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共15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2-09 14:23:47433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一篇

为切实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在校安全,根据公安、教育等管理部门的要求,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学校衽封闭式管理产。来访人员须由被访教职工从门卫接入,或由被访教职工电话确认来访人员身份并通知门卫可以进入。来访人员须填写来访登记。强行闯入者安保人员应立即动用警械予以阻止并报警。

二、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混入校园者由安保人员予以留置并联系李郢孜派出所处理。

三、学生进入校园后未到放学时间不得随意出校,中途离校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并由家长在门卫处接走。学生离校后没到下一个上学时间段不得再次进校。

特此通知。

x区第二中学

年11月10日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13日,七里河交警大队在重点路段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与违法查处行动,全力为群众营造一个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行动中,民警按照“一讲、二劝、三清理”的方法对违停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劝导教育。同时,采取定点查处和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面秩序管控力度,在固定点位严查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既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做到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做到程序合法,树立交警良好形象。

此次行动,共查处摩托车无证及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共计9起,其中无证+驾驶报废车辆1起,无证+未悬挂号牌1起,准驾不符2起,暂扣期间仍驾车1起,吊销期间仍驾车1起,不戴头盔3起。

下一步,七里河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强对违法停放车辆的管控力度,加大路面巡查密度,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消除车辆乱停乱放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确保居民出行顺畅。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三篇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感染引起的死亡率极高的一种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主要是通过疯狗或带病毒狗咬伤传播。目前狂犬病在我市部分地区发生流行,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安定,根据《_传染病防治法》、《_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_、_、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21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城镇和部分地区禁止养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养区范围:玉林市市区(即市中心北至二环路北路向北延伸500米,含城西镇林村,城北镇谷山村,名山镇太阳村;南至玉柴厂区、机务段、岭塘小学,往南延伸1000米;西至玉公公路向西延伸1000米,包括塘步岭工业区;东至龟头岭风景区、秀水收费亭、长望村委会;还包括福绵镇城区,仁东镇、茂林镇圩镇);各县(市)区市区、县城、建制镇、经济开发区、工矿区、旅游区及其周边3公里以内的地区和20xx年以来有狂犬病发生的乡(镇)辖区均列为禁养区。

二、在县(市)区城区禁养区范围内,未经当地县级以上_门批准,禁止饲养任何犬类;在乡(镇)禁养区范围内,未经当地乡(镇)政府批准,禁止饲养任何犬类。因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养犬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当地县级以上_门或乡(镇)政府批准,领取《犬类准养证》,所养犬只必须到当地畜牧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并领取《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方可圈(栓)养。凡违反规定擅自饲养的犬只,一经发现,予以捕杀,犬主不得阻拦。

三、经批准饲养的犬只,犬主必须加强管理,严禁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包括街道、商店、公园、公共绿地、车站、码头等),违者一律视为野犬,并予以捕杀。

四、《犬类准养证》、《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买卖。毁损或遗失时,应及时报告发证、牌机关,申请换发或补发。犬只宰杀或死亡后,犬主必须及时向发证机关缴销各种证牌。

五、20xx年2月29日前,禁养区内凡不符合规定饲养的犬只,犬主须自行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养犬的,犬主须按规定办理有关准养手续并进行圈(栓)养。从20xx年3月1日起,各级政府将组织灭犬专业队伍对全市禁养区范围内未同时取得《犬类准养证》和《犬类免疫证》或不圈(栓)养的犬只进行捕杀。

六、违规养犬或故意阻挠灭犬执法人员执行公务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照《_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_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年一月三十日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四篇

尊敬的花园业主:

为保证业主的生活用水质量,保障业主身体健康,管理处决定对一期生活水池进行清洗,届时需停水作业,具体停水时间:百景苑、百怡苑与中海苑 12月 15日晚上23:00 时至 12 月 16 日凌晨 6:00 时;大头岭与百仕达8号 12 月 16日晚上23:00 时至 12 月 17 日凌晨 6:00 时。

为此,管理处特别提醒您:

1. 请提前做好蓄水准备。

2. 恢复供水后,三天内水有微量消毒味,属正常现象;养殖金鱼等小动物的住户7天内请不要换水。

3. 外出前务必检查家中的水阀开关是否关闭,以免正常供水后发生泄水现象。

4. 用户在停水后初次用水时,若出现水质浑浊的现象,请适当放水三至五分钟便可恢复正常。

停水期间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管理处24小时服务电话:

花园一期管理处

年12月12日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五篇

湘江小区各业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创卫”工作精神,以椐山东省物业服务公共绿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德州市关于“创卫”工作的要求,结合小区管理实际,为更好地给小区创造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各业户要提高对创卫工作的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让每个人都参与到创卫工作和小区环境的改善维护中。增强全民的卫生意识、城市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到创卫工作人人有责,共同维护小区卫生环境。2、各业户要搞好个人卫生和家庭住所卫生。穿着干净整洁,定期清扫门窗和防盗窗,不在窗外乱拉、乱挂不整洁衣物,保持楼体整洁卫生。3、自觉维护楼道的卫生。不得在楼道内吐痰、乱划、乱仍烟头废纸,更不得在楼道内堆积杂物。保持楼道走廊干净、整洁,上下畅通,保结人员定期擦洗楼道、窗户、扶手。给本单元住户创造一个良好地走廊环境。4、自觉维护楼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美观,不得出现在楼前后乱停车辆、乱放杂物和乱摆乱卖以及有损公共环境的现象。公共区域空闲要有物业服务部门统一规划安排绿化种植管理,各业户不得私自乱挖、乱建、乱种。5、各业户生活垃圾要及时放到垃圾箱里,不得丢在箱体周围,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实使垃圾箱箱周围无垃圾、无堆积物、无积水、无异味。6、切实加强领导管理。创卫办要求各业户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在公共空闲区域挖坑的要填平、乱建乱拉的要拆除、私自种植花草树木的要移走。

希望各业户积极配合湘江物业办公室

3月29日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六篇

12月2日上午,聊城市交巡警支队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会上,聊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等20个单位“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称号,授予王建博等113人“文明交通之星”称号。

聊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奎军,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杜泽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长刘占军等领导出席活动。

针对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任奎军表示,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要结合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联合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任奎军强调,教育、_门要针对未成年人和农村地区两个薄弱环节,开展交通安全精准教育。要充分发挥儿童交通安全示范活动的引导作用,在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送教活动;针对冬季天气转冷,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面包车、电动三轮车非法接送学生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防护意识教育、防护技能教育,提升安全自护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隐患。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领导来到金鼎购物中心路口,与交通志愿者一起进行主题宣传和文明劝导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针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随意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劝导。同时,民警针对超速、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七篇

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南通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_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等要求,经研究,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下列区域为禁燃区:崇川区、港闸区全区域,通州区建成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南通滨海园区启动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区。

二、本通告所称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以及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

三、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及各类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前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逾期未改用的,不得继续使用。

改用期限为:20xx年12月31日前,4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各类炉灶等燃烧设施完成改造;20xx年12月31日前,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各类炉窑等燃烧设施完成改造。

锅炉改造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运行能效限额符合《锅炉运行能效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DB32/2062-20xx)规定,取得具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

四、禁燃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在规定期限内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火电、热电企业燃煤机组按照环保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其他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按照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烟尘等排放限值。

五、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

六、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通告的组织实施。市发改、经信、环保、建设、规划、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加快天然气、集中供热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严肃查处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及各类违法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内单位自行淘汰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共同做好禁燃区实施工作,加强对禁燃区的监督管理。

七、本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八篇

为有效降低汽车污染物排放和确保首都交通安全顺畅,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20xx年4月11日(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轮换从20xx年4月14日起,具体如下:(一)自20xx年4月14日至20xx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二)自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三)自20xx年10月12日至20xx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四)自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四、非本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年月日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九篇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10月23日,水田镇联合市交管局乌当分局四中队民警,在水田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整治中,执勤民警根据辖区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采取定点检查、突击检查、流动巡查等方式,对过往的车辆逐一进行检查登记,重点对三轮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行检查,依法严查涉牌涉证、超员超载、未佩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共收缴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7辆、宣传教育30人次,起到“处罚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向驾驶人及乘车群众、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出行常识,免费发放安全头盔38个,有效提高广大驾驶人及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十篇

根据上级安排,日前,我市交警部门专题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加强整改,坚决杜绝较大交通事故发生。

聚焦重点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路长制,重拳整治货车超速超载、超员、农用车非法载人及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强城区快递人员、外卖小哥等重点群体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坚持边查处、边曝光、边宣传,有力震慑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农村交通管控力量,完善“两站两员”建设,充分发挥违法劝阻、宣传服务作用,让交通违法不出村、不上路。

专项行动中将利用多种新闻媒介,通过随警采访、执勤执法直播、媒体通气会,广泛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运输从业人员、学生、农民等群体点对点推送安全信息,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引导自觉遵章出行、文明出行。加大宣传警示力度,曝光典型交通违法、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运输企业“黑名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健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预警寒潮、雨雪和雾霾等灾害天气,降低安全风险。强化值班备勤,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行为的发生。加强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强、进展缓慢、隐患突出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连日来,牡丹区、市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等各交警大队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十一篇

新店开业流程方案 新店开业宣传方案

一、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于20xx年,现已发展至有21家直营店和分布于各省市的60多家加盟店,俨然已成为一家专业的儿童摄影连锁机构。具备大量的研发和专业摄影师队伍,技术力量雄厚。最具权威的是是商务部正式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 自20xx年8月成立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媒体关注及鼎力支持,20xx年11月公司总经理于战国受邀参加cctv-2激情创业栏目,并被评为儿童摄影授业专家,20xx年8月韩美人像摄影协会来中国与格林童趣进行了交流,并邀请于总出国讲学,20xx年11月中国人像摄影协会成立,格林童趣担任理事单位,20xx年4月应中国教育电视台之邀成为《梦想360》栏目唯一指定拍摄合作机构,20xx年11月格林童趣被评为中国知名专业儿童摄影连锁机构,20xx年12月荣获全国十佳杰出儿童影楼等。

二、活动目的 ? 抓住分店开业契机,进一步提升格林童趣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提高消费者对我方品牌 的信任度和名誉度。 ? 以高档次、高规模、高格调、高影响为标准,最大限度的扩大格林童趣又一分店开业典 礼的影响力,引起消费者强烈关注,包装为公众关注焦点,利用广大消费者的口碑效应聚焦商气。 ? 通过扩大企业规模,建设强大的专业摄影队伍,能够在消费者心中树立高端品牌的形象, 提高格林童趣在顾客心中的定位。 ? 借助此次开业典礼,使格林童趣向品牌高端化、价位竞争化、风格个性化、服务优质化、 管理统一化的标准更进一步。

活动方式:现场抽奖 活动地点:新店现场

xx年xx月xx日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十二篇

为有效遏制违规违法驾驶行为,严防秋冬季交通事故。11月8日,湘阴县新泉镇安监站、综治办、四中队和派出所联合开展道路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违法驾驶车辆“见车必查、见违必纠”。

行动前,该镇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科学制定了“劝导执法”岗位,在该镇两个集镇区、十字路口等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设控布点。行动中,工作人员对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未规范停靠等问题进行规劝并责令整改;对车辆增设座位、酒后驾车、加装遮阳伞、超限超载等情况认真检查、依法处置。本次行动共查处交通违规违法行为26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驾驶员警示劝导16起,现场教育整改12起,依法处罚违法行为2起,发放安全承诺书200余份,收效明显。

后段,该镇将联合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顽瘴痼疾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顿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驾驶人员,为辖区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筑牢交通安全“长城”。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十三篇

各区县安全_、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天气异常,提前出现高温酷暑天气,其中5月29日最高气温突破历史同期极值,达到℃,部分地区达到42℃。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各用人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好迎接持续高温的思想准备,切实加强领导,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辖区和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做好防暑降温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工作。

(一)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用人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1.用人单位要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

2.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3.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

4.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迅速脱离高温环境,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做好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工作

1、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自20xx年6月起,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3、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区县安全_、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和总工会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区县安监、卫生、人力社保及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与配合,联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制定联合执法计划,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强宣传,强化氛围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十四篇

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电动车、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预防和压降“涉摩”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深入推进秋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自10月28日起,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乘风大队按照支队部署要求,开展电动车、农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大队根据近期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开展分析研判,紧盯“一早一晚”两个重点时段,调整警力部署,加大事故多发、集中通行重点路段管控力度,提高行动针对性。

行动中,执勤警力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向驾驶员、乘车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树立抵制交通陋、守法文明出行的安全行车理念。

乘风大队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与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持续强化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农用车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环境,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驾驶违规行为通报范文 第十五篇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连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执法大队在市区国道205、省道105、省道442沿线,高铁东站以及马鞍山高速采石矶收费口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两客一货一危”,进一步强化客货车交通违法打击力度。

12月1日下午,采石矶收费口来往车辆络绎不绝,现场5名执法人员正在该执勤点对过往的客车、大货车以及危化品货车等进行检查。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安全制度,严防超员车辆出站,还对车辆的线路牌、出站单,驾驶员相关资格证件等逐一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于11月19日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大队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0余人次、执法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道路运输车辆151台,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7起。同时,我们还组织执法人员前往‘两客一危’、公交等5家重点运输企业开展执法大检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夏鹏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和重点工作要求开展执法行动,全面消除隐患风险,提升全行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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