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村迁坟公告范文通用5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2-12 14:46:57154

团结村迁坟公告范文 第一篇

因科院北路项目建设需要,将对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地进行征用,并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征地及迁移范围:科院北路老港、岑兜段

2. 放样时间:20xx年11月8日下午

3. 耕地、地上物确认时间:20xx年11月8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 确认地点:地块现场确认

5. 迁坟登记时间:20xx年11月8日至15日

6.统一迁坟时间:20xx年11月15日-20日

7. 迁往地点:xx村骨灰堂、xx村骨灰堂

8. 补偿标准:凶葬坟墓迁移补偿1000元/座;吉葬坟墓迁移850元/座;两个合葬迁移加100元(950元/座)

9. 自公告之日起,请坟主亲属分别到老港村部、岑兜村部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xx村联系人:卓 138507666

xx村联系人:洪 133585868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8日

团结村迁坟公告范文 第二篇

因南水北调来水调入密云水库调蓄工程征地需要,需迁移该项目密云调度中心用地范围内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东岸,xx小区以西,水库进水闸以南,长副坝以北(湖光北街西口以北)内的全部坟墓。

二、迁坟时间:自20xx年1月31日起至3月31日17:00点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三、迁坟地点:其他自选墓地。

四、补偿手续:被迁移坟墓由怀柔区南水北调拆迁办负责签订补偿协议并给予补偿。

补偿手续办理地点:xx区北大街57号,xx区水务局南水北调 办公室联系。

特此公告。

南水北调拆迁办

年1月15日

团结村迁坟公告范文 第三篇

因项目建设需要,现征收大通区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部分土地,凡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含压线)坟墓必须搬迁,现将迁坟的有关事项再次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1.中兴路项目:北至洞山东路,南至大兴路,重点在骑山园艺场境内;

2.塌陷区环境综合整治利用世行贷款项目修复一区:林场路以南,南山路以西;

3.亚行贷款龙王撇洪沟项目:大通豆制品厂以南,洞山东路南北两侧,50米宽作业面范围内;

4.沿山路项目:东至骑山园艺场弹药库院墙北侧,西至大兴路,重点在园艺场杨树林内。

5.大通区快递物流园项目:中兴路(在建)以西,洞山东路以南;

6.大通区园艺路项目:由田大路向南延伸,至万人坑教育馆。

以上范围以现场已经标定的界线为准,无有疑问请及时与大通街道办事处联系。

二、迁坟时限

请位于上述范围内坟墓坟主的亲属,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即20xx年4月2日至20xx年4月16日)与大通街道办事处联系办理迁坟手续。

三、逾期未迁坟的视为无主坟墓,将统一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xx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186554307),王(189554105);

特此通告。

xx街道办事处

年4月2日

团结村迁坟公告范文 第四篇

因北路项目建设需要,将对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地进行征用,并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征地及迁移范围:科院北路老港、岑兜段

2. 放样时间:20xx年11月8日下午

3. 耕地、地上物确认时间:20xx年11月8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 确认地点:地块现场确认

5. 迁坟登记时间:20xx年11月8日至15日

6.统一迁坟时间:20xx年11月15日-20日

7. 迁往地点:

8. 补偿标准:凶葬坟墓迁移补偿1000元/座;吉葬坟墓迁移850元/座;两个合葬迁移加100元(950元/座)

9. 自公告之日起,请坟主亲属分别到老港村部、岑兜村部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老港村联系人:卓 138507666

岑兜村联系人:洪 13358586

xx镇人民政府

年11月8日

团结村迁坟公告范文 第五篇

为改善城区生态状况,绿化美化城区人居环境,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旗政府今年将对城区内的石羊石虎山和架子山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根据《新州生态园林建设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要求,新州生态园林一期工程建设在即,以下规划控制区内的所有坟墓急需迁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坟范围

架子山西至孟克河东岸、东至侯家小河子村、南至原武装部弹药库、北至小河子农场与各各召村交界处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时间

迁坟工作分两步进行: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4月5日前,请位于架子山南坡的新惠国有林场和新惠镇喇嘛蒿村侯家小河子村民组地块范围内的坟主亲属将坟墓迁出;

(二)位于架子山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其他坟墓在20xx年4月5日前全部迁出。

三、迁坟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以上坟主亲属尽快与坟墓所在地块的产权单位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

(二)请以上范围内的坟主亲属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将坟迁出。

(三)逾期未迁出的视为无主坟,将由建设单位统一进行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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