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优选37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2-04 09:40:36174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帮扶村贫困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帮扶村贫困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各县(市)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向帮扶村倾斜,通过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改造帮扶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为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任务

各县(市)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驻村工作组、乡(镇)和帮扶村庄,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结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重点对帮扶村居住在危险场地、D级(整体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改造工程。经初步调查统计,在592个帮扶村中,除无危房改造户的和不在改造范围内的村,需进行危房改造的约为1849户。年内帮扶村危房改造覆盖率要达到85%,力争达到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要按照有关政策及程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确定帮扶村改造户,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县(市)验收。

三、资金筹措及改造标准

(一)资金筹集。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和省给予补助,并以县(市)为单位,根据帮扶村群众贫困程度、危房改造方式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危房改造户予以分类补贴。市、县(市)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帮扶单位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二)改造标准。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各地通过危房改造方案设计和推荐,为改造户提供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工法的方案,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客观公正确定补助对象。各地要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的程序,根据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者优先和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危房改造户,提前做好改造准备。

(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协助指导危房改造户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对需要搬迁异地重建的改造户,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对确定改造的危房,要尽快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三)做好技术服务。对于确定的改造户,当地xxx门要及时提供和推荐设计方案供危房改造农户选择。指导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切实加强帮扶村危房改造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要组织协调落实建筑材料的供应。当地地震部门协助xxx门开展好农村危房改造中地震安全方面的技术服务。

(四)整合各类资源。对危房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可采取统一规划和设计,集中连片建设,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发挥综合效益,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

(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从危房改造正式计划下达后的次月开始,每月的25日前将当月危房改造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逐级汇总上报(上报表格参考沧建[2012]71号文附表),各县(市)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每月对各县(市)帮扶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做好验收工作。危房改造完成后,各县(市)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符合村庄规划,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匠)联合评价,确认质量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确保改造的质量和综合效果。

(七)加强危改户档案管理。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中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要求,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相关信息管理。同步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确保全面、真实、完整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效监督政策执行,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xxx门要加强对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好与当地加强基层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驻村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工作的推动力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住建局牵头开展全市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配合。县(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本地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搞好督导协调,乡(镇)、帮扶工作组要组织帮扶村做好改造户的确定、指导农户实施改造工程,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上报。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市)住建局每半月向市住建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局每月进行通报、调度,并进行重点督查。各县(市)也要建立定期通报、调度制度,抓好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按时完成。工作滞后、措施不到位,或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完善考核机制。将帮扶村危房改造情况,作为对各县(市)、驻村工作组及帮扶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住建局和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当地驻村工作组组织考核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进行重点抽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二篇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建设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以集中连片贫困片带、贫困县区和插花型贫困县危房改造为主战场,以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贫困危房户为精准改造对象,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整合项目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社会支持与农户自身奋斗相结合,2015年,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30000户,2016年,完成30000户,2017年,完成14090户,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全市农村贫困户危房。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实施。为了全力推进贫困片带、贫困村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全面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将列入扶贫对象的危房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之中,优先保证精准扶贫的四大片带、65个乡镇、594个整村推进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同时,抓好其他乡镇的贫困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精准到村到户,真正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精准发力、扶贫到户。

(二)严格工作程序,精准认定农户。县区住建局要做好精准扶贫危改户认定,加大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平台的对接,将列入精准扶贫对象的危房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之中,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认定准确。要建立农村危房精准改造台账,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精准认定,将改造任务细化到贫困村、贫困户,抓好销号改造。要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做好危房精准鉴定认定工作。c级危房是指地基基础稳定,个别非承重构件受损破坏,经加固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d级危房是指地基基础出现损害,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局部结构濒临坍塌的房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精准认定补助对象,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公平、公正。

(三)明确建房标准,严控工程质量。要严把贫困户建房质量,严控建房标准,降低建房负担。加强对被改造户建房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和建设,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有上下圈梁和构造柱,符合当地抗震设防标准。为了不增加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建房负担,各县区要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甘建村〔2015〕87号)规定,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要坚决防止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的贫困加剧现象发生。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农村建房设计的审查指导,乡镇要加强对农户建房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现场指导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大政策扶持,落实配套资金。建立以贫困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信贷支持和社会帮扶的农村危房改造筹资模式,推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建设、发改、财政、扶贫和金融部门要加强协作,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帮助自筹资金有困难的贫困户享受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双联贷和妇女小额贷款,以解决贫困户建房资金需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据贫困户建房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整合移民搬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能源等项目资金,因户施策,打组合拳,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针对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房资金短缺的实际,加大双联单位帮扶力度,帮助贫困户解决安全住房问题,要加大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工作宣传,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鼓励农户通过国家补助和自身努力,实现危房改造;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等特困农户,通过整合项目、社会帮扶的方式,确保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37号)要求,按照每户危改户配套2000元的标准,落实县级配套资金,扶持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金融部门要加大对贫困户建房的贷款支持,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住房建设的意见》(省委发〔2003〕48号),积极支持农民住房建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可发放期限5年以内、额度5万元以下的住房建设贷款。

(五)完善土地政策,保障建设用地。一是科学合理选址。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鼓励农民原址翻建,确需搬迁新建的,由乡村组织优先整合闲置的土地资源,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二是增加贫困户建房用地指标。县区国土部门要在严格控制宅基地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优化用地结构,将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向贫困户倾斜,增加贫困户建房用地指标,保障贫困户建房用地,推动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加快用地报批。各县区土地部门和乡镇土管所要简化贫困户建房用地报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开辟贫困户建房用地绿色通道,保障贫困户建房用地,推动精准扶贫项目实施。

(六)加强服务指导,引导群众建房。各县区要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力量,提高管理和服务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完善,加大对农户建房选址、质量安全、建房风貌科学引导,科学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指导贫困户选择适合的改造类型。县区xxx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全方位提供技术保障,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贫困户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强化督查检查,加大协调服务,强化工作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县区党政一把手任正副组长,建设、扶贫、财政、发改、国土、民政、审计、监察、宣传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制定精准实施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和整体消除危房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上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靠实责任主体。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坚持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和危房改造目标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户责任制,推动危房改造工作进程。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到村到户实施方案制定、危房鉴定、危改对象审定、技术指导、竣工验收、资金监管及拨付、建立档案信息台帐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宣传、群众发动、危改对象筛选审查、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基础资料收集等工作。规划部门要严把房屋改造规划设计关,xxx门要严把房屋改造进度、建房质量、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改造标准的农户,暂停补助资金兑付,督促其整改落实,待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兑付危改补助资金。

(三)加强协作配合。县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下工夫做好村庄修建详细规划,从贫困户建房选址、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改造材质选择、改造质量监管、建筑节能设计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乡镇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扶贫部门配合做好危房户的筛选认定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土部门做好宅基地规划审批工作;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工作;xxx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宣传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引导群众加快建房步伐,消除住房安全隐患。

(四)严格竣工验收。根据国家和省上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38项指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后,由县区住建局牵头,会同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根据《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甘肃省农村房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等文件,对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逐户逐项填写验收表,完善档案资料。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和绩效考核,督促县区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全市农村精准扶贫危房改造任务的全面完成。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三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汛期房屋建筑安全生产的相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遵义市“”及“”房屋坍塌事故教训。结合龙府通【20xx】60号《龙家镇xxx关于汛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针对全面排查出来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隐患的整改落实,切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前阶段排查出来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整改,做到工作推进快速,整改措施有力,落实工作责任到人。镇xxx研究成立汛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刘定贵兼任办公主任,毛光强、李远方负责具体办公。

二、目标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前阶段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174栋房屋建筑,认真研究部署落实隐患整改和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我镇不发生房屋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受近期以来强降雨天气的影响,因地质灾害、大风吹刮、雨水渗泡等因素引发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较多,房屋建筑安全形势严竣,对前阶段全面排查出来的隐患落实整改刻不容缓,整改时间从20xx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共7天时间。

三、工作职责

各村:负责对本辖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落实隐患整改。结合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阶段排查出来的隐患房屋落实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针对辖区内不同情况、不同程度的房屋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消除自居房屋安全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隐患房屋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监控,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认真收集、报送相关资料,建立健全辖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改台帐。

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涉及的在建房屋、办公楼、家属楼、职工宿舍、单位集资房和单位房改房所排查出来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明确责任到人,结合房屋所属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长效防范措施,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监控,建立和完善隐患整改台帐。同时镇村镇建设服务心要切实属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房屋隐患整改的检查、指导,及时收集、汇总、整理上报资料;镇纪委要切实加大此项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或个人作出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当前正值汛期,灾害频发,涉及各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竣,工作任务繁重。各村、各部门要认真搞好工作的统筹安排,服从领导,形成合力,深刻吸取遵义市“”及“”房屋坍塌事故教训,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切实把当前我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放在第一位。

(二)明确责任,不留死角。各村、各部门要根据镇xxx的统一安排和布署,按分片、分块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包保责任制和负责人负责制;房屋安全隐患整改要全面深入,做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不漏落整改、存在于不同地方隐患点不漏落整改,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整改不失关键、不留死角。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村、各部门要结合摸底排查的情况,强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把关,保证切实可行的操作性,针对不同的隐患程度和居住情况分类落实整改;认真收集、归档隐患整治工作中的图片、记录等资料,建立完善整改台帐,做好长效防范工作准备,确保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四篇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改造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工作思路和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必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履行村民主程序,经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乡镇政府组织监督下由村委会实施。在县政府批准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实施与村民签订协议、补偿安置、腾空和拆除房屋、圈地和动土施工等行为。

村民自愿:实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须达到95%以上;第二轮征询城中村改造方案,同意户须达到95%以上。两个方案必须依法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乡镇有关人员要现场监督并出具证明。村民回迁区域的土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研究选择。

优先回迁:优先建设回迁楼,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村委会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工作启动前,补偿安置回迁房建设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拆迁和回迁的顺利进行。

稳中求改:妥善处理稳定与改造发展的关系,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对存有重大稳定隐患的村,短期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不得进行改造。

改造准入条件: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条件并经县征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1、具有相应资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坚持企业资质与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协调一致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改造建设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意向开发企业应具有Ⅳ级或暂定级资质;在10到1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Ⅲ级资质,15到2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Ⅱ级资质,25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Ⅰ级资质。

2、具有成功实施城中村改造或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并提供成功范例等相关资料证明。

3、具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5000万元一次性打入与乡镇政府设立的账户,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共管,作为村民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先期投入,以及回迁房和集体设施建设。

三、工作程序

(一)改造程序

1、村申请

(1)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2)95%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

(3)95%以上住户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会议材料。

(4)未签字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等)。

(5)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2、乡镇预审

(1)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会议记录;

(2)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3)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3、县征收办审查

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和村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进村入户、座谈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其可行性。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二)制定改造方案

县政府批准改造审查后,意向改造城中村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四至位置、占地面积、房屋调查表、村庄现状图。

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城中村改造方案(包括建筑容积率、高度、密度、绿化面积及配建水、电、暖、排水、燃气、道路、通信、信报箱、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4、经济效益测算和分析。

5、存在问题的解决预案。

6、村集体资产保障方案。

7、渣土处置方案。

8、建设和回迁方案。明确回迁楼的占地位置、楼号、总套数、总建筑面积户型分布,并标示在规划总平面图上。

改造方案经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可行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审定。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五篇

根据东城区“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位于东城区温塘社区五环路边的旧厂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号为44190000363,位于东城区温塘社区,东至年丰山庄、南至东阳学校、西至环城路、北至年丰山庄,总面积公顷,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利人为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原改造方案于20XX年获市“三旧”办审批通过(批复:东三旧办[20XX]60号)。地块原使用权人(原改造主体)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现已变更过户到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土地证登记面积为公顷。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东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20XX-20XX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单元规划。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用地,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自20XX年10月开始使用,于20XX年10月变更过户到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现厂房已拆除,地上没有建筑物,不产生效益。

四、协议补偿情况

该改造地块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该宗地由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入亿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二类居住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建筑面积28500平方米,预计年产值4000万元。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六篇

农村的危房改造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将给大家介绍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

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是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农村困难家庭住者有其居的德政措施,更是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年3月份以来,黄平县审计局对11个乡镇政府开展了2022年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通过实地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对此项工作提出若干建议和对策,以供参考。

一、黄平县农村危房改造基本现状

2022年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500户,其中:五保户一级危房12户,低保户共900户(一级100户、二级420户、三级380户),困难户共3,564户(一级400户、二级796户、三级2,368户),一般户24户。

由于黄平历史、地理等原因致使黄平经济较为落后,农村危房改造数量较多,且位置较为分散,危改对象经济实力薄弱,危房改造工作开展难度大。

二、黄平县农村危房改造成效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改善了农村人居条件。农村危旧房数量逐步消减,困难群体人居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农村面貌有所改善。危旧房实施拆旧建新,美化了农村环境,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三是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让农村困难群体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了农村困难群体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动态工程,通过长期的持续努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已初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期待、与生态宜居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危房改造资金支出进度不按危房改造工程完成进度发放(兑现),存在资金缺口。中央及州级财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尚欠到位资金共计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应为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万元,尚欠万元(未兑现给危改户);州级补助资金应为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万元,尚欠万元。

2.县财政困难没有及时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截止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改造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全县11个乡镇仅发放(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截止2022年3月25日发放(兑现)3,万元, 为拨给全县11个乡镇危改资金3,万元的。

3.操作程序有待规范。操作层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危房鉴定难以实施,危房鉴定由专业部门承担,鉴定费用较高,困难群众无力承担;二是危房改造名额多由各村根据本村实际上报,一些地方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一些村干部工作程序不到位,公开性、民主性体现不够充分,甚至造成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三是农村危房统计普查过程中,深入程度不够,存在误报、漏报的情况,缺乏动态信息采集机制,使xxx门掌握的数据实际数有偏差。

4.技术服务严重缺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尚未建立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机制,仍处于群众自发和无序管理状态。一是改造户多为自主聘请社会工匠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存在人工、建材等浪费现象,给困难群体造成损失。二是在危旧房改造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中缺乏技术指导,一些完成改造的新房存在技术缺陷和安全隐患。三是缺乏政策引导,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惠民政策知晓度不高,理解存在偏差。

5.存在建房就补盲目攀比现象。在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对自家住宅大肆扩建、增建,意借危房改造的机会为自身谋利益,群众盲目攀比,建筑面积和总造价超出标准,易出现因建返贫的现象。如:重安镇有2户农户自身经济条件较好,而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分别按困难户一级、困难户二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但其危房改建新房的造价分别为万元、万元。

三、关于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政策调整、政策引导。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减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压力。县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建议改变资金管理模式,明确责任,根据经济实力情况确定分担比例,拨付模式由分类分次拨付变更为验收合格后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拨付救助对象。

2.强化服务、分类指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及验收办法,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建房责任制、验收责任制及验房备案制度;推行全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选址、施工等关键环节质量关。在旧危房改造过程中,应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对所在的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的巡查监督。规划xxx门应落实好项目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同时要强化对社会工匠使用技术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国土部门应做好土地巡查,督促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民政部门要做好对困难家庭、低保家庭的资格核查工作等。村两委干部要强化政策引导、宣传,帮助解决农民建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有效手段,建立起政府、企业、银行、社会多渠道融资的有效平台,为危房改造项目的启动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加强宣传、规范操作。注重多形式多渠道向群众讲政策、讲规划、算造价,做到政策规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三公开,让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基本政策,消除依赖心理。务求评审制度公开透明,采取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上级备案的程序,合理确定改造对象,保证评审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优亲厚友现象,使危改工作得到群众公认。对危改资金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宽严适度。对于在危改资金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纪检等部门通报,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乡村两级迅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吞和挪用危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范文二:

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切实实现危房改造解决困难住有所居的目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_____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镇党委政府本着从根本上逐步消除困难群众住房破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的决心,高度重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成聚民心、暖民心、稳民心的民心工程。安排对全镇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有重点地列入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村两委亲自抓的工作方法,主动协调,解决难题,督查进度,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危土房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

2022年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危房改造xxx重建45户,修缮27户,发放改造资金共万元;2022年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危房改造xxx重建97 户,修缮21户,发放改造资金共118万元;2022年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危房改造xxx重建60户,修缮65户,发放改造资金共万元;2022年卢阳镇危房改造中重建281户,修缮139户,发放改造资金共336万元。自2022年实施危房改造以来,我镇累积实施危房改造756户,其中重建483户,修缮273户,累积发放改造资金605万元。

二、具体工作举措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既是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状况的一项安居工程,也是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的民心工程,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基础工程。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卢阳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袁辉茂同志任组长,镇工会主席曹海波同志任副组长,民政办人员和各驻村干部以及村主干为成员,共同做好危房改造工作。镇里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村主干会、镇干部职工会议,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研究安排部署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卢阳镇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危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一是核实到位。按照调查摸底情况,经过党政联席会议将危房改造工程任务进行细化,确定人员后,xx县民政局、危房改造办同志逐户走访,最后敲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在全镇各村进行公示,由于工作过细,公示结果均无异议。二是责任到位。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之后,我们层层签定责任书,实行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建房户包落实。由镇政府与村签定责任状,明确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专门各村危房改造工作。与危房改造户签定《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明确改造、重建的标准,并要求按照标准建设。三是督促到位。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周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督促各村抓紧抓落实。四是资金到位。为确保危改工作顺利进行,镇危改领导小组及时提供各建房户粮补存折将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补偿到位。

3.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在推进改造过程中,我们按照卢阳镇危土房改造总体规划要求,做到实事求是、科学规划、高质量建设。一是组织调查摸底。认真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建立危房档案资料,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收入情况、贫困原因等情况做到清清楚楚。二是制定改造计划。危房改造工作与我镇五保集中供养、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水库移民搬迁、火灾户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实行分批改造。三是坚持求实效。根据村镇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旅游大镇计划及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镇村干部积极主动,帮忙联系工程队、建筑材料、搞工程预算等。同时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动亲戚朋友出钱出力,亲帮亲、邻帮邻,共同帮扶,形成了县、镇、村三级齐抓共管。通过镇村的共同努力,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无房户、特困户解决了住房困难,群众满意率达100%,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与拥护。

4.严明制度,规范操作。农村危房改造是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操作实施必须合乎民意、取信于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此,我们重点在改造对象上规范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对象确定上,由村上报调查核实的情况,由镇下达改造计划,然后分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的,镇危改办在镇政务公开栏上再公示7天未收到任何反映后上报审批,确保了危房改造的对象真正落实到需要改造的群众身上。以政府补助为辅,农户自筹为主的方针,深入到各村,掌握实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改造工程任务。加强施工监督,保证施工质量,与施工方签订协议,明确责任,按照工期要求,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确保改造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在改造工作中,改造对象分布在34个村(居)社区,截止11月15日,今年所分配的420户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完工,预计春节前可全部搬入新居,其中加固完工的有139户(入住139户),重建完成主体的281户(入住200户),下一步镇危房改造办将按照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截止目前统建户一卡通已将收集完毕,一户一档全部建立,现正在检查和完善中。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危改对象部分是低保、贫困、残疾户,经济实力薄弱,自筹资金困难很大,无能力建房。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上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2.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虽然得到了改造或新建,但集中建房危改点的水、电、路、广播电视、农村消防、群众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因投入不足而跟不上发展需要;

3.按照全县的总体规划,在城区23平方公里规划区内居民不得建房,旧房拆除后不得重建。我镇合并后大多数村都在规划区内,在这些村里还有不少的群众居住条件十分简陋,居住在年久失修的土坯房中,存在安全隐患;

4.由于我镇是由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合并,因此农村危房改造数量较多,镇级财政配套压力大;

四、建议和意见

根据近几年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现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下年度下达指标时下达危房改造资金总数额,不下达户数;

2.建议上级部门多分配资金,让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无房户、特困户和残疾人等无能力建房的农户能够修建新房;

3.建议整合部门资金支持危房改造。凡涉及农村危房或其它危房改造的各类部门补助资金应进行捆绑使用,切实提高各相关部门补助资金的效益。进一步研究在农行、发行、信用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帮助经济基层差,筹资能力弱的农户修建新房,推进危改速度。

4.建议把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村容村貌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做好规划设计,逐步实现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和村容村貌环境改造的协调发展。加大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度,坚持实行集约建设和规模发展,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5.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鼓励单位、企业、社会各界人士献爱心,积极向农村危房改造捐款、捐物,切实解决农村特困危房改造户因建房而返贫的不正常现象。加大农村危改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农民对危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通过政策的引导效应,不断激发农民参与危改的主体作用,从而加快危改工作全面顺利推进。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七篇

危房限期整改通知书【篇1:危房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回执单) ________村施工队:

通过对你处________户危房改造工程的检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限你在天内进行整改,并上报乡危改办公室,待检查

后方可重新开工。

施工队负责人: xxx乡xxx

年 月 日

整改通知书 ________村施工队:

通过对你处________户危房改造工程的检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限你在天内进行整改,并上报乡危改办公室,待检查

后方可重新开工。

施工队负责人: xxx乡xxx 年 月 日

【篇2: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沈阳文产内消整通(2012) 第 号

部门:

依照《xxx消防法》,我部消防监控中心安全消防员于 年

月 日对你部门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下述消防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依照《消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责令你部门在年月日

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函告我部或者消防监控中心,逾期不改,依法按章处 罚。在此期间,你部门必须加强防火安全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其他项目如有类

似安全隐患一并整改。

内管部

年 月 日

消防检查人员:__________ 被检查部门主管负责人:_____ _____

【篇3: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蒙建安监整字[ ]第号 :

经查实,你单位施工的工地存在下列安全隐患:现责令你(单位)限于 年 月 日前彻底整改。整改过程中,要加大监督措施,严密防范,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整改完成,要及时回复并提前一天通知县住建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复验。 签发人(签字):

签收人(签字):

年 月日

签发人地址:府前路与府东路交汇处 电话:4813519

蒙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八篇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四、资金筹集、发放和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集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

(二)发放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三)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2010年3月31日前全面启动2009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201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09年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六、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5)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5)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二)分散建房与修缮加固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4)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三)确定对象、编制规划

1、确定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若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4)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2、编制规划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则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四)检查验收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区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xxx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区危改办组织乡镇政府与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验收,重点把握好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方案另定);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九篇

根据住房城乡xxx、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村〔xx〕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xx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xx年11月底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xx〕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xxx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xxx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xx〕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xxx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凡经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反映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严重,查证属实的,将不再安排该县(市、区)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标。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今年,将制定农户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地要提高农户档案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市级住房城乡xxx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十篇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是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做好xxx5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农扶〔xxx5〕107号)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县今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改造方式

(一)实施对象。一是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以及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农村危房户;二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三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五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

(二)改造方式。一是异地集中重建。对于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和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要搬迁的农户,要提倡引导他们异地集中安置。二是就地新建。对居住地交通条件较好的危房户,实行就地改造新建。

二、目标任务

根据闽农扶〔xxx5〕10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全县安排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1581户7010人,经农户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批,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指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207个行政村(具体名单安排见附表)。新建房户要求在xxx5年12月底前至少建好一层,购房户取得交房手续,春节前全部完成搬迁。逾期未搬迁的,视为自行放弃处理。

三、资金补助及管理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资金补助按省、市补助标准执行,县财政给予适当配套。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折)通的方式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发放到户,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四、操作程序

各乡(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老区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县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竣工验收。竣工后由县老区扶贫办、县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竣工验收最迟于xxx6年1月20日前完成,并填写《福建省xxx5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验收表》。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必须于xxx6年2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

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五、工作要求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十一篇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布尔津步行街旧城改造项目片区旧城改造工程建设。需拆除该片区规划红线划定的住宅、非住宅及其它构筑物和附属物,依据《拆迁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拆迁范围

依据批准划定的拆迁红线图,该工程拆迁范围为:详见拆迁红线图划定范围。拆迁房屋总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约平方米,营业用房平方米,教委办公用房平方米,住户约118户。

二、房屋拆迁补偿于安置

根据《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由被拆迁人选择补偿形式,其补偿形式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

本工程由拆迁人委托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作为补偿安置的结算依据。被拆迁人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在评估报告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可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估,也可委托另一家拆迁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但必须在评估报告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复估或重估报告。

被拆房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为准(对证载面积有异议的可申请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复核),按“一个产权证一户”执行。

(一)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住宅、非住宅由评估公司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由拆迁人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价格收购,其收购总价为:评估单价×房屋建筑面积。

选择货币补偿的,还应按件规定获得以下费用:

搬迁补助费:住宅一次性搬迁补助费450元/户、非住宅一次搬迁补助费20元/平方米;

提前搬迁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按住宅30元/户·日,非住宅3元/平方米·日,计发提前搬迁奖;

房屋设施补偿:普通闭路设施每户元,光钎闭路设施每户元,电话移机费每户元,照明用电设施每户补偿元,供水设施每户补偿元。

此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户,由拆迁人按2000元/户给予奖励。

(二)产权调换

1、住宅、非住宅在拆迁范围内划定的安置区域新建安置(详见安置图)。住宅用房原则上每户只安置一套,若要选择第二套,其余下的旧房面积必须达到所选房面积50%以上,否则只能安置一套,如选择两套安置房,应补交一套的水设施费200元、电设施费500元。营业用房按营业自然开间还房安置,余下的面积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房一律实行先搬家、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

2、住宅、非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一换一”的方式。

3、本工程拆迁范围内的住宅和非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天然气、电话、闭路设施、照明、动力用电由拆迁人按原户头给予恢复不予补偿。

三、房屋的搬迁与过渡

(一)、房屋的搬迁期限按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执行。

(二)、本工程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户一律自行过渡,住宅、非住宅过渡期自搬迁之日起至满24个月止。

(三)、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还应按规定获得:

搬迁补助费:住宅一次性搬迁补助费450元/户、非住宅一次搬迁补助费20元/平方米/次;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1-4人户)500元/户·月,4人以上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15元;非住宅经济损失补助费:为140元/平方米。

提前搬迁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按住宅30元/户/,非住宅3元/平方米/日,计发提前搬迁奖;

此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户,由拆迁人按2000元/户给予奖励。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十二篇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改善村庄面貌和农村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提高村镇建设水平,按照市、县级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统一部署,结合近五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跨越式发展为主线,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为突破口,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移民搬迁项目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示范引导的原则。按照《庄浪县2013年至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庄办发[2012]155号)文件要求,2014年改造重点主要是围绕“两线两点”(“两线”即主要公路沿线和旅游景点沿线,“两点”即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所在地)实施农村危房集中连片改造,充分利用各种惠民政策,把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充分结合起来,集中连片实施。

3、坚持政府主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4、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5、坚持公正公平,保证群众利益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完成8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从根本上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改善农村生活居住条件。

四、建设时限

各乡(镇)必须于2014年的2月30日前全面启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

1、申报阶段(2月30日前)。经村委会评议,乡(镇)政府审查,由乡(镇)制定改造方案,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报县危改办,县危改办会同县规划局、县残联审批后实施。

2、建设阶段(3月15日—11月15日)。完成施工任务,并对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各种档案资料,上报县危改办。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并做好迎接省、市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建设标准

为确保农民住房抗震安居质量,要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按照标准进行设计,抗震设防为8度(5级);二是结构应为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以砖混结构为主,砖混结构的房子要做到有上下圈梁和构造柱;砖木结构的房子要做到有木柱、木梁和屋架;三是每户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5平方米至60平方米,严禁将换门头、改围墙、硬化巷道列入危改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危改项目。四是集中统一建设的农房要统一规划、统一放线,要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承建;五是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六是各乡(镇)政府要统一标准,突出特色,做大点、做亮点,做大规模、提升建设档次,原则上以青瓦白墙为主,墙体必须用保温空心砖,彻底杜绝粘土实心砖,建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七是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农民自建房屋的技术服务和指导,解决好农民自建房屋中存在的结构设计安全隐患等问题。

六、实施程序

1、申请。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三份),说明建房位置、建筑面积、施工图纸、投工和自筹资金情况,提供相关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评议。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出意见,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危房改造户进行评议确认并公示,将村民无异议者上报乡(镇)政府。

3、审查。乡(镇)政府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初步核定危房改造户,并对需改造的危房进行拍照存档,经公示后将无异议的危房改造户上报县危改办。

4、审批。县危改办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危房改造对象为长期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土坯房等危房,以及达不到抗震安居要求的其它结构的住房。重点是残疾人家庭、低保户、单身特困母亲、困难退伍军人、散居的五保户和困难归侨侨眷、成年孤儿、贫困独身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优先安排。

5、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以后,乡(镇)政府要按规范程序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整体完工后,由乡(镇)政府逐一对项目进行验收后,县危改办按要求进行抽验,抽验面不低于30%,最后由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县级验收,重点验收四个方面:

(1)建房时限,必须是年内动工修建并且完成竣工。

(2)建房面积,必须控制在45平方米至60平方米。

(3)抗震设防,房屋必须达到8度(5级)抗震设防要求。

(4)房屋结构,必须是符合相关要求的砖木或者砖混结构。验收合格后申请市危改办验收。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其限时整改。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住建、财政,发改、监察、国土、审计、规划、残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庄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形成以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全面落实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政府扶助为辅的原则进行资金筹集,并将财政、发改、扶贫、残联等部门的有关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捆绑使用,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要管好用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折统”发放,对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十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助农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能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三)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严格抓好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环节,坚持民主评议,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于10月底全面完成33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从8月1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8月1日—8月30日)

1、调查、统计、核定危房改造对象,建立危房改造户台账(8月1日—8月20日);

2、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8月中旬);

3、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8月16日)。

4、向省、州上报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和补助对象花名册(8月中旬)。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0日)

各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督促、帮助危房改造户做好住房新建或维修改造工作,组织对象户及时入住,并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1、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11月10日—11月20日);

2、迎接省州检查组检查验收(11月21日—12月10日)。

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和申报程序

(一)补助对象

这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对象包括:

1、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4、其他贫困户;

5、因灾倒房户。

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根据本地实际和建房户困难程度,确定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补助资金10000元,修缮加固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里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县里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申报程序

建房对象的确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建房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后进行张榜公布,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委会的申报意见进行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批结果报州、省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实施要求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重点帮助对象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务到户,8月20日前把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每个建房户明确具体开工和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二是公示到户,将每个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姓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资金到户,补助资金必须由县民政局按照建房补助标准通过县信用联社打卡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建档到户,对每个建房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新建和修缮加固的房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的醒目处加挂统一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开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建房进度、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二)科学设计,规模适度

农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并达到如下建设标准:

1、建筑面积。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为6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也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

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竹)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依法建设,合理规划

农村危房改造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式多样、防灾减灾、节约土地、城乡一体”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合理选择建设地址,注意避开行蓄洪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并符合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不得出现规章建筑,避免短期内拆迁重建。新建住房原则上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对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四)依靠群众,整合资源

农村危房改造坚持村民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社会帮建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与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武陵山片区建设相结合、与特色民居保护相结合,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农村危房改造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政策减免、个人自筹、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按标准补助,不足部分可通过社会互助、村组帮工帮料等多渠道解决。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泸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向恒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石泽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君,副县长向明江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残联、县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民政、财政、国土、林业、水利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抽调3—5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协调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主体。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县人民政府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村组义务投劳,帮工帮料,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的局面。

(三)强化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有关信息。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协议书、政府补助审批和改造前、中、后照片等资料整理归档。要对每户危房改造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户纸质档案,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待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全面、完整录入信息系统后,可从《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9月20日前,县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加强对建房进度、工作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建设月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20日前将危房改造进度情况上报至县里。县民政局会同县建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分别将改造进度上报至州里。11月底前,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度总结报送州里。

(四)细化责任。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我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建设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单位的关系,督促检查各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各乡镇建房进展情况。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政策规定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督促检查建房进度。县建设局依法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房现场进行鉴定,负责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并免收相关费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建房所需宅基地征地手续,鉴定、检测宅基地地质状况,并免收相关费用。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危房改造所需木材指标,办理木材砍伐手续,并免收相关费用。县移民局负责库区移民搬迁户的建房工作。县残联负责残疾人户的建房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危房改造工作各种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办、县扶贫开发办、县水利局负责按照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定,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中饮水管道铺设、道路硬化、沼汽池建设等工作。县电力局负责危房改造户的用电线路架设。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编制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户到人。要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于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六)检查验收。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11月中旬,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严格考核。一是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按规定扣分。二是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责任制,联乡(镇)县级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的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实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并列入年终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四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县里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危房改造对象都要一一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对确实无劳力的五保户、孤儿、残疾人和家庭十分困难的农村低保户,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新建和修缮加固工作,确保如期如数完成任务。

(八)严肃纪律。农村危房改造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挪用建房资金。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十四篇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近年来,我县累计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万元,共帮助3189户贫困户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完成危房改造任务数均居全市前列。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xxx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查处和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保障全县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县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经济适用、确保公正”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对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逐项排查梳理,对已完成的任务进行“回头看”,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再照“聚光灯’。各镇(街、园、区)成立检查组,对已完成的危房改造户进行逐户查验,一看新建房屋情况,二看建房户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理认定改造对象。将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确定为改造对象,优先落实补助资金。

二、严格改造程序。按照县政府每年制定下发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危房改造工作程序。一是申报制度。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二是审查制度。由镇全面审查,县复核。三是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进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四是验收制度。经镇全面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在组织验收,确保改造落到实处。

三、严抓改造质量。一是严把改造方式关。拟改造房屋属整栋危险(d级)的,一律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属局部危险(c级)的,采取修缮加固方式,让群众住上安全舒适的房屋。二是严把图纸设计关。邀请设计单位设计了安全、经济、美观的房屋改造设计图集,免费发放至镇村,供农户建房使用。三是严把施工队伍关。要求各镇(街、园、区)配备一名以上建设管理员,负责对危房改造户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质量监督。优选施工队伍,确保改造农房达到抗震、安全等设计要求。四是严把验收关。县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验收组,统一组织验收。对未按标准或超标准改造的房屋一律不予验收。

四、加强资金保障。对只凭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无法完成改造的部分特困户,积极争取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与扶贫开发资金整合力度,通过村集体帮扶、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贫困户无钱改建房的问题。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资金由政府“兜底”,解决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缺口。

五、抓好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各镇(街、园、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县住建局会同县纪委、发改局、财政局对全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防止镇村干部向危房改造户索要回扣和好处费现象发生。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措施,更大的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成为经得起检验的合格工程、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12月5日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十五篇

这次到郑州市参观考察收获很大。金水区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大胆创新、科学规划、真抓实干和取得的骄人成绩对我们感触很深,同时也感到差距和压力,殷都区和金水区两地农村情况相似,而我们村庄建设工作滞后,多年来面貌变化不大,先进地区的优良做法和成功经验,拓宽了我们的思路,结合辖区各村的实际情况,现把我办事处的初步方案汇报如下:

一、目标定位:

以龙头企业带动私营经济规模发展,做大做强第三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小康住宅”的十大标准,科技先导、适度超前、调整布局、全面规划,改善居住环境,促进农民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转变,使农民居住环境舒适、安全、方便,打造花园式现代化都市新村。

二、存在问题:

相台办所辖六个村人多地少,村庄建设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各村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历史原因,村庄建设曾一度为自由式发展,缺乏统一长期规划,房屋布局较凌乱、样式不一,基础设施欠债较多,居住环境较差。

虽然辖区各村的地势优越,都市村庄建设有一定的发展,但多呈自发式,商业服务、文化娱乐设施缺乏,自然资源利用低、无统一合理远景规划,都市村庄的独特商业价值没有充分挖掘出来。

村镇规划、修建楼房必须经各级部门审批,但审批手续困难、繁琐,周期较长,同时有的村缺乏必要的启动资金。有时城市基础设施跟不上,影响到都市村庄的城市化进程。

三、实施方案:

在制定规划方案时,本着节约土地、利于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的原则,注重近期与远期建设相结合、新建与改建相结合,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由于五个村情况不同,各村规划各具特色。

铁佛寺村:充分利用紧邻安钢生活区及交通便利、三产繁荣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高层住宅和沿街门面房。将铁佛寺村以西钢花路两侧,全部建设成六层住宅楼,一层为沿街门面房;郝家店利用钢一路的有利地理优势,在钢一路两侧和文峰大道以北,修建二至六层住宅楼;郝家桥利用钢花路的地理位置优势,大力发展商业门面;大庄村从钢花路把路引到大庄西地搞别墅小区和六层住宅楼;南辛庄利用文峰大道的优势,建设一栋底层为门面房的二至六层住宅楼。

柴库村:柴库村东邻河南省重点企业安钢、南邻电厂、北靠洹河。107国道从全村南北贯穿而过。5000余口人,1300余户,17个生产组。村东西长2000余米,南北宽1600余米,是个较大的村。

现设想在其村的.107国道两侧盖五层的楼,建成国道商业大街;在村委会院内,盖三栋五层的商品住宅楼。

在村内修建五条道路连接五个住宅区,接好市水厂的水源,修好各住宅区排水沟。

将村内三个坑地:小南街、老槐树、合作社街东面老学校进行老房改造,建成新的住宅小区,安排好村民住房。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十六篇

<>;市教育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渑池县地处豫西丘陵山区,全县总面积1368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5572万元,财政总支出3116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663万元,占%。全县中小学240所,在校学生55871人,其中农村中小学212所,在校学生42914人;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362974平方米,其中农村241650平方米。截止~年11月25日,全县中小学校舍危房面积40939平方米。其中b级4717平方米,c级7561平方米,d级28661平方米,涉及项目学校97所。

一、总体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

按照~年全部解决我县农村现有中小学危房的总体目标,从~年至~年全县计划改造完成现有的40939平方米危房,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危改工程总投资测算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万元、省级专款127万元,县级专项资金300万元,其它渠道筹资万元。拟改造b级危房4717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县级专项30万元,其它万元;改造c级危房7561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县级专项123万元,其它万元;改造d级危房28661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万元、省级专款127万元,县级专项147万元,其它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如下:

~年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17423平方米,其中b级2372平方米,c级2495平方米,d级12556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万元、省级专款43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39所。

~年规划建筑面积19073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15410平方米,其中b级1216平方米,c级3026平方米,d级11168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万元、省级专款31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39所。

~年规划建筑面积9773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8106平方米,其中b级11292平方米,c级2040平方米,d级4937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省级专款53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19所。

分年度实施计划按危房等级分类情况见附表。

二、危房改造规划总体思路

我县现有农村中小学危房面积40939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28661平方米,占70%。改造d级危房是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县危房改造的总体思路是:以d级危房改造为重点,兼顾改造b、c级危房,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消灭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

在时间安排上,~年、~年是全县危房改造的攻坚年,将集中解决急需解决的32833平方米危房,占危房面积的%,其中d级危房23724平方米,资金投放总量达万元,占全部危改资金万元的%。~年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改工作将全部结束,安排改造任务8106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4937平方米。

三、工程总投资测算依据的说明

由于全县b、c级危房所占的比例小,而且大部分是d级危房的附属设施,只能和d级危房一并拆除改造,因此改造b、c级危房的平米造价并不能降低。d级危房大多需推倒重建,重建面积均大于原危房面积。基于以上考虑,再加上原材料涨价等因素,我们测算的全县农村中小学b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411元,c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431元,d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为608元。

四、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保障机制的重要措施

根据测算,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总投资需要万元,除中央资金250万元、省专项资金127万元之外,剩余万元,县财政将安排300万元。为了确保危改资金到位,我们将采取如下主要措施:

(一)根据渑政~4号文件《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县财政从~至~年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将安排100—120万元资金,用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二)对于当年新增加的中小学危房,将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动用机动财力,做到新增多少,消除多少。

(三)县财政局、计委、扶贫办、教体局四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按时到位,并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充分发挥上级资金的带动效应。

(四)在确保各级政府投入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积极开辟其它渠道,动员各方力量,捐资助学,广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弥补危改工程资金的不足,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步伐。

(五)县政府成立了全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组织,以加强对全县危改工作的领导。同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责任书,建立危房改造督查机制,确保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得到落实。

特此报告,请予审核。

附: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十七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xxx、xxx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消除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破农房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困难群众都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四是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保户、其他贫困户。(五保户不作为本次实施对象)

四、资金补助标准

此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地方财政补助为辅,补助的标准为:低保户户均16000元,其他贫困户户均10000元。

五、建设标准

农村D级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鉴定、申请阶段:

8月29日前,各村三职干部、驻村干部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上门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的房屋进行鉴定,并根据情况填写《中江县农村危房鉴定表》。经鉴定确系危房的,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江县2011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申请及审批表》,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危房照片。

危房照片应清楚反映农户站在危房前的情景、照片应反映出农户姓名、村社、驻村干部姓名。

(二)村社评议阶段:8月29日至9月2日为村委会评议及评议结果公示期。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经评议符合补助条件的,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各村要将公示情况进行数码照相,所照照片要确保在公示栏内的公示名册中的户主姓名、评议情况等项目清晰可见,并能清楚反映公示名册是张贴在户外的。

(三)审核阶段:9月3日至9月6日为乡镇审核期,对各村上报材料中的补助对象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进行联审。

七、工作要求

此次危房改造直接关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一项民生工程安全工作。各村支部、村委会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人员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选准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的对象,使这项民心工xxx正落实到困难群众中去,确保农村困难群众都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十八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党的xxx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协助农民提高发展能力的基础上,以政府为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制定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支持乡村危房的集中改造,切实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分期推进,重点解决困难户危房和危倒房问题。既要体现对收入低、生活困难农户的特殊照顾,又要兼顾对生活条件刚改善而又不宽裕农户的扶持。

2科学规划。结合村屯合并,科学制定乡村危房改造规划,实行整体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就地翻建为主,节约集约用地,保证耕地面积不因危房的改造而减少。如果危房住户在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干线规划范围内的必需经乡(镇)政府批准在原所辖区域内另选宅基地新建,防止重复建设。危房改造要建新房,拆旧房,严禁一户多房现象发生。

3政府引导。实施中必需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实行民建公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搞强迫命令。

4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风气,有效的解决资金、建材、劳动力等不足问题。

5整合资源。要与新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移民搬迁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对扶持乡村发展的各项资金和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合力推进乡村危房改造进程。

二、条件、规范和进度

(一)改造条件。申请改造的农户。并持有靖宇县乡村户口,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两证齐全的危房住户。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由自己持户口、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低保证到所在居住地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如两证丢失或已成为事实住房的农户,提交申请时需带村集体或乡(镇)政府证明)填写《 省农居危房摸底调查分户登记表》乡村危房平安鉴定演讲》经村委会评议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后方可列入本年危房改造计划。

(二)建设规范。新建住房要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外地居民激进居住习惯,设计出不同形式、不同格局的样板图纸,供农民自愿选择使用。

(三)补贴规范。依照国家、省、市要求。对危房“五保户”困难户、低保户补助规范为5000元,对危房改造节能示范户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000元补助。

今后不再做重复性补助。此项补助为一次性补助。

(四)实施进度。 年。今年改造补助600户,其中节能示范5户,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鉴于靖宇镇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县城城区总体规划,依照低保户、贫困户、分散“五保户”一般户的改造顺序进行。靖宇镇危房改造工程将暂不组织实施。

三、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改造乡村危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新乡村建设的客观需要。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实事办好,依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成立靖宇县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努力增加资金投入。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投资量大。为推动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开展,除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外,县政府决定通过地方配套、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包括新乡村建设资金、扶贫、救灾等资金)社会捐助、相关部门费用减免、包村部门资助、乡村信贷(包括联保贷款和担保贷款)农民自筹等形式积极筹措资金,民政部门灾后重建资金、优抚资金也要向乡村危房改造工程倾斜,努力增加投入,切实保证资金需要。

(三)认真执行扶持政策。凡是列入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规划的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耕地的占一补一”免缴耕地开垦费,并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实施安居工程的乡(镇)有乡办林场的从限额中给每户解决一定的建房木材,没有乡办林场的由乡(镇)政府向县林业局申请,从采伐指标中解决建房木材,建房木材一律按成本价。鼓励农户使用新型墙体资料,为节省改造资金,可采取集中推销,发挥规模推销优势。

(四)积极开展对口帮扶。结合县直部门已开展的扶贫对口帮扶和新乡村建设包扶工作。增加危房改造的帮扶内容,支持乡村危房改造建设。组织动员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武警部队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口帮扶。健全群众互助、社会扶助、政府鼓励机制,充分发挥乡村闲置劳动力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劳动互助与义务帮工活动,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和积极因素,全力支持乡村危房改造工作。

(五)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依照国家、省、市要求。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对已列入改造计划的农户,根据收入水平,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扶持和补助办法。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改造推进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全县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综合平衡和组织协调、乡村困难户危房的调查核实和组织建设、危房改造选址的规划审批以及建设指导、建筑设计、规范制定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各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的监察工作;县农业和畜牧业局要结合新乡村建设,积极支持乡村危房改造工作;县林业局要提供在危房改造中涉及木材相关的优惠政策;县水利局负责研究危房改造安居工作和乡村饮水平安工程的衔接,做好自来水入户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落实好危房改造宅基地审批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工作;县地税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县扶贫办要结合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争取资金,支持贫困村的危房改造工作;县科技局负责结合危房改造,做好农民地震平安技术服务工作;县残联要积极与xxx门配合做好乡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县乡村信用联社负责融通资金,对乡村危房改造中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优先提供贷款,研究危房改造中小额贷款政策;各乡(镇)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宣传发动、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各部门要简化审核、审批顺序,危房改造过程中。实行集中一条龙办公,提供绿色审批通道,积极采取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代办制、部门现场办公的形式开展此项工作。

(六)加强督查。要做到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先由农户自己申请,经村委会评议,并张榜公布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再提交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房屋建成验收合格后按方案确定的补助规范给予资金补助,以确保安居工程公平、公开、公正。其次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 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安居工程的督促检查,加强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

(七)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户发扬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精神,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投身于危房改造中,使农户借助政府的扶持和社会各界的帮扶,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善生活条件。新闻媒体部门要大力宣传在开展危房改造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积极宣传在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用他先进事迹去影响、带动社会上更多具有爱心的人,支持参与乡村危房改造,全县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十九篇

农村危房改造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县住建委:

根据县建设字[20xx]7号文件《关于转发〈x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xxx省财政厅 xxx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抓紧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镇成立自查小组,对历年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现就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镇危房改造具体情况

20xx年我镇危房改造结合村庄整治和地质灾害搬迁,共计63户,补助资金万元。20xx年我镇危房改造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共计68户,补助资金万元;20xx年危房改造户60户,补助资金万元,20xx年危房改造户29户,补助资金万元。

目前,总计220户危房改造户全部通过验收,总补助资金万元也全部发放到位。

二、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

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镇成立以副镇长洪涛为组长,民政办、财政所、国土所等部门为成员的危房改造自查自纠小组,对照工作要求,通过查阅历年危房改造台帐的建立完善情况,核对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查看财政所资金拔付程序的到位情况,结合走访危改户询问政策了解情况、现居住情况、资金领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自查情况

1、改造户的居住现状

检查组对已验收的改造户进行逐一入户查看,全部补助对象符合要求,现均已入住舒适安全的新居;

2、档案信息管理

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录入信息及时、准确。

3、资金发放与管理

资金发放规范、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用或变向使用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全部按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其中自建户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代建户补助资金也由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委托方帐户。不存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现象,也没有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的情况。

四、自纠情况

本次自查自纠结合省危房改造核查,我镇出现最多的问题是农户危房改造信息表与财政“一卡通”中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出现领取与申请信息不一致和领取但未申请等情况,造成这样情况主要是财政“一卡通”上的身份证号还是一代身份证号,与信息表中二代身份证号有出入,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将及时与财政所沟通,准确更正农户信息。

还有就是工作人员在录入农户信息时有误,造成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工作人员将提高认识,在录入的过程中要求更加仔细认真,做到零失误。

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努力,扎实做好危房改造这一惠民的民生工程。

x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二十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空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三、改造任务

12月份前完成1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住房的由市人民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自行维修,不列入改造范围。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国家、省规定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所有资金实行银行打卡发放。并按进度分期分批拨付,打好地基拨付2000元,主体竣工拨付4000元,墙面粉刷及配套设施到位拨付4000元。

五、改造要求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选址尽量避开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且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房型可按户单独建设或联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改造资金全部由政府补贴的,翻修、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米以下。各村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在醒目位置镶嵌耒阳市人民政府援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档案管理

各村要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资料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调等材料,在此基础上,办事处将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四)督促检查

各村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进度报告制度,于每月1日、15日前分别上报改造进度给处民政办。处民政办将及时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4月29日前)。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5月10日前)。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并上报办事处。3、入户审核。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办事处签署意见,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办事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4、审批公示。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公室接到各村上报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住房情况。

(三)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阶段(5月10日-11月30日)。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办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组,并落实到户到人。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农村危房改造要于2011年11月底全面完成,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政委、主任任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民政、纪委、财政、残联、国土、规划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民政办,负责全处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等筹措建设资金。自然灾害倒损农户恢复重建、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要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同时,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在建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三)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办事处下达的工作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办事处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纳入办事处对各村(居)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村责任人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给予表彰奖励。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宣传栏和标语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二十一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在全市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三 、目标任务

根据市住建委安排我区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我区去年危房改造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两乡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实际,xx年我区计划完成26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长风乡80户、新洲乡180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四、建设时限

3月底:各乡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4月上旬:确定危改计划和规划方案;

5月底:危房改造全面开工建设;

10月底: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11月至12月:各乡自查,市组织复查,并做好迎接省检查考核工作。

五、改造方式要求和建设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①重建。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xxx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②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乡xxx要主动帮助。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3、改造要求。

①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乡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区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区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要积极组织编制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将来扩建预留好接口。

③强化工程监管。各地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xx〕115号)。区住房城乡xxx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加强乡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

④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城建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区验收报告进行复查,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国贫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区承担。

各区应根据实际下达的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总额,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并建立市住建、财政、发改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各区住建局和乡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审核改造对象,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农户档案管理。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及时通报。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二十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在全市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三 、目标任务

根据市住建委安排我区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我区去年危房改造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两乡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实际,XX年我区计划完成26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长风乡80户、新洲乡180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四、建设时限

3月底:各乡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4月上旬:确定危改计划和规划方案;

5月底:危房改造全面开工建设;

10月底: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11月至12月:各乡自查,市组织复查,并做好迎接省检查考核工作。

五、改造方式要求和建设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①重建。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②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乡人民政府要主动帮助。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3、改造要求。

①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乡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区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区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要积极组织编制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将来扩建预留好接口。

③强化工程监管。各地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号)。区住房城乡xxx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加强乡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

④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城建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区验收报告进行复查,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国贫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区承担。

各区应根据实际下达的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总额,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并建立市住建、财政、发改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各区住建局和乡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审核改造对象,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农户档案管理。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及时通报。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二十三篇

一、目标任务

XX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XX年11月底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XX〕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xxx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xxx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XX〕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xxx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凡经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反映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严重,查证属实的,将不再安排该县(市、区)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标。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今年,将制定农户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地要提高农户档案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市级住房城乡xxx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二十四篇

为切实改善我镇农村低收入农户的居住条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农村草、危房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通过一年时间,完成全镇304户农村草危房的征收、建设和安置工作。

(二)建设标准:依据各村草危房的实际情况,将在规划范围内集中建设一批安置房供草危房户选择,建设面积以40-60平方米为宜。

(三)时间要求:列入危房改造户农户的草危房在2014年5月1日前完成征收,10月底前完成安置房建设。

二、征收补偿标准及奖惩办法

(一)征收补偿标准:凡列入草危房征收范围的住房,主房按21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偿,偏房按15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偿;临时搭建用房不予补偿。凡宅基地复垦的,均按增减挂钩政策补偿。

(二)安置补助:全家只有一个草房作为住房的,或者老人住草房且子女住房条件差、确实不方便与子女共同居住的,经县新农办审核认定,给予适当安置补助。对集中安置的给予每户万元补助,对原地翻建的给予每户万元补助。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上塘镇“农村草危房改造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此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村(居)主任为具体负责人,会计负责具体业务。

(二)明确分工

1、村建办负责对草危房改造设计规划进行指导、审核。

2、国土所负责用地保障。

3、财政所负责资金调配。

4、扶贫办、民政办协助危房改造组进行房屋征收,并将安置工作纳入帮扶范围。

5、党政办、监察室负责对全镇草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监督。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二十五篇

为积极推进实施我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切实提升我市经济发展资源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闽政〔20XX〕27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三旧”改造范围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长乐市城乡总体规划、《长乐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城市规划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及漳港街道中心区、金峰镇中心区、江田镇中心区、古槐镇中心区的建设用地为我市“三旧”改造试点实施范围,可列入改造的土地类型有:

1、工业企业、旧仓储、旧站场、旧城镇和城中村等建设用地;

2、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容积率低、厂房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

3、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

4、不具有保留价值的、低效利用的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旧民居、旧商铺、旧街巷、旧市场、旧校舍、旧医院等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用地;

5、其他根据长乐市城乡总体规划,需政府收储的建设用地;

6、本方案所述“三旧”改造的规划期为五年(20XX年~20XX年)。

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方案审批

(一)由市规划局负责《长乐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专项规划》的改造项目,才能按“三旧”改造有关政策实施。

(二)《专项规划》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其成果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和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实施。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二十六篇

为贯彻落实xxx办公厅转发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益阳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益政办电【20XX】4号)、《赫山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益赫政办函【20XX】37号)要求,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xxxx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房屋倒塌的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农村房屋不发生倒塌等事故,千方百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工作任务

1.排查范围。对全镇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含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行政村、社区和下辖的行政村范围内的房屋),独立工矿企业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纳入排查范围,排查的房屋信息要全部纳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手机APP。

2.排查重点。重点是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3层及以上的农村自建房和使用空心水泥砖或易燃夹心彩钢板建设的房屋,消防隐患突出的木结构房屋、土坯房和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农村危险房屋,要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更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3.排查时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镇农村用于经营性的.房屋和医院、学校、村级公共建筑、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农村房屋的安全性排查。

4.排查程序。充分发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报;镇政府和行政村(社区)组织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并将初步判定为C、D级的房屋形成台帐后上报区工作专班;区人民政府工作专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录入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行业监管范围内产权人(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可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农村防火规范》、《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

5.排查内容。具体排查内容为:

(1)对房屋外观及变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屋外墙、大角、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有无脱落,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永久建筑边坡及有无防护措施山体是否存在裂缝、沉降、倾斜,或者变形等。

(2)对房屋周边环境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房屋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特别要检查房屋及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对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是否有渗漏水现象,房屋装修是否改动结构,永久建筑边坡坡顶、坡脚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

(4)房屋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要全面排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有隐患的是否已采取日常监测措施,是否采取可靠措施排除隐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是否已组织人员撤离,人员撤离后是否进行妥善防护、准备拆除等。

四、鉴定标准和依据

鉴定等级划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XX)的鉴定标准,房屋危险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二十七篇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改造整治提升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主要目标

在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分类实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分为基本型和提升性,在改造过程中优先进行基本型改造,结合实施条件和示范要求实施提升性。基本型小区整治是将影响居民生活的渗漏、危楼加固、下水道疏通、道路、消技防设施、维修、照明、绿化补植、停车场复建、物业管理等作为基本内容,有条件实施墙体出新、配套体育设施等;提升性整治是在满足基本型改造后,增加节能改造或“适老化”改造内容。

(二)综合整治、标本兼治。注重改造老旧小区的整体环境,改造水、电、排污等生活配套设施,既要对小区环境进行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又要注重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

(三)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

1.清除违章搭建。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要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占的用于种菜、养家禽等的公共用地要求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二十八篇

荥阳市第二初级中学

危房治理方案

荥阳市第二初级中学(以下简称市二中)位于荥阳市中心河阴路南端002号,现有50个教学班,2945名学生,276名教师。学校北教学楼和西宿舍楼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

根据郑州市市委督查室、郑州市安委办和荥阳市政府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学校周边环境,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荥阳二中危房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治理危房安全隐患 ,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治理工作,教体局成立了市二中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学校拆迁工作方案、督促学校进行安全拆迁,并对此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问题,拟定措施,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安全排查摸底和分类整治工作。

组 长:张双利 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张西克 教体局党委书记 成 员:张 瑞 教体局副局长

李灵其 教体局副局长

三、治理时间

2011年1月1日—10月31日

四、治理目标

通过治理、拆除危房,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五、治理步骤

(一)制定方案(1月1日-3月31日):

1、教体局根据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的部署和安排,督促学校制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1月1日—3月15日)。

2、协调搬迁,研究部署市二中重建阶段(3月16日—3月31日):由市政府出面协调,租赁原三中高中部教学楼为市二中学生暂时使用。要求学校制定学生搬迁计划,尽快搬迁。学生搬迁后学校要设置危房警戒,24小时设专人值守,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市政府将市二中重建列入重点工程项目。

(二)治理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1、学生搬迁,设置危房警戒(4月1日——4月10日)。

2、政府研究,拟订市二中重建或搬迁方案(4月11日—5月15日)。

3、规划设计,在东区重建市二中(5月16日—7月20日)。

4、清空危房内各项设施,做好拆除准备(7月21日至8月9日):利用学生假期不在校时间,教体局要求市二中制定危房内物品设施搬迁计划,避开汛期,安全拆除室内,做好拆除准备工作。

5、危房拆除阶段(8月10日至10月31日):市政府协调,由教体局督促市二中制定拆除计划;市卫生局负责招标工程队,与市二中签订拆除协议,分期安全拆除危房。

【备注:根据治理方案安排,2011年4月2日,市二中北教学楼上课的八年级学生已全部搬迁至原三中高中部,正常上课。

北教学楼已于4月5日彻底停用,;西宿舍楼二楼、三楼已全部停用,一楼几个房间暂做仓库使用,堆放了一些杂物,两危楼都在一楼设置了危房警戒线和警示标语,并24小时设专人值守,加强日常监管。】

(三)验收阶段(11月1日—5日): 市安监局和教体局负责验收。

六、工作要求

市二中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解决危房拆除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市二中主要负责人对危房安全拆除负监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个拆除过程安全稳定。危房拆除实行日报告制,遇到特殊问题立即上报教体局。

隐患整改责任人:张双利 *** 联系人:徐立新 *** 附:

1、荥阳市第二初级中学危房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荥阳市第二初级中学危房拆除日程安排

荥阳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荥阳市第二初级中学危房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唐福全 校长 *** 副组长:李文忠 副校长 *** 成 员:史作镜 伟 副书记任 斌 杨文才 禹荣军陈 ***

附件2:

荥阳市第二初级中学危房拆除日程安排

2011年8月10日开始,制定计划彻底腾空两个危楼,并将北教学楼立即拆除。

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将北教楼桌凳搬完。 8月10日至13日,将教室内的多媒体全部拆除。 8月13日将空调、电扇、电棒等电器全部拆除。 8月13日至14日上午,将能使用的黑板全部卸掉。 8月14日上午前,将北教楼彻底腾空。同时学校派专人到国资局等局委办理北教楼拆除的相关手续,8月14日上午前办好。

8月14日下午学校与施工队交接签定拆除协议。 8月15日,将北教楼隔离后开始拆除。 8月25日之前彻底清理干净。

8月25日至8月27日将围墙建好并粉刷完毕。 8月28日至10月31日拆除西宿舍楼。

隐患整改责任人:李文忠*** 联系人:陈 伟 ***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二十九篇

根据《福建省xxx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1号)、《XX市xxx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22号)和《南靖县xxx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靖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5号),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村建主责、村(居)落实”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集中摸排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各类安全隐患,按照“全覆盖、细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分类登记入账、认真进行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善城乡面貌。

三、整治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镇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一)在建建筑工程

1、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项目管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工程参建有关责任主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

3、按有关规定落实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评估和监控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高边坡、外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加强现场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管理;

4、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5、加强对农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设施、围护结构及现场外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检查。

(二)已建房屋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属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鉴定的危房;

2、未按有关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陡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受强降雨灾害侵袭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

9、项目红线范围内或重点发展区域周边违规抢建的房屋;

10、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征迁,未完全拆除的房屋;

11、农村因地灾点搬迁、危房改造等工作腾空的房屋;

12、企业因停产、改制等情况闲置的老旧厂房,工矿区临时搭盖的简易工棚、移动板房以及生活小区周边临时搭盖的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

特别是镇区及周边中心村庄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推行媒体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村(居)排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查”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

(2)村(居)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实地组织抽查,并利用卫片航拍技术,将重点区域排查结果在卫片编号标记,实行比对核查。

2、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村(居)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3、立卡建档。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

(三)处置整治(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村(居)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村(居)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xxx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xxx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提升(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

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村(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账验收,全面评估专项行动成效,提出补缺补漏具体措施,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村建站,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村建站负责牵头抓好对排查出来的“两违”建筑进行依法处置;国土所负责做好规划管控和地灾点综合防治等相关工作;农业农村办负责牵头抓好农村建房、村庄治理等相关工作;派出所做好户籍信息、二维码门牌信息、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的对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关工作;市场监管管理所负责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于利用危险房屋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安办负责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有关所站在此次行动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

(二)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居)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三)强化纪律保障。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结合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要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日常监管。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三十篇

近年来,_____县把改造农村危房作为践行科学发展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抓到了农村环境改善的关键,抓到了点子上,抓到了农民的心坎上,非常切合县情实际。但随农村危改的深入推进,一些影响危改的难题也不断暴露出来 。最近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影响农村危改的问题进行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勇于探索,迈出了农村危改的坚实一步

二是立足节能环保,探索新型节能住宅建设。2022年,从保护资源、节能环保、经济适用、适合寒地环境等多角度出发,着力研究红砖的替代材料。经多方考查,选择了兼具多种功能特点的稻草板作为新型节能住宅建筑材料。启动20栋40户新型节能稻草板房建设试点, 2022年全县大面积铺开,共建节能稻草板房1035户。

三年来,全县共投入危改资金亿元,改造危房3867户,占总改造任务的。

二、调查研究,正视农村危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近日,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专题就农村危改情况成立调研组深入浓河、富林、祥顺三个乡镇进行了调研,并发放调查问卷560份,梳理出5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是农村危改政策宣传还不到位,部分农民群众对政策还不了解或存在着模糊认识,特别是对推广的稻草板、免烧砖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认识不足,思想还很保守。

二是由于贫富差距和区域收入差距的不同,形成农民在农房改造的标准、要求和认识上的不同。例如,贫困户因受统建或帮建等政策惠顾,对节能材料是由被动接受到实践认可这样一个过程。而东部祥顺、创业等区域却因收入高、建房标准要求高,反而习惯于传统的红砖建房,对新型节能材料很少认同和接受,甚至对免烧砖也很少尝试。

三是农民的主体意识和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农民还存在等帮建、靠政府、要支持的等靠要思想。

四是农村危改政策还存在些不足,需要调整和完善,特别是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上,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作用。

五是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的质量、技术指标、建筑工艺还需进一步调整和改进,使其更符合农民意愿和需要。

三、深入实践,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改的想法

_____县是省级贫困县,也是省、市偏远落后县份的缩影,由于财力弱,在推动农房改造上势单力薄;泥草房改造量大、面广,是当前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目前,全县还有7100户农村泥草房有待改造,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进一步坚定农村危改的信心和决心,力争三至五年切实抓出头、抓出成效。_____县在危改上的探索与实践得到了省市的关注和认可,并把这一县级实践行为上升为省、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出台了意见、制定了规划,启动了改造攻坚战。国家xxx也先后两次派人员和专家来通调研,_____县已被列为国家扩大危改示试点县。我们的实践和在新型节能材料方面的应用和示范,已赢得了绝佳的争取项目、资金的政策机遇。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更应坚定信心和决心,一方面从扩大危改、新型节能材料推广等不同角度多争取项目,在扶贫开发、民政和残疾救助、建设的安居工程等多渠道争取资金,争取扶持;另一方面科学操作,加大力度,合力推进,力争用三至五年切实把农村危改工作抓出头、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扶持和财政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研究在农行、发行、信用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按建红砖房、苯板和免烧砖类节能房、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等不同类型区别予以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推进危改速度;在面上整体推进中适

当提高对使用免烧砖、稻草板建房的奖励标准,以此推动新型节能材料应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导和技术服务,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向节能房发展。加大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度,坚持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发展思路,实行集约建设和规模发展,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转移,腾挪原村庄占地用于复垦,通过二次开发推动扩大耕地面。

四是进一步完善节能稻草板房的设计工艺、技术标准和质量,使其更人性化更适用。针对贫、富不同群体或老龄化独居、三口之家、三代同堂居住等不同群体的实际,研究20-42平方米的连体统建房,及60-80平方米的分散统建或自建房,在外在户型和室内格局设计上更为人性化、更为宜居、更为适用;在防潮、防寒上提高技术标准和建设质量。同时加强稻草板节能材料的技术质量、标准的认证,让老百姓认可、放心使用。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三十一篇

根据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安委〔20xx〕11号)和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xx〕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着力点,突出重点领域、危险部位、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研究,成立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

三、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校管理的各类用房,含教学楼、经营性用房、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毕业大厅(会堂)、学生公寓、餐厅等场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变结构布局,改建扩建的房屋;

4、“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四、成立专家组

为有效推进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处、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建筑设计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将依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排查内容,全面澄清校园内房屋建筑底数(含所有临设、房屋类型、结构类型、建设年限、设计标准、施工协议)。并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自查,主要自查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的处置意见,并上报至专家组。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专家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情况逐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所有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房屋建筑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长效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完善本单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XX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三十二篇

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报告第:

卢阳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切实实现危房改造解决困难住有所居的目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镇党委政府本着从根本上逐步消除困难群众住房破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的决心,高度重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成聚民心、暖民心、稳民心的民心工程。安排对全镇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有重点地列入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村两委亲自抓的工作方法,主动协调,解决难题,督查进度,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危土房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

2022年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危房改造xxx重建45户,修缮27户,发放改造资金共万元;2022年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危房改造xxx重建97户,修缮21户,发放改造资金共118万元;2022年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危房改造xxx重建60户,修缮65户,发放改造资金共万元;2022年卢阳镇危房改造中重建281户,修缮139户,发放改造资金共336万元。自2022年实施危房改造以来,我镇累积实施危房改造756户,其中重建483户,修缮273户,累积发放改造资金605万元。

二、具体工作举措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既是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状况的一项安居工程,也是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的民心工程,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基础工程。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卢阳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袁辉茂同志任组长,镇工会主席曹海波同志任副组长,民政办人员和各驻村干部以及村主干为成员,共同做好危房改造工作。镇里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村主干会、镇干部职工会议,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研究安排部署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卢阳镇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危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一是核实到位。按照调查摸底情况,经过党政联席会议将危房改造工程任务进行细化,确定人员后,会同县民政局、危房改造办同志逐户走访,最后敲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在全镇各村进行公示,由于工作过细,公示结果均无异议。二是责任到位。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之后,我们层层签定责任书,实行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建房户包落实。由镇政府与村签定责任状,明确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专门各村危房改造工作。与危房改造户签定《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明确改造、重建的标准,并要求按照标准建设。三是督促到位。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周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督促各村抓紧抓落实。四是资金到位。为确保危改工作顺利进行,镇危改领导小组及时提供各建房户粮补存折将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补偿到位。

3.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在推进改造过程中,我们按照卢阳镇危土房改造总体规划要求,做到实事求是、科学规划、高质量建设。一是组织调查摸底。认真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建立危房档案资料,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收入情况、贫困原因等情况做到清清楚楚。二是制定改造计划。危房改造工作与我镇五保集中供养、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水库移民搬迁、火灾户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实行分批改造。三是坚持求实效。根据村镇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旅游大镇计划及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镇村干部积极主动,帮忙联系工程队、建筑材料、搞工程预算等。同时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动亲戚朋友出钱出力,亲帮亲、邻帮邻,共同帮扶,形成了县、镇、村三级齐抓共管。通过镇村的共同努力,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无房户、特困户解决了住房困难,群众满意率达100%,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与拥护。

4.严明制度,规范操作。农村危房改造是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操作实施必须合乎民意、取信于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此,我们重点在改造对象上规范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对象确定上,由村上报调查核实的情况,由镇下达改造计划,然后分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的,镇危改办在镇政务公开栏上再公示7天未收到任何反映后上报审批,确保了危房改造的对象真正落实到需要改造的群众身上。以政府补助为辅,农户自筹为主的方针,深入到各村,掌握实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改造工程任务。加强施工监督,保证施工质量,与施工方签订协议,明确责任,按照工期要求,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确保改造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在改造工作中,改造对象分布在34个村(居)社区,截止11月15日,今年所分配的420户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完工,预计春节前可全部搬入新居,其中加固完工的有139户(入住139户),重建完成主体的281户(入住200户),下一步镇危房改造办将按照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截止目前统建户一卡通已将收集完毕,一户一档全部建立,现正在检查和完善中。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危改对象部分是低保、贫困、残疾户,经济实力薄弱,自筹资金困难很大,无能力建房。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上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2.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虽然得到了改造或新建,但集中建房危改点的水、电、路、广播电视、农村消防、群众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因投入不足而跟不上发展需要;

3.按照全县的总体规划,在城区23平方公里规划区内居民不得建房,旧房拆除后不得重建。我镇合并后大多数村都在规划区内,在这些村里还有不少的群众居住条件十分简陋,居住在年久失修的土坯房中,存在安全隐患;

4.由于我镇是由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合并,因此农村危房改造数量较多,镇级财政配套压力大;

四、建议和意见

根据近几年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现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下年度下达指标时下达危房改造资金总数额,不下达户数;

2.建议上级部门多分配资金,让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无房户、特困户和残疾人等无能力建房的农户能够修建新房;

3.建议整合部门资金支持危房改造。凡涉及农村危房或其它危房改造的各类部门补助资金应进行捆绑使用,切实提高各相关部门补助资金的效益。进一步研究在农行、发行、信用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帮助经济基层差,筹资能力弱的农户修建新房,推进危改速度。

4.建议把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村容村貌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做好规划设计,逐步实现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和村容村貌环境改造的协调发展。加大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度,坚持实行集约建设和规模发展,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5.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鼓励单位、企业、社会各界人士献爱心,积极向农村危房改造捐款、捐物,切实解决农村特困危房改造户因建房而返贫的不正常现象。加大农村危改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农民对危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通过政策的引导效应,不断激发农民参与危改的主体作用,从而加快危改工作全面顺利推进。

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报告第:

自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白龙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切实实现危房改造解决困难人有所居的目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_____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镇党委政府本着从根本上逐步消除困难群众住房破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的决心,高度重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成聚民心、暖民心、稳民心的民心工程。安排对全镇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有重点地列入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村两委亲自抓的工作方法,主动协调,解决难题,督查进度,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危土房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

2022年,我镇实施危房改造210户,其中已建成完工202户。

二、具体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白龙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杨道菊同志任组长,镇宣传委员昂志春同志任副组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人员和各村(社区)行政干部以及村主干为成员,共同做好危房改造工作。镇里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村主干会、镇干部全体职工会议,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研究安排部署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白龙镇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危改工作有序执行。

2.科学规划。一是精心组织调查摸底。认真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建立危房档案资料,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收入情况、贫困原因等情况做到清清楚楚。二是制定改造计划。危房改造工作与我镇五保集中供养、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水库移民搬迁、火灾户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实行分批改造。三是坚持求实效。根据村镇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镇村干部积极主动,帮忙联系工程队、建筑材料、搞工程预算等。同时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动亲戚朋友出钱出力,亲帮亲、邻帮邻,共同帮扶,形成了县、镇、村三级齐抓共管。通过镇村的共同努力,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无房户、特困户解决了住房困难,群众满意率达99%,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与拥护。

3.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一是核实到位。按照调查摸底情况,经过党政联席会议将危房改造工程任务进行细化,确定人员后,xx县民政局、危房改造办同志逐户走访,最后敲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在全镇各村进行公示,由于工作过细,公示结果均无异议。二是责任到位。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之后,我们层层签定责任书,实行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建房户包落实。由镇政府与村签定责任状,明确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专门各村危房改造工作。与危房改造户签定《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明确改造、重建的标准,并要求按照标准建设。三是督促到位。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周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督促各村抓紧抓落实。四是资金到位。为确保危改工作顺利进行,镇危改领导小组及时提#供各建房户粮补存折将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补偿到位。

4.严明制度,规范操作。农村危房改造是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操作实施必须合乎民意、取信于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此,我们重点在改造对象上规范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对象确定上,由村上报调查核实的情况,由镇下达改造计划,然后分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的,镇危改办在镇政务公开栏上再公示7天未收到任何反映后上报审批,确保了危房改造的对象真正落实到需要改造的群众身上。以政府补助为辅,农户自筹为主的方针,深入到各村,掌握实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改造工程任务。加强施工监督,保证施工质量,与施工方签订协议,明确责任,按照工期要求,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确保改造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截止2022年12月10日,我镇分配的202户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完工,预计春节前可全部搬入新居,下一步镇危房改造办将按照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截止目前统建户一卡通已将收集完毕,一户一档全部建立,现正在检查和完善中。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由于我镇是地处江淮分水岭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数量较多,镇级财政配套压力大;

2.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虽然得到了改造或新建,但集中建房危改点的水、电、路、广播电视、群众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因投入不足而跟不上发展需要;

3. 危改对象部分是低保、贫困、残疾户,经济实力薄弱,自筹资金困难很大,无能力建房。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上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四、建议和意见

根据近几年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现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鼓励单位、企业、社会各界人士献爱心,积极向农村危房改造捐款、捐物,切实解决农村特困危房改造户因建房而返贫的不正常现象。加大农村危改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农民对危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通过政策的引导效应,不断激发农民参与危改的主体作用,从而加快危改工作全面顺利推进。

2.建议下年度下达指标时下达危房改造资金总数额,不下达户数;上级部门多分配资金,让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无房户、特困户和残疾人等无能力建房的农户能够修建新房;

3.建议把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村容村貌改造范畴,做好规划设计,逐步实现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和村容村貌环境改造的协调发展。加大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度,坚持实行集约建设和规模发展,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4.建议整合部门资金支持危房改造。凡涉及农村危房或其它危房改造的各类部门补助资金应进行捆绑使用,切实提高各相关部门补助资金的效益。进一步研究在农行、农金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帮助经济基层差,筹资能力弱的农户修建新房,推进危改速度。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三十三篇

*残工委字(2011)第*号

**县2011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

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xxx2011年办实事之一,对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改善他们的居住状况,根据市残工委二0一一年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人道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x精神,紧紧围绕残疾人达小康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做起,逐步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住、住危房的状况,以缩小残疾人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进一步密

1 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努力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缩小贫困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2011年,扶持解决*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问题(具体任务见附表),使改造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均达到当地一般农户基本住房标准。

三、实施对象

本工程实施对象为农村贫困残疾人中的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坚持“贫中选贫”、“危中选危”的原则,不搞平均分配,农村贫困残疾人,是指人均年收入在温饱线(年人均收入650元)以下的残疾人家庭。县残联要根据各乡镇筛选对象,逐户核实,见人、见证(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见房。

极度危房户指:房屋结构严重变形,墙体失固,屋顶塌陷,濒临倒塌,必须重建的住房。

四、资金安排

“扶残安居工程”作为我县xxx为民办实事的工程,所需资金采取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社会扶助和亲属互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全县今年安排资金18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县财政安排残联工作经

2 费5万元,用于对全县残疾人危房户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建档、挂牌、验收等项工作。

各乡(镇)也要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劳务费),确保“扶残安居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资、捐款、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积极性,广泛组织群众对贫困残疾人进行义务投工、投劳,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圆满完成。

五、实施标准

1、“危改”工程建筑面积应根据残疾人家庭人口数,因户制宜的核定建房标准。原则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以新建房屋为主,住房标准应为当地一般农户中等偏下水平,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对于个人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总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不得列入本次危房改造资助范围,不得用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建房资助。

2、资助标准:每户省、市、县级财政分别补贴2500--3000元,财政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建筑材料购置费,建房所需人工费用原则上由乡镇、村委会、残疾人亲属负担。

3、受资助建房的残疾人必须是成年人。 六、建设要求

根据“危改”项目的要求,改造后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要达到当地一般农户基本住房标准,符合规划xxx门的规划设计。

3 1、建筑设计。根据乡村建房特点和实际情况,根据“危改户”对象宅基地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建筑方案,要求美观大方、安全实用、持久耐用的新款式“危改”房设计。

2、统计建档。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统计筛查、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积累及存档工作。对确认的危房改造对象要建立档案。要详细记录危房改造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住房状况,要与资助对象签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制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责任书》。每个危房改造户都要填写《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十一五”实施方案登记表》,对原有房屋状况、改造后的房屋状况都要进行拍照存档。

3、统一标志。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是民心工程,要在新建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标识牌由县残联统一制作。

七、主要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

县政府成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 办公室设在县残联,负责“危改”的日常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

2、明确职责、落实到位。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实施“扶残安居工程”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民心工程。

县残联负责“危改”工程的牵头工作,具体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危改”配套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参与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危改”户的建房用地和免费办理有关手续;县建设局负责免费办理有关手续,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参与检查验收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参与危改对象的审核和公平、公正、公开工作。参与检查验收工作;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xxx负责领导和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具体实施工作,成立“危改”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制定措施,组织社会援助,合理和使用好危改资金,做好危改户审查确定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危

5 改”任务。县xxx与各乡镇签定《盂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责任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3、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危改”对象确定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严格把好“危改”对象审核关,享受政府危改补助的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极度危房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民主评议并逐级上报,经县残联审核,报县政府审批。

八、时间要求

今年我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时间为2011年5月——2011年12月。

(此页无正文)

二0一一年四月

主题词:农村贫困残疾人 危房改造 实施方案 抄报:阳泉市残工委 阳泉市残联

抄送:各乡镇xxx、残疾人危房改造领导组成员单位

盂县xxx残工委 2011年4月1日印发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三十四篇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有关部门采取切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我县农村中小学仍有一定数量的危房,改造任务比较繁重。为切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南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危改工程实施的目标是:基本解决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

主要任务是:从今年起,用3年或稍长一些时间,完成我县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现存的或新增的B级、C级危房由县乡两级负责核查,要制定规划、落实资金、逐步予以改造。

二、实施原则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资金,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严禁借危房改造之机向农民收费和摊派各种费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坚持“三统一分”的原则。对中央、省、市的补助资金,在保持资金性质不变、资金投向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教育、计划、财政、扶贫办等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按资金性质分口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坚持“四结合”的原则。即:一是与中小学布局结构相结合,布局规划中准备撤销的学校不得纳入改造规划。二是与已经实施的“中小学危改工程”和其他途径的学校建设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三是与农村教育发展相结合。在对教学用房进行改造的同时,要将农村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改造范围,统筹解决。结合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需要,新建校舍要适当考虑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的建筑设计要求。四是与实施的“整体推进、分批扶持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相结合。

坚持严重危房优先安排的原则。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对损坏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要优先从速安排,尽快改造。

三、实施安排

实施范围。列入危改工程项目的学校必须是政府兴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

工作程序。全县危房改造工作由县教体局、计委、财政局、扶贫办研究制定工程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各乡要根据县政府审定的本乡项目学校,抓紧制定本乡工程实施的总体规划,明确改造任务、资金数额和年度工程进度计划,报县教体局、计委、财政局、扶贫办审定,根据各乡规划制定、资金落实和机制建立的情况,按照中央、省及市级配套资金的管理要求,分年度审批下达实施计划,并签署危改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

资金管理。为保证危改工程的顺利实施,教育、计委、财政、扶贫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对上级的专项资金和县政府安排的资金要统一纳入财政国库,实行分帐核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根据教育、计划部门核实的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危改工程资金未实行分帐核算管理、未按要求建立投入机制、承诺资金不到位或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在分年度核定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数额时,将缓拨、核减甚至停拨资金,并由相关的单位承担责任。

质量监管。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危改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严格工程监理,确保新建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本着“经济、实用、整洁、安全”的原则。校舍建设要因地制宜,严禁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各项目学校要建立项目档案,有关部门要对工程进展情况、项目建设质量、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危改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乡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危改工程目标按期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综合协调。危改工程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教育、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和各乡政府共同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为组长,教育、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和沟通。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危改工程实施的领导、协调和相关工作。

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程进展。要根据全县中小学危房状况,统一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改造危险校舍,确保师生安全。县政府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各乡政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筹措资金支持实施危改工程,确保危改工程任务按期完成。要建立健全危房改造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禁以各种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健全投入机制,保证资金到位。要建立健全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农村中小学投入保障机制,要把维护、改造和建设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政府预算。要建立经常、稳定的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消除危房。各乡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强化监督检查,彻底消除学校危房。各乡要建立校舍档案,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危房鉴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改造。县里每年要组织力量对全县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抽查,督促各乡实施好危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失察、工作不力,发生校舍倒塌,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三十五篇

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居住条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结合我乡农村农民居住状况和新农村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等措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努力改善全乡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危房改造工程由县政府安排,乡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村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各村要抓紧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户登记、上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程序、对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危房改造全程实施阳光操作,坚持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三、实施对象与目标任务

(一)实施对象

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五保户和其他贫困户。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上级分配给我乡共210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四、实施步骤

6月15日前进行各村危房改造登记审查工作;7月15日前进行进村入户调查阶段,并逐月上报危房改造进度;7月低各村上报危房户开工率必须达到100%,10月20日各村开展自检,待乡政府检查后,做好迎接县有关部门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长李亚红为组长,分管领导常亚江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城建所。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一般由村委会主任负责。

(二)强化工作责任。完善乡村两级分级负责,专人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乡政府和村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进行考核。各村明确保证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按照县住建局统一安排,农户申请→村委会评议→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住建局备案审批。

(1)农户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优抚证、低保证、残疾证、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进行现场勘察、拍照,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7天后,对符合条件无异议的,上报乡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村委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乡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报县住建局拨款。

(四)严格工程质量。要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一处,验收一处。

(五)完善档案管理。村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资料由乡城建所按照各村纸质文档要求进行统一分类保管。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三十六篇

韩政发(2012)40号

关于印发《韩店镇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村委会: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危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按照县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韩店镇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

二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县住建局韩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2年3月19日印(共印20份)

韩店镇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x会议精神,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确保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工程的惠民实事办好办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镇今年确定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涉及3村149户,其中上洼88户,武家57户,西门3户,东门1户。每户新建45平方米以上砖木结构房屋一套,全镇共万平方米。

二、实施对象确定程序

危旧房改造对象主要是长期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茅草房、土坯房等危旧房屋的农户。

确定实施对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农民意愿,优先考虑享受低保的贫困农户,在此基础上安排需要改造且有能力自筹资金的农户。危旧房屋改造对象确定程序为:

(一)申请

要求实施危旧房改造的农户向村委会和镇政府提供书面申请一式两份,说明现住房状况、申请危旧房屋改造建设规模和自筹资金情况,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对符合条件无力自筹资金主动放弃的农户,本年度暂不安排危旧房改造资金,但必须有本户户主书面说明。

(二)评议

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危旧房屋改造的农户进行民主评议,初步提出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审查。

(三)审查、审批

镇上将组织专门人员对上报的危旧房改造农户进行审查核实,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提交党委会进行审议,上报县建设局审批。

三、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由县建设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编制完成涉及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本方案仅提出最低建设标准:抗震八度设防标准,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结构形式为砖木或砖混结构。改建房屋总的原则是做到坚固耐用、经济实用、方便节约、质量和标准达到抗震八度设防标准。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在醒目位臵统一镶嵌“甘肃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标志牌。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20日)。镇上成立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同时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

(二)审核阶段(3月21日-5月1日)。按照“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村民会议评议、村委会统一审查”的步骤,各

村要建立危旧房改造台帐,完成改造户审核、评议,上报镇政府审批备案。

(三)组织实施(5月2日-10月2日)。落实建设用地,全面施工建设。8-9月,镇政府邀请县建设局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抽查。

(四)督查验收(10月3日- 10月15日)。各村在危房改造竣工后,先进行自验整改,再由镇政府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最后邀请县上有关部门全面验收,经验收合格者,兑现资金。

(五)入住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镇上将统一设臵加挂“甘肃省农村危旧房改造户”标志牌,并动员农户入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金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文书、民政办助理员和干事为成员的韩店镇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指导全镇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工作,协调处理危旧房屋改造中的重大事宜。要求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制度。各村要明确工作任务、质量、进度及竣工时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分工负责、包村包社包户的责任制度,以保证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各村支部书记是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的直接责任人,要及时督促任务落实并向镇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管理。危旧房改造全过程要透明公正,严格制度,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不能虚报瞒报、弄虚作假,不能搞优亲厚友。危旧房改造资金必须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中期和竣工验收合格,由镇领导小组一致同意后拨付,严禁截流或挪作他用。

(四)注重安全质量。各村要加强安全管理,在建设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所在村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同时,各示范点、村组要严把建房材料质量关,杜绝偷工减料,确保建房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补助,直至限期整改合格后给予补助。

(五)健全档案资料。各村要按县住建局要求,做好建房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资料包括建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经济和住房状况,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到册,民主评议情况,公示记录,建房前后住房对比照片以及其他相关手续等。

(六)严肃工作纪律。各村要把危旧房改造纳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在工作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失职、渎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要严肃查处。

关于农村旧房保护提案范文 第三十七篇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住房的抗灾减灾能力,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统筹规划农村民居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自愿自主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四)坚持节约用地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住房要符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减灾避灾要求,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实施要求

xxx5年全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55户,其中:重点援建27户,一般援建28户。

(一)改造范围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xxx《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于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对象为农村特困户中的危房户,且必须以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新建砖瓦房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仍住危房的,不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xxx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对象包括重点援建户、一般援建户。重点援建户和一般援建户必须按照“居住唯一性、住房危险性、经济特困性”三原则,由户主申请,经过民主评议确定,主要解决农村户口中低保户、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因灾全倒户的最基本安全住房要求。重点援建户着重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住房要求。各村(社区)必须保证1-2户残疾人纳入危房改造范畴,县残联将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残疾人危改对象给予xxx0元/户的补助。

(二)审批流程

符合条件且有改造要求的对象,自愿提出申请,按以下程序确定援建对象。

1.申报。一般援建户由本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报《宁乡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重点援建对象由村(社区)提出筛选名单,并代为填写《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援建对象登记表》。村(社区)组织村(居)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须有超过50%的村民代表参加评议会),评议认定对象须有超过50%的参评代表同意并签字。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及其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村级评议意见,并附申报户其他相关资料上报乡(镇)政府。

2.初审。乡(镇)政府对村(社区)评议确定的改建对象逐户入户核实,召开乡(镇)评议会进行初审评议,张榜公示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出具乡(镇)政府审核意见,上报县农村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审核。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资料,并联合乡(镇)、村(社区)两级逐户入户核实。核实后的初步审查结果在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进行公示并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审核确定的对象名单反馈到乡(镇)、村(社区),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完整资料档案。

(三)建设标准

1.建筑面积和层数、层高: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危房改造政府补助的,新建住房面积严格控制如下:1人户50平方米,2人户70平方米,3人户9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120平方米以内。只能修建一层且层高不允许超过4米,要特别防止贫困农户因超标准超规模进行危旧房改造加固和新建住房而严重负债。

2.规划选址:农村危房改造确需新建的,原则上采取原址重建,需异地迁建的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村镇布局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和特色民居传统村落保护,优先安排集中连片建设。

3.房屋结构:新建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提倡就地取材、节约实用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4.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提倡采用适宜的绿色低碳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沼气、生物技术等清洁能源。

5.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四)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标准为:一般援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援建户每户补助4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通过粮食直补存折(惠农一卡通)按实直接发放到户,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以书记蒋改平为组长,乡长曾含玲,主席杨望伟,政联处主任姜仕强为副组长,刘为良,周宏兵,张湘华,xxx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德明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在xxx5年7月21日前将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并上报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全部竣工入住,11月底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

(二)严格操作程序。在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上,必须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批准的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特别是在村级评定时一定要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认真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三)强化监督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绩效和班子考核。实行联村干部联户工作制度,每个危改户都明确一名干部负责,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检查督促,定期通报情况,对因措施不力导致工作任务未完成或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村和联户责任人的责任。

(四)浓厚宣传氛围。各村要利用宣传栏和“村村响”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推动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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