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证明):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5月5日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刘仲芝女士,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1日在我公司担任包装部(部门)包装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证明):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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