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监督工作总结(7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2-12-23 14:55:49398

医疗监督工作总结 第一篇

1.省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确定了监管主体和责任,提出了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创新了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完善了各项政策保障落实措施,明确了各项任务分工和省直22个部门职责分工。《实施意见》的亮点是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和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

2.强化能力建设。一是省监督所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包括业务能力建设、制度规范建设、文化建设、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争先创优5个方面56项具体建设工作,打造了一个政治过硬、业务精干、群众满意、基层信任的省级监督执法队伍。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省级举办了14个培训班,培训1300余人次。

3.规范执法行为。会同省_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1965人取得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格。二是开展全省监督执法案例评查工作,共评选出省级优秀案例20件,其中省监督所、淮北市、滁州市选送的4件案例被国家卫生计生委评为全国优秀案例。开展监督执法专项稽查,重点检查投诉举报、执法全过程记录、处罚案卷质量、信息报告等情况,查找问题近1000条,发出执法建议书18份,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四是对8个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双随机抽查、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分类评价试点等工作开展了督查。

(二)监管举措不断创新。

1.完善“安徽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安排专项经费升级了综合监管诉求回应和不良执业记分功能,初步完成了全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APP以及“现场检查”功能模块。平台已注册三级监管机构1224个、账号2850个。上传26514家医疗机构基本信息;上传各类监管记录901条,问题1317个,其中951个问题完成整改;受理医疗服务诉求1555件全部办结;记录2163条记分信息,累计计分5931分,其中1593个医疗机构、218个医务人员被记分,各地记分前三名是宿州590条、阜阳463条、合肥152条。

4.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信用体系。一是制定《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委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各处室及直属机构的重点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二是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印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享受特需医疗服务的通知》,要求医院在其挂号系统中增设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库及警示模块,禁止向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特需医疗服务。印发《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梳理了历年来我委联合各部门出台的2条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和8条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要求各相关处室(单位)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三是参与签订《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6个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求各地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要求,对属于我委职责的内容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医疗卫生监督全面加强。

1.规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行为。印发了《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违法违纪处分后执业注册和职称聘用处理办法》《关于开展受过刑事处罚医师集中注销注册工作的通知》,推进监管主体责任制、监管力量协同制、监管内容清单制、不良执业记分制、诉求回应平台制、监管结果应用联动制“六项制度”工作落实到位。

2.召开全省医疗卫生监管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医疗服务综合监管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部署了今年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工作任务;通报了2013年以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法有关处理情况。全省各地统计上报违纪违法从业人员1080人,目前已经全部处理到位。

3.开展全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全省巡视整改八项专项整治活动之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逐步实现“三合法三合理”,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各级行政部门收到9066家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检查医疗机构7593家,查处案件992起,罚款279万元。各地张贴“安全就医温馨提示1234宣传海报”万张,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工作手册》发放至医疗机构。省监督所召开省属公立医院自律管理暨专项整治培训会,对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进行了解读。

4.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护卫健康一号行动”,规范放射诊疗行为,保障放射诊疗质量和安全。省级对9家委属三级公立医院和全省46家二级及以上民营医院的放射诊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四)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检查各类公共场所41703户次,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规范空调卫生检测,督促第三方机构按照标准开展检测。

2.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检查各类饮用水供水单位4132户次,全省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邀您行活动”74次,举办培训班105次,新闻媒体报道319次;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工作,对2150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3905所供水设施建立巡查档案;对1077家单位责令整改,对148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医疗监督工作总结 第二篇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医疗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综合监管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卫健系统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县属各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并按照公立医院章程,建立完善医院党建工作制度,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了医院章程的制定。卫健系统各支部通过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_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院的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医疗政治生态。县卫健局党总支与各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践行廉政承诺,积极推行党务、院务公开。健全卫健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机制,坚决抵制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督促各支部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正风肃纪、治懒治庸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等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卫生人形象。

(二)落实综合监管责任。一是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开展全面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和监管。二是我县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药品集中实行采购、统一配送的原则,保证药品质量。

(四)落实医疗机构运行监管情况。一是按照省、州卫健委“医疗三监管”要求,我县实行“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医务人员持续监管、医疗行为动态实时监管”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临床疾病诊疗方案、临床用药指南、专家共识等标准,在临床工作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强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切实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具体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规范化运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等行为。依照“三医”监管的核心指标逐条研究、逐条细查、逐条落实,每位医务人员做到了熟于心,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二是依法惩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医务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医疗质量安全、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购、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进行严格监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医疗欺诈等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加群众关注度,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五)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卫健系统普法工作由局机关牵头,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卫生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执行实施,执法工作由卫生执法大队全权负责,并及时向局机关汇报。建立卫生服务投诉机制。县属各医疗机构设立群众投诉信箱,并向社会群众公布投诉电话。

(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县属医疗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目前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章程制度建设。鼓励其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定本院章程,严格按照医院章程开展工作。

(七)积极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按照省、州卫健委颁布的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卫生行业管理规范。鼓励各医疗机构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实行医院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化解制度。

(八)医疗卫生及社会办医从业人员监管情况。一是依法对我县各类服务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规则和定期考核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等违法行为。

(九)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情况。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到位,开展对职业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的监测管理工作,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和免疫规划疫苗监管工作,建立综合监管结果与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的协同运用机制。

(十)行政执法机制规范化建设情况。我县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要求,开展卫生执法工作,并在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全程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重点领域监管和案件办理情况

(一)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新冠肺疫情期间,重点对全县14家医疗机构、卡点、32家个体诊所、隔离点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隔离场所或发热病人留观室的设置及就诊流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污水处置、入院就诊人员信息登记、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及体温监测跟踪等工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依法执业、临床用血、院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367人次,监督检查96户次,共下发监督意见书41份。双随机抽查医疗机构4家进行现场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0年上半年,对城区及乡镇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市等地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巫医共5起。

(三)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目前2020年办理医疗处罚案件1件,一般程序1件,罚款7200元。

三、取得成效

通过依法监管、从重点监管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向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监管向统筹多种方式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_面,医疗机构法制意识、规范意识、诊疗行为,诊疗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四、存在问题

一是综合监管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监管力量弱;二是执法设备、车辆严重缺乏,开展监督难度大;三是信息化监管手段不强。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我县将继续对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管及监督,努力提升我县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就医环境,狠抓落实,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为全面建设健康贡献新力量。

医疗监督工作总结 第三篇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25家,其中住宿业210家、美容美发业250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5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390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培训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

二、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情况

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25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125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共对违法经营的3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分别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共罚款22400元;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_《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xx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210家住宿业和250家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无证经营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和经营户(特别是文化娱乐场所)由于一些的原因(如已申办,但未得到消防许可证),未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造成无证经营的现象。

2、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少部分经营户或单位(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对用品用具的消毒认识不足,消毒工作不到位,卫生质量得不到保障。

为了杜绝疾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流行,今后我们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医疗监督工作总结 第四篇

今年以来,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始终将加强全行业的综合监管工作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同部署、同推进。

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有关要求,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的完善与落实贯穿于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中;开展案卷集中评查和抽查,坚持行政处罚案卷审查制度,做到“一案两审”,办案质量逐年提高,市卫健委报送的《衡水某水厂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案》被河北省评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印发了《2020年全市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随机抽查工作视频培训会。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总数为1274,截至目前完成数1026,完成率,抽查结果均按要求进行了公示。

同时,该委还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推进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应用;在搭建起智能调度指挥平台的基础上,添加可视化在线巡查功能,在餐饮具集中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置等5个单位设置9个监控点,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时时在线远程监控。

医疗监督工作总结 第五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县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村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镇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今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一: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每月或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结合我镇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察力度,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

二: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近一年来,白彦镇卫生院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白彦镇卫生院

20xx年12月19日

医疗监督工作总结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健康权益,根据《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依据《_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实行基本标准》等,我所对全县的22所学校展开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以学校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自备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状况为重点,着力加大对辖区内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辖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并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档案。

2、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有条件地区可联合有关机构共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测与监督检查。

医疗监督工作总结 第七篇

二是坚持利民化,实现群众办事“零花费”。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证件或凭证一律取消工本费,并且依托政务中心提供的邮政速递专线,所有发出的凭证或证件送达至申请人均由政务中心承担邮费,办事群众一分钱也不需花费。

三是坚持规范化,实现群众办事“零材料”。结合工作实际,梳理“信用承诺+审批服务”容缺受理事项,即办事群众可在申请部分材料欠缺的情况下作出相应承诺后,卫生健康审批部门先行受理预审办理。同时,制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卫生健康审批部门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实现部分审批事项办理群众仅需提供身份证填写相关承诺书即可办理。

二、推进“三公开”,持续优化医疗行业监管机制一是信息公开,发挥集中公示作用。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将卫生健康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及时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进行集中公示。截止目前,市卫生健康局已公示法人行政许可信息*条、自然人行政许可信息*条,法人行政处罚信息*条、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条。

二是惩戒公开,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三大类别建立信用信息监管机制,将违规失信行为纳入部门联合信用惩戒范畴,对失信行为进行公开。

三是示范公开,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对公共场所、民营医疗机构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其规范程度,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审,并按等级适当减少卫生监督日常巡查频次,引导各类公共场所、民营医疗机构积极争创诚信单位,扩大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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