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简报范文通用6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2-06 22:55:19309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简报范文 第一篇

[摘 要]目前辐射环境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给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因此,辐射环境的保护工作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辐射环境保护工作也逐渐成为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个的重要组成内容。结合地方情况、辐射环境现状和人员编制实际,探索科学有效的辐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小而精的辐射事故应急队伍,科学调度有限应急资源,实现辐射事故预防和应急的o缝衔接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关键词]环保系统;核与辐射事故;分级负责;应急措施;分析评价

中图分类号:TM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0-0265-01

核与辐射安全无小事,应急上作更是容不得半点马虎。未来辐射事故应急上作越来越具有反核恐怖袭击的特点,应重点落实“六个强化”,逐步建立“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反应迅速、处置妥当”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体系。辐射防护是研究保护人类(系指全人类、其中的部分或个体成员以及他们的后代)免受或少受辐射危害的应用学科,有时亦指用于保护人类免受或尽量少受辐射危害的要求、措施、手段和方法。辐射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在核领域,辐射防护专指电离辐射防护。核设施及核技术应用单位注重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环保部门加强对核设施及核技术应用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运行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放射性废物贮存和处理处置设施安全运行,均未发生一级以上的安全事件或事故,在建核设施的建造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1 强化事故预警

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选取百枚重点放射源(包括固定源和移动源飞利用GPS定位系统和射线探测设备对其周围环境进行24h连续自动监测。监测数据通过数据传输系统传回环保部门自动监控中心,数据处理系统即时显示出每枚放射源的辐射剂量及放射源在线状况。放射源在使用、转移或维修过程中如发生射线泄露或丢失等异常情况,系统能即时发出报警,并将异常信息传输至监控中心,可由环保部门运用应急监测车进行巡测、复测。

2 提高人员应急措施

应急素养包括应急意识、反应能力、技术水平、人机(仪器设备)结合程度、预估评判能力等等,它是一个综合概念。日常的辐射环境监管也好、监测也好,总是在一种按部就班的土作程序中进行,仔细认真就足以解决遇到的大部分问题。而在辐射事故应急时,情况复杂,不确定因素多,协调因素多,预估预判的因素多,现场需要临机决断的土作多。因此,应急过程是对一个人、一个单位、一个体系综合能力水平的检验,也是应急队伍应急素养的综合反映。应急队伍应急素养高,可以科学预估预判现场情况和事态发展趋势,敏感捕捉到现场变化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调整应对措施,既有利于现场的科学快速处置,又有利于为决策层协调各要素和做决策提供准确可靠数据和处置建议,抢占事故处置的主动权,将“通过应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努力将事故损失降到尽可能低”的应急目标落到实处。因此,提升应急队伍人员应急素养对科学高效处置辐射事故,保障人和环境安全具有非常深远的现实意义。

3 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

先进的应急系统和精良的应急装备,并不等于良好的综合应急响应能力,必须常学常练、实战实练。要着眼于常态化,省级、市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并对各省辖市的应急响应情况进行考核;着眼于实战化,事前不通知、不排练,事后要形成总结报告,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检验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的可操作性,并加以完善。同时,要将应急培训上作纳入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才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和层次性的应急培训,对省、市环保部门应急小组负责人进行综合培训,对从事具体应急监测、处置上作的人员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企业的应急管理和操作人员组织集中培训,使各类应急人员清楚各自的岗位职责,掌握所需的应急知识与技能。

4 强化应急联动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简报范文 第二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填报时间: 2012-06-08责任单位: 金堂县农村发展局(金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职责

切实有效地防范农村生产中发生的农机、农质、沼气、畜产品等安全事故,扎实做好我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产安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丘陵地区城乡统筹示范县安全护航,确保我县社的安全与稳定,按照《xxx安全生产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农产品质量安全法》、《xxx畜牧法》、《xxx关于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xxx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理及事故条例》等及成都市、金堂县有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金堂县农村发展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金堂县行政区域内农业生产中发生的农机、农资、沼气、畜产品等安全事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及时消出隐患、严防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区域的安全和社会稳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我县农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行业和属地为主的原全生产责任科室和片区服务站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分队,确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全县农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在县农村发展局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开展工作,县农发局应急救援队担负着全县农村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任务,各责任科室、直属事业站、(所、场、办、中心)、片区综站、下属企业应急救援小组和应急救援小分队负责本行业和区域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抢,并及时与所辖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和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同时服从县农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四)科学决策,规范救援。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农村相关安全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等,加强培训和演习工作,做到常备有备无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农村发展局成立金堂县农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和县安监局的导下,负责协助乡镇农村相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等工作。根据金堂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方案,我局成立农业、畜牧、农机三个应急救援队;在全综合服务站成立二十一个应急救援分队,负责组织、指挥和实施本行业、本区域内安全急救援工作。县农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见附表一

(二)职责、金堂县农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农村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布应急令;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与有关应急人员、部门、乡镇、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协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协调在全县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县农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协助所辖乡镇对农村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按照应急理部署应急策略和事故现场指挥,派员赴现场协调组织抢险和善后处理等。若组长不在由副组长担任临时组长,全权负责领导小组的工作。、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

协助所辖乡镇沼气、农资、农产品质量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配合全县所辖乡村沼气、全县农资、农产品质量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执行。、畜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

协助对全县畜牧业投入品、畜产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配合全县所辖乡镇对投入品、畜产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

协助全县所辖乡镇对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制定全县所辖乡镇农机安全生产急救援预案的执行。

三、事故等级划分及发布

预警级别按照现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各类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执行。分为四级预警。

(一)事故等级划分、一般事故预警(Ⅳ级)(蓝色)

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或1次重伤或严重中毒9人以下的事故。、较大事故预警(Ⅲ级)(黄色)

一次死亡3-9人或1次重伤或严重中毒10人以上的事故,或经济损失50万以上,100万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重大事故预警(Ⅱ级)(橙色)

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预警(Ⅰ级)(红色)

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二)预警发布

一般(Ⅳ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预警由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较重(Ⅲ级)安全故灾难的预警由成都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安全故灾难的预警由省政府批准发布、调整和解除。

四、救援抢险人员教育培训和要求

(一)救援人员要求

应急救援队担负本县农村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安全生及善后,负责协助公安、卫生、安监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救护伤员、排解险情、勘查调查取证、清理事故现场等工作。因此要求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人员必须熟悉相关业务工关专业技术知识,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二)培训演练

应急救援队员按其各自负责的工作在县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学习相关救

和专业知识。参加学习后组织一次实战救援演习。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接到报告和报警

县农发局当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或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县安监办和上级职能部门,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下达救援命令

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报告后,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及事故的特点下达救援指令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指令,并调度救援救护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抢险。

(三)实施救援抢险、现场处置

事故救援小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组织车辆、器材、设备和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队长现场指挥,按照应急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抢险工作,并随时将救援情况报告领导小时由县农发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调集有关部门增援(中心、120急救中心、119火警中心、122交通事故中心)抢险。、后勤援助

应急救援队保障组接到领导小组救援指令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做好施救现场所需的物资等保障事故抢救需要,并及时抢救伤员,尽快将伤者转移到医院抢救,迅速落实死、伤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随时将伤员抢救情况以及善后处置情况报告领导小、后期处置

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征用补偿,等工作由事发当地政府按国家和省、市、县现行行。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物资)由应急指挥部统一管理使用,并接受政府与社会的监

保险(工伤、意外伤害、财产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保险机构承担相应责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检查及考核

(一)监督检查

县农发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应急救援分队执行预案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重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构日常工作,器材、设备、交通工具的落实和准备情况援人员的培训,救援演练等主要工作情况。

二)考核

对于各安全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底由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全年工作业绩和目标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七、附则、本预案由金堂县农村发展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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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简报范文 第三篇

附件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作为国家辐射安全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为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辐射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分析评价并决策,按事故等级及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应急任务

国家xxx承担的应急任务是:(1)制定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理和协调跨省区域辐射事故的处理;(3)接收省级环保部门和辐射事故责任单位有关事故信息的报告;指导和组织力量支持省级环保部门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和应

— 3 — 急行动;

(4)监督与评价由总局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辐射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5)及时向xxx报告,并负责发布辐射事故的新闻和信息。省级环保部门承担的应急任务:

负责辖区内重大、较大和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协助总局做好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理工作。

适用范围

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设施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

主要包括:

(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等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2)铀(钍)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事故;(3)放射性物质(除易裂变核材料外)运输中发生的事故;(4)国外航天器在我国境内坠落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2.总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与职责

国家xxx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是国家xxx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总局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平时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辐射事故发生时快速而适当地进行响应。

— 4 —

总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国家xxx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辐射事故时即为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辐射事故应急期间,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分别为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和总局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中心。总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如图1所示。

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人员组成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同总局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 5 —

成员基本一致。在辐射事故应急期间,总局局长任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总指挥,总局主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副局长(兼国家核xxx局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并作为总指挥替代人;总局办公厅主任、核安全司司长任副总指挥,办公厅主管总值班室副主任、核安全司主管应急副司长分别作为其替代人;总局规划司、国际司、宣教司等有关司办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辐射事故应急期间,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活动在总局机关大楼内进行。

主要职责

(1)审批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决定总局辐射事故应急的启动和终止;

(3)指挥和协调总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指导或指挥省级环保部门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4)组织对由总局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辐射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价;

(5)审定向xxx提交的重大和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报告;(6)负责发布辐射事故的新闻和信息。 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的组成与职责 人员组成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是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秘书机构和执行机构,由核安全司、办公厅、国际司、宣教司的相关人员组成,下设秘书组。核安全司司长任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主任,核安全司主管应急副司长(主任— 6 —

第一替代人)和其他副司长、办公厅主管总值班室副主任、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秘书组由办公厅总值班室、国际司核安全处、宣教司新闻处,以及核安全司放射源处、放射性废物管理处、核燃料处、综合处等相关人员组成。事故期间,组长由核安全司归口负责的项目处处长担任。

辐射事故应急期间,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总局机关大楼内。平时,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成员按各自职责在本部门办公。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负责总局系统内部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全国环保系统内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3)负责受理来自地方环保部门上报的辐射事故报告、中央或xxx办公厅下达的辐射事故应急指示和总局领导的批示指令;

(4)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总局系统内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配合;

(5)负责与有关部、委和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6)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时,及时起草向xxx提交的事故报告;(7)组织开展对由总局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辐射事故责任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的跟踪、评价及监督。必要时,— 7 —

经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干预行动;

(8)组织起草有关辐射事故的新闻和信息。 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的组成和职责 人员组成辐射事故应急时,由核安全司司长任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主任,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任常务副主任,核安全司主管应急副司长(任主任第一替代人)、其他副司长以及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管应急副主任任副主任。

常务副主任全面负责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的应急准备日常工作。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下设技术专家组,由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其他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制定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的辐射事故预案及实施程序,并报总局审批;协助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的编制工作;

(2)为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全国环保系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确保各类应急设施和设备的可靠运行;

(4)对辐射事故进行后果分析与评价,为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出建议;必要时,派出专家组参加辐

— 8 —

射事故的现场监督、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现场的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 总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职责

(1)制定管辖范围内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并报总局审批;

(2)负责管辖范围内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

(3)负责对总局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日常监督;(4)负责对总局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事故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总局报告情况。

总局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中心的组成与职责 人员组成辐射事故应急时,由核安全司司长任总局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中心主任,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主任任常务副主任,核安全司主管应急副司长(担任主任第一替代人)、其他副司长以及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主管监测副主任任副主任。

常务副主任全面负责总局核与辐射应急监测技术中心的应急准备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制定总局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中心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并报总局审批;

(2)为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 — 9 —

全国环保系统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总局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中心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4)根据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的指令,对事故发生地的省级环保部门提供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支援;承担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工作。

省级环保部门职责

(1)组织制定省级环保部门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并报总局备案;

(2)负责省级环保部门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3)负责向总局报告辖区内发生的辐射事故;

(4)负责辖区内重大、较大和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5)协助总局做好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理工作。3.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 10 —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江河流域、水源等)放射性污染事故;(4)国外航天器在我国境内坠落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 重大辐射事故(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 较大辐射事故(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铀(钍)矿尾矿库垮坝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1)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 11 —

(3)铀(钍)矿、伴生矿严重超标排放,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4.应急行动 启动

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由总局组织实施。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由省级环保部门全面负责。环保系统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原则上按表1进行启动。

表1:辐射事故应急状态下总局系统应急组织的启动 应急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导小组 办公室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大事故 ○ √ 主任/

副主任 √ √ 秘书组 √ √

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 √ √

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中心 √ √

核与辐射安全 监督站 √ √ √ √ * 应急状态

省级环保部门及辐射环境监测机构 √ √ √ √

注:○表示待命,√表示应急响应人员启动并到达责任岗位。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对总局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事故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

工作进行监督。 联络与信息交换

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按照相关实施程序负责与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xxx、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其它部(委)和单位、省级环保部门及辐

射事故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辐射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向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

— 12 —

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指挥和协调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时,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总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辐射事故应急行动,综合协调总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与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3)协调各级、各专业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7)及时向xxx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省级环保部门对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参照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进行积极配合。

应急监测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提供监测数据,为辐射事故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国家xxx指派总局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中心对事故发生地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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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环保部门提供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支援,或组织力量直接负责辐射事故的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现场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事故特点开展相关工作:(1)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5.应急终止和恢复 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1)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终止后,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中心和省级环保部门、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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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志、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5)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辐射事故,总局和省级环保部门要组织有计划的辐射环境监测,审批、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

总结报告

应急终止后,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中心和省级环保部门应在二周内向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提交本部门的总结报告,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总和总结总局系统的应急响应情况,并在事故后一个月内向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

6.应急保障 应急资金

根据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要,各级辐射应急组织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相关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要。

应急设施设备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各级辐射应急组织应配备一定的应急设施设备,主要包括通讯设备、交通工具、辐射监测设备、辐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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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个人防护用品及文件资料等。 应急能力维持

为保证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各级辐射事故应急组织应:(1)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做好日常应急准备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3)积极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及应急监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7.附则

本预案由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本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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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事故应急实施程序目录

1、国家xxx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实施程序

2、国家xxx辐射事故后果评价实施程序

3、国家xxx辐射事故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实施程序

4、国家xxx辐射事故联络与信息交换实施程序

5、国家xxx辐射事故应急人员培训实施程序

6、国家xxx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实施程序 — 17 —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简报范文 第四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防患于未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辐射事故的危害,保障全省辐射环境安全;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科学、高效地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避免或减缓事故的消极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制订本预案。

工作原则

按照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及时高效处理突发辐射事故。

编制依据

依据《xxx突发事件应对法》、《xxx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事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事故,及其山西省行政区域以外发生核与辐射事故和核动力航天器坠落对我省造成影响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主要包括:

(1)放射源、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以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射线装置运行失控导致人员超剂量受照事故;

(2)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3)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4)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5)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6)国内外航天器在我省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7)可能对我省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省外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8)各种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2.省辐射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

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

省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担任副总指挥。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境保护厅、xxx山西分社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省指挥部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应急领导机构的指示。

(2)当省内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跨省区域辐射事故时,在国家辐射事故应急领导组的指导下实施应急响应。在发生重大及以下等级的辐射事故时,领导、协调和调动社会力量及各种资源,组织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状态,派出由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组成的现场救援指挥部,具体组织、安排事故的应急响应和调查。

(3)统一指导省内有关辐射事故的新闻和信息发布、舆情应对工作。

(4)必要时与兄弟省(区、市)的联络工作。

(5)必要时向国家或兄弟省(区、市)申请支援。

省辐射事故应急成员单位

省委宣传部:根据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参与制订突发辐射事故控制规划,把辐射事故控制和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省财政厅:负责保障省级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经费,确保省级突发辐射事故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落实各项紧急状态措施,封闭事故现场,维护突发辐射事故发生地公共秩序;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工作;设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协助主管部门转移、疏散受灾群众。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医疗机构开展辐射损伤人员转运、救治、现场医学处理和公众防护、风险沟通等工作;督导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准备;根据需要和指令,协调、调动省及周边市、县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整个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理的信息;负责安排落实现场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和防护行动;负责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向省财政厅提出应急能力建设和装备配置费用,保障应急能力和应急处置所需资源。

xxx山西分社:配合省指挥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第一时间获取和发布突发事件的全面、真实和客观的信息。

省辐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办公室)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省环境保护厅分管副厅长担任。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省环境监察总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和省环境保护厅宣传教育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省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职守。

(2)编制和修订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根据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具体指导全省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4)贯彻落实省指挥部调度指令和工作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变化发展趋势,协调处理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根据省指挥部的部署,指导事故后的恢复工作。

(6)建立和完善辐射事故信息上报、发布、应急监测体系。

(7)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省内的应急准备工作。

(8)组织实施应急人员培训、教育和有关应急演练。

(9)完成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中心

省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中心为省指挥部成员,职责由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

(1)协助省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的编制工作。

(2)为省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为全省环保系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省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确保各类应急设施和设备的可靠运行。

(5)对辐射事故进行分析与评估,对辐射剂量进行估算,对省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出建议。

(6)根据省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提供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支援,必要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辐射事故的现场监督、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现场的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

(7)负责对省级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工作组

为了确保辐射事故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将辐射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成立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新闻报道组、专家咨询组。

(1)现场处置组

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由省公安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组成。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现场维护和处置工作,根据情况临时确定警戒范围,疏散人员,展开初步现场调查,负责向省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

(2)医疗救护组

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由省、市、县等相关医疗机构组成,负责辐射事故受照人员医疗救护工作。

(3)新闻报道组

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辐射事故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4)专家咨询组

由省指挥部聘请的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针对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问题向省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提供建议和咨询,参加省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应急响应活动。

应急综合保障组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成,负责辐射事故处置的经费保障。

技术后援单位

技术后援单位由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协助省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中心进行辐射事故剂量估算,负责辐射事故处置的技术支援。

市级应急指挥组织及职责

各设区的市应成立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其职责参照省应急组织执行。

3.预警机制

预警级别与发布

预警级别

根据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全省辐射事故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一级(红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二级(橙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辐射事故。

三级(黄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辐射事故。

四级(蓝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辐射事故。

预警信息发布

一级预警信息由省级人民政府经xxx授权负责发布;二级和三级预警信息由省指挥部负责发布;四级预警信息由事发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预警行动

辐射事故应急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指挥组织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各级、各专业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响应

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天器坠落事件或本省行政区域外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量化指标如下:

(1)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的I-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等于3km2范围的环境剂量率达到或超过,或者β/γ沉积水平达到或超过1000Bq/cm2,或者α沉积活度达到或超过100Bq/cm2;

(2)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的Sr-90当量;

(3)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的Sr-90当量;

(4)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25000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释放。

重大辐射事故(二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重大辐射事故的量化指标如下:

(1)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或等于,且小于的I-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等于,且小于3km2范围的环境剂量率达到或超过,或者β/γ沉积水平达到或超过1000Bq/cm2,或者α沉积活度达到或超过100Bq/cm2;

(2)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且小于的Sr-90当量;

(3)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且小于的Sr-90当量;

(4)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2500D2,且小于25000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释放。

较大辐射事故(三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较大辐射事故的量化指标如下:

(1)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且小于的I-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等于500m2,且小于范围的环境剂量率达到或超过,或者β/γ沉积水平达到或超过1000Bq/cm2,或者α沉积活度达到或超过100Bq/cm2;

(2)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且小于的Sr-90当量;

(3)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且小于的Sr-90当量;

(4)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且小于2500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释放。

一般辐射事故(四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

(1)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

(4)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一般辐射事故的量化指标如下:

(1)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小于的I-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小于500m2范围的环境剂量率达到或超过,或者β/γ沉积水平达到或超过1000Bq/cm2,或者α沉积活度达到或超过100Bq/cm2;

(2)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小于的Sr-90当量;

(3)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小于的Sr-90当量;

(4)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小于的放射性同位素释放。

信息报送与处理

辐射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发生辐射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见附件3),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xxx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辐射损伤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省指挥部办公室应在2小时内报省人民政府的同时报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xxx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同时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xxx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分级报告的规定及时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现发生辐射事故后,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辐射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辐射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结报告三类。初报在发现事故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终结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即时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发生辐射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后应尽快报送《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续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终结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分级响应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应急指令,省应急组织协助做好特别重大辐射事故、跨省区域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省人民政府负责重大辐射事故和较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各市人民政府负责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根据环境保护部的应急指令,省应急组织协助做好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重大、较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

省指挥部应急响应程序

(1)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启动应急响应,召集有关部门分析事故状况,组织、指导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置工作,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开通与辐射事故所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4)及时向xxx及环境保护部报告事故处置情况,必要时请求应急支援。

(5)立即组成现场处置组,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行动;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组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和级别,通报有关信息。

事发地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要及时、主动向事发地现场处置组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供现场处置组制订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对可能受到辐射损伤的人员,应当立即送至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省级放射损伤医疗救治基地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报请事发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挥协调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人员赴事故现场,采取紧急医学救援措施。

(2)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辐射事故作业,组织控制事故现场。

(3)辐射事故发生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xxx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xxx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xxx门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应急措施

(1)应急状态时,省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省指挥部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救援组织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2)省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省指挥部的指示,通知有关部门及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按照本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对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未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由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

应急监测

省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中心负责组织指导辐射事故地区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辐射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辐射事故的发展趋势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辐射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省指挥部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和级别,及时统一发布准确、权威的辐射事故信息。

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辐射事故的不同类型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现场处置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程序执行,控制现场处置人员的辐射剂量,保护现场处置人员的人身安全。

受影响群众的安全防护

应急工作组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1)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到紧急避难场所。

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条件:

(1)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或可控;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应急结束由启动辐射事故应急的组织负责,相关成员单位应在两周内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本部门的总结报告,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和总结应急响应情况,并在事故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省指挥部提交总结报告。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受污染环境恢复等事项。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辐射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建立辐射事故社会保险机制,为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调查与评估

由省环境保护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同事发地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应急过程记录、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辐射事故应急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的反映等,客观、公正、全面、及时地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评估,并编写评估总结报告。

5.监督管理

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和指导全社会开展辐射事故应急防护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公众对辐射事故的'基础知识水平、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省指挥部每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专业的岗前培训和再培训,学习了解有关辐射基础知识和防护技能,以及辐射事故应急的有关知识和辐射监测、危险区域划定、人员疏散、人员救助和紧急处置等基本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演练

省指挥部每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增加应急工作人员的实战经验,做好实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辐射事故,能迅速投入应急处置。

6.应急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落实辐射事故应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熟悉应急响应程序,保证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及时响应和妥善处置。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辐射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有关部门、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辐射事故应急责任单位应当根据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启动事故响应后事故监测、救援等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

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医疗、监测和救援等方面的专用物资、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销毁和更新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人员保障

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要组建处置辐射事故应急专业队。应急专业队按照辐射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省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7.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省指挥部成员单位须根据本预案中的应急职责,制订、修订各自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根据需要定期进行修订。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简报范文 第五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公司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做好应 急处理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本公司的实际,制 定本预案。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的指挥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 称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理。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 指 挥:陆 建

副总指挥:罗丹明、曾庆平、王长南、林春根

成 员:陈典平、阙锋才、魏开生、兰子煊、陈山雄、王锋元、李甘斌、连荣潮、刘贞秀

指挥部下设立综合协调和安全保卫组, 灾害救援组, 物资保障和 医疗救护组, 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组等 4个专业处置组, 具体承担事 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 织者和指挥者, 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副总指挥则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处置的分管工作。2、专业处置组的组成与职责

(1综合协调和安全保卫组: 组 长:林春根

副组长:陈山雄、魏开生 成 员:行政部、人资部人员

职 责:根据总指挥的指示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上报上级政府和 有关部门;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 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 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组织保安和员工对 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2灾害救援组

组 长:王长南

副组长:陈典平、阙锋才、游远炜、林建宁、李永锋 成 员:生产部、工程部所属人员

职 责:组织员工等抢险队伍进行现场救援工作。(3物资保障和医疗救护组 组 长:曾庆平

副组长:连荣潮、王锋元、李甘斌 成 员:采购部、市场部人员

职 责:落实运输保障和救援物资保障工作, 组织有关医疗单位 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4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组

组 长:罗丹明

副组长:兰子煊、刘贞秀 成 员:技术中心、财务部人员

职 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 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报告程序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一事故发生车间的员工立即报告值班人员或有关部门;(二值班人员或有关部门立即按程序报告总经理;(三 总经理指示综合协调组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 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 有关部门(车间、班 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综合协调组接到事故报告后, 按照有关程序 立即报请总经理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 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 立即赶赴事故现 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 立即赶赴现场并启

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三现场救援处置

1、应急救援指挥部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 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政府报告。2、综合协调和安全保卫组

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 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和对外联络工作。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全面展开, 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灾害救援组

立即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抢险、抢修和救援工作, 并且配合专业抢 险队伍开展工作。

4、物资保障 和医疗救护组

调集运输车辆, 保障抢险救援的物资, 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伤亡 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组

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妥善做好伤 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简报范文 第六篇

为提高本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xxx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X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和《射线装置分类办法》规定,结合我院使用射线装置为Ⅲ类装置,发生事故时,定性为一般辐射事故,即: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本院发生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辐射事故适用本应急预案。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五、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电话:XXXXX

副组长:XXX;电话:XXXXX

成员:XXX;电话:XXXXX

应急值班电话:XXXXX

(大单位也可设办公室)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审定;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6)采取各种快速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对医院的负面影响。

3、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小组工作,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具体负责小组工作,收集有关工作信息,各科室之间的协调,管理全院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工作,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负责事发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辐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六、预防事故措施

1、健全辐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机器旁悬挂或放置操作规程卡片;

2、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机器操作规程和辐射防护应急培训,持证上岗;

3、定期检查维修机器,使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加装应急开关或电源总开关。

七、应急处理措施

严格遵守射线装置的操作规程,一但发现控制台上的监视器不能停止、按钮不能复位或其它情况,造成射线装置一直出射线时:

1、立即按下应急开关或切断主控电源,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

2、医院启动应急预案;

3、控制现场,积极主动调查事故原因;

4、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xxx门,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5、协助生态环境部门、xxx门调查事故原因;

6、协助卫生专业人员对受照射人员进行受照剂量估算,并进行身体检查和医学观察;

7、及时向公众发布消息,消除公众疑虑。

八、辐射事故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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