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庭工作计划精选19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08 12:18:32201

民庭工作计划 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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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庭工作总结

法院民庭工作总结篇一 一、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

010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件,比上年增长40%。已审结8件,审结率达80。

在已审结的案件中,不服*行政裁决1件,不服*交*行政裁决1件,不服*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件,不服*事实行为1件,不服上饶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1件,不服*行政强制措施1件。在这8件案件中判决3件;裁定1件;撤诉2件。

(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立案和执行情况

010年,我院共审查各行政单位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252件,已执结229件。结案率为90。8。其中,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74件,技术监督局申请执行的18件,县计生委申请执行的70件,县畜牧兽医站申请的4件县房管局申请执行的

件,县公路分局申请执行的7件,县防疫站申请执行的6件,县土管局申请执行的38件,其它单位申请执行的2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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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总标的达200余万元。

(三)调研工作情况

在调研工作方面,今年庭长带头,全体干*人人参与。很抓了调研工作,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大大调动了全庭干*参加调研的积极*。一年来,全庭干*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为调研2篇、信息2。5篇,宣传4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投身先进*教育活动。

[打铁还得自身硬_,要想园满完成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为鄱阳*服务,首先就要求干*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为此,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每周固定挤出二、五下午两个半天时间进行*业务学习,全年的*业务学习达

次。除此之外,还要求干*在八小时之外抓紧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撰写调研文章。通过学习使全庭干*在*业务素质上有个较大的提高。增强了干*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一年来,我们通过快办案、办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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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庭工作计划 第二篇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是我院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内容。我院对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政工部门专门抓、计划生育专干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把这项工作当成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紧抓好,实现了三个到位。现将我院2008年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自觉落实基本国策

二、尽职尽责,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

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和法院工作特点,我院在审判审判工作中,统筹兼顾,严格要求,认真完成所承担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四项基本工作。

(一)、我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够及时受理计划生育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强制执行案件,对事实清楚、*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的案件及时审结或及时强制执行。2008年,由于我区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水平和人员素质高,未发生计划生育行政案件。我院对区计划生育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申请的非诉计划生育强制执行案件6件,执结6件。在受理执结这些案件时,我院审判、执行人员能够从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大局出发,既严格审查把关,又做

到了快立案、快执结。所受理6件申请执行案件,都能迅速进入执行程序,在最快时间里送达执行通知书,依法果断采取执行措施执结案件。如彰东办事处申请执行的刘某、崔某夫妇超生罚款案和左某、王某夫妇超生罚款案,均在受理当天送达执行通知书,进入执行程序,并于一周内执行完毕。

(二)、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扩大办案效果。我院在执行非诉计划生育案件时,能够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手段,既做到让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又做到让群众受到教育,社会效果良好。

(三)、及时审理破坏、阻碍计划生育工作及报复、伤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刑事犯罪案件。年内未发生此类案件。

我院还派出一名思想素质、政策水平都比较好的同志参加了区组织的驻彰东西六村计划生育工作宣传队,该同志工作积极负责,受到了所在队组的表扬

三、严格管理,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我院现有工作人员73人,其中已婚女职工25人。由于我院坚持抓好思想教育,并能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定期孕检和其他妇科检查制度,无超生和其他计划生育问题。我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由院*处负责,由一名女同志任计划生育专干负责具体工作,建立了符合上级要求的计划生育台帐,能按上级规定按时上报各种表报材料。年内组织计划生育宣传两次。

民庭工作计划 第三篇

二0一二年立案庭工作总结

2012年以来,我庭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院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严格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努力提高立案审查和服务水平,展示文明司法形象。

1、强化案件受理审查业务,把好立案关。受理立案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第一步,受理审查关把得好坏关系到审判工作的全局。今年我庭在人员减少,案件增多的情况下,树立大局意思,默默奉献,按照人民法院主管制度的规定,准确把握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对我院主管范围的案件及时受理,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行使。今年共受理一审民商案件580件、刑事案件157件、执行案件268件、行政案件12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7件。按照司法保护的有限性和有效性原则,加强对诉的利益的审查,特别是涉及企业改制、劳动争议、土地流转、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等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受理,我们十分谨慎。严格按照中院的要求对当事人开展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工作,妥善处理和分流,严把立案关。原则上引导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坚持要起诉的,对那些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立案,不适宜受理的暂缓受理,可以受理的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根据分散、就地受理的原则逐级请示报告,把握好受理的时机。

2、大力开展立案调解工作,确保纠纷化解在开庭前。今年4月以来,进行了立案调解123人次,调解成功23件。1

不仅方便当事人诉讼,而且成功化解了许多民事纠纷,也从源头避免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产生。

3、开展了诉前财产保全工作。今年共办理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30件,涉案保全金额115余万元。不仅避免了当事人财产的流失,而且确保案件的生效判决顺利执行。

4、进一步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努力争创“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院党组对文明窗口的创建非常重视,继续完善立案大厅的硬件设施,我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也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服务功能,改进工作作风。工作中我们做到“六心”即,热心接待、耐心听诉、虚心纳柬、细心疏导、真心服务并实行“九不准”制度即“不准语言生硬、不准面孔冷横、不准在立案大厅闲谈、不准着重不整、不准上班时玩电脑、不准无故推迟立案、不准给当事人介绍律师、不准违规安排案件承办人、不准违规立案”,确实将立案大厅建设成为人民法院展示司法文明的“窗口”。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向群众免费提供诉讼须知、诉讼指南、各类案件的举证规则等资料,引导当事人理性地提起诉讼。

5、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尽量简化司法救助、退费审批程序,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今年共为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万元。

二、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立案法官队伍,确保立案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今年3月以来,我庭在区委及院党组的部署和安排下认真开展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每人都阅读了规定的读物,写了心得体会,庭里组织了讨论,强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政治认同、理

论认同、和感情认同。逐步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思想,指导工作。不断探索发展立案审判工作的新路子、新途径,树立亲民爱民形象。

2、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我庭除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学习培训外,还利用周五下午学习业务和一些新的法律,以提高职业素质。

3、狠抓“五个严禁”的落实,积极主动发现和制止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

三、努力完善分案、排期管理制度,为提高司法绩效提供机制保障。

1、为了科学合理地分案排期,我庭平时注意加强与相关庭室的沟通和联系。听取他们合理的分排案件的意见。

2、加强监督与管理,坚决杜绝根据法院工作人员、律师、请托人的授意排定主审法官、合议庭组成人员。避免法官选择案件和当事人选择法官的情况发生。

3、同时,我们还根据案件的类型、难易程度等因素,将案件进行繁间分流,对案件合理使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以提高审判效率。

4、要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我们按一定的比例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

四、重视申诉信访工作,力争涉法涉诉工作落到实处。

1、继续推行大信访接访格局,由院长带头、中层骨干每日轮流接待来访群众。

2、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台帐,并将它们分门别类,及时转相关庭室或院领导跟踪办理,限时解决。

3、注意从立案源头和案件质量上杜绝新访,对重信重

访案件、进省、进京案件继续坚持“四定一包”责任制,进行控制和化解。对交办案件,派专人按上级要求及时办结。

我庭将继续坚持和发扬今年以来好的工作经验和作风,努力加强和改进不足的地方,下步工作具体打算如下:

一、加大立案调解和诉前财产保全力度,把立案调解工作搞得更好。通过庭前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成本分析,引导当事人理智的选择以调节方式解决纠纷,使一般的案件尽可能的在立案中调解结案。

二、重视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日常接待来访人员,做到更加热情、耐心。同时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申诉复查和听证工作,用正当的法律程序切实化解一些涉法涉诉上访案件。

总之,我庭院党组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规定,结合立案庭的基本工作职能,努力实现立案大厅、分排案件“三零”工作目标,即“零差错、零投诉、零拖延”。抓好队伍建设,确保立案审判队伍违法、违纪“零”记录。

立案庭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立 案 庭 先 进 事 迹县法院立案庭现有干警4人,其中庭长1人,书记员3人,男同志2人,女同志2人,_员3人。多年来,立案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老庭长闵建华为领头羊,践行......

立案庭工作总结 -------立案庭 今年以来,立案庭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全体干警以“司法为民”为服务宗旨,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定科......

二0一二年立案庭工作总结2012年以来,我庭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院党组确定......

信访工作汇报材料——立案庭涉诉信访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大局稳定。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_院长的要求,根据省委政法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吕政法[2009]19号文件要......

迪庆州法院立案庭工作总结立案庭在院党组、院领导的领导下,在各庭、室、处、队的支持、配合和协助下,全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年初院内制定的工作思路,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服务......

民庭工作计划 第四篇

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汇报

——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的裁判,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提起再审,共办理审监案件6件,审结再审案件5件;严格落实内部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强化不同诉讼环节间的相互制约;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督察室共检查案件2593件,编发《督察简讯》5期,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案件裁判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

——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对全院5个基层法庭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和监督,并根据“严格、规范、科学”的要求,查漏补缺,努力提高人民法庭管理水平,使法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促进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

——规范人民陪审工作。根据_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确定了2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由省高院组织的封闭式法律知识培训,并接受了区_会的任命,使人民陪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三、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扎实改进司法作风,保障群众司法利益。

年初以来,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司法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保障群众的司法利益。

——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司法为民18条措施》和《关于为普陀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渔农村群众提供更多司法服务,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基层法庭充分发挥扎根渔农村、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政府采取非诉调解等方式,及时妥善处理了一批突发性事件和纠纷。为方便群众诉讼,++法庭在辖区内四个交通不便的社区设立法庭巡回审判点,安排干警定期赴各审判点值班,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

——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共对39件民商事案件缓交诉讼费12万余元,减、免交诉讼费9471元(其中2件全免、3件减免),及时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优势,重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调解工作水平。共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7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社区巡回法官定期走访社区,接受法律咨询,指导社区调处纠纷,促进了基层有关组织及时消除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实行信访工作统一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37人次,并诉前调解8件涉及劳动工资、损害赔偿等案件,促使当事人及时兑现应付款项万余元,及时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四、以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全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党员干部先进性建设,确保队伍整体素质稳中有升。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开展专题教育,提高政治素质。积极开展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法院系统内的一些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组织部门中层干部到外地先进法院考察,向兄弟法院学习高效的办案经验,组织开展“如何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体现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立业在法院,奉献于司法”的主题大讨论等,使干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法院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本院实际,认真查摆问题,狠抓落实整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环节工作,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继续抓好法官业务素质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一素养三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先后邀请了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汤黎明副院长和华东政法学院邹荣教授为干警讲课。鼓励审

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研究疑难问题,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自我学习提高,1—10月,全院干警共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50余篇,编发内部调研刊物《审判思考》5期,举办审判业务沙龙2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例

会3次。组织开展审判能力集中考评和优秀审判长选任活动,对在审判岗位上的审判人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进行一次量化考核,通过考核,在全院形成一股比能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继续做好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加快提高全院法官的学历层次。通过论文研讨、邀请专家开讲座、审判业务沙龙、专题例会、专题学习会等一系列措施,促使法官业务知识结构得到及时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

——加强法官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并结合先进性教育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活动的开展,加强法官廉政意识教育,提高法官自我约束的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与社会廉政监督员、法院工作联络员的联系,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外廉政情况的监督。一年来,未发现干警违法乱纪情况。

——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和沟通,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代表监督之下。狠抓人大司法评议整改方案的落实,及时向人大汇报司法评议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在去年司法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而推进审判工作的开展。向人大报告上半年法院工作,向区政协通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积极配合区_会对我院近几年执行拘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由专门机构依照相关程序办理,并狠抓落实,及时反馈,以此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向_会和人大代表寄送《审判动态》和《法院工作简报》,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共组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1次,累计旁听160余人次,为代表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创造条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审判人员大局意识还不强,还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在有些案件的处理中,未能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司法为民理念还未深入到部分审判人员的头脑中,司法为民举措兑现上还存在缺陷,部分审判人员不重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解释工作;三是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多,执行案件执结率虽然较高,但标的实际到位率较低,对一些故意逃避、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制裁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不能较好地适应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五是少数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执法形象不佳等现象,有的审判人员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

六、二○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公正与效率”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不放松,继续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建设“平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具体围绕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队伍,抓素质”的工作重点,确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党的_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继续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审判业务培训,结合审判实践进行三个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三个能力。采取讲座、讨论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一些专题性的教育培训。结合审判实践,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指导审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院。始终把加强院庭两级班子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上的关键所在2017最新人民法院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进一步增强班子工作实战能力,增强院庭领导的党性观念,积极发挥院庭领导的表率作用。

2、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

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执法而导致矛盾激化,发生极端事件。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综合治理,继续贯彻“严打”方针,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化解矛盾,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仅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做到定纷止争,力争“案结事了”

行政审判要突出搞好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3、以及时有效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推进执行工作。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的突破口,扭转执行工作被动局面。深入推进公开透明执行工作制度,避免当事人合理怀疑,建立执行结案率、实体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民庭工作计划 第五篇

区县人民法院工作要点 -计划

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第二年,

区县人民法院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惩各类犯罪行为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继续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切实提高调解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努力化解平息矛盾纠纷。大力强化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兑现率,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规范涉诉信访听证程序,建立涉诉信访分类处理和终结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能动司法”的办案理念,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依法处理好各类纠纷,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进步,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民庭工作计划 第六篇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_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二条 _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

(一)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1983年9月2日修改)

(三)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1983年9月2日删去第三款)

第三条 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1983年9月2日修改)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六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_、个人阴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一律公开进行。

第八条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被告人除自己进行辩护外,有权委托律师为他辩护,可以由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为他辩护,可以由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为他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

第九条 (1983年9月2日删去)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1983年9月2日修改)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_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_常务委员会任免。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条 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1983年9月2日修改)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违法情况时,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通知人民检察院纠正。

第十六条 当事人如果认为审判人员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不能公平审判,有权请求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是否应当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

审判人员如果认为自己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需要回避时,应当报告本院院长决定。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_和全国_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_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1983年9月2日删去第三款)

民庭工作计划 第七篇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一)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

(二)自治县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1983年9月2日修改)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第二十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1983年9月2日修改)

(1983年9月2日删去第三项)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四)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1983年9月2日修改)

(1983年9月2日删去第三款)

第二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七条 高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第二十八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第二十九条 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_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的审判庭。

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三十四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1983年9月2日增加本款)

第三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_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直辖市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直辖市_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_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全国_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本级_每届任期相同。

各级_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两次_之间,如果本级_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_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1983年9月2日修改)

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第三十八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

第三十九条 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由原工作单位照付工资;没有工资收入的,由人民法院给以适当的补助。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员,办理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法医。

各级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若干人。

第四十二条 (1983年9月2日删去)

全国_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_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3年9月2日_主席令第五号公布施行)

第六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_人民法院组织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专门人民法院”修改为“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删去第三款“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水上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其他专门法院。”

二、第四条“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修改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删去第九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但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第十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修改为:“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四、第十三条“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死刑案件的复核程序按照_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四章的规定办理。”修改为:“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五、删去第十七条第三款“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六、第十九条第二款“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修改为:“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

七、第二十二条第二项“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公社司法助理员的工作;”修改为:“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删去第三项“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职权范围内管理司法行政工作。”

八、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修改为:“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删去第三款“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省、自治区辖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设经济审判庭。”

九、第三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十、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司法行政机关任免。”修改为:“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

十一、删去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的设置、人员编制和办公机构由司法行政机关另行规定。”

民庭工作计划 第八篇

尊敬的宜都市人民法院领导,并胡胜、杨潇、彭泽圣、秦刚、郑兰武、王成、向佳雁、张天海、汪锋、刘洋、罗延林、王宇等各位法官、书记员:你们辛苦了!

今天我们怀着诚挚和激动的心情,向宜都市人民法院各位院长和法官及书记员赠送《公正执法、廉洁办案》的锦旗和《感谢信》,真诚表达我们对贵院干警不旬私情、公正廉明、认真负责、依法办事的精神与工作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虽然八年前我们就开始依法维权,五年前就已依据法院的执行判决取得了高坝洲林场的林权和财产,并得到了宜都市委纪委、政法委、_、治庸办、_、林业局、高坝洲镇政府等机构和部门的协助,多次为我们主持公道。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本案牵涉到当地一名颇有背景的退休检察官,竟知法犯法造谣惑众肆意侵权,加之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心叵测,有的官员虽身居要职却绕道而行回避推诿,使得我们虽手持权证却长期无法正常经营。在这堪比“八年_”的持久维权过程中,我们的人员多次被打伤、财产被盗卖、水电被拆毁、道路被封堵、院墙房舍被推垮,损失惨重。林场内杂草丛生,满目疮痍,我们的心在流血!

好在乌云遮不住太阳,正义必定战胜邪-恶。我们重新启动的排除妨碍案,最终得到了两审法院的支持,并在宜都法院执行成功!对此,我们由衷感谢宜都市委、市政法委的大力支持,感谢宜都市法院党组坚持原则,感谢相关法官依法办案,感谢_的司法机关执法为民,主持公道!让我们终于见到了法制的力量,见到了中国法律的公平与公正。让我们振臂高呼:中国_万岁!法治中国万岁!!!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我们要学习宜都市人民法院的优良作风和负责精神,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为建设宜都,造福高坝洲做贡献,为实现习的中国梦而奋斗!

宜都高坝洲生态林场

何林、席帮珠、缪千林、余顺乐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一日

民庭工作计划 第九篇

20xx年,xx庭以“两个务必、两个率先”、“回顾过去、开拓未来”主题教育为契机,狠抓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通过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截止12月25日,全年共完成调研任务17项。审理案件18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其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4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审理涉外商事案件3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审结案件165件,超出岗位目标(75件)120%。其中知产案件审结136件,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为%,超出岗位目标(82%)%。以调解结案以及经调解后撤诉的案件62件,调解结案率为%。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为了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调研和对下指导的能力,我庭从审判、调研及其他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入手,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措施。

1、加强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八项制度和规则。

(1)制定了《案件请示、汇报和讨论制度》,对在现有司法体制下既能充分发挥审判长、合议庭的作用,又能在一定的管理、监督下最大限度地保证案件质量,以及提高全庭人员的业务素质起到了有效作用。

(2)制定了《加强调查研究和对下指导工作的意见》,提高了全庭及审判人员的调研能力,保证了对下指导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加大了对下指导的力度。

(3)制定了《关于聘请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专家的意见》,并配套建立了咨询专家库,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提高了审判效率,保证了我庭审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准确性。

(4)制定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案件审限管理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后在全省范围内施行。该规定对于缩短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周期、加快审判节奏,提高审判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制定了调解书样式,修改完善了一、二审判决书样式,增加规定了新的证据规则内容,强调了对法律的引用和解释,从而规范了全省法院的法律文书制作,提高了文书的质量和写作效率。

(6)制定了《内勤工作制度》及《书记员工作规则》,加强对内勤和书记员工作的管理,题化内勤及书记员的服务意识、效率和质量意识。

(7)制定了二审庭审新规则,进一步落实了新证据规则在庭审的运用,提高了庭审效率和质量。

2、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加强对裁判文书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承办人的责任心,严格合议庭成员及审判长对文书质量的审核和监督。

(2)观摩庭审。组织全庭人员观看了我院十佳法官候选人的庭审过程,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质量、效率、技巧和效果。

(3)鼓励审判人员通过多种途径参加学习,并提供学习的机会和便利,提高业务素质。

(4)建立案件台帐制度。实施庭长对审判长、审判长对合议庭成员的管理体制。承办人、审判长和庭长均建立案件台帐,对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进行有效管理。

(5)实行案件审理流程管理。促使案件及时开庭审理,保证裁判文书在当庭判决后十日内发送当事人。

(6)强化审判人员调解意识,实行调判并重,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全年审结的件案件中,调解结案或经过调解后当事人撤诉的为62件,调结率为%,较去年增长%,为历史最高。同时,还进一步强化调解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化,例如,采取书面调解、电话、传真调解等不同方式。在今年上半年非典时期,我庭汤小夫副庭长成功运用电话调解方式审结一起中港投资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地保护了港商的投资权益,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于我庭调解结案的成功经验,《法院信息》第89期专门予以刊发。

3、抓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审判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我庭的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较去年有较大升幅。截止12月25日,共审理案件185件,较去年同期上升%,其中知识产权案件148件,较去年同期上升%;涉外商事案件3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而我庭审判人员相对较少,全庭共有审判人员10人,书记员4员。由于下列因素的影响导致办案力量更为紧张:

(1)工学矛盾相当突出,审判人员累计学习时间9个多月。

(2)两位审判人员承担全省专项培训任务60余天。

(3)调研任务繁重,共承担了本院和最高法院下达的1 7项调研任务。

(4)两位书记员下派锻炼。在人员少调研和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我庭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着重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制度落实,向制度要效率,提高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二是抓工作作风和思想建设,提高全庭人员的使命感和工作积极性。大多数审判人员均能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经常自觉加班加点。在全庭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庭超额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和调研任务。目前共审结各类案件165件,结案率为%,岗位目标为结案7 5件,结案数超出岗位目标120%。其中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6件,结案率%,超出岗位目标(82%)%;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9件,结案率为%。

民庭工作计划 第十篇

申请人:__娱乐有限公司

住所地:

被申请人: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市__支公司

住所地:_____

申请人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__市中级人民法院_民二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一、二审法院的错误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由贵院提审或指定__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判决对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中约定的“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中“重置价值”的理解和认定有误。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是定值保险合同

正如原审法院所认可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即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第十条规定“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这项约定是确定保险价值(计算方式)的一种形式,虽没有具体数额的约定,但可以视为对保险价值已经作出约定,故应当被认定为定值保险合同。

对于定值保险合同,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则保险人只要按照双方约定的保险价值或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进行赔偿即可。虽然这有可能造成保险价值高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出现“以旧换新”的局面,在表面上违背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但是这是保险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应当予以尊重。同时,20__年12月9日向社会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以约定的保险价值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对于保险金额或保险价值大大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保险人也可以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以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保险合同。按照约定的计算方式对保险标的进行理赔,实际上并没有超出保险金额,不可能使贵司从中额外获益,更不会违反等价有偿原则。

二、原审法院对于“重置价值”的理解和认定均存在一定的偏差,直接导致判决结果的相对不公,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对“重置价值”可以有至少以下两种理解。一种理解是指在估价时点重新建造或购置与保险标的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全新状态下的物品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另一种理解是指购置或构建与保险标的出险时相同状况的财产所需要的金额,可以简单理解为重置价值减去折旧费。

申请人认为,采纳上述第一种理解更符合本案实际。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__年4月14日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解释保险价值和重置价值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重置价值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以重新购置或重新建造保险标的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据以确定保险金额。

同时,中保财险公司__省分公司编印的《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解释》对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第十条的解释是:“按照重置价值确定,重置价值即重新购置或重建某项财产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即为重新购置或重新建造,那么就必然意味着是将保险标的恢复到全新状态时的情形,而非出险时的情形。我们也可以从上面论述中看出,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保险公司本身,都认可并允许被保险人以超过当时市价的财产重置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允许“以旧换新”。

2、《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若按照上述第二种理解,那么所谓的“按照重置价值确定”,无非是对《保险法》第四十条“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的另外一种表达。“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显然比“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意义明确、特定,作为应当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的有关保险价值的条款,用一种有争议的表达代替是显然没有必要,而且是违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保险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的。

3、《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上述两种理解都不违背“重置价值”的字面意思,但显然是第一种解释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故应当依法采纳第一种理解方式。

4、经申请人向中保财险公司__省分公司及__市分公司财险部工作人员求证,保险领域及实际理赔中对“重置价值”的理解确指重新建造或购置与保险标的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全新状态下的物品所花费的全部费用。而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__省分公司曾与3月中下旬下发内部文件,要求辖区各分公司“吸取在冰冻灾害中大量超额理赔的教训”,“对于固定资产按原值、原值加成或其它方式(估价)投保的财产保险,不得约定按重建重置价值赔偿。”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保险公司之前在理赔时对“重置价值”的态度与第一种解释吻合。因为若按照第二种解释,“重置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那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__省分公司上述文件就是要求所辖个分公司不得约定“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赔偿额,这显然与《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相违背。

但是,由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该份材料属于内部文件,不便外传,故申请人无法取得该份文件的书面文档。

5、鉴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都没有对“重置价值”做出权威、明确的解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原审诉讼程序中提出的证据和观点也都不能分别完全、充分、必然地支持各自对于“重置价值”所作出的理解和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综上,对“重置价值”作出上述第一种解释,是符合保险双方当事人签订保险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较为合理的;也可以较好地平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可以切实贯彻《保险法》、《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立法精神,维护法制权威。

因此,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重置价值”显然是指在估价时点重新建造或购置与保险标的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全新状态下的物品所花费的全部费用。而原审法院无视当事人之前的约定,错误理解和认定“重置价值”的含义,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理由,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__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省高院依法再审,予以改判。

__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娱乐有限公司

20__年4月8日

1、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复印件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一份

民庭工作计划 第十一篇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党的_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年初既定的“狠抓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形象;狠抓审判,强化执行,促进公正;狠抓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狠抓服务,司法为民,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2xxxx,结案208xxxx,结案率8xxxx,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亿零6xxxx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26xxxx元。据初步预计,年底我院刑事、行政、审监案件结案率可达10xxxx,民事案件审结率可达 9xxxx以上,执行案件执结率可达 9xxxx以上,案件发改率能够控制在 xxxx以下,总标的额可达1亿1千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xxxx元。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抓好队伍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

今年年初,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岗位到每个单位都有目标任务,都有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一是抓好学习,筑牢根基。于年初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我院干警人均笔记字数达到了xxxx字,学习心得达3篇。二是狠抓教育,增强干警服务意识。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干警向先进学习,克服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要求干警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三是抓实活动,查摆问题搞好整改。今年以来,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阳光审判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各中层单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四是抓好监督,确保队伍纯洁。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xxxx人次,并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xxxx执法监督员共计5xxxx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制作了审务公开栏,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将“三章六禁”等制度上墙公示,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创办了《滦州法苑》季刊发放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监督。另外,我院纪检_门认真开展了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共评查案卷193xxxx,查找各方面问题98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五是抓严追究,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共对xxxx次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xxxx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共累计奉献双休日46xxxx天,加班加点达到400xxxx个小时,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12xxxx次,金额1xxxx余元。对我院取得的成绩,县各级领导都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今年以来我院已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49封,锦旗34面,镜匾8块。

二、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抓好各项审判工作

1、坚持“严打”不松懈,认真开展“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共审结刑事案件15xxxx,对18xxxx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xxxx,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如郝立军抢劫一案,被告人郝立军持刀抢劫,扎伤被害人,情节恶劣,我院依法判处郝立军有期徒刑,剥夺其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0xxxx,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余元。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公诉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同比上升了1xxxx百分点。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本着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xxxx以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服务辖区赢民心,优化发展环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努力实现实体、程序双公正。共受理民事案件200xxxx,审结168xxxx,结案率达到,诉讼标的额812xxxx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31xxxx元。总结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主要有六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我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4xxxx,结案率提高了1xxxx百分点。同时,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较去年同期提高1xxxx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35天。二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我院上诉案件发改率仅为,较市目标低百分点,同比降低百分点。三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干警消除了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xxxx,降低了5xxxx。四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xxxx。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xxxx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xxxx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五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安各庄法庭为松树营村委会收回土地承包费800xxxx元。全院各法制副校长还为各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xxxx,受教育人数达到800xxxx人。同时,行政审判、立案和审监工作也都取得较好成绩,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六是司法法庭助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6xxxx,金额达到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3、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开展了“阳光执行”活动,执行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实施“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使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增大了当事人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减少了来法院的'次数,降低了当事人的开支。今年已向当事人通报案件50xxxx次。二是实施《申请执行人须知》和《告被执行人及家属书》制度,已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免费发放《申请执行人须知》和《告被执行人及家属书》1066份。三是实施《债权凭证》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益,降低债权人风险,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今年已发放《债权凭证》1xxxx,申请执行人均比较满意。四是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会战于10月26日开始,仅前三天就执结案件1xxxx,部分执行xxxx,标的额达元。其中对xxxx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xxxx次。今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1xxxx,执结47xxxx,执结率,执行标的额达到194xxxx元。其中执行积案11xxxx,标的额18xxxx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8月,县长胡国辉同志专程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情况,在提出工作意见的同时,对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高站位、明责任、夯基础、赢民心,不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我院努力抓好涉诉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我院今年的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一是从思想上重视,对信访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部署,把责任落实到每位干警,初步形成了人人想信访、人人干信访、全院抓信访的工作新格局。二是完善了院长敞开接访制度。由原来的每周一次改为每天接待,并提前公开、公示。仅今年以来,各位院长就亲自接待信访案件当事人40xxxx人次,解决了大量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实行了院长包案制度。对重点、难点及上级督办案件,由各位院长包案,并做到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一包到底。四是坚持了信访案件回访制度,今年我院对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回访率达到了10xxxx。五是落实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今年以来,我院除实施司法救助制度外,还努力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今年已为老年当事人口头立案xxxx,解答群众咨询300xxxx次,息诉xxxx、息访xxxx。同时,对来访的老、弱、病、残群众,法院干警还多次自发资助9xxxx人次,合计金额100xxxx元。

民庭工作计划 第十二篇

一、审判和执行工作

审判工作目标:结案率刑事案件为以上;民事、行政、再审案件为以上。当庭宣判率刑事案件为以上;民事、行政案件为以上。杜绝超审限案件和错案。

执行工作目标:全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为以上。基层法庭各执结件执行案件。

(一)刑事审判工作

⒈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惩处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杀人、抢劫、绑架、爆炸以及重大盗窃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⒉继续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惩处常见多发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⒊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⒋继续严厉打击以企业、个体私营业主为侵害对象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设备、盗窃企业资产等犯罪,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

⒌严厉打击破坏农用设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犯罪活动,及时审理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案件,维护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的合法利益。

⒍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坚决贯彻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准确适用法律,慎审明断,不枉不纵。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确保程序公正,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质证权、辩论权、最后陈述权及其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杜绝超期羁押。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

⒎民事审判立足于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坚决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中立公正,不偏不倚。

⒏进一步增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识,依法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契约关系,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⒐依法审理涉及企业改制和破产纠纷案件,准确慎重地认定国有企业改制合同的效力,稳妥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我县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⒑依法审理涉及金融市场的纠纷案件,保护金融债权,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防止企图通过诉讼逃债、消债等规避法律的行为。加强对因非法金融活动或者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而引发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制裁公司滥用其法人资格、侵害债权人、消费者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滥设公司、假破产真逃债等违法行为。

⒈正确适用《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婚姻、家庭案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人身权益的保护。

⒉及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运用司法手段促进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案件,促进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及时审理因用人单位拖欠工人、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依法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劳动者人身伤害的民事赔偿案件。

⒊加强对房地产案件的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县房地产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⒋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纠正和制裁随意提高土地承包费、撕毁合同、一地多包、收回土地高价发包、缩短承包期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的违法行为,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进一步加强涉及粮食流通案件的审理,维护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制裁违约和其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粮食生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依法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三)行政审判工作

⒌进一步加大保护当事人诉权力度,加强对各类被诉行政行为的研究,依法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⒍加强对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指导,促使人民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能够运用法律规定有效保护自身权益。

⒎把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放在第一位,树立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及时审理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合同有关的行政案件,保障行政管理体制和制度的改革,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⒏依法审理涉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整治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及部门行业垄断引发的行政案件,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

⒐妥善审理好加重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城市房屋拆迁、城镇建设规划等问题引发的群体诉讼案件,在依法审判的前提下,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支持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继续加强计划生育、农业税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促进计划生育、农村税费改革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⒈认真学习和实践《全省法院第一审行政案件庭审规范用语》,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当庭宣判率。

(四)执行工作

⒉进一步落实党的_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要求,改进和创新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继续清理执行积案,提高执行效率。依法制裁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执行工作环境。

⒊继续落实“年有执行月、月有执行周、周有执行日”制度,健全执行长效工作机制。

民庭工作计划 第十三篇

一、强化并落实教学常规管理。

1、进一步严格教师考勤制度,继续推行候课制度,积极配合教务处的工作。

2、严抓教师的教案、学案书写,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学生资料的使用与督导。

3、不定期检查单元过关达标检测的完成情况及有无及时分析。

4、定期将老师的教案、学案相互传阅,以便于教案学案更加规范,实用。

3、继续采取“推门进”听课方式,让老师自觉备好课,上好课。

4、通过座谈会、学情分析会,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教育工作。

5、做好学生评教工作,及时把握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和建议,进而采取有效措施改进。

6、充分发挥每一学科优秀教师的作用,带领任课教师落实教学,分层内容深浅的把握,广度的尺寸等。

7、加强老师与学生的沟通,建立师生谈话记录档案。

8、严明考试纪律,把提高准确率和卷面质量当作大事,常抓不懈。

二、加强班级管理和学生管理

高二年级是个事故多发期,为此,高二年级把本学期工作重点放在进一步强化习惯的养成教育上,要求各班通过主题班会、教育大会形式加强对《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校纪校规的学习,抓紧落实,通过班级板报、班会等形式,大力弘扬正气,鞭策后进。

1、通过优秀班级,文明宿舍的评比等形式,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敬业奉献精神,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严格对教师的管理、考核与督导,进一步严格考勤制度,使年级变成一个积极向上,拼搏进取的工作团队。

3、努力推进新课程改革,抓典型、以点带面深入研究和落实好新课标,把课堂改革、课程改革结合在一起,坚决落实学案制教学,让每一位教师都能承担一次公开课、示范课任务。

4、使每科教师的教学成绩在本校出题的情况下,平均分都在及格分以上,期末考试,重点班前40名平均得分在前一次成绩的基础上,平均增长5―10分,否则不予以评先评优。

三、加强对班主任的考核及学生的管理

1、对班级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分别以班级卫生、纪律、宿舍、学生成绩的提高、巩固率等几个方面来考核班主任。

2、各班建立班级管理日志,详细记录本班上课、自习纪律、卫生、请假、旷课等情况,每节课由任课老师签字确认,有问题及时反映给班主任。

3、在宿舍管理方面,实行领导带班,班主任分工负责,每日逐室逐人检查,严防学生私自外逃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4、班级管理实行流动红旗,每周一早晨对量化考核优秀的班级举行授旗仪式。

5、在年级设立评比专栏,及时表扬好人好事,鞭策后进。

6、配合政教处健全学生会,狠抓迟到、早退、旷课现象。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工作,每天由值周老师带班监督检查,一天一小结,一周一总结。

7、要不定期召开班主任座谈会,介绍先进管理经验,找出共性问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8、各班要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和教学目标责任书。

四、齐抓共管利用多种方式规范学生的生活学习习惯。

1、进一步搞好班级文化和宿舍文化,营造团结、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2、定期组织主题班会,加强学生的感恩教育。

3、定期召开家长会及通过班主任给家长打电话,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

4、加强对学生的目标激励,进一步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兴趣。

民庭工作计划 第十四篇

一、语文

1、六年级组教师教材培训、每两单元一次单元测试卷、上学年毕业统测试卷分析会(六年级教师完成)

2、作文教学系列评比:作文教学指导与讲评教案评比、作文批改评比、作文指导与讲评课评比。

3、语文优质课评比

4、教案改为下载式(不强求)评优时主要看修改及反思,减轻负担,保证质量

5、作业:大小作文(小作文根据班级活动制定,综合读后感)、注音本

6、读书活动:各校针对情况自己安排活动时间及评比细则。要求: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二、工会

1、开学初下发每位教师一份洗漱用品(牙膏、香皂、毛巾、洗衣粉各一)

2、工会宣布上年度工会提案情况及立案、落实情况

3、五一校内教师趣味运动会

三、幼儿

1、参加期末测评

2、幼儿优质课评比

四、教科研

1、侯国芳开学后两周内做“写话”课题推广讲座

五、图书馆

棉小三月准备省一级验收(资料、借阅记录、展示布置)

民庭工作计划 第十五篇

申请人:贵港市南环中学(教民4508034000004号),地址:贵港市江南工业园;

被申请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因诉贵港市港南区政府的行政诉讼及赔偿一案,不服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年11月24日作出的(20__)贵立行终字第14号《行政裁定书》,现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请求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案件的事实,撤销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__)港北立行初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撤销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年11月24日作出的(20__)贵立行终字第14号《行政裁定书》,依法开庭审理该案。

再审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9月28日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是以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10月16日作出(20__)贵行辖字第3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本案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管辖”;20__年11月4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__)港北立行初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本院不予受理”;20__年11月9日,申请人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院11月24日作出(20__)贵立行终字第1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一、本案属行政受案范围

20__年12月6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内容是:“南环中学部份土地占用江南工业园区的用地,限3日内到港南区人民政府办理有关事宜,逾期一切后果自负”;20__年3月23日,被申请人没有通过任何法定程序确认,就滥用其行政职权动用警力采取强制措施,无偿征用收回申请人东面102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然后转让给树泰胶合板厂建厂,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违法行政行为,与被申请人交涉未果;20__年3月11日,申请人向市信访办递交《关于港南区政府强行毁坏学校房地产及青苗不予赔偿》信访事项,要求被申请人参照相关征地拆迁文件的补偿标准,返还申请人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征地补偿费,杜绝克扣、截留、侵占、挪用申请人的补偿费;3月28日,市信访办受市政府委托,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但被申请人无视这个协调会,没有派负责人参加会议,由于被申请人不履行其法定职责,不予答复,信访事项没有办理结果;7月8日,申请人向市人大申请督办《关于港南区政府强行毁坏学校房地产及青苗不予赔偿》的信访事项;9月23日,被申请人作出《关于反映南环中学征地拆补偿问题的答复》,认为申请人东面的102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是非法用地、违章建筑,没收申请人的非法所得,拒绝支付申请人征地补偿费;对于西面的另外55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其中5亩(3284。66㎡)土地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的住宅地则按没有bàn zhèng的建设用地用途补偿,50亩(55-5)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按非法用地由被申请人无偿收回不予补偿,55亩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则适当补偿。被申请认为申请人的157亩土地中,只有5亩土地是合法,其它的152亩土地是占用工业园和湴村的土地,是非法用地,无偿征用收回申请人的152亩土地不予补偿,严重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不服起诉到法院。行政法律法规规定,凡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时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不利影响形成公法上争议的,受到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受理。该案属于《_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受案范围,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和《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予受案范围。而今一、二审法院又拒绝受理,如何能实现和保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原一、二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不完整,草率裁定定案

该案中,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征用收回申请人的157亩房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转让给2个企业办厂,其中东面的102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以占用工业园土地、非法用地、违章建筑为由,无偿征用收回转让给树泰胶合板厂;西面的55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低价征用收回转让给德兴机械厂。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东面的102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处理是:无偿收回,没收申请人的非法所得并处罚款,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西面的55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处理是:以转让的形式进行补偿5亩(3284。66㎡)土地费和55亩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无偿收回50亩(55-5)土地,因此出现20__年4月8日的《转让协议》和20__年5月22日的《补充协议》。本案在审理中,原一、二审法院只是审理后者这2分协议部分的次要事实,而完全忽略审理前者102亩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主要事实。理应经过庭审调查、质证查明的事实,但法官没有开庭,却按偏差的思路去审案、定案,不能客观地、全面地看待案件,不能全面衡量案情草率定案。该案中,被申请人对其主张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该案不属法律明文禁止不予受理范围,属于法律明文规定受理范围。

综上所述,原一、二审法院把本应纳入行政诉讼范围予以受理的案件排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大门之外,错误地剥夺申请人的诉权,不符合人民法院非有法定事由不得拒绝受理案件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案件起诉法定要件中的原告资格、被告资格、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问题具有复杂性,有时很难通过对起诉状及其相关材料的审查就能够辨别清楚,没有完全搞清楚相关问题就草率地裁定不予受理,违反人民法院裁判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行政诉讼立案工作,不得随意限缩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得额外增加受理条件。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强行政诉讼立案监督,对于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的,及时予以纠正,防止因当事人告状无门而到处上访,激化社会

矛盾”,因此这两个裁定都是严重错误的裁定,根据《_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呈请审查,作出公正裁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确实施。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__年_月_日

民庭工作计划 第十六篇

信访工作汇报材料

——立案庭

涉诉信访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大局稳定。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_院长的要求,根据省委政法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吕政法[2009]19号文件要求和《_中阳县委政法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县政法机关开展“争做文件接待窗口、争做文明接待员、争做人民群众贴心人”活动的实施方案》(中政法[200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争做文明接待窗口、争做文明接待员、争做人民群众贴心人”活动(以下简称“三争做”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1、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入手,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无论是本院受理的案件,还是本院已判决的案件,由于当事人文化素质水平的不同,对法律理解程度的不同,都会导致当事人上访、咨询,有的当事人还会对裁判文书中的用语、术语等提出各种各样的询问。立案庭作为对外的窗口部门,成为了接待这些当事人的主要部门,我庭工作人员在接待的过程中,做到耐心细致,工作态度热情,对所涉及的法律文书,结合法律规定给当事人认真讲解,从而使当事人听得明明白白,做到让当事人了解自己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争取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对于申诉的案件,做到有问必答。处理和接待当事人上百人,答复 1

申诉、咨询信件十余件。对于长年申诉、上访的老大难当事人,争取让他们气冲冲而来,心平气和而去。

2、积极沟通,完善信访机制。我院采取排查、认定、沟通等多种形式,积极与_进行工作协调,进行沟通及时解决。为及时、高效、快捷、优质服务群众,我院不仅开展来信、来访、来电信访,更增加了EMAIL访形式,拓宽了信访渠道,解决了实际困难,为今后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信访案件具体情况:

1、李平,去市、进京,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现已全部执结。

2、冯尚俊,去市,故意伤害罪一案,已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赔偿款全部执行完毕。

3、张树楣,去市,赔偿案,要求及时判决,现已审理终结,其已上诉。

4、张侯贵,去市,离婚案,反映第三人张海海导致其离婚要求赔偿,经审查其反映问题不属法院受案范围,已明确答复。今年4件涉诉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民庭工作计划 第十七篇

第三条 结合全省审判工作实际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需求,本规则所涉商事案件数据统计围为“物权纠纷之担保物权纠纷。民事审判庭 XX 年工作计划 明确任务,夯实基础,加快步伐,争创一流 ---第一度末工作会议近日,民*庭召开第一度总结及今后工作安排会议。***庭主持了本次会议。

工作计划篇1 为了贯彻省7月31日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如辞去公人抢单平台是违法的吗落实委、最高关于继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通知及活动方案,结合我市执行工作实际情。庭审笔录实报告庭审笔录实报告 庭审笔录实报告 庭审笔录实报告 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学专业学生。

为进一步提升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审判质效提升,5月16日上午,郎溪县召开民事审判庭员工作推进会。会上。工作计划 篇1 一是提高工作质效,刑法附则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负责全院年度绩效考核的相关按月促各认真对照全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摆了本的工作“短板”。

为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抓早抓先、谋划部署下一阶审判工作,确保2022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2月16日下午,南市良庆区召开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审管办工作部署会。民事审判庭2018年度工作计划 走过2017年,医疗纠纷鉴定请书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只是经,频频回首会让人沾沾自喜,而把握当下,筹划好,给自己定一个目标,看清使命

民庭工作计划 第十八篇

迪庆州法院立案庭工作总结

立案庭在院党组、院领导的领导下,在各庭、室、处、队的支持、配合和协助下,全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年初院内制定的工作思路,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服务态度,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不断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坚持抓好本职工作,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建设和谐迪庆、“四个走在前列”即努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上走在全国藏区的前列;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前列;坚持和谐发展,努力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走在前列;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走在前列这一新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部门工作职责出发,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提出的诉讼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开展文明窗口的服务工作,努力做好宣传法律、服务人民等方面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断改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全面开展好立案工作

(一)以政治促业务,以业务实绩体现政治。立案庭全庭人员认真学习各项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参加了院内举办的专项活动,近期全庭人员均参加了党的十八大宣传讲座,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宣传培训,全体党员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学习、整改,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全庭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有明显提高,树立起了司法为民、公正效率的司法理念,不断更新观念和学习外地州法院的先进工作方式,增强一切工作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结合开展各种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将理性的法理转化为实际行动,统一服务思想,模范遵守上级部门及本院的审判纪律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建起团体作战精神,不以小事而不为,在窗口服务工作中,树立起平等、为民、务实、谦和的工作态度,不断转变立案、信访的工作机制,将服务承诺、审判信息、首问责任制、案件办理流程等以各种形式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及当事人的监督,彻底改变法院在办案中存在的“六难”,圆满完成了院内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二)认真开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提高配合意识,以立案庭为中心展开了大立案格局,与其它各庭室配合默契,认真地待每一件案件的立案前调解、立案调解、立案审查、立案送达、审理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搞好案件的排期、公告、分案、统计、诉讼费结算等工作,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及时对起诉案件进行审查,争取做到当天立案。本年度共受理各类案件 件,其中刑事 件(一审 件,二审 件,抗诉 件),民事件(一审件,二审件),行政 件(一审 件,二审 件),执行 件(本院生效裁判文书申请执行的 件,提级执行的 件,申请执行标的为 万元),审查再审案件 件(刑事 件,民事 件)。立案庭办理不予受理、管辖异议、启动再审等共 件,办理指定管辖案件 件。

(三)耐心开展当事人咨询、来访、申诉案件的引导和说服息诉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本地经济的飞跃发展,城镇建设化步骤加快,政府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断有新的矛盾出现,在行政部门解决后仍会有许多当事人上访、申诉,从而给政府的工作带来压力。面对这些情况,对到法院来的群众做好宣传说服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仅从法律的角度、法官判案的原因及理由出发,而且从党委、政府的工作角度,多方面做当事人的工作,对于当事人要求庭室审判员或院长接访的及时安排接访,对于维持好地方政府的经济建设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和提供便利条件方便群众诉讼。在现阶段我院经费也有限的情况下,为了给诉讼当事人提供好的诉讼环境,让当事人诉讼成本降低,立案庭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针对乡下边远群众的诉讼,都要安排审判人员到现场开庭,一方面便利当事人,另一方面通过开庭起到普法宣传效果。对于贫困的诉讼当事人,法院制定了司法救助措施及采用指定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等手段,让所有的弱势群体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自身建设方面,在立案大厅内采用挂牌匾、发放宣传册、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将诉讼风险提示、案件审理流程、开庭公告等对外进行宣传,引导好指导当事人诉讼,为便利当事人,拟改扩建诉讼服务中心,使当事人到法院办理各项事均能在服务中心完成。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调解衔接机制。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案

件,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密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耐心做好调解及说服工作,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采用到能调则调,不能调解的及时立案的方法,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引导当事人诉讼,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为首要任务,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热心解答有关法律咨询问题,让当事人及时得到了法律援助,在立案阶段就熟悉相关诉讼程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同时为保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需要法律援助的积极办理有关指定辩护人手续,尤其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在立案审查阶段就通知其监护人,并积极为其指定辩护人等,努力实现释法析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审判目标,从而为减少社会矛盾、增加和谐因素,已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二、近年来立案工作取得的经验

一是立案工作逐步走向规范。由于立案工作对内涉及上下级法院以及本院的各个庭室,对外面对各种不同的当事人,在工作中必然存在对内对外协调的问题,针对以上情况,立案庭的工作应强调规范性。在近几年的工作中,针对立案庭的职能分工及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了不同的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均作了相应的明确。起草了《立案工作规则》下发各县院,对全州立案庭的工作操作作了规范,起到提高工作效率,化解工作矛盾的目的。

二是体现了团结、配合的工作风貌。立案庭一年来能够较圆满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立案庭成员的自律团结、与其它庭室的相互协作配合密不可分,立案庭成员以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

作态度,参与到工作当中,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力争及时了结,做到窗口服务人员全本着制服值班,对当事人及其它庭室提出的各种问题,无论是否是职责范围都认真对待圆满完成,对上级法院安排的各项调研、各种工作及院领导调配的工作任务,不讲客观原因,保证按时按量的完成。在平时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积极研究解决问题,体现了自律团结的工作氛围。

三是走探索、创新的改革道路,极积开展诉讼调解。诉前调解及诉讼调解可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诉讼效率,体现法院的便民、利民。其次庭前调解是没有经过庭审调解,形式宽松,程序简洁,环境平和,方法灵活多样,容易缩短调解人与当事人的心理距离,增强亲和力,赢得当事人信赖,为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氛围。诉讼调解在及时化解矛盾的同时可提高主动履行率,减少法院执行难度,立案庭在主管院领导的指导下,探索性的开展了庭前调解的工作,上半年立案庭调解结案 件,取得一定较好成效。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案件收案、立案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排期、开庭、判决,并在法院管理软件上进行严格操作,将诉讼文书扫描建档,确保案卷与电子卷宗的统一。进一步明确立案庭和业务庭之间的职责,在工作中做到即有分工又能相互沟通、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对已排期的案件若无特殊原因经主管院长同意外,不宜轻易改变开庭时

间。对于庭室之间存在的工作失误要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搞好弥补,在案件流程管理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避免工作失误给案件归档带来影响,更不能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

2、案件的审理及评查要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好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的作用。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审判事务方面的会议,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好的做法要加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给业务庭室进行通报,争取发现问题得到一次性解决。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应与审监庭加强配合,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积极作用。

3、注重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抓法院队伍的培训、交流、学习路子,实行从优待警制度,引导其它人员向法官队伍靠拢。法院主要是以法官办案为主,而从现状来看,我院的法官优势并不突出,法官的待遇行政人员无明显差别,而审判责任方面法官比其它人员重,惩多奖少,导致法官办案压力大,产生怕办案的苗头,有经验的资深法官越来越少。对法官的培训力度还应加强,如果法官视野不够宽,缺乏相互交流经验,凭自己经验、直觉办案,不主动学习新法律法规,对国情、省情、州情理解不够,办案过程中的工作主动性不强,与社会接触面过窄,为办案而办案,那么就会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案件审判质量,造成对法院不利的副面影响。

总之,立案庭在工作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未出现

过当事人投诉、吵闹、拖延不办等现象,但还存在不少的困难,立案庭将遵循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的精神,努力为我州社会经济发展尽心尽力,切实建立起高效、文明的立案大厅而努力。

民庭工作计划 第十九篇

立案庭工作总结

-------立案庭

今年以来,立案庭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全体干警以“司法为民”为服务宗旨,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定科学发展观理念,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学习“三个至上”的精神内涵,立足本职,开拓创新,紧紧抓住立案工作这个核心,队伍建设这个根本,规范化建设这个关键,庭室物质建设这个重点,努力提高庭室整体司法能力和每位法官的司法技能,不断深化认识、改进工作作风,以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弘扬司法文明,努力使我庭成为人民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窗口。

我院立案工作与其他法院不同,工作繁杂,业务量大,从各类案件的法律咨询、审查立案、司法救助到公告、诉讼保全、调取证据,从司法鉴定的委托、上诉案件的移送到司法统计,从排期开庭、安排陪审员审理案件到受理、应诉、开庭传票的送达。从诉前调解到信访工作,我庭肩负着大量的、繁重的工作。今年以来,全庭干警立足本职,任劳任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积极参加院内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下 面就立案庭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立案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庭是群众告状的门槛,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形象。今年以来,我庭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各项立案工作取得新进展。截止4月3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数1480件,其中受理民事案件876件、刑事案件243件、行政案件11件,合法性审查非诉行政案件70件,执行案件243件,送达法律文书3000余件,审查移送上诉案件221件,采取诉讼保全33 件、保全金额 560 万元,审查委托鉴定48件,调查取证132 件。做到了无错立、无漏立,无错案。

三、落实便民措施,创建文明窗口,积极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立案庭作为审判工作的前沿单位,既要积极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要为审判工作的及时、高效提供服务。去年依照上级法院创建,我庭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始终把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把做好我庭工作和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按照我院的立案制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立案效率,努力再创人民满意的窗口形象。

(一)在 硬件上,更换了三台高配置的液晶电脑,免费为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指南》、《常用诉讼标准化格式册》,设立了便民邮箱、便民电话,在原有方便群众的基础上,提高立案的效率,便于对新收案件的编号立案和对案件审理流程的跟踪管理。

(二)在软件上,采用权利下放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改变过去庭长审批立案为经办人负责审查立案,简化了立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方便了群众。

(三)在立案时间上,干警都能够严格执行一小时立案制度,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有95%的案件能够在15分钟内办理好立案手续,并及时打印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四)在服务态度上,做到热情周到,对不懂书写诉状和申请执行书的当事人,给予耐心讲解并发给“风险提示书”、“起诉书”等诉讼文书格式。对于起诉材料不齐全的,一起性说明欠缺的材料清单,并提供一张椅、一支笔、一杯水的方便。

(五)司法救助方面,依法执行有关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经济上却有困难等原因,交不起诉讼法的当事人及时上报院长审批,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共计71763元。

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有效化解信访难题。

在新的形势下,信访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晴雨表、衡 温器和减震器,它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院领导高度重视,在加强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从组织建设、人员选调、设备更新等方面,给信访工作给予倾斜,为信访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提供全面保障。作为信访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我庭也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针对不同的当事人研究不同的工作方法和艺术,使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一)利用送达法律文书和调查取证的时机,深入乡镇、自然村、社区、厂矿企业及学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和法律咨询活动,深受广大干部群众和学生的好评。

(二)开展引导诉前调解服务,化解矛盾于萌芽,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做好法制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诉前服务,对于双方当事人都到庭请求调解解决纠纷的案件,引导双方由各个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进一步落实调解衔接工作。

(三)开展改变信访方式,将信访窗口前移,变上访为下访,利用下乡的机会,深入各乡镇,拓宽信访渠道,设立电子信箱,公布信访专线电话,结合巡回办案,将信访工作直接深入到各村各户,及时了解情况,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化干戈为玉帛。一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1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76件,为区政法委、市中院报送信访报表21分,办理中央、省、市交(督)办件3件。对于长年申诉、上访的老大难当事人,争取让他们气冲冲而来,心平气和而去。现 在法院工作的信访形势总体稳定,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我区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也受到上级法院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五、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圆满完成全年司法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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