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48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28 11:57:25124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一篇

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基金会办事处的共同努力,200*年上半年共筹集资金万元,实物价值万元。

基金会在新一届理事会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开展助残帮困活动。在新春伊始,基金会开展了一系列走访活动,慰问了悦苗寄养园的二十名残疾儿童、普陀和宝山的2名残疾人学生,以及患重病在床的松江残疾人学生,为他们送上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并将中宏保险公司的3万元捐赠用于寄养园的5名残疾儿童康复。

2、圆满完成了小灵通发放工作。目前,1万部小灵通已全部发放到全市19个区县的残疾人助理员手中,小灵通的优惠政策真正为残疾人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实惠,得到广大残疾人用户的热烈欢迎。

3、向崇明县残联捐赠100部轮椅车。基金会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的轮椅车全部转赠给崇明县的贫困残疾人,为海岛的残疾人送温暖。

4、接受上海双开燃气用具有限公司的捐赠。滤布基金会将双开公司捐赠的价值21万余元的60台燃气热水器和116台燃气灶具全部捐赠给全市各区县的残疾人,为他们免费安装并提供终身免费维修服务。

6、第十六次_全国助残日_期间,基金会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下拨的20万元和本市86岁退休职工严老先生捐赠的10万元,为奉贤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缓解了部分残疾人因家庭贫困而无法做手术的难题。手术使长期患病的老人重见光明,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7、接受瑞声达听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助听器捐赠。瑞声达公司向基金会捐赠了价值10万元的助听器,基金会将其捐赠给金山区8名经康复后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聋哑学生,帮助他们提高听力水平,回归社会主流。

8、六?一前夕,基金会慰问了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和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阳光之家的残疾儿童,并送上节日礼品。基金会名誉理事林益仲先生当场向捐赠箱内捐赠了1千元人民币。

为调动各区县办事处积极性,发挥各办事处的优势,基金会根据各区县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捐赠额度的分配。各办事处对基金会工作非常重视,建立了办事处机构,并配备了工作人员,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办法。

部分区县结合残疾人有关节日开展了一系列助残活动,募集了一定资金,主要如下:

1、松江区办事处动员区有关企业捐赠,募得资金53万元。

2、金山区办事处在助残日期间接受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捐赠的价值1万元的电脑2台。

3、嘉定区办事处接受三贵康复器材(上海)有限公司捐赠的价值5万余元的轮椅车39部。

4、闸北区办事处与区文明办联手,动员区17家市级文明单位捐赠万元资金,帮助17户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子女解决部分学费。

5、闵行区办事处在助残日期间接受捐赠5万元,为120名对象提供救助。

6、青浦区办事处在助残日期间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现场进行募捐。通过全区11个镇(街道)、20多个委办局和青浦残联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捐款金额达到了7万余元;争取爱世克私(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支持,捐赠700件价值20万元的运动服。

7、奉贤区办事处争取区中心医院支持,减免白内障手术费万元。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二篇

xx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以_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坚持“奖助结合、育人为本、资助与励志并举,助学与育人并重”的原则。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1、利用招生宣传、发放入学通知书、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报刊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院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将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具体实施办法印发给每一位入学新生,在入学教育中组织学习贯彻。

2、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1、结合《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完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暂行办法》、《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比暂行办法》、《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管评比暂行办法》、《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系级初审认定、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院内公示,确定贫困等次三级评审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为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评审、分批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要认真总结20xx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分批公示、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使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三、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好20xx年国家奖助学金以及院内年度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

1、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9月份,学生向班级评议推荐小组上交贫困认定申请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和院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进一步完善评定工作资料,规范评定工作程序。

3、加强对奖助学金发放的管理,确保奖助学金及时发放到学生的手中。

四、积极做好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贷款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力争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学生贷款发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服务工作。

2、认真做好贷款学生的摸底以及贷款资料归档等工作,同时,要将助学贷款与收缴学费结合起来,形成助学贷款的良性循环机制。

3、认真做好贷款学生的贷后管理工作。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自信心、自强自立、艰苦奋斗,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五、开源节流,广开渠道,统筹好校内外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活动

1、根据《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勤工助学暂行办法》,在管理好原有教室卫生清洁、办公室文秘等勤工助学岗位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渠道,积极争取设立更多勤工助学岗位,做好勤工助学工资发放工作。

2、结合学生所学专业,依托地域资源优势,利用寒暑假,由学院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开展科技下乡和到企业顶岗实习活动,使学生通过社会实践,获取一定的报酬。

3、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和帮助。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银行以及各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大力支持。

4、严格执行新生“绿色通道”制度,对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学院“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及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5、对于一些因家庭突发灾难或因大病返贫的学生,一方面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学生减免学费或临时性困难补助。同时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个人募捐资助。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三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四篇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XXXX园区建设规划按期完成。核心园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主要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园区内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继续以推进园区内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注重阳光操作,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园区产业稳定增产、企业和农户持续增收。进一步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巩固提高,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科学、规范实施,特拟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在我XXX园区建设范围内。主要以旋耕机、果蔬修剪机、喷雾器、产地保鲜冷库。2015年计划完成农机配套旋耕机160台、果蔬修剪机100台,喷雾器200台,总投资94万元。2018年前建成产地保鲜冷库容量为一万吨气调5个,总投资3000万,其中农机具补贴30%。

三、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及经销商资质条件

(一)补贴范围。2015年园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旋耕机、果蔬修剪机、喷雾器;及保鲜冷库建设。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镇园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补贴对象。纳入园区监管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及种植户、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于享受过农机补贴的组织和个人,在次购买农机申请补助的,由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四)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补贴操作程序

(一)申领指标购机。凡户口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园区内的到县农机局购机补贴受理点、农机部门授权的乡镇农机站受理点申请购机补贴指标。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一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洒坪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镇人民政府审核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报相关部门。

(三)补贴公示。洒坪镇镇农机管理部门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报洒坪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每月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镇政府和县农机、财政、纪委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

(四)机具核实。镇人民政府受理购机者申请后,15日内组织农机专干、包村干部或村委会负责人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后报县农机部门。

(五)发放补贴。县农机部门根据复核结果,确认资料齐全无误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财政局。财政局审核,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将补贴金发放到卡。

五、管理措施

1、组织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洒坪镇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园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部门责指导包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协助包村农户办理申请等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让镇党委,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重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召开现场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优越性。

2、技术措施

切实抓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围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规定,积极引进示范推广适宜本地作业的农机具,对现有机具的统一调配、检修和其他多种服务,充分发挥农机在现代化农业中的生产的作用,抓好旋耕机、果树修剪机等在果树方面的示范和推广,保证补贴工作全面完成。

3、抓好农机具检修

为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和提高购机户的积极性,一定要搞好后续跟踪服务,要积极组织厂商下到农户家中进行技术检修服务,解决购机户的实际困难,提高农机的完好率和出勤率,还要组织积极性高、热爱农机的青年进行短期的农机修理技术培训,把技术传给他们,让他们更好的为农民群众服务。

六、认真做好电子档案工作

我镇农机购置补贴电子档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补贴机具进行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按购机者姓名、身份证编号、住址联系方式、机具型号、机具数量、补贴金额及机具编号等一并录入电子管理档案。

2、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好农机购置补贴的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化水平,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天台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步伐为目标,以“优结构、提质量、助转型、促增收”为主线,大力发展粮油及七大主导产业农业机械及设施装备,加快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提升主导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坚持重点导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重点发展粮食、畜牧、茶叶、渔业、菌果蔬、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坚持生态导向,优先发展节地节水、节药节肥、低耗高效、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友好型农机装备,促进畜牧等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水环境优化改善。坚持绩效导向,强化政策落实绩效管理与考核,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公正导向,大力推进阳光行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政策执行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竞争,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二、补贴对象和机具范围

(一)补贴对象的确定。购机补贴对象为本县籍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保证粮油生产、农业“两区”,旧机报废后更新,以及禁养、限养区养殖户退养转产从事种植业的购机补贴需求。对近年来已享受购机补贴政策且在用机具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的补贴申请可以进行适当控制。在购机补贴资金申请超过计划指标和补贴对象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按申请时间顺序、公开摇号等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二)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机具以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和设施农业设备为重点,主要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5小类95品目,补贴机具原则上应到省、县公布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购买,其中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畜牧饲养机械、废弃物处理设备等关键薄弱环节的机械设备要敞开补贴,满足所有购机者的补贴需求。设施大棚(含玻璃温室,下同)原则上在农业“两区”范围内建设,按标配整体进行补贴。禁养、限养区养殖户转产从事种植业,需要设施大棚的允许在“两区”外建设。

设施大棚设起补面积,其中单体钢架标准大棚,集中建设5000平方米起补,连栋钢架标准大棚,集中建设2000平方米起补,玻璃温室,水稻育秧中心起补面积150平方米。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的各类绿化练苗大棚起补面积不受限制。

各地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和范围。

三、补贴标准

(一)中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种类、同一档次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详见补贴额一览表,另行公布)。各地要加强市场价格的调查摸底,动态跟踪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对于同一档次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较大的,上报省级,由省里适时对补贴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

(二)省、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的累加定额补贴。省级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省与县补贴资金仍按以下比例承担:由省财政承担70%,县财政承担30%。

(三)补贴对象年度内可享受中央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其中:个人不超过1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80万元,其中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过100万元。补贴对象确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补贴资金总额的,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但设施大棚不再增加补贴资金总额。

四、操作程序

按照“全价购机、带机申请、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设施大棚实行项目化管理需先申请立项,其它机械设备实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资金的操作办法。

(一)机械设备操作程序

1。购机。补贴对象到我省公布的经销商处自主选择购机,允许省域内跨县购机。

2。申请。补贴对象带机申请,凭《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经销企业供货表》以及“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由补贴对象自愿到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购置须登记注册、现场安装和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应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需现场安装的补贴产品,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才能申请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申请补贴时应办理注册登记。

3。审核和公示。按照“谁受理、谁审核”的原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补贴对象申请资料,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补贴清单报至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

4。结算和拨付。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将结算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

5。归档。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受理的资料由其整理并归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的由其整理归档,并定期将档案资料移交至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归档。

(二)设施大棚操作程序

1。申报。补贴对象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浙江省设施大棚补贴立项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

2。立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和当年设施大棚补贴资金计划,实地勘察建设地点,核实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后,将设施大棚年度建设计划及《浙江省设施大棚补贴立项申请表》于5月10日前报县农机总站,经省厅确认反馈后列入当前年度补贴计划。

3。实施。经审核同意的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列入支持推广目录内的生产企业与产品,与生产企业签订安装合同后实施安装。

4。确认。设施大棚建成后,补贴对象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单个主体建有不同规格项目的一并确认。确认工作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申请补贴资金额度组织实施并出具确认报告(附件3)。确认时要审查项目财务资料、生产企业安装清单、安装合同、建设图纸、项目区位图等内容。

5。申请补贴及其它程序。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时除提供“机械设备操作程序”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生产企业安装清单、安装合同、建设图纸、项目区位图等资料。审核和公示、结算和拨付、归档等程序按机械设备操作程序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照天台县农业局、天台县财政局、天台县商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管理与监督

(一)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县里成立由县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部门参加的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_门全程参与。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农机补贴政策的监管。农机、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强化考核,切实把好审核、审批关,确保购机者及购机情况真实有效和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加强与林业、渔业等部门协调沟通,强化政策绩效宣传和管理服务,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政策宣传、公示、信息档案、核查等方面支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专人办理购机补贴手续,按分工承担相应职责,不得拒办。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农机、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购机补贴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购机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管。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经销商及补贴产品的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承诺书(附件4)。对需要现场安装、专业要求较高的补贴产品可以委托社会专业机构检查并经农机主管部门确认。加强对补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情况等的跟踪调查和投诉处理,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

(057683737701),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省厅。由省厅对有关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对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销企业,按规定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补贴对象,5年内取消其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经销商和补贴对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014年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分两批下达,第一批补贴资金已经下达(浙财农〔2013〕546号、561号)。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购机补贴资金结算和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要在优先满足其他农业机械补贴需要的前提下,制定年度实施大棚补贴资金计划并报省农业厅。要切实做好购机补贴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补贴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加强对政策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的审计、检查、稽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困难问题,根据省州市相关工作要求,特对我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1、资助对象。凡在我幼儿园就读有正式学籍(年龄3——6岁),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由其家长向我幼儿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

2、评选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提供有足以证明其家庭困难相应材料的可以评定为资助对象。

(1) 孤儿

(2) 烈士子女与国家优抚家庭子女

(3) 残疾幼儿

(4) 父或母为一、二、三、四级残疾的家庭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有五级以上残疾,但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

(5) 丧偶单亲的困难家庭子女

(6) 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幼儿

(7) 父母为城镇或农村低保对象的家庭子女

(8) 年内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家庭子女

(9)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一孩或两女)的经济困难家庭幼儿

(10) 家庭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的幼儿。

二、摸底调查工作于本周五结束!!!符合上述条件的幼儿请填写《吉首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申请表》,务必于本周四前上交,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证明材料务和证件必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

三、幼儿园根据家长提供材料经走访调查、评审小组评审、审核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市教育局。

四、市教育局审批合格且资金到位后,银行统一为受助幼儿和家长免费办理银行卡,并将补助金打入卡中,由幼儿园统一公开发放给幼儿家长!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帮扶资助贫困学生、提升贫困学生素质为首要工作任务。为扎实稳步推进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资助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核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对所有贫困学生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审核、评定。

2.做好20xx年秋季学免受助学生的审核工作,并在“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相应的提交申报等工作。

3.完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地归类汇总。

4.对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进行信息统计、整理汇总,核实上报、审批及发放资助金。

6.及时完成有关资助工作的临时任务。

7.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认真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我园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七篇

一、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减贫救助政策,对减贫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资助,做到全面覆盖,一户不落,一个不少。

2.做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做到应贷尽贷,应收尽收。

二、实施计划

1.预算2021年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计划资助减贫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费用为5886万元。

2.完成时间:2021春季学期资助工作在3月启动,2021年7月份通过银行打款到学生或家长的银行账户;2021年秋季学期资助工作在10月启动,2021年12月份通过银行打款到学生或家长的银行账户。

3.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预计2021年7月中下旬开始办理,至9月30日结束。

三、主要措施

2.精准识别,按照省系统自动比对、市里比对、县里补充、学校核实的原则,做到一个不漏。

3.汇总、公示,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要在校园公示(只公示姓名、班级,不公示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

4.审核、申请资金

5.银行集中发放,由银行直接把资助费用打到学生或学生家长的银行卡。

四、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1.应贷尽贷。发放致普通高中的一封信,宣传到每个学生,让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满足在大学期间生活、学习的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开通服务电话,提供便民设施,实行电子化办贷。

2.应收尽收。做好到期贷款的提醒回收工作,诚信还款,谨防逾期。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探索资助新机制。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而不懈努力,逐步向全体学生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健康成长的目标迈进。

二、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建立“双线摸底、三级评审、学校公示”的贫困生受助资格评审机制,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九篇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来源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中央、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

三、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责,实行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负责制,并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农技、财政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补贴发放方案,负责数据复核汇总、及时发放补贴和补贴数据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发放相关数据、资金拨付、补贴资金监管、重点绩效工作评价,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债务和欠款。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抓好宣传培训。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积极性。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五)序时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快补贴发放进度,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6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管录入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及时了解补贴资金发放动态,各乡(镇)、街道从5月开始每周二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进度。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十篇

按我校年度总体工作要求,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抓好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以争先进位的精神,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一、 做好高中阶段学生资助工作

1、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学校资助行为,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

2、做好国家助学金资金的发放工作 。完善助学金对象的评定与公示制度,严格把握资助助学金对象的条件,保证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严防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

3、加强校内资助工作的管理 。学校必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本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校内资助资金,并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有效。

4、认真落实《宿州市社会捐资助学生管理办法》,规范社会捐资助学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分解任务

1、组织召开2016年度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宣传等事宜,强化目标管理,并对班主任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校长和相关分负责人及班主任签订《学生资助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把工作目标落实到基层,工作责任明确到个人。坚持上下联动,做到总体目标明确,各项任务专人负责,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学校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资助信息审核责任人,严格审核班级报送的资助信息,对因不及时上报、审核或工作失误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一月一清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随时深入到一线督查,清楚资助工作的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规范日常监管,完善量化考核

1、继续推行国家助学金“学校—教育局--财政局—银行—受助学生”的发放模式,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使用。全面推行学生资助卡“统一办卡、

集中发放、本人激活、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杜绝双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重点在月督查上下功夫,学校督查将做到全覆盖,通过清点人数、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运行。实行检查情况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制度;严格控制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中大龄段学生比例。

3、高度重视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保证政策执行到位。做到足额提取,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4、强化责任,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信息报送质量。信息报送实行三级审核制,即经办人填报,资助机构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管理,提高准确率和按时报送率。对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5、重视投诉问题的处理,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学校的投诉率和投诉按时办结率,将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三)、大力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十一篇

一、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1、保持政策稳定,突出补贴重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遵循“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原则,资金分配的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2、坚持公开透明,分配科学合理。核定补贴规模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资金分配程序科学,操作规范,方法简便,通俗易懂。

3、完善资金兑付办法,年度补贴一次性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继续通过涉农补贴“一册明、一折统”一次性发放到位。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为全县种粮农户和农垦农场种粮职工。

三、分配办法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结合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水资源分配方案和粮食生产能力,年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以粮食播种面积和配水面积为分配依据,按照注重实际、兼顾公平、符合政策、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为:粮食直补资金按照粮食播种面积进行分摊;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实际配水面积进行分摊。

四、具体要求

1、县上成立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分配、发放工作和其他有关事宜。

2、各乡镇要加强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并根据县上下达的资金数,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分解到各农户,按社编制农户分配花名册;按乡、村编制汇总表,逐级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补贴资金的分配情况,要分乡(镇)村、社三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垦农场要将补贴资金分摊到职工种植户,编制种粮职工分配花名册,并在场部和连队进行张榜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3、各乡镇、农垦农场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务于月日前将分配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报财政局审核,财政局根据审核后的花名册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专户一次性直接拨付到各农户的卡或折,月10前完成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的发放工作。

4、月下旬,县财政局组织人力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抵扣、集体代领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经办人员违规操作、表册内容填列不全、不实或不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十二篇

为了贯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我们广大的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在政治上有地位,人格上有尊严,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共同迈进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平等、参与、共享”的文明社会权利。特制订了古城社区XX年工作计划。

根据残联康复部的工作计划的要求积极的配合残联的各项康复工作,在原有的康复工作中基础上达到创新、巩固和提高。把办证残疾人的康复档案全部建立完善起来XX年的康复档案的填写工作。对低视力、聋儿、白内障等残疾人做好摸底工作及时上报给残联好对他们有针对性的进行康复。并且在助残日到来之际对全社区的残疾人经行一次大型体检工作。对个别残疾人有针对性的介绍到康复中心进行康复训练。

积极配合残联抓好残疾人的就业工作。掌握好本社区的失业人员,一旦有就业机会,及时向他们提供,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并配合好残联和各个部门对残疾人经行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残疾人都能有一技之长,才能扩大就业面。鼓励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个体从业。

根据残联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好助残日活动争取在社区搞好两个新颖的大型活动。来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积极配合残联做好残疾人的职业技能竞赛和残疾人运动会的人员的摸底调查工作发现人才及时上报给残联。使残疾人有展示自己的才能的机会。积极准确的做好各项工作报表。不定期的打电话给残疾人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家庭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己的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设立协会组织,建立协会制度,把志愿者队伍更加完善,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更好的服务残疾人。结合信访、维权、社会保障、康复服务、就业等项工作,宣传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团结残疾人,教育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档案及残疾人康复、维权、就业等服务记录。

积极的做好残疾证的办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办证原则,按着上级的文件要求进行办证把好第一关的工作。积极做好残疾证发放的善后工作。做到每发一个残疾证,就及时的录入一例档案,并且做到内容详细、准确。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十三篇

一、国家助学金工作

(一)相关政策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50元,资助对象为具有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照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的20%确定。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优先考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各班主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程序在4月20日前完成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申请及评定工作。

3.严格执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的“中职资助卡”发放的制度。“中职资助卡”是国家助学金的唯一发放方式,严禁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

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严禁由学校或老师代管学生“中职资助卡”。

4.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5. 在4月25日前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提交工作。

二、国家免学费工作

(一)相关政策

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免学费对象为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和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贵州省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黔府发[20xx]1号文件)。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请各班主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程序在4月20日前完成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免学费学生的申请及评(认)定工作。

2.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3. 在4月25日前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提交工作。

5.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的3月份受助学生名单,确定20xx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免学费受助学生人数及金额。

三、我省扩大免学费范围政策工作

(一)相关政策

我省实行扩大免学费范围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扩大免学费对象为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以外的我省户籍一至三年级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包括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学专业为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的学生以及民办学校三年级的学生。就读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外省户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国家免学费政策执行。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请各班主任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按程序在4月25日前完成对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我省扩大范围免学费学生的申请及认定工作。

2.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3. 4月25日前完成20xx年春季享受我省扩大免学费受助学生的确认签字工作。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十四篇

20xx—20xx学年度在我园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有关幼儿园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幼儿园通过拓展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着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创新工作,强化服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为我园教育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20xx年秋期学前资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前资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幼儿园在学前资助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二、主要措施

1、做好农村建档立卡分困户子女调查、整理工作,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完善学前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幼儿园的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3、加强学前资助的统筹安排。

4、加强学前资助政策的宣传,本年度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学前资助政策,采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班级Q群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5、规范档案管理,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地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可追溯性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6、加强与上级主管部分的沟通,正确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园的幼儿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

2、完善审核和公示制度。

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十五篇

20XX-20XX学年度我园学生资助工作将在市政府、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幼儿园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奖、助、勤、补等形式开展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为学生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园所环境。

一、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

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人人皆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园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在幼儿园宣传栏上宣传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家长对我园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老师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初审认定、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审,确定贫困的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园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审核、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做好各类资助的评定工作。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分批公示、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园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三、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助学金资金量大,惠及学生数多,故做好家庭贫困学生调查了解工作是做好我园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开学初,家长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村里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等证明材料,并上交《助学金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幼儿园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侧面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学生户籍性质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认定是否为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逐班进行复审,建档归档。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的评定工作。通过查看贫困学生家庭相关证件,调查了解学生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做好受助学生的信息保护工作,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开支情况等,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下发指导性文件,规范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家长投诉予以协调处理;组织各班主任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六类学生资助评定规范和模式。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十六篇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湖南省发布的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小类77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属于上述品目范围,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品,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 公斤以上(含)的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均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转变我县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补贴实施的监管难度,单机测算补贴额低于300元的机具原则上不列入补贴范围,但少数我县农业生产急需,且确具科技创新的产品,待报省批准后纳入补贴范围。重点支持插秧机具及育秧设备、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和烤烟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机具的发展;满足全县所有农民水稻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机具购置补贴需求,满足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需求。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同等对待。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县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以“20xx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按不超过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参考产品出厂成本、比照相邻省份补贴额度确定。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按省农机局商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发布《湖南省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执行,可对补贴额低于1000元(含1000元)的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取舍(不允许对生产企业进行筛选),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审定后执行。对农用工程机械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县当年总资金规模的10%。

三、补贴对象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重点补贴对象是省政府确定的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单个农户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5台。对超过限制数,确有必要的由县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报省农机局审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商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农机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农机科发〔20××〕1号)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见附表12)。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四、补贴操作程序

1、申领指标购机。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十七篇

根据学校资助特殊困难学生的具体要求,我班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情况,为深入细致地做好资助贫困生各项工作,计划如下:

一、我班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小组,加强对资助贫困生工作的具体指导;资助贫困生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具体要求的学习和理解,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把握贫困生的界定标准。

二、根据我班学生的家庭分布的特殊情况,要求各班干部及时准确摸清班内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支出的状况,以便更好的展开工作。

三、我班特殊困难学生多,资助贫困生工作比别的班级任务重,必须高度重视,而且由于学校的调整,我班得到“两免一补”学生比以前有所减少,同时要对班内进行个别调整,要在原来基础上全面掌握情况,做好被调整的学生的思想工作班主任日常工作:xx班资助贫困生工作总结

根据学校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具体要求,我班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资助贫困生的各项工作。

首先,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干部为成员的资助贫困生工作小组,加强对资助贫困生工作的指导,班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小组责成班长负责资助贫困生各项工作。

其次,班级资助贫困生工作小组认真学习有关资助贫困生的规定,正确全面理解领会规定精神,准确把握贫困生界定的标准,保证贫困生能得到资助。

再次,各班干部根据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办法,由特困学生如实写出要求资助申请,班主任和班级资助小组初审后组织学生讨论评议确定本班受资助的学生,确定后上报学校。

第四,班内进行公示。我班受“两免一补”形式资助的有xx人。其中免国标课本费的xx人,资助金额为xx元;免杂费的有xx人,资助金额为xxx元。

资助贫困生的各项工作,按照学校具体要求,我班在广泛宣传,认真扎实有效工作基础上,现圆满完成本季度的资助贫困生的各项工作。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十八篇

在xx年,我校在全面总结xx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把握好上级关于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实好相关资助任务,紧紧围绕教育局关于资助工作的具体安排,提高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实现各项工作责任目标。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是认真细致做好xx年我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在总结xx年发放经验的基础上,提前做今年暑期助学贷款发放前期准备工作,为贷款学生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全面、足额、按时回收xx年全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贷款回收率力争达到100%。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幼儿资助的审核、发放与管理工作。

三是着力寄宿制学校伙食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家庭困难寄宿生资助的审核、发放与管理工作。

四是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资助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我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全面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

(一)、完善机制,确保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在总结上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今年,我校继续完善机制建设。

1、完善政策宣传机制

为了让老百姓了解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今年继续完善资助政策的宣传机制。实施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首先继续做到“四个一”,即在当地公众处制作一幅永久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向每个学生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在每个交通醒目处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标语;各学校普遍做到“四有”,即有墙报、有横幅、有标语、有贴画;各学校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为主题的感恩活动,收集典型事例。

2、完善制度管理机制

依据国家资助政策,根据我校实际,继续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规范各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按照上级学生资助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审核、分批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在各校建立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具体负责各校的资助工作。认真总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经验,研究对策,理顺工作关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今年我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十九篇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_提出的_立党为公,执政为民_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_科教兴国_和_人才强国_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现将20xx年秋我校在幼儿资助工作方面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我园领导高度重视幼儿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幼儿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幼儿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1、成立了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我园成立了以园长牟华桂为组长,以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全面负责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2、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组,各班都成立起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管理和资助体制。由评定小组对各班评定小组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将认定出困难幼儿名单上报学校评审领导组审定。

3、上榜公示,公开透明。贫困幼儿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幼儿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

二、建立、健全幼儿档案:

1、我校对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要求每名幼儿都填写幼儿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幼儿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2、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无误将急需救助的困难幼儿评定出来,平时还要做到掌握幼儿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

三、积极落实、帮助到位:

1、按照上级安排,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资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幼儿得到帮助,并且及时领取到资金。

2、被资助的幼儿老都是家庭困难,父母有病,生活困难的幼儿对他们进行了救助,使他避免了辍学的命运,感恩的他们深深体会到了社会的温暖和老师的关怀,激励着他们不断努力,面对困难绝不低头。

3.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调整救助策略并时刻对幼儿进行感恩教育关爱教育,真正把学校的资助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回顾本学期的幼儿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是有些需要帮助的幼儿没有得到帮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幼儿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二十篇

一、突出重点,抓好了两个关键

一是抓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制度落实这一关键。

项目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用制度提高效率,用制度明确职责,用制度强化程序,用制度严格奖惩。因此,在我县,凡是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意见都能在第一时间贯彻执行,凡是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安排的工作都能在第一时间落实,凡是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内容都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是抓好了职责落实这个关键。

我们通过把各项工作任务量化分解,明确到主管领导和责任人,从而切实做到了对各项任务、各个程序、各个环节的督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逐级抓落实、上下一盘棋,单项争第一、整体创一流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打好基础,做好了三项工作

一是做好了项目宣传工作。

我们通过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出动6辆宣传车,抽出16名专门人员,走村窜巷、赶绠撵会,发放了20多万张宣传页、2万多个印有项目补助主要内容的宣传手提袋、5000多个塑料盆,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不了解的住院分娩“为啥补”的问题;通过投资10万元在 县 大道等繁华路段制作醒目的“ 县孕产妇急救中心”等跨路标牌及在主要医疗服务机构的门诊大厅、产科病区等处制作主题突出的宣传版面,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不知道的住院分娩补助“补什么”的问题;通过在县电视台作专题讲座、开专题栏目,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如何补”的问题。通过这些形式的宣传,使群众的保健知识和保健意识显著增强,群众知晓率在95%以上。

二是做好了项目培训工作。

我们围绕产科急救与转诊、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病、正常产处理、异常产的识别与处理等产科前沿技术,将 年定为“学用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本着紧缺啥补啥的原则,选派优秀师资进行菜单式点学授课,达到了培训内容上求新的预期效果;通过采取互动式、观摩式的教学手段,达到了培训方式上求活的预期效果;通过组织技术小组分批赴县、乡有关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指导,达到了培训质量上求高的预期效果。通过学用结合,我县近千名受训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素质得以明显提升,相当一部分已成为急诊急救的能手、善解难题的高手、项目开展的强手。

三是做好了对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验收工作。

我县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了6名专家,分别在去年的 月份,对全县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验收,有17家已成为广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婴幼儿保健方面可以信赖、值得托付的放心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有效提高了医疗安全指数。

三、精准实施,发挥好四个作用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二十一篇

浙江省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关于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

浙农计发〔2011〕12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是推进农业“两区”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现就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及资金分配

2011年购机补贴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分级扶持、包干使用”和“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农业“两区”建设、耕地面积、农业产业结构、农机化综合水平、在用农机存量和农民需求情况,确定中央资金专项实施县(市、区)及补贴资金额度(见浙农计发〔2011〕1号文件)。省级补贴资金根据各地农业机械购置的实际情况,由省财政厅另行拨付。

二、补贴对象

本省籍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具有法人资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场)。粮食收储企业购置粮食烘干机械,按规定享受财

政补贴政策。

为加大对农业“两区”建设的支持,购机补贴资金计划指标优先满足“两区”内购机需求,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种粮)大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对持有《报废拖拉机回收证明》的报废拖拉机所有人、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先后次序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三、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以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和设施农业装备为重点,主要用于补贴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等12大类37个小类116个品目的机具。具体补贴机型详见《浙江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四、补贴标准

1.中央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按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2.省、县(市、区)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水稻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种子催芽设备、水稻机插秧盘、粮食烘干机和本省籍拖拉机报废更新购买《目录》内12马力以上拖拉机的累加定额补贴。其中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种子催芽设备、水稻机插秧盘、粮食烘干机等的累加补贴不超过购机额的30%,本省籍拖拉机报废更新购买《目录》内12马力以上拖拉机的追加10%补贴(单机追加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省、县(市、区)补贴资金省与县(市、区)财政继续按以下比例承担:欠发达地区,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承担70%,县(市、区)财政承担30%;其他地区由省财政承担40%,县(市、区)财政承担60%。

3.一个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享受的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农业“两区”内的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享受的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80万元。同一个农牧渔民或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购买不同品目的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3台套(同品目机具只能享受1台套),若只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潜水泵的,总数不超过20台,微灌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水帘降温设备财政补贴资金总额分别不超过5万元。

五、操作程序

1.申请。购机者通过所在地乡镇政府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购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补贴对象优先次序进行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和机型、数量。财政补贴资金5000元以上的机具,经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补贴对象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取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财政补贴资金5000元以下的机具,补贴对象直接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取补贴指标确

认通知书,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2.购机。补贴对象凭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到农机生产企业推荐的经销商处购机,按扣除中央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交款提货,经销商出具购机发票。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3.结算。

(1)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结算。财政补贴资金5000元以上的机具、实行省县累加补贴的机具,以及微灌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水帘降温设备等继续与省级财政部门结算,其他机具直接与县级财政部门结算,并实行“预拨资金、年中调剂、年终结算”的办法。与省级财政部门结算的,要求由各经销商提供中央资金申请结算资料,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定期向省农业厅提出中央补贴资金的结算申请,经省农业厅审核和省财政厅复核无误后,拨付各经销商;与县级财政部门结算的,经销商定期向补贴对象所在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供中央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中央补贴资金的结算申请,经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拨付各经销商。

(2)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结算。由各县财政、农机主管部门分别在7月底和10月底前将相关结算资料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并抄送省农机局。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审核确定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后,由省财

政拨付有关市、县(市、区)。

4.报送。实行进度半月报和信息周报制度,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每半月将中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和结算进度报省农业厅。同时,各地要对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总结,分别在6月10日和10月底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六、管理与监督 1.各地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强化考核,切实把好审核、审批关,确保购机者及购机情况真实有效。要严格按下达的补贴资金计划数组织实施,切实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于6月10日前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根据各地实际使用情况,调剂中央补贴资金计划。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事先向社会公开审批程序和时间,引导购机户集中申报,实行定期审批。

2.各地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协调监管,及时掌握补贴机具的实际销售价格,严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同时,要督促经销商按扣除中央补贴资金后的金额收取机具价款,确保农民受益。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永久取消其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

其产品补贴资格。

3.各级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制定督查方案,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补贴机具在用情况,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做好资金项目的审计、检查、稽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应。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转让或出租的,须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于抽查发现弄虚作假、套用财政资金等问题的将开展全面检查,相应核减或停止安排该县补贴资金,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调查监督方案,建立质量投诉体系,落实质量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补贴机具质量承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

到日常监督检查到位、投诉处理到位。

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农业“两区”建设需要和农机存量结构,制订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方案,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政策宣传、公示、信息档案、机具喷漆、核查等方面的支出。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林业、渔业等部门协商沟通,强化政策绩效宣传,搞好咨询服务,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依据《中国_章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总 则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是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造就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

农村基层干部应当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奉献;应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应当正确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应当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第一章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条 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乡镇党委和政府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故意刁难群众;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

(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二章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四条 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五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二)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三)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四)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六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二)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三)违反规定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

(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或者经批准借用集体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反规定用集体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利;

(三)阻挠、干扰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八条 禁止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_等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开展教育培训,完善考评激励,落实待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自觉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十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以及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 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县(市、区、旗)有关主管部门每年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基层站所负责人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时应当充分听取基层站所所在地的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并将考核结果通报乡镇党委和政府。

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和政府或者根据职责开展对本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规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十四条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结合贯彻执行本规定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应当公开。

第十五条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结合贯彻执行本规定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六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将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和村民的监督。

第十七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 村民代表可以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询问和质询。

第十九条 农村基层干部遵守本规定的情况应当作为对其奖励惩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考录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条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有违反本规定第一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失职,应当进行问责的,依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依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有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罢免。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依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集体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处理的,由县(市、区、旗)或者乡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二十五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中央纪委、_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_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

民发〔2009〕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提高以后,各地要求享受这一待遇的退役人员逐步增多。为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等工作,经征求军队有关部门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

二、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

(二)户口本;

(三)退伍军人证;

(四)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_门确认);

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规定或到指定的医院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对于在部队所患慢性病未痊愈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表格样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由县级或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具体审批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

四、审批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签署意见,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补助及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于由县级或地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审批机关需同时将有关材料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

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

在办理过程中,民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限期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以核实上述情形。并告知“逾期不按要求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将取消相关待遇。”

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死亡或出现《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从下月起停发相关待遇。

七、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八、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对此前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也按照本通知精神办理。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二十二篇

各二级院(部):

为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做好20xx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现就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含联院高职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资助面为12%。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者必须通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未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不得申报。

三、学工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上级分配名额进行全院名额分配(附件1),其中中职、高职两部分是单独分配的,不允许两者之间借用名额。各二级院(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四、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填写申请表(附件2)。各二级院(部)按照名额分配,将中职国家助学金名单确定,填报汇总表(中职用附件3,高职用附件4),并于11月10日下班前将附件2纸质稿、附件3、4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学工处。

五、为保障助学金的及时准确发放,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在申请表后附上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复印件,便于核对校验发放信息。

六、未尽事宜请与学籍办公室联系(xxxx)。

资助征文06-18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二十三篇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困难问题,根据省州市相关工作要求,特对我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1、资助对象。凡在我幼儿园就读有正式学籍(年龄3——6岁),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由其家长向我幼儿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

2、评选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提供有足以证明其家庭困难相应材料的可以评定为资助对象。

(1) 孤儿

(2) 烈士子女与国家优抚家庭子女

(3) 残疾幼儿

(4) 父或母为一、二、三、四级残疾的家庭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有五级以上残疾,但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

(5) 丧偶单亲的困难家庭子女

(6) 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幼儿

(7) 父母为城镇或农村低保对象的家庭子女

(8) 年内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家庭子女

(9)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一孩或两女)的经济困难家庭幼儿

(10) 家庭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的幼儿。

二、摸底调查工作于本周五结束!!!符合上述条件的幼儿请填写《吉首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申请表》,务必于本周四前上交,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证明材料务和证件必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

三、幼儿园根据家长提供材料经走访调查、评审小组评审、审核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市教育局。

四、市教育局审批合格且资金到位后,银行统一为受助幼儿和家长免费办理银行卡,并将补助金打入卡中,由幼儿园统一公开发放给幼儿家长!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二十四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结合我校资助工作特点,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以资助政策宣传为基础,以成效宣传为重点,以各种资助活动为载体,抓好“两会”、开学、放假等关键时点,开展资助宣传,全面完整、主动及时地向师生宣传和介绍国家、我省及我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主题宣传活动安排

(一)组织各学院学生收听“安徽学生资助之声”栏目,了解相关政策,加强资助工作交流。

“学生资助之声”栏目在20xx年1月—3月、7—9月期间,每周播出一次,其中:1—3月期间主要开展资助成效宣传;7—9月期间主要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栏目播出时间为早上7:00—7:30期间,收听频率为。

(二)组织开展资助政策“两节课”活动。

各学院在9月份开学时上一节本科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宣传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请、发放操作办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在4月—6月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特别是加强考研的家庭困难生的资助政策宣传,解除考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

(三)组织开展学生资助走访活动。

利用暑假和寒假,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走访(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四)组织开展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在5月份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以“诚信”为主题,开展诚信教育、征信和金融知识宣讲活动,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通过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精神。

(五)召开不同层面的资助学生座谈会,了解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宣传资助政策。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二十五篇

高安市2017年度造林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林业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林造字[2017]229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7]53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我市实施造林补贴建设任务7261亩。为确保造林补贴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历年造林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造林补贴工作全面实行“先造后补”,2012-2016年,全市共实施造林补贴建设任务万亩,占省下达我市总任务的100%。其中:2012年完成12600万亩,落实在23个乡(镇、场)实施;2013年完成3300万亩落实在15个乡(镇、场)实施;2015年完成7600亩落实在21个乡(镇、场)实施;2016年完成8191亩落实在19个乡(镇、场)实施。补贴树种全部为乔木。

(二)2015-2016年春季造林基本情况

据我市全查统计,2015年9月初-2016年8月底我市共完成造林合格面积为35868亩,其中国家投资的工程造林合格面积19300亩,社会自发造林合格面积16568亩。

二、造林补贴原则和依据

(一)补贴原则

1、“先造后补”原则。我市从2015年9月初至2016年8月底已经完成、且未享受国家其它工程项目补贴的社会造林,经验收合格的造林面积作为造林补贴对象。

2、“质量优先”原则。在安排造林补贴计划任务时,采取“质量优先”原则,将造林质量好的人工造林优先列入补贴范围。因此,通过造林补贴的实施,把林子造起来,不仅林农得到实惠,关键国家得到生态,是一项富民利国的好政策。

3、“谁造谁有”原则。将核实造林主体作为造林补贴实施的重要内容,造林补贴直接兑现给造林主体,确保造林主体受益,防止冒领、挪用。

4、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我市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政策进行公开公示,由造林主体自愿申报,充分尊重林农意愿,并将造林补贴计划安排和补贴资金兑现情况以行政村(林场)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编制依据

1、《江西省林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林造字[2017]229号);

2、《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7]53号);

3、《江西省2016年度营造林实绩检查办法》;

4、《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607/2003);

5、《江西省2016年度营造林实绩省级核查报告》。

三、造林补贴任务落实

(一)新增造林补贴面积

分两部分进行落实:一是新增造林补贴面积,即2015年9月初一2016年8月底完成且未列国家工程项目;二是列抵造林补贴面积,即2016年完成省级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面积。

1补贴对象

分两种补贴类型:一是乔木林和油茶造林补贴,二是灌木、果树、木本药材、竹林以及迹地更新造林补贴。

2补贴对象条件

2017年度造林补贴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列入:

1、未列入退耕还林、长防林、血防林、农发项目、现代农业油茶示范、预算内油茶示范等国家营造林工程项目的造林;

2、2015年9月初-2016年8月底期间实施的宜林荒山

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

3、连片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

4、造林树种必须是乔木;

5、经秋季验收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上;

6、10年内不准备主伐;

7、2017年度进行了提报的造林小班。

8、造林主体为国有林场、农民和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3建设任务和布局

2017年度造林补贴全市任务7261亩,其中造乔木林94亩,油茶141亩,果林502亩,迹地更新及其它等亩。主要落实在19个乡(镇、场)实施。其中:杨墟镇664亩,灰埠镇47亩,石脑镇106亩,伍桥镇245亩,田南镇188亩,园艺场乡183亩,上游水库19亩,荷岭313亩,蓝坊88亩,黄沙镇85亩,华林镇2182亩,村前镇1478亩,龙潭镇265亩,大城镇109亩,祥符镇15亩,瑞州街办39亩,独城镇60亩,筠阳街办143亩,建山镇1032亩。

(二)列抵造林补贴面积

1、列抵对象分俩部分:一是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森林质量提升专项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6]27号),下达的2016年省级低产低效林补助面积;二是更新后营造其它树种以及补助改造面积作为列抵对象。抚育改造不符合造林补贴要求,因此不作为列抵对象。

2、列抵任务

2017年全市列抵造林补贴面积2000亩,具体分解落实情况见附件3。

四、新增造林补贴面积投资概算及补贴资金使用

(一)投资资金概算

按照造林补贴建设期限三年计算,一般用材林和防护林需造林成本1250元,其中造林直接成本1200元,包括造林当年700元(按清山2个工日、整地3个工日、栽植2个工日,每个工日100元计算);苗木费100元;三年抚育需300元(按3个工日计算);肥料、农药等投入100元;造林间接成本50元,包括作业设计、档案管理、技术培训、合同签订、检查验收等的费用。据此概算,我市完成2017年度造林补贴建设任务7261亩,需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造林补贴资金投入万元,造林主体投入和投工投劳万元。

(二)补贴资金使用

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分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

1、直接补贴。我市造林直接补贴主要用于对造林主体

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人工造乔木林每亩补助300元;灌木、果树、迹地更新每亩补助240元。2017年,我市造林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补贴人工造乔木林。造林直接补贴全部落实到造林主体。

2、间接补贴。我县间接补贴主要用于对组织开展造林补贴有关政策宣传、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所需费用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总额的5%。

3、资金拨付。造林补贴资金一次拨付:

资金拨付在造林农户完成造林后向市林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市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依据造林作业设计、造林主体的造林合同或林权证明、检查验收技术规定等组织检查,达到规定要求的,向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提出补贴申请;并由省林业厅组织对我市申请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按照“质量优先”的原则,落实任务,拨付造林直接补贴资金和全部间接费用。

(三)补贴资金管理

1、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促进专项资金及时到位。

2、设立项目资金专用帐户。2017年造林补贴项目资金,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单独记帐、单独核算、专款

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严禁变相克扣造林农户的直接补贴资金,违者将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强化检查、监督职能。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资金预算控制造林成本,超支部分由实施单位自行解决,严格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把资金使用质量关,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项目财务应受中央、省、市、县财政、监察、审计、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管好、用好项目资金。

五、工程管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全市造林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市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营林副局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营林股、计财股、林业科技推广站、种苗站为成员组成造林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营林股,负责全市造林补贴工作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

(二)严格检查验收

为提高造林补贴工作成效,2017年开展县级自查,对每个小班进行全查,彻底查清各项工程项目造林和造林农户情况,保证列入造林补贴小班的造林质量,同时也确保造林补贴不能与其它国家投资的工程造林相重叠。

(三)签订管护合同

按照上级要求造林补贴实行“先造后补、质量优先”,因此,未成林管护工作是决定造林补贴成败的关键环节,为确保“造一片、成一片”,每一块造林补贴小班林业局与造林户签订造林管护合同,严格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责任。凡是没有签订管护合同的造林,一律不兑现补贴资金。林业局将定期对管护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抚育及时、管理到位,保存率高、长势好的及时发放资金。对于造林成效差的,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享受造林补贴的资格,并向造林农户追回已兑现的补贴资金。

(四)加强技术服务(1)技术模式

根据我市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区域特点,我市的造林采用针阔混交模式或单纯的阔叶林或针叶林模式。

1、针阔混交林营造模式

在干旱、瘠薄、生态环境恶劣以及大于16°以上的宜林荒山荒地,选择适应性强、生态防护好的树种,从根本上改变生态环境。

2、单纯阔叶(针叶)模式

在立地条件好,土层深厚、土质肥沃、坡度15°以下的,营造以泡桐、樟桂珍贵树种为主的速生阔叶林或者以杉木为主的针叶林。

(2)造林技术设计

本次人工造林在19个乡(镇)场实施,共区划了209个小班。

1、林地清理:全面清除造林地上的杂灌,用机械全垦深挖一次。

2、初植密度和混交方式:根据各造林树种的特殊性确定种树的初植密度,具体是针叶林初植密度不低于110株/亩,针阔混交林或阔叶林初植密度不低于56株/亩。

3、整地:以全垦整地为主,挖机开挖时将表土堆于穴上方或两侧,心土堆放于下坡,便于表土回穴,深挖后再清理杂灌蔸。

4、树种配置:遵照“适地、适树、适种源”原则,选择适应本地生长,且经济效益高的杉、湿地松、枫香等树种。

5、复土施肥,表土回穴:回穴的深度为总深度2/3左右,每穴施放复合肥100克,与回穴土拌均匀。

6、栽植:选择雨后阴天栽植,采用一级苗上山,挑选一批有经验、懂技术、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的专业队伍上山栽植,严格做到“扶正、舒根、踏紧”,并把土填成“馒头”状。

7、幼林抚育:造林后在幼苗期间,必须加强抚育管理,连续抚育3年,每年2次,时间为夏、秋各一次,重点是砍

除杂灌,穴内进行松土,并以幼苗为中心,在1米范围内进行深垦扩穴。

(五)种苗供给

我市种苗生产历年由市林业局种苗站负责新技术推广和业务培训,2013年我市有已办证的育苗户有17个,共育有湿地松、火炬松、木荷、枫香、栾树、杉木、光皮树等造林苗亩,预计产二级以上苗木万株,其中阔叶树苗312万株,针叶树苗万株,完全可以满足我县造林补贴工程所需的苗木。根据作业设计的要求,整个项目苗木需求总量为40万株,苗木质量采用国标Ⅰ、Ⅱ级苗上山,其中Ⅰ级苗木使用率达到80%以 上,Ⅱ级苗使用率控制在20%以下,杜绝Ⅲ级苗上山。

(六)组织种苗培育

1、参照执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种苗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林业局林生发[2001]27号)的有关要求。

2、实行个体大户育苗为主,推行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制度,加强育苗技术培训和指导。

3、实行定向培育、定向供应、合同订购的生产供应方式。

4、加强种苗检疫,跨县调剂的种苗必须具备县级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部门出具的种苗检疫证书。

(七)实行公示制度

市林业局在造林补贴资金兑现前,对全市实施造林的农户在该农户的行政村或林场,对国家造林补贴政策、各造林主体享受造林补贴的面积和补贴资金,造林的时间、地点、树种,检查验收等情况公示一周;将第二次检查验收的苗木保存、抚育等情况公示一周。

(八)加强档案管理

市林业局对造林补贴档案由专人负责、专柜储存。重点做好以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管理档案。包括批复的实施方案、管护合同、国家、省、市、县制定和发布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本级上报的各种文件和材料,工作总结,召开的会议、培训班的有关材料、自查验收报告、数据和图纸,各种统计报表,报出的信息、简报等。

2、财务档案。间接费用和直接费用发放和使用的有关材料。

3、影像资料。造林成效、兑现公示、封禁牌、合同签订、检查验收,抚育管护、召开会议、培训等要及时拍照存档。

4、电子档案。实施方案、自查材料、小班数据库、各类统计报表、影像资料等必须有电子版,并由专人负责存贮

在专门的电脑里,同时要及时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5、信息管理。项目办应加强信息管理人才的培训,使信息人员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了解项目的进展,及时掌握本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九)强化目标考核

对于检查情况不理想、造林质量差、管理混乱、违规使用补贴资金、在绩效考评中不及格的单位,除扣拨造林补贴外,5年内将不安排同类项目。

六、项目时间安排

(一)2016年11月初-12月底:市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各乡(镇)场2015年9月初-2016年8月底前完成的造林开展自查,摸清符合造林补贴要求的造林户;市林业局根据自查结果,提报2017年度造林补贴建设任务。

(二)2018年3月底前,根据省厅下达计划编制县级实施方案,并报设区市林业局审批。并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开展自查验收兑现造林补贴资金,并按要求在相关单位进行公示以及新增造林补贴面积的管护合同签订工作。

(三)2019年12月底:按管护合同落实好管护人员和责任,不合格小班及时督促造林主体在造林季节补植补造,完成造林补贴三年保存县级自查和省级核查工作,并接受国

家检查。附件:

1、高安市2017年度造林补贴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小班一览表

2、高安市2017年度造林补贴(实施方案)设计图

3、高安市2016年低产低效林改造省级专项更新造林作业设计小班一览表

4、高安市2016年低产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设计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_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云农(计财)字〔〕......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XXXX园区建设规划按期完......

**2011年惠农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我镇2011年的各项惠农补贴工作,确保各种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品质和补贴资金使......

高安市2017年度造林补贴实施方案根据《江西省林业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林造字[2017]229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

**镇关于强化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切实做好核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强化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切实做好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发【2012】25号)文件......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二十六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探索资助新机制。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而不懈努力,逐步向全体学生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健康成长的目标迈进。

二、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建立“双线摸底、三级评审、学校公示”的贫困生受助资格评审机制,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四、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好_年度学生资助的审核、认定、发放工作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10月份,学校召开救助工作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贫困学生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证等证明材料,并上交《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逐个走访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的评定工作。通过查看贫困学生家庭相关证件,调查了解学生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逐个进行走访了解核实,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做好受助学生公示和全过程监督,通过公示,有效化解矛盾,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开支情况、走访家庭等,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规范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家长、社会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家长投诉予以协调处理;组织各班主任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评定模式。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二十七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1、做好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了解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 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调查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

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须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二十八篇

一、加强就业所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

二、推进按比例就业工作,做好20xx年度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

四、以实名制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促进就业创业,重点推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加强岗位开发,采取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等形式促进就业创业,完成市就业中心分配的就业任务。

五、组织参加参加市级举办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并结合本区残疾需求举办残疾人培训。

六、实名制培训就业统计管理工作,完成实名制录入工作全覆盖,持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基本信息、培训信息、就业信息全部录入。

八、做好一级重残和失业困难残疾人的社保审核、支付工作。

九、落实《深圳市就业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做好对购买社区盲按服务、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灵活就业补贴、残疾人自主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和场地租金补贴、残疾人参加培训和考取职业技能证书等一系列扶持补贴的给付工作。

十、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帮助残疾人做好评残、评估,对各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分类给予补贴。

十一、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做好调查、录入、复录、总结等工作,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二十九篇

一、 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认真实施国家资助这项民生工程。

二、 主要内容:

(一) 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20年)有关精神,对于我省境内的安庆市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望江县、阜阳市的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六安是的霍邱县、寿县、金寨县、利辛县户籍的学生,一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

(二) 扩大免学费范围

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 补助。学费标准高于补助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三) 进一步完善校内贫困学生资助措施

从学校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校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切实做好监督工作。

三、 工作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实行三级评审、两级公示制度。并做到资料及时上报,文件及时归档。

四、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首先, 学校成立以校长梁常青为组长的资助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余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还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资助评定小组。其次,学习文件,掌握政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加深政策理解,准确把握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学生资助工作中的问题。再次,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资料库,健全学生资助档案,按时足额规范发放。

(二)、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学生期待已久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做好这项民生工程,不仅能起到稳定学生情绪,调动困难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生的关爱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认识提高了,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就增强了。在宣传上,我校会根据县教育局的要求,在资助宣传月制定宣传方案。

(三)、严格程序,完善制度

加强对资助学生对象的评定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各项手续。经过严格履行个人申请、班级评定、学校审核、上报审批等程序,保证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到国家资助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

(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

对这项民生工程,我们制定了严明的纪律,对符合助学金、免学费的学生严格把关,做到了不截留、挪用或虚报冒领,实行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制作了了举报了举报投诉箱,设立了公示栏,公布学校举报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由于健全了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保证了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校将积极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部署和安排,努力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与服务社会、服务家乡经济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三十篇

根据安乡县教育局、城关中学资助特殊困难学生的具体要求,我校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为深入细致地做好资助贫困生各项工作,计划如下:

一、我校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小组,加强对资助贫困生工作的具体指导;资助贫困生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具体要求的学习和理解,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把握贫困生的界定标准。

二、根据我校学生的家庭分布的特殊情况,要求各班教师及时准确摸清班内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支出的状况,以便更好的展开工作。

三、我校地处城乡结合部,特殊困难学生多,资助贫困生工作比别的学校任务重,必须高度重视,而且由于学校留守儿童多,我校的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显得尤为迫切,无论是学生的心理还是实际的家庭经济状况。

四、本学期,争取把特困生全部摸上来,做到学校心里有数,把党的关心,学校的温暖送达每一位学生。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三十一篇

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贫困学生为中心,紧紧围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目标,全面推进我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创建***校园,努力为贫困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宽松的环境。

按照莱州市“一免一补”精神,认真学习其中的相关规定,并抓好贯彻落实。

成立莱州一中中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理顺工作体制,为资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学校在认真研究国家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精神基础上,制定《关于贫困生费用减免与救助的意见》。

在资助学生过程中,力求做到经济上资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

①坚持资助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积极向上的道德品格;

③坚持资助工作与感恩教育相结合,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知恩、感恩、报恩教育,使之成才后反哺社会,报效祖国;

④坚持学生资助与教育导向相结合,通过资助政策激发学生发奋学习;培养学生勇于面对困难、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①对每各级部学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建立张店二中贫困生档案库,为资助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②做好各种奖学金的发放工作,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

③争取社会捐助。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关注、关心、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缓解心理压力、增强学习动力,顺利完成学业。我们积极争取社会捐助,不仅有利于更好地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更重要地是让学生从捐助者的行动中感受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习他们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

④结对帮扶,救困暖心。我校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片区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普遍不好,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等居多,因此发扬我校学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结对帮扶,对贫困学生实施结对帮扶。让更多的孩子得到温暖。

⑥加强对所有受资助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保证他们有一个健康的的心理,勇敢面对贫困,轻松愉快地投入学习、生活。

我校将在上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将学生的资助工作更上一层楼。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三十二篇

xxxx年是“xxxx”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世界瞩目的奥运年,同时也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战略目标的关键之年。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就近服务,为了做好今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定计划如下:

全面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和服务面,确保20xx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

1、采取多种形式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使他们得到就近服务。

2、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用品用具。

3、为视力残疾人配用助试器,为视力残疾人进行功能训练。

4、组织好“爱耳日“,“爱眼日”,“助残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康复知识。

2、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3、入户走访了解调查,切合每位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指导康复,转借康复,心理康复。

4、利用“爱耳日“,“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采取上街宣传,发放材料,板报,组织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义,普及康复知识和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全民的康复意识。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三十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xx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xx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xx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xx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xx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四、购机补贴程序

20xx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xx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三十四篇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关于印发《市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和《市对种粮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总结我区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

一、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通过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鼓励种粮农民多产粮、产好粮,促进粮食的稳定发展与规模种植,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是:

(一)坚持谁种粮、谁享受补贴的原则。不得将“农资综合补贴”变为“耕地补贴”。

(二)严禁对未种粮的撂荒地以及烟叶、蔬菜、渔业养殖、农家乐开发、竹木及花卉种植等非种粮农地进行补贴。

(三)补贴向粮食主产地和种粮大户倾斜。种植粮食的同一地块,享受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与享受种植粮食大户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与享受种植粮食服务大户并列补贴。

(四)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公开;补贴办法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五)补贴兑现及时,保证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春耕生产。

(六)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扣任何款项,严禁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

二、资金分配原则和办法

(一)对镇乡(民族乡)、街道补贴资金的核定

(二)补贴款划转和兑付

区财政局向区邮政储蓄银行制发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拨款通知(代为批复镇乡、街道的文件),同时抄送区农发行,区农发行收到区财政局拨款支票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拨出资金。区邮政储蓄银行收到资金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帐户,确保补贴资金于5月31日前兑付到农户手中。同时,镇乡邮政储蓄所要及时告知所在镇乡(民族乡)、街道财政所农民补贴资金到帐情况,由财政所在补贴资金到帐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通知书,通知中应明确补贴项目、亩数、标准和金额等,让农户切实体会到国家对种粮农民的关怀。

区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辖邮政储蓄所兑付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方式,必须是将补贴资金直接存入区财政局提供的补贴对象存折账户。不论何种原因,不论金额大小,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也不得集体代领或委托代领。

区邮政储蓄银行对能够兑付部分及时兑付,对不能兑付部分,由镇乡(民族乡)、街道及时查明原因重新审核上报。

三、强化措施、严肃纪律,确保直补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补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稳定和充实工作人员,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镇乡(民族乡)、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和住村干部对本地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负全责,要成立农资综合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土地流转中心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完善制度,加大宣传

要进一步完善镇乡(民族乡)、街道和村(居委会)两级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各级审核责任。各镇乡(民族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宣传,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粮食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做到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强化督查,兑现奖惩

各地要根据直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组进行督促检查。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将联合区纪检部门等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区财政局将停止拨付或邮政储蓄银行停止兑付补贴款。追究相关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并收回补贴资金。各镇乡(民族乡)、街道、村组,不论补贴金额大小,一律不得集体代领补贴资金。对严重违规的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将依据《财政违法违纪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触犯党纪、政纪或法律的,按规定移交纪委、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对落实补贴政策不到位的镇乡(民族乡)、街道,将直接扣减补贴工作经费,对违反补贴政策、农民举报反映属实的镇乡(民族乡)、街道,明年在分配补贴资金时将直接扣减10-20%。

(三)及时兑现,抓好落实

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在5月20日前完成数据录入上报审核补贴工作,5月31日前向区财政局、区农业局报送农资综合补贴工作总结。区级要在5月31日前完成汇总审核兑付补贴工作,6月10日前将补贴面积、资金汇总表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总结经区财政局、区农业局两家盖章后分别报市财政局、市农委。

在综合直补工作期间,从下到上建立周报制度,每周三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将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进度和动态落实专人分别上报区财政局、区农业局,以便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市农委。

由于今年农资综合直补涉及农户多,工作量大,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矛盾,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农资综合补贴中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预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和排查隐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

各镇乡(民族乡)、街道应妥善保存好直补工作档案,随时供农户查询和上级检查。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三十五篇

“不让一个学生应贫困而失学”这是学校全体领导和教师信守的贫困生救助原则。特别是在教体局下达有关帮扶贫困生的系列文件之后,全体领导教师更加深了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精心研究并制定了详细的计划,使此项工作真正得到了扎实有效的开展,也受到了社会特别是被资助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一、师生齐动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让人人献出一点爱。

对于此项活动的贯彻落实,学校专门召开了全体教师会、校会、班主任会,班主任认真组织举办了主题班会。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少点吃喝穿,省下零花钱”入手,实施爱心捐助、挽留贫困学生。

二、校领导率先行动,党员一马当先。

支书李喜安校长在校会后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以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要求大家,用真诚的爱心和实际行动去实践自己的入党誓言。

三、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寄宿生贫困补助实施方案。 政教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贫困生帮扶措施,寄宿生贫困补助落道实处,确保百分之百贫困生享受到贫困补助。

四、实施“一帮一”特困生救助工程。

学校领导已经开始筹划社会“一帮一”救助活动。计划在充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前提下,确保每位社会捐助人员帮扶一名特困生,并力争使帮扶对象品学兼优,成为对社会的有用之才。

五、建立贫困生档案。

学校计划将每学期确定的贫困生情况登记表和捐款情况表及时收存。建立完整规范的贫困生档案,一是确保三年之内被帮扶学生的经济支持,二是对每年一度的新生通过调查摸底重新确定入档,使整个贫困生管理工作落笔有踪、起始有序。

六、充分利用校务公开表彰优秀,激励后进。

学校已经将此项活动与德育教育的开展工作密切结合、通过公开捐款情况,使广大师生真正明确此项工作持久开展的重要意义,从而培养了师生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三十六篇

根据学校资助特殊困难学生的具体要求,我班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情况,为深入细致地做好资助贫困生各项工作,计划如下:

一、我班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小组,加强对资助贫困生工作的具体指导;资助贫困生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具体要求的学习和理解,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把握贫困生的界定标准。

二、根据我班学生的家庭分布的特殊情况,要求各班干部及时准确摸清班内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支出的状况,以便更好的展开工作。

三、我班特殊困难学生多,资助贫困生工作比别的班级任务重,必须高度重视,而且由于学校的调整,我班得到“两免一补”学生比以前有所减少,同时要对班内进行个别调整,要在原来基础上全面掌握情况,做好被调整的学生的思想工作班主任日常工作:**班资助贫困生工作总结

根据学校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具体要求,我班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资助贫困生的各项工作。

首先,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干部为成员的资助贫困生工作小组,加强对资助贫困生工作的指导,班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小组责成班长负责资助贫困生各项工作。

其次,班级资助贫困生工作小组认真学习有关资助贫困生的规定,正确全面理解领会规定精神,准确把握贫困生界定的标准,保证贫困生能得到资助。

再次,各班干部根据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办法,由特困学生如实写出要求资助申请,班主任和班级资助小组初审后组织学生讨论评议确定本班受资助的学生,确定后上报学校。

第四,班内进行公示。我班受“两免一补”形式资助的有**人。其中免国标课本费的**人,资助金额为**元;免杂费的有**人,资助金额为***元。

资助贫困生的各项工作,按照学校具体要求,我班在广泛宣传,认真扎实有效工作基础上,现圆满完成本季度的资助贫困生的各项工作。

**中学**班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三十七篇

结合“十二五”工作任务,康复部仍有很多工作亟待完善,今年具体计划如下:

1、根据评估结果,组织视障残疾人由爱视眼科医院按照训练计划,进行手眼协调、盘中心注视、追随注视扫描等训练,尤其是视障儿童的康复训练,计划全年完成10名。

2、按照《XX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根据辅具评估报告,为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辅具适配和使用训练。

区残疾人家长培训学校将根据不同残疾类别,着力于实用性和操作性,聘请医疗专家为残疾人家长讲授最实际、最直接、最迫切需要的康复知识;定期开展残疾人亲属联谊活动,引导残疾人及亲属交流康复体会,相互支持帮助;帮助残疾人和亲属缓解心理压力,提高健康水平,营造客观向上的生活氛围。为残疾人家长提供专业培训、互动交流、心理疏导等服务。区残疾人家长培训学校计划每两个月举办一次。

1、协助市康复中心督导各服务机构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日常生活能力训练服务,掌握工作进度。从残疾人实际需求出发,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能力训练服务。

2、完成评估工作。通过效果评估,调整训练计划,更好的服务残疾人。计划全年完成60名残疾人的日常生活能力训练任务。

在之前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结合XX区工作任务,从以下几点着手做好该项服务。

1、开展调查工作,进行宣传动员,为有康复需求的视障人士登记造册。

2、继续开展训练服务。计划以一对一的服务形式,共培训视障人士20人。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知识讲座、宣传手册和公众体验等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加强社会人士对视障定向行走训练的认识。

继续推进《XX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有序有效开展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提升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与水平,促进辅助器具工作良性发展。全年计划为380人适配辅具600件。

继续认真贯彻?XX市精神残疾人服药管理和补贴实施方案?,康复部为将方案落到实处。计划每月为320名精神残疾人提供服药补贴服务;全年为30名精神残疾人提供住院医疗补助服务;为20名精神残疾人提供中途宿舍和机构托养服务。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三十八篇

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我校计划倡导在xx年全校教师中开展对学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学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身体残疾或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的大力支持和学生自己的努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扶助力度

1、继续争取政策扶持,拓展资金来源。

2、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社会各单位、团体和个人捐赠。

3、发动本校教师捐款捐物。

三、扶助方式

1、倡导全体学校教师与学生结对帮扶,每人扶助一名学生;

2、具体活动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教师自愿扶助,扶助名单学校统一安排;

3、扶助包括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资助、学习上帮助提高。

四、扶助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我校学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残疾生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我校学生来自家庭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这些残疾学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他们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扶助方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五、扶助要求

1、扶助工作自愿进行。热忱欢迎并提倡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4、建立学生档案。学校计划将每学期学生情况登记表和捐款情况表及时收存。建立完整规范的学生档案,一是确保被帮扶学生的经济支持,二是对每年一度的新生通过调查摸底重新确定入档,使全体学生管理工作落笔有踪、起始有序。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三十九篇

思想遵循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民主公开、 坚持 服务学生” 工作原则,围绕全镇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强化工作理念,创新工 作方法,尽力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1、搞好孤儿、特困生、留守和残疾儿童少年以及流动人口子女 基本情况调查,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认真完成贫困生学前教育补助发放任务。

3、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过程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创建公平 和谐教育环境。

1、强化认识,提高服务意识 进一步强化做好贫困学前资助发放和管理工作是学校稳定、 发展 的需要,是国家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 体现的认识, 把为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和促进教科书有效使用当作要事 来办,将各项资助工作抓好、抓实。

2、建章立制,完善工作体系 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对学校原有的资助规章制度予以修订和调 整,使之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建立资助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年末对学 校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使学校资助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3、务实工作,优化资助过程 结合深入开展的'“课外访万家”活动,分学期深入细致地对学生 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建立全面的贫困生档案库,进一步为资助工 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工作过程管理,继续实行“双线摸底、集 中评审、两地公示、监督发放”的评审发放机制,在工作方法、工作 内容上积极探寻新思路、新举措,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要求 的基础上求突破、求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积极拓宽 学生资助渠道,多方位、多途径、多形式地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服务,做到应助尽助,尽力而助。及时搞好有关报表、材料的汇总、 统计、存档和报送。

4、加强宣传,搞好思想教育 进一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各项资助政策宣传, 使经济困难学生和 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能有深入理解,做到了解办理程序,知晓政策含 义,并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资助。同时,加大资助工作的对外 宣传力度,不断扩大资助工作影响和浓厚资助工作氛围。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四十篇

学生资助工作主要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以及“绿色通道”等高校资助政策。

一、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重要意

目前,国家和我省已基本建立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覆盖各个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是,少数地方和学校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抓得不紧,宣传形式单一,宣传的范围还没有做到全覆盖。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宣传内容

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一要认真规划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重点,尤其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成就、资助育人成效、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二要做好学生资助各项政策解读工作。院部要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助学金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

三、宣传形式

(一)及时公示:学生资助问题及通知及时进行院内公示。

(三)宣传月活动。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六月份和九月份为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电话回访。对基础资料数据库中的受益对象100%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记录。宣

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对不满的要耐心做好解释。

2.院部开辟专栏。全面宣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成效、创新举措、典型经验等。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四十一篇

为贯彻落实《_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以及省、市扶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园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前教育助学制度,特制定灌云县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资助对象为公办幼儿园(3-5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

(一)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女、五保户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幼儿;

(二)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由县教育局和财政局于年初确定标准并发布到各幼儿园。

三、经费筹措

资助经费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和落实,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办、各幼儿园要开展献爱心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

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

1.县教育局组织各公办幼儿园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册和相关资料台账。

2.各幼儿园将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困难与乡街核对,并在幼儿园公示一周;上述工作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各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上报县教育局。

3.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符合确认。

五、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教育局要认真最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实施工作,幼儿园园长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作为具体责任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确定自主对象,准确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群,建立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我县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四十二篇

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拓展工作思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力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提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的知晓度,增强社会各界对资助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抓住重要时点,标语、黑板报。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儿童受助对象评审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义务教育学校住校生生活补助受助贫困生资格确认是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环节,坚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打破平均主义做法,确保资助工作达到国家、省规定要求。规范资助行为,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上报、审核与资金发放监管工作。规范资助金的发放使用,确保资助金都能

按标准及时准确发放到学生和家长手中。

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班级、投诉率,并将咨询、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对各班主任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组织并指导3—4年级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组织召开资助工作座谈会、先进事迹报告会、,开拓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要建立学生资助档案,《曾都区政府学生资助经费申请表》(包括经验核的有关贫困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助学统计表》、学生资助

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装入档案。以备检查备查

张畈中心小学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四十三篇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中央、省两个“一号文件”为指导,以提高小麦集中供种率和整体化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优质化、专用化、市场化为导向,以试验、示范、推广为手段,采取科技服务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促进我县优质专用小麦的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和高产优质相结合,不断提高我县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2、补贴面积金额:今年在全县18个乡镇,按照区域化和标准化生产要求,实施3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每亩地国家补贴10元。

二、主要措施

1、实行区域化布局,提高规模化生产水平。针对我县山区、丘陵、平原兼备的自然条件,在小麦生产布局上,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全县的总体规划和百亩点、千亩方、万亩片的要求,合理制定区域化种植规划,在区域片内严禁出现插花田,大力推广优质专用小麦,带动全县小麦良种化水平的提高。

3、严格落实国家对良种的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按照国家补贴政策,全县30万亩补贴面积,分配到18个乡镇(见附表),按每亩地用种公斤,每公斤元计,除国家每亩补贴10元外,每公斤种子尚需筹集元(每亩地11元),或采取以粮换种的形式。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统供氛围。各级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议、新闻宣传、典型对比、信息引导等形式,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国家的激励政策和实行小麦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统一供种带来的好处,切实转变家家种田、户户留种的传统习惯,让广大农民群众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接受统一供种,努力营造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种植优良品种的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了搞好全县3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xx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根据县里统一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完成。

2、制订岗位责任,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优质小麦良种补贴、区域化种植和统一供种工作,作为促进粮食安全生产的突破口来抓,切实抓紧抓好,实行领导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具体任务目标分解到人、到村、到地块,并建档立卡。乡镇政府要抓好示范点、示范方和示范片,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对良种繁育基地,试验、示范点,要实行领导、技术、资金三到位,确保关键措施、重点配套技术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对供种单位和区域化种植单位、小麦良种价格、实施面积等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同时要完善检查评比制度。对小麦区域化水平高、种子纯度好、良种繁育健全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四十四篇

20xx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坚持“奖助结合、育人为本、助学与育人并重”的原则,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2、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认真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依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完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等制度,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章可循。

2、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系级初审认定、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院内公示,确定贫困等次”的三级认定程序,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矗

3、坚持“逐级评定、分段评审、分批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分批公示、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使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三、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好20xx年国家奖助学金以及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1、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9月份,学生向班级评议推荐小组上交贫困认定申请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于10月份部署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进一步完善评定工作资料,规范评定工作程序。

3、加强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过程监督,11月份由监察室牵头组织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加强对国家奖助学金的资金管理,确保国家奖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的手中。

四、坚持助学与育人并重,积极做好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

1、认真做好贷款学生的摸底以及贷款资料归档等工作,完善贷款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2、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以诚信做人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自信心、自强自立、艰苦奋斗,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五、广开渠道,统筹好校内外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活动

1、根据学院《勤工助学暂行办法》,在管理好原有教室卫生保洁、办公室文秘等勤工助学岗位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渠道,增设勤工助学岗位,做好勤工助学津贴发放工作。

2、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组织学生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开展科技下乡和到企业顶岗实习活动,使学生通过社会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

3、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和帮助。3月份做好光清爱心助学金、11月份做好大江校友会爱心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工作,确保社会资助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4、严格执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对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学院“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及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5、对于一些因家庭突发灾难或因大病返贫的学生,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给于减免学费或临时性困难补助,另一方面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个人资助活动。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四十五篇

浙江省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是推进农业“两区”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现就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及资金分配

2011年购机补贴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分级扶持、包干使用”和“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农业“两区”建设、耕地面积、农业产业结构、农机化综合水平、在用农机存量和农民需求情况,确定中央资金专项实施县(市、区)及补贴资金额度(见浙农计发〔2011〕1号文件)。省级补贴资金根据各地农业机械购置的实际情况,由省财政厅另行拨付。

二、补贴对象

本省籍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具有法人资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场)。粮食收储企业购置粮食烘干机械,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为加大对农业“两区”建设的支持,购机补贴资金计划指标优先满足“两区”内购机需求,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种粮)大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对持有《报废拖拉机回收证明》的报废拖拉机所有人、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先后次序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三、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以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和设施农业装备为重点,主要用于补贴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等12大类37个小类116个品目的机具。具体补贴机型详见《浙江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四、补贴标准

1.中央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按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2.省、县(市、区)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水稻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种子催芽设备、水稻机插秧盘、粮食烘干机和本省籍拖拉机报废更新购买《目录》内12马力以上拖拉机的累加定额补贴。其中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种子催芽设备、水稻机插秧盘、粮食烘干机等的累加补贴不超过购机额的30%,本省籍拖拉机报废更新购买《目录》内12马力以上拖拉机的追加10%补贴(单机追加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省、县(市、区)补贴资金省与县(市、区)财政继续按以下比例承担:欠发达地区,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承担70%,县(市、区)财政承担30%;其他地区由省财政承担40%,县(市、区)财政承担60%。

3.一个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享受的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农业“两区”内的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享受的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80万元。同一个农牧渔民或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购买不同品目的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3台套(同品目机具只能享受1台套),若只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潜水泵的,总数不超过20台,微灌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水帘降温设备财政补贴资金总额分别不超过5万元。

五、操作程序

1.申请。购机者通过所在地乡镇政府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购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补贴对象优先次序进行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和机型、数量。财政补贴资金5000元以上的机具,经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补贴对象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取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财政补贴资金5000元以下的机具,补贴对象直接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取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2.购机。补贴对象凭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到农机生产企业推荐的经销商处购机,按扣除中央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交款提货,经销商出具购机发票。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3.结算。

(1)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结算。财政补贴资金5000元以上的机具、实行省县累加补贴的机具,以及微灌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水帘降温设备等继续与省级财政部门结算,其他机具直接与县级财政部门结算,并实行“预拨资金、年中调剂、年终结算”的办法。与省级财政部门结算的,要求由各经销商提供中央资金申请结算资料,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定期向省农业厅提出中央补贴资金的结算申请,经省农业厅审核和省财政厅复核无误后,拨付各经销商;与县级财政部门结算的,经销商定期向补贴对象所在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供中央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中央补贴资金的结算申请,经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拨付各经销商。

(2)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结算。由各县财政、农机主管部门分别在7月底和10月底前将相关结算资料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并抄送省农机局。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审核确定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后,由省财政拨付有关市、县(市、区)。

4.报送。实行进度半月报和信息周报制度,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每半月将中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和结算进度报省农业厅。同时,各地要对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总结,分别在6月10日和10月底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六、管理与监督

1.各地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强化考核,切实把好审核、审批关,确保购机者及购机情况真实有效。要严格按下达的补贴资金计划数组织实施,切实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于6月10日前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根据各地实际使用情况,调剂中央补贴资金计划。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事先向社会公开审批程序和时间,引导购机户集中申报,实行定期审批。

2.各地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协调监管,及时掌握补贴机具的实际销售价格,严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同时,要督促经销商按扣除中央补贴资金后的金额收取机具价款,确保农民受益。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永久取消其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

3.各级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制定督查方案,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补贴机具在用情况,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做好资金项目的审计、检查、稽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应。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转让或出租的,须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于抽查发现弄虚作假、套用财政资金等问题的将开展全面检查,相应核减或停止安排该县补贴资金,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调查监督方案,建立质量投诉体系,落实质量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补贴机具质量承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日常监督检查到位、投诉处理到位。

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农业“两区”建设需要和农机存量结构,制订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方案,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政策宣传、公示、信息档案、机具喷漆、核查等方面的支出。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林业、渔业等部门协商沟通,强化政策绩效宣传,搞好咨询服务,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四十六篇

一、指导思想

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现决定在全体学校干部中开展对学困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贫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学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扶助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3、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

三、扶助方式

1、由全体教职工与学困生结对帮扶,每人扶助一名贫困生。

2、具体活动由校党支部组织进行,扶助名单由班级统一安排。

四、扶助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贫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学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学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每学期开学都要给贫困生购买学习用品、换季衣物及课外读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党员要发挥“先锋岗”作用,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五、扶助要求

1、扶助工作自愿进行。热忱欢迎并提倡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由年级各班联合推荐学困生名单,对照帮扶条件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党支部。

4、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四十七篇

20xx-20xx学年度在我校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教育规划纲要》和市教助函【20xx】40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学校通过拓展工作思路,狠抓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保障每个孩子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就20xx年资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民心工程,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资助办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二、主要措施

1、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和去年资助管理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学校各种形式的资助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2、加强学生资助的统筹安排,我校学生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两部分。

国家助学金由国家财政资助专用账户——银行——直接打入受助学生开的银行账户卡。

校内资助包括贫困生减免学费,品学兼优学生免学费。2011年我校计划减免品学兼优学生340人,总计人民币289000元;困难学

生减免根据学生写出申请,班主任审核上报,由学校领导研究给予减免学生学杂费。

3、加强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国家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关心爱护,我们一定要将这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宣传到位,使其深入民心。本年度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国家助学金政策。采用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专题讲座、班主任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4、规范档案管理,学生资助档案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直接反映。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的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可追溯性要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5、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我校要及时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沟通,正确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我校的学生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

2、完善审核和公示制度。

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各类补贴争取工作计划 第四十八篇

20xx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健全工作机制,狠抓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服务和管理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水平为目标,继续贯彻省厅年度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省厅学院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受助学生管理,深化诚信感恩教育,强化贷后管理,全面关注贫困学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奖助结合、育人为本、助学与育人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资助体系,拓宽资助渠道,扩大贫困学生资助面;加强受助学生教育管理,关注贫困学生心理状态,变受助为励志;科学分析资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创新性,努力开创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新局面。

三、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

(一)夯实工作基础,为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优质的条件

1、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继续对系资助辅导员、班主任、班级生活资助委员进行校本培训和交流,进一步巩固和充实工作队伍,明确工作职能,保证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根据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对已有的制度进行修订,形成比较科学、规范、运转顺畅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的咨询投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会议制度,规范全院的学生资助工作。

(二)做好学生资助各项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供切实的帮助

4、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坚持民主评议,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搞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进行等级认定,建立档案库,作为今后对学生进行资助的重要依据。不定期对所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核查,确保档案库真实可信,认定等级准确合理。

5、指导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准确发放。学院优胜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量较大,要加强对各系评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让各系能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审。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将优胜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6、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要依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计划,明确资助对象、申报条件、政策规定。充分发挥班级、系民主评议小组和评

审委员会的作用,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奖助对象准确。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学生受助的金额如实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截留、挪用和延迟发放。

7、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岗位论证,积极拓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开展好公开招聘工作,改革招聘程序,择优录用,人尽其才;加强对勤工助学用工部门的管理,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开展评先进创优秀活动。

8、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突发事件资助程序,针对家庭突遇天灾人祸致贫、返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及时救助。制订实施细则,使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帮助受灾、受变故的学生渡过经济难关,确保其基本的生活和学习。

9、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新学年申请办理工作。6-7月份做好毕业确认的通知、统计等工作,同时对他们进行诚信教育。积极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办理有关证明材料,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获得贷款,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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