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优选8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2-12-16 16:14:3493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第一篇

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创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二、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建设,法律服务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我县共有7乡、2镇、一个街道共计10个基层司法所,编制14个,实有人数11人(有1人是地方事业编制);全县9个基层司法所,有独立的办公用房,达到了每所办公面积100平方米,全部产权为司法局所有;(仅街道办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是街道办事处的产权)。在办公设施上,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配有微机、打印机、照相机、摩托车,其中7个司法所配备了面包车,所内各种规章、制度健全、簿册齐全,现已有8个所步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行列,6个司法所所长为副科级配备。此外,在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业务规范上、内部管理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所行政工作,在抓上述工作的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还要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和其它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安排抓乡镇中心工作的同时,布置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将人民调解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人民来信、来访相结合,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农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积极抓好民间纠纷排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我县“调访一体化”工作于20xx年就已基本步入规范化轨道,在原有的基础,今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半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公室,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28件,调访人员解决20件,移交司法机关6件,转上级行政处理2件。全县各级调访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第二篇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五五”终期验收

“五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

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

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巩固这个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自查自省相结合、坚持纠违查错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第二探索建立公证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模式,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的行业管理和处所内部的自律性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公证律师业务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第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证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公证律师各项工作在稳步高效的基础上,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人文化的服务。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第三篇

今年是青奥会在南京举办之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之年,我局上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实战化水平,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定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上半年,我局坚持以迎青奥调解维稳专项整治行动及“迎青奥·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主线,充分发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是积极开展青奥维稳专项活动,切实做好重点纠纷、重点人群的化解稳控工作。上半年围绕青奥维稳工作,重点做好一些重大纠纷的调处工作及重点人群的稳控工作。如玄武门街道因太平门重建而引发周围居民上访的纠纷;梅园街道因汉府街东延而引发的纠纷;玄武湖街道板仓街192号通天燃气的纠纷;玄武湖街道仙鹤门失地农民群访等一批疑难复杂性纠纷;以及由于教育资源格局调整而产生的新型纠纷,如新街口街道南师附小学区调整而引发周边部分居民不满而导致的纠纷。我们在积极协调、协力化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这些纠纷中主要人员的思想工作,并落实好有关稳控工作,有效防止纠纷激化。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提升地区综合服务水平

今年来,我局从整合资源入手,着力加大三个方面的工作力度,以不断彰显法律服务在提升地区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地区服务品牌方面独特的资源优势。

一是打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着力满足地区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依托局机关一站式服务大厅,成立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配专职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值班,开展咨询接待工作,集聚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以及人民调解等多项法律服务资源,按照“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办事原则,努力满足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努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继续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为领导决策当好法律参谋;进一步发挥其咨询解惑的功能作用,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纠纷;积极推行所所对接制度,将全区14个律师事务所与7个司法所对接,组织律师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努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三是继续扩大受援人群覆盖面,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贡献度。一方面切实维护民工兄弟合法权益。启动“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坚持“应援就援”的受理原则,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当事人经济困难条件;对农民工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对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则立即联系骨干律师团成员进行调查取证,事后再行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因公致残的农民工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

上半年法援中心成功办理了一起涉及40余人的群体性欠薪案件,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努力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组织援助律师走访慰问老年社会福利机构,赴辖区内玄武、君兆老年公寓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一改往日主要受理涉及供养人拖欠供养费用案件的局面,对不符合援助条件与范围的,也承诺协调援助团律师成员在收费方面给予不低于案件收费标准20%的优惠。此外,为充分调动援助律师办案积极性,我局还大幅提高了援助案件补助标准,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不断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了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坚持任前考试制度,对拟提拔任命的16名区管干部在公示期内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100%。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建了普法宣讲团,积极开展“法润江苏”系列活动。围绕老年人关注的赡养、继承等权益保障问题,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巡回法律讲座活动,以每周一个社区的速度推进,深受地区老年人的欢迎。

与区委宣传部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四进社区、三下乡”活动;在孝陵卫街道开展“三八”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与红山街道共同组织“法润江苏政法宣传面对面”广场活动;与孝陵卫街道合作举行“法润江苏春风行动暨新《消法》宣传咨询”;深入南京恒大翡翠华庭建设工地和常发广场建筑工地为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另一方面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全面启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二期工程建设,以完善展厅互动部分和软环境打造为主,在展厅里增加适合小学生的互动法制游戏,使学法和娱乐相结合,真正做到寓教于乐。同时,以法制漫画、名人格言装点校园楼梯、走廊,营造法治氛围。目前设计已基本完成,预计7月进场施工。此外,为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知晓率,我们还定制了乐扣口杯和环保袋等2万多个法制宣传品,订购了400多张法制宣传挂图,分发到每个社区,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治安防范知识、平安建设成效等,借助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媒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努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今年来,我局强化治理理念,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推进社会协同,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指导、督促各街道调整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充实人员力量,明确人员分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人管。同时根据当前社区矫正人员力量不足的现状,会同区人社局招聘了7名社工,分派到各司法所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二是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是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即: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

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社区服刑人员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司法所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多方联动,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强化基层基础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是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职能相结合,与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相结合,努力践行服务为民的活动宗旨,认真落实各项办实事目标:高标准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地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在社区发放《司法行政服务手册》,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社区居民中的知晓率;开展红山小学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二期工程建设,积极营造地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巡回法律讲座,按照每周一个社区的进度有序推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工伤类申请免审经济困难证明,同时开通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力度,着力压降重新犯罪率,确保社会稳定等。

二是继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响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及权益保障的期待,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以及法律援助等窗口单位和一线司法所开展“执法为民公开承诺”,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群众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完善“科所对接”和“所所对接”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机关科室、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之间的无缝对接,强化工作指导,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开展基层建设调研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到12个社区,就司法行政工作在社区的需求及服务方向进行交流沟通。并根据社区的意见和建议,制作了5万份司法行政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到社区,以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印发了局《关于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占编外借人员进行清理调整,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岗率,有效的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线,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全覆盖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加大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力度,依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二期建设,打造青少年普法品牌;三是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和充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内容,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民生环境;四是提高社区矫正组织运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服务水平;五是加大司法所建设推进力度,扎实开展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六是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第四篇

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全县各级调解人员,深入乡村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司法局副局长、政治处主任任副组长,基层股股长、宣教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证处主任季文明任组员。具体负责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并明确规定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见成效。

2、制定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村(居)两委班子换届,调整村(居)委人民调解组织并上报了调解组织名单和十户信息员名单。

目前,全县共有调委会314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7个,居委调委会11个,村委调委会27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个,交通事故调委会1个。共有调解人员1080名,结合村(居)两委班子换届,调整了158个村、300余人的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扩大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

4、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怀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我县各司法所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使全体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为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得推进作用。

5、矛盾纠纷排查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按照“发现在先、控制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加大对各类有针对性的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着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共排查矛盾纠纷6次,调解矛盾纠纷112件,成功110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3件、邻里纠纷4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件、损害赔偿纠纷19件、村务管理纠纷1件、山林土地纠纷1件、其它纠纷19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没有因调解不及时,调解不当而引发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

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

我县社区矫正人员在册人数124名,今年以来新接收19名,解除38名。累计接收560名,累计解除436名。对于这些人,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了个人档案,成立了帮教小组,使社区矫正人员与社区矫正志愿者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关系,为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日常管理

(1)建立档案分级管理

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同时,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背景、不同文化程度、所犯罪的法律性质为他们制作矫正方案,制定不同管理等级,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矫正管理。并严格按照矫正规定,要求每周进行电话汇报,每个月进行思想汇报汇报,如有外出,及时请销假。

(2)定期家访手机定位了解动态

我们每个月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家访,每个月不定期的进行电话联系,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及思想状况,进行人性化的管理朋友似的个别谈心。为社区矫正人员配备了定位手机,要求24小时开机,随身携带,保证随叫随到。自从开展手机定位工作以来,共配发了定位手机119部。

(3)法律教育及公益劳动

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我们每个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法律教育,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以矫正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我们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我们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3、增强队伍素质开拓创新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_、司法部最新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对17个乡镇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首先对《张家口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新制定的条文做了重点的强调。然后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下发了司法部制定的社区矫正文书格式样本,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建立档案。对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进行了操作演示,使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掌握了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会议最后,局长佟小鹏对此次培训作出了总结,并针对此次培训中的重点内容向司法所及局里相关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严格按照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建立好工作档案。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无脱管、无漏管。

4、严格管理恪守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面对的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既是罪犯,又与在_中服刑的罪犯不同,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我们一方面坚持人性化管理,使社区矫正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一方面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5、创新管理积极探索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为此,我们更要加重实践,积极探索新的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1)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作用。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硬件建设,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

(3)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系,如公检法等部门。

(4)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矫正工作制度的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确保没有重新犯罪的产生,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的深入开展。

三、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目前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8人,以来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0人,我们对这些人员做到情况明,底数清,都建立了台帐和档案,落实了帮教组织和措施,并帮助他们落实安置和就业,使他们安心生活,重新回归社会。在重点时期,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控,落实了由司法所、所在单位和街村、家属亲属共同监管措施,明确了责任人,随时掌握其动向,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重新犯罪。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第五篇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

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第六篇

20xx年上半年,我局妇委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县妇联和局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服从服务于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富有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本系统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充分发挥了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女性自身素质,完善文化阵地建设。

局妇委会在各级妇联的带动和倡导下,教育女职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切实的具体行动展现妇女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另外,我们还为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以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为载体,寓教于乐,用丰富的文化生活来达到逐步提升妇女素质的目的。一是利用“三八”妇女节,开展了座谈会。积极组织女干部参加文明县城创建,号召女干部积极投身志愿者活动。二是利用各种学习培训,加速推进妇女素质提高进程。开展了《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保障法》等培训。

二、开展双学双比,建功立业卓有成效。

在提高妇女自身素质,维护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明、向上、奋发的良好氛围前提下,我们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使妇女立足本职作贡献,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成为我局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加强团结,维护稳定局面。

我局为了加强团结,妇女同志们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工作吃苦,迎难而上,树立良好的妇女形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来影响全体妇女;三是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重,以工作责任为重,团结动员妇女为服务老干部献计出力;四是当好妇女的守门人,做好妇女的贴心人,为难之际代表组织和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动之以热情之心,今年我局妇女积极参加了扶贫帮困、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20xx年上半年,我局妇联在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时代对妇联的要求,人民群众对妇联的期望,仍有很大距离,这些,我们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克服困难,战胜自身不足,用更大的热情和工作斗志,去开创新的局面。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第七篇

上半年以来,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七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一定成绩。现将2020年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责任,构建县域普法大格局。强化各级领导普法“第一责任人”,出台《XX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2020年5月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对全县机关单位和各乡镇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行督导督查,并就督查情况进行统计排名,有力的推动了该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打造品牌,形成普法宣传大氛围。一是打造牛山寺法治文化公园。全面宣传依法治国和十九大重要精神,努力将法治公园打造成雕塑、石刻、展板、小品、长廊于一体的游园式法治教育基地。二是创作小品《调解》、《要债》、三句半《七五普法进万家》、快板《扫黑除恶》等多部法治文艺作品,并在全县巡回演出,扩大了我县法治宣传影响面。三是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消费权益日、“”妇女节、“”世界环境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手册万余册,受教育人数达7000余人。

二、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基层认识有待提高。少数基层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够,特别是当下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部分基层干部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再加上其他一些工作的牵扯,到时普法工作在基层开展不足。

(二)普法成果难以显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矛盾叠加交织,特别是农村一些无证婚姻、无借条借贷关系等等,百姓的法治意识仍然亟需提高。

(三)普法工作保障有待加强。部分乡镇、村(社区)“无专职普法队伍、无专门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特别是在一些偏远乡村,人员集中难,给普法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和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督促执法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培育全民法治信仰。按照省市考核标准,将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纳入“各镇各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使普法任务由“软变硬”。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加强向上向下沟通,加快“牛山寺法治文化公园”打造进程。强化对各类法治典型案例的收集和整理,力争新创作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和法治文化品牌。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对重点人群、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制定秋季开学普法计划,打造完善乡村普法讲师团。将普法工作融入全县各项工作中,对成绩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和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创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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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第八篇

一、以总结“四五”普法、部署xx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镇,创建“平安x”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x司法所加强了对全镇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总结“四五”普法教育成果,部署xx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x司法所帮助镇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以此为抓手,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x”,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xx年共调解各类纠纷65起,调解成功62起。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刑满释放人员22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x镇在26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xx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镇26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x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_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xx年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三、践行“三个代表”,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五、探索在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所建制下,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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