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8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2-12-05 09:47:24261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 第一篇

20xx年,我院民事行政查察工作以“立检为公、法律为民”为主旨,以“凸起特点创品牌,周全成长争一流”为教导,以“党员进步性教诲活动”和“典范法律行动,增进法律刚正”教诲活动为契机,立异工作思路,结壮展开民行监督本能机能,尽力保护社会巩固和法律势力巨子,促成民行查察工作的平常展开。全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 8件,备案检察16件,提请抗诉6 件,发起提请抗诉6 件,不提请抗诉3件,正在检察1 件,抗诉后经法院再审得以调整3 件,再审得以改判2 件,不备案2件。现将一年来的民行查察工作环境报告以下:

1、变化法律见解,结壮促成民行查察工作向前成长。

加强民行查察工作,是查察构造实践“立检为公,法律为民”主旨的必定要求,民行查察工作是密切党和当局与人民大众关联的紧张“窗口”。针对新一年的民行查察工作如何展开是摆在我们面前目今的新课题,跟着改革开放的连续深切,各种民事胶葛也连续增加,人民大众保护法律刚正的呼声也愈来愈猛烈,本年院党组对民行工作发起了更高的要求,要立异民行工作思路,分担带领党构成员政治处主任屡次深切民行部分,发起了很好的教导性定见,要紧紧环绕“立检为公、法律为民”的主旨,加大民行查察监督力度,严厉履行高检院《民事行政办案法则》和重庆市院民行办案程序,订定美满工作筹划,为周全结束目标考核打下坚固的根本。

2、加强进修,进步民行监禁工作程度。

民行查察工作的性质决议了务必要有一支高本质的民行查察步队,不然这项工作就异国后劲,就会给民行工作带来感化。我们联合本年展开的“党员进步性教诲”和政委展开的“典范法律行动、增进法律刚正”进修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进步政治本质和交易本质,加强办事意识和保护法律刚正的决议信念,富裕阐扬民行监督本能机能效用。我院民行干警在任务重、坚苦多、无经费、人员少的环境下,仍然自动自动结壮工作,坚定边学边干,连续加强进修和实践,更新知识结会商进步法律程度,建立进修型科室,自动进修法学表面和各种法律标准,竭力进步民行干警的交易本质和法律程度,以适应新期间民行查察工作的必要。

3、文明法律、文明办案,办事大局。

民行查察工作既是一项保护法律刚正和法律庄严的工作,又是一项处理大量社会矛盾胶葛的“民气工程”,事关社会巩固大局,是查察机关联干系系社会的紧张窗口之一,在实践中我们联合民行查察工作的特点,富裕认识到查察人员本身严厉法律、文明办案的紧张意义。在法律进程中坚定克服特权思维和霸道风格,做到文明规矩欢迎当事人,救助他们进修、明白有关法律知识,加强应用法律保护本身合法权柄的意识,让人民大众有理有处讲,有冤有处伸,让申诉人深切感觉到查察权关是他们的贴心人,同时加快办案速度,禁止“迟来的刚正”,进步法律效果,特别是对有感化的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切当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柄。

在办案中对不符合抗诉前提的,我们当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工作方法上耐烦听取耐烦讲解,并坚定果然透明的原则,严厉依法办案,切当作到程序刚正,富裕保险两边当事人利用法律付与的各项民事权力,由此人民大众都承诺到查察构造来申诉、来询问,首创了民行工作的精良场面。

在我们所受理的民行申诉案件中,异国一件反复上访和集访案件,有效的保护了社会巩固和经济成长。

同时,民行科服从院里的联合调派,抽调交易骨干到侦察第一线参加办理了一路大略案件近一月有余。

尽管本年的民行查察工作获得了必定的成绩,但离人民大众的要乞降期盼还相差甚远,在今后的民行查察工作要连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连续坚定“立检为公、法律为民”的主旨,加强做好民行查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急感,把保护人民大众的根本长处作为查察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竭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2、进步民行干警的政治本质和交易本质,保险民行查察工作连续成长。

3、加大宣扬力度,扩大民行查察工作的社会感化。案源贫乏 ,始终制约民行工作的急剧成长,要利用多种宣扬式样来介绍民行查察工作的性质和效用,让人民大众加强法律意识,更好的保护本身合法权柄。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 第二篇

20xx年以来,我检察院共承办督办事项129项,其中由市检察院督办室批转的督办事项26项,由各级领导批示并列为检察院督办事项103件。截止到20xx年12月10日,市检察院督办事项全部回告市检察院,检察院督办事项上报检察院领导102件,有1件正在办理中。

20xx年列为检察院督办事项的为167件,今年与去年同比下降。今年的督办数量虽然减少,但疑难案件明显增多,呈现批示领导层次高、要求回告数激增、督办事项涉及面广的特点。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按批示部门分别管理、督促。

今年我们对督办事项分为市检察院督办、检察院督办和人大、政协、政法委督办三项。其中市检察院督办要求的时间紧、标准高,我们将其作为工作重点来完成,尤其是对那些时间要求紧、需答复问题涉及面广的督办事项,我们按上级部门要求上报时限,提前要求办案单位完成。同时对不能按时完成的督办事项,提前与市检察院督办请示,延长办理期限。对由于人抓不到、案件事实查不清不能办理完毕的督办案件,也对主办单位提出要求,做好下步工作计划。

二、按领导批示要求迅速抓好督促工作。

办理督办事项中,我们着重注意上级领导批示,需回告的一律上报报告,不需回告的也将办案单位上报的报告经检察院领导阅示后存档。部分督办事项中,领导在批示中明确提出要求,我们就逐级督促将领导的指示落实到位。检察院领导有口头指示的,我们原原本本将领导指示传达给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并逐一督促落实。

三、及时上报结果,详细了解督办事项的全过程。

在处理督办事项过程中,有些案件正在处理中,不能按照上级要求上报的时间结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做到有结果及时上报,没有结果的上报进展情况,无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市检察院及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上报。今年以来,无一起超期上报。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严格审核基层办案单位上报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并予以存档,做到报告写的清楚,来由有据可查。对久拖不结的督办案件,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全面了解案件及工作情况。在报告中不留疑问,不躲避存在的问题。如在督办工作中发现办案过程确实存在问题,则立即向领导汇报,由领导马上部署新的工作措施并在报告中说明。

今年的督办工作中,由于我们的努力,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督办事项,未出现迟报、不报现象。在明年的督办工作中,我们在保留今年的好做法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就目前上访案件多,上访人一信多投的情况,统筹协调,努力减少基层单位多次上报材料的现状,达到快捷,有效的工作目的,做好督办工作。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 第三篇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了解,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保护公益的信心,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近日,xx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保护公益,我们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由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牽头,检察业务部门及其他部门联合举办,在城区和各重点乡镇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

该院通过设立宣传点、咨询合、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保护公益的重要性和公益诉讼的办案流程、法律依据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在宣传手册和海报上公布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自身利益。

同时该院还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结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出让等领城的典型案例,宣传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危害,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

据悉,宣传期间,该院共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200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张贴海报100余张,设立宣传展板8块。此次宣传,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 第四篇

今年9月,宜丰县人民检察院与宜丰县自然资源局、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宜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宜丰县农业农村局、宜丰县林业局、宜丰县水利局等部门就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文件,强化了公益诉讼的外部协作配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活动5次,发现公益诉讼线索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

二、取得的成效

1、诉前检察建议成功追缴土地出让金276万元

2019年5月9日宜丰安凯物流公司已补缴万土地出让金和26187元交易服务费,且该公司现已动工建设。2019年5月22日宜丰筑巢公司已缴清土地出让金207万、交易服务费43103元、税费83835元。通过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全面履职,既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效的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有效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2019年2月“三全水饺”疑似检测出非洲猪瘟病毒事件,2019年2月18日我院积极与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督促该局针对宜丰范围内“三全水饺”批次进行逐一排查,确保宜丰市场上流通的是安全水饺。针对此次三全水饺事件,宜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共排查超市65家,农贸市场2个,同时对宜丰县地区三全牌水饺总经销店面和仓库现场进行了检查。我院工作人员联合宜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宜丰县城的华联超市进行排查。经排查未发现涉事批次的三全水饺在宜丰地区流通销售。通过检察机关的有效督促,切实保障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3、着力推动13家关闭煤矿复垦覆绿

2019年6月,我院在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开发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宜丰县棠浦第五煤矿、宜丰县新庄新兔煤矿二井未完成矿区环境恢复治理。针对发现问题,我院随即向宜丰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责令两家煤矿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对全县范围关停的煤矿开展严格排查。同时我院还向宜丰县棠浦镇政府、宜丰县新庄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镇政府配合国土部门开展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检察建议发出后,宜丰县自然资源局与棠浦镇政府、新庄镇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抓整改促落实。经过整改,宜丰县棠浦第五煤矿、宜丰县新庄新兔煤矿二井完成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并通过专家组竣工验收。同时宜丰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范围13家关停煤矿开展全面排查,督促13家煤矿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义务。

4、发出全市首例维护英烈名誉权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9月,我院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发现宜丰县天宝乡黄沙大捷以及潭山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存在卫生脏乱、烈士墓碑字迹模糊等情形,严重影响烈士荣誉。我院立即启动诉前程序,向有监督管理职能的宜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宜丰县天宝乡政府、宜丰县潭山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上述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清理、维护烈士纪念设施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定期巡查工作,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宜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乡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改小组,对全县的烈士纪念设施集中开展了清理维护工作。经过有效整改两个烈士陵园焕然一新,杂草杂树已彻底清除,烈士纪念碑也重新描金、描红,破损墓碑进行了修复,有效维护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有的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

1、办案线索渠道单一、群众参与度不高。目前我院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基本是主动发现,渠道较为单一,受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公众知晓度较低等原因影响,我院基本没有收到过有关公益诉讼的群众举报线索。

2、公益诉讼尚未形成较大社会影响力。2019年的公益诉讼工作相较于去年已经有很大的提升,但因为检察宣传力度不够、办案数量尚未形成规模等原因,公益诉讼在全县尚未形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3、公益诉讼办案类型存在空白点。2019年的公益诉讼工作相较于去年已经有很大的提升,但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部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国土出让领域,国有资产保护领域仍存在空白以及探索“等”外公益诉讼案件等方面仍需积极拓展案源,加大监督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宣传力度及时将办理的有影响力、有实效、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新闻报道、经验材料等方式宣传,提高检察机关办案影响力和知名度。

2、积极拓展案源,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及时关注新闻媒体、社会舆论,从社会热点和争议较大的问题中发现案件线索。充分利用检察12309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发现案件线索。

3、进一步做好“创特培优”工作,树立工作品牌进一步从实践中总结摸索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操作步骤,强化与各执法部门的联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 第五篇

在20XX年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但距党的要求和人民满意的程度还有差距。今后,将继续带领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全力投入到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工作中,为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及区xxx会的监督下,20XX年。和班子成员密切合作,带领全体干警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自侦办案能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提升领导水平,完善自我以身作则

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身为检察长。时刻告诫自己要做到与时俱进,通过学习不断完善并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领导水平,适应新环境,迎接新挑战。今年,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领悟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业务方面今年我重点学习了20xx年—20xx年新颁布的保险法、食品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七)及相关司法解释,同时注意在实践中向广大干警学习,加深理解,正确应用,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作为检察长,深知: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要求干警做到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xxx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干警中起到表率作用。

二、求真务实,建设和谐班子

一是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领导班子建设是推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的根本和前提。为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既要抓紧,又要抓实,分兵把守,各负其责,靠前指挥,不当二传手。同时,继续抓好“三三三”作风规范,即“三求”三为”三实”所谓“三求”即求真、求细、求高。求真、求细,就是要掌握真实详细的情况;求高,就是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所谓“三为”就是要求班子成员必须认真贯彻xxxxxx提出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求,办案、接访和完成地方党委部署的中心工作中充分体现“三为”要求,树立检察机关、检察院领导和干警的良好形象。所谓“三实”就是要求院领导班子对工作要实实在地抓,实实在地干,要实实在工作成绩。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民主,集思广益,形成符合我院实际的科学决策。制定工作目标、研究重要人事拟任、基础设施建设和评优评先等重大问题时,始终坚持民主决策,以召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的形式,集体研究决定。真正形成了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局面,产生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有力地带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进步。

三、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

一年来。紧紧围绕“素质强检、业务兴检、作风树检”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从提高每个干警综合素质入手,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一是以学习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

二是以教育培训为核心,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全区检察机关第四届业务技能竞赛为契机,有计划地组织司法考试、检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培训活动。今年,又有2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目前,院45岁以下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3%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人数占45%各局、科、室的办案材料和办公文件一律自行打印,大大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

三是以完善制度为抓手,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上级颁布的各项禁令和办案纪律规定的基础上,今年我院又根据工作实际,完善了《区人民检察院各局科室队岗位责任考核目标及奖惩办法》和《区人民检察院警务车辆管理使用的十项纪律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绩效档案,把干警的执法质量、工作绩效及廉洁从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制度化管理。同时,成立了监察室,对各项纪律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靠纪律约束人,靠制度管理人,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院干警的行为准则,使各项检察工作在制度的严格规范下有序运行。

四是以争取支持为途径,加强检务保障建设。为了清偿“两房”建设欠下的债务和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院汇报工作中存在困难,积极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今年,努力下,区党委、政府为我院拨款50余万元,用于清偿“两房”建设债务,拨款70余万元,为我院装备了4辆办案用车,有效的解决了院因清偿债务出现的经费紧张及办案用车老化的问题。

四、明确思路,全面推动检察事业发展

和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干警立足实际,一年来。明确思路,强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全面推进检察事业发展。

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区的社会和谐稳定放在检察工作首位。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受案数量逐年上升和我院干警数量少任务中的背景下,同分管的副检察长及刑检一、二科负责人研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改革办案机制,依靠科学的管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了检察环节不误战机,有利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本院侦查部门提请决定逮捕的案件263件350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32件3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1件633人,提起公诉269件405人。坚持“严打”同时,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限度地保障刑事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以轻缓的刑事政策,教育挽救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罪的嫌疑人,共不批准逮捕35人,不起诉40人,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收到很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推进反腐败建设。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新问题,提出并经党组通过,确立了从实际出发,针对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不断规范办案管理,创新办案机制,保持办案规模,突出办案重点的工作思路,按照“突出重点,全院联动,打防结合,重在预防”工作方针,重点查办涉农和危害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今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其中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危害生态环境渎职案件1件1人;预防部门在工商、税务、教育、水利、卫生等系统多次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并针对今年区重点水利工程—跃进灌溉干渠改造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

3.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

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监督制约与沟通协调并重。全面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刑事立案3件5人,依法追漏诉13人;

二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结合“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和“全市检察机关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监督程序,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和监管,无刑事审判人员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徇私舞弊等犯罪情况发生,无超期羁押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裁判监督。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15件,经审查立案15件。提起抗诉1件。去年提请抗诉案件今年经法院再审改判2件。对经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的案件,认真做好申诉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和教育疏导工作。

4.打造便利诉求渠道,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始终要求控申工作人员坚持以民为本的信访理念,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上。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认真接待群众来访,依法妥善、快捷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打造便利诉求渠道。

一是带头坚持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不断优化接待环境,提高接待水平,积极搞好文明接待;

二是开展以“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宣传信访接待政策和举报途径;三是围绕“迎国庆、保稳定”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国庆期间上访案件的摸底排查和动态监控。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件(次)其中举报中心初查17件,检察长接待14件(次)批办案件9件。检察环节无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继续保持了涉检“零上访”。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 第六篇

现将我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我院十分重视公益诉讼工作,检察长专题向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工作汇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公益诉讼工作,制定落实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组。2017年10月24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支持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我院采取一把手亲自抓,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的办法,同时调整增加办案人员两名,加强了公益诉讼工作力量,在装备上,我们还倾向第一线,为公益诉讼办案配有办案车辆,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取证装备,为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认真学习,强化宣传

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购买办理公益案件书籍,请业务专家授课,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公益诉讼:1、我们在两微一端、检察周刊等发表信息、稿件7篇;在繁华的涑水大街竖立4*10米的巨型公益诉讼宣传广告牌一块,我院组织专人,投入资金,全市第一家摄制了公益诉讼宣传片《清水溪》,播放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传播了公益诉讼正能量。

三、摸排线索,依法履职

我们先后到环境资源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二里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技术咨询等协作机制;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台账,实行一案一登记。9月21日,检察长参加了县委组织的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对区域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的检查调研,并结合实际给大家讲解公益诉讼的立法,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应接受司法监督,全面依法行政。目前,我们已上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我们已掌握公益诉讼线索10件,上报6件,批准立查案件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万余元。其中,xxx门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致使古绛镇北山联合采石场严重破坏山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并向其下发《检察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其余2件是县人防办未及时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案件查处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问题与建议

1、部门衔接配合有待加强。部分行政部门误解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是找麻烦、挑毛病,消极应付。建议:主动加强与有关行政单位沟通,阐释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不断消除隔阂,争取支持配合,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理念,着力实现双赢。

2、委托鉴定、勘验评估难。公益诉讼查处的案件多数是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受到破坏的事件,这就出现了谁聘请谁委托谁出资的问题。建议:一是在办案中,同步与公安行政部门共同收集证据;二是由检察院依职权调取证据;三是建立第三方专门机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鉴定评估。

3、案多人少的问题。基层民行部门负责民事、行政两项职能(市级以上两个机构分设)业务种类多,审查办理案件难度大,其中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就需要摸排线索、立案、发检察建议、依法起诉、公开出庭等程序。建议:在人、财、物上给予倾斜和加强。

我们将严格执行高检院有关公益诉讼主体、管辖和程序等的具体规定,明确操作规程,加强案件把关,落实办案责任制。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两乡五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 第七篇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xxx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监督职能,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主要监督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2017年7月1日起,该项制度正式在全国实施。近年来,我院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以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为重点,积极、审慎、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自2017年7月至今,共摸排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条。立案调查26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法院已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追缴人防异地建设费800余万元、督促整治并恢复被占用林地12余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500余吨等。上述工作成效彰显了公益诉讼工作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公益诉讼有序开展

严格按照xxxxxx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重要指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对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意义,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科学谋划、扎实推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治站位。自公益诉讼工作正式实施以来,我院即确定了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精神,按照高检院、省院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努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院工作大局,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正确方向,提高公益诉讼的办案质量。

二是重视组织领导,提升思想认识。我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其作为检察业务的新亮点、新增点、新发力点。我院成立了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负责公益诉讼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即成员由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从而有效提升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能力。对内建立公益诉讼线索联动机制,要求院内刑检、控申、案管等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保护合力。一是加强同行政机关保护公益协作,我院多次走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等部门,在促进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20xx年,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全市首家两法及公益诉讼衔接办公室,会签了《含山县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及公益诉讼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今年上半年,我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本县非法采矿情况多次开展联合调查取证工作,为接下来的公益诉讼工作夯实了基础。二是重视与法院沟通工作,推动法院打造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检法两院就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人法律地位、举证时限、庭审程序、案件裁判等问题达成一致,有力地促进了公益诉讼案件高效审理。

(二)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主要矛盾,着力解决时下热点问题

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的积极作用,主动将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将时下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当下工作的主要方向。

一是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工作首位,守护“绿水青山”。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重点方向。在公益诉讼工作方面,密切关注我县生态环境动态情况,一经发现生态环境污染隐患,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予以整改,争取事前消除危害,追求“以事先预防为主、事后治理为辅”的理想状态,达到切实取得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实效的最终目标。我院办理的首例贾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该案是在依法履职中发现的,贾某某无证挖取碎黄石变卖,致使被挖区域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极大地改变了原来土壤、地形、地貌以及植被覆盖,加剧了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发生的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将该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关于该案的全部诉讼请求,贾某某不但受到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的恢复原状责任。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要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9万余元。通过该案的成功办理和有效宣传,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 第八篇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公益诉讼部门在上级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四个最严” 、“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保护长江母亲河”三个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纵深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1至12月,我院共计搜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3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行政机关回复43件;搜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支持行政机关生态损害赔偿达成磋商协议2件。

二、工作举措

(一)创新机制,拓展案源。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与区审计局签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联席会议纪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建立常态化配合协作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邀请区法院、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林业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利用人大调研落实两级人大关于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契机,向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并提出继续加强和落实检察院与各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继续挂职锻炼。

(二)围绕专项行动,夯实着力点。根据市院制定的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我院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公益诉讼部门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办案小组4组,共计开展巡查6次,对辖区“一湖一库三河”及其主要支流(汉丰湖、鲤鱼塘水库、东河、浦里河、南河、)进行巡查,对辖区的雪宝山自然保护区、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开展好二分院辖区医疗污水、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摸排线索。

(三)服务大局,配合支持环保督查整改工作。对标对表《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55个问题,对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违法建设立案1件。实地走访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澎溪河湿地保护区,主动联系沟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铁峰山整治办、区农委对接,全面掌握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整改任务及工作安排。

三、工作成效

资源保护领域: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亩;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8亩。生态环境领域: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5处,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39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亩;保护被污染土壤36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52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607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5个。

四、存在的问题

检察建议类型相对单一,大多数检察建议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缺乏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办理的检察建议不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逐步探索完善与全区各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查询、行政违法行为整改等信息及时、高效、无障碍互通。二是继续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调查手段、证据规则、移送和庭审程序、出庭规范等具体问题,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审判机制,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三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与监察机关的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双向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明确联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四是探索建立各行政机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调查邀请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形成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监察委、区各级行政机关各司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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