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类合同范本优选9篇

山崖发表网合同范本2022-12-05 08:50:33183

收入类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生产)需要,聘用乙方为企业试用职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为3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元。可分下列情况:

1、试用期表现突出,经考核后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满如果能力尚不能胜任,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试用期;

3、试用期间如因品行不良,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无故旷工者,将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或其它原因决定解除试用关系的,可自由提出辞职在甲方找到员工顶岗后方可离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5、试用期前因任一方原因解除试用关系甲方将根据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二、乙方在甲方从事务,试用期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暂不享受正式员工的保险福利。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或无正当理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应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否则按违约处理。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厂区和住宿区;

2、乙方在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3、在合同期内,甲方提供乙方住房,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包括水、电、燃气、电话等费用,乙方有义务保护好住房内的一切用具,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六、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论,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七、本合同双方严格履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入类合同范本 第二篇

[摘要]FASB和IASB正致力于制定一项适用于所有行业和交易事项的收入准则,并发布了讨论稿征求意见,本文对这单一收入确认标准对原准则单独规定的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及会计核算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探讨。

[关键词]收入确认 建造合同 会计核算

收入的确认是财务报告系统中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同时又是会计理论与实务中的难题。对于公司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来说,收入的重要性是长期存在且公认的。一般而言,会计确认收入的基本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它要求以权利与义务发生的时间作为收入或者费用确认的时间。

一、现行会计准则对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规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分别对收入的认定和计量进行了具体明确,其确认收入建构的基础是以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为临界点,这与国际会计准则《ISA11-建造合同》和《ISA18-收入》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总的来说,对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的建造收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对不满足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条件的遵循谨慎性原则,采取成本补偿方式核算。

对建造合同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计量最大的优点是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因为对于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进行重大工程施工的企业,例如建筑工程、大型船舶等,一般是期限长,往往要经过数个会计期间才能完成,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按照完工进度比例确认收入和费用,能及时提供与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相关的信息,使会计各期的信息更具可比性。

在对建造合同采取何种核算方式的问题上,美国的规定是可以选择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和合同完成法两种方法的一种。有些国家由于更倾向于“稳健原则”,主张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均采用合同完成法,不按照工程进度,等到工程完工再确认收益。

二、统一收入准则的必要性以及国际趋同的目标

对企业来讲,业务涉及的范围跨越各个领域,需要根据准则的规定将一揽子收入分解成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会计人员利用职业判断。尤其是对于多要素复杂的合同,则依据不同的标准来判断收入确认的时点就较为困难。而且,对收入的确认相关各方并未形成一致的原则,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又需要一个易懂的、健全的且一致的标准来提高收入确认的可比性和财务报表使用者对收入的可理解性。

2002年10月,IASB与FASB将‘收入确认”联合项目的目标定为明确收入确认原则,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制定一项适用于所有行业和交易事项的收入确认准则,通过减少企业所使用的准则数量来简化财务报表的编制,提高收人在企业与地域间的可比性。

三、对执行准则过程中相关问题的修订对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影响

2008年7月3日,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5号――房地产建造协议》,在房地产项目建造收入确认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并就如何确定某一房地产协议是适用《ISA11-建造合同》还是《ISA18-收入》提供了指南,并说明了各相应情况下收入确认的时间。

紧跟着,财政部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对企业自行建造或通过分包商建造房地产适用准则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房地产购买方在建造工程开始前能够规定房地产设计的主要结构要素,或者能够在建造过程中决定主要结构变动的,房地产建造协议符合建造合同定义,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收入。房地产购买方影响房地产设计的能力有限(如仅能对基本设计方案做微小变动)的,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有关商品销售收入的原则确认收入。

从以上解释公告透露出来的信息表明,某些主体将由现行的在一个建造过程中逐步确认收入的做法,改变为在某一个时刻(完工时或交付时)确认收入。

四、未来的单一收入确认准则对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及会计核算可能产生的影响

2008年12月,FASB与IASB就收入确认问题联合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Preliminary Views on Revenue Recognition in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关于与客户签订合同中收入确认的初步观点)。该稿立足于制定单一、以合同为基础的收入确认模型,并通过提供清晰指引和简化准则来提高收入确认的可比性和财务报表使用者对收入的可理解性。讨论稿的原则:

1. Contract-based revenue recognition principle:基于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进行收入确认――具体的说,是基于主体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的中净头寸(Net position)的增加(由于主体履行合同规定的履约义务)进行收入的确认;

2. Identification of performance obligations:将提供商品及提供劳务视为向客户转让资产,履约义务则是与客户签订一项转让该资产的合约承诺;如果在不同时间向客户转让承诺资产(商品或劳务),则应对履约义务进行单独核算;

3. Satisfaction of performance obligations:在客户获得对承诺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控制权、从而该资产已成为客户的资产时,针对每项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4. Measurement of performance obligations:基于相关商品或劳务的相关单独售价将初始时的交易价格分配至履约义务。

该讨论稿传达出来的信息是:收入的确认是由合同资产和负债的改变所导致的直接的、必须的结果。合同中涉及的权利应定义为企业的资产,合同中涉及的义务应定义为企业的负债,只要企业持仓净额(net position)的增加是来自以权利为基础的资产或履行义务时产生的负债,收入就应该被确认。确认收入的时点由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变为客户取得对相关资产的控制权时。这种强化“资产-负债”的做法与之前IASB持续推进资产负债表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

按照现行的IFRS及国内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可以分期确认收入(这种确认收入的方法笔者认为是利润表观点的表现,它强调某一时期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以及经营成果在损益表上的体现)。如果按照未来的收入确认方式,由于客户在建造期间并未控制资产的主体,则根据上述讨论建议,该类收入可能只有在建造期结束才确认收入,这种理论导向是对以往收入确认的标准(以“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为核心)的彻底颠覆,建造合同中的完工百分比法的收入确认前提也将不复存在,当然它带来的变化不止于建造合同方面。对于承担建造合同的企业来说,要到客户取得资产控制权时才确认营业收入,实际建造的各个会计期间都没有营业收入,支出项目都记录在存货、预收账户里,等到工程完成、客户取得资产控制权后,才将全部成本与全部收入配比,确定工程项目的已实现盈利。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确认不能实现的利润的危险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由于各会计期间不确认收入,也不结转成本,对不可预见的成本或可能发生的损失不需要作大量的估计或调整,所产生的会计信息较为稳健,符合谨慎性原则;其次,可以有效遏制建筑类公司对收入和利润肆无忌惮随心所欲的调节,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但是,针对第三点原则根据每项履约义务确认收入,如何界定资产控制权的取得将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是回归到法定所有权还是其他都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对于建造合同的客户方来说,根据原准则是按照工程结算进度逐步增加资产(“在建工程”科目)的,但根据该讨论稿未取得控制权的项目不能确认为本企业资产,还有随之而来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在建工程转固时点问题,资产定义和固定资产、借款费用准则都可能需要作相应的修改。另外对建造企业来说,可能产生的影响在于税务方面。在美国税制中,有一条著名的定律,即克拉尼斯基定律:如果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方法致使收益立即得到确认,而费用永远得不到确认,税务当局可能会因所得税目的允许采用这种会计方法;如果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方法致使收益永远得不到确认,而费用立即得到确认。我国现行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建造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情况下,不能等到合同完工时或进行结算时才确定应税收入。企业应当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对跨年度的特殊劳务确认收入和扣除进行纳税,保证跨纳税年度的收入在不同纳税年度得到及时确认,保证税收收入的均衡入库。待客户取得资产控制权时一次确认收入的做法与税法规定的差异会产生大量的递延所得税项。不仅如此,相关成本如何分期在税前扣除也是一个实际操作中的难点,涉及到大量税收核定方面的内容,同时也将加大企业税收调整成本。其次,这种收入确认方法是对以往强调的权责发生制的一种背离,特别是将会计利润集中到控制权转移时一次确认,使得会计收益在各会计期间波动较大,在报表可比性方面大打折扣,企业可能需要大量的表外披露来表述合同履行的程度及影响。根据安永国际会计公司的一项调查,美国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信息量自1972年以来平均每年以3 1%的速度增长,而同期附注的增长速度则达7 5%,而在国内,无论是企业一方还是信息使用者一方都对表外披露的程度重视不够。监管方除对上市公司的表外披露有限制性规定以外,对其他企业则缺乏强制性规定。在这种环境下,企业仅仅通过表外披露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各方对建造合同实施进程及影响充分理解的需求,需要有关部门制订一套较为规范的表外信息披露制度,对某些重大信息要强制披露,以保证表外信息的决策有用性,降低信息使用者的判断风险。

美国前SEC 主席A u thu r・L evit t曾说:“按良好会计准则产生的财务报告, 要使应在本期报告的事项, 既不提前, 也不滞后; 不提过多预防意外的准备; 不确认递延损失; 公司的经营业绩实际上在各年是起伏不定的, 财务报告不应进行所谓的‘平滑’; 不人为地粉饰一个似乎前后一致的、稳定发展的假象”。尽管收入新准则的推出会导致很多不同的声音,但是只要相关各方都在上述这个大的框架内,努力消除目前不同准则之间收入确认不一致的问题,从而提高收入确认的可比性和财务报表使用者对收入的可理解性这个目标应该是可以实现的。

参考文献:

[1] 叶正虹 汪泓 《盈余管理之 阿喀琉斯之踵-收入确认会计准则的发展与完善》《经济论坛》.2009(10)

[2] xxx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应用指南》.2008

[3] Bruce・Pounder 《收入确认的新看法》

收入类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劳动法》和《xxx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略)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略)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第七条

1、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________年(满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2、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保险待遇。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略)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九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_;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___元;

第十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X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收入类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度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3、乙方试用期工资每月为___________元,试用期为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业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教育与培训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甲方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法律的规定办理。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4、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如若违反本合同,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收入类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代发工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发本单位员工工资款项。本协议所指工资包括工资、奖金及分红等各单位分配的各种货币形式支付的福利待遇。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单位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所需开户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真实有效。因资料真实性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每位员工开立以下第 ① 种支付凭证:

①信通卡一张 ②“一本通”存折一本 ③“一本通”存折一本及信通卡一张。

4、乙方选择第 ① 种方式为员工办理开户:

甲方在开立帐户完毕后在两个工作日以内将开户成功的信通卡(存折)、密码信封及开户成功清单送回乙方,由乙方逐一核对验收,将验收后的卡粘贴在密码信封上并写好开户人姓名。验收完毕由乙方在开户清单上盖章签收。

②手工开户。乙方将开户申请书发给员工本人填写、签名后收集交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申请书及员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逐个办理开户手续。

5、为方便乙方客户,甲方开户时自动为乙方客户所开立的帐户开通电话银行查询功能,电话银行初始查询密码默认为信通卡取款密码(在密码信封内),由乙方通知其员工及时修改。

6、乙方负责将甲方开立的存折/信通卡及密码信封发放给每位员工签收,并确保密码信封完好未拆封。在乙方员工收到甲方所开好的信通卡(存折)和密码信封并确认完好后,因密码信封保管不当造成存折或信通卡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只能通过经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代发工资,并保证帐户有足够的存款支付所发放的工资款项。乙方的基本存款帐户帐号: ,开户行: 。

8、乙方的基本存款帐户开立在他行的,应提前一天开具基本帐户转帐支票向甲方指定的内部帐托收帐号划转代发工资资金,转帐业务费用由乙方承担。代发工资托收帐户名: 开户行:。代发工资业务在支票资金成功收妥并划入甲方指定内部帐托收帐户的当天晚上批处理入帐。代发工资资金转帐方式由乙方委托甲方通过深圳市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向乙方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行提出支票提示付款。

收入类合同范本 第六篇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建造企业在竞争中的重要性也就越来越明显,提供准确的收入确认与计量至关重要。基于上述问题,本文阐述了建造合同的定义、简单介绍了合同类型及分立与合并模式,详尽介绍了建造合同的收入、成本以及核算方法。希望能够为企业更准确地掌握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能为建筑企业提供有用信息。

【关键词】 固定造价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 完工百分比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这里所讲的资产,是指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所建造的资产从其功能和最终用途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建成后就可投入使用和单独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如房屋、桥梁、船舶等;另一类是在设计、技术、功能和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由数项资产构成的建设项目,只有这些资产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时,才能整体发挥效益。建造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合同,而有其自身的特征,主要表现在:第一,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底(即资产)。建造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第二,资产的建设期长,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第三,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第四,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

一、建造合同的类型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为客户建造一座办公大楼,合同规定建造办公大楼的总造价为800万元。该项合同即是固定造价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为客户建造一艘船舶,双方商定以建造该艘船舶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合同总价款以实际成本加上实际成本的2%计取。该项合同即是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与成本加成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前者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后者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二、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建造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通常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1、合同分立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第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第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第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则不能将建造合同进行分立,而应仍将其作为一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合同合并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第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第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第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合同合并条件的,必须将一组合同合并为单一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三、建造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1、建造合同收入的内容

第一,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第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合同收入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其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其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筑承包商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款项。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其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其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户同意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额外款项。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其一,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其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建造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构成

建造合同成本应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机构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等。间接费用: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取暖费、排污费等。

(2)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不计入合同收入的零星收益,这部分收益冲减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企业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有关费用,应直接确认为当期管理费用。

3、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判断建造合同结果是否能够可靠地估计时,应注意区分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1)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条件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成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条件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与合同相关性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第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在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可以选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等方法。在运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成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例如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成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例如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区别情况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4、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当期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1)完工百分比法的计算方法

当期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在计算最后一年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应采用倒挤的方式处理,以避免出现误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最后一年的合同收入=总收入-以前年度确认过的收入;最后一年的合同费用=总成本-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成本;最后一年的合同毛利=最后一年的合同收入-最后一年的合同费用。

(2)建造合同核算流程图

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确认收入和费用;确认合同预计损失;工程完工。

(3)一般账务处理

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

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计算当期工程收入、成本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预计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合同预计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预计损失准备)

完工时: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参考文献】

[1] 会计实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2] 李敏:管理会计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收入类合同范本 第七篇

摘要:收入是判断企业盈利与否的基础,也是衡量企业业绩的重要指标,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自从2017年我国有关部门颁发CAS14之后,国内外各行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软件行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受到的影响最为突出。本文先分析了新旧收入准则的差异,从收入的校对入手结合新收入准则变更特征,对新收入准则对软件企业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带来的影响做了深入分析,旨在为同行今后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软件企业;合同收入;业务状况;会计处理

一直以来,收入都是企业经营中不容忽视的内容,是企业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其不仅是企业六大会计要素之一,更是为企业财务报告使用者开展企业财务状况评估、经营效益判断、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撑,甚至与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都存在密切的关系。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新时期,为了适应日益加速的市场发展要求,现行收入准则中的问题逐渐暴露了出来,因此需要对企业收入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是在新收入准则背景下,对企业开展高质、高效收入准则分析十分关键,是满足市场规范的重要途径。

一、新旧收入准则差异比较

我国新收入准则与传统收入准则相比存在明显的差异,两者在应用的时候保持了趋同,但是趋同并非等同,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如表1所示。

二、旧准则下软件企业的收入确认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旧准则下软件企业收入确认现状

由于软件企业产品的独特性,软件企业业务模式与其他行业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在旧准则之中缺乏明确且统一的商品属性规范,因而导致软件企业的收入性质界定不明晰,存在偏差。就企业经营中同一业务或者类似业务进行分析,不同地区、不同企业所采用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有些企业将其纳入技术转让、也有些企业则将其列入销售服务,具体该怎么划分至今没有明确的定论,给软件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1]。

(二)旧准则下软件企业计量确认现状

在软件企业经营中,与客户合作普遍是以软件开发或者系统集成为主的,这种合作方式所签订合同存在周期长的特点,甚至有些复杂软件往往需要数月乃至数年时间,因此在旧准则缺乏收入确认和计量统一的背景下,软件企业往往只能根据自身工作需要随意选择核算方法,造成无法对工作进度及时进行确认,给企业人为操纵利润提供了方便,影响了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另外,在旧会计准则中,软件企业在经营中需要满足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以及价款分摊要求之后,方可开展销售收入确认,但是软件销售本身的特殊性造成销售价格区分难度极大,严重影响了计量准确性。

三、新收入准则对软件行业的具体指引

就新收入准则对软件企业的具体指引进行分析,主要包含了五个步骤,具体如图1所示。

(一)软件合同的成立与变更

合同这一概念主要用来表示市场上各个主体之间的交易情况,在新收入准则中的合同是收入确认的重要基础。企业之间要想达成合作,就必须要签订合同,然后在确认收入。但是就软件企业的发展而言,由于本身行业的特殊性,通常都会出现订单超出预计金额的现象,在这个时候经常会出现优惠及折扣现象,根据新会计准则判断优惠是在原有合同基础上开展的还是新合同上的内容。另外,软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时候,直接将双方的义务列入其中,分析协议价格与市场现行价格是否匹配,观察对方支付能力[2]。

(二)识别履约义务

在新收入准则的要求下,软件企业对整体经营规划的判断能力得到很大的提升,同时也引起收入确认不确定问题。在合同成立之初,经常会涉及各种不同的义务,如何履行着这些义务成为软件企业合同成立之初需要重视的焦点。由于过去国际会计准则中仅提到交易实质相关内容,造成目前软件企业经常将收入确认原则应用在履约义务识别之中,在确定完工进度的时候将售后服务包含其中,造成企业发展受到影响。因此,在新收入准则之下,企业应该正确识别软件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合同中相应的履约义务之中,结合合同中关于商品与服务的单项履约义务进行分摊[3]。

(三)确定交易价格

在新会计准则背景下,如果交易价格存在不同要素的现象,则需要根据不同要素进行标价和确认,此时软件企业应该考虑通过估值将交易价格分摊,且对签订合同中不同义务详细分类,按照义务比例将价格分摊,在义务履行完毕之后进行收入确认,确保了收入确认的时效性的同时,将软件产品安装、调试以及后续服务的履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4]。可变对价与履约义务交易价格的确定。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自从合同开始之日算起,按照合同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承诺的商品价格比例,将整个交易价格分配至各个单项履约义务之中。另外,如果软件企业交易价格需要变更或者重新确认,则按照承诺商品价格单独售价比例进行多项或者一项履约义务分摊。如果软件交易价格受到外界因素干扰而需要结合不同要素重新确认,则可以通过重新估算交易价格分摊的方式进行确认,按照新收入准则中给出的比例分摊到具体业务之中,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确认。此时,如果存在市场数据缺乏,可以利用市场评估、预计成本利润的方式进行交易价格确定。

(四)分摊交易价格

在软件企业交易价格分摊中,可采用单独售价相对比例进行分摊,根据确定每隔履约义务的价格进行单独确认,此时需要注意单独售价与确定价格不同,确定交易价格确定的是整个合同的价格,而此处的价格指的是单项履约义务的价格。按照软件企业合同规定的各项履约义务比例进行分摊。

(五)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软件行业的影响非常明显,无论是财务、业务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促使销售计量与确认发生了转变。与旧收入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背景下软件企业商品销售风险大大降低,商品服务计价方式更加明确,在商品控制权发生转移之后即可直接进行收入确认。在新收入准则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的新时期,合同价格、市场价格等不同支付价格的衡量、计量名词不断涌现,同时给合同价格、市场价格的计量指明了新方向。正是因为这些不同价格之间的差异性,使得软件销售不再是传统的收入确认模式,而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可以在不同阶段逐个进行收入确认。

四、结合软件行业新收入准则对合同收入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一)对收入初始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目前,国内的软件企业普遍都是以集成业务为主的,在业务开展之中不仅要为客户提供软件设计、开发以及运维服务等软件产品;还要负责相关硬件的采购、安装以及调试。这种集成业务本身存在复杂、烦琐的现象,因此在确认收入时应用单项履约义务十分必要。在具体收入确认的时候,首先对软件、硬件产品进行区分,判断合同义务属于单项履约义务还是整体履约义务,根据履约义务确认结果确认收入核算方式。在具体工作中,能够进行单项履约义务的采用单项履约义务成本确认、计量方式,不能区分的采用整体履约义务确认并利用整体核算计量。可见,在新收入准则背景下,软件企业收入初始确认与计量都需要以集成业务分类进行判断,明确其属于单项履约义务还是整体履约义务。

(二)对财务报表公开披露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给软件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存在很大的影响。在旧收入准则中,企业只需要按照会计信息披露要求披露企业经营状况、销售金额即可。而在新收入准则中,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范围发生了变化,财务报表中的项目内容也出现了改变,要求企业按照“合同观”规定进行财务报表披露。这种财务报表披露方式的应用意味着软件企业在软件开发、管理及售后服务中都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按照既定制度和规章开展全方位的信息披露。这种财务报表公开披露方式的应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企业财务报表公开披露的范围,帮助外部投资人员及客户更加真实的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但从企业管理角度出发,披露的信息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都大大提高,给企业财务与会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对交易金额确认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合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和细分,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细分义务划分合同价款,也指出收入计量需按照义务履行情况分时间点确认。这种交易金额确认方法的实施,一方面提高了软件企业收入确认时效性;另一方面保证了收入计量准确性。在软件合同交易金额确认中,由于涉及众多的售后服务,可将售后服务看作单独合同义务,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时间规定进行确认,这种交易金额确认方法可将售后服务支出费用列入费用类,保证了交易金额确认精确度。

(四)硬件安装调试完成之后收入计量

目前软件企业在硬件设备销售中主要包含两种模式,一种是纯销售模式,也就是只提供设备,不负责安装和调试;另外一种则是“销售+安装”调试。在新收入准则下,首先要考虑采用了何种模式以及软件是否为通用软件,如果是软件公司开发的,则在IPO等特定场合下,基于谨慎原则,在软件安装调试完成后一次性确认全部收入。

(五)“建设+运维”服务合同收入确认

在“建设+运维”服务项目中,目前普遍采用整体一次验收确认收入的方式,同时对后续可能发生的运维服务成本在整体确认收入时,做预计负债处理,即: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预计负债。也就是将项目的建设完成和后续的运维服务作为一项履约义务,运维服务仅作为符合产品既定标准之内的义务。在此时合同收入确认的时候将运维服务单独作为一个履约义务,就算整个合同中没有单独报价也要进行合理拆分。如果运维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这种可能性较大,因为运维不同于保证性质保),则应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单独售价,在此基础上参与合同总价的分配。在估计单独售价时,估计出运维服务期的单独售价后,依据运维服务的期限将售价均匀分摊至各个期间。若为上市或准上市公司可以按照季度去确认相关收入。

五、新收入准则对软件企业经营发展的启示

(一)加强合同规范管理

根据新收入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管理中需要从与客户合约签订的收入分拆成为多个不同的类别,针对现金流量性质、时间、金额、服务流程以及市场相关的不确定因素综合考虑,全面分析。因此,软件企业在合同管理的时候需要将收入分开进行披露,针对资料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优化,处理好各方面资料之间的关系,进而满足收入准则对企业信息披露的需要。

(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

在新收入准则下,信息系统的应用越来越全面,此时信息系统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及时地进行更新。在新收入准则发行之后,以交易为基础的企业收入确认模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逐渐形成了以合同为基础的收入确认,实现了从交易观到合同观的转变。新收入准则不仅对上述内容做了描述,还对企业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等信息做特殊要求,为此在构建会计信息系统的时候对软件合同的项目、参数做了修改并且重新进行设定,让企业财务系统与收入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达成一致,严格按照合同履约义务进行计量确认和利润分配,提高了强制披露信息比重,减少了收入确认风险。

(三)加强财会人员培训

收入类合同范本 第八篇

甲方(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xxx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x年x月x日起。

C.以完成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x个月的试用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x省(自治区、直辖市)x市(县)x路x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或岗位)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x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x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xx)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xxx.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收入类合同范本 第九篇

甲方:

乙方:

一,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有效期间,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二,根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入职甲方公司,乙方工资为月薪制;

三, 乙方在劳动合同约定的任职期间内,工资包括:底薪:元;项目提成:元

四, 其他待遇: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包住宿,

五, 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每月 日左右为发放时间。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 以下费用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或扣除:

1.职工个人缴纳的税款;

2.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按劳动合同约定,因给企业造成损失而明确要由职工赔偿

经济损失的费用;

4,职工因违反规定而受到罚款;

七, 变更、解除、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

4.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5.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八,工资协议变更的程序:

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协议条款、变更的理由与条件;

2.在工资协议期限内,签订工资协议的一方就工资协议的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经协商一致后,由公司在7日内变更工资协议。

3.新工资协议成立,原工资协议即行终止。

九,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劳动合同具 同等效力;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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