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工作计划精选10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20 14:15:44114

养老诈骗工作计划 第一篇

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构建信访工作格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责任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要加强化解信访各类矛盾,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落实领导包案,推进多元化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分类施策、精准用力,对合理诉求百分之百解决到位;对诉求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要通过和信访人结对子、交朋友等方式,上门入户、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对生活确实困难的,要落实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政策,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事心双解”。

要加大对接访不作为的问责力度。把明责、尽责、追责贯穿信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对特防期间影响安仁形象的`乡镇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中央特别防护期信访工作责任查究“五个一律”免职的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养老诈骗工作计划 第二篇

根据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监函〔2022〕220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曝光典型违法案例,震慑违法经营者,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坚持突出重点。紧盯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分类处置。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确保依法稳妥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源头预防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目标任务

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作为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广泛开展涉老“食品”“保健品”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坚决完成好打击整治任务,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中旬基本结束,按照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开展。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并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建章立制一体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至5月15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部署安排工作,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强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要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畅通举报渠道,通过12315广泛接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要对上级转办的线索和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要跟踪掌握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对重大线索督办盯办。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要充分运用好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各方力量,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对老年人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要加强舆情风险评估检测,严防恶意炒作。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5日至9月30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打击整治与线索摸排有效衔接,针对线索摸排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部门、挂图作战,限期查办。

加强分类处置。要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勒令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涉稳问题。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敏感案件严格按照“三同步”的要求,依法稳妥处理;对“爆雷”风险突出的,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妥善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抓好建章立制。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规范工作制度,制订完善行业规定。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专项行动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注重梳理成功经验,集成典型案例,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制度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老年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_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上来,通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局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县局专项办”),专项办主任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裴富朝担任,副主任由县局副局长宋琴、章伟国、总工程师衡培华、非公党委副书记汤红梅、食安办副主任陈飞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股、注册及信用监管股、市场价竟股、知识产权股、食品协调股、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药械股、12315中心组成(详细分工见附件1)。各成员股室(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配合,按“属地监管”原则因地制宜、有所侧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精准施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台账。县局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要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要形成一本台账,即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工作形成的完整文件资料;两张图表,即任务分解图和工作流程图;三个方案,即整治工作落实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正反典型案例;四份清单,即问题风险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清单、督导检查清单和建章立制清单。

(四)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县局专项办将对整治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和督导调度,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安排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要按照边打边治边建要求,把动态排查问题风险隐患贯穿始终,完善工作台账,及时“回头看”,检验工作成效。要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坚持“每周一报”,明确一名联络员并报县局,每周二18:00时前,向县局综合股(张乾)报送本周(上周三至当日)工作信息(含电子版),每周三18:00时前,由县局综合股向市局专项办和县专项办报送本周工作信息。包括内容主要包括: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填报《略阳县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1(对口业务表)》、《略阳县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2(共性表)》。同时,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典型案例,也要及时报送。

养老诈骗工作计划 第三篇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范文大全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养老诈骗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_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专门领导机构

(名单见附件)

下设工作专班,由党委委员曾伟兼任专班主任,千佛乡警务室负责人周玉清、社会治理办主任彭中任专班副主任,专班工作人员由陶俊、王嘉茂、王皓洋、黄春雪兼任,办公地点设乡社会治理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

三、工作要求

四、标语宣传营造氛围

五、进村入户宣传扩大效果

结合当前集中走访排查工作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千佛乡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分发防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醒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扩大宣传效果。

六、在疫情防控卡点详细讲述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养老诈骗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休宁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精心组织部署

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全年民政工作重点,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下沉一线,分管负责同志一线调度,亲自安排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业务人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线索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

广泛深入宣传

加强排查整治

通过查阅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全县已登记备案的13家养老机构、未经登记但经营范围涉及养老服务的11家企业和服务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排查覆盖率100%。重点排查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的行为。

养老诈骗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县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在全镇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充分展示党和国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和优化服务“四管齐下”,将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强化新闻媒体主阵主渠道作用,突出新媒体矩阵和传播优势,发挥社会面宣传“点对点”贴近性的特点;注重宣传内容和方式创新,加强案例式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宣传纪律,有效防范化解负面舆情,为推进我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解读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华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保持同本民方社会环或等方面的重大义。

(二)宣传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取得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严肃查处养老诈骗案件、规范整治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预防治理养老诈骗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整治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涉稳问题风险隐患,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积极成效。

(三)持续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力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整治规范涉老涉诈乱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四)充分展示反诈宣传教育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公益性社会组织等作用,大力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及时宣传打击整治的政策法规,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刻揭露养老诈骗手法、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帮助老年人识别诈骗套路,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积极提供宣传素材,配合新闻采访,大力宣传专项行动重要工作部署、典型警示案例、重大打击成果和整治成效,形成震慑养老诈确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养老诈骗工作计划 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满华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督查考核科,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对象全覆盖,提高主动防范意识

各科室、办理区和窗口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宣传、服务谁宣传谁”工作要求,组织本科室、本办理区、本窗口工作人员和服务管理对象的反诈培训、宣传,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10月份之前所有内部工作人员必须接受1次以上反诈宣传,均需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签订《防诈骗承诺书》。

(二)摸底排查重点人员,降低被骗风险

养老诈骗工作计划 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_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专门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工作专班,由党委委员曾伟兼任专班主任,千佛乡警务室负责人周玉清、社会治理办主任彭中任专班副主任,专班工作人员由陶俊、王嘉茂、王皓洋、黄春雪兼任,办公地点设乡社会治理办。

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

全乡要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坚决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要强化宣传引导。

养老诈骗工作计划 第九篇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_和省市区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积极回应百姓呼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平安xxx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复杂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要强化标准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一体推进,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要分级分类建立线索核查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标准要求,集中力量、深入排查、压茬推进,及时化解。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养老诈骗工作计划 第十篇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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